宝应县曹甸镇中心小学(2006.2) 我们是人民教师,热爱学生、热爱学校、热爱教育事业是我们的神圣职责。
新的学期已经开始,为了认真履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进一步增强事业心和社会责任感,强化为学生服务、为家长服务、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的意识,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舆论的监督,我们愿意做如下师德承诺:
1、不体罚、变相体罚学生,不辱骂、挖苦、歧视、讽刺学生,不将学生赶出课堂或加重学生课业负担。
2、不乱收费、乱办班、乱补课,不强迫或诱导学生购买规定用书以外的书籍资料和其他物品。
3、不训斥家长,向学生家长索要、变相索要财物或接受在校学生家长的宴请。
4、不在工作日中午或有工作任务的晚上饮酒。
5、不传播低级庸俗的思想文化,不参入赌博、色情、封建、**活动。
6、不在工作时间或工作场所上网玩游戏、聊天等,任何时间、任何场所不打麻将。
7、工作时间不化浓妆,不留怪发型,不穿戴违规衣饰,课堂上不吸烟,不使用通讯工具。
8、在各级各类考试中,不弄虚作假、营私舞弊。
9、不出现其他违背教师职业道德、教师日常行为“十不准”和教师应语忌语“十二条”的言行。 缙云县宫前小学教师师德承诺书(2007-05-20)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一定的政治素质。
2、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端正教育思想,认真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敬业爱岗,忠于职守,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认真履行教师职责。
3、认真执行《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坚持以法治教,遵守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无体罚、变相体罚学生现象。
4、身正为范,时刻注意自己的道德品质修养。做到老老实实做人,兢兢业业做事,不弄虚作假,树立优良学风,刻苦钻研业务,不断学习新知识,探索教育教学规律,改进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和科研水平,提高自身政治水平和业务素质。
5、关心爱护每一位学生,信任、亲近、理解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不讽刺、挖苦学生,不以言行侮辱学生,无对学生罚站、罚作业、驱赶等体罚、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有损学生身心健康的行为不做,活动不搞。
6、智德并重,坚持面向每一个学生,面向学生的每一个方面,尊重学生,甘于奉献。
7、严以律己,无迟到、早退、旷工,工作时间不办私事,不搞娱乐活动,不饮酒,不携带手机进教室,团结同志,谦虚谨慎,能正确处理集体与个人、家庭与工作及其他方面的关系,服从组织分配和领导。
8、作风正派,不参加迷信活动,不着奇装异服,不浓妆艳抹,不佩带首饰,仪表举止得体、大方,尊重家长,在公众和学生中树立人民教师的良好形象。
9、关心学校,处处维护学校集体荣誉,事事为学校着想,爱护公物,关心学校一草一木。
10、热爱本职工作,把自己的全部心血倾注在学生的身上。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校,尽职尽责,教书育人,注意培养学生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师德的建设是一项必要而重要的工作,我们愿扎实地走好每一步,无愧于“人民教师”这一光荣的称号。 井冈山小学(2005-5-12 ) 一、要关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和个性;不准体罚、变相体罚学生,不得以任何理由,剥夺学生学习的权利。
二、要为人师表,使用规范的职业用语;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说伤害学生自尊和心灵的话。
三、要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教育教学常规,努力提高教育教学技能;不增加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不强迫学生购买教辅资料。
四、要团结协作、互相关心;不搬弄是非,不做有损学校声誉的事。
五、要尊重家长,热情接待,坚持家访;不准指责、训斥学生家长;不把教师的责任推给家长。
六、要与时俱进,更新教育观念;不要安于现状,不守“摊子”、守“点子”,不思进取。
七、要廉洁从教、依法执教;不搞有偿家教、不接受家长礼物和宴请。
八、要仪表端正、举止文明;不穿戴与教师身份不符的服装,不浓装艳抹。
九、要遵纪守法,严格自律;不做违犯法规法纪的事。
十、要履行岗位职责;遇事不推委、不拖沓,及时处理教育教学过程中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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