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党员干部廉政承诺书
我仅以个人名义郑重作出以下承诺,并自觉接受上级组织和本单位干部职工及社会各界监督。
1.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章程》,自觉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2.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自觉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担负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责任,以身作32313133353236313431303231363533e59b9ee7ad9431333363373231则,带好队伍。
3.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遇有重大决策经集体讨论,不搞个人说了算。
4.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和整治“四风”,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坚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关注民生,体恤民情,切实解决群众最直接、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以良好的工作和生活作风取信于民。
5.带头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任人唯贤,不搞任人唯亲;坚决抵制“跑官、要官”等各种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6.坚持廉洁奉公,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不违反规定插手工程招投标等市场经济活动,不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物馈赠、宴请、礼金、有价证券、信用卡及其他支付凭证,不用公款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实事求是报告个人重大事项。
7.严格管好自己的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绝不允许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打着自己旗号办私事、谋私利。各部门、各单位凡发现以我的名义办私事、谋私利的,要一律拒绝,严肃批评教育,并及时告知我本人和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承诺人(签名):xxx
20xx年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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