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
教育是神圣的,教师的职业道德是崇高的。为了提高自身的思想道德素质,做学生健康成长的引路人,以高尚的情操感染人,以渊博的知识教育人,以科学的方法引导人,以良好的形象影响人,按照《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市四小所有教师向学校、家长和社会郑重承诺:
1、依法执教,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宣传先进文化,不发表、不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和违背国家法律法规的任何言论。
2、爱岗敬业,热爱学校,把教育作为一份提升学生和自己的神圣事业。不随意停、调课,不对工作敷衍塞责,不说任何损害学校名誉的话,不做任何有失师表形象的事。
3、热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尊重学生受教育权,平等公正对待学生,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不歧视、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对任何学生均一视同仁。
4、严谨治学,向课堂教学要质量,以复合型教师为自身进取目标,树立终身学习观念。不违规加重学生课业负担,不从事以盈利为目的的第二职业和有偿补课,在教学活动中不出现使用通讯工具等影响正常教育教学的行为。
5、尊重家长,认真听取家长的意见建议;坚持家访,讲究方法,妥善处理学校、家长、学生之间各种问题和矛盾。
6、自尊自爱,严于克己,讲究礼节,衣着庄重、文雅大方,妆扮符合教师形象。不穿奇装异服,不浓装艳抹,不佩带转移学生注意力的饰物。
8、保证安全。尽职尽责地做好安全工作,坚持安全教育,强化安全管理,加强安全防范,落实履行“一岗双责”安全管理责任,保证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
9、在教育过程中,遵循严而有格、严而有度、严而有恒、严而有方的原则。坚持做到“八不”,即:不体罚、变相体罚学生;不呵斥、讽刺挖苦学生;不将学生赶出教室和赶回家;不以多写作业惩罚学生;不进行有偿家教;不乱收费;不让学生帮老师干活;在交往中不收礼。
第二篇
我作为一名光荣的人民教师,担负着教书育人的重任,为了认真履行教师职责,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形成自己良好的师德师风,争做一名师德高尚的教育工作者,我向光荣的教师职业以及学校、学生、家长郑重承诺:
一、爱国守法。拥护党的领导,自觉遵守《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教育教学中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保持一致,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爱校敬业。热爱学校,勤于进取,精于业务,无私奉献。自觉维护学校荣誉,努力做到认真备课、上课、作业、批改、辅导、考查,切实改进教法,减轻课业负担,高质量地完成教学工作。
三、教书育人。以培养创新能力为目标,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和接班人。自觉抵制封建迷信和**活动,不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绝不以各种名义向学生罚款和摊派钱物,绝不擅自设立收费项目、超标准收费、扩大收费范围
四、为人师表。坚守高尚情操,遵守社会公德。知荣明耻,身体力行、言行一致。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影响,不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订购学习资料,不利用职责之便谋取私利,不搞有偿家教。
五、终身学习。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六、关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克服简单粗暴、歧视差生的思想和行为,不得以任何形式体罚或变向体罚学生。
七、尊重家长。主动与家长保持正常联系,认真听取家长的意见和建议,取得支持与配合。不得训斥、指责家长,不得收受家长礼物。
希望来自于努力,成功来缘于奋斗,我深知身上肩负着教书育人的重任。
我会将教书育人的职责,化于心头;我会将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记于脑中、用于实践;我会将爱心奉献于学生。
真心服务于家长,恒心钻研于教育,我会努力实践我的诺言,决不辜负人民教师这个光荣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