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公司2016年安全生产目标全面实现,2016年度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要点如下,请各部门认真执行: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依法经营、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守安全生产红线,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狠抓治本,夯实基础,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
二、工作要点
1、贯彻执行新《安全生产法》,工信部《关于加强新常态下民爆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强化安全红线意识、增强民爆物品安全管理责任感,根据安全生产新形势和行业管理政策完善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加强制度建设,强化激励约束,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依规、诚实守信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实现由“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我保安全”转变,建立完善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实现科学发展、安全发展。
3、切实履行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保障安全生产经费,确保安全投入,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岗位责任,签订并履行安全责任书和安全生产承诺书。强化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健全安全考核和事故指标控制制度。
4、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安全生产、民爆物品、道路交通运输的法律法规学习,安全意识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全面提升全体员工的安全素质杜绝自满、麻痹、松懈等意识,杜绝“三违”行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做好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仓库及运输管理人员、保管员、安全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押运员的安全任职资格年审和再培训及其他相关工作。
5、加强现场管理,切实做到:把隐患排查与隐患治理和排除相结合,把隐患排除在萌芽中;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相结合,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与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常态化相结合,杜绝三违行为;与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相结合,随时抽查,加强督促指导;与强化安全标准化建设和现场管理、技术进步相结合,夯实安全管理基础的“五结合”。继续深入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和除大隐患防大事故常态化工作;加强民爆物品的储存、运输的动态管理,严禁超量储存、超定置线存放、超载运输、超速行驶。
加强对库区周边环境的监管,及时与政府和相关部门联系,营造库区安全环境。
6、按照工信部《关于加强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全过程安全管控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民爆物品销售、储存和运输各个环节的管控,从源头杜绝民爆物品非法流入社会。特别是针对当前反恐新形势和强化民爆全过程管控新要求,强化节假日和重要会议时期的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和企业安全工作,加强库区的安全守卫及民爆物品运输车辆的安全检查,严防民爆物品丢失或被盗、被抢,积极营造良好稳定的安全社会环境。
7、以防爆、防盗、防火灾、防雷击为重点,对库房区域和周边存在的易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要进行排查、防范和治理;对按公安部门要求储存的停产企业用户的民爆物品及时进行清理,公安部门收缴的民爆物品和不确定性质的危险品严禁与合格品同库存放,并做好统计上报公安部门组织销毁工作。
8、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危险品运输安全监督管理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加强民爆物品专用运输车辆和从业人员管理,完善车辆管理、GPS监管、安全检查管理,随时确保车辆性能完好,安全行驶,做好出车前安全检查和装车后的安全检查,防止运输途中出故障和丢失民爆物品等事故发生。
9、及早做好高温、雨季、雷电、泥石流、冰冻、山火等自然灾害的防范工作;加强节假日及“两会”等重大活动期间的安全生产和值班工作,制定和实施专项安全保障措施。
10、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开展应急演练,提升处置突发事故的能力和应急救援水平。总结应急演练经验,修订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提高应急预案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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