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奖助学金是中央政府对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学生提供的无偿资助。作为申请国家奖助学金的一名学生,现慎重做出以下承诺,并同意将其公开,接受老师和同学的监督。 一、本人保证所提供的材料内容真实准确。 二、申请人若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保证履行以下承诺: 1、所获奖助学金全部用于本人学习和生活之必需,绝不赠与他人或挪作他用。 2、在校期间,谨守勤俭求学的原则,保证不进行高消费,如吸烟、酗酒、使用高档手机、请客送礼、穿戴高档服装等。 3、获得国家奖助学金后,本人将更加刻苦学习,帮助同学,关心他人。 4、获得国家奖助学金后,自愿加入“励志成才2+4”活动,服从学院的调配和管理,积极参加公益性的社会活动或劳动。 5、申请人如违反上述各条款之承诺,将主动退还已获得的国家奖助学金和有关资助,不再享受相关利益。 三、申请人自愿签署以上自律承诺,并同意将其公开,接受监督。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无条件退还已获得的国家奖助学金。 承诺人: 学 号: 二〇一二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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