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相关制度,规范治理要求。建议县委、县政府就县城粉尘污染问题组织有关部门开展专题调研,对污染源进行全面摸底分析,深入研究针对性治理措施,结合我县气候条件、生态环境建设规划、经济发展水平、城市环境管理需求等实际情况,尽快制定出台《大新县城粉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从制度层面推进县城粉尘污染治理工作。
二、强化部门联动,突出综合治理。城市粉尘污染防治是一项需多部门协同,全社会参与的综合性工作,也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建议成立县城粉尘污染防治局际协调联席会议,由环保局作为牵头部门,宣传、住建、工信、交警、气象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定期分析研判县城粉尘污染形势和治理措施,定期开展联合整治行动,形成治理长效机制和工作合力。
三、采取有效措施,抑制粉尘产生。一是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快环城路建设,为下一步禁止货车农用车进城创造基础条件;及时修补破损街道路面,减少车辆行驶产生扬尘;加快城北区建材市场、汽车城等专业市场建设步伐,在环城路规划建设机修市场,对建材、机修等扬尘行业实行集中经营、集中监管;划定烧烤夜市一条街,取缔乱摆乱卖的夜市摊点。二是加强工地施工和渣土运输管理。住建部门与城区施工单位签订《施工管理责任书》,视工程量由施工企业向住建部门缴纳1—10万元的扬尘治理保证金。加强街道开挖、建筑施工围挡设置、建筑垃圾填埋处理、土方开挖等方面的管理。所有工地必须硬化进场道路,修建沉砂井、沉砂池、废水导流渠、废水收集池,日常施工实行浇水灭尘处理。住建、交警部门加强渣土运输车辆监管,实行渣土运输准入制度,事先指定运输线路,落实建筑工地洗车制度,在车辆出口设置洗车平台;实行渣土密闭运输,对运输中的滴、洒、漏等现象进行严厉处罚。 三是加大工业企业烟尘排放整治。环保部门要对影响城区空气质量的工业企业加大监管整治力度,保证其防尘设施正常运行,减少工业生产排放的烟尘、粉尘,对偷排乱排企业给予重管严罚。加大物流运输企业、粉性物料储运场地、混凝土搅拌站、采石场、制砖厂等粉尘、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四是加强城区清洁保洁工作。建议县政府根据城区范围日益扩大的实际情况,加大城区环卫事业投入,购置专业清扫车,提高城区清扫保洁机械化程度。
四、加强监测预警,强化舆论引导。将县城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建设项目列入“十三五”规划,力争通过三年左右的努力,建成县城PM2.5监测站,形成PM2.5监测、发布、预警、治理体系,真正树立大新绿色、生态、环保的旅游名县形象。加大环保知识宣传力度,加强社会舆论监督,对那些只顾赚钱,不顾环境,不顾群众健康的工厂、企业形成一股巨大的社会舆论压力。建立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单位和个人举报粉尘污染的行为,对投诉和检查中发现的城区污染问题,相关主管部门要迅速予以查处,并反馈查处结果。严格实行粉尘污染治理问责机制,对工作不力、造成重大影响的,对职能部门责任人按情节轻重给予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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