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责任。镇属各党委、党(总)支部要深入学习省委组织部文件精神,紧密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定推进党组织和党员公开承诺的措施,各党组织书记是第一责任人,明确专人负责具体工作,确保党组织和党员公开承诺工作扎实推进。
二、公开承诺。对照省委组织文件明确的基本要求,紧紧围绕全镇经济发展、城乡建设、民计民生、作风建设、服务群众等方面的重点工作,有针对性地作出承诺。除镇属各党组织要公开承诺外,重点做好镇领导班子成员,村居开发区班子成员,机关部门正职的承诺工作,公开承诺须按省委组织部文件要求征求意见和审核把关,并于3月14日前报镇党政办(502室)备案,其他党组织和党员承诺书,根据管理归属备案。
三、认真落实。镇属各党组织和党员作出承诺后,要严格践行承诺内容,按期完成承诺事项。镇党委将定期对履诺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适时开展考核评议。
四、抓好结合。要结合镇党委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把有关任务和要求特别是镇党委确定的为民服务十项实事体现到承诺中,提升活动水平,增强工作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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