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统称为“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
主要负责人,是指对本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和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的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经理、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副经理等。
项目负责人,是指由法定代表人授权,负责水利水电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的负责人。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在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安全生产管理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和施工现场专职安全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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