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永嘉县罗浮中学人口和计划生育
目标管理责任书
永嘉县罗浮中学: (以下简称甲方)
罗浮中学 教师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浙江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严格依法行政,加强教师队伍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强化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推进我校人口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确保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各项指标和任务的全面完成。罗浮中学与各位教职员工签订计划生育责任书。
一、乙方保证完成以下各项任务
1、各位教职员工必须杜绝早婚和违法生育,育龄妇女必须做好孕环检工作。
2、协同计划生育部门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和培养工作,将人口与计划生育的有关知识列入教育内容,对青少年进行人口与计划生育和青春期教育。
二、甲方对乙方计划生育工作进行经常性的指导、督促和检查,并根据乙方实绩予以奖罚。
三、本责任有效期限: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至奖罚兑现止。
四、本责任书的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罗浮中学
代表:季建波 乙方:
签订时间:二00九年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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