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社会责任(英文: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简称CSR),企 业 社 会 责 任 并 无 公 认 定 义,但 一 般 泛 指 企 业 的 营 运 方 式 达 到 或 超 越 道 德、法 律 及 公 众 要 求 的 标 准,而 进 行 商 业 活 动 时 亦 考 虑 到 对 各 相 关 利 益 者 造 成 的 影 响,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是基於商业运作必须符合可持续发展的想法,企业除了考虑自身的财政和经营状况外,也要加入其对社会和自然环境所造成的影响的考量。利害关系人是指所有可以影响、或会被企业的决策和行动所影响的个体或群体,包括但不限於:员工、顾客、供应商、社区团体、母公司或附属公司、合作夥伴、投资者和股东。 在 这 情 况 下,企 业 与 相 关 利 益 者 接 触 时,试 图 将 社 会 及 环 境 方 面 的 考 虑 因 素 融 为 一 体。
企业社会责任
新意义与新面貌
进入二十一世纪,企业社会责任已呈现新的面貌;一方面,企业要创造经济价值,为股东和投资人赚取利润;另一方面,企业要创造社会价值,不仅是依法纳税与做好环保,维护劳工权益,热心慈善公益和社区参与。作为一个现代企业的经营者,表面看起来责任非常的沉重;但是,当一个企业真诚的用心全方位关怀社会,社会大众也处处帮助这一家企业壮大,台湾的7-Eleven、星巴克咖啡和中华电信就是最好的例证。因此,现代企业应该将创造社会价值像为投资人创造财富一样,有完善的策略规划用心经营与管理,而且要让每一位员工充分认知与参与,为公司赚钱和关怀社会几乎是同等的重要。事实上,一个企业经营失败,社会整体的损失往往远大於股东的投资。 著名管理学大师麦可·波特与马克·克瑞默(Mark R. Kramer)教授近期在「哈佛评论」(The Harvard Business Review)发表一篇新作:《战略与社会:竞争优势与社会责任的关系》,麦可·波特并接受台湾「天下杂志」企业公民专访,对於CSR新含义特别指出:网路科技和地球村时代来临,各国政府、公益组织和媒体越来越经常地要求企业需要对其经营行为的社会后果负起责任。作为回应,企业社会责任在每一个国家都已经成为企业领导者不可规避的首要问题。然而,我们却经常看到,企业社会责任的努力没有取得预想的效果。原因很多但可归纳为以下两个。第一,这些活动建立在公司和社会对立的假设前提下,而事实上两者是相互依存的。第二,这些活动强迫公司通过十分普通、没有差异的活动去履行社会责任,而不是根据每个公司的特点,考虑每个公司的核心价值来做企业社会责任活动。结果是,此类活动与企业策略规划完全割裂开来,而没有真正抓住让公司为社会服务的难得机会。这是何等浪费啊!如果公司能够用他们选择核心业务那样的方法和框架来分析企业社会责任的机会,他们就会发现,企业社会责任其实并不简单意味著成本、约束或者说是慈善活动的需要,而是企业实现创新和提高竞争优势的潜在机会。
麦可·波特教授提出了一个全新的视角,指出社会福利和企业增长并非一种零和博弈;实际上,在这个新时代,企业如果分析他们商业活动的社会影响、发现可以实现商业与社会双赢的商机、决定他们应该采取何种企业社会责任的行动,并且找到最佳的途径。要将企业社会责任看做是一种机会,而不是一种危机控制的手段或者公关手段,这对企业提出了全新的思维革命的要求,很可能这样的思维在未来的竞争中将是决定成败的因素。
麦可·波特教授在「天下杂志」专访中特别用丰田汽车在环保方面成就为例证,他说:
事实上,当资讯科技进入一个崭新的时代,由多数员工一同来打造的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已经不是一件难事,特别是由一群企业内不特定群体透过Web2.0参与互动,透过共同理念、知识和智慧的累积打造的报告,才会呈现真诚感人的一面。 Web2.0鼓励作为资讯利用者透过参与、互动与分享,使可供分享的资源变得更丰盛,尤其是同一公司内不特定菁英群体的互动,不但会激起对社会关怀深层的认知,甚至於会带来具有高度商业利益的创意。譬如非营利团体多属弱势族群,当一家公司关怀某一特定弱势族群时,或者关怀某一特定社区时,会无意中发现,当中存在意想不到的商机。
[编辑] CSR资料库
[编辑] 联合国全球盟约
[编辑] 盟约的由来
1995,联合国秘书长科菲·安南召开的世界社会发展首脑会议上, 曾提出「社会规则」、「全球盟约」 (Global Compact)的构想。
1999年1月,联合国秘书长科菲·安南在达沃斯世界经济论坛年会上,提出「全球盟约」计画,并於2000年7月在联合国总部正式启动。「联合国全球盟约」计画号召各公司遵守在人权、劳工标准 以及环境方面的九项基本原则。科菲·安南向全世界企业领导呼吁,遵守有共同价值的标准,实施一整套必要的社会规则,即「联合国全球盟约」。「协议」使得各企业与联合国各机构、国际劳工组织、非政府组织以及其他有关各方结成合作夥伴关系,建立一个更加广泛和平等的世界市场。「协定」的目的是动员全世界的跨国公司直接参与减少全球化负面影响的行动,推进全球化朝积极的方向发展。
科菲·安南的建议不仅得到发达国家和国际工会组织的坚决支援,而且取得了企业界和国际雇主组织的积极回应。一些大型跨国集团公司开始行动起来,倡导承担社会责任,与工会组织签订实施以基本劳工标准为核心内容的全面协定,开展社会认证活动。
2000年7月,世界50家大公司的代表会见安南,表示他们支持「联合国全球盟约」,国际雇主组织也表示承诺举办区域研讨会推行「联合国全球盟约」。科菲·安南在「联合国全球盟约」高级会议上对与会代表说:「我们应该保证全球市场处於反映全球社会需求的共同价值和实际之中……我建议全球协议作为迈向这一目标的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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