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全省空气质量总体上与2005年持平,主要城市空气质量与2005年相比有所好转。全省城市空气污染仍是以颗粒物为主的煤烟型污染。
(一)主要城市空气质量状况
2006年,9个市州政府所在地城市中,空气质量符合国家二级标准的有长春市、吉林市、延吉市、松原市、白山市和白城市。空气质量符合国家三级标准的有四平市、辽源市和通化市。与2005年相比,吉林市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全省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的城市数上升了一个,总数达到6个。
2006年,9个市州政府所在地城市空气中二氧化硫年平均浓度为0.038毫克/立方米,同2005年持平,各城市年均浓度范围在0.020毫克/立方米-0.073毫克/立方米之间;二氧化氮年平均浓度为0.033毫克/立方米,比2005年有所上升,各城市年均浓度范围在0.021毫克/立方米-0.059毫克/立方米之间;9个市州政府所在地城市中,长春市、吉林市、延吉市、通化市和松原市开展了PM10的监测,5个城市的年均浓度为0.099毫克/立方米,各城市年均浓度范围在0.093-0.109毫克/立方米之间;四平市、辽源市、白山市和白城市开展了TSP的监测,4个城市的年均浓度为0.207毫克/立方米,各城市年均浓度范围在0.147-0.259毫克/立方米之间。
2006年,全省城市降水pH年均值为6.69,呈中性。出现酸性降水的城市主要集中在我省东部。值得注意的是长春市和吉林市2006年出现了少量的酸性降水。
(二)废气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2006年,全省废气中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为40.9万吨,比上年增加7.1%。其中工业废气二氧化硫排放量为33.58万吨,比上年增加9.1%;生活及其他二氧化硫排放量为7.32万吨, 比上年减少1.82%。
废气中烟尘排放总量为41.76万吨,比上年增加0.94%。其中工业废气烟尘排放量为32.95万吨,比上年增加0.65%;生活及其他烟尘排放量为8.63万吨, 比上年增加2.04%。
工业粉尘排放量为12.73万吨,比上年减少7.22%。
(三)大气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
2006年,全省工业企业实施了重点废气污染治理项目,燃料燃烧废气污染治理项目34个,工艺废气污染治理项目22个,燃料燃烧废气污染治理项目本年完成投资额为1768.1万元,工艺废气污染治理项目本年完成投资额为1745.1万元。其中竣工项目燃料燃烧废气34个,工艺废气污染21个,新增废气处理能力123万标立方米/时。
2006年,全省工业二氧化硫排放达标率为70.88%,比上年增加10.45%个百分点;工业烟尘排放达标率为84.05%,比上年增加4.65个百分点;工业粉尘排放达标率为55.94%,比上年增加8.83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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