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把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作为发展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努力提高城乡居民的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保障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第一节千方百计增加居民收入
一、主要任务和目标
积极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加大收入分配调节力度,建立健全居民收入增长长效机制,促进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生活质量与全市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不断增强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十一五"时期,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8%,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6%。
二、主要政策措施
(一)建立城镇居民增收长效机制。改进和完善职工收入与经济效益协调增长机制,完善企业工资指导线和最低工资制度,在提高效益的基础上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和离退休人员待遇。积极扩大就业,加快发展就业容量大的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和各类所有制中小企业;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鼓励劳动者自主创业和自谋职业,促进多种形式就业,增加城镇居民收入。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适时提高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积极扶持生活困难群体自主脱贫。继续完善和规范公务员工资制度。
(二)多渠道促进农民增收。加快农业结构调整,让农民在农业功能拓展中获得更多收益。积极发展专用粮食和蔬菜、林果、畜牧水产等高收益产业,促进农产品更新换代,提高产品附加值。加快特色产业基地建设,做大做强龙头企业,健全营销网络,提升农业产业化经营程度,带动农民增收。培植规模化特色产业集群,促进农村分散生产要素向特色产业和城镇聚集,拓宽农民就业空间和增收渠道。积极探索乡镇管理体制改革,治理乱摊派、乱收费,减轻农民负担。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增加农民家庭工资性收入。
(三)建立健全收入分配调节机制。坚持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鼓励劳动、资本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更加注重社会公平,以共同富裕为目标,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有效调节过高收入,努力缓解部分社会成员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趋势。完善年薪制、职工持股、技术和知识产权入股等分配制度。合理调节行业收入分配,加强对垄断行业和收入过高企业的工资内外收入的监管。规范职务消费和公务消费,加快推进机关事业单位福利待遇货币化。规范个人收入分配秩序,治理整顿不合理收入,依法取缔非法收入。加大监察力度,严格执行最低工资制度,禁止拖欠、克扣工资等侵害职工利益的行为。加强对城镇低收入群体的扶助,发展和完善适合市场经济体制的开发式扶贫机制。认真解决好低收入群众的医疗、子女就学困难等问题。强化个人所得税征管。
第二节改善居民消费结构
一、主要任务和目标
加快提高城乡居民生活质量,促进以住房、交通、通信、卫生保健消费为热点的消费结构不断升级,加快由生存型向发展型、享受型转变,由满足基本生活需求向追求高档需求转变,由重视生活水平提高向重视生活质量提高转变。
城乡居民消费结构升级主要趋势是:恩格尔系数稳步下降,2010年,城市将稳定在35%左右,农村将稳定在38%左右。积极推进公众营养改善行动,优化居民膳食结构,促进食品消费向营养型、健康型发展;积极促进耐用消费品升级换代,推进绿色环保、节能性耐用消费品的普及;鼓励提高服务性消费,扩大教育培训、医疗保健、文教娱乐、旅游休闲等服务消费和休闲消费;健全以普通商品住房为主、社会保障性经济适用住房为辅的住房供应体系,2010年,城市居民人均住房使用面积达到17平方米,农村居民人均住房使用面积达到31平方米,居住环境和生产生活环境有较大改善。积极推进通信、计算机的普及,鼓励节能环保轿车进入家庭,2010年,城市每百户居民家庭拥有小轿车15辆。鼓励产品和服务创新,满足多层次、个性化消费需求。
二、主要政策和措施
(一)积极拓宽消费领域。加强宏观调节,加大投入力度,发展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努力增加商品房供给,控制商品房价格过快上涨,保障城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面积和质量有较大改善。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更好满足人们健康医疗消费需求。大力发展民间办学等各类教育,抑制教育收费过快增长。加快旅游业发展,倡导积极健康的娱乐休闲方式,提高人们精神生活质量。落实带薪休假制度,完善法定节假日休假制度。积极促进农村进城务工人员落户定居城市,壮大城市消费群体的规模。
(二)更新居民消费观念。努力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提高居民特别是农村居民和城镇低收入者的消费能力,启动和扩大消费需求。引导消费预期,增加即期消费。通过健全公共服务、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发展商业保险等措施,努力解除居民扩大消费的后顾之忧。积极倡导信贷消费,简化贷款手续,扩大消费信贷规模,拓宽消费信贷领域,延长贷款偿还年限,支撑和促进居民消费升级。加强消费政策引导,着重发展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交通、通信、教育、医疗、金融、保险、房地产、商业、家庭服务、咨询等服务行业及计算机网络、软件等高科技信息产品产业的发展,为居民消费结构向更高层次发展提供条件。
(三)强化消费市场监督管理。加强对教育、医疗、住房等产品和服务的价格监管,遏制价格过快上涨。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维护市场秩序,优化消费环境,降低居民消费风险。提高消费者素质,建立科学、健康的消费观,积极运用舆论工具,宣传消费知识,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和消费意识,把消费结构引向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结合的方向。
第三节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一、主要任务和目标
统筹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和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制度和社会救助制度;积极推进保险制度的改革,构建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相互促进的社会保障体系;增加财政对社会保障的投入,依法强化资金征集,加快"金保工程"建设,逐步做实个人账户,提高统筹层次,合理确定保障标准和方式,建立健全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独立于企事业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元化、保障方式多层次、管理服务社会化的社会保障体系。"十一五"时期,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和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基本实现全覆盖;以最低生活保障、灾民救助和"五保"供养为基础,以医疗、教育、住房、法律等专项救助为辅助,其他救助和社会帮扶为补充、覆盖城乡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得到完善和加强。
二、主要政策措施
(一)健全完善社会保险制度。扩大城镇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加快完善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完善社会统筹机制,逐步做实个人账户;建立企业年金,发展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和商业保险,形成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以非公有制企业为重点,逐步将基本养老保险扩大到城镇所有从业人员,进一步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建立适合不同人群特点和满足多层次医疗需求的医疗保险体系,引导有条件的企业建立补充医疗保险,规范大额补充医疗保险的运作;健全完善生育保险制度。建立失业保险待遇与缴费适当挂钩的机制,健全和完善失业保险促进再就业功能。以高风险行业和进城务工人员为重点,发展工伤保险,实行工伤保险与安全生产、事故预防相结合,逐步形成统一制度。探索建立农村保险制度,以失地农民养老保险为重点,稳妥推进农村养老保险,发展和巩固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二)加强基础管理工作。统一建立社会保险行政管理机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社会保险监督机构,规范业务程序,建立健全各项工作管理制度、服务标准和考核制度,逐步形成社会保险基金筹集、运营、给付的良性循环机制,提高社会保险事业综合管理水平。建立网络互联、信息共享、安全可靠的统一社会保险信息服务网络,优化业务处理模式,建立规范的业务管理体系、完善的社会服务体系和科学的宏观管理体系。建立和完善独立于企业、事业单位之外,依托社区开展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体制,将全市所有企业退休人员全部纳入社区管理。认真做好进城务工人员的社会保障工作。
(三)健全和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按照"应保尽保、分类施保"的原则,建立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合理增长机制,确保城乡低保对象的保障水平与全市经济发展和广大群众生活水平相协调。将"五保"供养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建立"五保"供养长效机制,实现由农村集体福利事业向社会福利事业转变。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政策,逐步提高对困难户的医疗救助水平。完善教育救助制度,保障贫困家庭子女平等受教育的权力。进一步落实住房保障制度,通过建立城市廉租房等措施,确保低收入群体的基本居住条件。积极做好法律救助工作。建立和完善市、县(市)区、乡(镇)、村(居)四位一体的社会救助机构,确保救助政策落到实处。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事业。
(四)加强社会福利事业建设。加大政府对公共福利设施的投入力度,提高社会福利事业发展水平,建立健全社会福利事业投入稳定增长机制。积极发展残疾人和社会慈善事业。认真做好优抚安置工作,完善优抚保障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福利事业,鼓励社会团体和个人扶贫济困,提高社会救助能力,推进社会福利事业社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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