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幸福感”从何而来呢?究竟?人民网推出的“哪些因素影响幸福感?”的调查显示:34.4%的网友认为“经济状况、生活质量”是影响幸福的首要因素。这说明,改善经济状况、提高生活质量,是幸福感的基础条件。只有提高居民的收入水平,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才能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 一 对生活质量问题的研究,一直是发达国家经济学家比较重视的话题。美国经济学家加尔布雷斯在他1958年出版的《丰裕社会》一书中,首先提出了“生活质量”的概念。真正将生活质量问题纳入理论研究框架的是美国经济学家罗斯托。他在1971年出版的《政治和成长阶段》一书中,将追求生活质量作为其划分经济成长阶段的最后一个阶段的特有标志,生活质量问题的理论研究从此开始。 1975年,美国经济学家莫里斯在《莫里斯全球生活估价模式》一书中,将生活质量作为衡量社会经济发展的社会指数名称;同时,著名经济学家萨缪尔森在他的《经济学》一书中则较为系统地介绍了西方生活质量理论的观点。1990年,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在《人类发展报告》中,极力强调生活质量问题的重要性。近些年来,生活质量问题的研究在发达国家受到了普遍的重视,也引起了较多发展中国家的注意。因为生活质量是经济社会发展和人们生活幸福的一个重要社会指数,也是我们为什么说提高生活质量才能幸福的重要原因之一。 为什么说提高生活质量才能幸福呢?罗斯托认为,随着服务业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导部门,在服务业就业人数的比重日益增大,它所提供的“丰富居民生活”和“提高生活质量”的劳务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而与医疗、教育、文化娱乐、旅游有关的服务部门的加速发展,就会大大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他还认为,提高生活质量必须认真处理和解决环境污染、城市交通拥挤不堪和人口过密等问题,如果这些问题得不到解决就谈不到所谓“生活质量”。 罗斯托特别强调,提高生活质量要保障“充分公民权利”,维护社会政治稳定。有鉴于此,罗斯托提出,政府要把运用公共支出来增进福利作为中心任务。要增加教育和保健费用;要大量投资以减轻汽车时代的污染和城市的畸形化;要作出计划来处理与穷人的收入和不平等的范围有关的问题。提高“生活质量”不再仅仅由私人经济来实现,政府的公共支出将日益增大,政府与私人经济在提高“生活质量”方面要密切配合,共同合作。人类只有致力于提高自己的“生活质量”,才能感受到生活幸福。 从罗斯托的观点不难看出,提高生活质量,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有多种因素,而政府是大有可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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