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民宣传法律意识的实践报告
摘要:对于生活在农村的公民来说法律似乎遥不可及,更不用说用法律来保护自己,一般是用最简单的方法解决问题,那就是用武力的方法解决问题。对于一座城市而言,依法治市是一项宏大的系统工程,不仅需要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而且必须大力增强农民的法律意识,为依法治市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增强农民法律意识的目标取向。
关键词:农村普法 增强法律意识 关注民生
一, 增强农民法律意识的总体目标和基本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人人懂法。通过普及性宣传和针对性教育,让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都熟悉掌握宪法、基本法律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知识的主要内容,了解法律所赋予自己在社会生活中所享受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
2自觉守法。一切社会组织、团体及其成员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进行活动。所有公民必须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
3善于用法。我国宪法和法律规定了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每个公民在履行自己义务的同时,应当学会运用法律维护自己和他人的合法权益。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要保持冷静的头脑,通过法律途径,消除侵害;在他人合法权益特别是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害时,敢于挺身而出,见义勇为。公民在用法过程中,还应当学会运用法律行使监督权,参与管理国家事务,当好名副其实的国家主人,成为“依法治国”、“依法治市”的主体。 4严格执法。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是增强农民法律意识的实际教育过程。一方面要求所有行政执法和司法机关必须严格执法、秉公办案,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处理各类事务、各种案件。另一方面,行政和司法机关必须尽职尽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对社会上发生的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追究,依法制裁,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充分维护法律的严肃性,教育引导公民自觉主动地增强法律意识。
二,增强农民法律意识的具体途径
1、营造浓烈的法律舆论氛围。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等大众传媒的宣传导向作用,围绕一个时期的普法重点和阶段性任务,结合地方实际,办好法制栏目;结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严打”斗争,有计划、有目的地组织优秀法制影片展映和法制录像巡回放映,举办法制文艺调演,开展征文、图片、画展等法制宣传活动。同时,根据普法工作规划和实施进程,适时组织不同层面、不同形式的法律知识竞赛,吸引群众广泛参与,达到“参与一次,提高一步”的效果。 2、规范公民的法律素质教育。应当针对不同的普法对象,编选不同层次的法律教材,运用不同形式的教育手段,增强公民法律意识。如对青少年学生的普法教育,学校在系统传授法律知识的同时,还应经常组织学生参加社会法制实践活动,让学生们牢固掌握法律知识基础;对于干部职工的法律教育,可定期举办法律知识培训班,进行轮训,并辅以法制专题讲座、法律实践报告会等形式,提高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对普通公民的法制教育,应建立健全市(县)、乡(镇)、村三级普法宣传网络,通过巡回宣传,定期送法,因人讲法,推动广大居民和农民群众整体法律素质的提高。
3、完善“知行统一”的激励约束机制。推行社会各个层面的学法考核合格证制度,并把学好法律列为干部任用的必要条件;建立领导干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守法用法考核制度,推行部门执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促进依法治理水平的不断提高。同时,建立健全护法奖惩制度,激励和约束公民自我培养和增强法律素质,使学法、用法、护法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
实际工作中需处理好的几个关系
领导垂范与群体提高的关系。领导干部以身作则,带头学法、守法,依照法律行使管理职权,可以使群众体会到法律的尊严,从而调动广大群众学法用法的积极性,提高社会群体的法律素质;另一方面,民众法律意识的觉醒和增强,又为领导干部的进一步学法和准确用法提供了外部压力和内在动力。各级领导干部的带头垂范,既是适应领导工作和管理工作的需要,也是带领广大群众学法、用法和自觉遵守法律的需要。 发挥部门作用与齐抓共管的关系。增强公民法律意识,单纯依靠执法部门是远远不够的。应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各级人大的作用,调动全社会的力量,运用政治、经济、行政、教育等多种手段,将法律意识和法律行为渗透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生产和生活之中,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经常性教育与规范行为的关系。公民法律意识的增强是一个法律知识逐步积累的渐进过程,必须坚持不懈,开展经常性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针对普法对象的思想实际,结合典型案件,进行启发引导,力求使学法、知法成为公民的内在要求,使守法、用法变为公民的日常习惯,在社会生活中自觉用法律规范自己的行为。
突出重点与整体推进的关系。农民法律意识的增强,必须体现在全社会每个成员的具体行为中,这就要求普法工作应当全面展开,整体推进。随着形势的发展,必然对一部分人法律意识的增强和一些法律知识的宣传普及提出新的要求。因此在整体推进的同时,要明确重点,突出重点,着力把握重点对象和重点内容,正确处理好突出重点与整体推进的关系,统筹兼顾,务求实效
三,改善农民生活状况的问题
农民为社会创造了财富,应该得到全社会的关心和爱护,我们应该解决农民最关心、最现实的问题,形成尊重农民、体谅农民、关爱农民的社会氛围。针对农民务工及生活状况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如下:
1、加强对农民的组织和领导。农民为我们创造了社会财富和提供了优质的服务,他们已经与城市生活密不可分。我们要加强对农民的组织领导,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要尊重劳动、尊重农民,大力宣传农民在城市经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让社会认识到农民已经成为城市经济建设中不可缺少的力量,努力为他们营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维护农民的权益。
2、加强农民技能培训。培训农民,实际是提高全社会的劳动力素质,造就新一代产业工人。通过培训,让农民掌握一定的专业技术,就能够扩宽他们的就业渠道,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移,促进城镇化的发展。要在政策的引导下,通过政府和个人的双方努力,让更多农村富余劳动力的综合素质得到提高。同时,要从农村少年儿童教育入手,利用学龄儿童减少空置的大量城市教育资源,让农村小孩进城接受义务教育,从根本上解决农民综合素质低的问题,为社会培养新一代的农村国民。真正实现社会公正、城乡一体,让农民子女长大成人后不再重演父辈"城市边缘人"这一角色。
3、认真贯彻执行"劳动法",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劳动法》明确规定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要在农民中贯彻执行劳动法规,保证农民正常的休息时间。因工作需要延长劳动时间的要付给超额劳动报酬,提高农民的收入水平。
4、健全农民权益保障制度。要尽快出台保护农民权益的政策,重点解决农民工伤、医疗、失业、养老四大保险缺失的问题。农民参加社会保险,存在社会保险制度单一、养老保险关系转移难等难题,相关部门要创新农民社会保险制度,建立多层次、供选择、可衔接、灵活多样的农民社保制度。企业要积极为农民办理工伤保险、重点解决重大疾病的保障问题;通过省际联动解决社保关系转移难问题;加强城乡社保制度衔接,以便于今后城乡社会保险制度实现统一。
培养公民的法律消费意识,树立公民的法律信仰意识。
加强国家的立法亲和力,完善国家的法律法规制度。
社会实践报告
系部名称:
专业: ______
年级______ 班级:_________ 姓名: _____ 学号:____ 实践单位:
实践时间: 2012年--月--日 至 2012 年--月--日
一、实践目的:介绍实践的目的,意义, 实践单位或部门的概况及发展情况, 实践要求等内容。这部分内容通常以前言或引言形式,不单列标题及序号。
二、实践内容:先介绍实践安排概况,包括时间,内容,地点等,然后按照安排顺序逐项介绍具体实践流程与实践工作内容、专业知识与专业技能在实践过程中的应用。以记叙或白描手法为基调,在完整介绍实践内容基础上,对自己认为有重要意义或需要研究解决的问题重点介绍,其它一般内容则简述。
三、实践结果:围绕实践目的要求,重点介绍对实践中发现的问题的分析,思考,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建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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