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叔叔,我真的好怕怕
当扬州民警詹朝龙出警被打晕时,我没说话;当上海闸北公安分局6名民警被歹徒捅死时,我没说话;现在,报纸上又爆出兰州两名警察和一些协警出警时被歹徒打成重伤的消息,如果这一次我再不说话,恐怕以后连说话的机会都没有了。因为我不敢确信,假如有一天歹徒把刀子伸向我的时候,是否会有警察来保护我。
《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明确规定了“人民警察”的任务: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可如今,在扬州一案中,歹徒却活活将警察打晕过去;在上海一案中,歹徒竟公然闯入公安局里大开杀戒;在兰州一案中,歹徒竟报假警引诱警察出洞然后棒打之。在这些特定时期和场合,警察不仅没能起到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基本作用,却连身家性命都受到了致命威胁,乃至付出了生命的代价。这不仅让人忧心忡忡,如果警察连自身安危都无法保障,那谁又来保护我们这些草民?每每想到这里,我就好怕怕。
以前,我曾多次见识过“警察叔叔”的凛凛威严,听说过警察枪打无辜群众的,目睹过警察暴力执法殴打围观群众的。尤其是以前在都市村庄租房子时,大半夜常常被“警察叔叔”厉声叫醒盘查,如果没有暂住证,警察叔叔还会强迫你坐警车,把你送到遣送站甚至是劳教所的。用一句俗话表达,就是“警察是老虎屁股、摸不得”。
据此,一直以来,在我这个小老百姓的眼中,警察的威严是至高无上的,警察的尊严是不容侵犯的,“警察”就是权力的化身和象征,警察是完全有能力保护每一个公民的人身安全和合法财产的,是完全有能力来稳定社会治安秩序稳定的。作为一名遵纪守法公民,因为知道警察时时在身边保护自己,这30多年来我是吃的香睡的着。我还常常对身边的朋友说,“有麻烦、找警察。”
可是,这接二连三发生的警察被殴打和袭击事件,却让我陷入了极度的恐惧和困惑。警察不是“冬练三九夏练三伏”吗?警察不是经常搞大型“实战”演习吗?警察不是个个能打善斗吗?警察不是个个一身绝技吗?在普通百姓面前,警察不是威严的大老虎吗?在歹徒面前,怎么突然就变成“病猫”了呢?面对歹徒的拳打脚踢,扬州的民警怎么就不还不手呢?如果连自己生命遭到威胁都不还手,我真怀疑其他群众遭到生命威胁时他会不会上手制止?我原以为一个警察赤手空拳打败两个歹徒绰绰有余,可真没想到一个歹徒竟然连续捅死六个警察;更没想到最大不过20岁最小不过15岁的一帮小屁孩儿,竟然把警察打成了眼睛失明。究竟是歹徒太强,还是警察太瓤?是不是单位有要求面歹徒对袭击时要打不还手?
同时,我还感到很庆幸,幸亏歹徒是跑到了警察堆里行凶,如果他跑到俺单位,俺这些草民不是郭靖也不是黄蓉,更也不会武功,恐怕倒下的就不是6个人了。进一步假设,如果歹徒在大街上袭击的不是警察而是过路群众,恐怕早就尸横遍野、血流成河了,这样的结果让我一想起来就浑身打哆嗦,我真的好怕怕啊。
我不知道是什么原因让如今的警察在歹徒面前变得如此不堪一击的,我是多么渴望“警察叔叔”在歹徒面前都能像在普通群众面前一样,表现得“生猛勇武、神圣不可侵犯”,多么希望警察能真正成为“人民的保护神”而非不堪一击的“窝囊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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