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正文
正文一般分为三个部分。
(一)开头,或称前言,导语,概说。
这部分一般有两种写法。
一种写法是,简要说明调查时间、地点、对象、范围、方式及调查的经过情况,让阅者先了解调查报告产生的概况。这种开头,有对调查工作本身汇报的性质,多见于机关工作内部的调查报告。
另一种写法类似新闻导语。就是概括介绍对理解全文有关的一些问题,如形势、背景、调查目的、要解决的问题、意义等,先给人一个总的印象,为理解全文起引导作用。这种开头多见于供报刊发表的调查报告。具体写法可根据内容需要,灵活多样。
介绍新生事物的调查报告,开头一般只点出要介绍的新生事物的特点就行了。
总结典型经验,并进行一定的理论剖析的调查报告,开头一般是概括说明调查对象的状况,形成典型的时间及内容。
研究问题性的调查报告,开头一般是扼要地提出问题,指明研究这一问题的现实意义。
揭露问题的调查报告,开头一般是直截了当地把要揭露的问题摆出来。
(二)主体
指调查报告的主要内容。这部分的表达,一般说来,如果是工作调查报告,就要详细述说工作的情况、经验、体会、做法或问题;如果是事件调查,就要历述事件的具体状况,事件的发生、发展经过、原因结果怎样;如果是揭露性质的调查,主要是把事件或问题的真相、内幕、原委、危害写得一清二楚。总之,要反映实情,找出规律,揭示本质,上升到理论。
由于调查的目的、范围、方式不同,调查报告主体的结构方式也不一样,主要有如下四种:
1、纵式结构。即根据事件发展过程的先后次序或按调查的顺序安排结构层次。有些反映新生事物的调查报告即采用此种结构。有些揭露问题的调查报告,有时也要按调查的经过或事件本身演变的顺序反映。
2、横式结构。即把调查得来的情况、经验、问题等,分成几个部分并列结构,分别冠以小标题或序号,从不同的方面围绕全文中心叙述说明。这种结构多适应于反映情况、介绍经验或研究问题的调查报告。
3、逻辑结构。即按各部分内容之间内在的逻辑联系来安排结构。这种结构多适用于总结典型经验,并进性一定的理论剖析的调查报告。
4、逐点结构。即按调查的几个点或几个方面,分成几个相对独立的部分来结构。
主体部分的要求是,内容上要充实、具体,由实入虚;形式上要层次条理清楚;而写法则应根据调查内容和表达的需要灵活掌握,不要千篇一律。
(三)结尾,或称结语。
指调查报告的结束语。这部分是分析问题、得出结论、解决问题的必然结果。
有的调查报告没有专门的结束语,就以主体部分的末段自然结束,意尽言止。
有结束语的,一般包括以下内容:总结全文深化主题,以提高阅读者的认识;提出新问题,指出努力方向,启发人们更进一步地去探索;补充交待在正文里没有涉及到而又值得重视的情况和问题,提出有益建议,供领导参考。
结尾要根据写作目的、内容的需要,采取适当的结尾方式,话多则长,话少则短,无话则止,切莫画蛇添足,损害全文。
三、具名
单位署名,可署于标题的正下方。个人署名,可署于文尾右下方,也可署于标题的右下方。年月日,一般署在正文末尾的右下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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