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提高认识,为法治地税建设奠定思想基础。将法治地税建设作为一项工作重点,与“活力地税”建设一同谋划,大力推行“法治、活力”双轮驱动,一方面,在队伍建设上抓活力、抓动力,另一方面,在业务工作上抓规范、抓安全,努力为地税事业科学健康发展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二是系统谋划,搭建法治地税建设基本框架。确定“固化一个理念、打造两个平台、建设三个体系、推进四个规范”的工作思路,为法治地税建设提供路径。一个理念即固化“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法治理念,使干部职工更加明确地认识税收执法权力的依据和界限,认清应当严格履行的法定义务,禁止“不作为、乱作为”,为法治地税建设奠定基础。两个平台即通过建设法治地税示范基地,为法治地税建设提供思想教育的载体,通过开发执法提示提醒软件,为法治地税建设提供信息化保障。三个体系即建设执法标准、执法规范和执法监督体系,进一步明确工作依据、履职保障和监督渠道。四个规范即把握法治地税基本要义和工作重点,着力推进执法规范、征管规范、服务规范和行政管理规范,以此来推动地税工作全面走向法治化轨道。
三是突出工作重点,全面推进法治地税建设。将“依法治税”作为提高全市地税系统整体治理能力,加快推进税收现代化建设的根本保障,真正把法治观念贯穿于全市地税系统各项工作之中。推进税收执法规范,以清权、确权、晒权为重点,继续清理税收执法依据,编制并公开税收执法权力运行流程图和相关清单,以公开的制度保障税收优惠政策落实、税务稽查等执法工作在法制框架下运行,同时,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通过全面为基层中心所配备执法记录仪、在各县市区局建立执法约谈室等形式,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文明规范执法。推进税收征管规范,全面落实《全国税收征管规范》要求,以深化征管改革为动力,不断完善征管新模式,推动征管业务流程的制度化和规范化,使征收管理严格按规定流程、按标准要求开展,逐步实现依法征收、依法管理的根本目的。推进税收服务规范,以明晰征纳双方权责为突破口,充分还权还责于纳税人,准确把握税务部门职能边界,真正在法律许可范围内根据纳税人需求设计推动纳税服务措施,增强征纳双方的信任感与和谐度,同时,将纳税人权利救济作为工作重点,通过支持第三方建立纳税人维权平台、建立涉税争议第三方调解机制等工作,有效化解征纳矛盾,推动纳税服务工作进一步规范。推进行政管理规范,围绕规范系统内部人、财、物管理,进一步细化完善行政、人事、财务等各项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确保行政管理在法律法规制度约束下有序开展,同时,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着力构建“科学决策、有效执行、科学评价”的行政运转体系,确保地税工作高效有序推进。
四是依托信息技术,为法治地税建设提供科技支撑。在原有执法“纠偏”提醒软件基础上,开发应用更为完善的税收执法提示和风险监控软件。该软件将全省《税收执法规范》与“金三”系统有机融合,通过对税收执法事项、执法风险全方位的提醒与防控,着力推动执法流程规范化、风险集成化、预警前置化、防控实时化、整改常态化。具体通过对税收执法事项实行提示,切实规范执法操作;通过实行风险预警,切实防控执法过错;通过对执法风险自动进行分级分类推送,切实抓好问题整改,进一步提高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目前,该软件在全市地税系统即将正式运行。
五是强化保障,为法治地税建设提供有力支持。强化组织保障,在市局层面成立法治地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对法治地税建设总牵头、总组织,通过定期召开专题工作会、适时召开党组会和局长办公会、组织观摩调研等形式,不断总结经验、破解难题,切实抓好工作开展。强化队伍保障,将法治建设有机融入素质提升、系统党建、软实力和党风廉政建设,通过加强法律法规教育培训,着力增强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法治思维,通过党建领航,引导干部职工讲服从、讲纪律、守规矩,通过法治文化建设以及树立规范执法典型人物,增强法治感染力和影响力,通过加强廉政教育、实行税收违法案件“一案双查”以及加强廉政内控机制建设,引导干部职工严格依法依规办事,全力打造与法治地税建设相适应的地税干部队伍。强化实施保障,将法治地税建设分三步走,即2015年为基础年,完成法治地税建设各项基础性工作,2016年为巩固年,努力实现执法、管理、服务、行政全面融合,2017年为提升年,努力实现法治地税建设全面深化,实现“建设崇法守法、执法规范、公开公正、文明高效”的法治地税工作目标。通过整体谋划、分步施行,确保法治地税建设每年都有目标、有任务,有提升、有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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