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 《劳动合同法》颁布一个月,尽管正式施行时间从2008年1月1日开始,但是一股学习《劳动合同法》的热潮正在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者中蔓延。“不签书面合同支付双倍工资”、“合同解除限制很多”、“员工违约成本几乎为零”……对以“颠覆传统用工”为标志新法的种种宣传介绍牵动着HR的神经。国内知名人力资源服务商日前展开的企业调查显示,“解读”和“应对”成为人力资源管理者面临的最紧要功课,而更大的挑战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者2008年后建立起的实行合法、高效的人力资源管理流程和管理方式。
前程无忧的调查显示,HR对《劳动合同法》的学习了解大大超过了企业其他员工。对105家企业的人事经理进行的调查访问显示,所有HR知道新法已经颁布并将于明年起实施,78%的人已经阅读了新法八章九十八条的内容。已有38%的人参加了相关的学习培训,有77%的人表示将在2007年下半年继续学习新法; 85%的人感觉对新法了解不足两成,8%的人自称对新法内容了解30%左右,只有2人感觉自己比较了解新法,了解程度超过50%。而同期对150位不同企业的员工调查显示,知道《劳动合同法》的颁布和实行时间的人占82%,对新法内容毫无所知的人占62%, 对新法略知一二的人占24%,只有6%的人阅读过新法的法条内容。
务实接受新法
从一审到四审,经过了3年的时间,《劳动合同法》终于出台。现在再争论它是否应该“单保护”或者“过度保护”已经没有意义。此间接受访问调查的HR们表现出了高度理性,“接受事实,先学习,参透内容,降低实务操作的法律风险是当务之急。” 而在对新法的了解学习之后,65%的HR表示,新法的实施的确会对企业现有的经营方式和人力资源管理带来一定程度的冲击,但也还没到令人感到忧虑的程度。
长期劳动合同增多,
试用期加长
由于新法规定,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除特殊情况外,可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这次调查的73%HR所在企业劳动合同一年一签,为保持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合理比例,保持企业活力和员工工作积极性,可以预见,一年以上的长期劳动合同将越来越多。而长期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增多,也会促使员工更多关注企业提供的福利、培训等带来的长远利益,增强工作的稳定性。
同时新法也规定,三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试用期不超过六个月,所以随着长期合同的增多,三个月以上的长试用期也会趋于普遍,这也给企业有更多时间考察新人,更合理地使用和培养人才。
违法成本增加,
管理制度趋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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