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是准备无罪辩护,那自然是要根据犯罪事实结合犯罪构成要件去综合辩护,专业性强,建议委托律师代理。
刑事无罪辩护词如何书写,刑事上诉状无罪辩护
刑事案件辩护词是辩护人在参与刑事诉讼活动中,按照法定程序,为履行其职责,向法庭发表的为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的法庭演说词。
任何人在遭遇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时,都有权针对被指控的罪行进行无罪、罪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辩解和辩论。
刑事辩护词写作内容:1、首部(1)标题。
首行要写明标题(2)呼告语。
(3)前言。
主要包括三项内容:一、申明辩护人的合法地位、出庭的根据;二、辩护人在出庭前进行了哪些工作、辩护内容的来源;三、辩护人对全案的基本看法。
具体表述如:“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省**市**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本案被告人**之亲属***的委托,指派我担任**的一审辩护人。
接受委托后,我仔细查阅了全部案件材料,并会见了被告人,还进行了大量的调查取证工作。
经过认真的调查和严密的分析,我认为,本案事实不清,存在诸多疑点,难以定案。
现依法发表如下辩护意见:”2、正文。
在具体制作辩护词时,应当分以下几部分:(1)辩护的理由、观点。
(是辩护词的核心内容。
是辩护人为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所要阐明的主旨,应该从被告人的行为事实出发,对照有关的法律规定,论证被告人无罪、罪轻或应该予以减轻甚至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意见和根据。
因此,通常是要围绕是否构成犯罪,属于何种罪名,有无从轻的法定条件以及诉讼程序是否合法等问题展开辩论和论述。
)(2)结束语。
结束语是对辩护词的归纳和小结。
一般讲两个内容:一是辩护词的中心观点,如无罪、有罪但罪轻等;二是向法庭提出对被告人的处理建议。
3、尾部。
尾部应当写明辩护人的姓名以及发表辩护词的时间。
刑事案件辩护词点评格式
转载(一)标题。
可写“关于***(人)****案的辩护词”。
(二)前言。
交代辩护人的合法地位。
同时简要说明辩护人事前进行了哪些工作,如查阅案卷,了解案情,同在押的被告会见或通信等(多限于律师)。
在前言的最后,可概括说明辩护人对此案件的基本观点。
如认为公诉人指控被告的犯罪事实不能成立,或定罪不当,等等。
(三)辩护理由。
这是“辩护词”的主体部分,从事实上、从法律上、从被告的认罪态度上提出辩护理由。
具体可从分析公诉人所提出的被告的犯罪事实是否能成立等方面提出辩护理由;或者运用法律定罪量刑上提出意见,针对起诉书中提出的罪名发表意见;认罪态度主要是根据党的“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政策,提出可以从轻的理由。
(四)结尾。
归结辩护理由,提出有关判处被告的建议。
(五)写明辩护人姓名,并注明具体日期。
格式 关于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案由)一案的辩护词 审判长、审判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32条第1款的规定,我接受__________(主要犯 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姓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案由)一案的犯罪嫌疑人 __________的委托,担任他的辩护人,为他进行辩护。
在此之前,我研究了_______人民检察院对本案的起诉书,查阅了卷宗材料,会见了 犯罪嫌疑人,走访了有关证人,并且对现场进行了勘察,获得充分的事实材料和证据。
我认为起诉书在认定事实上有重大出入(或者事实不清、定性不当等)。
理由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综上所述,我认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____条第____款之规定,请求检察机关对本案犯罪嫌疑人 __________不予起诉(或请求法庭对被告人宣告无罪或免除处罚或从轻、减轻处罚)。
辩护人:_________ 范文 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 **省**市**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本案被告人张**之亲属许**的委托,指派我担任张**的一审辩护人。
接受委托后,我仔细查阅了全部案件材料,并会见了被告人,还进行了大量的调查取证工作。
经过认真的调查和严密的分析,我认为,本案事实不清,存在诸多疑点,难以定案。
现依法发表如下辩护意见: 一、关于本案中公诉书认定张**作案的证据 公诉人所列举的能够据以认定张**强奸杀人的证据主要有两个:一是**公安局对被害人和被告人所作的血刑试验结论,二是被告人身上的伤良。
由于其他证据只能证明案件确实发生,但并不能证明罪犯是谁,因此,我仅就这两份证据的真实性和证明力,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如下看法。
关于血刑试验结论。
根据**公安局所制作的刑事科学鉴定书,死都血型为B型,阴道内精液为A型,犯罪嫌疑人张**血型为A型,唾液为A型,公诉人遂将此认定为张**强奸杀人的一条主要证据。
对此,我作为辩护人认为,死者阴道内精液与犯罪嫌疑人张**同属一种血型,并不能证明就是张**作的案。
因为现代法医学认为血型鉴定毕竟不同于DNA指纹鉴定,它只能作排除认定,而不能作同一认定。
具体到本案来看,死者阴道内精液为A型,可以据此排除血型的B型、O型人作案的可能性,但不能得出必然是张**作案的结论。
因为世界上A型血的人有很多。
关于被告人身上的伤痕认定。
根据公诉人提供的照片,张**的伤痕均在右侧,即右侧肩部、右耳后、右额和右手。
这是与张**的供述相一致的。
张**对此的解释是:案发第二天上午正值家里买煤,他作为家中唯一的男子干体力活是责无旁贷的,由于肩挑、肩背和爬楼梯,造成了身体右部的多处划伤。
按常理讲,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解释是有待辩证分析的,但我们可以通过张**身上的伤痕形成时间来具体分析他的这一供述是否真实。
按照公诉人发表的公诉词,笔**是在**年**月**日**时许作的案,这也就是说,张**身上、耳后及额上的伤应形成于此时,但问题的关键在于在案发当天,并没有人发现他有伤。
因为案发当天下午,张**去单位值班,单位里的人并未看见他...
聚众斗殴罪无罪辩护词应该怎么写
聚众斗殴无罪辩护尊敬的审判长,各作审判员安徽慧民律师所接受颍上法律援助中心的指派,指派我出席本庭担任本案的一审辩护人,依法为被告人刘孝国进行辩护,接受指派后,辩护人查阅了本案的卷宗,会见了被告人,通过庭审调查,对本案有所了解。
辩护人认为,被告人李孝国的行为不构成聚众斗殴罪,依法不应承担刑事责任。
请求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刘孝国不构成犯罪。
主要理由如下:一、事实之辩,被告人未参加聚众斗殴。
根据公诉人提供的证据材料来看结合刚才的法庭调查,本案的事实已经非常清晰,本案是在被告朱树连与王辉之间因练习手球发生矛盾王辉被打后,,李治刚为了帮助王辉出气找到朱树连要求其向朋友王辉道歉,在朱树连未同意的情况之下,双方约定晚上放学后在一中后门打群架,从而引起的这次聚众斗殴起因。
双方回到学校各自寻找自己的同学朋友,为当晚打架作准备,因我的当事人刘孝国与被告李治刚之间既是同学,又同租一间房屋居住,刘孝国不可避免的也知道了这样的消息,后来在李治刚的指使下,与同学赵汗清一同去高一(11)班认识朱树连,在回来的路上赵汗清怕刘孝国出事,便让刘孝国不要参与此事,并主动帮助刘孝国向李治刚说情不让刘孝国参加。
晚上放学后刘孝国就回到自己住的地方,但是他出与对朋友的关心,就到一中附近的公用电话处给李治刚打电话问候平安,李治刚接到刘孝国的电话就安排刘孝国回住宿地,将砍刀、钢管拿来给他(这里辩护人要说明一点,这此砍刀、钢管是李政几天前在刘孝国与李治刚住宿的时候带过去的,并不是为了这起斗欧而特别准备的)由于刘孝国未满十八周岁思想意思还未成熟,在他看来只要没有参加打架,他就会与这件事情无关,确不能意思到如果被其他被告人使用他所拿的刀伤害了他人,他将会被认定这起案的共犯。
但是最终庆兴的是,当他把刀送去的时候双方斗殴已经结束,双方的人都各自散去,他所送去的刀在这起案件中并没有发挥用途。
由此也可能看出其行为与这起案件并不关联性。
因此辩护人认为,被告人不构成犯罪。
所以辩护人认被告二、法理之辩,被告人不符合犯罪构成要件。
我们都知道构成犯罪要具有危害行为,危害结果,以及行为与结果之间存在因为关系,只有这三者都同时具备的时候才能构成犯罪,单单从拿刀这一行为结合本案来看看辩护人认为,拿刀的行为并不构成危害行为,因为从犯罪行为理论上来看,危害社会的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两种形事,由于本案与不作为行为无关,辩护人单单从作为方面作为说明,所谓的作为行为简单的说就是指行为人用积极的行为实施的刑法禁止的危害社会行为,这里我们大家注意一点什么时积极行为,什么样是刑法禁止的行为。
如果我说行为人拿刀砍向行为人的时候,我相信大家都会认为这是一种积极行为和刑法所禁止的行为。
但是我想让大家帮助思考一个问题,如果这个行为人拿刀砍人之间带刀去现场的行为是不是积极行为和刑法所禁止的行为,带刀去现场之前在家磨刀的行为是不是积极行为和刑法所禁止的行为,磨刀之前去商店买刀的行为是不是积极行为和刑法所禁止的行为。
去商店买刀之前去商店买刀的路上积极行为和刑法所禁止的行为。
现在大家会不会在大脑里有个一问,到底从什么时候开始才算是积极行为和刑法所禁止的行为呢?针对这一点,辩护人认为,法律并没有禁止行为人拿刀,如果法律因为行为拿刀而对其禁止,那么在社会生活中就有可能出现卖刀和买刀的行为也构成犯罪,因此很简单,因为我们不可能知道卖刀和买刀下一步这些人会干些合法的事情或是违法的事情。
回到本案刘孝国本人不也能意思到他本人所拿的刀会在以后的事情中发挥什么样的作用,也不能意思到他拿到会不会因为他所拿的刀造成本案的伤害结果。
而事实上本案的伤害结果的确与其拿刀的行为无关。
由此我们可以认为刘孝国的拿刀行为,不具备危害行为。
第二小点,刘孝国的拿刀的行为是否产生了危害结果。
这一点辩护人认为不用作过多的解释,因为在整个聚众斗殴的现场根本就没有刘孝国的存在,其中的伤害结果完全是由其他几名被告的行为造成的。
刘孝国带刀去现场的过程中也可能是在带刀去现场之前伤害结果已经产生。
刘孝国对被害人的伤害虽没有参与也不情,所以说危害结果与刘孝国无关。
第三点,因果关系说,针对刘孝国的行为与本案是否有因果关系来看,辩护人认为在法学领域内有一句广为流传达的谚语能够最有力度来说明行为与结果之间是否有因果关系,那就是,“有此行为必有此结果,无此行为必无此结果。
”根据这句话,结合本案,我想再请大家考虑一下,如果刘孝国拿刀真的去了现场的行为就一定会造成被害人的伤害吗?我相信大家可能会认为,结果可能会发生,也可能不会发生。
换句话说,刘孝国拿刀去现场的行为就不可能会必然造成结果的发生。
因此于有此行为必有此结果,这句话不符合。
我想请大家再考虑一下,如果刘孝国没有去现场,这样的伤害结果就一定不会发生吗?我相信答案一定也是否定的,因为刘孝国在去现场之后,其伤害的行为结果已经完成,并不会因为他去...
缓刑认罪悔罪书范文到底怎么写才具有法律效力
刑事案件辩护词是辩护人在参与刑事诉讼活动中,按照法定程序,为履行其职责,向法庭发表的为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的法庭演说词。
任何人在遭遇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时,都有权针对被指控的罪行进行无罪、罪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辩解和辩论。
刑事辩护词写作内容:1、首部(1)标题。
首行要写明标题(2)呼告语。
(3)前言。
主要包括三项内容:一、申明辩护人的合法地位、出庭的根据;二、辩护人在出庭前进行了哪些工作、辩护内容的来源;三、辩护人对全案的基本看法。
具体表述如:“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省**市**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本案被告人**之亲属***的委托,指派我担任**的一审辩护人。
接受委托后,我仔细查阅了全部案件材料,并会见了被告人,还进行了大量的调查取证工作。
经过认真的调查和严密的分析,我认为,本案事实不清,存在诸多疑点,难以定案。
现依法发表如下辩护意见:”2、正文。
在具体制作辩护词时,应当分以下几部分:(1)辩护的理由、观点。
(是辩护词的核心内容。
是辩护人为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所要阐明的主旨,应该从被告人的行为事实出发,对照有关的法律规定,论证被告人无罪、罪轻或应该予以减轻甚至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意见和根据。
因此,通常是要围绕是否构成犯罪,属于何种罪名,有无从轻的法定条件以及诉讼程序是否合法等问题展开辩论和论述。
)(2)结束语。
结束语是对辩护词的归纳和小结。
一般讲两个内容:一是辩护词的中心观点,如无罪、有罪但罪轻等;二是向法庭提出对被告人的处理建议。
3、尾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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