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律师办理刑事辩护的,应签订书面的刑事辩护委托合同、授权委托书,均由律师事务所按司法部规范文本出具
刑事辩护委托合同,应该怎样写
有公章,基本就够了。
现在问题并不是委托书没有的问题。
而是你不能证明律师的失职。
你觉得你提供了很多证据,从你的角度看出去,能够证明律师的失职,但是,在律师协会看来,还不构成失职,可能你的证据都是一些旁证或者关联性很低的证据。
因此,律师事务所也理所当然的不理睬你了。
如果你的证据确实能够证明律师事务所失职的,他们肯定会第一时间赔钱给你的。
虽然说这样的事并不多,但我们也会偶尔遇到律师疏忽大意,造成当事人损失的情况,知道自己理亏,律师都会赔钱的,不光是钱的问题,还是有名誉的问题。
现在律师不赔,说明他心里也不服气,可能他也是努力了,但结果却没有达到预想的效果。
也可能他觉得你有过错,他没错。
有的时候,律师付出努力,也未必会有预想的效果,现实是残酷的,法官、对方律师等都会直接影响结果。
但并不是说,输了,就要找律师赔钱,律师不是商场销售,没有“三包”。
刑事辩护的方式有哪些,可以委托哪些人进行刑事辩护
一、刑事辩护的方式有哪些?我国的分为自行辩护、和指定辩护。
1、自行辩护是指犯罪嫌疑人、人自己为自己辩护,这种辩护贯穿于整个过程;2、委托辩护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通过与法律允许的人签订委托合同,由他人为自己辩护,委托辩护人可以是律师,也可以是其他公民;3、指定辩护是指遇有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况时,法院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被告人指定辩护律师为其辩护。
当被告人是盲、聋、哑、未成年人或者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或者因经济困难等其他原因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指定承担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二、可以委托哪些人进行刑事辩护?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犯罪嫌疑人可以委托下列人员担任辩护人:(一)律师。
律师是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具有律师资格并正在执行律师业务的法律服务人员。
律师可分为专职律师和兼职律师,专职律师和兼职律师都可以被委托担任辩护 人。
这里要注意的是具有律师资格的人与有律师资格并正在执行律师业务的人员是不同的,经过全国律师资格统一考试合格的,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就可以授予其律 师资格,但取得律师资格的人还须经申请并由司法行政部门核发律师执业证书后,才能从事律师业务。
虽有律师资格,但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是不能以律师名义 从事业务的。
法律还规定,国家机关的现职工作人员不得兼任执业律师,律师担任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期间,不得执业。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这里所说的“人民团体”,主要是指共青团、工会组织、妇联组织等。
由人民团体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可以不是律师。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这里说的“监护人”,主要是针对未成年人的父母而言的,按照法律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该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 如果未成年人的父母不具有监护能力或者去世的,其祖父母、外祖父母或者兄、姐可以担任监护人。
什么是“亲友”,刑事诉讼法没有明确规定,按通常理解,亲友 就是亲戚朋友。
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除可以选择律师作为自己的辩护人外,还可以选择自己的监护人和其他亲戚朋友作为自己的辩护人,可以比较方便地根 据自己的情况充分行使辩护权。
哪些人可委托刑事辩护律师?
以下人可委托刑事辩护律师: 1、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本人; 2、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法定代理人”是指被代理人的父母、养父母、监护人和负有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的代表); 3、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近亲属;(“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
);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人; 5、人民法院的指定。
指定辩护委托辩护
指定辩护 1、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因经济困难或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提供辩护。
最高人民法院《解释》对“可以指定”辩护人的情况作了具体规定,包括: (1)符合当地政府规定的经济困难标准的; (2)本人确无经济来源,其家庭经济状况无法查明的; (3)本人确无经济来源,其家属经多次劝说仍不愿为其承担辩护费用的; (4)共同犯罪案件,其他被告人已委托辩护人的; (5)具有外国国籍的; (6)案件有重大社会影响的; (7)人民法院认为起诉意见和移送的证据材料可能影响正确定罪量刑的。
指定的辩护人,应当是依法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
此为刑事诉讼法中辩护种类的一种。
2、被告人盲、聋、哑或者限制行为能力,或者在开庭审理时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此为刑事诉讼法中辩护种类的一种。
3、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为其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辩护。
怎样委托刑事辩护律师
需要犯罪嫌疑人的近亲属或者本人签委托书委托律师代理。
刑事案件应当尽早委托律师介入去看守所会见当事人,以便给嫌疑人交代一些必要的细节问题, 同时到公安机关了解案情查看案卷材料,然后根据了解到的具体案情再决定采取不同的措施, 才能更好地提供法律帮助。
刑事案件的内容复杂、程序繁琐,需要经过立案侦查(公安局)、 审查起诉(检察院)和审理判决 (法院)三个阶段,整个案件办理下来需要四个多月的时间。
这期间除非取保候审否则都是关押在看守所的。
所以建议家属还是尽早委托律师介入以免错过好的时机,争取取保候审或者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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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可以被委托为刑事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下列人员不得被委托担任辩护人: (一)被宣告缓刑和刑罚尚未执行完毕的人; (二)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 (三)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 (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的现职人员; (五)本院的人民陪审员;(六)与本案审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 (七)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
香港人如何委托律师刑事辩护?
一、香港人在内地委托律师辩护的,除了委托司法部认可在内地执业的香港律师之外,只能委托内地的律师;二、委托律师的程序1、与律师洽谈(介绍基本情况、说明委托要求等);2、查看收费标准,并与律师协商收费事宜;3、与律师事务所签订《委托协议》,并出具《授权委托书》。
需要提供如下资料和办理以下手续: 1、公安机关的《拘留通知书》; 2、你的身份证和回乡证; 3、亲属关系证明(如有最好,没有也可以); 4、到公证处办理委托公证。
相关法律知识:我国《刑诉法》第33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
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该条第2项又规定:“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
”我国《律师办理刑事案件规范》第12条又明确规定:“律师受理刑事案件,应当在侦查、审查起诉、一审、二审各个阶段分别办理委托手续;也可以一次性签定委托协议,但应分阶段签署授权委托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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