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库存现金管理
现金对企业越来越重要,现金流量已经成为评价企业信誉、企业发展潜力和企业价值评估的重要指标,在有的地方,银行开始把企业现金流量情况作为是否给企业提供信用的重要依据,有的甚至把企业未来的现金流量作为还款的担保,可见,企业加强现金管理对企业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和保持可持续发展能力越来越重要。
企业加强现金管理包括增加现金流量和提高现金的使用效益两个方面:
1.要全方位和全过程加强企业现金管理
(1)统管资金,统一调配使用资金,加强对企业分公司现金的管理。为防止资金的体外循环,加强对资金的管理,许多企业都采取了一系列加强现金管理的措施。可以借鉴的现金管理制度包括:对自己的分公司实行严格的预算管理;对各部门实行备用金制;严格分公司开立银行帐户的管理:“收支两条线”,所有收入都统一上缴企业总部统一划拨,分公司所需资金,则由企业总部统一审核和安排等。
(2)加强对往来款项和存货的管理,加速资金的周转。企业应下列措施,减少现金的流出,增加现金的流入,减少资金占压时间:加强应收帐款、应付帐款的管理;加强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付款的管理;加强预收帐款、预付帐款的管理;加强存货的管理;严格企业收款责任制,加快现金的回流,减少和控制坏帐的比例;同时尽可能利用商业信用,合理利用客户的资金。
(3)适当利用企业信用和银行信用进行融资,增大企业的可支配现金量。当企业的现金并不充裕时,企业可以利用自己的商业信用和银行信用,通过办理银行承兑汇票,减少对外采购中现金的支付;或者通过进行短期融资和中长期融资等方式,调节企业可支配现金流量。由于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不需银行动用现金,手续简便,近年来愈来愈为银行和大多数企业接受,成为企业进行现金管理,弥补日常经营用现金不足的重要手段。
办理银行承兑汇票需要以企业之间的购销合同做基础,企业一般交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即可办理,根据企业实力、信誉和与银行关系的不同,保证金的比例一般在10%-50%之间,期限一般在6个月以内。
(4)加强对企业投资过程中现金流量的管理和控制。传统现金管理中,仅仅注重了现金的统一调度使用,但对投资后的项目则疏于管理,使得许多投资项目变成了企业现金流量的无底洞。
2.周密计划,科学运作,提高现金的使用效益
(1)利用银行不同期限的存款进行资金运作。7天通知存款是银行为吸收企业存款而推出的灵活便利的方式,开户方便,一次性存入大额款项后,针对分批动用的资金,只需提前7天电话通知银行,将该笔资金从通知存款帐户转入活期帐户,原有部分依旧按通知存款利率计息。其实,有的银行为了吸引客户,仅提前通知1-2天即可,对企业超短期富余现金,理财效益非常可观。
如企业月初取得1200万元资金,月末将全部支付出去,企业可以采用7天通知存款的
方式。当天7天通知存款的年利率为1.89%,活期利率为0.99%,如果仅作为活期存款,当月利息仅为1200万元×0.99%/12=9900元,7天通知存款的月利息为1200万元×1.89%/12=18900元,月利息差为9000元。
另外,如企业现金富余达3个月以上,因各种限制,不能投资证券时,可以采取3个月定期与通知存款相结合的方式。
企业安排资金计划时,将3个月以上的资金存入3个月定期账户,低于1个月的资金存入通知存款账户,目前3个月的定期存款的利率为1.98%。这样,企业在几乎无风险的情况下,实现了资金收益最大化。
(2)依托证券一级市场进行资金运作。把企业短期资金投入证券市场并不意味着一定要购买高风险的证券,企业也可以选择在一级市场申购新股的办法。
具体操作如下:企业在证券公司开立资金帐户,当一级市场没有新股发行时,可按上面提到的通知存款或3个月定期存款方式进行资金运作;当一级市场有新股发行时,可利用银行的银证划款系统划转资金,申购新股。按目前的新股申购办法,资金至多占用期限为5天,企业损失的是活期存款利息,获得的是低风险收益。近几年,一级市场的新股申购中签率虽然有所降低,新股上市后的市场溢价也有不断下降的趋势,但年平均收益仍在5-10%之间,远高于同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
当然,这种运作方式要注意以下问题:新股申购有一定技巧,申购的时间要选择;并不是所有的新股申购都能获利,增发和配售的股票申购要慎重,企业应组织专门的人员进行新股定价的研究或接受专业机构的建议;中签后的新股上市后,要注意制订恰当的盈利目标;要制订严格的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资金的安全,避免资金投入二级市场购买高风险证券。
(3)购买国债。当企业的预计资金闲散资金较长时,除了在银行定期存款以外,还可以购买国债。国债有“金边债券”之称,购买国债不仅风险小,而且可以享受免利息所得税待遇。现在国家发行的国债多以记帐式为主,而且其流动性大为增强,企业急需资金时,可以到银行提前兑取,银行在兑付时,超过6个月后,一般会分阶段计算利息。国债票面利率本来就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考虑到免税因素,购买国债比定期存款更划算。
(4)委托信誉较好、规模较大的专业机构理财。专业投资管理机构具有专家理财、内部控制严密、组合投资、规模效益等特点,在面对风险多变的证券市场和众多投资品种选择,他们往往比企业自身具有更强的抗风险能力。虽然新的委托理财管理办法出台以后,委托理财不能象过去一样承诺保底收益,但与企业直接参与二级市场投资相比,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委托理财,仍是风险较小的一种选择。
范文二:库存现金管理
库存现金管理存在的问题:
1.随意使用现金 现金交易频繁。
根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除发放工资、奖金、收购单位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 支付个人劳动报酬和各种劳保 福利等零星支付可使用现金外 开户单位之间的往来,必须通过银行进行转账结,无库存现金限额。
2.无库存现金限额。
按规定,开户银行原则上以开户单位三至五天日常零星开支所需核定起库存现金限额 一年核一次,开户单位如在几家银行同时开户.应以一家开户行核定的限额为准。可现在所谓限额核定名存实完。在多头开户情况下,企业不愿主动执行规定,而银行也不去过问,开户单位多头开户,多头提现,库存现金远远超过限额,对于多出的部分从不主动.及时地交送银行。企业内部也不对库存现金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盘点。目前,开户单位库存现金超过限额的少则几倍 多则几十倍 甚至有的现金库存多达几十万。
解决企业库存现金管理问题的对策和建议:
1事前防范,建立科学的现金控制体系。
(1)加强对企业大额支现的柜台监管审查 建立大额提现支现的登记申报管理制度,堵住大额支现漏洞。考虑是否可采用适当收费征税的办法来调节企业大额用现行为,对除工资、农副产品采购用现外,其他用现按金额收取一定比例的用现手续费和用现税金,使企业用现比转账付出更大的代价,迫使企业自动放弃使用现金.主动采取转账结算方式。
(2)加强库存现金限额管理.要坚持库存限额一年核一次的原则,并以一家主要开户行核定为准。把控制企业坐支、套取现金 大额支现扩大消费支出作为现金监督管理的重点。(3)严格开户管理.坚决纠正无证开户随意支现现象。 2 事后检查 保障现金的安全性、完整性、合法性和效益性。
(1)库存现金的安全性控制。账实盘点控制。即对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进行定期盘点,日清月结 严禁擅自挪用、借出货币资金 严禁“白条”抵库 确保企业资产账实相符。如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的编制就是实施账实定期盘点控制。库存限额控制。核定企业每日库存现金余额,超过限额的货币资金及时送存银行这样做既可降低货币资金被盗风险,还能高度集中货币资金, 便于统筹使用。岗位分离控制。将不相容岗位分离 相互制约、相互监督。比如 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不得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出纳人员连续工作应不超过三年 空白支票、密码与印鉴的保管必须分离,实行回避制度 单位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出纳工作.严禁未经授权的单位或个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及直接接触货币资金.经办人只能在职责范围内.按照审批人的批准意见办理货币资金业务。(2)库存现金的效益性控制。服从企业财富最大化的财务管理目标.合理、高效地持有 和使用资金,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
3 加强企业现金管理。
(1)加强对企业单位大额支现的柜台监管审查.建立大额提现支现的登记申报管理制度 堵住大额支现漏洞。考虑是否可采用适当收费征税的办法来调节企业大额用现行为 对除工资、农副产品采购用现外,其他用现,按金额收取
一定比例的用现手续费和用现税金,使企业用现比转账付出更大的代价 迫使企业自动放弃使用现金,主动采取转账结算方式。
(2)库存现金限额管理,要坚持库存限额一年核一次的原则,并以一家主要开户行核定为准。
(3)把控制企业坐支、套取现金、大额支现扩大消费支出作为现金监督管理的重点。
(4)严格开户管理 坚决纠正无证开户随意支现现象。
(5)当前企业和有关部门应配合中央认真抓好“小金库 清理工作,并以此为突破口 狠抓现金管理工作。
4 建立公平有序高效的金融环境。
按照经济和金融改革目标任务尽力统一政策 统一准则 逐步使各个金融单位走上同一起跑线,认真学习 中国人民银行法》和《商业银行法》这两套法律,它们为治理金融无序竞争提供了法律保证 并重在执行:中央银行的监管力量应以高起点的经济处罚作为当前的主要手段从而使不正当竞争者得不到经济利益。疏通转账结算渠道,解决无故压单压票问题 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必要的现金使用,大力推行信用卡和支票结算业务 采用国际先进技术转变结算方式,完善和扩大信用卡结算业务。
5完善法规 尽快修改《现金管理暂行条例》。
(1)适当宽现金使用范围,如因采购地点不固定、不便利、生产或者市场急需、抢险救灾.以及其他特殊情况和必须使用现金的允许使用现金。
(2)调整增加结算起点金额.建立与通胀率挂钩的现金结算起点的调整机制 实行弹性结算起点金额制 或实行固定结算起点金额制。
(3)进一步明确中央银行、商业银行和非银行机构在现金管理中的地位和职能 对开户银行以放松现金管理为优惠条件吸引开户单位,由当地人民银行查处,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并追究所在单位行政领导责任。(4)建议在 法律责任”一章中,增加”单位用信用卡套取现金”这一内容,并在 实施细则》中同 时增加相应的处罚内容。
范文三:库存现金管理
库存现金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集团及所属各公司库存现金安全,规范库存现金管理,提高现金使用效
率,加强财务监督,根据《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货币资金》、《现金暂行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集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库存现金,是指各公司持有可随时用于支付的现金限额,存放在公
司财务部门由出纳人员经管的现金,包括人民币现金和外币现金。
第三条 本规定是对各公司涉及现金收支业务进行管理、控制和监督。集团及所属各公
司财务部是具体办理现金业务的管理部门,出纳员是负责库存现金安全的保管人。
第二章 库存现金的限额管理
第四条 各公司的库存现金限额原则上以满足公司3-5天日常零星开支为标准。因特殊业务需要支付大额现金,应按规定上报批示,可以不包括在库存现金限额内。
第五条 各公司必须严格遵守,每日现金的结存数不得超过核定的限额。
库存现金限额=每日零星支出额×核定天数
每日零星支出额=月(或季)平均现金支出额(不包括定期性的大额现金支出和不定期
的大额现金支出)/月(或季)平均天数
第六条 各公司库存现金如不足限额时,可向银行提取现金,不得在未经准许的情况下
“坐支”现金。
第三章 库存现金的保管
第七条 现金保管人员应负责对现金做如下保管:
(一)保险柜内,只准存放公司的现金、有价证券、支票等,不能存放个人和外单位现金(不包括押金和代收代付款项)或其他物品;
(二)保险柜的钥匙和密码只能由现金保管人员掌管,不得将钥匙随意乱放,不得把密码告诉他人;
(三)现金保管人员在离开工作场所前,必须将现金、支票、印鉴等放入保险柜并锁好,不得随意存放;
(四)现金保管人员变更时,新任接交人必须及时变更保险柜密码。
第八条 现金保管人对核定限额内的库存现金当日必须核对清楚,做到“日清月结”、“账实相符”,所有库存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一律存放在保险柜内,不得放在办公桌内过夜。
第四章 库存现金存、取管理
第九条 各公司送存现金和提取现金,必须注明送存现金的来源和支取的用途,不得私设“小金库”。
第十条 出纳员从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填写《银行现金提取申请单》,并写明用途和金
额,由财务经理、总经理批准后到银行提取。
第十一条 借支备用金、报销等需支取大额现金的领取人,须提前一天通知出纳员;提
取现金额达到或超过银行规定需预约金额的,出纳员应提前一天与银行预约。
第十二条 出纳员向银行提取现金时,必须有两人同行且由公司派车办理,不准由他人
代办。取送款中途原则上不准任何无关人员搭车,且未经批准不准在途中办理任何与此项工
作无关事宜。如遇非财务部门共同派车办理公务,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优先办理财务事
务。现金大额缴款应尽可能请银行上门服务,存、取现金在交接手时必须当面点清,存、取
款凭证随现金一起办理交接手续。
第十三条 各公司所有现金收入均应于当日送存银行,如当日确有困难,必须于次日及
时交存银行,遇节假日收取大额现金可以临时存放在公有私户中,待正常工作日内及时转存
公户,以免影响公司运营资金正常周转。存入公有私户的现金视同库存现金核算与管理。
第十四条 各公司为方便业务管理,确保现金安全,在报请集团书面批准后,允许开立
1-2个公有私户,公有私户必须以集团指定的名义开立,公有私户的《权属声明书》(附件三)
应提交集团财务部备案。
第五章 库存现金的收付管理
第十五条 各公司应严格按照现金使用范围与标准,合理使用现金。具体现金支出范围
如下:
(一)职员工资、津贴、奖金;
(二)零星采购借款(备用金);
(三)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四)个人劳务报酬;
(五)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六)向个人收购物资的价款支出;
(七)结算起点(1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
(八)确实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第十六条 凡不符合上述第十三条规定的现金支付范围的,均应通过银行转账办理结算。
如因采购地点不明确及其他特殊情况不便办理转账结算手续,而必须使用现金的,要事先提
出书面申请,金额在 10000元以内的须经本公司财务经理审核,金额在10000元(含)以
上的必须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支付现金。
第十七条 各公司出纳员对差旅费报销及借款等现金借款业务,应督促借款人员及时清
理归还借款。经常性采购人员和外出办事人员可给以5000元以下备用金 ,超出上述金额财
务部不予借款。借款单上应有财务部门对定额使用情况的审核意见。
第十八条 各公司出纳员支付现金,可以从公司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中提
取,但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因特殊情况确需坐支的,应事先报总经理、
财务经理批准。
第十九条 出纳员应按照集团相关报销管理流程,依据会计审核签章,总经理、财务经
理批准的付款凭证及其所附原始凭证办理现金付款业务。没有经过审批并签章, 或者超越规
定审批权限的,出纳员坚决不予现金付款。发现伪造变造凭证、虚报冒领款项,应及时书面
报告。
第二十条 各公司对于办理现金收入业务所开出的各种票据,必须在“结算方式”或“备
注”栏中正确标注“现金结算”字样,不准空白和随意错填。各公司对以大额 现金结算开
具发票的客户,必须要求对方出具“现金付款证明”附于记账凭证后备查。
第二十一条 出纳员办理完毕现金收付款业务后,应及时在单据上加盖“现金收讫”、“现
金付讫”戳记及出纳员签章,并将自制原始凭证加盖“附件”章。对于借款归还,需给借款
人开具收据作为记账凭据。
第二十二条 各公司对各种业务的现金退款(非现金收款的业务不能退还现金),应履行
完备的现金付款审批手续,由经办人填写正式的退款申请单,注明退款理由、业务经理确认、
财务经理核实、总经理签批后再办理付款手续。退款时必须由收款人本人签字领取(其他现
金付款业务亦同),不准他人代领,异地客户应由财务人员办理电汇。如果是个人客户应让
客户在退回的收据后签字(注明身份证号码,如果代领必须提供授权证明,收据丢失则按集
团已有相关规定办理);如果是法人单位客户应索取客户的收款收据记账。
第二十三条 各公司应加强现金收入管理,严禁信用卡套现或公款私存。
第六章 库存现金的盘点清查与监督
第二十四条 各公司在库存现金监督管理中应遵循下列规定:
(2)不准在审批手续不完整的情况下提前支取现金;
(3)不准私自挪用现金;
(4)不准未经批准任意坐支现金;
(5)不准单位之间互相借用现金;
(6)不准谎报用途套取现金;
(7)不准利用银行账户代其他单位和个人存入或支取现金;
(8)不准将公司经营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存入储蓄;
(9)不准保留账外公款;
(10)不准以任何票券作为现金抵值券用于业务经营。
第二十五条 现金保管人员应确保现金收支款项的准确和保管现金的安全完整,竭力避免现金错、短款的发生。如在日常现金收付中,发现现金多余或短缺,必须及时写出文字报告,经批准作当日暂存、暂付处理。应做到长款不留库,短款不空库,不得以长款补短款。 第二十六条 各公司财务负责人应高度重视现金管理,对现金收支进行严格审核,成立现金清查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库存现金情况进行清查盘点,重点放在账款是否相符、有无白条抵库、有无私借公款、有无挪用公款、有无账外资金等违纪违法行为上。确保现金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相符。发现不符,及时查明原因,做出处理。并对现金管理出现的情况和问题,提出改进意见,报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
第二十七条 库存现金清查时现金保管人员应始终在场,并给予积极的配合。清查结束后,清查人员应填制“库存现金盘点表”,填列账存、实存以及溢余或短缺金额,并说明原因,上报有关部门或负责人进行处理。
第二十八条 各公司现金错、短款情况一旦发生,出纳人员应及时经财务经理向公司主管财务工作的领导报告。 现金错、短款,要视情况分别处理:
(一)属于书写、计算、清点等技术原因造成和一般责任事故的错款,经报批后,按“长款归公,短款报损”的原则处理,并责令有关人员检讨原因,吸取教训,改进工作;
(二) 属于工作失职、有章不循等原因造成现金错、短款报批处理时,要由公司领导视情节和损失程度,决定责任人员的相应赔偿责任;
(三)属于有关人员监守自盗款项、侵吞长款、挪用公款的均应按贪污案件处理;
(四)如果经查明长款属于记账错误、丢失单据等,应及时更正错账或补办手续,
如属少付他人则应查明退还原主,如果确实无法退还,应经过一定审批手续可以作为单位的收益;属于短款如查明属于记账错误应及时更正错账;如果属于出纳员工作疏忽或业务水平问题,一般应按规定的由过失人赔偿;
(五)属于未明原因、如在调查且一时难于处理的错、短款项,应经前述审批手续后,挂账待处。并坚持“不能长期挂账,不能草率处理”的原则;
(六)属于抢劫、被盗案件,要注意保护现场,并及时报告公司领导和公安部门。 第二十九条 各公司对尚未入账的符合财务制度规定的收、付凭证,应按规定及时入账,以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准确;对不符合财务制度规定的借条,应要求追回款项;对白条开支,应说明原因,并要求其换取正式票据。
第三十条 凡超出规定范围、限额使用现金,用不符合制度的凭证充抵库存现金,未经批准坐支现金,私设小金库,编造用途套取现金,公款私存的,信用卡套现的,除给有关财务处
分外,分别给予违纪金额10%~30%的罚款。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和集团所属各公司。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由集团财务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生效。
范文四:库存现金管理
库存现金管理
篇一:库存现金管理
本文所指的现金是指企业库存的人民币现钞。它是企业流动性最强的资产,对于维持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具有重要作用,但现金也是企业资产中最容易流失资产,加强现金管理对于企业和国家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目前现金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1、随意使用现金,现金交易频繁
根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除发放工资、奖金、收购单位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支付个人劳动报酬和各种劳保、福利等零星支付可使用现金外,开户单位之间的经济往来,必须通过银行进行转账结算,但目前情况是开户单位使用现金结算极为随意,一些企业,尤其是承包企业和乡镇企业及个体私营企业,携带巨款外出结算的现象十分普遍,金额少则几万多则几十万,甚至上百万,但很不安全,时常发生被偷盗、被抢劫案件。
某些专业银行和城、乡信用社为了多拉客户,采取不正当的竞争,对企业承诺:倘来行(社)开户,给予使用现金方便,并保证充足供应。对这些企业来说,用现金做生意比转账结算方便得多。因为有些商品和原材料紧俏,非现金不供货,客观上迫使该企业搞现金交易。企业需用现金做生意,银行要拉企业成为客
户以争业务,双方之间互有需求,造成企业用现金购货、收现销货的现象非常盛行和普遍。
2、企业坐支现金普遍
据调查,凡有现金收入的单位,均有坐支现象发生,特别是一些效益差的企业想尽办法坐支现金以逃避银行信贷债务,这种不正常的现象为现金体外循环提供了滋生的土壤,大量现金在银行体外循环,使货币回笼受阻,货币投放量得不到有效控制,增加了宏观调控困难,严重干扰了国家正常的经济秩序。
3、白条抵库严重
白条抵库可谓家常便饭,这些白条多为领导临时应酬,内部职工和推销员等出差或办其他事而借款。不仅借款时间长,而且有些款额高,笔数也很多。有些出纳利用时间差将库存现金挪作他用,而用白条抵充,有时甚至不能收回外借现金,从而给企业、国家造成损失。
4、无库存现金限额
按规定,开户银行原则上以开户单位三至五天日常零星开支所需核定起库存现金限额,一年核一次,开户单位如在几家银行同时开户,应以一家开户行核定的限额为准。可现在所谓限额核定名存实完。在多头开户情况下,企业不愿主动执行规定,而银行也不去过问,开户单位多头开户,多头提现,库存现金远远超过限额,对于多出的部分从不主动,及时地交送银行。企业内部也不对库存现金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盘点。目前,开户单位库存现
金超过限额的少则几倍,多则几十倍,甚至有的现金库存多达几十万。
5、私设“小金库”,公款私存
储蓄存款有“随存随取,款额不限,灵活方便”的优势。因此,部分单位为保证不合理地支付现金,便将公款以个人名义私自存入储蓄所,而银行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据调查,在储蓄存款净增加额中,有的企业公款私存占1000万元左右,高的达到3000万元。保留账外公款俗称“小金库”这个问题多年来一直难以解决。尽管国家一再强调不准搞“小金库”,可现实中一天也没有停搞过,且越演越烈,呈扩张态势。现在每个企业,甚至企业内部的每个部门都有或大或小的“小金库”,小则上千元,多则几万元,几十万元,形成的方式之多,手段之隐秘,影响之深,给治理带来很大的困难。
6、开户单位间公开拆借现金
近两年来,企业之间相互拖欠日趋严重,加上一些中小企业得不到及时的贷款支持,引发了企业间高息拆借资金行为,从而逃避了银行现金管理监督,一些股份制企业,用募集股本得来的现金在集团内部或外协单位之间进行拆借,相互间订个协议即成。利息自定,根本不用通过银行。
7、大额支现放任化
银行为了保住客户则服从他的需要,不对大额提现进行审查和控制,而采取放任的办法。一些信用卡银行为了保住原用卡户
而为卡户提现大开方便之门,使大量现金借此渠道大量流入社会,利用信用卡提现程度一天天扩大,这与“减少现金使用,扩大转账结算”使用信用结算的宗旨背道而驰。
二、现金管理问题存在的主要原因
1、经济成份多元化发展因素
改革开放以来,城乡集体,个体经济迅速发展。全国私营、乡镇企业总产值占社会总产值三分之一,它的发展客观上增加了对现金的需用量。私营、乡镇企业的基地在农村,其原材料、半成品等来自农户,而这些商品的购进绝大部分是现金交易。同时,许多规模较小的私营、乡镇企业没有固定账户,客观上促使大中型企业认购他们商品时也使用现金。八十年代中后期,各种合资合营合作企业也得到了迅速发展,伴随着股份制及股份合作企业的出现和发展,客观上也增加了对现金用量的需求。而多种形式的承包以及单位内部层层承包,单立账户,独立核算、独立现金收付,现金的需求更是大幅度地增加,各有关部门一味地强调和注重为企业创造一个良好的宽松的外部环境,忽视必要的制约配套制度的执行,特别是现金管理完全被放松了。
2、环境因素
(1)、社会环境因素,企业间的商品交易中的现金收付比重上升,一些紧俏商品,原材料等非现金不供货,而以现金结算的价格比通过银行转账结算便宜。(2)、金融环境因素。现阶段我国银行结算制度跟不上形势发展的要求,资金结算在途时间过长,
很不利于企业加速资金周转,提高经济效益。这一令企业深感头痛的问题不能得到有效的解决,就影响企业遵守国家现金管理政策。
3、思想认识偏差因素
错误的认识是导致漏洞产生的根源。目前,在我国现金管理工作中主要存在着两种错误的认识:一种是认为现金管理是计划经济的产物,在现时市场经济条件下没有存在的必要了。其理由是市场经济的建立使社会商品交易活动更加频缺,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企、事业单位为加速资金周转,提高效益,在结算种类上有权作出自己的选择。如果继续保留对其现金运用的严格约束则不利于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和自主权的充分发挥,同时也不利于银行本身的商业化进程。而且大多数新生的非国有企业对现金使用有着十分严重的偏好;“钱是我的,我有自由支配的权力”的认识根深蒂固,对银行严格管理现金支付业务不理解。;另一种是认为现金结算范围扩大和现金投放量增加是经济发展的突出表现与客观需要,我们没有必要大惊小怪等等。由于这些认识的偏差导致了银行、企业对现金管理工作产生了松懈,忽视甚至排斥的思想,使不少机构原有现金管理制度隐入了瘫痪状态,纵有保留也多半只是走过场做形式罢了。
4、监管因素
近年人民银行的现金管理宣传和培训主要针对的是金融机构,而针对企事业等开户单位的宣传培训活动则很少开展。人民
银行作为国家现金管理工作的主管机关没有充分有效发挥职能作用。制度不全和措施不力使其对辖区内所发生的违规事例处理很不及时,即使最后得到了处理一般也只限于“下不为例”而已,达不到以儆效尤的目的。作为国有商业银行和非商业银行的金融机构,为了争存款,揽业务、拉客户,不惜以放松现金管理为代价来“招凰引凤”,另一方面,社会监管系统信息传递不灵,如企业实行效益工资后,社会劳动人事部门,一般仅与企收保持单线联系,很少再给有关银行送报《工资基金册》,企业单位的人数、工资基金总额及其浮动幅度等,银行很难确切掌握。同时,部分集体单位本身己取消了《工资基金册》,当企业用现金时,现金支票上注明“工资”用途的,银行只有认可。
5、《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缺陷因素
现行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是1988年颁布实施的,时隔七年,经济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条例》本身着实存在不少缺陷,有待完善。?《条例》没有将承包单位、私营企业、乡镇企业以及个体工商户等考虑在内,伴随这些开户单位迅速发展,数量众多,现金结算有增无减。?现金使用范围规定过于狭窄,与人民币作为无限清偿货币应用于一切债权债务的清算实际情况相矛盾。?结算起点1000元偏低,阻碍了正常的商品交易。?原则上以开户单位三至五天的日常零星开支所需核定库存现金限额,在物价大幅度上涨情况下,通货膨胀的今夭已严重偏离实际,根本不够周转使用。《条例》本身的缺陷和不足,导致现金管理的各种
问题伴随经济发展而越发突出。
三、解决企业库存现金管理问题的对策和建议
1、完善法律法规,尽快修改《现金管理暂行条例》
(1)适当放宽现金使用范围,如因采购地点不固定、交通不便利、生产或者市场急需、抢险救灾以及其他特殊情况和必须使用现金的允许使用现金。
(2)调整增加结算起点金额,建立与通胀率挂钩的现金结算起点的调整机制,实行弹性结算起点金额制,或实行固定结算起点金额制,如可将原结算起点1000元放宽到500010000元。
(3)进一步明确中央银行、商业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在现金管理中的地位和职能,对开户银行以放松现金管理为优惠条件吸引开户单位,由当地人民银行查处,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并追究所在单位行政领导责任。
(4)建议在“法律责任”一章中,增加“单位用信用卡套取现金”这一内容,并在《实施细则》中同时增加相应的处罚内容。
2、加强企业现金管理
?加强对企业单位大额支现的柜台监管审查,建立大额提现支现的登记申报管理制度,堵住大额支现漏洞。考虑是否可采用适当收费征税的办法来调节企业大额用现行为,对除工资、农副产品采购用现外,其他用现,按金额收取一定比例的用现手续费和用现税金,使企业用现比转账付出更大的代价,迫使企业自动
放弃使用现金,主动采取转账结算方式。?加强库存现金限额管理,要坚持库存限额一年核一次的原则,并以一家主要开户行核定为准。?。把控制企业坐支、套取现金、大额支现扩大消费支出作为现金监督管理的重点。?严格开户管理,坚决纠正无证开户随意支现现象。?当前企业和有关部门应配合中央认真抓好“小金库”清理工作,并以此为突破口,狠抓现金管理工作。
3、强化宣传,转变观念,提高认识
加强组织经济工作者对市场经济和金融经济改革知识,特别是对颁布的《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会计法》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等法规的学习,纠正思想认识上的偏差,用正确的理论来指导工作。
4、建立公平有序高效的金融环境
按照市场经济和金融改革目标任务尽力统一政策,统一准则,逐步使各个金融单位走上同一起跑线;认真学习《中国人民银行法》和《商业银行法》这两套法律,它们为治理金融无序竞争提供了法律保证,并重在执行;中央银行的监管力量应以高起点的经济处罚作为当前的主要手段,从而使不正当竞争者得不到经济利益。疏通转账结算渠道,解决无故压单压票问题,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必要的现金使用,大力推行信用卡和支票结算业务,采用国际先进技术转变结算方式,完善和扩大信用卡结算业务。
5、健全监督体系
即健全金融与社会两套监督体系。一、应着重加强中央银行
对金融业的监督能力,同时建立金融同业间相互监督制度。重点是强化检查和处罚,可采取日常检查和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处罚应高金额,能起到罚一警十的效果。二、对企业的社会监督考虑到企业与商业银行的利益关系,其监督权应主要由财政、审计、监察、企业主管部门并联合社会审计机构去从严执行,对企业违犯现金管理规定也应处以重罚。同时,在企业内部应从建立健全现金内部控制制度。对于违犯现金管理规定建立举报制度,对举报有功者给予奖励。三、统一管理,相互配合。由人民银行统一现金管理,商业银行、工商、税务、财政、审计、监察、企业主管等部门配合管理,相互协调,做好现金管理工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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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安忠、曹卫兵。 中小企业现金管理方法[N].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报, 2004[5].刘海虹。 社会资金的动态分析和控制[M ]. 武汉。武汉工业大学出版社,1990:18-17[6] 提升企业现金管理的新途径[N] . 中华工商时报, 2005.8.23[7] 我国企业现金管理长路漫漫[N] . 财会信报, 2005.4.12[8] 黄峰,郭继,冠川。 现金管理工作的问题与建议[J]. 金融理论与实践,2004年第5期:12-13[9] Mick Mcloughlin. Cash Management[J]. Financia
Management,2002:12-13
企业库存现金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篇二:库存现金管理制度[1]
库存现金管理制度
库存现金是指存放于企业财会部门由出纳人员经管的货币。
一、现金的使用范围
凡不属于国家库存现金结算范围的支出,一律不准使用库存现金结算,而必须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
二、库存现金限额
库存现金限额,是由银行核定的,其依据一般是企业3—5天的正常开支需要量,远离银行机构或交通不便的企业可以依据情况适当放宽,但最高不超过15天的开支需要量。
三、库存现金收支的规定
1(企业库存现金收入应于当日送存银行,当日送存如有困难,由开户银行确定送存时间。
2(企业支付库存现金,可从企业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开户银行中提取,不得从本企业的库存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因特殊情况需要坐支库存现金,应事先提出限额和用途,报请开户银行核定,并在事后将坐支情况通知银行。
3(企业在规定范围内从银行提取库存现金,应当写明用途,由本企业会计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开出库存现金支票,经银行审核后予以支付。
4(企业因采购地点不固定,交通不便以及其他特殊情况必须使用库存现金的,应向银行提出申请,经银行审核后,予以支付。
5(各单位购买国家规定的专控商品一律采用转账的方式支付,不得以库存现金的方式支付。
四、库存现金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
1(钱账分管制度。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2(库存现金开支审批制度。
3(库存现金日清月结制度。
4(库存现金保管制度。
五、备用金的管理
备用金是企业财会部门为了便于日常零星开支的需要,预付给企业内部各单位或职工个
人备用的款项。
备用金的管理可采用非定额管理和定额管理两种方式。
库存现金保管制度
1.超过库存限额以外的现金应在下班前送存银行。
2.为加强对现金的管理,除工作时间需要的小量备用金可放在出纳人员的抽屉内外,其余则应放入出纳专用的保险柜内,不得随意存放。
3.限额内的库存现金当日核对清楚后,一律放在保险柜内,不得放在办公桌内过夜。
4.库存现金的纸币和铸币,应实行分类保管。出纳人员应对库存票币分别按照纸币的票面金额和铸币的币面金额,以及整数(大数)和零数(小数)分类保管。
库存现金的核算
一、库存现金的总分类核算
库存现金的总分类核算应设置“库存现金”账户,借方登记库存现金的增加数,贷方登记库存现金的减少数,期末余额在借方,反映期末库存现金的实有数。
(一) 库存现金收入的核算
库存现金收入是企业在其生产经营和非生产经营业务中取得的库存现金。
(二) 库存现金支出的核算
库存现金支出是指企业在其生产经营和非生产经营业务中向外支付的库存现金。
常见的库存现金支出原始凭证包括:(1)借据(2)工资结算单(3)报销单(4)差旅费报销单(5)领款收据。
(三) 备用金的核算
对定额备用金应通过“其他应收款——备用金”账户或单独设置“备用金”账户进行核算。
二、库存现金清查的核算
待查明原因后作如下处理:
1(库存现金短缺。应由责任人赔偿部分,借记“其他应收款——应收库存现金短缺款(××)”,贷记“待处理财产损益”账户;
应由保险公司赔偿部分,借记“其他应收款——应收保险赔款”,贷记“待处理财产损益”账户;无法查明原因部分,经批准后,借记“管理费用——现金短缺”账户,贷记“待处理财产损益”账户。
2(现金溢余。应支付给有关人员或单位的,应借记“待处理财产损益”贷记“其他应付款——应付现金溢余(某某个人或单位)”账户;无法查明原因的,经批准后,借记“待处理财产损益”账户,贷记“营业外收入——现金溢余”账户。
篇三:企业库存现金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库存现金是指单位为了满足经营过程中零星支付需要而保留的现金,对库存现金进行监督盘点,可以确定库存现金的真实存在性和库存现金管理的有效性,对于评价企业的内控制度将起到积极作用;现金也是企业资产中最容易流失资产,加强现金管理对于企业和国家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目前现金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无库存现金限额
按《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开户银行原则上以开户单位三至五天日常零星开支所需核定起库存现金限额,一年核一次,开户单位如在几家银行同时开户,应以一家开户行核定的限额为准。可在多头开户情况下,多头提现,库存现金远超限额。 企业坐支现金
根据规定,单位的现金收入应于当日送存银行,单位支付现金应从本单位库存现金中支付或在限额内从开户银行提取支付,不得从本单位的现金收入中直接用于支付或在限额内从开户银行提取支付,不得从本单位的现金收入中直接用于支付各种开支。但有些企业未把经营收入中现金收入及时缴存银行而是为了方便直接用于日常经费的开支,坐支现金现象严重。
白条抵库严重
白条抵库,是指用于不符合财务制度规定和审批手续的字条或单据顶抵库存现金的做法。这造成盘点现金时账面现金金额与保险柜金额不符。
(转 载于:wWw.zW2.cn 爱作文 网:库存现金管理) 超额使用现金现象比较普遍
根据规定,现金的开支主要是对个人的各项工资、奖金、福利等开支及出差人员随身携带的差率费等,其结算限额为1000元,超过限额的部分应以支票或者银行本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开户银行审核后才能予以支付现金。就我国目前情况来看,结算限额偏低,可操作性不强;但根据该条例的精神,大额支出应尽量避免使用现金。但企业为了方便大量使用现金支付。
私设”小金库“,公款私存
储蓄存款有随存随取,款额不限,灵活方便的优势,因此,部分单位为保证不合理地支付现金,便将公款以个人名义私自存入储蓄所,而银行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保留账外公款俗称“小金库“,这个问题多年来一直难以解决。很多企业内部的部门都有”小金库“,给治理带来很大的困难。
大额支现放任化
一些银行为例保住客户则服从其需要,不对大额提现进行审查和控制,而采取放任的办法。一些发卡银行为了保住原用卡户而为持卡客户提现大开方便之门,使大量现金借此渠道大量流入社会,利用银行卡提现程度一天天扩大,这与减少现金使用,扩大转账结算的宗旨背道而驰。
解决岂可库存现金管理问题的对策和建议
事前防范,建立完善的现金内部控制制度。
内部控制是防止企业舞弊行为的最有效方法,可以保证企业所有活动都是在主管人员授权情况下进行的。加强对现金收支的控制,企业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现金管理之父和结算制度加强现金管理,接受银行监督。
财会部门作为企业现金管理的职能部门,应该建立现金管理责任制。现金控制的药店着重有:审批、审核、收付、复核、记账、核对、清点、清查。其中,审批、核对和清查最为重要。现金管理需要业务部门、财会部门、清查小组联合控制。
加强对企业大额支现的柜台监管审查,建立大额提现支现的登记申报管理制度,堵住大额支现漏洞。可以考虑采用适当收费征税的办法来调节企业大额用现行为,对除工资、农副产品采购用现外,其他用现,按金额收取一定比例的用现手续费和用现税金,使企业用现比转账付出更大的代价,迫使企业自动放弃使用现金,主动采取转账结算方式。加强库存现金限额管理。要坚持库存限额一年核一次的原则,以一家主要开户行核定为准,把控制企业
坐支、套取现金、大额支现扩大消费支出作为现金监督管理的重点。
严格开户管理,坚决纠正无证开户随
意支现现象。
事后检查,保障现金的安全性、完整性、合法性和效益性。
账实盘点控制。即对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进行定期盘点,日清月结,严禁擅自挪用、借出货币资金,严禁白条抵库,确保企业资产账实相符。如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的编制就是实施账实定期盘点控制。
库存限额控制。核定企业每日库存现金余额,超过限额的货币资金及时送存银行。这样做既可降低货币资金被盗风险,还能高度集中货币资金,便于统筹使用。 岗位分离控制。将不相容岗位分离,相互制约、相互监督。
库存现金的效益性控制。服从企业财富最大化的财务管理目标,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
健全监督体系。
即健全金融与社会两套监督体系。应着重加强中央银行对金融业的监督能力,同时建立金融同业问相互监督制度。重点是强化检查和处罚,可采取日常检查和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处罚应高金额,能起到罚一警十的效果。对企业的社会监督考虑到企业
与商业银行的利益关系,其监督权应主要由财政、审计、监察、企业主管部门并联合社会审计机构去从严执行。
统一管理,相互配合。由人民银行统一现金管理,商业银行、工商、税务、财政、审计、监察、企业主管等部门配合管理。相互协调,做好现金管理:[作。
范文五:浅谈库存现金管理
现金是流动性的货币资金,可以随时用其购买所需的物资,支付有关费用,偿还债务,也可以随时存入银行。其中,库存现金,由于是所有资产中流动性最强的一种资产,因此,在组织会计核算过程中,加强现金的管理和控制是至关重要的一个环节。 对于现金的管理,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现金管理办法及财政部关于各单位货币资金管理和控制的规定,各单位必须按有关现金开支范围的规定使用现金,每目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核定的限额。对现金的日常管理必须设置专人(即出纳人员),建立“现金”日记账,每目顺时登记现金的收、付、结余情况;在账务处理上,规定使用现金支票提取现金必须借记“现金”、贷记“银行存款”。在许多会计处理规范资料上还举例:如果从银行提取现金发放工资必须借记“现金”、贷记“银行存款”;同时借记“应付工资”、贷记“现金”,不能直接借记“应付工资”、贷记“银行存款”;使用现金支票时必须通过“现金”日记账进行详细登记。
一
、现金管理的现状
1.由于近几年全国许多地区不少部门的财会室防撬门、保险柜屡屡被盗,在人们心目中防撬门、保险柜已不再安全,因此,各单位每天下班前基本不存放现金,保险柜里只保存一些支票及单证和印鉴等。
2.大多行政、事业单位由于业务量大,开支多,经费相对不足,平时金额较小的开支一般由经办人员预先垫支,等到积攒到一定金额后,一次性使用现金支票支付,日常基本不提零支。
3.以前现金收支业务中金额较大的莫过于提现发放工资,近些年,行政、事业单位工资全部由财政部门集中拔付,银行统一支付,各单位只须记账,企业单位也基本委托银行代发工资,各单位无须再提现金,一些大的办公用品通过政府采购中心集中采购,各单位只须领用实物,登记账簿即可,零星的办公用品采购平时也是定点赊购、定时用支票结账,基本不使用现金。
4.有收入的单位,也不直接收取现金,一股都是由交款人(或当事人)直接就近交入银行,然后拿交款书来开票,因此,各收款单位不用收取现金。
由于许多单位不直接收支现金,就出现了一些与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办法不相符的情况:① 疏于支票、印鉴管理,一般都是由出纳人员一人管理,并存放于同一地点;② 支票存根不写明用途,且经办人签字不明确,有的单位只有出纳人员签字,有的单位只有经办人员签字,极不规范;③ 给个人开的现金支票,有的单位竟不附收款收据,这在以前用现金支付时是绝不可能出现的情况;④ 由于现在许多单位全年的支出基本上不提现,单位“现金”日记账一年也登记不了几笔业务,使用现金支票支付款项的单位账务处理也变为借记“经费支出”、贷记“银行存款”,而不通过“现金”科目,有些单位甚至根本不设“现金”账。
二、对目前现金管理的一些建议
1.首先我们要从观念上重新审视现金管理的问题;其次要对过去现金管理的有关制
度、办法、规定补充进新的内容,使其更符合当前实际;会计规范操作中要重新规范这种不见现金的现金收支业务处理。
2.各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各项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特别是现金收支方面的内部约束制度和管理制度,比如:支票上的印鉴必须由两个人分别管理,出纳人员要定期轮岗,规范支票使用程序等等。
3.严格支付凭证。(1)支票存根上的签字,至少应有两个岗位上的人员:一是接收支票的人员(即经办人),另一个是出纳人员,必要时还应有单位负责人签字,不能只有单位出纳人员或经办人员一人签字。(2)各单位用现金支票对外支付款项时,应视同用现金支付,一定要手续完备,特别是支付给个人的款项,支票存根上不仅要有收款人签字,还要附收款人的亲笔收据或收条。
4.对于用现金支票支付现金,应用两种方法进行账务处理:一是用现金支票为单位提供零星支出,在没有特定目的时,通过“现金”科目,借记“现金”、贷记“银行存款”;待实际列支时,再借记“经费支出”、贷记“现金”;二是对于直接用于特定目的的支出,支票是直接填给收款人的,就没有必要通过“现金”科目,而直接借记“经费支出”、贷记“银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