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主体,是指行政执法活动的承担者。行政执法活动是行使国家行政权的活动,这就要求承担行政执法活动的机关或组织,要具备相应的条件或资格并经国家有关机关的合法许可。 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行政执法主体需要具备下述条件: (1)行政执法主体必须是组织而不是自然人。组织这个概念的外延很广,可以指机关、机构,也可以指单位、团体等。组织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成为行政执法主体,但个人无论在何时何地都不具有这个资格。尽管具体的行政执法行为是由行政执法人员来实施的,但他们是以组织名义而不是以个人名义实施的,因此,行政执法人员只是行政执法主体的构成要素,而不是行政执法主体本身。 (2)行政执法主体的成立必须有合法的依据。行政执法是行使行政权的行为,承担行政执法任务的组织不能任意成立,必须有法律上的依据。在我国,行政执法主体产生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国家明文规定建立某一机关或组织承担某种行政执法任务,另一种是国家通过法律、法规授权的方式将某种执法权直接赋予某个业已存在的机关或组织。 (3)行政执法主体必须具有明确的职责范围。行政执法主体的职责范围是该组织行使权力的空间,也是其活动发生法律效力的空间。任何一个行政执法主体都必须具备明确、具体的职责范围。否则,其执法活动的法律效力就无法实现。我国的行政执法体系是一个科学严谨的系统。各执法主体相互联系,相互依存,但又相互区别,自成一体。彼此之间可以密切配合但不能相互取代。任何行政执法都只能在法定的范围内活动,任何程度的越权都会导致该行为无效。实践中也有一些部门之间的职责范围互有交叉,但这种现象往往是一种机制转换过程中的暂时现象,或者说是一种有待于改革的现象。职责范围不明确、不具体往往会造成执法上的混乱,妨碍执法工作的顺利进行。因此,在有交叉的职责范围内,相关的执法主体也必须确定主次,分清责任,才能有效地进行管理。 (4)行政执法主体必须能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并承担相应的执法责任。 以上四项条件相互依存,缺一不可,任何组织作为行政执法主体都必须同时具备以上四项条件。此外,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委托执法的形式。应当认为,委托执法只是一种职务活动,是行政执法主体自身作出的活动。委托的执法权必须是委托机关本身固有的权力,其他机关的执法权不能予以委托,委托机关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而不是由被委托组织承担。通过委托,被委托组织虽然获得了一定行政执法权,但却是代表委托机关来行使的。由于它不能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其本身又不承担相应的执法责任,因此,它不能行使行政执法主体的某些特定权利。被委托组织执法权的行使要受到委托机关的某些限制,委托机关因要承担被委托机关的执法责任,故而有权对被委托组织的执法活动进行监督。 主要权利 (1)职务身份保障权。职务身份保障权是指行政执法人员经有关国家机关选举或任命担任某一职务后所享有的受法律保护的权利。行政执法人员一经合法选任后,非经选任机关同意并履行法定程序,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无权罢免、撤消其职务。 (2)履行职务权。行政执法人员经合法任命,获得一定的职务后,就享有该职务所附带的权利。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务,行使相应的职权,是受法律保护的,任何人不能任意剥夺。履行职务权主要包括:①调查权。即为履行职务而询问相对人或其他人员以及查询、调阅有关材料和资料的权力。②取证权。即要求有关人员提供证言、证据并予以查实的权力。③决定权或执行决定权。即可以根据已有的证据作出某种决定或根据本机关的决定将其付诸实施的权力。 (3)经济保障权。即行政执法人员所享有的依法保障其工资、退休金、抚恤金等经济利益的权利。工资、退休金等都是国家依法提供给行政执法人员的经济利益,任何组织或个人都不得随意增减或取消。如果因行政执法人员违法或犯罪而必须予以减少或撤消其享有的经济利益时,也必须履行相应的程序。 (4)申诉权。行政执法人员如遭不公正处理或诬陷、打击报复时,有权依法定程序向有关国家机关申诉。 主要义务 (1)依法履行职务的义务。行政执法人员有权从事执法活动,这是由其隶属行政执法机关所决定的。但是行政执法人员履行职务,从事执法活动,决不是随心所欲的,必须严格依法办事。如果以权谋私或者徇私枉法,就会影响其执法活动的公正性,这是法律所不允许的。 (2)服从命令的义务。行政执法人员隶属于行政执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行政执法人员必须服从行政首长或在行政首长主持下由领导集体作出的决定或命令。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是行政执法机关遵循的民主集中制原则,也是行政执法人员必须履行的义务。 (3)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 (4)遵守社会公德和执行纪律的义务。遵守社会公德最主要的是秉公执法、不徇私情、不受贿、不收礼,保持公正廉洁的执法作风,其次是要尊重相对人的人格,不施侮辱之言行,不耍特权,不张扬相对人的隐私,做到文明执法。此外,还要严格执行本机关的工作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旷工、有事请假,不做本机关禁止行为,等等。
卫生监督执法文书中卫生行政执法事项审批表怎么使用
饮服务食品安全行政执法文书规范(征求意见稿) 2009年5月11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行政执法行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规定的文书适用于现场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抽检、行政处罚等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行政执法活动。
第三条 规范确定的各类文书格式样式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制定。
除本规范规定的文书样式外,省级食品药品监督机关还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补充相应文书。
第四条 制作的文书应当完整、准确、规范,符合相应的要求。
文书中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关的名称应当填写机关全称。
文书本身设定文号的,应当在文书标注的“文号”位置编写相应的文号。
文号的形式为:地区简称+食药+执法类别+执法性质+[年份]+序号,如京食药罚[2009]001号。
文书本身设定编号的,应当在文书标注的“编号:”后印制编号,编号形式为年份+序号,如2009—001。
第二章 制作要求 第五条 文书应当按照规定的格式印制后填写。
应当用蓝色或黑色的水笔或签字笔填写,保证字迹清楚、文字规范、文面清洁。
有条件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关可以按照规定的格式打印。
因书写错误需要对文书进行修改的,应当用杠线划去修改处,在其上方或者接下处写上正确内容。
对外使用的文书作出修改的,应当在改动处加盖校对章,或者由对方当事人签名或盖章。
第六条 预先设定的文书栏目,应当逐项填写。
摘要填写的,应当简明、完整、准确。
签名和注明日期,必须清楚无误。
第七条 调查询问所作的记录应当具体详细,涉及案件关键事实和重要线索的,应当尽量记录原话。
不得使用推测性词句,以免发生词句歧义。
对方位、状态及程度的描述记录,应当依次有序、准确清楚。
第八条 当场制作的采样记录、现场检查笔录、询问笔录、陈述和申辩笔录、听证笔录等文书,应当当场交由有关当事人审阅或者向当事人宣读,并由当事人签字确认。
当事人认为记录有遗漏或者有差错的,应当提出补充和修改,并在改动处用指纹或印鉴覆盖。
当事人认为现场检查笔录、询问笔录所记录的内容真实无误的,应当在笔录上注明“以上笔录属实”并签名。
第九条 各类文书中有关共性栏目的填写方法: 文书本身设有“当事人”项目的,按以下要求填写: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填写单位的全称、地址、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姓名、性别、民族、职务等内容;是个人的应当填写姓名、性别、年龄、民族、住址、联系电话等内容。
“案件来源”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行政处罚程序》第十四条的内容填写。
文书首页不够记录时,可以附纸记录,但首页及附页均应当由当事人签名并注明日期。
案由统一写法为当事人名称(姓名)+具体违法行为+案,例如XXX有限责任公司违反食品安全许可管理案。
文书本身设有“当事人”项目的,在写案由时可以省略有关当事人的内容。
第十条 对外使用的文书本身设定签收栏的,在直接送达的情况下,应当由当事人直接签收。
没有设定的,一般应当使用送达回执。
第十一条 产品样品采样记录,是采集鉴定检验用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等样品的书面记录。
采样记录应当写明被采样人、采样地址、采样方法、采样时间、采样目的等内容。
样品基本情况应当写明样品名称、规格、数量、包装状况或者储存条件、生产日期或批号、标注的生产或进口代理单位、采集样品的具体地点。
第十二条 非产品样品采样记录,是从有关场所采集鉴定检验用样品的书面记录。
非产品样品采样记录应写明被采样人、采样地点、采样方法、采样时间、采样目的、使用的设备或仪器名称、采集样品名称及份数。
此外,还应当对相应的物品或场所的状况进行客观的描述。
第十三条 产品样品确认通知书,是实施产品抽检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关在餐饮服务经营者采集样品后,为确认样品的真实生产或进口代理单位,向标签标注的生产或进口代理单位发出的书面通知。
在上述单位难以确认或难以联系的情况下,可要求餐饮服务经营者送达本通知书。
产品样品确认通知书应当依次写明样品的基本情况:采样日期、被采样单位或地址、样品名称,样品标注的生产或进口代理单位、生产日期或批号、商标、规格以及包装状况或储存条件、有关依据等内容。
还应当告知进行确认的时间、地点、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联系人。
第十四条 产品样品确认书,是被要求进行样品确认的生产或进口代理单位,对样品是否为其生产或代理所作的确认文书。
产品样品确认书由被要求确认的单位填写,应当表明肯定或否定意见。
表明否定意见时应当说明理由。
第十五条 技术鉴定委托书,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关委托技术机构对有关问题进行专门鉴定检验时使用的文书。
技术鉴定委托书相当于委托合同,委托事项是指需要鉴定检验的项目。
第十六条 检验结果告知书,是根据有关规定将检验结果告知相应当事人的文书,要写明被检验的产品或其他物质的名称、法律依据及提出复核申请的期限等内容。
第十七条 食品安全...
行政执法案件办理跨年的 文书编号应填写哪一年
你可以参考一下这个执法文书使用的一般要求规范使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是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活动的重要内容,全面准确把握执法文书使用的各项要素,确保执法文书的使用质量,是对每个执法监察人员的基本要求。
1、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全部都是填充式文书,分为一联式和两联复写式两种,一联式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两联复写式一份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一份交相关方如被检查单位、被处罚当事人、被询问人、申请人等。
文书应按照规定的格式,使用蓝色或黑色水笔、签字笔或打印填制,要保证字迹清楚、文字规范、书面清洁,语言规范、简练、严谨、真实。
文书栏目应逐项填写,不得有空项。
摘要填写的,应简明、准确、完整。
2、文书中当事人情况应当按如下要求填写:当事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填写的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地址等事项应与工商登记注册信息一致,并填写全称。
3、设定文号的,应在文书标注的“文号”位置填写相应的文号,文号形式为:(地区简称)+安监管+文书类别+[年份]+(序数)号,文书类别已在文书上印出,序数按各自单位的统一排序填写。
4、文书首页不够记录时,可另附页,但应注明页码并由当事人签名并注明日期,当事人如对文书有意见,先签署意见,后签名,均填在“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名)”一栏。
5、当场制作的文书,应当场交有关当事人审阅或者直接向当事人宣读,并由当事人逐页签字确认。
当事人认为记录有遗漏或者有差错的,应当提出补充和修改,并在改动处用指纹或印鉴覆盖。
当事人认为内容真实无误的,应在文书上注明“以上属实”等内容并签名。
因书写错误需要对文书进行修改的,应用横杠线划去需修改处,在其上方或其后续处写上正确内容。
对外使用的文书做出修改的,应在改动处由对方当事人按手印。
6、文书中注明加盖处罚机关印章的地方必须加盖印章,加盖印章应当清晰、端正,要“骑年盖月”。
附件2: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现场检查记录被检查单位: 青岛******有限公司地 址: 崂山区海尔路*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职务: 董事长 联系电话: 0532-88896188检查场所: 档案资料、**生产车间检查时间:2011年1月 5 日 9时 20分至 1月 5 日 11 时 20 分我们是 崂山区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 *** 、 *** ,证件号码为 *** 、 *** ,这是我们的证件(出示证件)。
现依法对你单位进行现场检查,请予以配合。
检查情况: 当日,我们对该企业的安全生产档案资料和加工车间现场进行了安全检查,企业负责人***陪同检查,发现存在如下问题:1、未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2、未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台账;3、未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培训计划;4、未建立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5、安全资料管理不善;6、现场氧气瓶、乙炔瓶混放;7、现场缺少必要的安全警示标志。
对以上7条行为中1~4、7条已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 文书号),要求2 月 5 日前整改完毕,对第6条问题下达了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文书号),对第5条行为提出了改进建议,并对第3、4条违法行为予以立案查处。
(以下空白)检查人员(签名): *** 、 ***被检查单位现场负责人(签名): *** 以上内容属实,按要求整改(由被检查单位现场负责人手写,并签名)。
二O一一年一月四日共 1页 第1页填写说明:文书的适用:现场检查记录,是在安全检查或案件调查过程中,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事实或与案件有关的地点和物证场所进行实地检查时所作的记录。
文书的填写:被检查单位:填写全称。
地址:被检查单位的详细地点。
检查场所,要具体到勘验、查看地点的具体方位和具体地点,也包括档案资料等,如检查多个场所应逐项填写。
检查时间:是到现场检查的起始时间。
检查情况:要将涉及的违法事实准确、客观地记录下来。
对存在的问题应逐项逐条写明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事实,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事实或安全隐患应尽量采用法律术语或专业术语,与法律法规、规程条文相一致。
应注明已对需要责令改正的款项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或《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或者交由其他部门处理的说明。
文书需安全生产监察员签名,要有两名以上的安全生产监察人员签名和签写证件号码,并由当事人签名,注明日期。
附件3: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青崂中、沙、王、北)安监管现决〔2011〕 1001 号****有限公司 :我局于 2011年 1 月 4 日现场检查时,发现你单位有下列违法违规行为和事故隐患:1、清花车间安全疏散通道被棉包堵塞;2、纺纱车间工人未按规定佩戴口罩。
(以下空白)3、 。
(此栏不够,可另附页)以上存在的问题无法保证安全生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二)、(三)项 的规定,现作出如下现场处理决定:1.立即疏通安全通道 ;2.工人按规定立即佩戴口罩。
(以下空白)3、 。
(此栏不够,可另附页)如果不服本决定,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 崂山区 人民政府或者 青岛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三个月内...
什么是行政执法文书
行政执法文书的概念行政执法文书是行政机关按照法定的执法程序和执法内容,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实体问题所制作、发布的反映行政执法活动过程和每个环节内容并且具有法律效力或者有法律意义的规范性文件。
行政执法文书概念的内涵,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主体:制作行政执法文书的主体是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具有很强的法定性。
2.职权:行政执法文书是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制作并使用。
3.内容:行政执法文书必须具有明确的法律依据。
行政执法文书本身的存在、文书规格以及文书内容构成的设计,都有明确的法律依据。
4.程序、形式由行政机关统一制定,一经形成,认真、严格地遵守。
5.特定效力,即行政拘束力。
二、行政执法文书的特点1.主旨的鲜明性,文书格式都具有用途单一的特点。
2.材料的客观性,特别注意客观性、准确性。
3.内容的规范性,事项要求齐全,书写合乎规范;内容有统一要求,具备相应的要素。
4.形式的程式性,结构固定化,用语规范化。
5.解释的单一性,做到语言确切,运用文字符合单一解释的要求。
6.制作的合法性表现为:a、在法定的阶段、法定的时限内制作;b、必须履行一定的手续;c、不仅做到制作程序合法,更要做到内容合法。
7.实施的强制性具体行政行为通过文书形式表现出来,即得到政府强制力的保障,当事人必须遵守。
8.法定的排他性,一个违法行为,只能按照一定的管辖原则,由一个行政机关受理并作出处理。
卫生年度考核表填写范文
门诊护士长述职报告1 一、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 严格执行规章制度是提高护理质量,确保安全医疗的根本保证。
1、 护理部重申了各级护理人员职责,明确了各类岗位责任制和护理工作制度,如责任护士、巡回护士各尽其职,杜绝了病人自换吊瓶,自拔针的不良现象。
2、 坚持了查对制度:(1)要求医嘱班班查对,每周护士长参加总核对1-2次,并有记录; (2)护理操作时要求三查七对; (3)坚持填写输液卡,一年来未发生大的护理差错。
3、 认真落实骨科护理常规及显微外科护理常规,坚持填写了各种信息数据登记本,配备五种操作处置盘。
4、 坚持床头交接班制度及晨间护理,预防了并发症的发生。
二、提高护士长管理水平 1、 坚持了护士长手册的记录与考核:要求护士长手册每月5日前交护理部进行考核,并根据护士长订出的适合科室的年计划、季安排、月计划重点进行督促实施,并监测实施效果,要求护士长把每月工作做一小结,以利于总结经验,开展工作。
2、 坚持了护士长例会制度:按等级医院要求每周召开护士长例会一次,内容为:安排本周工作重点,总结上周工作中存在的优缺点,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向各护士长反馈护理质控检查情况,并学习护士长管理相关资料。
3、 每月对护理质量进行检查,并及时反馈,不断提高护士长的管理水平。
4、 组织护士长外出学习、参观,吸取兄弟单位先进经验,扩大知识面:5月底派三病区护士长参加了国际护理新进展学习班,学习结束后,向全体护士进行了汇报。
三、加强护理人员医德医风建设 1、 继续落实护士行为规范,在日常工作中落实护士文明用语50句。
2、 分别于6月份、11月份组织全体护士参加温岭宾馆、万昌宾馆的礼仪培训。
3、 继续开展健康教育,对住院病人发放满意度调查表,(定期或不定期测评)满意度调查结果均在95%以上,并对满意度调查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措施,评选出了最佳护士。
4、每月科室定期召开工休座谈会一次,征求病人意见,对病人提出的要求给予最大程度的满足。
5、对新分配的护士进行岗前职业道德教育、规章制度、护士行为规范教育及护理基础知识、专科知识、护理技术操作考核,合格者给予上岗。
四、提高护理人员业务素质 1、 对在职人员进行三基培训,并组织理论考试。
2、 与医务科合作,聘请专家授课,讲授骨科、内、外科知识,以提高专业知识。
3、 各科室每周晨间提问1-2次,内容为基础理论知识和骨科知识。
门诊护士长述职报告怎么写 根据护理质量目标与规范服务考核标准,建立以护士长、业务主管进行考核评分的体系,奖罚分明,每次将考核的结果公布,年终总结与目标管理挂钩,服务的主要任务是服务于病人,就要做到以病人为中心,把病人的痛苦当作自己的痛苦,把病人当亲人,时时刻刻为他们生活着想,取得他们的护理工作的信任,使互患关系相互信任、相互支持,护士长在科室实际上是一个内当家,因此要按市场经济规律、严格规章制度、奖勤罚懒,按多劳多得,不劳不得分配原则,注重管理,不搞人情关系。
总之,社会的发展人们健康意识的增加,使护理事业发展的同时面临着新的挑战,时代赋予我们的新任务,要求我们工作要有高水平知识技能,不断进取,以精湛的技术赢得社会对护理事业的尊重和认可,才能有能力实现护理目标,才能提高护理的权威性,培养内在美和外在美的气质和专家学者风度,树立护士职业的自信心也是我们今年护理人员努力的方向。
四、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一个成功的护理管理者就具备:一是自身素质,二是工作方法与领导技巧。
①我国卫生事业面临着重大改革,医院内部以及医院和患者之间的共需关系发生了根本变化。
医患关系的商业化、人性化、法律化趋自成为护理者探索的课题,护士长要得到大家的爱戴和信任,在工作中要走在前面,干在前面,服务在前,不计较个人得失,在荣誉面前有谦让态度,多给大家一些机会,使护士有荣誉心和被信任感,塑造随和的工作氛围,作为管理者应进逆耳之言,要忍天下难忍之事,不给人小鞋穿,以宽大的胸怀赢得身边人的理解,实事求是,护士长应以人品、人格、工作方法提高其在同仁中的信任,同事之间的团结协作,科室之间的配合。
②对患者做到四讲、四心和换位思考。
四讲:讲文明、讲礼貌、讲质量、讲道德;四心即:做事让医生放心、患者放心、家属放心、自己放心;换位思考即处理问题时在患者和消费者之间换位思考。
因为患者是一个有特殊要求的个体,护理服务要围绕患者整体的需求考虑,不仅提供病人需求还应对病人的生命与健康、人格与尊重上予以关心和关注。
护士长是护士的导师,应用文明的语言、和蔼的态度与患者交流,以严谨的护理规范、高尚的情怀和道德要求每个护理人员的行为和护理过程。
护士长是临床最基层,最直接的管理者,其管理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着护理质量。
因此,要注重“细节管理是精髓”、“安全管理是重中之重”,将护理管理更好地应用于临床,将护理管理模式不断创新。
【扩展阅读篇】 工作总结格式一般分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署名四部分。
(1)标...
交通行政执法文书结案报告时间如何填写?应该在处罚决定书后多长时...
1、填写:(一)"处理结果"栏应当对案件的办理情况进行总结,对给予行政处罚的,写明违法事实、相关证据以及处罚决定的内容;不予行政处罚的应当写明理由;予以撤销案件的,写明撤销的理由;(二)"执行情况"栏应当根据案件终结的具体情况写明:"当事人自觉履行了法定的义务"、"当事人未履行法定的义务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完毕"、"当事人死亡或者被注销、被解散,经法定程序无法执行相应义务"等内容。
《交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第四十九条 处罚结案报告是指案件终结后,交通行政执法人员报请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结案的文书。
处罚结案报告应当对案件的办理情况进行总结,对给予行政处罚的,写明处罚决定的内容及执行情况;不予行政处罚的应当写明理由;予以撤销案件的,写明撤销的理由。
2、行政执法文书结案报告的具体填写时间没有规定,根据交通行政执法机关负责人批准结案的时间而定。
怎么填写行政处罚法律文书啊怎么填啊帮下忙了
陈述申辩书 申辩人:李某,男,1978年出生,汉族,工作单位,住址,联系方式: 申辩事项 1.请求依法撤销行政处罚告知书. 事实及理由 此致 **城管局 年 月 日 一、申辩人不服**单位下发的07行罚第**行政处罚告知书 ,理由是 .... 二、申辩是行政处罚法规定的行政相对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同时还有个权利叫做“陈述”。
司法文书中没有“申辩书”这种专门的文书类别,题目中所说“申辩书”没有固定格式,你可以《情况说明》的形式把你的有关情况写成书面材料提交给城管。
三、因为你的具体情况你本人最为了解,所以有关情况说明应尽量由你本人书写。
在这里代写的话,很多事实将可能遗漏。
这里拟个格式段落,有关具体内容请你自己充实,希望有帮助。
附: 《关于**违章建筑一事情况说明》 XX城管局: X年X月X日,贵局对本人(你是公司的话的话可以写“本单位”)进行执法检查,以……为由,认定本人所建的房屋属于违章建筑违法行为。
关于贵局认定的上述事实,本人现将有关情况补充说明如下: 本人盖建筑物时是经过的申请的,目前手续问题.........。
在申请......,但贵局未予核准(把有关申请、未予核准的事实经过进行说明)。
以上陈述的事实可以……为证。
本人所修建的建筑物未产生其他的危害......。
因此,本人在主观上并非故意违反城管局的有关规定,在客观上……(说明可以减轻的事实理由)。
恳请贵局明查事实,考虑本人的实际情况,减轻或酌情免除对本人的处罚,或在多少日内申请补披的手续。
此致 XXX城管局 申辩人: 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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