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专业资格考试现场确认应该是本人去。
2、现场确认
(1)个人现场确认时间:2015年1月19日至2015年1月28日止。
考生本人持经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单位)审核盖章的《申报表》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行政区域对应的报名点进行现场审核、缴费、照片采集并签名确认(审核所需证件及有关材料见附件)。经考生本人签名确认的考生申报信息将不予再更改。
(2)集体现场确认时间:具体时间和地点由报名点与各有关单位协商确定,各有关单位应积极配合报名点做好考试报名工作。
现场报名需要带如下资料:
考生持所打印的《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按照所在考点的具体要求,进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
申报表盖章:考生应携带申报表至所在单位或档案存放单位审查盖章。
提交书面报名材料(如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并确认个人报名信息签字,交费。
现场报名时间:一般在每年12月底-次年初1月份,具体以考点通知为准。
施工现场检查记录范文
1现场质量管理制度2质量责任制3主要专业工种施工人员操作上岗证书4施工图审查情况5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审批6施工技术标准7工程质量检验制度8现场材料,设备管理9其他检验结论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签章)年 月 日监理工程师:(签章)年 月 日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章)年 月 日
餐饮现场检查笔录怎么写
《现场检查笔录》是办案人员依法对涉嫌违法活动的现场及相关物品进行实地检查时或对被检查单位(人)进行日常检查所做的笔录,用以固定现场状况,与现场照相、录像以及现场提取的物证互为补充、互相印证,是直接证明案件现场状况的书面凭证,是查明违法行为、收集违法证据、直接取得第一手材料的重要方法,是重要的直接证据和定案的根据,是一种固定保全证据的方法和手段,对当事人和行政部门均具有法律意义,在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因此,在餐饮服务食品监管过程中,执法人员做好《现场检查笔录》尤为重要,在制作此文书时一定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一、检查活动参加的主体情况要写清楚。
国家局制定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执法文书样本中,《现场检查笔录》页面上没有填制式的执法人员姓名和执法证号,制作人员在书写笔录时很容易将自己的姓名和执法证号忘记写上,也就是说执法证件的出示情况没能体现,因此,在制作时首先应该将出示执法证件的情况写清楚;其次,要写清楚当事人是否有相关的合法资质证明或者其证照名称是否与牌匾相一致且醒目悬挂;另外,被检查单位有关人员的到场陪同情况或者见证人的情况也要一一书写清楚。
二、检查的现场情况要记录全面、客观、准确。
在餐饮服务单位,从合法资质证明、人员的健康状况及培训、相关的食品及原料和添加剂等产品的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到餐饮食品加工场所中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情况,如食品的储存、设施设备的配置和消毒、单间的设置情况、卫生环境状况等,涉及的检查项目很多,但须注意要着重记载与事实有关的现场情况。
每个现场的具体内容,应当逐项分段记载清楚,违法事实记录要尽量收集记载事实要件,做到既全面又有重点;要记录现场调取的物证和现场的拍照,使其记录和拍照录像相印证;对有关证据采取的先行登记保存或者查封扣押情况要写明。
因为此文书是对现场检查情况进行的客观性描述,所以,不能在笔录中体现对当事人行为或案件性质进行定性的文字。
而且作为原始性记录,必须一次性完成,不允许事后补记。
三、笔录结尾要体现告知事项。
笔录写好后,记录人员应该交由当事人阅读或向其宣读,告知其书写的内容。
被检查人最后写明表达“以上情况属实”或“以上笔录属实”等肯定记录内容的意思、并当场签名。
当事人拒绝在笔录上签名(盖章)的,应该在笔录上说明。
有见证人的,见证人也应签名或盖章。
如有涂改处交由当事人按指纹;笔录多页时由被检查人逐页签字或按指纹。
怎样做好现场检查和现场检查笔录,技巧经验
现场检查的组织实施(1)事前抓策划。
实施检查之前,办案单位应尽量收集情况,做好案情分析,设定检查方案,明确现场指挥。
要让每位办案人员熟悉案情,明确检查目标,进入现场后的位置、任务,何时、从那个门进入现场,谁作检查笔录,谁控制现场,谁负责对当事人进行教育谈话,谁负责扣留财物等,都要明确。
要有应变方案,情况复杂或夜间应请公安等部门协助。
(2)临场抓配合。
执法人员进入现场后,要做到几分共有协作,集中精力,抓紧时间,首先控制现场人、财、物不走失,然后分头检查取证,指挥人员要充分掌握现场情况,灵活调动人员,控制工作进度,尽量速战速决。
(3)重点抓证据。
由于现场检查总所取得的证据可靠程度高,因此执法人员要重点抓好证据收集,检查时,要通过询问、察看、清理细心收集和控制现场证据,并善于用以发现的证据再发现新证据及涉案财物,并做好现场检查笔录,以固定现场违法事实,还要做好涉案财物的扣留封存,总之,现场检查是收集证据的重要措施,办案人员必须抓住这一机会把该取得证据尽量取到手。
在制作笔录时,还应注意以下几点:1:客观实录,不加评论。
笔录中反映的现场所见,均应保持客观实录,不应作评论和判断性结论,制作笔录要沉着、细致、保持客观平静的心态,要认识到现场检查笔录是一种间接证据,必须与其他证据相印证才能证明案件实事,而且在笔录中作评论、下结论或推断不仅会影响笔录的客观真实性,降低其证明效力,还易导致当事人情绪对立,据不配合,给检查工作带来阻力。
2:贴近案情、祥略得当。
可以采取"由大到小"、"由粗到细"的方法,首先简要描述大环境、方位、地址,在收缩到需要检查的位置,从物品摆放,到具体数量、包装标签、现场痕迹等,同时,对现场操作人员从事何种活动也要纪录,在此,大环境、大方位可简写,明确就行,与案情相关的商品、标示、人员作业状况、工具、废弃物状况等要详细写。
3:抓住重点,讲究技巧。
现场检查中,往往可以意外的发现一些与案件有关的证据,但不注意策略,他又会马上消失,由此,办案人员必须开动脑筋,采用一定技巧将这些活证据予以纪录、固定并提取,避免这些证据从身边溜掉。
《现场检查笔录》填写要注意什么?
《现场检查笔录》,是执法人员对涉嫌违法活动的现场及相关证物进行实地检查,或者 对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及使用单位(人)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时所作的文字记录。
《现场检查笔录》应当着重记录与案件事实有关的现场情况,记录应当全面、准确、 客观。
《现场检查笔录》中的“监督检查类别”、被检查人基本情况的填写,以及检查完毕将 笔录交由被检查方核对、认可、签字等,
何谓现场检查笔录(勘验笔录)?
现场调查询问笔录格式: 1、被调查询问人的自然情况、联系电话、要写清楚; 2、询问开始要首先说明(顶格写):我们是“********”事故调查组的工作人员,现在就事故的有关问题向你进行调查和询问,你要如实讲,否则要负法律责任,你清楚不?(回答):清楚。
是否申请回避?回答不申请回避; 3、提问用“?”,回答用“:”,提问和回答均独立成自然段。
; 4、询问完成后,要让被询问人自己读一遍询问笔录,有不同意见的补充和改正,在原位置写不下时,在末尾重新写。
无误时,让被询问人写上,“以上材料我看过,和我说的一样。
”并签名。
签名后又有新问题,接着做笔录,并重新签名,或者重新做笔录; 5、每一页下端的被询问人签字一栏都要签字,“共多少页,第几页”都要写清楚; 6、按手印。
在被询问人的名字处、有勾抹处都要按手印,同时在被询问人此次笔录所有页的右侧按顺序排列好后按手印,要全部覆盖所有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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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当事人签名的询问笔录和现场检查笔录能否作为有效证据使用
按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被询问人拒绝签名或者盖章的,应当在笔录上注明;对有违法嫌疑的物品进行检查时,应当有当事人在场,并制作现场笔录,当事人拒绝到场的,应当在现场笔录中注明。
这似乎可以理解为,对当事人拒绝签名的询问笔录和现场检查笔录,可在笔录中注明后作为证据使用。
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第一款却又作了规定:被告提供的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询问、陈述、谈话类笔录,应当有行政执法人员、被询问人、陈述人、谈话人签名或盖章。
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被告向人民法院提供的现场笔录,应当载明时间、地点和事件内容,并由执法人员和当事人签名;当事人拒绝签名或者不能签名的,应当注明原因;有其他人在场的,可由其他人签名。
在《规定释义与适用》中对第十五条作出的解释是:行政相对人拒绝签名或盖章的,应当载明原因;有其他人在场的可以由其他在场的证人签名或盖章;没有行政相对人或证人签名、盖章的,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因此根据上述条款,对当事人拒绝签名的现场检查笔录,只要注明原因,经其他在场的证人签名,作为证据使用是具有法定效力的。
而对询问笔录,就不同了。
“应当有行政执法人员、被询问人、陈述人、谈话人签名或盖章。
”目前,法院对未经当事人签名的询问笔录一般不再作为有效证据使用,这是为了防止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我们办案时应予以注意。
" 一直以来我对上面所说的问题都不是很明白,后来在一个网站上查到了上面的有关内容,看了之后,对此有了一定的认识和了解,但是在实际工作中运用起来感觉非常的困难,也很难克服由此带来的诸多问题。
在实际办案中应该怎样具体的应用呢?你们是如何克服当事人拒绝在询问笔录上签字这一问题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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