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两年,药害事件频繁发生,原因各不相同,现结合几年来的监管实践,从分
析药品质量风险的组成因素入手,设定科学评价指标,对药品生产企业进行产
品质量风险评估,以期对药品质量风险提前预知,从而采取有效监管手段,从
源头上消除风险或把风险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一、药品质量风险的构成
药品质量风险是药品在使用过程中给患者和社会带来的可能发生的危险。
药品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风险主要来自于两方面:固有风险和管理风险,二者
均会造成药品在使用过程中的潜在危险。
1、固有风险是药品与生俱来的,包括质量标准风险和不良反应风险。
质量标准风险是因标准制定不够完善、非临床研究和临床研究资料不够全
面、审批不够严格造成的,是药品上市之前就已成生的。
从去年开始,国家局已通过对近期申报品种的核查、对已有品种的再注册
等工作开始着手解决这个问题。随着新的《药品注册管理办法》于2007
年10月1日的实施,药品研制和注册申报资料将更加真实、科学、规范,药品技术
评价体系将更加完善,药品研制原始数据和生产现场的检查力度也将加大,并
将依法严厉打击药品研制和申报注册过程中的各种造假行为,新批准药品的质
量标准将更加完善。
药品不良反应风险是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情况下产生的,俗话说:
“是药三分毒”,这种风险是任何一种药品所固有的。
国家局和卫生部于2004年3月4日颁布并实施了《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
测管理办法》,在全国范围内的药品生产企业、经营单位、医疗单位与各级药
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之间建立了一个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的常规工作体系,
通过医务人员把病人用药后发生的可疑的药品不良反应逐级上报,药品监督管
理部门组织有关专家对各种药品不良反应病例进行因果关系分析评价和药物流
行病学调查,并将结果及时反馈,采取停止使用、修改说明书等措施,防止药
品不良反应的重复发生。
药品固有风险是药品与生俱来的,国家局正在通过药品注册过程的规范、注册
专项整顿工作、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逐步开展将这类风险降低到最低程
度。企业所能做的是如实规范上报药品注册申报材料,制定切实可行质量可控
的药品质量标准,积极做好本企业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有效地降低本企业
产品的固有风险。
2、管理风险是企业从原辅料购进到成品出厂的全部过程中因管理问题而产
生的药品质量潜在危险,主要来自于三方面:硬件、软件、人。
硬件因素包括厂区周边环境、生产车间及辅助厂房、生产及辅助设备设
施、检验设备及环境等。我国自强制实施GMP以来,生产企业在硬件设施上的
投入比较大、比较到位,但是随着新版《药品GM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于
2008年1月1日实施,有些当时的设计思路已不符合现在的《评定标准》,势必会
给产品带来质量风险,这些风险通过GMP认证检查可以体现出来。
软件因素包括企业的各种许可证件是否齐全,文件系统(管理类文件系
统、标准类文件系统、记录类文件系统)是否相互支持,形成一个闭合的系
统。软件因素对于一个企业很重要,需要做什么、怎样做、按照什么标准做、
各部门之间怎样相互衔接相互制约都要靠文件系统规定,没有软件系统,一个
企业就是一盘散沙。所以软件系统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企业实际、具
有可操作性对产品质量风险起决定作用。安徽华源生物药业有限公司随意变更
工艺规程,改变关键的灭菌工艺参数,产生了后果严重的“欣弗”事件。文件
系统是否完善、企业是否按照文件规定进行管理,关键在于企业日常生产的执
行过程,单靠GMP认证不可能完全体现,需要通过跟踪检查、飞行检查、专项
检查和各种有因检查加以补充。
人的因素是三个因素中最容易被忽视的,企业所有人员应该严格按照各项
管理规定在符合要求的硬件环境下使用规定设备完成规定工作,如实记录自己
所做的工作,所有人员都应该具有与其岗位相适应的学历、专业知识、实践经
验。工作都是由人来完成的,人的因素至关重要。“齐二药”事件中如果两个
检验员之中的任何一个、或者化验室主任责任心强一点,如果企业各级管理人
员、采购人员法律意识强一点,就不会造成那样惨重的后果,使企业付出那样
惨痛的代价。认证检查、跟踪检查、专项检查、飞行检查对人员方面的检查都
有其局限性,只对表性因素和现场实践进行检查,缺少对人与人之间、部门与
部门之间沟通能力和协调能力的考查,这一点应在对企业风险评估过程中加以
考虑。
二、科学确定风险评价指标
要对一个企业做到公正全面地评价,就要确定科学的风险评价指标,为了
能够尽量全面地反映药品质量风险各个构成要素,便于正确预测药品质量风
险,结合近几年的监管实践,确定以下评价指标:
1、安全监管信息
GMP认证情况、跟踪检查情况、飞行检查情况、专项检查情况、日常监管
情况、驻厂监督情况、重要岗位人员变更频次及培训情况
2、药品检验信息
评价性抽检不合格情况、监督抽验不合格情况
3、不良反应监测信息
不良反应监测情况、国家公布的不良反应品种情况
4、药品稽查信息
国家质量公告情况、群众举报案件情况、外省核查案件情况
5、药品注册信息
药品注册现场核查情况、申报资料真伪情况、违法违规使用标签说明书情
况、违法违规使用内包材情况
6、市场监管信息
药品广告情况、市场反馈的辖区内企业药品质量问题
以上指标基本可以反映企业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将这些指标按不同结果
进行量化打分,各项分值汇总形成总分,按得分将企业分为低风险企业、一般
风险企业和高风险企业三个档次。
三、采取有效措施积极预防
1、对于认定为低风险的企业
除专项检查和举报检查之外,可适当减少日常监督检查的内容;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可适当优先办理行政审批、审核手续;
2、对于认定为一般风险的企业
结案后进行回查;
增加日常监督检查的频次,增加驻厂监督检查内容;
3、对于认定为高风险的企业
结案后进行回查;
增加日常监督检查的频次,增加驻厂监督检查内容;
列为重点监督检查对象,进行重点专项监督检查;
对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
四、需要进一步解决的问题
1、产品剂型的差别
一个管理比较好的注射剂生产企业和一个管理差的口服固体制剂生产企业
相比,前者注射剂产品的固有风险较大,管理风险较小;后者固体制剂产品的
固有风险较小,管理风险较大。两个企业之间的可比性较差,需要在进行风险
评价时加以区分。
2、企业经营情况的差别
经营状况好的企业产量大,销售覆盖面广,出现不合格检验报告和不良信
息的基数大;经营状况差的企业产量小,只在局部地区销售药品,不被抽检或
者没有不良反应报告。这并不意味后者风险小,前者风险大,所以需要进一步
完善评价方法,使我们的评价结果更真实地反映企业实际情况。
如何写药品风险评估报告
近两年,药害事件频繁发生,原因各不相同,现结合几年来的监管实践,从分析药品质量风险的组成因素入手,设定科学评价指标,对药品生产企业进行产品质量风险评估,以期对药品质量风险提前预知,从而采取有效监管手段,从源头上消除风险或把风险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一、药品质量风险的构成 药品质量风险是药品在使用过程中给患者和社会带来的可能发生的危险。
药品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风险主要来自于两方面:固有风险和管理风险,二者均会造成药品在使用过程中的潜在危险。
1、固有风险是药品与生俱来的,包括质量标准风险和不良反应风险。
质量标准风险是因标准制定不够完善、非临床研究和临床研究资料不够全面、审批不够严格造成的,是药品上市之前就已成生的。
从去年开始,国家局已通过对近期申报品种的核查、对已有品种的再注册等工作开始着手解决这个问题。
随着新的《药品注册管理办法》于2007年10月1日的实施,药品研制和注册申报资料将更加真实、科学、规范,药品技术评价体系将更加完善,药品研制原始数据和生产现场的检查力度也将加大,并将依法严厉打击药品研制和申报注册过程中的各种造假行为,新批准药品的质量标准将更加完善。
药品不良反应风险是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情况下产生的,俗话说:“是药三分毒”,这种风险是任何一种药品所固有的。
国家局和卫生部于2004年3月4日颁布并实施了《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在全国范围内的药品生产企业、经营单位、医疗单位与各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之间建立了一个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的常规工作体系,通过医务人员把病人用药后发生的可疑的药品不良反应逐级上报,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有关专家对各种药品不良反应病例进行因果关系分析评价和药物流行病学调查,并将结果及时反馈,采取停止使用、修改说明书等措施,防止药品不良反应的重复发生。
药品固有风险是药品与生俱来的,国家局正在通过药品注册过程的规范、注册专项整顿工作、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逐步开展将这类风险降低到最低程度。
企业所能做的是如实规范上报药品注册申报材料,制定切实可行质量可控的药品质量标准,积极做好本企业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有效地降低本企业产品的固有风险。
2、管理风险是企业从原辅料购进到成品出厂的全部过程中因管理问题而产生的药品质量潜在危险,主要来自于三方面:硬件、软件、人。
硬件因素包括厂区周边环境、生产车间及辅助厂房、生产及辅助设备设施、检验设备及环境等。
我国自强制实施GMP以来,生产企业在硬件设施上的投入比较大、比较到位,但是随着新版《药品GM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于2008年1月1日实施,有些当时的设计思路已不符合现在的《评定标准》,势必会给产品带来质量风险,这些风险通过GMP认证检查可以体现出来。
软件因素包括企业的各种许可证件是否齐全,文件系统(管理类文件系统、标准类文件系统、记录类文件系统)是否相互支持,形成一个闭合的系统。
软件因素对于一个企业很重要,需要做什么、怎样做、按照什么标准做、各部门之间怎样相互衔接相互制约都要靠文件系统规定,没有软件系统,一个企业就是一盘散沙。
所以软件系统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企业实际、具有可操作性对产品质量风险起决定作用。
安徽华源生物药业有限公司随意变更工艺规程,改变关键的灭菌工艺参数,产生了后果严重的“欣弗”事件。
文件系统是否完善、企业是否按照文件规定进行管理,关键在于企业日常生产的执行过程,单靠GMP认证不可能完全体现,需要通过跟踪检查、飞行检查、专项检查和各种有因检查加以补充。
人的因素是三个因素中最容易被忽视的,企业所有人员应该严格按照各项管理规定在符合要求的硬件环境下使用规定设备完成规定工作,如实记录自己所做的工作,所有人员都应该具有与其岗位相适应的学历、专业知识、实践经验。
工作都是由人来完成的,人的因素至关重要。
“齐二药”事件中如果两个检验员之中的任何一个、或者化验室主任责任心强一点,如果企业各级管理人员、采购人员法律意识强一点,就不会造成那样惨重的后果,使企业付出那样惨痛的代价。
认证检查、跟踪检查、专项检查、飞行检查对人员方面的检查都有其局限性,只对表性因素和现场实践进行检查,缺少对人与人之间、部门与部门之间沟通能力和协调能力的考查,这一点应在对企业风险评估过程中加以考虑。
二、科学确定风险评价指标要对一个企业做到公正全面地评价,就要确定科学的风险评价指标,为了能够尽量全面地反映药品质量风险各个构成要素,便于正确预测药品质量风险,结合近几年的监管实践,确定以下评价指标:1、安全监管信息GMP认证情况、跟踪检查情况、飞行检查情况、专项检查情况、日常监管情况、驻厂监督情况、重要岗位人员变更频次及培训情况2、药品检验信息评价性抽检不合格情况、监督抽验不合格情况3、不良反应监测信息不良反应监测情况、国家公布的不良反应品种情况4、药品稽查信息国家质量公告情况、群众举报案件情况、外省核查案件情况5、药品...
怎样填写药品经营环节药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评估报表
病情分析: 根据你提供的情况,建议你可以仔细的看服用是药物是否的国药准字号的产品,只有国药准字号的药品,才是安全放心 效果明确的药物。
指导意见: 如果的食品批号或者的保健品的批号,效果的不理想的,建议以后购买药物的时候,注意是否有国药准字号,及时的自我调理,祝你健康。
企业药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改报告怎样写
质量风险管理跟质量体系管理中的制度,程序 ,职责不同,但目的是一致的。
质量体系管理中的制度、程序 、职责是体现质量策划、质量控制、质量保证、质量改进的主要方式,也是避免和最大程度降低药品质量风险的保障。
质量风险管理是指对药品经营各个环节可能存在的质量风险进行评估、控制、沟通和审核的系统过程。
是对在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过程中制度、程序、岗位职责的制定是否完善,是否有效执行等管理行为所引起质量风险因素以及缺陷原因、缺陷后果、风险分析和风险评估和为控制风险采取的管理措施,以对可能发生的质量风险采取或达到:风险回避、损失控制、风险转移、风险自留的目的。
如何做——主要从:采购环节、质量检查验收环节、储存养护环节、销售环节、出库运输环节、药品退货环节、售后服务环节等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缺陷原因、缺陷后果加以分析做出风险评估并提出管理措施。
请问如何做中药饮片的风险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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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药品生产企业的质量风险管理周立法(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湖南长沙410008)文章摘要:(全文可通过GOOGLE学术搜索,查到该文,然后打开即得)风险控制的方法质量风险控制方法的着眼点在于人员、硬件和软件3个部分。
(1)人员。
与产生风险或质量缺陷相关联的工作人员的职业素质、岗位培训、操作水平有关,以此着手采取措施,加以改进或弥补,来控制质量风险的发生。
(2)硬件及材料。
从厂房、设备、环境以及原辅材料方面找出影响因素着手控制。
(3)软件。
从与产生风险相关联的文件(例如SOP、工艺规程、检测方法、安全操作规程等方面)进行风险的控制。
在制药企业中风险分析应该是怎么进行的?是一个风险分析报告还是在...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二章第14条规定,国家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对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以及食品中的有害因素进行监测,对其产生的风险性进行评估。
第二章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 第十四条 国家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对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以及食品中的有害因素进行监测。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监督等部门,制定、实施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
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获知有关食品安全风险信息后,应当立即核实并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通报。
对有关部门通报的食品安全风险信息以及医疗机构报告的食源性疾病等有关疾病信息,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分析研究,认为必要的,及时调整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同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监督等部门,根据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结合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制定、调整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并实施。
第十五条 承担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的技术机构应当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和监测方案开展监测工作,保证监测数据真实、准确,并按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和监测方案的要求报送监测数据和分析结果。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人员有权进入相关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食品生产经营场所采集样品、收集相关数据。
采集样品应当按照市场价格支付费用。
第十六条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结果表明可能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将相关信息通报同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应当组织开展进一步调查。
第十七条 国家建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运用科学方法,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信息、科学数据以及有关信息,对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中生物性、化学性和物理性危害因素进行风险评估。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成立由医学、农业、食品、营养、生物、环境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
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公布。
对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的安全性评估,应当有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的专家参加。
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不得向生产经营者收取费用,采集样品应当按照市场价格支付费用。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 (一)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 (二)为制定或者修订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提供科学依据需要进行风险评估的; (三)为确定监督管理的重点领域、重点品种需要进行风险评估的; (四)发现新的可能危害食品安全因素的;(五)需要判断某一因素是否构成食品安全隐患的; (六)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认为需要进行风险评估的其他情形。
第十九条 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监督、农业行政等部门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提出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建议,并提供风险来源、相关检验数据和结论等信息、资料。
属于本法第十八条规定情形的,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向国务院有关部门通报评估结果。
第二十条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农业行政部门应当及时相互通报食品、食用农产品安全风险监测信息。
国务院卫生行政、农业行政部门应当及时相互通报食品、食用农产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等信息。
第二十一条 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是制定、修订食品安全标准和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科学依据。
经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得出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不安全结论的,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监督等部门应当依据各自职责立即向社会公告,告知消费者停止食用或者使用,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该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停止生产经营;需要制定、修订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立即制定、修订。
第二十二条 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信息,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综合分析。
对经综合分析表明可能具有较高程度安全风险的食品,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及时提出食品安全风险警示,并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及其技术机构,应当按照科学、客观、及时、公开的原则,组织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检验机构、认证机构、食品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以及新闻媒体等,就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信息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信息进行交流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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