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的公示方式一般有如下8种:
1、直接将规章制度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在劳动合同中专款约定“劳动者已经详细阅读,并愿遵守用人单位的《劳动规章制度》”,让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上签字。
2、将规章制度以手册形式发给员工,交由员工阅读,并且在阅读后签字确认。用人单位应保留规章制度的发放证据。
3、将规章制度放在公司网站上由员工浏览,通过计算机技术手段记录员工浏览规章制度的情况。
4、将规章制度在厂区公共区域将规章内容全文公告,并且将规章制度的公示现场以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备案。
5、将规章制度发到员工个人邮箱里,保留发信记录。
6、将员工对于企业规章制度的了解情况作为考核项目,定期或者不定期考核员工对规章制度的了解情况,记录规章制度考核结果并让员工签字确认。
7、召开全体职工大会或者组织全体职工对规章制度进行集中学习、培训,让员工在规章制度学习培训报到表上签名。
8、可以进行相应规章制度的考试,并保留规章制度的试卷。
谁有企业工会制度
工会工作管理制度 为了深入贯彻实施《工会法》,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认真履行工会的“四项”职能,进一步做好工会工作,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以下制度已经第届职代会审议通过,现以公布。
第一部分: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有关制度规定 一、指导思想 “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理论伟大旗帜,全心全意依靠职工办好企业,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以公开办事制度,深化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工作为主要内容,促进企业的改革、发展和稳定为目的,坚持内容和形式的统一,认真组织职工参与改革和管理,让职工知情、夯实当家作主的基础,听职工议事、疏通当家作主的渠道,请职工监督、尊重当家作主的权利,靠职工发展、发挥当家作主的作用。
二、基本原则 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应坚持实事求是、依法办事、突出重点、分开层次、方便群众、循序渐进、持之以恒、推进企业发展等八项原则。
1、实事求是的原则。
公开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准确可信,符合企业实际,注重实际效果。
2、依法办事的原则。
厂务公开的内容、程序、方法等要符合党的方针、政策以及国家的法律法规。
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是党的根本指导方针,职工是企业的主人,除法律、法规规定应保密的事项外,凡需发动和依靠职工群众民主参与、民主监督、民主管理的事项必须公开。
3、方便群众的原则。
厂务公开的各类方法、措施应简便、易行、方便群众,为多数职工群众所接受。
4、循序渐进的原则。
按照先易后难,先简后繁,循序渐进的思路,逐步健全完善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工作体系。
5、持之以恒的原则。
把厂务公开、民主管理作为企业的一项重要工作常抓不懈,做到每年工作有部署、有检查、有考核、有总结。
6、推动改革和发展的原则。
推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是一种手段,其目的是为了让职工知处情、议处事、参处政,推动公司发展。
三、公开的内容 1、生产经营管理方面: ⑴发展规划目标和重大生产经营决策。
⑵改革与管理方案。
⑶财务工作情况。
⑷物资采购工作。
⑸安全生产技措费用的使用。
⑹集体协议履行情况。
⑺工程项目投资建设。
2、干部考核、使用情况。
3、人力资源管理方面: ⑴劳动用工制度。
⑵职称评定工作。
⑶年度考核兑现况。
⑷先进模范人物的评比。
4、职工切身利益方面: ⑴职工福利费的使用情况。
⑵职工困难补助情况。
四、公开形式 公开的形式要可行、实用、便捷、灵活有效、因事制宜。
1、建立公开栏。
公开栏主要用于那些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群众比较关注,须让群众监督的公开内容。
2、召开职代会(职代会闭会期间召开职代会联席会)。
会前,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充分酝酿;会上,让职工畅所欲言,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并通过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形成决议;会后,做好宣传,团结职工齐心协力执行决议。
3、厂情发布会。
主要适用生产经营过程中一些动态的,需及时公开并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的事项。
五、公开时间 公开的时间因内容而定。
根据厂务处理的先后及职工群众的愿望和要求,确定公开的时间。
属于阶段性工作按阶段公开。
如年底,将计划的完成情况、各种公开事项的办事结果、群众意见的答复和解决情况公开,让职工从总体上对企业的重要厂务有所了解。
六、公开的程序 厂务公开要体现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职工群众的意见,通过法定的程序做出符合实际的决策。
凡提交职代会审议、审查的各项议案,应提前发给职工代表预审,职代会主要工作报告、改革与管理方案提前10天发至各基层代表组超前审议。
对各项决策的实施和工作执行情况,要及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座谈会、职工代表值班巡视或通过设立举报箱、意见箱等方式收集职工群众的反映、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的研究与分析。
对有条件解决的问题要采取措施加以解决,对条件不成熟的要作出解释和说明,争取职工的谅解和支持。
七、组织领导及职责 1、建立、健全“厂务公开、民主管理”领导小组,搞好组织协调。
处成立“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2、建立健全“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监督工作小组,搞好群众监督。
处成立“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监督工作小组。
3、职责 (1)、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负责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规划、公开方案的制定,重大问题的协调以及指导此项工作的考核、监督和检查。
2、及时发现和解决在厂务公开工作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注重研究厂务公开工作的新思路。
3、及时总结、交流、推广典型经验。
4、结合实际情况,引导厂务公开不断向生产经营管理领域及各个领域延伸,并纳入现代企业管理的体制、机制和制度之中。
5、不断健全和完善厂务公开制度和职工民主管理制度。
6、领导小组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研究部署有关工作。
(2)、监督小组工作职责: 1、监督和检查全处厂务公开所涉及的公开事项、内容是否真实、全面,公开是否及时,程序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群众反映的问题是否得到解决。
组织职工代表对厂务公开工作进行评议和监督。
2、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根据实际情...
HR如何做好企业规章制度的建立及公示
一、HR如何做好企业规章制度的建立企业规章制度要作为管理企业的内部“法律”,作为对违纪员工的处罚依据,必须要经过相应的程序。
在制定或修改规章制度过程中,建议作好以下几个环节工作:(1)职工代表大会:主要是针对人员较多的企业,一般采用职工代表大会的形式讨论有关规章制度等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事项。
职工代表的产生一般要经选举程序,即通过“员工代表推荐表”形式推选员工代表。
职工代表要有相应合理的人数。
(2)全体职工大会:主要针对企业员工不太多的企业适用的一种民主机制。
如果召开全体职工代表大会,要求到会人员均有进行签到,这是关键的一个重要环节。
其签到表应当作档案资料装订成册进行保管。
(3)员工大会(代表大会)签到表管理:1、签到表上应打印或注明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定额管理的讨论、修改;2、签到表应分部门进行签名,记录参加会议人员情况。
3、注明会议时间、地点,注明该部门应到多少人,实到多少人。
(4)会议议程与会议记录:注明会议时间、地点,经讨论的规章制度项目,员工意见、工会代表意见、表决结果。
(5)员工大会或员工代表大会的横幅、照片、录像资料保存。
二、企业规章制度制定后如何进行公示?劳动合同法严格规定了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制定的程序和生效条件。
经过法定程序制定并向劳动者公示后,规章制度对劳动者才具有约束力。
本律师在劳动法在线HR俱乐部全国实战课程上以及法律顾问单位的HR打电话沟通时,我总结:规章制度的公示方式一般做到8种,今天给大家一起分享:1、直接将规章制度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在劳动合同中专款约定“用人单位所规定的规章制度、员工手册及双方签订的其他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如其内容按规定程序进行修改,则可视为本合同相关条款已做变更,劳动者已经详细阅读,并愿遵守用人单位的《劳动规章制度》”,让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上签字。
2、将规章制度以手册形式发给员工,交由员工阅读,并且在阅读后签字确认。
用人单位应保留规章制度的发放证据。
3、将规章制度放在公司网站上由员工浏览,通过计算机技术手段记录员工浏览规章制度的情况。
4、将规章制度在厂区公共区域将规章内容全文公告,并且将规章制度的公示现场以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备案。
5、将规章制度发到员工个人邮箱里,保留发信记录。
6、将员工对于企业规章制度的了解情况作为考核项目,定期或者不定期考核员工对规章制度的了解情况,记录规章制度考核结果并让员工签字确认。
7、召开全体职工大会或者组织全体职工对规章制度进行集中学习、培训,让员工在规章制度学习培训报到表上签名。
8、可以进行相应规章制度的考试,并保留规章制度的试卷。
以上企业规章制度的公示方式,至于什么是最有效的公示方法,企业根据自己特点,例如硬件设施,企业文化、人员素质等等,寻求适合本企业的最佳公示方式,以达到使所有的劳动者对企业规章制度熟知,以减少由于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对劳动者没有约束力,而使用人单位承担的不利法律后果。
三、规章制度应加强档案管理:(1)所有的文档材料存档:规章制度文本、岗位职责文本、员工代表选举表、大会会议签到记录、会议记录、培训记录、公示记录等会议材料均要存档保存。
会议材料最好装订成册,并由工会盖骑逢章。
(2)对会议之后新进人员,应进行专题培训,并将培训签到表存档保存。
(3)规章制度有修订的,修订的内容及程序也应作存档管理。
公司业绩提成制度只在大会进行宣读,没有进行公示栏公示以及其他...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如果你所说属实,你要确定公司是否开过全体会议或者职工代表大会,如果没有,那么公司在没有与职工代表或全体职工讨论的情况下执行新的公司政策是违法的所以员工有权提出异议,由用人单位和员工或者员工代表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员工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提出申诉。
如果公司有开过职工代表大会,你就只能举证职工代表没有经过你的授权或者经过授权的情况下代表的不是你的本人真实意愿,再向劳动监察部门申诉...
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范文
公司生产组织协调 确保全年生产任务全面完成,积极探索研究分配机制,推动传导型绩效考核工作向纵深发展。
2012年实施的传导型绩效考核涉及到全队每一位员工、每一个岗位,从原来有奖30罚20的考核办法,变为对每一个岗位员工每天工作业绩和工作态度只罚不奖的考核办法(每天进行百分制打分,月底汇总兑现超额工资) (二)、传导型绩效考核的管理流程: 每天发放日考核表----班长、书记----技术员、负责人、保管员、核算员,月末核算员核算每人的超额工资,(四)为确保以上各项指标的顺利完成,必须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劳动力管理方面:紧紧围绕“以人为本”的原则将上级劳动部门及公司、关于加强劳动力管理方面的政策、法规、规定等一系列规定,在全队员工范围内进行贯彻学习,使他们充分掌握本职岗位所需遵守的规定,做到用政策指导纪律,以纪律来规范员工日常行为。
2012年我队规划员工培训率100%,员工流失率5%,员工出勤率达到95%,持证上岗率100%,将紧紧围绕上述几个指标开展工作,全队范围内营造一个公平、公正、合理的工作环境,对成绩突出和低劣的员工做到奖罚分明,并用队务公开的形式公示于众,让每个员工都清楚在做每件事前,会产生什么后果,自己会担什么责任,逐步在我队日常管理工作中渗透。
2)安全方面: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贯彻“管理、培训、装备并重的原则”。
我队在元月19日发生了一起片帮煤伤人事故,造成了很坏的影响,我们将以此为教训,在员工中开展一次问卷调查的方式,元月19日片帮煤伤人事件的认识和你认为我队怎样抓安全,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队上将根据问卷调查情况改变现有安全管理工作中的不足。
对鼓足干劲把今后的安全工作抓紧、抓实、抓牢。
3)工程质量及工序操作方面: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试行)的要求,细化、量化工程质量,在每一个工序操作中着重加强过程管理,避免出现返工现象,树立“返工质量不是标准”的思想,确保一次合格率,在工程质量、工序操作方面我队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了“五比”劳动竞赛,每月一总结,以奖优罚劣、奖勤罚懒为指导,突出重点管理。
在工序操作方面,抓住采煤工作面的关键工序、重点岗位,尤其是放炮工序、回柱放顶工序,强调安全操作距离方面的规定,严格执行放炮段长、放炮警戒的具体规定,落实班组长盯炮机制度;回柱放顶工序要着重抓好三人配合作业、先支后回、隔离支柱的正确打设方面。
4)机电设备方面:落实机电三率90·5·1的要求,加强日常检查、维修、保养力度,对出现问题按照“五定”的要求进行处理,并如实填写好四层次记录,做到有据可查、有案可稽。
5)块煤生产是我矿创收的主要环节,作为主产块煤的区队,我们肩上的责任重大,针对我队爆破工分布情况并结合采煤工作面煤层赋存地质条件,制定了采煤一队炮组人员考核管理细则,加强过程控制,提高单循环块煤产量,在日常工作中严格要求打眼工、装药工、放炮员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爆破管理规定及《作业规程》爆破作业说明书的要求进行作业。
近期Y262(1)采煤工作面
管理制度通过工会民主程序文件范本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立法宗旨】* 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调整对象】 本法所称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法人财产权及股东责任】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四条【股东权利】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第五条【公司义务及权益保护】 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
第六条【公司登记】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第七条【营业执照】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
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4]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第八条【公司名称】 依照本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样。
依照本法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股份有限公司或者股份公司字样。
第九条【公司性质改变】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
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条件。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变更前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公司承继。
第十条【公司住所】 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
第十一条【公司章程】 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十二条【经营范围】 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
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第十三条【法定代表人】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
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四条【分公司与子公司】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
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十五条【转投资】 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第十六条【公司担保】 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
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第十七条【权益保护与职业教育】 公司必须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加强劳动保护,实现安全生产。
公司应当采用多种形式,加强公司职工的职业教育和岗位培训,提高职工素质。
第十八条【工会与职工代表大会】 公司职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组织工会,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公司应当为本公司工会提供必要的活动条件。
公司工会代表职工就职工的劳动报酬、工作时间、福利、保险和劳动安全卫生等事项依法与公司签订集体合同。
公司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实行民主管理。
公司研究决定改制以及经营方面的重大问题、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时,应当听取公司工会的意见,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九条【党组织】 在公司中,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
公司应当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十条【股东禁止行为】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
公司管理制度怎么写?
公司管理制度大纲 为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公司管理制度大纲。
一、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
二、公司倡导树立“一盘棋”思想,禁止任何部门、个人做有损公司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公司发展的事情。
三、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四、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为员工提供学习、深造的条件和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风硬、业务强、技术精的员工队伍。
五、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鼓励员工发挥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议。
六、公司实行“岗薪制”的分配制度,为员工提供收入和福利保证,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员工各方面待遇;公司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评先树优,对做出贡献者予以表彰、奖励。
七、公司提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增强团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八、员工必须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员工守则 一、 遵纪守法,忠于职守,爱岗敬业。
二、 维护公司声誉,保护公司利益。
三、 服从领导,关心下属,团结互助。
四、 爱护公物,勤俭节约,杜绝浪费。
五、不断学习,提高水平,精通业务。
六、积极进取,勇于开拓,求实创新。
财 务 管 理制 度 总 则 为加强财务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局财务制度,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在加强宏观控制和微观搞活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以提高经济效益、壮大企业经济实力为宗旨,财务管理工作要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在企业经营中制止铺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降低消耗,增加积累。
财务机构与会计人员 二、公司设财务部,财务部主任协助总经理管理好财务会计工作。
三、出纳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保管和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四、财会人员都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
记帐、算帐、报帐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结、近期报帐。
五、财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
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事项,必须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或拒绝执行,并及时向总经理报告。
六、财会人员力求稳定,不随便调动。
财务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亦不得中断会计工作。
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经管的会计凭证、报表、帐目、款项、公章、实物及未了事项等。
移交交接必须由建设局财务科监交。
会计核算原则及科目 七、公司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人员职权条例》、《会计人员工作规则》等法律法规关于会计核算一般原则、会计凭证和帐簿、内部审计和财产清查、成本清查等事项的规定。
八、记帐方法采用借贷记帐法。
记帐原则采用权责发生制,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
九、一切会计凭证、帐簿、报表中各种文字记录用中文记载,数目字用阿拉伯数字记载。
记载、书写必须使用钢笔,不得用铅笔及圆珠笔书写。
十、公司以单价2000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资产为固定资产,分为五大类: 1、房屋及其他建筑物; 2、机器设备; 3、电子设备(如微机、复印机、传真机等); 4、运输工具; 5、其他设备。
十一、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为: 1、房屋及建筑物35年; 2、机器设备10年; 3、电子设备、运输工具5年; 4、其他设备5年。
固定资产以不计留残值提取折旧。
固定资产提完折旧后仍可继续使用的,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要补提足折旧。
十二、购入的固定资产,以进价加运输、装卸、包装、保险等费用作为原则。
需安装的固定资产,还应包括安装费用。
作为投资的固定资产应以投资协议约定的价格为原价。
十三、固定资产必须由财务部合同办公室每年盘点一次,对盘盈、盘亏、报废及固定资产的计价,必须严格审查,按规定经批准后,于年度决算时处理完毕。
1、盘盈的固定资产,以重置完全价值作为原价,按新旧的程度估算累计折旧入帐,原价累计折旧后的差额转入公积金。
2、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冲减原价和累计折旧,原价减累计折旧后的差额作营业外支出处理。
3、报废的固定资产的变价收入(减除清理费用后的净额)与固定资产净值的差额,其收益转入公积金,其损失作营业外支出处理。
4、公司对固定资产的购入、出售、清理、报废都要办理会计手续,并设置固定资产明细帐进行核算。
资金、现金、费用管理 十四、财务部要加强对资产、资金、现金及费用开支的管理,防止损失,杜绝...
工会具体有哪些规章制度?
1、根据《工会法》第14条第1款的规定:中华全国总工会、地方总工会、产业工会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
具有法人资格这一点说明,中华全国总工会、地方总工会、产业工会的财产具有独立性,不混同于其他主体的财产,可以对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至于基层工会,即用人单位内部的工会财产,是否也具有独立性。
根据《工会法》第14条第2款的规定,“基层工会具备民法通则规定的法人条件的,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
因此,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的基层工会的财产的独立性也是不言而喻的,其道理和中华全国总工会、地方总工会、产业工会的财产具有独立性的道理完全相同。
那么,不具备民法通则规定的法人条件,没有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的基层工会的财产是不是就没有独立性了呢?不是。
没有法人资格的基层工会的财产仍然具有独立性。
《工会法》第37条规定:“工会应当根据经费独立原则,建立预算、决算和经费审查监督制度。
”第39条规定:“工会的财产、经费和国家拨给工会使用的不动产,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和任意调拨。
”这两条法律规定不仅是对具有法人资格的工会而言,应当适用于全部工会。
因此,即使是那些没有法人资格的基层工会,其财产也是独立的,不是该工会所在单位的财产。
任何组织和个人,包括基层工会所在的单位及职工,都不得侵犯工会的财产。
如果工会的财产受到侵犯,工会有权向国家请求予以保护,责令侵权人停止侵害、返还财产、赔偿损失。
3、最高人民法院也从司法实践的角度对工会财产的独立性问题作出过明确定。
在1997年5月16日《关于产业工会、基层工会是否具备社团法人资格和工会经费集中户可否冻结划拨问题的批复》第3条中,最高人民法院指出:根据工会法,工会经费的来源有: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建立于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交的经费;工会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人民政府的补助等。
工会的费一经拨交,所有权随之转移。
在银行独立开列的工会经费集中户,与企业经营资金无关,专门用于工会经费的集中与分配,企业不能在此账户开支费用或挪用、转移资金。
在审理案件中,不应将工会经费视为所在企业财产。
在企业欠债的情况下,不应冻结、划拨工会经费及工会经费集中户的款项。
总而言之,工会的财产具有独立性,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和任意调拨。
工会财务管理制度 一、宣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工会制定的各项财务规章制度。
二、收好、管好、用好各项经费。
严格财经纪律,坚持勤俭节约、量入为出的原则,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益,收支项目做到日清月结,账款相符,不截留,挪用工会经费,确保专款专用。
三、工会经费重大开支做到集体商定,主席一支笔审批,做到票证齐全,手续完备。
四、加强财产管理,定期进行财产清查,保证工会资产的安全完整。
五、做好年度工会财务收支预决算,接受本级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审查监督及基层工会和职工群众的广泛监督;向本级工会委员会或代表大会定期报告财务工作。
六、及时向市总工会报送财务报表,提供真实可靠的财务信息资料。
七、遵守财务纪律,管理好财务档案。
公司制度职工代表要表决通过吗
企业工会制定工作机制和制度包括以下方面的内容。
第三十条帮助和指导职工签订劳动合同。
代表职工与企业 协商确定劳动合同文本的主要内容和条件,为职工签订劳动合同 提供法律、技术等方面的咨询和服务。
监督企业与所有职工签订劳动合同。
工会对企业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合同规定解除职工劳动合同 的,应提出意见并要求企业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工会应对 企业经济性裁员事先提出同意或否决的意见。
监督企业和引导职工严格履行劳动合同,依法督促企业纠正 违反劳动合同的行为。
第三十一条依法与企业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和劳 动报酬、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等专项集体合同。
工会应将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劳动定额、保险福利、劳动 安全卫生等问题作为协商重点内容。
工会依照民主程序选派职工协商代表,可依法委托本企业以 外的专业人士作为职工协商代表,但不得超过本方协商代表总数 的三分之一。
小型企业集中的地方,可由上一级工会直接代表职工与相应 的企业组织或企业进行平等协商,签订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 或专项集体合同。
劳务派遣工集中的企业,工会可与企业、劳务公司共同协商 签订集体合同。
第三十二条工会发出集体协商书面要约二十日内,企业不 予回应的,工会可要求上级工会协调;企业无正当理由拒绝集体 协商的,工会可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改正,依法处理;企业违反集体合同规定的,工会可依法要求企业承担责任。
第三十三条企业工会是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的日常工作。
职工代表大会的代表经职工民主选举产生。
职工代表大会中 的一线职工代表一般不少于职工代表总数的百分之五十。
女职 工、少数民族职工代表的比例一般不低于本企业女职工、少数民族职工所占比例,农民工比较集中的企业要有相应的代表。
第三十五条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应有全体职工代表或 全体职工三分之二以上参加方可召开。
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 进行选举和作出重要决议、决定,须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经全体职工代表或全体职工过半数通过。
小型企业工会可联合建立区域或行业职工代表大会,解决本 区域或行业涉及职工利益的共性问题。
公司制企业不得以股东(代表)大会取代职工(代表) 大会。
第三十六条督促企业建立和规范厂务公开制度。
不同类型 企业可从实际出发,确定本企业厂务公开的具体内容。
第三十七条凡设立董事会、监事会的公司制企业,工会应 依法督促企业建立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
职工董事、职工监事人选由企业工会提名,通过职工代表大 会或职工大会民主选举产生,对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负责。
企业工会主席、副主席一般应分别作为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候选人。
第三十八条建立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职工人数较少的企 业应设立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对企业执行有关劳动报酬、劳动 安全卫生、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保护、保险福利等劳动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群众监督。
第三十九条建立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生产班组中设 立工会小组劳动保护检查员。
建立完善工会监督检查、重大事故 隐患和职业危害建档跟踪:群众举报等制度,建立工会劳动保护工作责任制。
依法参加职工因工伤亡事故和其他严重危害职工健康问题的调查处理。
协助与督促企业落实法律赋予工会与职工安 全生产方面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紧急避险权。
开展群众 性安全生产活动。
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新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工程中的劳 动条件和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 用进行监督。
发现企业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或者生产过程中发 现明显重大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工会应提出解决的建议;发现 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情况,工会有权组织职工撤离危险现场。
第四十条依法建立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争议调 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企业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办事机构设在 企业工会。
职工代表和工会代表的人数不得少于调解委员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建立劳动争议预警机制,发挥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预防功 能,设立建立企业劳动争议信息员制度,做好劳动争议预测、预 报、预防工作。
企业发生停工、怠工事件,工会应当积极同企业或者有关方 面协商,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并提出解决意见,协助企业做好 工作,尽快恢复生产、工作秩序。
第四十一条开展困难职工生活扶助、医疗救助、子女就学 和职工互助互济等工作。
有条件的企业工会建立困难职工帮扶 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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