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生产安全事故
生产安全事故是指职业活动或有关活动过程中发生的意外突发性事件的总称,通常会使正常活动中断,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是指对职工、公众或环境以及生产设备造成即刻或延迟性严重危害的事故。由于各行业性质、特点不同,具体事故严重程度的划分标准也不同,职工伤亡事故的伤害程度的分类划分如下: 一、 按伤害程度分: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职工伤亡事故按伤害程度分为: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事故等级划分的补充性规定。
本条第一款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范文二:生产安全事故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为确保本公司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施工,保护本公司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防止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更好的创造良好的经济价值和社会价 值,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公司概况
南宫市冀南住宅建筑有限公司的前身为南宫市房屋建筑安装公司,成 立于1986年3月。根据上级批示于1988年2月改名为《南宫市住宅建筑公司》。下设八个施工处,拥有固定资产710方元,净资产705万元。大型起重设备(塔吊)4台,其有塔机拆装队伍和质量检测设备,各种机械 设备齐全。公司从业人员700余人,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达62人, 项目经理14人,先后承建了河北省环保局住宅楼、河北省五矿3号住宅 楼、河北省职工大学试验楼、河北省机械科学研究院住宅楼等多项工程 均被评为优质工程。项目经理王振峰,被邢
台建委授予
宅建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兼公司经理马保杭,携全体员工以饱满的工作姿态,在新的征途中,努力开拓,再创佳绩。 二、指导思想和相关法律法规
1、以
2、制定本预案的主要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三、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及职责 1、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公司建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由公司法人代表兼公司经理马保杭担任,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付组长由公司安全付经理苗振兰,付经理刘辰杰、巩崇茂担任,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成员由备施工处负责人担任,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公司办公室。各施工处建立相应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分组,由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统一指挥。小组成员名单如下:1、组长,马保杭,职务,公司经理,全面负责应急救援领导工作,2、副组长,苗振兰、刘辰杰、巩崇茂,职务公司副经理,分别负责连络、上报、保管器材工作,3,成员,臧英聘、赵世斗、崔金河、刘振兴、张良才、张廷兵、柴立文,职务各施工处负责人,具体
负责各自施工工程的具体指挥。
2、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职责
1、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迅速启动本预案,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抢救和善后工作。
2、负责向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进行及时报告。
3、负责安全生产事故自救方案或措施的制定及组织落实工作。 4、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成员必须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并在现场设立临时办公室,由各处施工负责人具体指挥,立即开展救援工作,并据具体情况连络相关部门救援,保证通讯畅通。
四、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方案
1、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公司在场人员要尽可能的了解或判断事故 的类型和程度,进行组织自救,并报告公司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如发生火灾应同时向消防部门报警。
2、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应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成员根据事故类型和程度,向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委办等上级领导机关报告。3、报告内容一般包括
1)事故的发生地点、时间和相关设备设施;
2)事故的类型:高处坠落、触电、机械伤害、物件打击等; 3)必要的补充:联系人姓名和电话等;
4)针对不同的事故类型制定不同的救援措施 例:触电 1)迅速切断电源,
2)对受伤人员开展救助,对现场人员进行疏散, 3)报l20急救中心、公司救援小组。 五 、条件保障
1、经费保障 公司按有关规定从公司管理中提取安全教育培训和劳动防护用品资金,用来保障安全资金的来源,第年从以上两种安全保障资金中提取20%用于救援器具的购买与更新,30%用于劳动防护用品的购买与更新,20%作为应急救援专项资金备用,保证安全事故发生后的资金来源,10%作为教育培训资金。各处要参照以上比例提取专款。
2、人员保障 按照小组成员名单确定的连络方式,所有人员的通信工具时时畅通。 公司每年年初根据人员变动情况进行调整,并对变动人员的权力和义务作出相关规定,保证安全事故发生后,有足够的人员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各施工处参照上述制度,确保人员及时到位。
3、器材物资保障 应急救援物资专人保管,每月的星期一检查一次,发现过期及不合要求的物品及时更新,大宗物品按其使用期限及时更换。救援器材、设备清单附后。 4、建立健全相关制度
1、值班制度 建立值班制度,明确值班任务。2、检查制度 结合工程建设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的应急救援工作情况的检查。3、例
会制度 定期召开应急救援小组成员会议,汇报上一阶段的安全生产和应急救援工作情况,布置下一阶段的安全生产和应急救援工作。 六、 培训
1、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培训
1)应急救援工作的意义和重要性 2)上报的能力和意识 3)工作目的和如何完成土作
4)与上下级联系的方法和各种信号的含义 2、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
1)各种器材、工具的使用
2)如何防范安全事故和发生事故后如何互相救助和自救 3)各种防护用具的使用 4)各种信号的含义
3、公司员工的培训
1)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
2)各种防护用具的使用 3)紧急状态下如何行动 4)各种信号的含义
南宫市冀南住宅建筑有限公司
范文三:生产安全事故
生产安全事故(事件)管理制度
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事件)的报告、处置、调查处理与统计分析、生产安全事故(事件)回顾,明确生产安全事故(事件)主体责任、落实责任追究、强化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国务院令[2007]第493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总局令[2009]第21号《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GB/6443-19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规则》、(GB6441-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国务院令[2003]第375号《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1、目的:规范生产安全事故(事件)的报告、处置、调查处理与统计分析、生产安全事故回顾,落实生产安全事故(事件)主体责任,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对矿山及所属工程公司在生产过程中已发生的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做到“四不放过”,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
2、适用范围:项目部各矿属单位和各工程公司(队)的生产安全事故(事件)管理。
3、生产安全事故(事件)定义
3.1事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事故,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称为事件。
3.2事故:可造成人员死亡、伤害、职业病、财产损失或其他损失的意外事件称为事故。
3.3生产安全事故:是指在生产经营领域中发生的意外的突发事件,通常会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使正常的生产生活活动中断。
3.4、一般(小)事故:指没有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其他损失小的其他事故(含未遂事故:指没有造成实际上的伤害后果、财产损失或其他损失的事故;三违等)。
3.5、设备事故:凡正式投入生产运行的设备(含机械设备、电气设备及供电线路、各类管道等),在生产过程中,不论何种原因(除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外)造成设备损坏,设备不能运行者,或由于本单位设备原因直接造成动力中断,造成生产突然中断者,皆称为设备事故。
3.6较大涉险事故是指
3.6.1涉险10人以上的事故;
3.6.2造成3人以上被困或者下落不明的事故;
3.6.3紧急疏散人员500人以上的事故;
3.6.4因生产安全事故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人员密集场所、生活水源、农田、河流、水库、湖泊等)的事故;
3.6.5危及重要场所和设施安全(电站、重要水利设施、危化品库、油气站和车站、码
头、港口、机场及其他人员密集场所等)的事故;
3.6.6其他较大涉险事故。
3.7轻伤事故:指只有轻伤的事故。
3.8重伤事故:指只有重伤的事故。
3.9死亡事故:指一次事故中有死亡人的事故。
注:
·轻伤,指损失工作曰为一个工作日以上(含1个工作日),105个工作目以下的失能伤害;
·重伤,指损失工作日为105个工作日以上(含105个工作日)的失能伤害,重伤的损失工作日最多不超过6000日;
·死亡,其损失工作日定为6000日,这是根据我国职工的平均退休年龄和平均死亡年龄计算出来的。
3.9.1一般事故:这里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9.2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9.3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9.4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所称“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4、工伤事故分类(按照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将工伤事故分为20类)
5、事故事件报告
5.1一般(小)事故:一般(小)事故发生后应立即报告本单位安全管理员、分管安全负责人,并报备矿安全管理处。
5.2设备事故:设备事故按照《设备事故管理制度》执行。
5.3轻伤事故:轻伤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直接或者逐级电话报告总调度室、安全管理处、各单位负责人、矿领导;
5.4重伤、较大涉险事故、死亡(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事故:重伤、较大涉险事故、死亡(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事故应立即直接或者逐级电话报告总调度室、安全管理处、各单位负责人、矿领导,各单位及矿领导接到重伤、较大涉险事故、死亡(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公司安全管理部门。
5.5事故报告内容
事故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事故发生的单位、时间、地点、简要经过、事故现场情况、简要原因、伤亡情况(伤亡人数)及受伤害人员情况(姓名、年龄、性别、工种、工龄、文化程度、伤害程度等)。
6.事故现场处理
6.1救护受伤害人员,采取措施制止事故蔓延。
6.2保护现场实物、痕迹及状态不受破坏。
6.3为抢救伤害者确需移动某些实物时,必须做好现场标志。
6.4保护事故现场区域,不要破坏现场,除非还有危险存在。
7.事故信息处置
总调度室、安全管理处、各厂(室、处)负责事故信息处置,做好事故信息的核实、跟踪、分析、统计工作。
7.1、一般(小)事故(指未遂事故;没有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其他损失小的事故)由各厂(室、处)处置。
7.2安全管理处和有关部门接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派员立即赶赴事故现场。
7.3核实为重伤、较大涉险事、死亡(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事故应当立即报告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立即采取措施救护受伤害人员,制止事故蔓延;保护现场实物、痕迹及状态不受破坏。
7.4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对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启动相应等级应急救援预案,按《生产安全事故(突发灾害)应急救援预案》执行。
7.5安全管理处、其他相关部门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公布事故信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发布事故信息。
8、事故事件查处
8.1事故调查处理原则
事故调查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和事故损失,查明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依法追究责任
8.1.1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8.1.2“四不放过”的原则。
8.1.3公正、公开的原则。
8.1.4分级管辖的原则。
8.2事故调查机构及人员
事故(事件)调查机构由矿安委会,安全管理处(安委会办公室),各厂、室、处分管领导和专职安全管理员组成。
8.2.1发生在本部门的一般(小)事故(指未遂事故;没有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其他损失小的事故;轻伤的损失工作日在七日以下的或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下的),由所在部门组织处理,若认为部门处理有不妥之处,安全管理处可重新调查处理。
8.2.2轻伤(指轻伤且损失工作日在七日以上的或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上的)、重伤事故由安全管理处、各单位负责人或其指定人组织生产、技术、安全等有关人员,以及工会
成员参加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8.2.3较大涉险事故、死亡事故(含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政府有关部门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
8.3事故调查内容、方法、证据资料的收集、处理程序及要求
8.3.1事故调查内容:主要是何时、何地、何人、何事、及事故的后果,怎样发生、为什么会发生、给出造成伤亡及损失的直接原因及相关原因、因素。
8.3.2事故调查方法:对事故现场进行调查,寻找与事故发生有关线索;搜集证人证言,了解事故发生前后过程,工作状态及与事故有关的事件;对现场物证进行技术鉴定等。
8.3.3整理和分析事故调查材料,确定事故发生的各种原因;根据调查材料认定的事故原因,确定事故性质,分析事故责任,并对责任者进出处理意见;针对事故提出防范措施。
8.3.4事故调查要求:形成完整的事故调查报告。报告的内容包括:事故单位和地点简况、事故发生经过、事故发生原因、事故责任及处理意见、事故防范措施,并附技术鉴定、证人证言等材料。
8.4事故调查装置、设备
8.4.1在事故调查时,下列设备是基本的工具
8.4.1.1记录本,也可是一个检查项目清单,包含对一些基本问题的简单回答
8.4.1.2笔记本、活页本(事故调查记录表)
8.4.1.3磁带录音机
8.4.1.4照相机
8.4.1.5皮尺
8.4.1.6其他必需设备
8.5事故原因、责任分析
8.5.1当事人责任分析
8.5.1.1违章操作造成的事故,如擅自拆除、毁坏、挪用安全装置、设备造成的事故;
8.5.1.2违章指挥造成的事故,如发现险情既不报告又不采取措施造成的事故;
8.5.1.3违反制度和劳动纪律造成的事故,如发生事故不报告或故意拖延报告。
8.5.2领导人责任分析
8.5.2.1发布违反有关安全法规的指示、命令、决定和规章制度的;
8.5.2.2未按规定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职工不会操作或不懂安全规程而造成事故的;
8.5.2.3设备缺陷或设备超过检修期限而造成事故的;
8.5.2.4作业环境不安全或安全装置不齐全造成事故的;
8.5.2.5没有操作规程或制度不健全造成事故的;
8.5.2.6施工中违反设计规定和削减安全、卫生设施造成事故的;
8.5.2.7发现隐患未采取有效措施或事故后仍未采取防范措施,使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
9、事故统计分析
9.1指标要求
标准化等级 标准化得分 百万工时伤害率 百万工时死亡率 三级 ≥65 ≤15 ≤1.5
月工伤事故频率=当月工伤事故人次/当月职工总人数×1000‰
年工伤事故频率=当年工伤事故人次总和/当年12个月职工总人数平均值×1000‰ 。 百万工时伤害率表示在考评期内每百万工时因工伤事故造成的轻伤以上总人数,轻伤标准参考《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6441-86);
百万工时死亡率表示在考评期内每百万工时因工伤事故造成的死亡总人数
9.2统计内容:包括企业的基本情况、各类事故发生的起数、死亡人数、伤亡程度、事故类别、事故原因、直接经济损失。
9.3主要分析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工种、行业、类别、文化程度、年龄段和事故发生的技术原因、管理原因、找出多发事故的出现规律,制订针对性措施加以预防。
9.4每季应进行事故、事件统计分析,确保数据准确、真实、完整、方法合理。
10、生产安全事故(事件)回顾
10.1生产安全事故(事件)的回顾以班组、车间(工段、队)、科室为单位开展生产安全事故(事件)回顾,活动要有针对性、科学性,做到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10.2事故(事件)回顾由班组长牵头,需要时由安全管理人员协助。
10.3事故(事件)回顾内容:已发生的事故(事件)经过、原因、防范措施;结合事故案例,讨论分析典型事故,总结吸取事故教训,学习事故(事件)防范经验,提高员工应对出现故障、事故(事件)隐患的处理能力。
10.4事故(事件)回顾是班组安全活动的一项重要活动,班组长要认真组织,严格考勤制度保证出勤率,不得无故缺席,有事须经单位领导请假批准。
10.5事故(事件)回顾要求用专门的班组安全活动记录本记录。记录内容:参加人数、参加领导、活动内容、发言情况、领导与参加人员签字等,记录要认真、真实、及时,防止走过场和弄虚作假。
10.6车间(工段、队)、安全科要对事故(事件)回顾活动和记录进行监督检查,写出
评语并签字;各级领导、安全管理处要定期抽查事故(事件)回顾活动,促进班组回顾活动质量。
10.7事故(事件)回顾活动开展情况要与安全考核工作挂钩,对活动有成效的班组应予表彰和奖励,对未达到要求的班组要进行必要的处罚。
10.8事故(事件)回顾时间为每周班组安全活动日,需要时可单独进行。
11、罚则
为加强事故信息管理,加快对生产事故处理和查处力度,提高全员安全意识,现将有关原则规范如下:
11.1事故报告原则: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11.2在生产中出现任何事故,事故单位及主管单位都必须立即报告安全管理处,由安全处根据事故大小再逐级上报有关部门。
11.3事故单位及主管单位应当按照本制度规定做好事故(事件)统计分析工作,落实事故(事件)回顾,确实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11.4凡是事故都要将事故调查、分析、处理结果报矿安全科备案。发生轻伤以上事故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的,一律取消当月安全奖并按相关安全生产考核予以扣分。
范文四:生产安全事故快报
附1:
生 产 安 全 事 故 快 报
[20 ] 号
报告单位: 签发人: 报告时间:
关于 事故的报告
报告人(签名): 联系电话:
附2:
生 产 安 全 事 故 续 报
[20 ] 号
报告单位: 签发人: 报告时间:
关于 事故的续报
报告人(签名): 联系电话: 附3:
生产安全事故信息专报表
[20 ] 号
上报单位: 签发人:
关于 事故的报告
报告人(签名): 报告时间: 联系电话 附4:
煤矿生产安全事故信息专报表
[20 ] 号
上报单位: 签发人:
关于 事故的报告
报告人(签名): 报告时间: 联系电话 附5:
生产安全事故举报信息
范文五:生产安全事故预防
阳罗洲镇生产安全事故预防制度
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原则、预防模式、规律分析、预防措施、“四不放过原则”,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制定本制度。
一、事故预防的原则
事故预防应当明确事故可以预防,能把事故消除在发生之前的基本原则:
(1)“事故可以预防”的原则;
(2)“防患于未然”原贝;
(3)“对于事故的可能原因必须予以根除”原则;
(4)“全面治理”原则。
二、事故预防模式
事故预防的模式分为事后型模式和预期型模式两种。
(1)事后型形式。这是一种被动的对策,即在事故或灾难发生后进行整改,以避免同类事故再发生的一种对策。这种对策模式遵循如下技术步骤:事故或灾难发生一调查原因一分析主要原因一提出整改对策一实施对策一进行评价一新的对策。
(2)预期型模式。这是一种主动、积极地预防事故或灾难发生的对策。显然是现代安全管理和减灾对策的重要方法和模式。其基本的技术步骤是:提出安全或减灾目标一分析存在的问题一找出主要问题一制定实施方案一落实方案一评价一新的目标。
三、事故的一般规律分析
事故的发生是完全具有客观规律性的。通过人们长期的研究和分析,安全专业人员己总结出了很多事故理论,如事故致因理论事故、事故模型、事故统计学规律等。事故的最基本特性就是因果性、随机性、潜伏性和可预防性。
(1)因果性。事故的因果性是指事故由相互联系的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引起事故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在伤亡事故调查分析过程中,应弄清楚事故发生的因果关系,找到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才能对症下药。
(2)随机性。事故的随机性是指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后果的严重性是偶然的。这说明事故的预防具有一定的难度。但是,事故这种随机性在一定范畴内也遵循统计规律。从事故的统计资料中可以找到事故发生的规律性。因而,事故统计分析对制定正确的预防措施有重大的意义。
(3)潜伏性。表面上事故是一种突发事件。但是事故发生之前有一段潜伏期。在事故发生前,人、机、环境系统所处的这种状态是不稳定的,也就是说系统存在着
事故隐患,具有危险性。如果这时有一触发因素出现,就会导致事故的发生。在工业生产活动中,企业较长时间内未发生事故,如麻痹大意,就是忽视了事故的潜伏性,这是工业生产中的思想隐患,是应予克服的。
(4)可预防性。现代工业生产系统是人造系统,这种客观实际给预防事故提供了基本的前提。所以说,任何事故从理论和客观上讲,都是可预防的。认识这一特性,对坚定信念,防止事故发生有促进作用。因此,人类应该通过各种合理的对策和努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发生的隐患,把工业事故的发生降低到最小限度。
四、一般的事故预防措施
从宏观的角度,对于意外事故的预防原理称为“三 E对策”,即事故的预防具有三大预防技术和方法。
(1)工程技术对策:即采用安全可靠性高的生产工艺,采用安全技术、安全设施、安全检测等安全工程技术方法,提高生产过程的本质安全化;
(2)安全教育对策:即采用各种有效的安全教育措施,提高员工的安全素质;
(3)安全管理对策:即采用各种管理对策,协调人、机、环境的关系,提高生产系统的整体安全性。
五、处理事故的“四不放过原则”
即发生事故后,要做到事故原因没查清,当事人未受到教育,整改措施未落实,事故责任者未追究,四
不放过。
阳罗洲镇人民政府
2014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