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平时检查过于形式,什么问题都查不出,当然是不可信的。隐患总会不同程度存在,不论大小,只要发现,就是隐患,就该整改。
产品质量安全考核中,风险预警和处置机制健全这一项
食品安全风险预警是对食品安全隐患进行预警预测的制度。
它包括防患于未然的食品安全常规监测,即随时监控食品生产、加工行业,对一些不正常的现象进行分析,找出可能发生事故的动态进行的“预先告警”。
也包括事故发生后迅速消除危机,稳定趋势和恢复正常运行的预防和控制。
食品安全风险预警: 一是建立完善的监测体系。
实现从“农田到餐桌”环环相扣的无缝隙监管。
二是建立食品安全风险警示报告制度和信息发布制度。
农业、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有关行政部门获知有关食品安全风险信息后,应当立即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通报。
卫生行政部门根据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信息,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综合分析,对经综合分析表明可能具有较高程度安全风险的食品,应当及时提出食品安全风险警示,并予以公布。
三是建立应急预案制度。
各级政府,食品安全相关部门都应当有食品安全应急预案。
当重大、突发安全事件发生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以应对处理快捷反应,迅速果断有力地处置和控制危机,使危害范围和危害后果最小化。
如何及时发现和防控食品质量安全风险
对策与建议:第一,加快《食品安全法》配套法规的制定。
为避免监管依据和职责不清的问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应尽快制定出台切合实际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管理办法,明确范围和监管方式。
对食品监管中一些监管部门不明确的生产经营行为,建议统一由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研究确定具体监管部门和管理办法。
此外,鉴于食品小企业较难保持具备生产合格产品的能力,建议参考乳制品企业重新审核发证的模式,适当提高其他食品生产许可证办理门槛,进一步提高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的质量安全保证能力。
第二,进一步加强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的资源配置。
地方政府应当认真按照《食品安全法》“地方人民政府统一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规定,加强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资源的配置,这也是食品安全风险防范在前的重要前提。
首先,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真正形成“地方政府对当地食品安全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作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形成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地区联动的综合执法强大合力。
全国省会城市的市委、市政府应考虑在各城区增设质监分局,市级质监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与各城区政府的协调和沟通,确保食品安全监管重心下移,不留监管盲区和死角。
建议参考卫生部门在将餐饮环节监管职能移交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同时,将部分监管人员从卫生部门划归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做法,从卫生部门适当调配一些人员充实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力量。
在短期内无法解决编制的前提下,参考广东省的做法,根据各市食品行业规模允许各地质监局招聘一定数量的专职食品生产企业监管人员(基本按每50家食品生产企业配备1人的比例)和配备相应车辆,并由当地政府按所需人数下拨专项经费给质监部门用于聘请专职食品生产企业监管人员,确保监管工作的落实。
其次,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五条的相关规定,各级地方政府应进一步履行对食品安全负总责的职责,高度重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对食品抽检工作的开展尽可能地给予经费保障。
确保生产环节抽检频次和覆盖率,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风险。
第三,加强风险监测和预警能力方面建设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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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设计说明及解决的关键技术问题1)设计说明,包括:结构组成;工作原理框图及说明;软件流程图及工作原理简述;有关计算方法的说明。
2)解决的主要关键技术问题采用的技术路线及方法;达到的效果。
4.有关安全风险分析的说明对设计过程中实施安全风险分析的总结,包括:依据标准及采用的风险分析方法;减低风险措施;风险分析的结果。
5.设计验证情况的总结,包括:在设计的各阶段实施验证的项目和采用的方法;验证的结果和设计的改进措施。
6.注册产品标准制订情况的总结,包括:相关标准检索及技术指标确定的依据;对标准的验证情况及标准对产品质量的控制能力;评审及复核情况。
7.设计确认情况1)产品检测结果2)临床试验情况概述8.申请产品注册的资料准备情况
产品有质量问题时的退货有哪些风险?
具体如下: 一、产品有质量问题时的退货难风险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一)消费者定作的;”。
该条款对定作产品的退货进行了限制。
若企业仅是通过承揽合同的形式,采购量产标的且并未经过特定的定做程序,则企业作为消费者很难通过退货的方式维护权益。
二、产品质量证明责任特殊的风险 《合同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承揽人完成工作的,应当向定作人交付工作成果,并提交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
定作人应当验收该工作成果。
”根据本条规定,为了便于定作人的验收和检验,承揽人在交付工作成果的同时,还应当提交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
因此承揽关系中的定作人和承揽人均应当保留好有关定作的要求、数据及样品。
承揽人在进行工作前,有必要取得经过定做人确认规格、材料和其他数据的书面材料。
承揽人完成工作的,应当向定做人交付工作成果、技术资料和质量证明,定做人有验收的义务。
定做人在定做之初的要求、数据和样品可作为验收依据。
三、管辖法院选择的限制风险 对承揽关系和买卖合同关系不加以区分,涉诉时会对当事人造成诸多不便。
加工承揽合同,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约定除外。
买卖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买卖合同关系的管辖法院范围大于承揽合同关系。
当事人在提起诉讼时,往往依据方便己方的原则进行诉讼,选择诉讼法院。
如果一个实质上的普通买卖合同被定性为承揽合同,诉讼过程中会受到管辖法院选择的限制。
班组的重大安全风险及主要管控措施
班组安全风险控制2011 年12 月23 日,铁道部部长盛光祖在全国铁路工作会议上 要求:必须强化安全风险防范意识,引入安全风险管理的方法,构建 安全风险控制体系,通过对风险因素的有效控制,达到最大限度减 少或消除安全风险的目的。
班组是企业的细胞,亦是铁路企业各项工作的落脚点。
铁路企 业实行安全风险管理、加强安全基础工作及落实各项制度措施最终 的依托是班组这个管理链条末端的基本单元。
所以,铁路企业实行 安全风险管理离开班组这个基本单元,则一切都是“镜中花、水中 月”。
所以,必须采用多种有效方式,认真做好班组安全风险控制工 作。
要达到该目的笔者认为应该把握以下几个环节:1 提高班组成员对铁路全面推行安全风险控制的认识铁路实行安全风险管理,是在现有安全管理的基础上,对安全 意识的强化、安全理念的提升、工作思路的优化,尤其是现阶段随着 铁路建设的快速发展,新技术、新设备的大量投入使用,管理及作业 人员对新规章、新技术、新设备的认识过程客观的存在理解和使用 技能上的缺陷,构成了铁路运输安全生产的风险。
所以,只有提高班 组对铁路运输安全风险的认识并将其关键技术运用到实际工作中, 才能达到控制铁路安全风险事件发生的目的。
通过世界发达国家及 我国国家电网、航空航天技术、核工业、石油化工等企业对该管理方 法的运用实践,已经充分的证实了该管理方法的运用有利于促进企 业安全基础工作的加强和各项措施的落实。
2 准确把握班组安全风险控制的关键内容2.1 把握铁路安全风险管理基础知识2.1.1 何为风险?一般来说,风险就是指危险、危害事件发生的可能 性与后果严重程度的综合度量。
如果用定量模型表示即为:风险= 风险发生的可能性*风险事故发生的损失程度。
风险广泛存在于社 会生产、生活之中。
2.1.2 何为风险管理?风险管理,就是指为了降低风险可能导致的 事故,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所进行的风险因子识别、危险源分析、隐 患判别、风险评价、制定并实施相应风险对策与措施的全过程。
2.1.2.1 风险因子是促使或引起风险事件发生的条件,是风险事件 发生的潜在因素,是造成损失的间接的和内在的原因。
对铁路系统而言风险因子是指:可能产生风险的时间、空间、作业环 节以及职工作业中的违章行为。
2.1.2.2 危险源是指系统中客观存在的、具有潜在能量和物质释放 危险的、在一定的触发因素作用下可转化为隐患、事故的根源或状 态。
对铁路系统而言危险源是指:作业行为、设备质量、安全环境、安 全管理中的关键项目。
2.1.2.3 隐患是指超出了人们设定的安全界限的状态或行为。
对铁 路系统而言是指如列车运行超速、“两违”现象等,隐患是直接导致 事故发生的根源。
2.1.2.4 事故:按照系统论的观点,事故是指系统的发展、变化违背 人们的意愿,发生了人们不期望的后果。
对铁路运输来说是:因隐患 控制不当或未及时进行阻断,造成了不期望的后果。
如发生《铁路交 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中规定的事故或设备故障。
由于铁路运输企 业的生产产品是旅客和货物的“位移”这一特质,所以从铁路运输的 特殊性出发将风险因子、危险源、隐患统称为危险源,通过铁路运输 企业最初的风险控制活动实践证明,这是一种具有很强可操作性的 做法。
2.1.3 风险因素的基本属性:风险因子:理论可替代实际可转换。
危 险源:理论可减少实际可减少。
隐患:理论可消除实际可消除。
事故: 理论可减少实际可减少。
既然风险因素的基本属性都凸显出可以替 代、减少、甚至消除的客观属性,也就是进一步的验证了企业只要采 取适当且正确的措施,安全风险是可以得到控制或消除的。
2.2 把握铁路安全风险管理的重点。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由于铁路是国民经济的大动 脉,亦是交通运输体系的骨干,造就了铁路运输系统的组成部分的 多单元性和复杂性,从而使得铁路运输安全风险也呈现出多样性和 复杂性,所以,控制铁路运输安全风险必须有轻重缓急之分。
铁路安 全风险管理的重点分为:①高铁安全;②客车安全;③工程质量;④ 强化劳动安全风险控制;⑤营业线施工;⑥重大自然灾害后果;⑦货 物装载加固和危险货物运输;⑧站车防火防爆;⑨行车控制系统信 息安全;⑩道口和路外安全。
3 班组安全风险控制应该严把“风险四关”3.1 严把设备质量风险关。
各班组要根据所使用的设备特性和修程 修制的要求,认真查阅班组所管理的设备维修档案、检修记录、检测 数据、事故案例、设备故障案例分析等各种资料,全面排查设备设 计、制造、定期检修、日常维修和日常使用等环节中可能导致事故的 关键控制项点①和安全风险点②。
结合站段车间所公布的本班组的 关键控制项点和安全风险点,由班组长带领班组全体职工对其进行 再次确认后制定详细的风险防范措施,通过组织学习使每一名与设 备接触的工作人员均能够彻底了解设备性能及使用标准,并将确保 设备质量良好的责任落实到人头,进行设备使用全过程的监控,发 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出详细记录,制订防范措施以彻底杜绝该问题 的再次发生,彻底阻断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安全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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