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问题整改书,希望对你有帮助
关于2009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结果
(二○一一年一月十七日公告)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了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受国务院委托所作的《关于2009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要求国务院责成有关部门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认真研究处理,切实进行整改,并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落实结果。国务院十分重视这项工作。**总理于2010年7月7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2009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要求各部门和地方切实重视整改工作,注重从根源上消除预算执行中的违规违纪问题,努力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水平。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单位和各地区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要求和审计署依法下达的审计决定,认真进行了整改。据统计,截至2010年底,各被审计单位已追回、归还、拨付资金1223亿元,挽回或避免损失77亿元,通过调整会计账目、采取资产保全等方式整改482亿元,有1103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根据审计意见和建议,制定和完善规章制度1773项;审计发现的104起涉嫌违法犯罪案件线索移送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查处后,已有95人被依法逮捕、起诉或判刑;有74个中央部门向社会公告了部门预算。现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中央财政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财政部代编预算规模仍较大的问题。财政部要求有预算分配权的部门严格按规定比例落实中央本级年初预算到位率;对确需代编的事项,明确代编预算名称和内容,严格在规定范围内使用代编指标;对据实结算事项,将数额相对固定的部分列入部门预算。
(二)关于中央部门年初预算中财政拨款之外的基本支出未细化到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27个项目支出和6项政府性基金支出未落实到具体项目或单位的问题。财政部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逐步规范和细化基本支出预算批复的内容和形式,2010年已实现对全口径的基本支出(含财政拨款和其他资金来源)区分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并批复到基层单位。二是要求中央部门切实把项目支出预算细化到具体项目和基层单位,对于特殊原因确需部门代编的,应在每年6月底前全部细化到所属预算单位,超过9月底仍未细化到具体承担单位且无正当理由的,原则上作调减预算处理。三是4项政府性基金已在2010年批复预算时细化了支出事项。
(三)关于中央财政尚未建立完善的基本支出定员定额体系的问题。财政部将进一步扩大基本支出定员定额试点的覆盖面,完善现有标准体系,进一步推进实物费用定额试点。
(四)关于未充分统筹安排修购基金的问题。财政部将加快修订医院财务会计制度,加大对医院非财政拨款资金的统筹使用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五)关于拨付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不及时的问题。财政部将进一步加强与发展改革委、林业局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尽早下达任务计划和报送核查验收结果;尽快修订资金管理办法,明确有关部门年度任务计划下达时间,并改进资金拨付方式。
(六)关于中央本级库款支出进度不够均衡的问题。财政部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完善预算编制,严格控制代编预算规模,提高预算到位率,切实将预算细化到部门、基层单位和具体项目。二是及时批复和下达预算,年初代编预算限期下达。三是规范追加预算管理,对预备费、预计超收收入,提前做好支出预案。四是加强预算资金支付管理,按照年度均衡性原则拨付基本支出,结合项目实施进度拨付项目支出,对特殊项目引入预拨和清算制度。五是做好预算执行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责任制度,加强预算执行分析。
(七)关于向社会公布的各月份中央本级财政支出不够准确的问题。自2010年起,财政部已要求预算单位实际付款时,将国库集中支付年终结余资金和当年预算安排的资金分开执行;对上年国库集中支付结余形成的支出拨款,不再列作当年支出。
(八)关于发展改革委向未取得初步设计批复、环境评价审批意见或征地手续以及未完成评估论证的6个项目下达投资计划的问题。目前,这些项目已补办相关手续,工程建设进展顺利;同时发展改革委将进一步重申并严格执行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有关规定,对审批手续不完备的项目不得列入投资计划。
(九)关于发展改革委将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下达给了不属于该专项范围的22个建材项目和50个医药项目的问题。发展改革委在2010年的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投资中,不再安排建材、医药行业项目。
(十)关于发展改革委下达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124个项目实际投资补助标准存在较大差异的问题。发展改革委已研究制定统一的东、中、西部地区补助标准(国务院已明确补助标准的除外),并将根据统一标准,按照项目实施进度和年度中央投资规模安排具体项目。
(十一)关于发展改革委下达的农网完善工程等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资金滞留的问题。发展改革委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要求国家电网公司等有关方面加快项目建设、资金申请和支付进度,并对农网完善工程进行了专项稽查,对部分工程进度缓慢的项目及时采取了惩戒措施。二是督促做实做细前期工作,从2010年开始,发展改革委要求项目法人按项目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再由省级发展改革委逐一批复,确保投资计划下达后项目可及时开工建设。三是制定《农村电网改造升级项目管理办法》,进一步提高项目精细化管理水平。
(十二)关于国家文化和自然遗产地保护、抢救性文物保护设施建设2个专项未按建设规划安排投资的问题。对这2个专项规划确定的“十一五”时期尚未安排的中央投资,发展改革委将在以后年度给予安排,确保完成规划确定的建设任务。
(十三)关于18个省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和农村初中校舍改造项目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发展改革委已会同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督促地方抓紧落实各项整改措施:一是对个别虚假申报的项目进行严肃处理,对涉及的地区今年不再安排同类教育项目投资。二是对配套资金未落实的项目,督促各地限时落实配套资金,加快工程进度。三是对集资建设项目,要求学校限时清退集资款,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四是对挪用建设资金的项目,责成建设单位返还挪用资金。五是对未经批准变更建设内容、标准和规模的项目,要求按已批复建设内容、标准和规模组织建设,或按建设程序进行调整处理,补充完善相关手续。六是对个别未按期开工项目,已采取了撤销中央投资等措施。目前,上述项目中存在的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
(十四)关于18个直属海关关税和进口环节税征管中的问题。一是对11个海关审核把关不严造成税款流失3664.55万元的问题,已补征税款3596.36万元(占98.14%)。二是关于6个海关对13户企业免税进口货物后续监管不到位的问题,相关海关已采取补征税款、收取税款保函或责成企业办理减免税备案手续等措施。三是关于天津海关人为调节收入进度将税款跨年缴库的问题,天津海关提出今后将严格依法操作,海关总署提出将加强对审单、征管现场的管理,确保税收及时入库。
二、中央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56个中央部门认真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积极制定措施予以整改。有20个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或分管领导对整改工作作出指示,要求限期整改、吸取教训、举一反三;有19个部门专门召开会议进行研究部署,7个部门成立了部门相关负责同志牵头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或审计发现问题专门调查组;有25个部门制定和完善了69项有关预算及财务管理的规定。有的部门还结合自身业务及管理特点,以整改为契机,加大了内部管理和治理力度,如交通运输部开展了部属单位和部管社团“小金库”治理“回头看、挖死角”以及财经纪律教育活动,要求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遵守国家财经纪律承诺书》;广电总局成立了分管副局长任组长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开展了为期两年的直属事业单位所办企业清理规范专项工作;银监会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纳入了对银监局的政务考核范围。截至2010年底,这次中央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发现的管理不规范和违法违规问题,已有50.26亿元得到整改(占92.15%);其余问题也都制定了措施,正在整改落实中。
(一)关于预算执行还不完全到位的问题。相关部门正在采取措施,努力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格预算执行和管理。
(二)关于预算管理还不够严格和规范的问题。一是对16个部门存在以拨代支的问题,相关部门通过加快项目执行进度、收回资金余额、调整会计账目等方式,全部整改完毕。二是对19个部门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的问题,相关部门通过清理有关采购项目和资金、健全和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加强预算和采购活动管理等方式,全部整改完毕。三是对23家受托代征单位未按规定征收或上缴港口建设费的问题,已征收的12.85亿元中有4.14亿元已清缴入库,其余部分也制定了缴款计划;对未征收的38亿元,国务院法制办、交通运输部、财政部正在研究完善港口建设费征收使用管理政策。
(三)关于一些部门及所属单位违反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一是对挤占挪用财政资金和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的问题,相关部门通过归还原资金渠道、调整会计账目、停止发放并收回违规发放的津贴补贴等方式整改10.26亿元(占93.70%),其余问题正在整改中。二是对多申领财政资金或瞒报收入和资产等问题,相关部门通过收回结余资金、将收入和资产纳入法定账册核算、调整会计账目等方式整改5.46亿元(占87.92%),其余问题正在整改中。三是对违规收费及未按规定征缴非税收入等问题,相关部门通过停止和退还违规收费、收归部门或上缴中央财政、调整会计账目等方式整改13.88亿元(占85.36%),其余正在采取补办审批手续、催缴收费收入等方式予以整改。四是对接受和使用虚假发票列支的问题,相关部门通过收回违规报销资金、更换为真实发票等方式整改9737万元(占68.31%);已将其余4503万元假发票问题移送纪检监察部门或司法机关作进一步查处。
(四)关于部门决算(草案)编报不够准确的问题。相关部门已商财政部进行纠正和调整18.19亿元(占72.15%),其余问题正在整改中。
三、对地方财政和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地方税费管理不够严格,有的地方财政资金管理分散的问题。财政部及各相关地方积极采取措施整改:一是对非税收入征管不到位的问题,有关地方加大了非税收入征管力度,已追缴入库751.59亿元(占94.64%)。二是对部分地方政府自定政策返还税费的问题,有关地方认真清理了自行出台的税收优惠和先征后返政策,修订了相关规定。三是对财政部门银行账户开设过多的问题,财政部下发了《关于全面加强地方财政资金安全管理的通知》(财库〔2009〕128号),有关地方财政部门对银行账户进行了认真清理,撤销合并银行账户423个,并将289个银行账户中存储的应缴未缴非税收入158.03亿元缴入了国库。
(二)关于地方政府性债务总体规模较大,存在一定债务风险的问题。国务院于2010年6月10日下发了《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10〕19号),对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7月30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和银监会联合下发了《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相关事项的通知》(财预〔2010〕412号),对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债务清理核实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并要求各省区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于2010年10月31日前将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债务清理核实情况报告报送财政部等部门,目前,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正在对地方上报数据对账核实。各省区市人民政府于2010年底前将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工作落实情况报告报国务院。
四、重大投资项目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相关部门、单位和地方按照中央关于加强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总体部署,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并出台了22项贯彻落实中央扩内需政策、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制度措施。一是对部分项目招投标管理不严格、违规转分包的问题。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已将西气东输二线工程作为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重点项目,增加了检查人员,加大了管道建设招投标的监管力度,清理了违规分包的施工队伍,并出台了4项制度。二是对部分项目投资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加快了金沙江向家坝水电站工程执行概算的编制工作,已经完成单项和总执行概算的编制。相关部门和单位已纠正验工计价中存在的问题7.25亿元。三是对部分项目土地和环境保护等政策措施未完全落实到位的问题。166个项目通过补办征地用地或环评手续、进行耕地复垦等方式进行了整改。
五、重点民生资金和民生工程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对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资金、政府投资保障性住房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资金等民生资金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部分政策在执行中存在偏差,影响相关政策目标实现的问题。一是对中央财政新增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分配给农业主产区比例偏低的问题,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9〕63号)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对粮食主产区的投入,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进一步向粮食主产区集中,各项增产增收增效措施向粮食主产区倾斜。二是对194个区县向不符合条件的6.29万户家庭发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的问题,已全部停保清退。三是对向不符合条件的705户家庭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问题,截至2010年底,已停发了其中601户的补贴,收回补贴资金15.73万元,清退廉租住房45套,并辞退在保障性住房工作中弄虚作假的工作人员1人,行政记大过1人。
2.关于部分项目进展缓慢,有的未能达到预期效果的问题。一是对19个省市的448个新建廉租住房和10个棚户区改造项目完成计划投资额比例低以及225个项目地方配套资金到位率低的问题,有关地方加快了投资和建设进度,截至2010年10月底,上述廉租房和棚户区项目的投资完成额分别达到计划投资额的61.35%和70.91%,225个项目的地方配套资金落实率提高到65.95%。二是对19个省区的103个县2006年至2008年计划内有123.3万人饮水不安全未解决的问题,水利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快2009年扩大内需水利投资建设的通知》(水规计〔2009〕419号),要求在2009年9月底前,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要100%开工建设,并采取督导、督办等措施加快工程建设,使上述饮水不安全问题在2009年底前全部得到了解决。三是对18个省区的156个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中有60个未能发挥预期效益的问题,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要求各级农业综合开发部门在今后的项目立项审批中,加大项目效益评估力度,确保项目实施的可行性;进一步加强产业化经营项目管理,更加严格项目立项条件、评审标准和程序,重点扶持具有明显竞争优势和辐射带动作用的项目;有关地方正在督促项目单位限期整改,切实落实资金,完成项目建设目标。
3.关于部分项目管护措施落实不到位,后续管理尚需加强的问题。一是对一些地区出现的廉租住房租金收取难、日常管理维护难和不符合保障条件的住户退出难等现象,有关地区和部门正在积极研究解决办法,有的城市采取了分户计量收费、建立共用设施专项维修资金以及小区住户自主管理等方式。二是对抽查的1181处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均未落实所有权,工程运营和后续维护前景堪忧等问题,水利部下发了《关于加强农村水资源保护工作的通知》(办资源函〔2009〕289号),正在与财政部研究制定饮水安全工程产权界定细则;还与发展改革委联合开展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用电价格专题调研,正在研究制定电价优惠扶持政策。水利部还积极推广“先建机制、再建工程”和“提前明晰产权、再建工程”的做法,落实工程管理主体和管理措施;采取以县为单位组建项目法人、在县财政设立“饮水安全工程维护基金”和推动设立县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总站的办法,解决工程维护不到位和工程利用率不高的问题。截至2009年底,各地已建成的集中式供水工程全部配备了净化消毒设施,供水水质合格率低的问题已全部解决。
4.关于套取、滞留、转移挪用或挤占财政资金等7.14亿元的问题。一是涉及3.57亿元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的问题,除用于农业项目建设的部分资金不再追缴外,相关地方政府已收缴资金2.61亿元(占应收缴资金的94.22%),并有6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1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还拟取消存在违规骗取中央财政贴息资金问题的项目单位今后5年申报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资格,暂停相关县的农业开发县资格,并扣减相关省份下一年度中央财政资金指标;进一步完善资金分配办法,提高资金分配透明度,完善资金监管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二是涉及3.06亿元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项目资金的问题,水利部会同有关部门督促有关地方政府,在审计发现之后15天内将2.81亿元滞留资金按有关规定全部下达到项目单位,挪用的0.25亿元资金也于2009年9月底全部追回,并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做出了严肃处理。三是涉及0.51亿元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的问题,截至2010年底,相关地区共归还被挤占的资金5139.75万元(占99.47%)。
(二)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跟踪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中央重建基金结存于多个部门和单位,部分资金使用不够规范的问题。一是对中央重建基金结存问题,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向国务院作了专题报告,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财政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基金管理的通知》(财办建〔2010〕80号),对加快预算执行、加快重建项目决算审批、加快已竣工项目资金清算和资产移交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并建立起旬报和督办制度。四川省对重建项目和资金进行了“拉网式”排查,促使该省各级政府结存的重建资金全部落实到了具体项目,并全部下达了预算。甘肃省加强了灾后重建项目的土地和资金统筹协调,合理简化了项目审批程序,加快了预算执行进度。二是对重建资金被违规用于规划外项目、日常经费支出和归还欠款等问题,相关地方已采取收回违规使用资金、归还原渠道或下达给规划范围内存在资金缺口的重建项目使用等措施,全部予以整改。三是对重复申请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的问题,有关地方采取调整项目建设内容、核销重复申报户等方式进行了整改,尚未发放给个人的补助停止发放,已发放的861.90万元全部予以清退。
2.关于部分项目的规划内容与实际情况不尽相符,有的规划要求未完全落实的问题。一是对中期调整后仍有274个项目的规划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的问题,已基本整改完毕。二是对82所学校的3967亩新增建设用地未办理审批手续的问题,相关政府部门正积极筹措征地资金,并督促相关单位和部门加快办理新征建设用地报批手续。三是对28个项目超规模、超标准建设22.51万平方米的问题,3个受灾省已明确在新建项目中加强投资审批和规模控制,并调整部分项目概算,重新上报审批。四是对138个项目存在731项工程管理缺陷,158个项目的监理和施工技术管理人员未按合同要求到位的问题,有关建设主管部门和相关建设单位进行了全面清查,大部分问题已整改完毕。
六、资源环境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指出的问题,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等部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财综〔2009〕74号),各地出台20项规范土地出让、登记、规划、责任追究等制度,完善46项进一步加强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资金和项目管理的制度,颁布和制定9项节能减排相关管理制度。截至2010年底,已收回未批先用、违规出让的土地或补办用地审批手续8.17万亩,没收、拆除非法建(构)筑物33.65万平方米;补征土地出让及开发整理等资金271.38亿元,并将23.44亿元土地专项资金纳入预算管理;收回、归还和拨付节能减排资金12.26亿元;给予98名责任人员党纪政纪处分。
七、金融机构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截至2010年底,中国农业银行已全部整改审计发现的问题,处理责任人员336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大部分问题已整改,其他个别问题正在通过落实有效资产保全等措施逐步解决,处理责任人员512人次,还有48人被采取司法措施;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全部整改了审计发现的问题,并制定和完善了82项制度;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和中国银行制定了调整和优化信贷结构的措施,在积极贯彻落实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各项战略部署的同时,提高自身效益,降低信贷风险。
八、企业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0户中央企业都成立了以集团“一把手”或分管党组成员为组长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各有关责任单位积极采取措施,认真整改,并健全完善制度538项,对112名责任人员进行了处理处罚。目前,资产负债损益不实的问题已全部纠正;对违规决策造成损失和潜在损失的问题,相关企业通过收回借款本金、监控担保企业贷款资金使用情况、补办相关审批手续和生产许可证等措施,一定程度上化解了损失风险。
九、加强财政管理意见的落实情况
对审计提出的4条加强财政管理的意见,有关部门认真研究落实,进一步完善了相关政策制度。
(一)关于“进一步健全政府预算体系,逐步将政府全部收支纳入预算管理范围”的意见。财政部制定了以下措施:一是将认真研究细化一般预算,今后报送全国人大审查和批准的预算草案,本级政府公共预算一般收支编列到款,重点支出编列到项。二是将进一步细化政府性基金预算,全面细化和完善基金收支科目设置,在编制201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时,将细化预算编制内容,减少代编规模,提高基金预算年初到位率,未按规定细化编制预算的,不能作为预算执行指标拨付资金。三是将积极推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财政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完善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工作,包括提高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加快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报送时间、扩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报范围、加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管理、增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透明度等。四是将逐步把地方政府债务收支纳入预算管理,清晰反映债务收入和支出。
(二)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财政体制改革,健全事权与财力相匹配的财政体制”的意见。财政部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继续研究政府间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配合主体功能区规划,进一步加大中央对地方均衡性转移支付规模,扩大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范围,提高基层基本财力保障水平,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程。二是将逐步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中央财政在继续保留缓解县乡财政困难奖励和补助资金的基础上,建立和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继续推进省直管县财政改革,到2012年底前,力争全国除民族自治地区以外全面推进省直管县财政改革。三是将进一步完善基本支出定员定额标准体系,加强部门综合预算管理,推动预算编制和执行、预算管理和资产管理的有效衔接,强化部门结转和结余资金的统筹管理,积极推动项目支出预算滚动管理。四是将进一步做好转移支付指标提前通知工作,促进中央转移支付分配与地方政府预算编制相衔接,督促不断提高地方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三)关于“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整合财政资源,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意见。财政部制定了以下措施:一是清理整合专项转移支付,将在征求相关资金管理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对到期项目、一次性项目以及根据形势不需要设立的项目予以取消,对使用方向一致、可以进行归并的项目予以整合,对符合形势需要的项目继续予以保留。二是规范专项转移支付配套,将会同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并规范配套政策出台程序,将地方配套的总体负担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
(四)关于“进一步强化对地方财政的管理,健全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防范财政潜在风险”的意见。财政部正在按照国务院要求,细化工作措施,完善相关政策,并会同有关部门抓紧研究建立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防范财政金融风险的长效机制,逐步建立地方政府债务规模管理和风险预警机制,形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管理规范、运行高效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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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近日召开的全国林业厅局长会议上,国家林业局局长赵树丛明确表示,“生态”与“民生”成为今后林业发展的关键词。
改善民生、保护生态是近年来全社会共同关注的两大重点、热点问题,其背后是社会建设与生态文明建设问题。
而在以往的实践工作中,人们重视前者胜于后者,两大建设处于各自为战的状况。
近年来,国家林业局提出发展生态林业和民生林业的思路,把生态与民生、社会建设与生态文明建设紧密相连,深刻认识两大问题的关系、推动两大建设协调发展,成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最直接的体现。
生态与民生实现最佳结合党的十八大,对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作出了全面系统的部署,并将其作为执政纲领写入党章,并首次提出建设美丽中国的宏伟蓝图。
简单地说,保护生态环境的目的是实现人与自然之间的生态和谐,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的水、呼吸上清洁的空气、吃上放心的食物,在良好的生态环境中生产与生活。
民生,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主要表现为吃穿住行、养老就医、子女教育等生活必需面。
改善民生,目的是实现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和谐,使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
生态与民生原本是两个不同的建设领域,它们的概念、内涵、任务与目的各不相同,但这两大问题、两大建设相互影响、相互作用。
**同志在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讲话时曾指出,“大量事实表明,人与自然的关系不和谐,往往会影响人与人的关系、人与社会的关系。
如果生态环境受到严重破坏、人们的生产生活环境恶化,如果资源能源供应高度紧张、经济发展与资源能源矛盾尖锐,人与人的和谐、人与社会的和谐是难以实现的。
”可以说,生态建设的好坏将直接影响民生的改善。
同时,只有解决民生问题才能缓解生态问题。
近两年来,国家林业局从生态视角认识民生问题、从民生角度认识生态问题,提出了发展生态林业和民生林业,为新时期的生态文明建设指明了发展方向。
国家林业局局长赵树丛指出,保障和改善民生是我们党执政为民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这其中最核心的是不断满足日益增长的民生需求。
林业有多种功能、有多重效益,决定了林业在满足人们的生态、经济和文化等需求中,能够发挥重要而独特的作用。
林业的首要功能就是满足人的生态需求、保障国家的生态安全。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活水平提高,享受良好生态、宜居环境已经成为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和新需求。
林业通过建设森林生态系统、保护湿地生态系统、治理荒漠生态系统和维护生物多样性,可以生产出丰富的生态产品,营造出优美的生态家园,这些对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和幸福生活至关重要。
人们常说,环境美不美,要看绿和水。
没有森林和绿色,也就谈不上美了。
在满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需求方面,林业大有可为。
可以说,人类的生产生活从来就离不开林业。
“树叶蔽身、摘果为食”和“钻木取火、构木为巢”,生动描写了先民们是如何依靠森林来生存的。
到了今天,我们住的房子、用的家具、吃的食品、穿的衣服等很多都取材于林业。
林业横跨一、二、三产业,可以生产出与人们衣食住行紧密相关的10多万种产品,同时林业产业链条长、就业容量大,是现阶段最适合农民增收致富的产业。
正在深入推进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让8700多万农户得到了26亿多亩林地的使用权和价值数万亿的林木所有权,极大地改善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
在满足老百姓精神文化需求方面,林业作用独特。
古人云:宁可食无肉,不可居无竹。
这充分反映了森林在人们精神生活中的特殊作用。
森林文化历久而弥新,具有传统文化和现代文化的品格与特征,显示出其独特的魅力和强大的生命力。
当前,人们对森林文化更加渴望、更加追求,对森林文化产品的需求更加多样、更加迫切。
大力弘扬森林文化,生产出丰富多彩的森林文化产品,可以收到教育人、熏陶人、感染人、影响人的良好效果。
赵树丛表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国家林业局要把发展民生林业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生产出更多更好的生态产品、更丰富更优质的林产品,让森林更好地造福社会,让林业更好地服务人民。
生态建设全方位融入民生近年来,生态建设作为稳粮、增收、强基础、重民生的一项重要强农惠农举措,其使命不断被强化。
刚刚过去的一年,全国林业改革发展取得明显成效,为改善生态改善民生发挥了重要作用。
林业改革继续深化。
出台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意见》,全国确权集体林地27亿亩,占集体林地总面积的97.7%;发证面积25.78亿亩,占确权林地的95.5%,8949万农户拿到林权证。
林下产值达2300多亿元。
建立农民林业专项合作组织10.77万个,林权管理服务机构1435个,林权流转逐步规范,林权保护管理体系日益完善。
森林保险投保面积14亿亩,林权抵押贷款余额达676亿元。
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基本形成共识,重点国有林区改革试点稳步推进。
林业重点工程深入实施。
天然林保护工程一次性安置职工社会保险补助政策获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决定在重点生态脆弱区继续退耕还林,三北五期工程规划获批实...
...解决我村吃水困难,在上级主管部门的帮助下,在我村实施自来水...
驻村帮扶工作总结今年以来,在县委组织部的正确指导下,我乡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驻村帮扶和“第一书记”下派工作要求,牢牢把握“加快发展、加快转型、加快扶贫攻坚”的工作主题,围绕我乡农村工作大局,努力发挥“第一书记”工作实效,有力促进了我乡农村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取得了积极成效。
现将相关情况总结如下:一、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组建了由第一书记、大学生村官和联系村乡干部为主体的驻村帮扶工作组9个,其中县级部门牵头负责组建工作组4个,对全乡749户建卡贫困户实施帮扶。
每个村实行组长负责制,每村核准2户有劳动能力的最困难家庭和1户特别困难家庭,实行“一户一策”针对性救助帮扶。
为进一步加强下派“第一书记”和驻村帮扶工作,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质成效,我乡党委确定将这项工作列入了党委会议事议程,研究制定了《**乡关于加强驻村帮扶工作实施意见》,并由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贯彻执行,由乡纪委具体负责督促落实,要求每位下派干部每月至少深入挂职村5天以上,全年确保60天以上,并做好走访工作记录,每年撰写1篇调研文章,为农民群众办理3件实事,提出2点切实可行的农村工作意见。
二、注重工作实效,落实帮扶措施。
一是积极联系群众。
为确保驻村帮扶工作取得实质成效,在我乡党政领导带领下,各村帮扶小组积极深入联系村组调研民情民意,制定帮扶规划,帮助联系村科学制定基层设施建设、产业发展规划。
龙沱村第一书记刘艳丽结合龙沱村魔芋、肉牛、种猪等产业种植和畜牧养殖实际情况,发挥所在局信息、技术、人才优势,对农户做好技术培训,联系有经验的林业和畜牧业专家为农户讲解科学种植技术以及动物饲养管理规范,指导农民掌握种植养殖新技术。
二是积极参与民生工程。
充分发挥“第一书记”工作成效,引导参与村级党组织建设、惠农惠民政策的落实,解决群众之所急。
五通村第一书记杨海英解决本村五间房场镇安全饮水工程资金缺口问题,协调派员单位,争取到5万元资金用于改建整个安全饮水工程。
饮水工程包括新修建一个60m3蓄水池与原有旧蓄水池连通,安置2000米饮水管道,对旧蓄水池进行维修,更换2500米的分户管道。
三是积极组织参与文化活动。
莺歌村第一书记袁敏通过自身的努力,为莺歌村争取了5000元的资金购置音响设备,极大地丰富了村民的文化生活。
联合村第一书记王娟积极组织联合村村民参加“红歌唱响**-庆祝建党93周年文艺演出”活动和**乡第二届农民运动会等活动。
四是积极慰问困难群众慰问。
积极参与困难党员、困难群众走访慰问,努力协调争取各方资源,结合我乡开展“暖冬行动”工作,深入村组进行走访慰问,发放慰问物资,了解家庭困难情况,制定帮扶措施,力争为困难群众扶贫解困。
五是积极参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结合村实际,切实担当起了宣传员,积极主动与村组党支部密切配合,做好宣传并组织学习。
认真学习习**系列讲话精神,组织广大党员围绕十八届三中全会展开大讨论,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领会精神。
到村开展查摆问题专题讨论10次,征集“四风”问题25条,根据问题讨论凝练出整改思路和具体措施。
通过互帮互找,第一书记和村级班子都找到了自身存在的问题,并及时进行整改。
三、加强服务管理,提升工作效能。
为进一步发挥“第一书记”工作效能,巩固和提升驻村帮扶工作成效,建立健全制度,明确要求“第一书记”每月下村前到乡党政办签到并认真驻村开展工作,切实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扎实做好任职村交办的工作任务。
同时由乡纪委牵头,不定期地对“第一书记”的出勤、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和到村组实地检查。
乡党委、政府切实帮助制定学习工作计划,明确目标任务,创造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结合各村实际情况、交任务、压担子,让他们全力做到“六个参与”,确保他们有职有权有责,为他们施展才华提供平台。
国家对光伏发电有新政策新规定吗?
2017国家对光伏发电新政策近年来,我国光伏产业发展非常迅速,但我国的光伏原材料多晶硅却有很大一部分依赖进口,而太阳能电池和组件等光伏产品主要出口国外,国内应用市场狭小。
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2017国家对光伏发电新政策,给大家作为参考,欢迎阅读!2017年全国各地最新光伏补贴国家补贴政策分布式:电价补贴标准为每千瓦时0.42元(含税,下同),光伏发电项目自投入运营起执行标杆上网电价或电价补贴标准,期限原则上为20年。
光伏发电先确定2016年标杆电价,2017年以后的价格另行制定。
集中式:宁夏,青海海西,甘肃嘉峪关、武威、张掖、酒泉、敦煌、金昌,新疆哈密、塔城、阿勒泰、克拉玛依,内蒙古赤峰、通辽、兴安盟、呼伦贝尔以外地区0.8元/kwh北京,天津,黑龙江,吉林,辽宁,四川,云南,内蒙古赤峰、通辽、兴安盟、呼伦贝尔,河北承德、张家口、唐山、秦皇岛,山西大同、朔州、忻州,陕西榆林、延安、青海,甘肃,新疆除新疆哈密、塔城、阿勒泰、克拉玛依0.88元/kwh全国地方各省市政策上海市对于光伏项目,根据实际发电量对项目投资主体给予奖励,奖励时间为5年。
单个项目年度奖励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
具体标准如下:光伏电站:0.3元/千瓦时,分布式光伏:工、商业用户为0.25元/千瓦时,学校用户为0.55元/千瓦时,个人、养老院等享受优惠电价用户为0.4元/千瓦时。
北京市分布式:2015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并网发电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照实际发电量给予每千瓦时0.3元(含税)的奖励,连续奖励5年集中式:0.88元/kwh重庆市在巫山、巫溪、奉节等3个县开展试点。
在20-25年内每年预计为每户贫困户提供2000-3000元的现金收入。
对建卡贫困户,市级财政扶贫资金补助8000元/户。
对项目农户,采取发电量“全额上网”,净电量结算方式,按现行的三类资源区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1.00元/千瓦时执行。
---------------------------------2017年我国光伏行业政策1、加快农业现代化实现小康,光伏扶贫、农光互补爆发2016年1月27日,党中央国务院公布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落实发展新理念加快农业现代化实现全面小康目标的若干意见》文件,《意见》提出大力推进农业现代化,着力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推动粮经饲统筹、农林牧渔结合、种养加一体、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让农业成为充满希望的朝阳产业。
并着重强调要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扶贫开发。
实行最严格的脱贫攻坚考核督查问责。
2、鼓励废弃煤矿发展风电、光伏发电和现代农业2016年2月1日,国务院印发《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 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文件。
文件指出:煤炭是我国主体能源。
煤炭产业是国民经济基础产业,涉及面广、从业人员多,关系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
近年来,受经济增速放缓、能源结构调整等因素影响,煤炭需求大幅下降,供给能力持续过剩,供求关系严重失衡,导致企业效益普遍下滑,市场竞争秩序混乱,安全生产隐患加大,对经济发展、职工就业和社会稳定造成了不利影响。
意见提出:促进行业调整转型,鼓励利用废弃的煤矿工业广场及其周边地区,发展风电、光伏发电和现代农业。
盘活土地资源。
支持退出煤矿用好存量土地,促进矿区更新改造和土地再开发利用等多项措施。
3、适当增加贫困老区光伏、风电等优势能源资源开发规模2016年2月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大脱贫攻坚力度支持革命老区开发建设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继续实施以工代赈、整村推进、产业扶贫等专项扶贫工程,加大对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户的扶持力度。
统筹使用涉农资金,开展扶贫小额信贷,支持贫困户发展特色产业,促进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增收致富。
积极实施光伏扶贫工程,支持老区探索资产收益扶贫。
加快实施乡村旅游富民工程,积极推进老区贫困村旅游扶贫试点等措施,对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家庭实行政策性保障兜底。
4、推进光伏扶贫工程建设,保障光伏扶贫项目有效措施2016年5月5日,国家能源局、国务院扶贫办联合印发《光伏扶贫实施方案编制大纲的通知》国能综新能源。
此次联合发文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指导地方编制光伏扶贫实施方案,推进光伏扶贫工程建设,保障光伏扶贫项目有效措施。
5、完善光伏、风电等新能源发电并网机制2016年8月8日,国务院印发《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方案》国发〔2016〕48号文件,意见指出要加快推进能源领域改革,放开竞争性环节价格。
加快推进电力、石油、天然气等领域市场化改革。
完善光伏、风电等新能源发电并网机制。
2017年基本放开竞争性领域和环节价格管制,形成充分竞争的机制,使能源价格充分反映市场供求变化,提高价格灵活性。
6、光伏扶贫被国务院列入《全国农业现代化规划(2016—2020年)》2016年10月17日,国务院印发了《全国农业现代化规划(2016—2020年)》,国发〔2016〕58号文件。
文件指出国务院在扶贫方面责令:农业部、国务院扶贫办牵头,国家发展改革...
征用林地的补偿标准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征地拆迁补偿暂行条例 为了适应经济建设的需要,为人民建设更美好安宁的家园,方便交通,充分发挥现代交通工具的便捷,用时间缩小边远地区的距离,实现城乡一体化,希望广大人民群众支持配合,特制定本条例。
(一) 征地补偿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
?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
?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 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
?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
?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
? 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
? 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6万元。
? 5?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2.1万元。
? (二)其他税费? 1?耕地占用税,按每平方米2元计算。
? 2?商品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按每亩1万元计算。
? 3?征地管理费,按征地总费用的3%计算。
由国土资源部门严格按有关规定使用。
? 4?耕地占补平衡造地费,平均每亩4000元,统筹调剂使用,省国土资源厅负责监督验收。
?(三)征地工作程序? 1?告知征地情况。
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
在告知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 2?确认征地调查结果。
国土资源部门会同交通、林业部门,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应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各市动迁办公室共同确认。
? 3?组织征地听证。
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国土资源部门应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
当事人申请听证的,应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规定的程序和有关要求组织听证。
? 4?签订征地补偿协议。
国土资源部门要按照本方案制定的补偿标准,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个人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并将协议作为征地报件必备件附征地卷一同上报。
? 5?公开征地批准事项。
经依法批准征收的土地,除涉及国家保密规定等特殊情况外,省国土资源厅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征地批准事项。
县(市)国土资源部门应按照《征用土地公告办法》规定,在被征地所在村、组公告征地批准事项。
? 6?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经市、县政府批准后应按法律规定的时限向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时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用。
当地国土资源部门要协同农业、民政等有关部门对被征地集体组织内部征地补偿安置费用的分配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 (四)、房屋地上物补偿标准? 1?房屋补偿标准? 楼房(二层以上)每平方米补偿3300元。
? 捣(预)制砖砼结构房屋每平方米补偿2800元。
? 砖瓦房每平方米补偿2400元。
? 平(草)房每平方米补偿1900元。
? 2?其他地上(下)附着物补偿标准? 仓房每平方米补偿920元。
? 室外水泥地坪每平方米补偿165元。
? 沼气池每个补偿4600元。
? 厕所每平方米补偿190—300元。
? 猪鸡舍每平方米补偿150—260元。
? 塑料大棚每平方米补偿165—280元。
? 菜窖每平方米补偿180—330元。
? 砖石墙每延长米补偿190元。
? 格栅(含工艺格栅栏)每延长米补偿450元。
? 大门楼每个补偿2400元。
? 饮用水井(含压水设备)每眼补偿1000元。
? 农家排灌水井(含泵水设备)每眼补偿15000元。
? 排灌大井(含设备)每眼补偿3万元。
? 排水管(塑料管、铸铁)每延长米补偿80—150元。
? 电话移机补助费每户200元。
? 有线电视迁移补助费每户300元。
? 坟每座补偿5000元。
3?异地安置补助费(包括宅地、配套设施、租房费等)每户2万元。
(五)、征占林木补偿标准? ? 1?林木补偿标准? ⑴杨、柳、榆、槐树林木补偿费? 1—3年平均每亩补偿6000元;? 4—13年平均每亩补偿12000—36000元;? 14—20年平均每亩补偿60000-80000元;? 21年以上平均每亩补偿32000元。
? ⑵柞树林木补偿费? 1—3年平均每亩补偿12000元;? 4—20年平均每亩补偿18000—30000元;? 21—50年平均每亩补偿44000—60000元;? 51年以上平均每亩补偿24000元。
? ⑶红松林木补偿费? 1—3年平均每亩补偿12000元;? 4—20年平均每亩补偿20000—31000元;? 21—40年平均每亩补偿56000—62000元;? 41—70年平均每亩补偿168000元;? 71年以上平均每亩补偿126000元。
? ⑷落叶松林木补偿费? 1—3年平均每亩补偿150000元;? 4—20年平均每亩补偿180000—250000元;? 21—50年平均每亩补偿60000—130000元;? 51年以上平均每亩补偿110000元。
? 2?村民房前屋后林木补偿标准? 一般林木(杨柳榆槐等)? 幼龄林(1—10年生)平均每株补偿35-65元;? 中龄林(11—20年生)平均每株补偿220—300元;? 成熟林(21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350元。
? 3?森林植被恢复费? 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苗圃地每亩120000元...
加强野生植物培育利用产业发展对发展民生林业有哪些作用?
我国已有27亿亩集体林地承包到户,涉及1. 5亿户4. 5亿林 农,林地生产率和农村劳动生产率具有巨大的提升空间和发展潜 力。
野生植物培育利用是一个大产业,每种植物的开发利用,都 能形成一条完整的产业链和巨大的经济规模。
加快这一产业发展, 不仅将增加众多就业机会,提高广大群众收人水平,促进生产生活 条件的改善,而且随着市场需求的不断增加,培育的规模将会越来 越大,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也将会越来越多地惠及广大人民 群众。
同时,利用野生植物培育的绿色产品,对保障人体健康、提 高人体素质也将发挥更重要的作用。
因此,野生植物培育利用产业 的发展,对于促进民生林业和地方经济社会的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 的意义。
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怎样分配?
(一) 征地补偿1、 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2、 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
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6万元。
5、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2.1万元。
(二)其他税费1、耕地占用税,按每平方米2元计算。
2、商品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按每亩1万元计算。
3、征地管理费,按征地总费用的3%计算。
由国土资源部门严格按有关规定使用。
4、耕地占补平衡造地费,平均每亩4000元,统筹调剂使用,省国土资源厅负责监督验收。
(三)征地工作程序1、告知征地情况。
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
在告知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2、确认征地调查结果。
国土资源部门会同交通、林业部门,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应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各市动迁办公室共同确认。
3、组织征地听证。
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国土资源部门应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
当事人申请听证的,应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规定的程序和有关要求组织听证。
4、签订征地补偿协议。
国土资源部门要按照本方案制定的补偿标准,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个人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并将协议作为征地报件必备件附征地卷一同上报。
5、公开征地批准事项。
经依法批准征收的土地,除涉及国家保密规定等特殊情况外,省国土资源厅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征地批准事项。
县(市)国土资源部门应按照《征用土地公告办法》规定,在被征地所在村、组公告征地批准事项。
6、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经市、县政府批准后应按法律规定的时限向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时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用。
当地国土资源部门要协同农业、民政等有关部门对被征地集体组织内部征地补偿安置费用的分配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四)、房屋地上物补偿标准1、房屋补偿标准楼房(二层以上)每平方米补偿3300元。
捣(预)制砖砼结构房屋每平方米补偿2800元。
砖瓦房每平方米补偿2400元。
平(草)房每平方米补偿1900元。
2、其他地上(下)附着物补偿标准仓房每平方米补偿920元。
室外水泥地坪每平方米补偿165元。
沼气池每个补偿4600元。
厕所每平方米补偿190—300元。
猪鸡舍每平方米补偿150—260元。
塑料大棚每平方米补偿165—280元。
菜窖每平方米补偿180—330元。
砖石墙每延长米补偿190元。
格栅(含工艺格栅栏)每延长米补偿450元。
大门楼每个补偿2400元。
饮用水井(含压水设备)每眼补偿1000元。
农家排灌水井(含泵水设备)每眼补偿15000元。
排灌大井(含设备)每眼补偿3万元。
排水管(塑料管、铸铁)每延长米补偿80—150元。
电话移机补助费每户200元。
有线电视迁移补助费每户300元。
坟每座补偿5000元。
3、异地安置补助费(包括宅地、配套设施、租房费等)每户2万元。
(五)、征占林木补偿标准1、林木补偿标准⑴杨、柳、榆、槐树林木补偿费1—3年平均每亩补偿6000元; 4—13年平均每亩补偿12000—36000元; 14—20年平均每亩补偿60000-80000元; 21年以上平均每亩补偿32000元。
⑵柞树林木补偿费1—3年平均每亩补偿12000元; 4—20年平均每亩补偿18000—30000元; 21—50年平均每亩补偿44000—60000元; 51年以上平均每亩补偿24000元。
⑶红松林木补偿费1—3年平均每亩补偿12000元; 4—20年平均每亩补偿20000—31000元; 21—40年平均每亩补偿56000—62000元; 41—70年平均每亩补偿168000元; 71年以上平均每亩补偿126000元。
⑷落叶松林木补偿费1—3年平均每亩补偿150000元; 4—20年平均每亩补偿180000—250000元; 21—50年平均每亩补偿60000—130000元; 51年以上平均每亩补偿110000元。
2、村民房前屋后林木补偿标准一般林木(杨柳榆槐等) 幼龄林(1—10年生)平均每株补偿35-65元; 中龄林(11—20年生)平均每株补偿220—300元; 成熟林(21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350元。
3、森林植被恢复费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苗圃地每亩120000元; 未成林每亩86600元; 防护林、特种用途林每亩63360元、国家重点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每亩76670元; 疏林地、灌木林地每亩50000元; 宜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每亩43340元。
4、林业设计费按林地、林木和森林植被恢复费总和的3%收取。
(六)、果树补偿标准1、苹果树培育期(1-5年)平均每株补偿150-220元; 初果期(6-8年)平均每株补偿300-450元; 盛果期(9-25年)平均每株补偿600-1800元; 衰...
反映老旧小区整治改造民生工程的对联
买房不一定非要本地户籍,当事人如果是异地户籍,能出具在本地纳税或社保证明,也可以申请在本地购买住房,各地对于这份纳税或社保证明要求的时限不一样,一般地区是满一年,南京要求是近三年内满2年。
以当事人所在地区规定为准。
《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二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一)买卖;(二)互换;(三)赠与;(四)继承、受遗赠;(五)房屋分割、合并,导致所有权发生转移的;(六)以房屋出资入股;(七)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立、合并,导致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三条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身份证明;(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2017年3月15日南京市发布了《进一步调整南京市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自2017年3月16日起,在现行住房限购政策基础上调整如下:(一)在六合区、溧水区、高淳区范围内,暂停向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二)在主城区(不含六合区、溧水区、高淳区)范围内,暂停向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三)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申请购买首套住房时,应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3年内在南京累计缴纳2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证明,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得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购买住房。
未来十年什么专业前景好?
还是要为以后的就业打下基础。
根据往年的就业情况为你推荐以下几个专业,为学生、家长正确选择专业、迈好人生第一步提供最优设计: 1.软件开发 企业最短缺的人才是软件工程师,有一半以上的IT高管报告说他们难于找到这类人才。
调查报告称,几乎一半的IT高管发现自己公司越来越难于招聘IT员工,而去年的比例为38%。
这种情况是与全国计算中心最近的研究结果一致的。
该中心的研究表明,企业IT技术员工的短缺率已从去年的4.2%增至6.8%,其短缺程度是过去十年来最高的。
2.电子信息工程、信息对抗技术等 电子信息产业是一项新兴的高科技产业,被称为朝阳产业。
未来的发展重点是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等产业;新兴通信业务如数据通信、电话信息服务、手机短信等业务也将迅速扩展;值得关注的还有文化科技产业,如网络游戏等。
3.生物工程、生物资源科学等 21世纪是生物的世纪,生物科技经济发展起来是必然趋势。
随着基因技术、生物工程等领域的发展和产业升级,这类高技术专业人才的缺口会越来越大。
4.朝鲜语等小语种 湖南涉外经济学院、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涉外学院新开设了朝鲜语专业。
随着中国与韩国等东亚近邻交往不断增多,中韩贸易量不断增加。
朝鲜语已经成为继日语之后悄然兴起的小语种。
一、稀缺资源。
5年之前的金融危机下,我开始关注投资。
危机危机,危中有机。
每一次大的经济地震都伴随大的投资机会。
资源是经济发展的前提,决定性因素之一。
这里的资源不是狭隘的物质资源,而是一个很广泛的概念,包括基础生产资料、创新科技、先进的理念和人才等等。
可以说,谁掌握核心资源,谁将主宰未来。
货币量越来越大,钱已经不值钱的时候,稀缺资源越来越重要,越来越值钱。
任何时候,它的价值都不会被抹灭。
能源其实也是稀缺资源里的一种,小学时候课文里描述中国是地大物博,现在这个叫法早就不提了,**的发展是硬道理这个提法也没了,现在叫科学发展观,可持续发展。
美国人斯蒂芬李柏曾写到,2040年全球石油全部耗竭,25年内,将有16种金属矿物从地球上消失。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的数据中,列举了铜铝铅锌钨锡锑钼镍稀土等探明储量,这些有色金属的静态保证年限为 铜16.9年、锌9.4年、铅6.7年、锡6.7年、锑4.8年、钼16.5年、铝土5.7年。
物以稀为贵,你掌握的东西越稀缺,潜力越大。
我这个跨度可能不是十年,而是未来几十年的跨度。
人们认为传统能源危机下,会找新的能源,美国页岩气技术已经成熟,可以大规模开采,有媒体甚至吹嘘会带来一场新的能源革命,究竟会不会呢,可以参见页岩气革命≠美国能源独立 页岩气革命≠美国能源独立BP世界能源展望2030(英文)_百度文库 BP世界能源展望2030 二、日常消费与高端消费。
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有,生理需求、安全需求、社交需求、尊重需求、自我实现需求。
人活着,物质和精神都需要,有笑话说人活着要满足两个巴,上面一个嘴巴,下面一个X巴,呵呵。
吃穿住行,吃喝嫖赌,健康看病,恋爱结婚传宗接代,送礼行贿拍马屁,看电影,打游戏,读书工作,旅游,显摆,都是跟人息息相关的,这些产业里面细细去找一定有值得期待的。
大米也是人必需的,买来做投资行不行?不行,大米太贵了人吃不起,要造反,国家不允许的,要找就找那种越涨价人越买的东西。
苹果手机挺好也挺贵,不也变成街机了么,不要忽视中国人的购买力。
三、环保与健康。
改革三十年,GDP翻了几个跟斗,科技在进步,人文在落后,环境治理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
前段时间微博爆出来山东有个地方把污水压到地下千米,直接污染地下水,在网络上造成了巨大反响。
这说明,人们的环境意识越来越强烈。
近年来,因为环境问题造成的大规模人民运动经常发生,大连、厦门,去年的宁波镇海,再到两会前夕热议的北京空气污染问题,PM2.5话题,不胜枚举。
现在购物袋大部分还是塑料的,也有很多企业采用环保袋了,上次陪老婆去逛欧尚超市,人家给的就是可降解的袋子,一看就觉得这样的企业有环保意识,有责任感。
我想这家做环保袋的企业生意应该会越来越好。
说到这里,有必要提一下有机产业。
年前与一家PE接触过,投的项目里就有一项是有机农业,现在已经在开始有回报了。
银行送礼也是一箱有机蔬菜,价格很贵,有机蔬菜现在主要还是面向高端群体,相信未来,中低端市场也会有一定的发展。
健康产业,或者细小一点说保健品行业,这个行业里面有些公司是非常赚钱的。
保健品行业里面普遍采用的是直销模式。
直销产品的普遍特点:贵。
四、金融。
金融这个提法太大,细分为银行保险证券基金。
银行跟保险不熟,不谈了。
证券,国内券商目前传统业务占的比重太大,还是出于看天吃饭的状态。
券商在美国叫投行,人家的业务很广泛,来钱的路子多。
证券业以后的格局会变化,资产管理这一块还处在幼儿时期,券商以后的产品会更丰富,除了自产自销的产品,基本上所有的金融产品都可以通过券商购买,这是一个看点。
基金方面可参见窦玉明:资产管理行业发展及竞争策略窦玉明:资产管理行业发展及竞争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