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诽谤如果定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46条关于诽谤罪的规定,可以委托律师起诉。
诽谤起诉书范文
自诉人:雷××,女,××年×月×日出生,×族,××市××公司职员,住××市××街××号。
被告人:于××,女,××岁。
案由:诽谤案
诉讼请求:(1)于××应公开赔礼道歉、澄清事实,消除其言行所造成的恶劣影响;(2)于××应赔偿精神损失××元。
事实和理由:
(应详述犯罪事实,此略)
在此,我请求人民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46条关于诽谤罪的规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70条和第171条之规定,对于××的行为进行审判,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主要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证言两份。单位同事赵××和何××各出具证言一份;
此致
××××人民法院
自诉人:雷××
代书人:××律师
××年×月×日
诽谤罪起诉状范文是怎么样的呢?
诽谤罪起诉状范文 自诉人:雷**,女,**年*月*日出生,*族,**市**公司职员,住**市**街**号。
被告人:于**,女,**岁。
案由:诽谤案 诉讼请求:(1)于**应公开赔礼道歉、澄清事实,消除其言行所造成的恶劣影响;(2)于**应赔偿精神损失**元。
事实和理由: (应祥述犯罪事实,此略) 在此,我请求人民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46条关于诽谤罪的规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70条和第171条之规定,对于**的行为进行审判,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主要证据和证据来源:(1)证人证言两份。
单位同事赵**和何**各出具证言一份;(2)住院证明一份。
此致 ****人民法院 自诉人:雷** 代书人:**律师 **年*月*日
对方起诉书捏造事实怎样处理可以告诽谤吗
诽谤属于侵害名誉权的范畴,一般认为诽谤构成侵权必须有四个要件,即侵权人捏造事实实施了诽谤的行为、侵权人主观上是故意的、诽谤行为造成了严重的结果,必须使得您的社会评价降低,名誉受到了损害、行为与结果之间要有因果关系。
对方在起诉书中捏造事实,必须造成了严重的后果使得社会对您的评价降低才构成侵权,这种社会评价降低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不能是您一个人的主观感受,这一点的要求是比较高的。
如果对方只是有夸大其词的行为并且没有使得您的社会评价降低的,不构成侵犯名誉权。
对于是否侵犯名誉权,构成诽谤,关键在于对损害后果的判断,即是否造成了您的社会评价的降低。
如果真的使得您的社会评价降低了,那么构成侵权,您可以要求对方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法律条规(供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诽谤罪起诉书,如何认定诽谤罪,诽谤罪与侮辱罪
诽谤罪与侮辱罪如何区分诽谤罪与侮辱罪两种犯罪所侵犯的客体,都是他人的人格和名誉。
不同之处主要在于:1、侮辱不是用捏造的方式进行,而诽谤则必须是捏造事实。
2、侮辱含暴力侮辱行为,而诽谤则不使用暴力手段;3、侮辱往往是当着被害人的面进行的,诽谤则是当众或者向第三者散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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诽谤啡起诉书怎么写?
刑事自诉书 自诉人雷某,女,1980年1月26日出生,汉族,住所地湖北省咸宁市xxxxxxxxxxxxxxxx,电话139xxxxxxxx。
被告人陈某,女,1976年8月27日出生,汉族,住所地湖北省武汉市xxxxxxxxxxxxxxxx,电话158xxxxxxxx。
案由:诽谤罪。
诉讼请求: 一、请求法院依法惩处被告人诽谤自诉人的犯罪行为; 二、判决被告人公开向自诉人赔礼道歉、澄清事实,消除其言行造成的恶劣影响; 三、判决被告人赔偿自诉人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损失10000元。
事实与理由: 自诉人与宋某某(被告人前夫)2012年2月8日在世纪佳缘网站认识,交往2个月后确定恋爱关系才得知宋某某离异9个月且有育有一女由被告人代管。
自诉人同宋某某交往6个月后,被告人以宋某某“妻子”的身份介入了本人的生活,多次发短息污蔑自诉人是“小三”、“贱女人”等等。
2013年3月自诉人同宋某某恋爱关系的逐渐稳定,被告人更加变本加厉的发短信辱骂污蔑、恐吓自诉人。
2013年10月随着自诉人同宋某某婚期的临近,被告人以各种身份或通过他人,打电话到自诉人公司进行私人信息的了解,以应聘者的身份套取公司地址及查询自诉人私人信息,如自诉人在公司的职位,是否在武汉居住、qq、微博等等。
2013年1月1日被告人闯入自诉人的同事及好友空间,并发布公告污蔑、辱骂、诽谤自诉人。
被告人单方面认为能同宋某某复合,在与同宋某某离婚的之后,为了破坏自诉人同宋某某恋爱、结婚,故意多次利用手机短信、网络捏造、散播谣言恶意中伤自诉人。
为此自诉人请求贵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46条关于诽谤罪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4条、205条之规定对被告人进行惩处,维护自诉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xxxxxx法院 自诉人: 年 月 日
诽谤起诉书,什么是诽谤罪,哪些行为构成诽谤罪
一、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二、构成要件:1、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与侮辱罪相同,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名誉权。
犯罪侵犯的对象是自然人。
2、客观方面。
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捏造并散布某种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体。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单位不能构成犯罪主体。
4、主观方面。
本罪主观上必须是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散布的是足以损害他人名誉的虚假事实,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他人名誉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
行为人的目的在于败坏他人名誉。
如果行为人将虚假事实误认为是真实事实加以扩散,或者把某种虚假事实进行扩散但无损害他人名誉的目的,则不构成诽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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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对他人进行恶意侮辱,诽谤要如何起诉
一、恶意诽谤诬陷他人会承担什么法律后果?1、《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1)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2)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3)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4)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5)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6)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2、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二、诽谤罪客观方面有哪些具体表现?1、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即诽谤他人的内容完全是虚构的。
如果散布的不是凭空捏造的,而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即使有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也不构成本罪。
2、须有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
所谓散布,就是在社会公开的扩散。
散布的方式基本上有两种:一种是言语散布;另一种是文字,即用大字报、小字报、图画、报刊、图书、书信等方法散布。
所谓“足以贬损”,是指捏造并散布的虚假事实,完全可能贬损他人的人格、名誉,或者事实上已经给被害人的人格、名誉造成了实际损害。
如果散布虚假的事实,但并不可能损害他人的人格、名誉,或无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则不构成诽谤罪。
3、诽谤行为必须是针对特定的人进行的,但不一定要指名道姓,只要从诽谤的内容上知道被害人是谁,就可以构成诽谤罪。
如果行为人散布的事实没有特定的对象,不可能贬损某人的人格、名誉,就不能以诽谤罪论处。
4、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必须属于情节严重的才能构成本罪。
虽有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但没有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则不能以本罪论处。
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多次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捏造事实造成他人人格、名誉严重损害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诽谤他人致其精神失常或导致被害人自杀的等等情况。
在生活中如果行为人污蔑诽谤他人,给他人的生活和名誉造成了严重的损害,情节比较严重的话,会出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的罚款。
同时如果行为人的犯罪事实更为严重的话,很有可能会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所以生活中有什么问题一定要合理解决,不要冲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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