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八十一条 再审案件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的,适用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的审理期限。 再审案件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的,适用行政诉讼法第六十条规定的审理期限。 行政诉讼法 第六十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民事诉讼风险告知书有什么作用
民事诉讼风险 一、起诉不符合条件 当事人起诉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人民法院不会受理,即使受理也会驳回起诉。
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即《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的4个条件: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当事人起诉不符合管辖规定的,案件将会被移送到有权管辖的人民法院审理。
(就我国的管辖制度,详见本网站诉讼与仲裁栏目中《民事诉讼管辖制度简介》一文。
) 二、诉讼请求不适当 当事人提出的诉讼请求应明确、具体、完整,对未提出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不会审理,即“不告不理”原则。
这里特别要注意的就是,诉讼请求要完整,否则当事人将承担未请求部分被人民法院依法认定为放弃权利的风险。
当事人提出的诉讼请求要适当,不要随意扩大诉讼请求范围;无根据的诉讼请求,除得不到人民法院支持外,当事人还要负担相应的诉讼费用。
此条提醒当事人切忌狮子大开口,如有些经济赔偿中明明已有上限规定,却还要提出超出上限的诉讼请求,则图增不必要的诉讼费。
三、逾期改变诉讼请求 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出反诉,超过人民法院许可或者指定期限的,可能不被审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若干规定》第34条第3款规定:“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 四、超过诉讼时效 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保护民事权利的期间一般为二年(特殊的为一年)。
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后,被告提出原告的起诉已超过法律保护期间的,如果原告没有对超过法律保护期间的事实提供证据证明,其诉讼请求不会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
我国法律规定,一般诉讼时效为二年;短期诉讼时效为一年,适用于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这四类民事纠纷;长期诉讼时效为4年,适用于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技术进出口合同引起的纠纷;最长诉讼时效为20年,适用于一切民事纠纷,其适用前提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权利人不知道其权利被侵害,民事权利在20年内受法律保护;无诉讼时效限制,即未授权给公民、法人经营、管理的国家财产受到侵害的,不受诉讼时效期间的限制。
五、授权不明 当事人委托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等事项的,应在授权委托书中特别注明。
没有在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具体记明特别授权事项的,诉讼代理人就上述特别授权事项发表的意见不具有法律效力。
此依据《民事诉讼法》第59条规定,“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
如何控制和防范民事诉讼风险
法律风险是一种可能造成经济损失的商业风险,不是孤立的一种企业风险,,融通于各种企业风险中,公司的任何一种风险,最后都会带来法律风险。
由于法律风险会影响商业运作,管理法律风险就成为高层管理人员的职责。
在通用电气公司,杰克.韦尔奇(Jack Welch)把法律风险管理列入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中。
这种做法被多数外国公司普遍接受,被看作是最佳管理做法。
法律风险其来源,是多方面的;它可能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法务管理不当导致的,也可能是公司的财务管理、投资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各类管理事项带来的。
因此, 对公司法律风险的控制,不仅仅是法务人员的职责,管理人员特别是高级管理人员必须带头管理这些风险。
1、完善公司法律风险管理体系 公司法律风险管理体系的完善,要求建立专门的管理机构,设计与实施专门的管理流程,配备专门的管理人员。
公司在企业管理流程的设计上,应当有制度化的法务控制环节,包括:公司经营决策的法律风险评估、公司制度的合法性与风险预防评估、公司合同的审核与控制、法律纠纷的非讼与诉讼处理、损失的减少或追回。
对企业管理流程进行科学、有效的设计与重组,并把法务控制作为内部控制中不可或缺的一个环节。
建立专门的管理机构除了建立法律事务管理部门,还应建立总法律顾问制度。
建立公司总法律顾问制是完善现代公司管理的需要,着眼事前防范、事中控制和事后补救,避免公司决策者独断专行,切实维护出资人和所出资企业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决策风险,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企业“三总师”加总法律顾问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进一步完善公司决策机制,建立健全公司投融资,重大担保,重大项目投资的风险控制体系。
2、 提高中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律风险防范意识 人,是公司的心脏。
各级层面的公司员工,都会碰到各种类型的法律风险,也都有责任防范它发生。
公司决策层、管理层,作为公司员工的核心构成,更有必要提高法律风险预防与控制意识,强化基础经济法律知识和相应专业法律知识的学习,重视法务人员的专业支持。
某个管理体系的缺陷、某份合同的漏洞,可能会给公司带来几百万、上千万的财产损失。
因此,有必要加强与各级员工的职务行为有关的法律风险预防与控制意识。
公司法律风险的防范不仅需要有明确的法务控制环节,而且还需要有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法律风险意识的保障;特别在公司无明确的法务控制环节的情况下,就更加依赖于公司各级中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律风险意识。
实践中,一些管理人员会对某件公司合同先作判断,自己认为没有法律风险的,就不再通过法务人员的评判;自己认为有法律风险的,会寻求法务人员的评判。
结果,正是一些管理人员自己认为没有法律风险的评判,出了法律风险,因为非专业的判断与专业的判断对事件分析的深度是不一样的。
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律风险意识,不仅指他对法律认知的程度,更主要的,是指他们寻求各专业部门特别是法务部门支持的自觉的管理意识)。
因此,公司必须重视中高级管理人员法律风险意识的培养和提高,通过管理流程控制、员工全面培训计划来积极引导和培育各级员工的法律意识、管理意识。
3、 完善法律风险管理制度 法律风险防范与控制应当完善事前防范、事中控制和事后补救等管理制度。
1、事前防范首先应做好重大经营决策的法律风险评估,建立专业法务人员或法务总监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的风险防范制度;建立健全公司合同管理办法,重大合同的签订应当从合同谈判、资信调查,合同起草及审核都应当有专业法务人员的参与和审查。
2、事中控制也是法律风险防范与控制的重要一环,对于重大的经营活动、商业谈判、合同的履行都应当有法务的参与和把关,建立健全重大经营活动的全程法律监控制度。
3、建立健全诉讼仲裁案件管理办法是法律风险防范与控制事后补救的最后关口,处理得好就可以避免、减少或追回法律风险所带来的损失。
4、法律风险防范与控制还应当建立公司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知识产权管理包括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版权、商业技术秘密的管理。
在知识经济时代,一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知识产权与一个企业生死悠关,因此,防范与控制法律风险绝不能忽视知识产权的管理。
5、公司的法律风险,有比较多的部分是由于管理人员的疏忽、故意或者素质问题产生的,而一些法律风险也可能因为专业、敬业的员工得以避免。
因此,公司必须重视注意从法律风险预防的角度,建立健全公司人力资源对人的法律风险管理,对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予以培训、规范和考察,并对其管理行为的法律后果予以评价。
4、 加强立法调整对公司影响的前瞻研究 立法调整会对公司赖以生存的经济环境产生重大影响,甚至决定公司的命运。
公司的经济行为能够正常获取利润的前提是经济行为合法化。
因此,是经济法律(含法规、规章)给予了公司营业的空间,决定某个公司能否进入某个投资领域以及进入的程度。
如果我们能够对立法倾向作一定的跟踪与研究,就会对公司投资、经营提供很好的参考作用。
比如,国家对房地产管理法规...
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是什么意思
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你作为本案的被害人,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和承担的诉讼义务。
诉讼权利: 1.要求提供作证条件和保密的权利。
检察机关应当保证你有客观充分地提供证据的条件,并为你保守秘密。
如果你的作证内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你有权要求保密。
2.委托诉讼代理人和发表诉讼意见的权利。
你及你的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有权委托一至二名律师、人民团体或你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你的监护人、亲友也可以作为你的诉讼代理人。
检察机关审查案件应当听取你及你的诉讼代理人的意见。
你及你的诉讼代理人有权向检察机关提出书面意见。
3.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及获得翻译的权利。
你有权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
如果你是聋、哑人或者不通晓当地通用语言文字,检察机关应当为你聘请通晓聋、哑手势或者当地通用语言文字且与本案无利害关系的人员为你提供翻译。
4.申请回避的权利。
你及你的法定代理人或者诉讼代理人认为检察人员具有法定回避事由的,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你及你的法定代理人或者诉讼代理人对检察机关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有权申请复议一次。
5.知悉用作证据的鉴定意见及申请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的权利。
检察机关应当向你或者你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诉讼代理人告知用作证据的鉴定意见。
对于用作证据的鉴定意见,你或者你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诉讼代理人有权申请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但除原鉴定违反法定程序外,你应当承担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的费用。
6.控告权。
如果办案人员有侵犯你诉讼权利和人身侮辱的行为,或者采用羁押、暴力、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方法收集证据的行为,你有权提出控告。
7.获得保护的权利。
如果你因在诉讼中作证,你或者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你有权请求检察机关予以保护。
如果你因在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毒品犯罪等案件中作证,你或者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检察机关应当依法为你采取保护措施。
8.知悉证明文件、核对笔录和亲笔书写陈述的权利。
你有权要求对你进行询问的检察人员向你出示证明文件。
询问笔录应当交你核对。
如果你没有阅读能力,检察人员应当向你宣读。
如果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你有权要求补充或改正。
你有权请求自行书写陈述,检察人员应当准许。
9.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权利。
如果你由于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符合法定条件的,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应交民事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如果你向人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在必要的时候,你有权申请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
10.未成年被害人的特殊权利。
你若未满十八周岁,询问时将通知你的法定代理人到场,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行使你的诉讼权利。
无法通知,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场或是共犯的,可以要求通知你的其他成年亲属,所在学校、单位或者居住地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到场。
你若是未满十八周岁的女性,询问时应当有女工作人员在场。
扩展资料: 诉讼义务: 1.作证的义务。
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
2.如实提供证据、陈述的义务。
你应当如实地提供证据、陈述,诬告陷害、有意作虚假陈述或者隐匿罪证,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在询问笔录上签字和按要求书写陈述的义务。
经核对无误后,你应当在询问笔录上逐页签名、盖章或者捺指印。
必要的时候,经检察人员要求,你应当亲笔书写陈述。
4.接受检查的义务。
你应当接受为确定你的某些特征或者生理状态而进行的人身检查、提取指纹信息,采集血迹、尿液等生物样本。
如果你是女性,检查你的身体应当由女工作人员或者医师进行。
参考资料来源:遂市安居区人民检察院—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
高分,法律专业的请进,请帮我写个标准民事诉讼的范文
民 事 诉 状原告:张三,性别,出生年月日,职业,名族,住址: 电话:被告:李四,性别,出生年月日,职业,名族,住址: 电话:被告:物业公司,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请求事项1,判令被告李四停止侵害,恢复原状,赔偿损失;2,被告物业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3,被告承担诉讼费用。
事实和理由原告和被告李四系上下楼关系,原告住一楼,被告李四住二楼。
2011年2月初,被告李四家厨房开始漏水,破坏了原告家墙体,包括电路系统,给原告生活带来了诸多不便,于是,原告曾多次找到被告李四协商解决此事,但被告李四却置之不理,原告又找到被告物业公司协商解决未果,现事发距今已有2月之久,被告李四家的漏水仍在向原告家中流淌,被告物业公司亦未尽到管理责任,二被告的行为严重侵犯了原告的利益。
故特具状,请求人民法院维护原告如前诉求。
此致**人民法院具状人:张三年 月 日
申诉书范文民事
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而进行申诉,需要提出申诉状。
对于申诉人来说,申诉状是表述申诉理由、提出请求的状子。
另一方面,对于人民法院来说,是发现判决、裁定的错误的材料来源之一。
民事申诉状通常包括如下几个部分: 1、标题。
标题应直接表明诉状内容的性质,写上"民事申诉状"字样。
2、申诉人的自然状况。
如姓名、性别、民族、住址、工作单位、职务等。
同时应交待申诉人在民事诉讼中的地位。
3、案件判决或裁定的情况。
裁判的审级及作出各个裁判的人民法院、时间、案件的编号等应按案件处理的先后顺序,依次交待清楚。
4、申诉理由和请求。
这是申诉状的重点,主要写明原判决或裁定的错误之处及其理由。
5、申诉状致送的人民法院。
最后,由申诉人签名、盖章、并写明具状日期。
申诉状的重点部分是申诉理由和诉讼请求。
申诉状应针对生效的判决、裁定,写明对全案不服,还是部分不服,是对人民法院认定的事实不服,还是认为人民法院在适用法律上有错误而不服,并阐明自己的理由。
然后提出自己申诉请求,包括要求人民法院对该民事案件重新审理,依法对案件予以改判等等。
申诉理由是提出请求的前提和基础,请求要基于申诉理由而提出,这部分两个内容要紧密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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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有哪些法律风险
第一条 起诉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受理条件,否则要承担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的风险。
第二条 除法律规定可以减、免、缓交诉讼费的特殊情况外,原告起诉、增加诉讼请求、被告反诉、申请保全及上诉,应按规定交纳诉讼费用、保全费用,否则要承担请求不予受理的风险。
第三条 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提出反诉,以及提出管理权异议、申请回避等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否则要承担请求不被准许的风险。
第四条 当事人应当依法、有据地提出诉讼请求,不应夸大损失,任意扩大诉讼请求范围,否则要承担请求不予支持及相应诉讼费用的风险。
第五条 当事人申请保全按照法律规定或者法院决定需要提供担保,应当提供而拒不提供的,将承担不予保全的风险。
第六条 一方当事人下落不明,会导致审理时间过长或难以执行等风险。
...
收到银行的法律告知书是不是被起诉了
审查起诉告知书即通知犯罪嫌疑人案件已经移送到检察院,检察院将对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进行审查,依法决定是否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不起诉或者撤销案件的诉讼活动。
审查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和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进行审查,依法决定是否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不起诉或者撤销案件的诉讼活动。
刑事诉讼法第137条规定审查起诉的内容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 (一)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 (二)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 (三)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有无附带民事诉讼; (五)侦查活动是否合法。
审查起诉告知书即通知犯罪嫌疑人案件已经移送到检察院,检察院将对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进行审查,依法决定是否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不起诉或者撤销案件的诉讼活动。
拓展资料《刑事诉讼法》第77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对于全面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保护国家、集体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此,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时,首先要审查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是否给被害人造成了经济损失;被害人是否提起了附带民事诉讼。
参考资料:审查起诉_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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