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们好久没有联系了!希望这次同学会大家都能来!还有这次的同学会还是需要大家的力量!我们出些会费,让我们这次同学会玩得更加开心追问
是已经开完同学会,有的同学没有参加没有交会费,想叫他们补交会费!怎么补交会费?谢谢!
追答就说!麻烦同学补觉一下会费啊!
学生会给班主任发的收取会费的通知单,委婉点的
关于加强工会会费收缴及规范会费使用办法的通知公司所属各单位工会:为了规范基层单位工会会员会费收缴及使用,根据上级工会要求,依照《工会法》、新《工会会计制度》、《工会财务管理办法》及《关于在全局工会开展会计基础达标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特重申工会会费收缴及使用办法,请各基层工会遵照执行。
一、会费交纳对象及收缴标准“凡是工会会员应按规定标准缴纳会费。
加入工会组织的会员按照本月标准工资的0.5%向所在单位工会交纳会费,没有固定收入的会员可按本人上月所得工资额计算交纳会费,工资尾数不足10元的部分不交纳会费。
”工会会员交纳会费的标准工资收入,其标准是:凡作为工资发放的,应计算交纳会费;凡作为津贴、补贴、奖金发放的,不计算交纳会费。
各基层单位工会根据工资标准计算会员月度应缴会费标准,可按季度进行收缴。
二、基层会员费使用办法基层单位工会收缴的会员费原则上由基层单位直接使用,可用于组织会员开展集体文艺、体育活动的各项费用。
不可用于购置办公用品,招待就餐等与工会会员活动无关项目。
三、会费的财务管理基层单位会费收支应量入为出,不得超支。
支出过程中必须有正规单据,以便公司工会进行账务处理。
各项收支应定期向会员进行公开。
收取会费时必须按每位会员的收取标准,收取金额,收费期间绘制表格,据实收取。
按照规定用途进行各项活动,应有正规发票。
根据集团公司会计达标要求,发票填列应按下面要求:“原始凭证名称与经济业务内容相符;凭证填制日期与经济业务发生的日期相符;经济业务与合同、协议、订货单等相符;品种、数量、单价填写正确;大写和小写金额相符等。
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验收证明。
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收款单位和收款人的收款证明。
”所有单据上应由两人以上经办人及基层工会主席签字方为有效。
基层工会在报销节日工会活动经费时(五一、国庆及元旦春节),将会费收缴单及使用时的发票(三人签字)一并交公司工会财务,由公司工会财务核查会费收支情况,并据以入账。
公司工会财务将不定期对基层单位的会费收缴及使用情况进行抽查。
本办法解释权属公司工会财务。
二○一○年
志愿者协会,收取会员费,是否违法
合理的收取会费是不违法的。
2007年11月21日,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监察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务院纠风办颁布了《关于规范社会团体收费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
为规范社会团体收费行为,促进社会团体健康有序发展,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社会团体的收费主要包括:社会团体会费、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捐赠收入等。
二、社会团体收取会费,应当严格按照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调整社会团体会费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发〔2003〕95号)和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明确社会团体会费政策的通知》(民发〔2006〕123号)的规定执行,社会团体会费标准的制定或修改须经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讨论,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 (或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不得采用除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以外任何其他形式制定或修改会费标准,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不得采用通讯表决方式。
会费收取应该使用财政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印(监)制的社会团体会费收据。
除会费以外,其他收费行为均不得使用社会团体会费收据。
全国性社会团体会费收据可直接到民政部购领、结报,由民政部统一到财政部购领、结报、核销;地方社会团体会费收据购领办法,由所在地省级财政、民政主管部门确定。
三、社会团体依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履行或代行政府职能时收取的费用应作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
设立收费项目应该按照财务隶属关系分别报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 人民政府的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批准;制定和调整收费标准,应当按照隶属关系分别报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批准。
其中涉及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必须按隶属关系分别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 重要的报国务院审批。
收赞时应按规定到指定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按财务隶属关系到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财政部门购领和使用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
收费收入按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的规定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支出通过部门预算统筹安排。
四、社会团体收取经营服务性收费应依照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有关收费管理问题的通知》(财规〔2000〕4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社会团体收取不具有强制性、垄断性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应当遵循自愿、公平、公开的原则,不得强制服务和强制收费,不得转包或委托与社会团体负责人有直接利益关系的企业、事业单位实施。
收费标准应向社会公示。
五、社会团体开展的各类收费业务必须符合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履行章程规定的程序。
收费所得除了用于组织管理、开展业务活动的必要成本及与组织有关的其他合理支出外,必须全部用于章程规定的非营利性事业,盈余不得在社会团体成员间分配。
社会团体的各项收费,除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不予征税的,应到指定税务主管部门购领和使用相关税务发票,依法纳税。
六、社会团体接受社会各界捐赠要坚持自愿和无偿的原则,禁止强行或者变相摊派。
接受捐赠的社会团体必须与捐赠人订立捐赠合同,并向捐赠人出具合法有效的公益性单位接受捐赠统一收据。
捐赠所得必须用于合同约定的用途,并向捐赠人公开捐赠资金使用情况。
捐赠合同约定的用途应当符合社会团体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
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以政府名义接受的非定向捐赠货币收入,必须按照《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财综〔2004〕53号)规定,作为政府非税收入,全额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七、全国性和省级社会团体举办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应当严格按照章程规定,经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并经有关部门批准。
其他社会团体一律不得举办评比达标表彰活动。
社会团体举办的各类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一般应在会员范围内开展,必须坚持谁举办、谁出钱的原则,不得以此向会员收取任何费用或变相收取费用,或在事后组织要求参与对象出钱出物的活动;不得面向基层政府举办,不得超出登记的活动地域、活动领域和业务范围举办项目;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将活动委托营利机构主办或承办。
八、社会团体应当建立独立的财务制度,严格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不得将社会团体经费与业务主管单位及所属单位经费混管,不得将社会团体收入作为业务主管单位行政经费或业务经费开支,不得用于弥补行政经费不足或发放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各项补贴,不得借业务主管单位的登记、验证、年检等行政行为搭车收费。
社会团体不得向其所属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办事机构收取或变相收取管理费用。
九、各级民政、财政、价格、税务、监察、纠风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社会团体各类收费的管理,建立日常监督检查和定期抽查制度,并依据有关规定对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十、各社会团体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依法开展相关业务,规范各类收费行为,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并自觉接受民...
社会团体收取的会费要不要征收增值税,可以开具发票吗?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国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再保险 不动产租赁和非学历教育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68号)第五条规定,各党派、共青团、工会、妇联、中科协、青联、台联、侨联收取党费、团费、会费以及政府间国际组织收取会费,属于非经营活动,不征收增值税。
社会团体收取会费需要缴纳增值税吗? 爱问知识人
自2016年5月1日起,社会团体收取的会费,免征增值税。
本通知下发前已征的增值税,可抵减以后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或办理退税。
社会团体,是指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设立或登记并取得《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的非营利法人。
会费,是指社会团体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许可的范围内,依照社团章程的规定,收取的个人会员、单位会员和团体会员的会费。
社会团体开展经营服务性活动取得的其他收入,一律照章缴纳增值税。
企业收取的员工工会会费,能税前扣除吗
不能在个税税前扣除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 基本医疗保险费 失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0号)文件规定:企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个人按照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因此, 个人向企业工会缴纳的工会经费不属于上述文件列举的可扣除项目,个人向企业工会缴纳的工会经费不得在工资中扣除后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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