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国农业现代化发展面临的问题:
我国农业发展阶段仍处于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发展过程。农业生产方式比较落后;农业结构不够合理,农业结构调整还存在调整的盲目性、结构的趋同性、行政的瞎指挥、社会化服务滞后等问题;农业产业化程度底;基础建设滞后,专业化水平低;利益联结机制不健全,农业合作组织化程度低,服务组织不健全,社会化水平低。
特别是土地承包制分散的小块土地拥有的方式与大规模生产的矛盾越来越凸显,这些严重制约农业现代化的进程。
规模化生产的瓶颈没有得到解决。土地所有制形式是农业产业化的障碍。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在改革开放初期对推动农业生产力发展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起到了主要作用,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科学技术的发展,我国改革开放三十多年后,联产承包责任制分户种植模式,已经明显成了发展现代农业的障碍。土地分户承包种植,除了土地边界,农田道路与沟渠造成土地浪费之外,最大的障碍是无法使用现代化农业机械化、自动化装备进行大面积耕作,无法实现农业生产的高效化和标准化。
二、加快农业现代化发展的建议:
(一)从农业生产的规模化这一关键入手,采取当前广大农民认可的方式进行规模化生产,增加农民的收入。
农业要“规模化”发展,首先,土地要走规模化之路,而我国的现行土地制度是一家一户的土地承包制,在农民自愿的前提下,以农业合作组织为纽带,使土地连片规模化生产,是解决规模化生产的重要方式之一。
(二)积极培育农业合作组织。农业合作组织的培育、发展、支持应与农村两委班子建设很好地结合起来,选用政治坚定,有本领的致富带头人和合作组织领导人。
(三)制定切实可行的支持农业合作组织发展有关政策。包括资金补贴、领导人培养、配套社会服务等。
(四)可在条件成熟的地方,先行试点示范。在农村农民中示范的作用要大于培训和课堂讲授的效果。农业土地规模化生产,没有现成的经验和范例,符合实际,能增加农业生产效果和农民收入,在保护环境和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可以引导农民做大做强农业合作社组织经营下的土地规模化生产这篇大文章。
(五)鼓励和积极引导农业企业走进农村,建立基地,做长产业链,走农业产业化的道路。农业企业基地的建立,从源头上控制了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实现标准化生产,规模化经营,从而为整个产业链打下坚实的品牌基础。也为整个农产品的种植、加工、储藏等产业链的价值增值提供保障。同时,农业企业也对农村“空心村”留下的荒地得到了利用。可以鼓励和引导农村企业租赁或者承包农民的土地连片化生产作业、企业化管理。农民可以以入股形式获得租金。根据实际,采用“公司+农户”、“公司+合作社”等形式。
(六)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建议政府制定有关制度、规定等。
请你为如何推进我国农业现代化进程提几条建议
1. 首先配合习主主席把农业部门的贪官干掉,再找一班真的为人民服务的班组!!2. 中国南北土地分布区别很大,南方地少人多,土地分散,多为梯级,不利于机械化。
北方多为平原,利于发展机械化生产。
因此,北方发展种玉米 水稻 小麦。
南方只能发展密集化超级工厂式的蔬菜生产。
3. 先解决销路,再想生产!以前政府推广农民种果 种菜 ,种出了没销路。
等于害死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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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joxue.com/fanwen/f1/diaochabaogao/ 就学网 >> 论文资料 >> 调查报告范文 这里去看看,有很多!农业税制改革的原则 1、要从重收入功能转向重调控功能。
自实行分税制财政体制以来,农业特产税成为地方财政收入中最具潜力的主体税种,为保支出,一些地方在征收任务上层层加码,使税收任务严重超越税源。
有的地方为保任务,甚至采取宁乎摊税负的办法。
这种情况导致税收的调控职能严重扭曲,农民不合理负担减而不轻很大程度上就是这种税制结构的产物。
因此,改革现行农业税制,必须首先调整改革的出发点,实行税收调控职能的“归位”。
具体而言:一是要体现对土地(耕地)资源的保护功能。
土地是农民的衣食之源,是农民赖以生存的“资本”,保护土地,对农民的生存、对农业的发展有着特殊的意义。
我国把保护土地,促进土地的合理开发利用作为一项长期的基本国策,农业税制改革,要有利于这一政策宗旨的贯彻、落实。
二是公平税负。
农村税费改革是减轻农民负担的有效途径,从各地试点的情况看,试点地方农民的负担确实有明显减轻,但是税负不公平的状况并没有得到根本性的扭转,突出表现在两方面:其一,税费改革政策以“土地”为核心,多田多税,少田少税,没田无税,不利于调动种田的积极性,诱发了新的“抛荒”,这种情况在试点地方都不同程度地存在。
其二,“低产高税”、“低收(入)高税”的现象比较普遍。
浙江省文成县巨屿镇人均耕地0.297亩,人均收入2052元;里阳乡人均耕地0.42亩,人均收入1820元。
费改税前两乡人均负担分别是22.91元和23.81元,相差仅0.9元;费改税后,巨屿镇人均负担15.03元,下降34.3%,而里阳乡人均负担为26.81元,反而递增了12.5%,两者相差11.78元。
税费改革试点之所以会造成新的税负不公,根本原因就在于新的政策对现行农业税制一些不合理的因素,如常年产量、计税土地面积的计量等没有作出根本性的改革,制度的“局部调整”无法承担起“公平税负”的重任。
2.要注重税制体系的统一与公平。
我国经济发展的二元特征,导致城乡税制呈现出工商税制与农业税制并存的二元结构特点。
这种带有“人为”因素的税制结构,是计划经济、二元经济的产物,与入世后税制统一的要求不相适应。
建立统一、公平的税制体系,促进贸易自由化、消除市场分割,是WTO对我国税制改革的基本要求。
因此,农业税制改革要按照税制统一的要求,按照对纳税人实行平等国民待遇的WTO规则,逐步实行与工商税制的并轨,从而为外资进入农业领域扫清障碍。
3、要与土地流转、人口流动、农业生产产品多变的状况相适应。
引导农业人口合理流向城镇或从事非农产业,实行土地向种田大户集中,推进农业规模经营,是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实现农业现代化的需要。
因此,农业税制改革要能有利于引导、推动土地的适度集中,有利于鼓励农业人口转向非农产业,使农业生产摆脱“小农经济”的困扰,早日走上专业化、产业化、现代化的轨道。
4、要有利于实现对收入分配的合理调节。
现行农业税制以农业税、农业特产税为主体税种,其对农业收入分配的对象是农业生产经营的总收入(毛收入),纳税人的农业生产经营成本、费用、损失等支出均不能在税前扣除,导致农业税收不能真正体现纳税人的税收负担能力。
农税凋控功能的相对僵化,使农业产业内行业收入差别与农产之间贫富差别的调节陷入“盲区”,不符合税收的量能负担原则。
据湖北省有关部门对典型农业县市30户农户税费负担的调查资料显示,1999年,30户农户出售粮棉油猪及外出打工货币收入102648元,农药、化肥、种子开支34025元,各种税费45614元,以货币收入扣出成本开支,上缴各种税费后,盈余23009元,再减去外出打工收入24700元,30产农户的农业收入为亏本1691元,亩平亏本12.1元。
农业比较效益差,种田亏本,不仅影响到农业及农村的稳定,而且已经严重威胁到国家的粮食安全。
二、构建“资源+收益”双重调节的农业税制的主要内容 对现行农业税制改革的基本思路是:取消农业税、农业特产税、耕地占用税和各种附加,设立土地资源税,开征农业收入增值税,对高收入农产或农业生产企业(或农场主)开征所得税,积极推进农业税制和工商税制的“并轨”,从而建立全国统一的税制体系。
(一)土地资源税 具体做法是:将现行耕地占用税与城镇土地使用税“合二为一”(以下简称二税),统一开征土地资源税,实行分档固定税额,按年征收。
土地是一种资源。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每一寸土地的使用都是有偿的,单位或个人使用国有土地,缴纳税收,乃天经地义,也容易为社会接受。
现行城镇土地使用税与耕地占用税,实行城乡分征,带有很大的“人为因素”,既不规范,也不利于保护土地资源。
事实上,“二税”皆源于同一资源——土地,都是使用国有土地资源(城乡土地资源最终产权均归属国家)所付出的“代价”。
统一开展土地资源税,以税率或单位土地税额高低来调节土地使用者的成本或收益,有利于贯彻土地管理政策,有利于根据国家的产业政策实行灵活、有效的宏观调控。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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