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奖是可以写进劳动合同里的,无论是年底双薪还是年终奖,都是由单位效益决定的,劳动法并无任何一款条文规定必须支付。不过依据新实施的《劳动合同法》,劳动者可以通过工会协商来将此类年终奖励写入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工会和职工代表可以争取将“双薪”、“年终奖”等奖励机制写入劳动合同之中。
如果年终奖写进合同,说发多少钱。
但最后老板不按合同的来发,可以...
1、单位严重违法,《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内应该签订劳动合同;2、因为单位违法在先,你书面提出离职后可以随时辞职,并要求单位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支付加班工资等;3、如果单位扣押你工资、押金、年终奖等,申请劳动仲裁的时候,可以一起申请;4、搜集一些能够证明你与这个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工装(有公司字样)、工作证、工作牌、工资卡、工资条、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等主要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年末辞工,领导叫过完春节拿完年终奖再走,叫可以向他拿回辞工书,...
员工想辞职,按照规定和离职程序,应书面提交辞职报告。
辞职报告通常简单就好,但是应该真实合理,并有比较充分理由,特别是想急辞职的,要说明原因,如果没有特殊情况,一般法律规定是提前一个月的,可以参考以下范文。
辞职报告(范文)尊敬的公司领导:我因xxx的原因,目前无法继续工作,经本人再三考虑,决定在X年X月X日辞职,特向公司提交辞职报告。
希望您能及时找到合适的人选接任我的工作。
辞职人:xxx 年月日 员工通常办理离职手续的流程如下:一、为从事有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员工做健康检查。
二、办理工作交接。
离职员工除工作交接外,应立即停止以用人单位的名义对外从事一切业务。
将该员工经手的工作交接到其他人员或主管。
工作交接有助于防止员工仓促离职,出现工作脱节,减少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三、公司财物、文件资料及清偿债务。
员工在公司期间,由公司配发的或者由员工本人掌管的属于公司的财物,企业应指定专人接收。
并将员工在职期间保管和使用的全部文件资料进行清理,如客户名单、各种图表图纸、财务账本、工作计划、技术资料等。
另外,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公司应清查该员工在职期间是否欠有公司债务,如借款、赔偿款、罚款等。
四、退还员工证件及结清工资。
五、如是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六、签订竞业禁止协议。
对于公司认为需要签订竞业禁止协议的则在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中明确员工的相应义务。
七、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八、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合同上写着“若乙方违返公司的管理规定愿接受公司领导下达的任...
公司不服劳动仲裁起诉书原告:xxxx有限公司住所: xxxxx厦写字楼法定代表人:王某被告:段某,女,汉族,1981年**月**日出生,住址:xxxx**街道****路**号,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原告因工资等争议一案,不服深圳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于2009年*月**日所作的深劳仲案[2008]2***号裁决,现提出起诉。
诉讼请求:1、请求法院判决原告无须支付被告2007年4月*日至2008年8月*日休息日、法定节假日的加班工资人民币4***8元及25%的经济补偿金人民币1**5元;2、请求法院判决原告无须支付被告2008年度年终奖人民币60**元;事实与理由:深圳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作的深劳仲案[2008]2***号裁决书的裁决是错误的,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
一、裁决要求原告支付被告加班工资及加班工资的计算方法是错误的。
被告本属原告的高级管理人员,工作时间自由灵活,由被告自己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且原告也与被告签定了不定时工作协议。
同时,原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定“地方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的审批办法, 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制定,报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备案”。
而且截止被告辞职的2008年8月*日,广东和深圳市均未相关规定出台。
因此,该不定时工作协议应为有效,原告不应支付被告任何加班工资。
二、裁决要求原告向被告支付拖欠加班工资的25%经济补偿金没有法律依据。
按照上面所述,根本不存在原告拖欠被告加班费的问题。
而且,支付拖欠加班工资经济补偿金,理应适用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而劳动合同法及其实施条例对此均未予以规定。
因此,即使存在拖欠加班费的情形,要求原告向被告支付拖欠加班费的经济补偿金也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对此,我国法院已有相应判决。
三、裁决要求原告支付被告2008年度年终奖没有法律依据。
年终奖是由企业根据企业经营状况和员工工作表现而为员工提供的福利,并不是法律的强制规定。
因此,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原告完全有权自主决定年终奖的发放范围和发放方式,原告不给已离职的被告发放年终奖并无不当。
况且,被告2008年*月离职,原告的年度经营业绩如何还未核算,也不可能核算出每个员工的年终奖的数额,从而也不可能发放年终奖。
在职员工一年中发生缺勤都有可能无权享受年终奖,当年离职的员工怎么可能还有权享受当年的年终奖呢?综上所述,原仲裁裁决是错误的,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
为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判决!此致xxxxx区人民法院具状人:xxxxx有限公司(盖章)20**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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