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城乡建设部门大同小异,以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为例,其职能有: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并组织实施城乡建设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政策;拟订全市城乡建设科技发展规划。
(二)拟订全市城乡市政公用事业的发展规划和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负责城市道路、桥梁、供水、节水、排水、燃气、建设档案、内河管理、户外广告和城市景观建设等行业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城市地铁、轨道交通的建设;负责温泉的保护和开发利用。
(三)承担指导全市村镇建设的责任。指导农村住房建设;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
(四)承担规范全市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指导和监督工程建设标准及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五)承担监督管理全市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责任。指导和管理全市建筑活动;指导和监督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拟订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的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城市建设和房地产开发等企事业单位资质核准与管理。
(六)承担全市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设施建设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设监理、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拟订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技术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和管理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设施工程的抗震设防。
(七)承担推进全市建筑节能和污水处理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污水收集和处理工作。
(八)开展城乡建设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协调本市建筑企业参与港澳台、国际工程承包和建筑劳务合作。
(九)承担统筹协调建设系统及相关部门的职责。
(十)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内设机构
办公室:
主要职能:
1、综合协调委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落实;
2、负责文电、重要会务、机要和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
3、负责起草、审核委重要文稿;
4、承担信息、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督查工作;
5、管理委机关财务、物资、房产和安全保卫等行政事务;
6、指导全市城乡建设档案工作。
法规计划处:
主要职能:
1、编制全市城乡建设行业推进依法行政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组织研究重大的综合性政策问题;
3、组织起草建设行业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
4、承担委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
5、负责委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及清理、汇编工作;
6、指导城乡建设行业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及备案工作;
7、负责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证件管理的相关工作;
8、指导城乡建设行业行政许可、行政执法和法制宣传工作。
9、组织编制全市建设事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
10、组织编制全市建设行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计划;
11、负责城乡建设方面重大课题的研究,提出城乡建设与发展的指导性建议,组织编制全市建设行业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12、组织开展城建项目研究、收集、规划指导;负责建立“城建项目库”;
13、负责组织开展城建项目的前期工作和年度计划的制订;
14、参与相关工程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工程设计;
15、负责城建项目招商审查和项目法人的管理工作;
16、负责市政府委托承建的市政项目前期工作;
17、参与城建重大项目工程决算的审定及审计工作;
18、参与制订有关引进外资进行城市建设的政策措施;
19、负责城乡建设数据统计、汇总和分析工作;
20、指导、协调、服务建设企业“外引内联”及参与国际工程承包与劳务合作项目等涉外事项;
21、负责具体联系协调建设系统及相关单位。
财务审计处:
主要职能:
1、负责委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2、指导监督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3、负责编制部门预决算、监督直属单位预算管理;
4、综合管理城乡建设行业各项资金、专项经费,管理机关行政事业经费和专项资金;
5、指导监督直属单位财务工作;
6、负责委系统单位及建设项目的内部审计工作。
建筑节能与科技设计处:
主要职责:
1、拟订全市建筑节能、建设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并指导实施;
2、组织实施部、省、市级建筑节能示范项目;
3、组织重大科技项目研究开发;
4、组织实施行业国际、国内科技交流和技术合作项目;
5、负责建设行业科研成果的管理和推广应用;
6、负责全市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工作,拟定有关地方技术细则,指导监督国家、行业和地方工程建设标准的实施;
7、拟订全市勘察设计咨询行业规划和政策并指导实施;
8、规范全市勘察设计咨询行业市场各方主体行为;
9、指导全市勘察设计行业发展技术创新与质量管理;
10、指导和监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工作;
11、指导和监督全市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抗震鉴定和加固工作;
12、指导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工作;
13、参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工作;
14、配合指导全市城市无障碍建设改造。
审批处:
主要职责:
1、经委领导授权,受各职能处室委托,进驻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统一对外受理委各项行政服务事项;
2、严格按照各职能处室确认后的许可标准和领导的批示精神进行符合性审核、许可和转报;
3、配合各职能处室做好入驻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服务许可事项和标准的增、减、变更工作;
4、配合各职能处室处理服务事项办结后产生的群众投诉、在现场核查及日常监管时发现的问题;
5、及时学习并配合好各职能处室传达的上级有关方针政策、重要会议及文件精神,以便有效开展好行政服务事项的受理工作;
6、拟订全市房地产市场综合开发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
7、参与拟订全市住房建设和房地产业的发展规划;
8、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主体行为,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核准;
9、指导、协调、服务建设系统企业“外引内联”及参与国际工程承包与劳务合作项目等涉外事项。
建筑业处:
主要职责:
1、拟定全市建筑业改革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2、制定全市建筑工程管理、工程建设监理、建筑施工许可以及竣工验收备案等政策并监督实施;
3、负责全市建筑业(含施工、监理、检测、商品混泥土、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企业资质和从业人员执业资格管理;
4、指导和规范全市建筑市场,规范建筑施工、建筑安装、室内外装饰装修、建筑制品、工程造价咨询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等建筑业各方主体行为;
5、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监督管理;
6、负责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
7、指导和监督全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
8、指导和管理全市建设工程造价;
9、组织协调本市建筑企业参与港澳台、国际工程承包和建筑劳务合作。
质量安全监管处:
工作职责:
1、拟订全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政策并监督实施;
2、负责全市建设工程(房建、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
3、负责全市建筑机械、起重设备和垂直运输设备的使用和现场监督管理;
4、组织或参与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
城市建设处:
主要职能:
1、负责全市城市道路、桥梁、路灯、户外广告、灯光夜景及景观工程、市政设施等行业建设管理工作;
2、指导城市管线工程建设;
3、指导全市城市地铁、轨道交通建设;
4、参与市政建设项目的计划制定、可行性研究、工程设计审查;
5、负责市政建设项目的监督、推进和竣工备案及移交工作;
6、负责市政设施施工企业的资质或资格管理工作。
市政公用事业处:
主要职能:
1、拟定全市市政公用行业的产业政策、监管措施并组织实施。
2、负责编制公用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专项(业)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全市燃气、管网配套等行业建设管理工作;
4、指导规范公用事业体制改革,负责公用行业特许经营管理工作;
5、负责公用行业价格调整的报批工作;
6、指导、监督公用行业的生产运行;
7、指导、监督检查市政公用事业单位的规范服务工作;
8、负责监督全市市政设施维护和管理;
9、负责市政大、中型项目的计划制定、养护工作的监督检查;
10、负责中、小型市政建设项目的协调和技术指导工作。
城市给排水处:
工作职责:
1、负责城市内河综合整治和开发管理;
2、参与编制城市内河综合整治规划和年度建设、维护计划并组织实施;
3、监督、协调、推进城市内河整治和维护工程;
4、参与编制城市给排水设施的建设规划和年度建设、维护计划,指导、监督给排水设施建设与管理;
5、参与编制城市污水处理工程(含管道)建设规划和年度建设、维护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协调、推进城市污水处理工程的建设;
6、负责城市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温泉)的开发利用与保护工作。
镇村建设指导处:
工作职责:
1、指导全市镇村的建设工作,贯彻执行有关镇村建设的政策与法规;
2、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农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
3、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
4、指导村镇建设试点工作;
5、组织农村通用设计图的编制和推广;
6、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历史文化名镇(村)的申报和修复工程指导工作;
7、配合推动城乡统筹工作。
人事处:
工作职责:
1、负责委机关及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等工作;
2、负责委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3、拟定并组织实施建设人才教育培训规划、负责全市土建类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和继续教育工作;
4、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城乡建设行业职业标准和执业资格标准。
系统党委办公室:
工作职责:负责市直城乡建设系统党委的日常工作。
机关党委:
工作职责:负责机关党建工作。
行政处罚决定书格式
1、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包括:名字、性别、名族、文化程度等以及电话、邮编、 身份证号码、住址等。
(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号码: 电话: 邮编: 法定代表人: 地址: )2、违法法律、法规的具体条款3、列举违法行为的证据,比如询问笔录1份、涉案物品、现场照片、当事人陈述等证据,并说明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
4、给予行政处罚所依据的法律、法规的具体条款,列举给予行政处罚的种类,5、你(单位)必须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款缴到:XXX 地址:XXX 帐号:XXX6、逾期不交纳罚款的,本局将采取下列措施:(一) 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二) 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7、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xxx人民政府或xxx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在3个月内向xxx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期间,本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
公司处罚通知范本
1、员工处罚通报范文1 兹公司材料部部长***同志,由于工作失误导致原材料供应不及时,影响公司正常生产营运。
为严 肃员工手册的相关要求,加强公司的规章制度,经公司决定给予***同志扣除当月工资的处罚决 定。
望***同志以此为契机改进工作方法提升工作能力。
公司对***同志的处罚是为了惩前毖后,希望大家能引以为戒,端正工作态度,提升工作责任心, 为公司的美好明天努力奋斗! 甘肃***混凝土工程有限公 **年*月**日 2、员工处罚通报范文2 XXXX年XX月X日,公司xx制造部发生蒸镀掉锅事故,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
经查,此次事故系人为失误所导致。
为了规范员工生产行为,提高员工作业责任意识,根据公司《奖惩管理制度》,现决定对以下人员进行处罚,以赔偿公司所遭受的损失。
此次事故责任人及赔偿金额如下: 1. 事故直接责任人XXX,200元; 2. 事故间接责任人XXX、XXX,各100元; 3. XX经理、XX副经理对事故负有领导管理责任,各50元。
望各位同事引以为戒,特此通报。
XXXXXXXXXXXXXXXX有限公司 XXXX年X月X日 扩展资料 《处罚通知书》是一种实用文档格式,主要用来告知员工所犯的错误。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处罚通知书...
工商罚款,请求少量处罚,应该怎么写,有现成的范本吗
XX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我门诊接到贵局《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XX工商案经听字[20XX]第19号),对我门诊部在XX县电视台违规医疗广告发布,合并罚款合计XXXX元,为此,申诉请求贵局对我公司的处罚予以减轻,并有以下减轻理由:一、我门诊部属于首次违法,符合减轻情节。
我门诊部一贯守法经营,证照齐全并按期准时进行年检。
从无任何违法经营行为,从未受到过工商部门处罚,也无任何用户投诉。
二、我门诊部积极接受并配合贵局对我门诊部的查处。
贵局在执法中,办案人员态度和蔼、严格执法、严格遵照执法程序,耐心解释,说服教育,表现出极高的执法素质。
使我门诊部充分明白了违法行为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因此,我门诊部认罪态度较好,积极配合贵局对我门诊部的立案调查工作,对违法事实无任何隐瞒,对贵局要求提供的证据积极提供,每次贵局要求配合调查,都是准时到位。
并且,对贵局执法无任何异议,绝对服从贵局对我公司违法行为的认定。
根据《江苏省工商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第十三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减轻或者从轻处罚。
2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三、贵局对我公司处罚金额过大,造成缴纳困难。
贵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对我门诊部处罚XXXX元,处罚确实过重,我门诊部认为贵局没有考虑到我方众多的依法从轻情节。
同时,由于我门诊部管理不善,效益低下,已存在严重的亏损,我门诊部处濒临倒闭的边缘。
如果贵局兑现这个处罚额度,我公司确实无力支付。
综上所述,鉴于我门诊部有诸多依法从轻情节和资金极端困难的现状,希望贵局从以人为本、打造和谐社会出发,柔性执法,给我门诊部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我门诊部保证将在今后的经营中,坚决守法经营,决不再犯类似错误。
同时,我门诊部将积极筹措、缴纳罚款,并无条件、全方位配合贵局完成案件的查处程序。
特此申诉。
XX县XXX门诊部20XX年7月4日...
规划局、城建局、住建局、建设局他们的全称是什么,有什么关系??...
规划局的职责,它是一个公共机构,规划局一般都在规划城市建设。
1,制定城市发展战略和城镇规划的政策法规。
2,参与编制土地规划和区域规划。
3,负责大型项目的选址和可行性论证。
4,负责城乡规划设计、施工管理、勘察设计。
5,负责组织制定城乡规划、风景名胜区规划、参与研究和制定专业规划和城镇体系规划 6,负责城市规划的审批和审批工作。
7,参与城市新区开发和旧城改造的组织。
8,负责城乡、风景区各类建设项目的“选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颁发。
9,负责违法建设活动的调查、处罚和城市规划审批。
10,负责乡镇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村镇系统规划审批。
11,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12,城建局是城市建设局的缩写,是与城市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重要经济部门。
13,城建局现已与房屋建设局分离。
14,城建局负责城市建设(主要是指城市管理团队负责城市的外观)。
15,房委会主要是房屋、房屋的审批、规划、发放等。
几年前,只有建设委员会后来被城建局取代,后来又被细化为城建局和城市房屋建设局。
16建设局,又称房屋局,被称为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
县(区)级主管建筑业行政主管部门,建设局和住房和发展局是一个概念。
他们只要求不同的名字,并决定对当地政府的命名。
扩展资料:规划局(一)贯彻国家有关城市规划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地方法规、规章和政策,制订相关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和办法,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组织研究城市空间发展战略,研究城市规划、城市测绘和地名管理工作等重大问题。
(二)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近期建设规划、详细规划、区域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及市政府其他指令性规划;组织指导、综合平衡其他专业和专项规划;指导区县编制职责范围内的各类规划;依法审查、审批各类规划。
(三)负责建设工程规划管理、市政基础设施规划管理及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规划管理工作;组织规划项目的实施;依法实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管理制度。
(四)负责全市建设用地规划管理工作;根据城市规划要求和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提出规划设计条件;根据城市规划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意见,认定建设用地定点申请,确定建设项目用地位置和界限;依法实行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管理制度。
(五)对城市规划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行为;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受理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依法实行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管理制度。
(六)负责全市城市雕塑、城市景观的规划管理工作;负责城市规划设计单位的资质管理;负责全市城市规划设计招投标管理;负责组织城市规划成果公告、公示及展示的实施工作。
(七)负责全市城市测绘管理工作;制订城市测绘发展规划和计划,负责城市测绘成果的管理和运用;负责测绘单位的资质管理。
(八)负责全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工作;制订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章、规范、规程和办法。
监督检查全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开发和利用工作。
(九)负责全市城市规划地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地下空间、地下管线规划信息管理工作。
(十)负责全市地名规划和管理工作;承担市地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一)负责城市规划队伍继续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负责城市规划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注册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相关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
(十二)对区县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实行业务领导。
(十三)承担市规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四)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城建局(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城市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市容环境卫生、风景名胜区(以下称城建行业)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订有关地方性行政法规、规章并监督实施,制定行业作业标准、管理办法、操作规程并指导监督实施。
(二)按有关规定,负责城建行业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三)按有关规定,负责编制城建行业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编制城建行业有关的年度建设项目、维护计划和资金使用计划并组织实施。
(五)负责有关城建行业各类工程的技术、质量监督工作。
(六)按有关规定,负责城建行业行政许可事项工作。
(七)承担市绿化委员会城市组的工作,承担城市森林防火、防台防汛和除雪指挥部的具体工作。
(八)指导区市县业务工作。
(九)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大连规划局;百度百科:宁海县城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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