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委托加工合同印花税
委托加工合同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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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关于一些特殊合同印花税和营改增范围事项的税务讨论
关于一些特殊合同印花税和营改增范围事项的税务讨论
特殊合同如何缴纳印花税及是否属于营改增范围等问题,我个人经过认真分析,就有关纳税义务意见如下:
一、印花税事项
1、基本情况
下列业务如何缴纳印花税:
业务一、公司全额缴纳保证金开银行承兑汇票,签订有合同。
业务二、有限电视费合同。
业务三、协议酒店(定点)合同。
业务四、与村里签订的补偿协议。
业务五、设备清洗签订的合同印花税税目的适用。
上述的五个事项中,是否缴纳印花税及适用的税目。
2、目前的税收政策:
(1)、《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1988年第11号)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缴纳印花税。
第二条 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
(一)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二)产权转移书据;
(三)营业帐薄;
(四)权利、许可证照;
(五)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印花税税目税率表:
2、税目:加工承揽合同
范 围:包括加工、定作、修缮、修理、印刷、广告 、测绘、测试等合同
税 率:按加工或承揽收入万分之五贴花
纳税义务人:立合同人
(2)、《河南省印花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豫地税发[2005]43号)
第四条 地方税务机关依照印花税征收范围,对符合第二
条规定范围(核定征收)的纳税人,按以下规定比例核定计税依据,依率征收印花税:
(二)加工承揽业务,按实际加工承揽收入70%的比例核定计税依据,依照“加工承揽合同”税目征收印花税;
3、个人意见
针对上述五个事项的情况及目前税收政策的规定,我个人认为:
从印花税的税目税率表列举的项目看,业务一、业务二、业务三、业务四均没有对应的税目,因此,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业务五即设备清洗签订的合同印花税适用加工承揽合同税目中的修理,范 围:包括加工、定作、修缮、修理、印刷、广告 、测绘、测试等合同。税 率:按加工或承揽收入万分之五贴花。如果贵单位符合(豫地税发[2005]43号)明确的核定征收情形的,按实际发生的清理费用的70%依照“加工承揽合同”税目计缴印花税。
二、营改增事(转 载 于:wWw.zAIdian.cOM 在 点 网)项
1、基本情况
监理业务是否缴纳增值税,监理服务是否纳入营改增范围,是否按部分现代服务业缴纳增值税。
2、目前的税收政策:
(1)、《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
点的通知》(财税
[2013]106号) 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第八条 应税服务,是指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管道运输服务、邮政普遍服务、邮政特殊服务、其他邮政服务、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应税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本办法所附的《应税服务范围注释》执行。
附:应税服务范围注释
(2)、2014年1月7日经过与12366地税沟通,答复结论。
3、个人意见
根据《财税[2013]106号》应税服务范围注释对应纳增值税的部分现代服务业明细的规定来看,监理服务没有明确属于应税服务注释所明确的部分现代服务业的范围中。2014年1月7日,12366地税答复,省国税和省地税沟通后共识:监理业属于营改增范围中部分现代服务业中的“鉴证咨询”项目。
篇二:22种合同不用交印花税
22种合同不用交印花税
印花税的征税范围属于正列举,未列入印花税列举的征税范围的不征税。现对工作中常见的22种无须缴纳印花税的
业务合同归纳总结,希望对纳税人有所帮助。1.既有订单又有购销合同的,订单不贴花
在购销活动中,有时供需双方只填制订单,不再签订购销合同,此时订单作为当事人之间建立供需关系、明确供需双方责任的业务凭证,根据国税函( 1997 ) 505 号文规定,该订单具有合同性质,需按照规定贴花。但在既有订单,又有购销合同情况下,只需就购销合同贴花,订单对外不再发生权利义务关系,仅用于企业内部备份存查,根据( 88 )国税地字第 025 号文规定,无需贴花。2.非金融机构之间签订的借款合同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银行与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所签订的借款合同需要缴纳印花税,和非金融性质的企业或个人签订的借款合同不需要缴纳印花税。企业向股东贷款是企业进行融资的常见方式,和股东所签订的借款合同,如果双方都不属于金融机构,无需贴花。天财会计网(www.kj968.com)和天财会计导航(www.kj968.cn)3.股权投资协议
股权投资协议是投资各方在投资前签订的协议,只是一种投资的约定,不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无需贴花。
4.继续使用已到期合同无需贴花企业所签订的已贴花合同到期,但因合同所载权利义务关系尚未履行完毕,需继续执行合同所载内容,即继续使用已到期合同,只要该合同所载
内容和金额没有增加,无需再重新贴花。但如果合同所载内容和金额增加,或者就尚未履行完毕事项另签合同的,需要按照《印花税暂行条例》另行贴花。5.委托代理合同
代理单位和委托方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凡仅明确代理事项、权限和责任的,根据国税发 [1991] 第155 号文规定,不属于应税凭证,无需贴花。
6.货运代理企业和委托方签订的合同和开出的货物运输代理业专用发票在货运代理业务中,委托方和货运代理企业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以及货运代理企业开给委托方的货物运输代理业专用发票,根据国税发 [1991] 第 155 号、 国税发 [1990]173 号文规定,不属于印花税应税凭证,无需贴花。7.承运快件行李、包裹开具的托运单据
在货物托运业务中,根据国税发 [1990]173 号文规定,承、托运双方需以运费结算凭证作为应税凭证,按照规定贴花。但对于托运快件行李、包裹业务,根据( 88 )国税地字第 025 号文规定, 开具的托运单据暂免贴花。8.电网与用户之间签订的供用电合同
根据财税 [2006]162 号文规定,电网与用户之间签订的供用电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列举征税的凭证 ,不征收印花税。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的规定:根据税三(1988)776 号文规定,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的购销合同不包括供水、供电、供气(汽)合同,这些合同不贴花。9.会计、审计合同
根据(89)国税地字第034号文规定,一般的法律、法规、会计、审计等方面的咨询不属于技术咨询,其所立合同不贴印花。10.工程监理合同
建设工程监理,是指具有相关资质的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项目法人)的委托,依据国家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等相关规定,代替建设单位对承建单位的工程建设实施监控的一种专业化服务活动。技术咨询合同,是当事人就有关项目的分析、论证、评价、预测和调查订立的技术合同。因此,工程监理合同并不属于 “技术合同”税目中的技术咨询合同,无需贴花。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的规定:根据深地税发 [2000]91 号文规定,“工程监理合同”不属于“技术合同”,也不属于印花税税法中列举的征税范围。因此,工程监理单位承接监理业务而与建筑商签订的合同不征印花税。
11.三方合同中的担保人、鉴定人等非合同当事人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作为购销合同、借款合同等的担保人、鉴定人、见证人而签订的三方合同,虽然购销合同、借款合同属于印花税应税凭证,但参与签订合同的担保人、鉴定人、见证人不是印花税纳税义务人,无需就所参与签订的合同贴花。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同一凭证,由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签订并各执一份的,应当由各方就所执
的一份各自全额贴花。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规定,所说的当事人,是指对凭证有直接权利义务关系的单位和个人,不包括保人、证人、鉴定人。
12.没有书面凭证的购销业务不需缴纳印花税
印花税的征税对象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在商品购销活动中,直接通过电话、计算机联网订货,不使用书面凭证的,根据国税函( 1997) 505号文规定,不需缴纳印花税。例如通过网络订书、购物等。13.商业票据贴现
企业向银行办理商业承兑汇票等商业票据贴现,从银行取得资金,但贴现业务并非是向银行借款,在贴现过程中不涉及印花税。
票据贴现业务是指持票人在票据尚未到期的情况下,为提前获得现金,将票据所有权转移给银行,银行将票据到期值扣除贴现利息后的余额支付给持票人的业务。14.企业集团内部使用的凭证
集团内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公司之间,总、分公司之间,以及内部物资、外贸等部门之间使用的调拨单(或卡、书、表等),若只是内部执行计划使用,不用于明确双方供需关系,据以供货和结算的,根据国税函〔2009〕9号、国税发 [1991]155 号、国税函 [1997]505 号文规定,不属于印花税应税凭证,无需贴花。
至于什么情况才是“内部执行计划使用,不用于明确双方
供需关系,据以供货和结算”,可参照国税函[2006]749 号文的解释:安利公司的生产基地(广州总部)向其各地专卖店铺调拨产品的供货环节,由于没有发生购销业务,不予征收印花税。15.实际结算金额超过合同金额不需补贴花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印花税的征税对象是合同,征税依据是合同所载金额,而不是根据实际业务的交易金额。如果已按规定贴花的合同在履行后,实际结算金额和合同所载金额不一致,根据(88)国税地字第025号文规定,不再补贴花,也不退税。16.培训合同
企业签订的各类培训合同,只有属于技术培训合同的,才需要按照“技术合同”贴花,其他的培训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不需贴花。天财会计网(www.kj968.com)和天财会计导航(www.kj968.cn)
哪些属于技术培训合同,根据(89)国税地字第034号文规定,技术培训合同是当事人一方委托另一方对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特定项目的技术指导和专业训练所订立的技术合同。对各种职业培训、文化学习、职工业余教育等订立的合同,不属于技术培训合同,
篇三:常见的22种合同不需缴纳印花税
常见的22种合同不需缴纳印花税
印花税的征税范围属于正列举,未列入印花税列举的征税范围的不征税。现对工作中常见的22种无须缴纳印花税的
业务合同归纳总结,希望对纳税人有所帮助。
1. 既有订单又有购销合同的,订单不贴花
在购销活动中,有时供需双方只填制订单,不再签订购销合同,此时订单作为当事人之间建立供需关系、明确供需双方责任的业务凭证,根据国税函( 1997 ) 505 号文规定,该订单具有合同性质,需按照规定贴花。但在既有订单,又有购销合同情况下,只需就购销合同贴花,订单对外不再发生权利义务关系,仅用于企业内部备份存查,根据( 88 )国税地字第 025 号文规定,无需贴花。
2. 非金融机构之间签订的借款合同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银行与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所签订的借款合同需要缴纳印花税,和非金融性质的企业或个人签订的借款合同不需要缴纳印花税。企业向股东贷款是企业进行融资的常见方式,和股东所签订的借款合同,如果双方都不属于金融机构,无需贴花。
3. 股权投资协议
股权投资协议是投资各方在投资前签订的协议,只是一种投资的约定,不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无需贴花。
4. 继续使用已到期合同无需贴花
企业所签订的已贴花合同到期,但因合同所载权利义务关系尚未履行完毕,需继续执行合同所载内容,即继续使用已到期合同,只要该合同所载内容和金额没有增加,无需再重
新贴花。但如果合同所载内容和金额增加,或者就尚未履行完毕事项另签合同的,需要按照《印花税暂行条例》另行贴花。
5. 委托代理合同
代理单位和委托方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凡仅明确代理事项、权限和责任的,根据国税发 [1991] 第155 号文规定,不属于应税凭证,无需贴花。
6. 货运代理企业和委托方签订的合同和开出的货物运输代理业专用发票
在货运代理业务中,委托方和货运代理企业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以及货运代理企业开给委托方的货物运输代理业专用发票,根据国税发 [1991] 第 155 号、 国税发 [1990]173 号文规定,不属于印花税应税凭证,无需贴花。
7. 承运快件行李、包裹开具的托运单据
在货物托运业务中,根据国税发 [1990]173 号文规定,承、托运双方需以运费结算凭证作为应税凭证,按照规定贴花。但对于托运快件行李、包裹业务,根据( 88 )国税地字第 025 号文规定, 开具的托运单据暂免贴花。
8. 电网与用户之间签订的供用电合同
根据财税 [2006]162 号文规定,电网与用户之间签订的
供用电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列举征税的凭证,不征收印花税。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的规定:根据税三(1988)776 号文规定,
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的购销合同不包括供水、供电、供气(汽)合同,这些合同不贴花。
9. 会计、审计合同
根据(89)国税地字第034号文规定,一般的法律、法规、会计、审计等方面的咨询不属于技术咨询,其所立合同不贴印花。
10. 工程监理合同
建设工程监理,是指具有相关资质的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项目法人)的委托,依据国家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等相关规定,代替建设单位对承建单位的工程建设实施监控的一种专业化服务活动。技术咨询合同,是当事人就有关项目的分析、论证、评价、预测和调查订立的技术合同。因此,工程监理合同并不属于“技术合同”税目中的技术咨询合同,无需贴花。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的规定:根据深地税发 [2000]91 号文规定,“工程监理合同”不属于“技术合同”,也不属于印花税税法中列举的征税范围。因此,工程监理单位承接监理业务而与建筑商签订的合同不征印花税。
11. 三方合同中的担保人、鉴定人等非合同当事人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作为购销合同、借款合同等的担保人、鉴定人、见证人而签
订的三方合同,虽然购销合同、借款合同属于印花税应税凭证,但参与签订合同的担保人、鉴定人、见证人不是印花税纳税义务人,无需就所参与签订的合同贴花。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同一凭证,由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签订并各执一份的,应当由各方就所执的一份各自全额贴花。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规定,所说的当事人,是指对凭证有直接权利义务关系的单位和个人,不包括保人、证人、鉴定人。
12. 没有书面凭证的购销业务不需缴纳印花税
印花税的征税对象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在商品购销活动中,直接通过电话、计算机联网订货,不使用书面凭证的,根据国税函( 1997) 505号文规定,不需缴纳印花税。例如通过网络订书、购物等。
13. 商业票据贴现
企业向银行办理商业承兑汇票等商业票据贴现,从银行取得资金,但贴现业务并非是向银行借款,在贴现过程中不涉及印花税。
票据贴现业务是指持票人在票据尚未到期的情况下,为提前获得现金,将票据所有权转移给银行,银行将票据到期值扣除贴现利息后的余额支付给持票人的业务。
14. 企业集团内部使用的凭证
集团内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公司之间,总、分公司之
间,
以及内部物资、外贸等部门之间使用的调拨单(或卡、书、表等),若只是内部执行计划使用,不用于明确双方供需关系,据以供货和结算的,根据国税函〔2009〕9号、国税发 [1991]155 号、国税函 [1997]505 号文规定,不属于印花税应税凭证,无需贴花。
至于什么情况才是“内部执行计划使用,不用于明确双方供需关系,据以供货和结算”,可参照国税函[2006]749 号文的解释:安利公司的生产基地(广州总部)向其各地专卖店铺调拨产品的供货环节,由于没有发生购销业务,不予征收印花税。
15. 实际结算金额超过合同金额不需补贴花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印花税的征税对象是合同,征税依据是合同所载金额,而不是根据实际业务的交易金额。如果已按规定贴花的合同在履行后,实际结算金额和合同所载金额不一致,根据(88)国税地字第025号文规定,不再补贴花,也不退税。
16. 培训合同
企业签订的各类培训合同,只有属于技术培训合同的,才需要按照“技术合同”贴花,其他的培训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不需贴花。
哪些属于技术培训合同,根据(89)国税地字第034号文
规定,技术培训合同是当事人一方委托另一方对指定的专业
技术人员进行特定项目的技术指导和专业训练所订立的技
术合同。对
范文二:委托加工合同印花税
篇一:委托加工合同印花税
篇一:关于一些特殊合同印花税和营改增范围事项的税务讨论
关于一些特殊合同印花税和营改增范围事项的税务讨论
特殊合同如何缴纳印花税及是否属于营改增范围等问题,我个人经过认真分析,就有关纳税义务意见如下:
一、印花税事项
1、基本情况
下列业务如何缴纳印花税:
业务一、公司全额缴纳保证金开银行承兑汇票,签订有合同。
业务二、有限电视费合同。
业务三、协议酒店(定点)合同。
业务四、与村里签订的补偿协议。
业务五、设备清洗签订的合同印花税税目的适用。
上述的五个事项中,是否缴纳印花税及适用的税目。
1
2、目前的税收政策:
(1)、《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1988年第11号)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缴纳印花税。
第二条 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
(一)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二)产权转移书据;
(三)营业帐薄;(四)权利、许可证照;
(五)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印花税税目税率表:
2、税目:加工承揽合同
范 围:包括加工、定作、修缮、修理、印刷、广告 、测绘、测试等合同
税 率:按加工或承揽收入万分之五贴花
纳税义务人:立合同人
(2)、《河南省印花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豫地税发[2005]43号)
第四条 地方税务机关依照印花税征收范围,对符合第二
2
条规定范围(核定征收)的纳税人,按以下规定比例核定计税依据,依率征收印花税:
(二)加工承揽业务,按实际加工承揽收入70%的比例核定计税依据,依照“加工承揽合同”税目征收印花税;
3、个人意见
针对上述五个事项的情况及目前税收政策的规定,我个人认为:
从印花税的税目税率表列举的项目看,业务一、业务二、业务三、业务四均没有对应的税目,因此,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业务五即设备清洗签订的合同印花税适用加工承揽合同税目中的修理,范 围:包括加工、定作、修缮、修理、印刷、广告 、测绘、测试等合同。税 率:按加工或承揽收入万分之五贴花。如果贵单位符合(豫地税发[2005]43号)明确的核定征收情形的,按实际发生的清理费用的70%依照“加工承揽合同”税目计缴印花税。
监理业务是否缴纳增值税,监理服务是否纳入营改增范围,是否按部分现代服务业缴纳增值税。
2、目前的税收政策:
(1)、《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
[2013]106号) 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3
第八条 应税服务,是指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管道运输服务、邮政普遍服务、邮政特殊服务、其他邮政服务、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应税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本办法所附的《应税服务范围注释》执行。
附:应税服务范围注释
(2)、2014年1月7日经过与12366地税沟通,答复结论。
3、个人意见
根据《财税[2013]106号》应税服务范围注释对应纳增值税的部分现代服务业明细的规定来看,监理服务没有明确属于应税服务注释所明确的部分现代服务业的范围中。2014年1月7日,12366地税答复,省国税和省地税沟通后共识:监理业属于营改增范围中部分现代服务业中的“鉴证咨询”项目。篇二:22种合同不用交印花税
22种合同不用交印花税
印花税的征税范围属于正列举,未列入印花税列举的征税范围的不征税。现对工作中常见的22种无须缴纳印花税的业务合同归纳总结,希望对纳税人有所帮助。1.既有订单又有购销合同的,订单不贴花
在购销活动中,有时供需双方只填制订单,不再签订购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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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此时订单作为当事人之间建立供需关系、明确供需双方责任的业务凭证,根据国税函( 1997 ) 505 号文规定,该订单具有合同性质,需按照规定贴花。但在既有订单,又有购销合同情况下,只需就购销合同贴花,订单对外不再发生权利义务关系,仅用于企业内部备份存查,根据( 88 )国税地字第 025 号文规定,无需贴花。2.非金融机构之间签订的借款合同
股权投资协议是投资各方在投资前签订的协议,只是一种投资的约定,不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无需贴花。
4.继续使用已到期合同无需贴花企业所签订的已贴花合同到期,但因合同所载权利义务关系尚未履行完毕,需继续执行合同所载内容,即继续使用已到期合同,只要该合同所载内容和金额没有增加,无需再重新贴花。但如果合同所载内容和金额增加,或者就尚未履行完毕事项另签合同的,需要按照《印花税暂行条例》另行贴花。5.委托代理合同
代理单位和委托方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凡仅明确代理事项、权限和责任的,根据国税发
[1991] 第155 号文规定,不属于应税凭证,无需贴花。
6.货运代理企业和委托方签订的合同和开出的货物运输代理业专用发票在货运代理业务中,委托方和货运代理企业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以及货运代理企业开给委托方的货物运输代理业专用发票,根据国税发 [1991] 第 155 号、 国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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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 [1990]173 号文规定,不属于印花税应税凭证,无需贴花。7.承运快件行李、包裹开具的托运单据
在货物托运业务中,根据国税发 [1990]173 号文规定,承、托运双方需以运费结算凭证作为应税凭证,按照规定贴花。但对于托运快件行李、包裹业务,根据( 88 )国税地字第 025 号文规定, 开具的托运单据暂免贴花。8.电网与用户之间签订的供用电合同
根据财税 [2006]162 号文规定,电网与用户之间签订的供用电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列举征税的凭证 ,不征收印花税。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的规定:根据税三(1988)776 号文规定,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的购销合同不包括供水、供电、供气(汽)合同,这些合同不贴花。9.会计、审计合同
根据(89)国税地字第034号文规定,一般的法律、法规、会计、审计等方面的咨询不属于技术咨询,其所立合同不贴印花。10.工程监理合同建设工程监理,是指具有相关资质的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项目法人)的委托,依据国家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等相关规定,代替
建设单位对承建单位的工程建设实施监控的一种专业化服务活动。技术咨询合同,是当事人就有关项目的分析、论证、评价、预测和调查订立的技术合同。因此,工程监理合同并不属于 “技术合同”税目中的技术咨询合同,无需贴花。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的规定:根据深地税发 [2000]91 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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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工程监理合同”不属于“技术合同”,也不属于印花税税法中列举的征税范围。因此,工程监理单位承接监理业务而与建筑商签订的合同不征印花税。
11.三方合同中的担保人、鉴定人等非合同当事人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作为购销合同、借款合同等的担保人、鉴定人、见证人而签订的三方合同,虽然购销合同、借款合同属于印花税应税凭证,但参与签订合同的担保人、鉴定人、见证人不是印花税纳税义务人,无需就所参与签订的合同贴花。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同一凭证,由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签订并各执一份的,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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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没有书面凭证的购销业务不需缴纳印花税
印花税的征税对象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在商品购销活动中,直接通过电话、计算机联网订货,不使用书面凭证的,根据国税函( 1997) 505号文规定,不需缴纳印花税。例如通过网络订书、购物等。13.商业票据贴现
企业向银行办理商业承兑汇票等商业票据贴现,从银行取得资金,但贴现业务并非是向银行借款,在贴现过程中不涉
7
及印花税。
票据贴现业务是指持票人在票据尚未到期的情况下,为提前获得现金,将票据所有权转移给银行,银行将票据到期值扣除贴现利息后的余额支付给持票人的业务。14.企业集团内部使用的凭证
集团内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公司之间,总、分公司之间,以及内部物资、外贸等部门之间使用的调拨单(或卡、书、表等),若只是内部执行计划使用,不用于明确双方供需关系,据以供货和结算的,根据国税函〔2009〕9号、国税发 [1991]155 号、国税函 [1997]505 号文规定,不属于印花税应税凭证,无需贴花。
至于什么情况才是“内部执行计划使用,不用于明确双方供需关系,据以供货和结算”,可参照国税函[2006]749 号文的解释:安利公司的生产基地(广州总部)向其各地专卖店铺调拨产品的供货环节,由于没有发生购销业务,不予征收印花税。15.实际结算金额超过合同金额不需补贴花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印花税的征税对象是合同,征税依据是合同所载金额,而不是根据实际业务的交易金额。如果已按规定贴花的合同在履行后,实际结算金额和合同所载金额不一致,根据(88)国税地字第025号文规定,不再补贴花,也不退税。16.培训合同 哪些属于技术培训合同,根据(89)国税地字第034号文规定,技术培训合同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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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一方委托另一方对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特定项目的技术指导和专业训练所订立的技术合同。对各种职业培训、文化学习、职工业余教育等订立的合同,不属于技术培训合同, 篇三:常见的22种合同不需缴纳印花税
常见的22种合同不需缴纳印花税
印花税的征税范围属于正列举,未列入印花税列举的征税范围的不征税。现对工作中常见的22种无须缴纳印花税的业务合同归纳总结,希望对纳税人有所帮助。
1. 既有订单又有购销合同的,订单不贴花
在购销活动中,有时供需双方只填制订单,不再签订购销合同,此时订单作为当事人之间建立供需关系、明确供需双方责任的业务凭证,根据国税函( 1997 ) 505 号文规定,该订单
具有合同性质,需按照规定贴花。但在既有订单,又有购销合同情况下,只需就购销合同贴花,订单对外不再发生权利义务关系,仅用于企业内部备份存查,根据( 88 )国税地字第 025 号文规定,无需贴花。
2. 非金融机构之间签订的借款合同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银行与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所签订的借款合同需要缴纳印花税,和非金融性质的企业或个人签订的借款合同不需要缴纳印花税。企业向股东贷款是企业进行融资的常见方式,和股东所签订的借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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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双方都不属于金融机构,无需贴花。
3. 股权投资协议
股权投资协议是投资各方在投资前签订的协议,只是一种投资的约定,不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无需贴花。
4. 继续使用已到期合同无需贴花企业所签订的已贴花合同到期,但因合同所载权利义务关系尚未履行完毕,需继续执行合同所载内容,即继续使用已到期合同,只要该合同所载内容和金额没有增加,无需再重新贴花。但如果合同所载内容和金额增加,或者就尚未履行完毕事项另签合同的,需要按照《印花税暂行条例》另行贴花。
5. 委托代理合同
代理单位和委托方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凡仅明确代理事项、权限和责任的,根据国税发
[1991] 第155 号文规定,不属于应税凭证,无需贴花。
6. 货运代理企业和委托方签订的合同和开出的货物运输代理业专用发票
在货运代理业务中,委托方和货运代理企业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以及货运代理企业开给委托方的货物运输代理业专用发票,根据国税发 [1991] 第 155 号、 国税发 [1990]173
号文规定,不属于印花税应税凭证,无需贴花。
7. 承运快件行李、包裹开具的托运单据
在货物托运业务中,根据国税发 [1990]173 号文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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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托运双方需以运费结算凭证作为应税凭证,按照规定贴花。但对于托运快件行李、包裹业务,根据( 88 )国税地字第 025 号文规定, 开具的托运单据暂免贴花。
8. 电网与用户之间签订的供用电合同
根据财税 [2006]162 号文规定,电网与用户之间签订的供用电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列举征税的凭证,不征收印花税。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的规定:根据税三(1988)776 号文规定,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的购销合同不包括供水、供电、供气(汽)合同,这些合同不贴花。
9. 会计、审计合同
根据(89)国税地字第034号文规定,一般的法律、法规、会计、审计等方面的咨询不属于技术咨询,其所立合同不贴印花。
10. 工程监理合同
建设工程监理,是指具有相关资质的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项目法人)的委托,依据国家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等相关规定,代替建设单位对承建单位的工程建设实施监控的一种专业化服务活动。技术咨询合同,是当事人就有关项目的分析、论证、评价、预测和调查订立的技术合同。因此,工程监理合同并不属于“技术合同”税目中的技术咨询合同,无需贴花。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的规定:根据深地税发 [2000]91 号文规定,“工程监理合同”不属于“技术合同”,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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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于印花税税法中列举的征税范围。因此,工程监理单位承接监理业务而与建筑商签订的合同不征印花税。
11. 三方合同中的担保人、鉴定人等非合同当事人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作为购销合同、借款合同等的担保人、鉴定人、见证人而签订的三方合同,虽然购销合同、借款合同属于印花税应税凭证,但参与签订合同的担保人、鉴定人、见证人不是印花税纳税义务人,无需就所参与签订的合同贴花。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同一凭证,由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签订并各执一份的,应当由各方就所执的一份各自全额贴花。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规定,所说的当事人,是指对凭证有直接权利义务关系的单位和个人,不包括保人、证人、鉴定人。
12. 没有书面凭证的购销业务不需缴纳印花税
印花税的征税对象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在商品购销活动中,直接通过电话、计算机联网订货,不使用书面凭证的,根据国税函( 1997) 505号文规定,不需缴纳印花税。例如通过网络订书、购物等。
13. 商业票据贴现
企业向银行办理商业承兑汇票等商业票据贴现,从银行取得资金,但贴现业务并非是向银行借款,在贴现过程中不涉及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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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贴现业务是指持票人在票据尚未到期的情况下,为提前获得现金,将票据所有权转移给银行,银行将票据到期值扣除贴现利息后的余额支付给持票人的业务。
14. 企业集团内部使用的凭证
集团内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公司之间,总、分公司之间,以及内部物资、外贸等部门之间使用的调拨单(或卡、书、表等),若只是内部执行计划使用,不用于明确双方供需关系,据以供货和结算的,根据国税函〔2009〕9号、国税发 [1991]155 号、国税函 [1997]505 号文规定,不属于印花税应税凭证,无需贴花。
至于什么情况才是“内部执行计划使用,不用于明确双方供需关系,据以供货和结算”,可参照国税函[2006]749 号文的解释:安利公司的生产基地(广州总部)向其各地专卖店铺调拨产品的供货环节,由于没有发生购销业务,不予征收印花税。
15. 实际结算金额超过合同金额不需补贴花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印花税的征税对象是合同,征税依据是合同所载金额,而不是根据实际业务的交易金额。如果已按规定贴花的合同在履行后,实际结算金额和合同所载金额不一致,根据(88)国税地字第025号文规定,不再补贴花,也不退税。
16. 培训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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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签订的各类培训合同,只有属于技术培训合同的,才需要按照“技术合同”贴花,其他的培训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不需贴花。
哪些属于技术培训合同,根据(89)国税地字第034号文规定,技术培训合同是当事人一方委托另一方对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特定项目的技术指导和专业训练所订立的技术合同。对
篇二:公司2009年签订的委托加工合同应缴纳的印花税是( )元。 A.115
一、整体解读
试卷紧扣教材和考试说明,从考生熟悉的基础知识入手,多角度、多层次地考查了学生的数学理性思维能力及对数学本质的理解能力,立足基础,先易后难,难易适中,强调应用,不偏不怪,达到了“考基础、考能力、考素质”的目标。试卷所涉及的知识内容都在考试大纲的范围内,几乎覆盖了高中所学知识的全部重要内容,体现了“重点知识重点考查”的原则。
1(回归教材,注重基础
试卷遵循了考查基础知识为主体的原则,尤其是考试说明中的大部分知识点均有涉及,其中应用题与抗战胜利70周年为背景,把爱国主义教育渗透到试题当中,使学生感受到了数学的育才价值,所有这些题目的设计都回归教材和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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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实际,操作性强。
2(适当设置题目难度与区分度
选择题第12题和填空题第16题以及解答题的第21题,都是综合性问题,难度较大,学生不仅要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扎实深厚的数学基本功,而且还要掌握必须的数学思想与方法,否则在有限的时间内,很难完成。
3(布局合理,考查全面,着重数学方法和数学思想的考察
在选择题,填空题,解答题和三选一问题中,试卷均对高中数学中的重点内容进行了反复考查。包括函数,三角函数,数列、立体几何、概率统计、解析几何、导数等几大版块问题。这些问题都是以知识为载体,立意于能力,让数学思想方法和数学思维方式贯穿于整个试题的解答过程之中。
篇三:某企业与甲公司签订委托加工合同,约定由甲公司提供原材料100万元,甲公
一、整体解读
试卷紧扣教材和考试说明,从考生熟悉的基础知识入手,多角度、多层次地考查了学生的数学理性思维能力及对数学本质的理解能力,立足基础,先易后难,难易适中,强调应用,不偏不怪,达到了“考基础、考能力、考素质”的目标。试卷所涉及的知识内容都在考试大纲的范围内,几乎覆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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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所学知识的全部重要内容,体现了“重点知识重点考查”的原则。
1(回归教材,注重基础
试卷遵循了考查基础知识为主体的原则,尤其是考试说明中的大部分知识点均有涉及,其中应用题与抗战胜利70周年为背景,把爱国主义教育渗透到试题当中,使学生感受到了数学的育才价值,所有这些题目的设计都回归教材和中学教学实际,操作性强。
2(适当设置题目难度与区分度
选择题第12题和填空题第16题以及解答题的第21题,都是综合性问题,难度较大,学生不仅要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扎实深厚的数学基本功,而且还要掌握必须的数学思想与方法,否则在有限的时间内,很难完成。
3(布局合理,考查全面,着重数学方法和数学思想的考察
在选择题,填空题,解答题和三选一问题中,试卷均对高中数学中的重点内容进行了反复考查。包括函数,三角函数,数列、立体几何、概率统计、解析几何、导数等几大版块问题。这些问题都是以知识为载体,立意于能力,让数学思想方法和数学思维方式贯穿于整个试题的解答过程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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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三:委托加工合同印花税计提标准
委托加工合同印花税计提标准
篇一:委托加工合同印花税
篇一:关于一些特殊合同印花税和营改增范围事项的税务讨论
关于一些特殊合同印花税和营改增范围事项的税务讨论
特殊合同如何缴纳印花税及是否属于营改增范围等问题,我个人经过认真分析,就有关纳税义务意见如下:
一、印花税事项
1、基本情况
下列业务如何缴纳印花税:
业务一、公司全额缴纳保证金开银行承兑汇票,签订有合同。
业务二、有限电视费合同。
业务三、协议酒店(定点)合同。
业务四、与村里签订的补偿协议。
业务五、设备清洗签订的合同印花税税目的适用。
上述的五个事项中,是否缴纳印花税及适用的税目。
2、目前的税收政策:
(1)、《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1988年第11号)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缴纳印花税。
第二条 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
(一)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二)产权转移书据;
(三)营业帐薄;(四)权利、许可证照;
(五)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印花税税目税率表:
2、税目:加工承揽合同
范 围:包括加工、定作、修缮、修理、印刷、广告 、测绘、测试等合同
税 率:按加工或承揽收入万分之五贴花
纳税义务人:立合同人
(2)、《河南省印花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豫地税发[2005]43号)
第四条 地方税务机关依照印花税征收范围,对符合第二条规定范围(核定征收)的纳税人,按以下规定比例核定计税依据,依率征收印花税:
(二)加工承揽业务,按实际加工承揽收入70%的比例核定计税依据,依照“加工承揽合同”税目征收印花税;
3、个人意见
针对上述五个事项的情况及目前税收政策的规定,我个人认为:
从印花税的税目税率表列举的项目看,业务一、业务二、业务三、业务四均没有对应的税目,因此,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业务五即设备清洗签订的合同印花税适用加工承揽合同税目中的修理,范 围:包括加工、定作、修缮、修理、印刷、广告 、测绘、测试等合同。税 率:按加工或承揽收入万分之五贴花。如果贵单位符合(豫地税发[2005]43号)明确的核定征收情形的,按实际发生的清理费用的70%依照“加工承揽合同”税目计缴印花税。
监理业务是否缴纳增值税,监理服务是否纳入营改增范围,是否按部分现代服务业缴纳增值税。
2、目前的税收政策:
(1)、《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
[2013]106号) 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第八条 应税服务,是指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管道运输服务、邮政普遍服务、邮政特殊服务、其他邮政服务、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应税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本办法所附的《应税服务范围注释》执行。
附:应税服务范围注释
(2)、2014年1月7日经过与12366地税沟通,答复结论。
3、个人意见
根据《财税[2013]106号》应税服务范围注释对应纳增值税的部分现代服务业明细的规定来看,监理服务没有明确属于应税服务注释所明确的部分现代服
务业的范围中。2014年1月7日,12366地税答复,省国税和省地税沟通后共识:监理业属于营改增范围中部分现代服务业中的“鉴证咨询”项目。篇二:22种合同不用交印花税
22种合同不用交印花税
印花税的征税范围属于正列举,未列入印花税列举的征税范围的不征税。现对工作中常见的22种无须缴纳印花税的业务合同归纳总结,希望对纳税人有所帮助。1.既有订单又有购销合同的,订单不贴花
在购销活动中,有时供需双方只填制订单,不再签订购销合同,此时订单作为当事人之间建立供需关系、明确供需双方责任的业务凭证,根据国税函( 1997 ) 505 号文规定,该订单具有合同性质,需按照规定贴花。但在既有订单,又有购销合同情况下,只需就购销合同贴花,订单对外不再发生权利义务关系,仅用于企业内部备份存查,根据( 88 )国税地字第 025 号文规定,无需贴花。2.非金融机构之间签订的借款合同
股权投资协议是投资各方在投资前
签订的协议,只是一种投资的约定,不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无需贴花。
4.继续使用已到期合同无需贴花企业所签订的已贴花合同到期,但因合同所载权利义务关系尚未履行完毕,需继续执行合同所载内容,即继续使用已到期合同,只要该合同所载内容和金额没有增加,无需再重新贴花。但如果合同所载内容和金额增加,或者就尚未履行完毕事项另签合同的,需要按照《印花税暂行条例》另行贴花。5.委托代理合同
代理单位和委托方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凡仅明确代理事项、权限和责任的,根据国税发
[1991] 第155 号文规定,不属于应税凭证,无需贴花。
6.货运代理企业和委托方签订的合同和开出的货物运输代理业专用发票在货运代理业务中,委托方和货运代理企业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以及货运代理企业开给委托方的货物运输代理业专用发票,根据国税发 [1991] 第 155 号、 国税发 [1990]173 号文规定,不属于印花税应税凭证,无需贴花。7.承运快件行李、包裹开具的托运单据
在货物托运业务中,根据国税发 [1990]173 号文规定,承、托运双方需以运费结算凭证作为应税凭证,按照规定贴花。但对于托运快件行李、包裹业务,根据( 88 )国税地字第 025 号文规定, 开具的托运单据暂免贴花。8.电网与用户之间签订的供用电合同
根据财税 [2006]162 号文规定,电网与用户之间签订的供用电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列举征税的凭证 ,不征收印花税。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的规定:根据税三(1988)776 号文规定,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的购销合同不包括供水、供电、供气(汽)合同,这些合同不贴花。9.会计、审计合同
根据(89)国税地字第034号文规定,一般的法律、法规、会计、审计等方面的咨询不属于技术咨询,其所立合同不贴印花。10.工程监理合同建设工程监理,是指具有相关资质的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项目法人)的委托,依据国家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等相关规定,代替
建设单位对承建单位的工程建设实
施监控的一种专业化服务活动。技术咨询合同,是当事人就有关项目的分析、论证、评价、预测和调查订立的技术合同。因此,工程监理合同并不属于 “技术合同”税目中的技术咨询合同,无需贴花。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的规定:根据深地税发 [2000]91 号文规定,“工程监理合同”不属于“技术合同”,也不属于印花税税法中列举的征税范围。因此,工程监理单位承接监理业务而与建筑商签订的合同不征印花税。
11.三方合同中的担保人、鉴定人等非合同当事人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作为购销合同、借款合同等的担保人、鉴定人、见证人而签订的三方合同,虽然购销合同、借款合同属于印花税应税凭证,但参与签订合同的担保人、鉴定人、见证人不是印花税纳税义务人,无需就所参与签订的合同贴花。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同一凭证,由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签订并各执一份的,应当由各方就所执的一份各自全额贴花。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规定,
所说的当事人,是指对凭证有直接权利义务关系的单位和个人,不包括保人、证人、鉴定人。
12.没有书面凭证的购销业务不需缴纳印花税
印花税的征税对象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在商品购销活动中,直接通过电话、计算机联网订货,不使用书面凭证的,根据国税函( 1997) 505号文规定,不需缴纳印花税。例如通过网络订书、购物等。13.商业票据贴现
企业向银行办理商业承兑汇票等商业票据贴现,从银行取得资金,但贴现业务并非是向银行借款,在贴现过程中不涉及印花税。
票据贴现业务是指持票人在票据尚未到期的情况下,为提前获得现金,将票据所有权转移给银行,银行将票据到期值扣除贴现利息后的余额支付给持票人的业务。14.企业集团内部使用的凭证
集团内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公司之间,总、分公司之间,以及内部物资、外贸等部门之间使用的调拨单(或卡、书、表等),若只是内部执行计划使用,不用于明确双方供需关系,据以供
货和结算的,根据国税函〔2009〕9号、国税发 [1991]155 号、国税函 [1997]505
号文规定,不属于印花税应税凭证,无需贴花。
至于什么情况才是“内部执行计划使用,不用于明确双方供需关系,据以供货和结算”,可参照国税函[2006]749
号文的解释:安利公司的生产基地(广州总部)向其各地专卖店铺调拨产品的供货环节,由于没有发生购销业务,不予征收印花税。15.实际结算金额超过合同金额不需补贴花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印花税的征税对象是合同,征税依据是合同所载金额,而不是根据实际业务的交易金额。如果已按规定贴花的合同在履行后,实际结算金额和合同所载金额不一致,根据(88)国税地字第025号文规定,不再补贴花,也不退税。16.培训合同 哪些属于技术培训合同,根据(89)国税地字第034号文规定,技术培训合同是当事人一方委托另一方对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特定项目的技术指导和专业训练所订立的技术合同。对各种职业培训、文化学习、职工业余教
育等订立的合同,不属于技术培训合同, 篇三:常见的22种合同不需缴纳印花税
常见的22种合同不需缴纳印花税
印花税的征税范围属于正列举,未列入印花税列举的征税范围的不征税。现对工作中常见的22种无须缴纳印花税的业务合同归纳总结,希望对纳税人有所帮助。
1. 既有订单又有购销合同的,订单不贴花
在购销活动中,有时供需双方只填制订单,不再签订购销合同,此时订单作为当事人之间建立供需关系、明确供需双方责任的业务凭证,根据国税函( 1997 ) 505 号文规定,该订单
具有合同性质,需按照规定贴花。但在既有订单,又有购销合同情况下,只需就购销合同贴花,订单对外不再发生权利义务关系,仅用于企业内部备份存查,根据( 88 )国税地字第 025 号文规定,无需贴花。
2. 非金融机构之间签订的借款合同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银行与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所签订的借款合同需要缴纳印花税,和非金融性质
的企业或个人签订的借款合同不需要缴纳印花税。企业向股东贷款是企业进行融资的常见方式,和股东所签订的借款合同,如果双方都不属于金融机构,无需贴花。
3. 股权投资协议
股权投资协议是投资各方在投资前签订的协议,只是一种投资的约定,不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无需贴花。
4. 继续使用已到期合同无需贴花企业所签订的已贴花合同到期,但因合同所载权利义务关系尚未履行完毕,需继续执行合同所载内容,即继续使用已到期合同,只要该合同所载内容和金额没有增加,无需再重新贴花。但如果合同所载内容和金额增加,或者就尚未履行完毕事项另签合同的,需要按照《印花税暂行条例》另行贴花。
5. 委托代理合同
代理单位和委托方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凡仅明确代理事项、权限和责任的,根据国税发
[1991] 第155 号文规定,不属于应税凭证,无需贴花。
6. 货运代理企业和委托方签订的合
同和开出的货物运输代理业专用发票
在货运代理业务中,委托方和货运代理企业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以及货运代理企业开给委托方的货物运输代理业专用发票,根据国税发 [1991] 第 155 号、 国税发 [1990]173 号文规定,不属于印花税应税凭证,无需贴花。
7. 承运快件行李、包裹开具的托运单据
在货物托运业务中,根据国税发 [1990]173 号文规定,承、托运双方需以运费结算凭证作为应税凭证,按照规定贴花。但对于托运快件行李、包裹业务,根据( 88 )国税地字第 025 号文规定, 开具的托运单据暂免贴花。
8. 电网与用户之间签订的供用电合同
根据财税 [2006]162 号文规定,电网与用户之间签订的供用电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列举征税的凭证,不征收印花税。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的规定:根据税三(1988)776 号文规定,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的购销合同不包括供水、供电、供气(汽)合同,这些合同不贴花。
9. 会计、审计合同
根据(89)国税地字第034号文规定,一般的法律、法规、会计、审计等方面的咨询不属于技术咨询,其所立合同不贴印花。
10. 工程监理合同
建设工程监理,是指具有相关资质的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项目法人)的委托,依据国家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等相关规定,代替建设单位对承建单位的工程建设实施监控的一种专业化服务活动。技术咨询合同,是当事人就有关项目的分析、论证、评价、预测和调查订立的技术合同。因此,工程监理合同并不属于“技术合同”税目中的技术咨询合同,无需贴花。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的规定:根据深地税发 [2000]91 号文规定,“工程监理合同”不属于“技术合同”,也不属于印花税税法中列举的征税范围。因此,工程监理单位承接监理业务而与建筑商签订的合同不征印花税。
11. 三方合同中的担保人、鉴定人等非合同当事人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作为购销合同、借款合同等的担保人、鉴定人、见证人而签订的三方合同,虽然购销合同、借款合同属于印花税应
税凭证,但参与签订合同的担保人、鉴定人、见证人不是印花税纳税义务人,无需就所参与签订的合同贴花。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同一凭证,由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签订并各执一份的,应当由各方就所执的一份各自全额贴花。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规定,所说的当事人,是指对凭证有直接权利义务关系的单位和个人,不包括保人、证人、鉴定人。
12. 没有书面凭证的购销业务不需缴纳印花税
印花税的征税对象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在商品购销活动中,直接通过电话、计算机联网订货,不使用书面凭证的,根据国税函( 1997) 505号文规定,不需缴纳印花税。例如通过网络订书、购物等。
13. 商业票据贴现
企业向银行办理商业承兑汇票等商业票据贴现,从银行取得资金,但贴现业务并非是向银行借款,在贴现过程中不涉及印花税。
票据贴现业务是指持票人在票据尚
未到期的情况下,为提前获得现金,将票据所有权转移给银行,银行将票据到期值扣除贴现利息后的余额支付给持票人的业务。
14. 企业集团内部使用的凭证
集团内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公司之间,总、分公司之间,以及内部物资、外贸等部门之间使用的调拨单(或卡、书、表等),若只是内部执行计划使用,不用于明确双方供需关系,据以供货和结算的,根据国税函〔2009〕9号、国税发 [1991]155 号、国税函 [1997]505
号文规定,不属于印花税应税凭证,无需贴花。
至于什么情况才是“内部执行计划使用,不用于明确双方供需关系,据以供货和结算”,可参照国税函[2006]749
号文的解释:安利公司的生产基地(广州总部)向其各地专卖店铺调拨产品的供货环节,由于没有发生购销业务,不予征收印花税。
15. 实际结算金额超过合同金额不需补贴花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印花税的征税对象是合同,征税依据是合
同所载金额,而不是根据实际业务的交易金额。如果已按规定贴花的合同在履行后,实际结算金额和合同所载金额不一致,根据(88)国税地字第025号文规定,不再补贴花,也不退税。
16. 培训合同
企业签订的各类培训合同,只有属于技术培训合同的,才需要按照“技术合同”贴花,其他的培训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不需贴花。
哪些属于技术培训合同,根据(89)国税地字第034号文规定,技术培训合同是当事人一方委托另一方对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特定项目的技术指导和专业训练所订立的技术合同。对
篇二:加工合同印花税税率
篇一:最新印花税税率表
最新印花税税率表
篇二:2013年最新印花税税率表
2013年最新印花税税率表
2013年目前执行的最新印花税税目税率表明细:
1 购销合同 包括供应、预购、采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 、补偿、易货等合同 按购销金额万分之三贴花 0.3‰
立合同人;
2 加工承揽合同 包括加工、定作、修缮、修理、印刷、广告 、测绘、测试等合同 按加工或承揽收入万分之五贴花 0.5‰ 立合同人;
3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包括勘察、设计合同 按收取费用万分之五贴花 0.5‰ 立合同人; 4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包括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按承包金额万分之三贴花 0.3‰ 立合同人 ;
5 财产租赁合同 包括租赁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辆、机 械、器具、设备等 按租赁金额千分之一贴花。税额不足一元的按一 1‰ 立合同人;
6 货物运输合同 包括民用航空、铁路运输、海上运输、内河 运输、公路运输和联运合同 按运输费用万分之五贴花 0.5‰ 立合同人 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7 仓储保管合同 包括仓储、保管合同 按仓储保管费用千分之一贴花 1‰ 立合同人 仓单或栈单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8 借款合同 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
和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 按借款金额万分之零点五贴花 0.05‰ 立合同人 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9 财产保险合同 包括财产、责任、保证、信用等保险合同 按投保金额万分之零点三贴花 0.03‰ 立合同人 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10 技术合同 包括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等合同 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三贴花 0.3‰ 立合同人;
11 产权转移书据 包括财产所有权和版权、商标专用权、专 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等转移书据 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五贴花 0.5‰ 立据人;
12 营业帐簿 生产经营用帐册 记载资金的帐簿, 按固定资产原值与自有流动资金总额万分之五贴花。其他帐簿按件贴花五元 0.5‰ 立帐簿人;
13 权利、许可证照 包括政府部门发给的房屋产权证、工商 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 按件贴花五元领受人;
14 股票交易按交易金额的万分之一 0.1‰ 。篇三:印花税税率表
印花税税率表14 (转载自:www.hnBoXu.com 博 旭范文 网:委托加工合同印花税计提标准)产权转移书据
转让金额 100% 万分之五
篇三:加工承揽合同印花税税率
印花税税率表14 产权转移书据
转让金额 100% 万分之五篇二:印花税税率
印花税税率
印花税税率主要有购销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财产租赁合同、货物运输合同、仓储保管合同、借款合同、财产保险合同、技术合同、产权转移书据、营业帐簿、权利、许可证照十三项规定。
1、购销合同
包括供应、预购、采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补偿、易货等合同 ,按购销金额万分之三贴花,纳税义务人为立合同人。
2、加工承揽合同
包括加工、定作、修缮、修理、印刷、广告、测绘、测试等合同,按加工或承揽收入万分之五贴花 ,纳税义务人
为立合同人。
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包括勘察、设计合同。按收取费用万分之五贴花,纳税义务人为立合同人。
4、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包括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按承包金额万分之三贴花,纳税义务人为立合同人。
5、财产租赁合同
包括租赁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辆、机械、器具、设备等合同,按租赁金额千分之一贴花。税额不足一元的,按一元贴花,纳税义务人为立合同人。
6、货物运输合同
包括民用航空运输、铁路运输、海上运输、内河运输、公路运输和联运合同,按运输费用万分之五贴花,纳税义务人为立合同人,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7、仓储保管合同
包括仓储、保管合同,按仓储保管费用千分之一贴花,纳税义务人为立合同人,仓单或栈单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8、借款合同
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按借款金额万分之零点五贴花,纳税义务人为立合同人,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9、财产保险合同
包括财产、责任、保证、信用等保险合同,按保险费收入千分之一贴花,纳税义务人为立合同人,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10、技术合同
包括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等合同,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三贴花,纳税义务人为立合同人。
11、产权转移书据
包括财产所有权和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等转移书据 ,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五贴花,纳税义务人为立据人。
12、营业帐簿
生产、经营用帐册,记载资金的帐簿,按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的合计金额万分之五贴花,纳税义务人为立帐簿人。
13、权利、许可证照
包括政府部门发给的房屋产权证、
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其他帐簿按件贴花五元,纳税义务人为领受人。篇三:2013年最新印花税税率表
2013年目前执行的最新印花税税目税率表明细:
1 购销合同 包括供应、预购、采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 、补偿、易货等合同 按购销金额万分之三贴花 0.3‰ 立合同人;
2 加工承揽合同 包括加工、定作、修缮、修理、印刷、广告 、测绘、测试等合同 按加工或承揽收入万分之五贴花 0.5‰ 立合同人;
3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包括勘察、设计合同 按收取费用万分之五贴花 0.5‰ 立合同人; 4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包括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按承包金额万分之三贴花 0.3‰ 立合同人;
5 财产租赁合同 包括租赁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辆、机 械、器具、设备等 按租赁金额千分之一贴花。税额不足一元的按一 1‰ 立合同人;
6 货物运输合同 包括民用航空、铁
路运输、海上运输、内河 运输、公路运输和联运合同 按运输费用万分之五贴花 0.5‰ 立合同人 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7 仓储保管合同 包括仓储、保管合同 按仓储保管费用千分之一贴花 1‰ 立合同人 仓单或栈单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8 借款合同 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 按借款金额万分之零点五贴花 0.05‰ 立合同人 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9 财产保险合同 包括财产、责任、保证、信用等保险合同 按投保金额万分之零点三贴花 0.03‰ 立合同人 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10 技术合同 包括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等合同 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三贴花 0.3‰ 立合同人;
11 产权转移书据 包括财产所有权和版权、商标专用权、专 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等转移书据 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五贴花 0.5‰ 立据人;
12 营业帐簿 生产经营用帐册 记载资金的帐簿, 按固定资产原值与自有流动资金总额万分之五贴花。其他帐簿
按件贴花五元 0.5‰ 立帐簿人;
13 权利、许可证照 包括政府部门发给的房屋产权证、工商 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 按件贴花五元领受人;14 股票交易按交易金额的万分之一 0.1‰ 。
范文四:委托加工合同印花税 投稿:石乞也
委托加工合同印花税 投稿:石乞也
关于一些特殊合同印花税和营改增范围事项的税务讨论
特殊合同如何缴纳印花税及是否属于营改增范围等问题,我个人经过认真分析,就有关纳税义务意见如下:
一、印花税事项
1、基本情况
下列业务如何缴纳印花税:
业务一、公司全额缴纳保证金开银行承兑汇票,签订有合同。
业务二、有限电视费合同。
业务三、协议酒店(定点)合同。
业务四、与村里签订的补偿协议。
业务五、设备清洗签订的合同印花税税目的适用。
上述的五个事项中,是否缴纳印花税及适用的税目。
2、目前的税收政策:
(1)、《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1988年第11号)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缴纳印花税。
第二条 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
(一)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二)产权转移书据;
(三)营业帐薄;(四)权利、许可证照;
(五)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印花税税目税率表:
2、税目:加工承揽合同
范 围:包括加工、定作、修缮、修理、印刷、广告 、测绘、测试等合同
税 率:按加工或承揽收入万分之五贴花
纳税义务人:立合同人
(2)、《河南省印花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豫地税发[2005]43号)
第四条 地方税务机关依照印花税征收范围,对符合第二条规定范围(核定征收)的纳税人,按以下规定比例核定计税依据,依率征收印花税:
(二)加工承揽业务,按实际加工承揽收入70%的比例核定计税依据,依照“加工承揽合同”税目征收印花税;
3、个人意见
针对上述五个事项的情况及目前税收政策的规定,我个人认为:
从印花税的税目税率表列举的项目看,业务一、业务二、业务三、业务四均没有对应的税目,因此,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业务五即设备清洗签订的合同印花税适用加工承揽合同税目中的修理,范 围:包括加工、定作、修缮、修理、印刷、广告 、测绘、测试等合同。税 率:按加工或承揽收入万分之五贴花。如果贵单位符合(豫地税发[2005]43号)明确的核定征收情形的,按实际发生的清理费用的70%依照“加工承揽合同”税目计缴印花税。
监理业务是否缴纳增值税,监理服务是否纳入营改增范围,是否按部分现代服务业缴纳增值税。
2、目前的税收政策:
(1)、《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
[2013]106号) 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第八条 应税服务,是指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管道运输服务、邮政普遍服务、邮政特殊服务、其他邮政服务、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应税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本办法所附的《应税服务范围注释》执行。
附:应税服务范围注释
(2)、2014年1月7日经过与12366地税沟通,答复结论。
3、个人意见
根据《财税[2013]106号》应税服务范围注释对应纳增值税
的部分现代服务业明细的规定来看,监理服务没有明确属于应税服务注释所明确的部分现代服务业的范围中。2014年1月7日,12366地税答复,省国税和省地税沟通后共识:监理业属于营改增范围中部分现代服务业中的“鉴证咨询”项目。篇二:22种合同不用交印花税
22种合同不用交印花税
印花税的征税范围属于正列举,未列入印花税列举的征税范围的不征税。现对工作中常见的22种无须缴纳印花税的业务合同归纳总结,希望对纳税人有所帮助。1.既有订单又有购销合同的,订单不贴花
在购销活动中,有时供需双方只填制订单,不再签订购销合同,此时订单作为当事人之间建立供需关系、明确供需双方责任的业务凭证,根据国税函( 1997 ) 505 号文规定,该订单具有合同性质,需按照规定贴花。但在既有订单,又有购销合同情况下,只需就购销合同贴花,订单对外不再发生权利义务关系,仅用于企业内部备份存查,根据( 88 )国税地字第 025 号文规定,无需贴花。2.非金融机构之间签订的借款合同
股权投资协议是投资各方在投资前签订的协议,只是一种投资的约定,不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无需贴花。
4.继续使用已到期合同无需贴花企业所签订的已贴花合同到期,但因合同所载权利义务关系尚未履行完毕,需继续执行合同所载内容,即继续使用已到期合同,只要该合同所载内容和金额没有增加,无需再重新贴花。但如果合同所载内容和金额增加,或者就尚未履行完毕事项另签合同的,需要按照《印花税暂行条例》另行贴花。5.委托代理合同
代理单位和委托方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凡仅明确代理事项、权限和责任的,根据国税发
[1991] 第155 号文规定,不属于应税凭证,无需贴花。
6.货运代理企业和委托方签订的合同和开出的货物运输代理业专用发票在货运代理业务中,委托方和货运代理企业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以及货运代理企业开给委托方的货物运输代理业专用发票,根据国税发 [1991] 第 155 号、 国税发 [1990]173 号文规定,不属于印花税应税凭证,无需贴花。7.承运快件行李、包裹开具的托运单据
在货物托运业务中,根据国税发 [1990]173 号文规定,承、托运双方需以运费结算凭证作为应税凭证,按照规定贴花。但对于托运快件行李、包裹业务,根据( 88 )国税地字第 025 号文规定, 开具的托运单据暂免贴花。8.电网与用户之间签订的供用电合同
根据财税 [2006]162 号文规定,电网与用户之间签订的供用电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列举征税的凭证 ,不征收印花税。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的规定:根据税三(1988)776 号文规定,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的购销合同不包括供水、供电、供气(汽)合同,这些合同不贴花。9.会计、审计合同
根据(89)国税地字第034号文规定,一般的法律、法规、会计、审计等方面的咨询不属于技术咨询,其所立合同不贴印花。10.工程监理合同建设工程监理,是指具有相关资质的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项目法人)的委托,依据国家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等相关规定,代替
建设单位对承建单位的工程建设实施监控的一种专业化服务活动。技术咨询合同,是当事人就有关项目的分析、论证、评价、预测和调查订立的技术合同。因此,工程监理合同并
不属于 “技术合同”税目中的技术咨询合同,无需贴花。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的规定:根据深地税发 [2000]91 号文规定,“工程监理合同”不属于“技术合同”,也不属于印花税税法中列举的征税范围。因此,工程监理单位承接监理业务而与建筑商签订的合同不征印花税。
11.三方合同中的担保人、鉴定人等非合同当事人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作为购销合同、借款合同等的担保人、鉴定人、见证人而签订的三方合同,虽然购销合同、借款合同属于印花税应税凭证,但参与签订合同的担保人、鉴定人、见证人不是印花税纳税义务人,无需就所参与签订的合同贴花。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同一凭证,由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签订并各执一份的,应当由各方就所执的一份各自全额贴花。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规定,所说的当事人,是指对凭证有直接权利义务关系的单位和个人,不包括保人、证人、鉴定人。
12.没有书面凭证的购销业务不需缴纳印花税
印花税的征税对象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在商品购销活动中,直接通过电话、计算机联网订货,不使用书面凭证的,根据国税函( 1997) 505号文规定,不需缴纳印花税。例如通过网络订书、购物等。13.商业票据贴现
企业向银行办理商业承兑汇票等商业票据贴现,从银行取得资金,但贴现业务并非是向银行借款,在贴现过程中不涉及印花税。
票据贴现业务是指持票人在票据尚未到期的情况下,为提前获得现金,将票据所有权转移给银行,银行将票据到期值扣除贴现利息后的余额支付给持票人的业务。14.企业集团内部使用的凭证
集团内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公司之间,总、分公司之间,以及内部物资、外贸等部门之间使用的调拨单(或卡、书、表等),若只是内部执行计划使用,不用于明确双方供需关系,据以供货和结算的,根据国税函〔2009〕9号、国税发 [1991]155 号、国税函 [1997]505 号文规定,不属于印花税应税凭证,无需贴花。
至于什么情况才是“内部执行计划使用,不用于明确双方供需关系,据以供货和结算”,可参照国税函[2006]749 号文的解释:安利公司的生产基地(广州总部)向其各地专卖店铺调拨产品的供货环节,由于没有发生购销业务,不予征收印花税。15.实际结算金额超过合同金额不需补贴花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印花税的征税对象是合同,征税依据是合同所载金额,而不是根据实际业务的交易金额。如果已按规定贴花的合同在履行后,实际结算金额和合同所载金额不一致,根据(88)国税地字第025号文规定,不再补贴花,也不退税。16.培训合同 哪些属于技术培训合同,根据(89)国税地字第034号文规定,技术培训合同是当事人一方委托另一方对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特定项目的技术指导和专业训练所订立的技术合同。对各种职业培训、文化学习、职工业余教育等订立的合同,不属于技术培训合同, 篇三:常见的22种合同不需缴纳印花税
常见的22种合同不需缴纳印花税
印花税的征税范围属于正列举,未列入印花税列举的征税范围的不征税。现对工作中常见的22种无须缴纳印花税的业务合同归纳总结,希望对纳税人有所帮助。
1. 既有订单又有购销合同的,订单不贴花
在购销活动中,有时供需双方只填制订单,不再签订购销合同,此时订单作为当事人之间建立供需关系、明确供需双方责任的业务凭证,根据国税函( 1997 ) 505 号文规定,该订单
具有合同性质,需按照规定贴花。但在既有订单,又有购销合同情况下,只需就购销合同贴花,订单对外不再发生权利义务关系,仅用于企业内部备份存查,根据( 88 )国税地字第 025 号文规定,无需贴花。
2. 非金融机构之间签订的借款合同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银行与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所签订的借款合同需要缴纳印花税,和非金融性质的企业或个人签订的借款合同不需要缴纳印花税。企业向股东贷款是企业进行融资的常见方式,和股东所签订的借款合同,如果双方都不属于金融机构,无需贴花。
3. 股权投资协议
股权投资协议是投资各方在投资前签订的协议,只是一种投资的约定,不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无需贴花。
4. 继续使用已到期合同无需贴花企业所签订的已贴花合同到期,但因合同所载权利义务关系尚未履行完毕,需继续执行合同所载内容,即继续使用已到期合同,只要该合同所载内容和金额没有增加,无需再重新贴花。但如果合同所载内容和金额增加,或者就尚未履行完毕事项另签合同的,需要按照《印花税暂行条例》另行贴花。
5. 委托代理合同
代理单位和委托方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凡仅明确代理事项、权限和责任的,根据国税发
[1991] 第155 号文规定,不属于应税凭证,无需贴花。
6. 货运代理企业和委托方签订的合同和开出的货物运输代理业专用发票
在货运代理业务中,委托方和货运代理企业签订的委托代
理合同,以及货运代理企业开给委托方的货物运输代理业专用发票,根据国税发 [1991] 第 155 号、 国税发 [1990]173
号文规定,不属于印花税应税凭证,无需贴花。
7. 承运快件行李、包裹开具的托运单据
在货物托运业务中,根据国税发 [1990]173 号文规定,承、托运双方需以运费结算凭证作为应税凭证,按照规定贴花。但对于托运快件行李、包裹业务,根据( 88 )国税地字第 025 号文规定, 开具的托运单据暂免贴花。
8. 电网与用户之间签订的供用电合同
根据财税 [2006]162 号文规定,电网与用户之间签订的供用电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列举征税的凭证,不征收印花税。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的规定:根据税三(1988)776 号文规定,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的购销合同不包括供水、供电、供气(汽)合同,这些合同不贴花。
9. 会计、审计合同
根据(89)国税地字第034号文规定,一般的法律、法规、
会计、审计等方面的咨询不属于技术咨询,其所立合同不贴印花。
10. 工程监理合同
建设工程监理,是指具有相关资质的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项目法人)的委托,依据国家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等相关规定,代替建设单位对承建单位的工程建设实施监控的一种专业化服务活动。技术咨询合同,是当事人就有关项目的分析、论证、评价、预测和调查订立的技术合同。因此,工程监理合同并不属于“技术合同”税目中的技术咨询合同,无需贴花。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的规定:根据深地税发 [2000]91 号文规定,“工程监理合同”不属于“技术合同”,也不属于印花税税法中列举的征税范围。因此,工程监理单位承接监理业务而与建筑商签订的合同不征印花税。
11. 三方合同中的担保人、鉴定人等非合同当事人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作为购销合同、借款合同等的担保人、鉴定人、见证人而签订的三方合同,虽然购销合同、借款合同属于印花税应税凭证,但参与签订合同的担保人、鉴定人、见证人不是印花
税纳税义务人,无需就所参与签订的合同贴花。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同一凭证,由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签订并各执一份的,应当由各方就所执的一份各自全额贴花。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规定,所说的当事人,是指对凭证有直接权利义务关系的单位和个人,不包括保人、证人、鉴定人。
12. 没有书面凭证的购销业务不需缴纳印花税
印花税的征税对象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在商品购销活动中,直接通过电话、计算机联网订货,不使用书面凭证的,根据国税函( 1997) 505号文规定,不需缴纳印花税。例如通过网络订书、购物等。
13. 商业票据贴现
企业向银行办理商业承兑汇票等商业票据贴现,从银行取得资金,但贴现业务并非是向银行借款,在贴现过程中不涉及印花税。
票据贴现业务是指持票人在票据尚未到期的情况下,为提
前获得现金,将票据所有权转移给银行,银行将票据到期值扣除贴现利息后的余额支付给持票人的业务。
14. 企业集团内部使用的凭证
集团内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公司之间,总、分公司之间,以及内部物资、外贸等部门之间使用的调拨单(或卡、书、表等),若只是内部执行计划使用,不用于明确双方供需关系,据以供货和结算的,根据国税函〔2009〕9号、国税发 [1991]155 号、国税函 [1997]505 号文规定,不属于印花税应税凭证,无需贴花。
至于什么情况才是“内部执行计划使用,不用于明确双方供需关系,据以供货和结算”,可参照国税函[2006]749 号文的解释:安利公司的生产基地(广州总部)向其各地专卖店铺调拨产品的供货环节,由于没有发生购销业务,不予征收印花税。
15. 实际结算金额超过合同金额不需补贴花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印花税的征税对象是合同,征税依据是合同所载金额,而不是根据实际业务的交易金
额。如果已按规定贴花的合同在履行后,实际结算金额和合同所载金额不一致,根据(88)国税地字第025号文规定,不再补贴花,也不退税。
16. 培训合同
企业签订的各类培训合同,只有属于技术培训合同的,才需要按照“技术合同”贴花,其他的培训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不需贴花。
哪些属于技术培训合同,根据(89)国税地字第034号文规定,技术培训合同是当事人一方委托另一方对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特定项目的技术指导和专业训练所订立的技术合同。对
篇一:关于一些特殊合同印花税和营改增范围事项的税务讨论 关于一些特殊合同印花税和营改增范围事项的税务讨论 特殊合同如何缴纳印花税及是否属于营改增范围等问题,我个人经过认真分析,就有关纳税义务意见如下: 一、印花税事项 1、基本情况 下列业务如何缴纳印…
篇一:关于一些特殊合同印花税和营改增范围事项的税务讨论 关于一些特殊合同印花税和营改增范围事项的税务讨论 特殊合同如何缴纳印花税及是否属于营改增范围等问题,我个人经过认真分析,就有关纳税义务意见如下: 一、印花税事项 1、基本情况 下列业务如何缴纳印…
篇一:关于一些特殊合同印花税和营改增范围事项的税务讨论 关于一些特殊合同印花税和营改增范围事项的税务讨论 特殊合同如何缴纳印花税及是否属于营改增范围等问题,我个人经过认真分析,就有关纳税义务意见如下: 一、印花税事项 1、基本情况 下列业务如何缴纳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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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五:加工承揽合同印花税
? ? ? ? ?加工承揽?合同印花?税
篇一?:
? 一定要?记的印花?税缴纳范?围印花税?缴纳范围?购销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技术合同?的印花税?是合同总?金额的万?分之三;? 加工承?揽,运输?,建设勘?察设计合?同的印花?税是合同?总金额的?万分之五?; 财产?租赁,保?险合同,?仓储保管?合同的印?花税是合?同总金额?千分之一?; 借款?合同的印?花税是合?同总金额?的万分之?零点五;? 产权转?移书据的?印花税是?总金额的?万分之五?; 权利?许可证照?的印花税?是 5 ?元/件;? 营业帐?本的印花?税是
? (1)?记载资金?帐本的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之和的万?分之五;?
?(2)其?他帐本 ?5 元/?本.印花?税的内容?
?
一?、概念:?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 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规定缴纳?印花税。?应纳税凭?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 ?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规定?缴纳印花?税。应纳?税凭证》?。
?三、印花?税的申报?纳税
? 1.哪?些单位实?行印花税?纳税申报?, 缴纳?印花税的?纳税单位?均应对应?纳税凭证?进行印花?税纳税申?报;个人?缴纳印花?税的,只?贴花完税?暂不实行? 纳税申?报。2.?哪些凭证?进行印花?税纳税申?报,
加?工承揽合?同、仓储?保管合同?; 建筑?? (1?)合同类?: 购销?合同、货?物运输合?同;
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借款合?同;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财产?保险合同?; 财产?租赁合同? 技术合?同和具有?合同性质?的其他凭?证。
? (2)?产权转移?书据。
? (3?)营业账?簿。
? (4)?权利许可?证照。
? (5?)经财政?部确定的?其他凭证?。3. ?纳税单位?设立专用?登记簿包?括哪些内?容, 印?花税纳税?单位的各?项应税凭?证在书立?、领受时?贴花完税?。同时须?自行设立?印花税专?用登记簿?,将合同?名 称、?签订日期?、税率、?对方单位?名称、应?税凭证所?载计税金?额、按日?、序时逐?笔记载,?以便于汇?总申报及? 税务部?门监督检?查。印花?税纳税单?位应认真?填写印花?税纳税申?报表,在?规定期限?内报当地?主管税务?机关。4?.哪些单?位可不设?立印花税?专用登记?簿, 对?实行印花?税汇总缴?纳的单位?、按规定?报送印花?税纳税申?报表,对?应税凭证?的管理仍?执行原办?法,可不?按 日序?时逐笔登?记。5.?纳税申报?工作应由?纳税单位?的哪个部?门负责,?
印花税?纳税申报?工作均由?纳税单位?的财务部?门负责,?并指定专?人负责各?项应税凭?证的管理?、印花税?的贴花 ?完税工作?、按规定?填报印花?税纳税申?报表。6?.采用哪?几种方式?完税的应?进行纳税?申报, ?印花税纳?税单位使?用印花税?票贴花完?税的,使?用缴款书?缴纳税款?完税的,?以及在书?立应税凭?证时由监?督代 售?单位监督?贴花完税?的,其凭?证完税情?况均应进?行申报。?7.应在?什么时间?进行申报?, 凡印?花税纳税?申报单位?均应按季?进行申报?,于每季?度终了后? 10 ?日内向所?在地地方?税务局报?送 印花?税纳税 ?申报表 ?或 监督?代售报告?表 。只?办理税务?注册登记?的机关、?团体、部?队、学校?等印花税?纳税单位?,可在次?年一月底?前到当地?税务机关?申 报上?年税款。?8.印花?税的申报?期限和纳?税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申?报时间:?
?凡印花税?纳税单位?均应按季?进行申报?,于每季?度终了后?十日内向?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报送 ?印花 税?纳税申报?表 或 ?监督代表?报告表 ?。只办理?税务注册?登记的机?关、团体?、部队、?学校等印?花税纳税?单位, ?可在次年?一月底前?到当地税?务机关申?报上年税?款。印花?税的纳税?期限是在?印花税应?税凭证书?立、领受?时贴花完?税的。对?实行印花?税汇总缴?纳的单位?,缴款期? 限最长?不得超过?一个月。?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的应税经?济凭证所?征收的一?种税。1?988 ?年 8 ?月,国务?院公布 ?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于同?年 10? 月 1? 日起恢?复征收。?印花税的?特点
? 1、兼?有凭证税?和行为税?性质; ?
2?、征收范?围广泛;?
?3、税收?负担比较?轻;
? 4、?由纳税人?自行完成?纳税义务?。
?一、印花?税的纳税?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具?体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于?同年 1?0 月 ?1 日起?恢复征收?。印花税?的特点
? 1、?兼有凭证?税和行为?税性质;?
?2、征收?范围广泛?;
? 3、税?收负担比?较轻; ?
4?、由纳税?人自行完?成纳税义?务。
? 一、印?花税的纳?税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具体有》?中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 ? 五、?应纳税额?的计算 ?按比例税?率计算应?纳税额的?方法 应?纳税额,?计税金额?× 适用?税率 按?定额税率?计算应纳?税额的方?法 应纳?税额,凭?证数量×? 单位税?额 计算?印花税应?纳税额应?当注意的?问题。 ?
六?、纳税环?节和纳税?地点 印?花税的纳?税环节应?当在书立?或领受时?贴花。具?体。 印?花税一般?实行就地?纳税。对?于。
? 七、?印花税的?缴纳方法? 印花税?实行由纳?税人根据?规定自行?计算应纳?税额,购?买并一次?贴足印花?税票(以?下简称贴?花)的缴?纳办法。?为简化贴?花手续,?应纳税额?较大或者?贴花次数?频繁的,?纳税人可?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采取?以缴款书?代替 贴?花或者按?期汇总缴?纳的办法?。纳税贴?花的其他?具体规定?。
? 八、印?花税票 ?印花税票?是缴纳印?花税的完?税凭证,?由国家税?务总局负?责监制。?其票面金?额以人民?币为单位?,分为壹?角、 贰?角、伍角?、壹元、?贰元、伍?元、拾元?、
伍拾元?、壹佰元? 9 种?。印花税?票为有价?证券。印?花税票可?以委托单?位或个人?代售,
并?由税务机?关付给 ?5%的手?续费,支?付来源从?实征印花?税款中提?取。九、?印花税的?
税收优惠?
已缴纳?印花税的?凭证的副?本或者抄?本; 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立的?书据; ?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与村民?委员会、?农民个人?书立的农?副产品收?购合同;? 无息、?贴息贷款?合同; ?外国政府?或者国际?金融组织?向我国政?府及国家?金融机构?提供优惠?贷款所书?立的合同?。对商店?、门市部?的零星加?工修理业?务开具的?修理单,?不贴印花?。对房地?产管理部?门与个人?订立的租?房合同,?凡用于生?活居住的?,暂免贴?印花; ?对铁路、?公路、航?运、水路?承运快件?行李、包?裹开具的?托运单据?,暂免贴?印花。对?铁路、公?路、航运?、水路承?运快件行?李、包裹?开具的托?运单据,?暂免贴印?花。企业?与主管部?门等签订?的租赁承?包经营合?同,不属?于财产租?赁合同,?不应贴花?。十、印?花税的违?章处理 ?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根据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
1?、在应纳?税凭证上?未贴或者?少贴印花?税票的,?税务机关?除责令其?补贴印花?税票外,?可处以应?补贴印花?税票 金?额 3,?5 倍的?罚款; ?
2?、对未按?规定注销?或画销已?贴用的印?花税票的?,税务机?关可处以?未注销或?者画销印?花税票金?额 1,?3 倍的? 罚款;?
?3、纳税?人把已贴?用的印花?税票揭下?重用的,?税务机关?可处以重?用印花税?票金额 ?5 倍或?者 20?17 元?以上 1?000 ?0 元以?下的罚款?。
?4、伪造?印花税票?的,由税?务机关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股?票交易印?花税的 ?97%归?中央政府?,其余归?地方政府?*印花税?暂行条例?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以? 下简称?纳税人)?,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缴纳?印花税。?第二条 ?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 ? 1.?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 ?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2.产权?转移书据?; 3.?营业账簿?; 4.?权利、许?可证照;? 5.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第三条? 纳税人?根据应纳?税凭证的?性质,分?别按比例?税率或者?按件定额?计算应纳?税额。具?体税率、?税 额的?确定,依?照本条例?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执行。应?纳税额不?足一角的?,免纳印?花税。应?纳税额在?一角以上?的,其税?额尾数不?满五分的?不计,满?五分的按?一角计算?缴纳。第?四条 下?列凭证免?纳印花税?:
?1.已缴?纳印花税?的凭证的?副本或者?抄本;
?2.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立的书?据; 3?.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凭证。第?五条 的?缴纳办法?。为简化?贴花手续?,应纳税?额较大或?者贴花次?数频繁的?,纳税人?可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采?取以缴款?书 代替?贴花或者?按期汇总?缴纳的办?法。第六?条 第七?条 第八?条 额贴?花。第九?条 第十?条 第十?一条 第?十二条 ?第十三条? 已贴花?的凭证,?修改后所?载金额增?加的,其?增加部分?应当补贴?印花税票?。印花税?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印花税票?由国家税?务局监制?。票面金?额以人民?币为单位?。发放或?者办理应?纳税凭证?的单位,?负有监督?纳税人依?法纳税的?义务。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根据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印花税?票应当粘?贴在应纳?税凭证上?,并由纳?税人在每?枚税票的?骑缝处盖?戳注销或?者画销。?应纳税凭?证应当于?书立或者?领受时贴?花。同一?凭证,由?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签?订并各执?一份的,?应当由各?方就所执?的一份各?自全 已?贴用的印?花税票不?得重用。?印花税实?行由纳税?人根据规?定自行计?算应纳税?额,购买?并一次贴?足印花税?票(以下?简称贴花?)
?1.在应?纳税凭证?上未贴或?者少贴印?花税票的?,税务机?关除责令?其补贴印?花税票外?,可处以?应补贴印?花 税票?金额 2?0 倍以?下的罚款?; 2.?违反本条?例第六条?第一款规?定的,税?务机关可?处以未注?销或者画?销印花税?票金额 ?10 倍?以下的罚?款; 3?.违反本?条例第六?条第二款?规定的,?税务机关?可处以重?用印花税?票金额 ?30 倍?以下的罚?款。伪造?印花税票?的,由税?务机关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四条 第?十五条 ?第十六条? 印花税?的征收管?理,除本?条例规定?者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
? 本条例?由财政部?负责解释?;施行细?则由财政?部制定。?本条例征?收管理暂?行条例》
自? 198?8 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附件:印?花税税目?税率表 ?的有关规?定执行。?附件:印?花税税目?税率表》?执行。应?纳税额不?足一角的?,免纳印?花税。应?纳税额在?一角以上?的,其税?额尾数不?满五分的?不计,满?五分的按?一角计算?缴纳。第?四条 下?列凭证免?纳印花税?:
?1.已缴?纳印花税?的凭证的?副本或者?抄本;
?2.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立的书?据; 3?.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凭证。第?五条 的?缴纳办法?。为简化?贴花手续?,应纳税?额较大或?者贴花次?数频繁的?,纳税人?可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采?取以缴款?书 代替?贴花或者?按期汇总?缴纳的办?法。第六?条 第七?条 第八?条 额贴?花。第九?条 第十?条 第十?一条 第?十二条 ?第十三条? 已贴花?的凭证,?修改后所?载金额增?加的,其?增加部分?应当补贴?印花税票?。印花税?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印花税票?由国家税?务局监制?。票面金?额以人民?币为单位?。发放或?者办理应?纳税凭证?的单位,?负有监督?纳税人依?法纳税的?义务。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根据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印花税?票应当粘?贴在应纳?税凭证上?,并由纳?税人在每?枚税票的?骑缝处盖?戳注销或?者画销。?应纳税凭?证应当于?书立或者?领受时贴?花。同一?凭证,由?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签?订并各执?一份的,?应当由各?方就所执?的一份各?自全 已?贴用的印?花税票不?得重用。?印花税实?行由纳税?人根据规?定自行计?算应纳税?额,购买?并一次贴?足印花税?票(以下?简称贴花?)
?1.在应?纳税凭证?上未贴或?者少贴印?花税票的?,税务机?关除责令?其补贴印?花税票外?,可处以?应补贴印?花 税票?金额 2?0 倍以?下的罚款?; 2.?违反本条?例第六条?第一款规?定的,税?务机关可?处以未注?销或者画?销印花税?票金额 ?10 倍?以下的罚?款; 3?.违反本?条例第六?条第二款?规定的,?税务机关?可处以重?用印花税?票金额 ?30 倍?以下的罚?款。伪造?印花税票?的,由税?务机关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四条 第?十五条 ?第十六条? 印花税?的征收管?理,除本?条例规定?者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
本条例?由财政部?负责解释?;施行细?则由财政?部制定。?本条例征?收管理暂?行条例》?
自? 198?8 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附件:印?花税税目?税率表 ?的有关规?定执行。?附件》,?首先开征?股票交 ?易印花税?,由卖出?股票者按?成交金额?的 0.?6%缴纳?。199?0 年 ?11 月? 23 ?日深圳市?对股票的?买方也开?征 0.?6%的印?花税。1?991 ?年 10? 月为了?刺激低迷?的股市,?深 圳市?将印花税?率调整到? 0.3?%。19?91 年? 10 ?月 10?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对股票?买方、卖?方实行双?向征收,?税率为 ?0.3%?。199?2 年 ?6 月 ?12 日?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家体改委?联合下发?《关于股?份制试点?企业有关?税收问题?的暂行规? 定》,?明确规定?交易双方?分别按 ?0.3%?的税率缴?纳印花税?。199?7 年 ?5 月针?对当时证?券市场过?度投机的?倾向,证?券交易印?花税率由? 0.3?%提高到? 0.5?%。19?98 年? 6 月? 12 ?日为了使?证券市场?能持续稳?定向前发?展, 经?国务院批?准, 国?家税务总?局又将税?率由 0?.5% ?调低至 ?0.4%?。199?9 年 ?6 月 ?1 日为?了活跃 ?B 股市?场,中国?国家税务?总局再次?将 B ?股交易税?率降低为? 0.3?%。20?17 年? 11 ?月 16? 日起,?财政部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对?买卖、继?承、赠予?所书立的? A 股?、 B ?股股权转?让书据,?由立据双?方当事人?分别按 ?0.2%?的税率缴?纳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201?7 年 ?5 月 ?30 日?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现?行 1‰?调整为 ?3‰。即?对买卖、?继承、赠?与 所书?立的 A? 股、B? 股股权?转让书据?,由立据?双方当事?人分别按? 3‰的?税率缴纳?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2017? 年 4? 月 2?4 日起?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现行?的 3‰?调整为 ?1‰。即?对买卖、?继承、赠?予所书立? 的 A? 股、B? 股股权?转让数据?,由立据?双方当事?人分别按? 1‰的?税率缴纳?证券交易?印花税。?
1?、什么是?印花税,? 答:关?于股份制?试点企业?有关税收?问题的暂?行规 定?》,明确?规定交易?双方分别?按 0.?3%的税?率缴纳印?花税。1?997 ?年 5 ?月针对当?时证券市?场过度投?机的倾向?,证券交?易印花税?率由 0?.3%提?高到 0?.5%。?1998? 年 6? 月 1?2 日为?了使证券?市场能持?续稳定向?前发展,? 经国务?院批准,? 国家税?务总局又?将税率由? 0.5?% 调
低?至 0.?4%。1?999 ?年 6 ?月 1 ?日为了活?跃 B ?股市场,?中国国家?税务总局?再次将 ?B 股交?易税率降?低为 0?.3%。?2017? 年 1?1 月 ?16 日?起,财政?部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对买卖?、继承、?赠予所书?立的 A? 股、 ?B 股股?权转让书?据,由立?据双方当?事人分别?按 0.?2%的税?率缴纳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2?017 ?年 5 ?月 30? 日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现行 ?1‰调整?为 3‰?。即对买?卖、继承?、赠与 ?所书立的? A 股?、B 股?股权转让?书据,由?立据双方?当事人分?别按 3?‰的税率?缴纳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20?17 年? 4 月? 24 ?日起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现行的 ?3‰调整?为 1‰?。即对买?卖、继承?、赠予所?书立 的? A 股?、B 股?股权转让?数据,由?立据双方?当事人分?别按 1?‰的税率?缴纳证券?交易印花?税。
? 1、什?么是印花?税, 答?》 (国?务院令 ?1988? 年第 ?11 号?)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 ?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 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 (以?下简称纳?税人) ?, 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缴?纳印花税?。第二条? 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
?
(?一)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 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 (二)?产权转移?书据; ?
(?三)营业?帐薄;
?
(?四)权利?、许可证?照;
? (五?)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印?花税税目?税率表:?
?2、税目?:
? 加工承?揽合同 ?范 围:?
?包括加工?、定作、?修缮、修?理、印刷?、广告 ?、测绘、?测试等合?同 税 ?率:
? 按加?工或承揽?收入万分?之五贴花? 纳税义?务人:
? 立?合同人 ?
(?2)、《?河南省印?花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豫地税发?[201?7]43?号) 第?四条 地?方税务机?关依照印?花税征收?范围,对?符合第二?条规定范?围(核定? 征收)?的纳税人?,按以下?规定比例?核定计税?依据,依?率征收印?花税:河?南省印花?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豫?地税发[?2017?]43号?) 第四?条 地方?税务机关?依照印花?税征收范?围,对符?合第二条?规定范围?(核定 ?征收)的?纳税人,?按以下规?定比例核?定计税依?据,依率?征收印花?税》 (?财税 [?2017?]106? 号) ?第八条 ?附件 1?:
?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应?税服务,?是指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管?道运输服?务、邮政?普遍服务?、邮政特?殊服务、?其他邮政?服务、研?发和技术?服务、 ?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 ?务、 广?播影视服?务。应税?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本办法?所附的 ?《应税服?务范围注?释》 执?行。附:?应税服务?范围注释?》 执行?。附》应?税服务范?围注释
业明细?的规定来?看, 监?理服务没?有明确属?于应税服?对?应纳增值?税的部分?现代服务?
务注释所?明确的部?分现代服?务 业的?范围中。?2017?年1月7?日,12?366地?税答复,?省国税和?省地税沟?通后共识?:
? 监 理?业属于营?改增范围?中部分现?代服务业?中的“鉴?证咨询”?项目。
? 篇四:?
?印花税税?率印花税?税率印花?税税率主?要有购销?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 包合同?、财产租?赁合同、?货物运输?合同、仓?储保管合?同、借款?合同、财?产保险合?同、技术?合 同、?产权转移?书据、营?业帐簿、?权利、许?可证照十?三项规定?。
?1、购销?合同 包?括供应、?预购、采?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补偿、?易货等合?同 ,按?购销金额?万 分之?三贴花,?纳税义务?人为立合?同人。
? 2、?加工承揽?合同 包?括加工、?定作、修?缮、修理?、印刷、?广告、测?绘、测试?等合同,?按加工或?承揽收入?万 分之?五贴花 ?,纳税义?务人为立?合同人。?
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包括勘察?、设计合?同。按收?取费用万?分之五贴?花,纳税?义务人为?立合同人?。
?4、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包括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按承包金?额万分之?三贴花,?纳税义务?人为立合?同人。
? 5、?财产租赁?合同 包?括租赁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辆?、机械、?器具、设?备等合同,按租赁??金额千分?之 一贴?花。税额?不足一元?的,按一?元贴花,?纳税义务?人为立合?同人。
? 6、?货物运输?合同 包?括民用航?空运输、?铁路运输?、海上运?输、内河?运输、公?路运输和联运合同??,按运输?费 用万?分之五贴?花,纳税?义务人为?立合同人?,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包括仓?储、保管?合同,按?仓储保管?费用千分?之一贴花?,纳税义? ?7、仓储?保管合同?
务人为立?合同人,?仓单或 ?栈单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8?、借款合?同 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按?借款金额? 万分之?零点五贴?花,纳税?义务人为?立合同人?,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9、财产?保险合同? 包括财?产、责任?、保证、?信用等保?险合同,?按保险费?收入千分?之一贴花?,纳税义?务人为 ?立合同人?,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10、技?术合同 ?包括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等?合同,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三?贴花,纳?税义务人?为立 合?同人。
? 11?、产权转?移书据 ?包括财产?所有权和?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等转移书?据 ,按?所载 金?额万分之?五贴花,?纳税义务?人为立据?人。
? 12、?营业帐簿? 生产、? 经营用?帐册, ?记载资金?的帐簿,? 按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的?合计金额?万分之五?贴花, ?纳税义务?人为立帐?簿人。
? 13?、权利、?许可证照? 包括政?府部门发?给的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 ?其他帐簿?按件贴花?五元,纳?税义务人?为领受人?。
篇?五:
? 最新?印花税税?率表最新?印花税税?率表税 ?目
? 1.购?销合同 ?2.加工?承揽合同? 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4.?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5?.财产租?赁合同 ?6.货物?运输合同? 7.仓?储保管合?同 8.?借款合同? 9.财?产保险合?同 10?.技术合?同 11?.产权转?移书据 ?范 围 ?包括供应?、预购、?采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 剂、?补偿、易?货等合同? 税 率? 按购销?金额 0?.3‰贴?花 纳税?人立合同?人说 明?包括加工?、定作、?修缮、修?理、印刷?广告、测?绘、 按?加工或承?揽收入 ?0.5‰? 立合同?人 测试?等合同 ?贴花 包?括勘察、?设计合同? 包括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按?收取费用? 0.5?‰贴花 ?按承包金?额 0.?3‰贴花?立合同人? 立合同?人包括租?赁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辆、机?械、 按?租赁金额? 1‰贴?花。税 ?立合同人? 器具、?设备等合?同 额不?足 1 ?元,按 ?1 元贴?花 包括?民用航空?运输、铁?路运输、?海上运输?、内河 ?运输、公?路运输和?联运合同? 包括仓?储、保管?合同 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 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 包括财?产、责任?、保证、?信用等保?险合同 ?包括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等?合同 按?运输费用? 0.5?‰贴花立?合同人 ?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 按?合同贴花?按仓储保?管费用 ?1‰贴花? 立合同?人 按借?款金额 ?0.05?‰贴花 ?按保险费?收入 1?‰贴花 ?按所载金?额 0.?3‰贴花?仓单或栈?单作为合?同使用的?, 按合? 同贴花?立合同人? 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 ?按合同贴?花 立合?同人 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 按合?同贴花 ?立合同人?包括财产?所有权和?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 专有?技术使用?权等转移?书
?按所载金?额 0.?5‰贴花? 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商品房?销据、土?地使用权?出让合
售合同?立据人1?2.营业?账簿生产?、经营用?账册记载?资金的账?簿,按实?收 资本?和资本公?积的合计?金 立账?簿人 额? 0.5?‰贴花。?其他账簿?按 件贴?花 5 ?元 按件?贴花 5? 元领受?人13.?权利、许?可证照包?括政府部?门发给的?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 ?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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