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专家技术委员会章程1
专家技术委员会章程
一、总则
为进一步激发公司技术创新活力,增强自主创新能力,营造良好的技术创新氛围与机制,保证技术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经济性
二、专家技术委员会的宗旨
坚决贯彻落实国家的科技政策、法规,紧紧围绕煤炭行业及信息技术产业领域技术提升,以资源综合利用、高新技术发展、高精尖产品研发为总抓手,积极推进关键性、支撑性和共性技术的进步与开展,推动业务核心技术的开发和应用,充分调动广大员工与专家在新技术开发与应用方面的创新积极性,实现知识共享,并提升在相关领域内的技术权威性,为公司技术发展与技术决策服务。
三、职责
制定企业技术创新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
参与研究课题项目论证、项目立项、经济技术指标的制定; 对重大科技 决策、重大技术开发、攻关项目、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和重大技术引进项目进行调研、论证,提出咨询建议和意见;
监督检查项目实施情况,并对项目开发出现的问题提出改进性意见、建议;
组织有关课题人员进行项目的开展、实施和成果的整理工作; 定期召开专家技术委员会会议,评价课题阶段性成果,并做出科学判断;
对科技创新人才的培养提出建议;
对系统内知识型无型资产的创建和整合提出建设性意见; 专家技术委员会成员要遵守中心章程,严守技术秘密。
四、组织机构
技术委员会由公司董事长担任主任,由公司总工程师担任常务副主任,技术、生产、销售和财务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和中心有关负责人为成员的组织机构。
技术委员会设信息技术专家组、煤矿安全生产技术专家组构成。技术委员会下设秘书处,负责处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秘书处设在研发技术中心办公室。
技术委员会的组成应以科研、生产、检测、信息技术等方面的科技人员为主体,委员应是在本专业技术领域中有较高造诣,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或具有中级技术职称并在本专业技术领域具有突出贡献的专家。
根据工作需要,技术委员会可设立专题工作组,负责专题工作。由秘书处直接协调管理。
与本公司具有长期协作关系单位中的技术专家,由秘书处提请技术委员会通过后,可吸收为本公司技术委员会成员,聘期为两年,期满后可根据具体情况再续聘,同时纳入技术中心专家库,成为公司专家人员。
五、工作制度
专家技术委员会会议由秘书处负责组织召开,由专家技术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主持,并就会议内容形成会议纪要抄送相关单位。
专家技术委员会会议原则上每季度一次;也可根据具体情况组织相关人员列席参加技术委员会会议。
根据工作需要,当需要召开专题会议时,可报请技术委员会主任批准召开。
技术委员会成员因工作变动或其它原因,不宜继续担任成员时,秘书处要及时提出人员调整申请,经技术委员会通过后进行调整。
技术委员会成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或活动时,应向秘书处以书面形式委托代表参加或直接报请缺席。
六、秘书处工作职责
1.提出公司年度科技与创新工作计划,报送专家技术委员会进行协调。
2.组织各单位起草科技与创新工作计划,指导、协调相关单位之间的关系,进行科技与创新工作计划的审查;
3.负责与技术委员会相关的文件资料档案的存档管理工作;
4.向技术委员会报告技术委员会工作情况;
5.办理技术委员会安排的各项工作。
七、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一)专家技术委员会委员的权利
1.对公司重大科技项目制定修订计划建议权。
2.对需要表决的重大科技项目科技工作有表决权。
3.参与技术委员会的各项活动。
4.对技术委员会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5.根据公司发展的需要,有由公司出资带薪深造和晋级、升职的优先权。
6.获得技术委员会有关文件资讯的优先权。
(二)成员的义务
1.遵守本章程的有关规定;
2.参加技术委员会的各项工作和活动;
3.完成技术委员会下达的各项任务;
4.积极推动公司科技工作的开展;
5.有保密义务。
对无故不履行义务、不参加活动的委员,秘书处应以书面提醒。连续两次无故不参加技术委员会活动的成员,报请委员会取消其成员资格。
八、附则
1.本细则由研发技术中心办公室制定和解释。
2.本细则施行后,凡既有的类似规定自行终止。
3.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范文二:工程技术专家委员会章程
你一定要坚强,即使受过伤,流过泪,也能咬牙走下去。因为,人生,就是你一个人的人生。 ============================================================================
监理公司
工程技术专家委员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1、为加强工程建设监理理论研究、人才培养及队伍建设,提高我公司监理理论、专业技术和工程管理水平,特制定本章程。
2、工程技术专家委员会是全公司技术工作的咨询、评审、建议机构,在工程管理、学术研究上起咨询、参谋和指导作用,受公司委托承担部分执行、管理功能。
3、工程技术专家委员会在发挥全公司员工参与工程建设监理理论研究与工程技术、管理方面起主导与骨干作用,发扬学术民主,开展学术交流活动,提高公司的综合实力,促进公司的全面发展。
4、工程技术专家委员会对公司工作提出的各种建议和意见,经公司办公会议批准后实施。
第二章 工程技术专家委员会组成
1、工程技术专家委员会由理事会、秘书组和专业组组成。理事会负责委员会日常事务,专业组负责开展各专业领域具体工作,秘书组在理事会领导下负责联系、协调和落实等工作。 2、理事会成员由本公司工作一年以上,在职员工中学术上确有专长并具有高级以上职称及国家注册资格的工程技术管理人员组成。理事会成员必须作风正派、办事公正、坚持原则,严格遵守国家监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公司有关规定。
3、工程技术专家委员会和理事会设主任一名,由公司总工程师担任。 4、理事会由7人以上单数组成,理事会委员名单由公司总工程师提出,征得本人同意,总经理批准后由公司聘任。
5、总工程师根据专业的需要,提出增补个别理事会委员名单,增补委员必须在专业组任职一年以上,经理事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委员表决通过后,方可成为理事会委员。 6、各专业组委员由三名以上理事共同提名,经理事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委员表决通过后,方可成为委员。
7、理事会委员、专业组委员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解除其委员任职资格: (1)、离职人员 (2)、因工作失误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执业资格一年以上行政处分; (3)、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4)、任职期间受到刑事处罚 (5)、其他不适宜担任委员的情况
8、讨论重大专业技术和管理问题时,工程技术专家委员会可邀请公司外专家参加会议,充分听取专家意见。
9、工程技术专家委员会秘书组设在总师办。
10、工程技术专家委员会设立下列专业组,各专业组组长由理事会委员担任,开展相关工作。 (1)地基工程
(2)结构工程
(3)装饰工程(含建筑幕墙)
(4)给排水与暖通工程
(5)建筑电气与智能化工程
(6)建筑节能工程
(7)市政及园林绿化工程
命运如同手中的掌纹,无论多曲折,终掌握在自己手中
==============================================================
你一定要坚强,即使受过伤,流过泪,也能咬牙走下去。因为,人生,就是你一个人的人生。 ============================================================================
(8)投资控制
(9)建筑材料
(10)建筑设备
(11)项目管理
(12)农林工程
(13)矿山工程
第三章 工程技术专家委员会职责
1、审议公司专业技术研究方向及中长期的建设目标和发展规划,受总经理委托对重要专业技术问题进行论证和咨询。
2、研讨本公司所需各类专业人才,提出人才引进的目标和规划。
3、密切跟踪和了解国内外有关监理和项目管理技术、管理的最新动态,指导、组织公司的学术交流活动。
4、指导公司范围内专业技术研究项目的设置,对项目研究经费的合理使用提出建议并实施监督,组织对项目的评审,监督项目的实施。
5、参与公司监理工作标准的制订,项目部技术文件示范文本的编制。 6、参与对本公司总监、项目负责人、专业监理工程师等的培训与指导。 7、参与本公司重要项目投标书的编制与评议。
8、组织或参与本公司承接的重要项目图纸会审准备工作,协助解决项目重大技术问题。 9、对重要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及危险性较大的工程施工方案论证提供咨询。 10、配合解决公司其他有关技术管理问题。
第四章 工程技术专家委员会运行
1、工程技术专家委员会实行例会制,每年召开1-2次全体会议,可采取碰头会、网络会议、电子邮件等多种方式,就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和表决。全体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出席,所作决
议方能有效。在必要时,专家委员会主任可根据需要召开临时会议或通讯会议,商讨、决定专家委员会日常工作。
2、工程技术专家委员会会议由委员会主任主持,委员会主任因故不能出席时,由委员会主任指定一名委员主持会议。
3、会议决议事项时原则上应采取委员表决的方式。当委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时,需书面委托其它委员对决议事项进行表决。
4、工程技术专家委员会做出的决定,如有人提出复议,需先由秘书组出面征得半数以上委员的同意,方可召集全体会议进行复议。经复议通过的决定不得再行复议。 5、工程技术专家委员会下设的各专业组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可分片区开展活动,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各专业组开展活动时应就下列内容进行交流或提出咨询意见: (1)在建工程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工艺的难点与控制方法; (2)新工艺、新材料的特点介绍与控制要点;
(3)典型案例介绍;
(4)管理经验交流;
(5)监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探讨;
(6)对公司发展的建议;
命运如同手中的掌纹,无论多曲折,终掌握在自己手中
==============================================================
你一定要坚强,即使受过伤,流过泪,也能咬牙走下去。因为,人生,就是你一个人的人生。
============================================================================
(7)提出科研课题的建议;
(8)其他内容
6、工程技术专家委员会的运行经费预算由公司行政会议审批。
第五章 附 则
1. 本章程自公司行政会议审定通过之日起实行。 2. 本章程由公司总师办负责解释。
3. 本章程如有未尽事宜,由工程技术专家委员会另行议定。 4. 本章程如与上级领导部门颁
布的有关规定有不符之处按上级部门有关规定加以修订。
命运如同手中的掌纹,无论多曲折,终掌握在自己手中
==============================================================
范文三:技术专家委员会管理办法
技术专家委员会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加强公司研发项目深入研究、人才培养及队伍建设,提高公司研发理论、专业技术和产品质量水平,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隶属关系
技术专家委员会是公司下设的团体组织,由公司领导、工程师及各部门领导、专家、研发工程师等组成。
三、职责及义务
1.了解、掌握和研究公司业务及相关技术,及时向相关管理部门提供信息和工作建议;
2.参与研究和指导公司及部门的重大科研项目的选题、论证及研发指导工作;
3.参与公司及部门研发项目的评审工作,为项目研发提供技术研究参考建议,为项目提供建设性参考意见。
四、成员组成及委员会应具备的条件
4.1成员组成
专家委员会一般由10名左右成员组成,设主任1名,副主任5名(副主任
为技术中心及事业一部、事业二部、事业三部、事业四部各一人)。
专家委员会由公司领导、工程师、部门领导、部门专家、项目负责人、研发工程师等组成。
4.2委员会成员应具备的条件
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为从事或曾从事相关工作的资深工程师、领域专家担任。
委员应具备较高的相关专业知识与研究水平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本专业领域的分析与判定能力;熟悉公司或部门的主要业务内容,以及国内外相关领域的现状与发展趋势,在本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发言权和影响力;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认真严谨的学风和献身科学与环境公益事业的精神,秉公办事,并勇于承担相关的责任。
五、 责任、权利与义务 5.1 责任
1. 积极参与并指导同环境损害评估鉴定业务相关的研究与实践工作,为公司及部门项目提供专业性建议;
2. 积极参加公司及部门组织的学术性、研究性等相关活动、会议; 3. 认真完成公司交班的各项工作;
4. 及时提供本行业、专业领域的研究新成果、新技术、新动态,以及行业专业内各种国内外信息与动态资料。
5.2 权利与义务
1. 专家委员会成员本着自愿加入的原则,由专家委员会主任及副主任共同评估确定;
2. 专家委员会的领导成员由公司提名,并征求其他成员意见后产生,任期期间可根据工作的实际需要,通过民主讨论,予以解聘并推荐其他人担任;
3. 专家委员会成员对专家委员会的各项工作有建议权、批评权和辞聘权; 4. 专家委员会成员可获得专业委员会印发提供的各类内部与外部的业务信息、动态与资料,以及参加公司或部门组织的有关活动;
5. 专家委员会成员有义务积极响应并参加公司或部门组织的相关学术、探讨、研究等活动,并认真完成交办的各项具体工作;
6. 在开展的各项业务活动中,专家委员会成员应遵纪守法,遵守专家委员会管理办法,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责任心。未经专家委员会许可,不得以专家委员会名义组织任何活动。有违反以上原则者,将予以解聘。
六、 管理规定
技术中心负责专家库的管理工作,负责收集专家推荐提名申请,上报公司领导审批确认,负责专家委员会成员管理维护。
6.1专家提名
由各部门推荐专家名单,填写《专家提名评审表》(附件1),移交至技术中心。
专家提名申请需包含推荐人的基本资料,如:公司职位、擅长领域专业、从事工作业务等。
6.2专家成员确认和发布
技术中心收集《专家提名评审表》后,经公司领导审批确认后,下发评审委员会成员组织结构。
6.3专家委员会工作安排
各部门对需专家委员会参与的工作,由需求部门填写《专家委员会XX项目/会议需求备案》至技术中心综合办公室备案。 专家邀请、会议组织等活动由需求部门自行组织。
七、本办法由技术中心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一
专家提名评审表
备注: 1、如果表格中有关内容填写不下,可另附纸 2、文化及专业资格等证书须附复印件
3、任何虚假材料将招致评审专家资格的取消
范文四:山西煤炭服务技术委员会专家
山西省煤炭技术服务专家库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全省煤炭工业现代化发展需要,积极推 进煤炭行业管理职能转变,努力增强服务意识,着力提升服 务效能, 不断提高人才素质, 进一步推动煤炭企业技术进步, 山西省煤炭工业厅(以下简称省煤炭厅)建立了山西省煤炭 技术服务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 。为加强和规范专家库 的管理,充分发挥专家在煤炭工业发展中的支撑、引导和推 动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建立专家库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科技创新驱 动理念为指导,实施科技创新战略,推动全省煤炭行业营造 “发现人才、培育人才”的良好氛围,形成“凝聚人才、科 技兴安”的工作格局,培育“科技创安、科技保安”的企业 行为;坚持服务基层理念为核心,深化“带公章下基层”活 动,进一步提升服务煤炭行业的水平和效能;坚持科学发展 理念为根本, 完善企业技术创新体系, 加快现代化矿井建设, 促进全省煤炭工业安全健康科学发展。
第三条 专家库的总体目标是提高安全技术保障能力, 有效防范煤矿重特大事故,推进技术进步;重点解决煤炭产 业安全发展的重大技术难题;推动煤炭行业共性技术、关键
技术研发水平的明显提高;引导煤矿企业积极主动开展煤炭 科技创新。
第二章 专家库人员构成及工作职责
第四条 专家库专家,主要由全省及国内煤炭系统、重 点煤炭集团公司、地质勘探、设计院所及高等院校的采矿、 安全、通风、机电、运输、地质、水文等领域的专业人员组 成。
第五条 专家主要职责:
(一)紧紧围绕提高安全技术保障能力,切实发挥技术 支撑决策作用,帮助煤矿企业解决生产建设中遇到的技术性 难题,着力推进企业科技创新;
(二)开展调查研究,着力为全省煤炭行业安全生产监 管工作出谋划策;
(三)对具有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煤矿安全生产 重大问题进行调研和技术论证、评估,提供咨询和建议; (四)对全省煤矿安全生产政策法规、标准、规程规范 的制定与修订,提供技术支持;
(五)完成省煤炭厅委托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 申报程序及入选条件
第六条 专家入选专家库,采取个人申请和单位推荐向 省煤炭厅提出申请方式,并提交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证明 材料。
第七条 入选条件:
(一) 热爱煤炭事业, 作风正派, 勇于负责, 坚持原则, 公正廉洁;
(二)具有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有较高的煤炭专业 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在省内及国内具有一定权威或知名 度;
(三)身体健康,能够深入煤矿井下现场,年龄原则上 不超过 60周岁,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 65周岁;
(四)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第八条 省煤炭厅根据工作需要公布专家库入选需求 信息与条件,严格按本办法规定条件对申请人或被推荐人进 行筛选,符合条件者入选专家库,由省煤炭厅颁发聘书,并 予以公布。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专家,可直接进入专家库:院士、 国家“千人计划”特聘专家、省“百人计划”专家;享受国 务院特殊津贴的煤炭行业领域专家。
第四章 聘用及解聘
第九条 专家库专家采用聘任制,每届聘期为三年。任 期届满后,根据需要及专家工作成绩进行续聘或更换。专家 因个人原因,不能担任专家工作的,原则上不再聘用。 第十条 入选专家库的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省煤炭 厅将解除聘任,取消其专家资格:
(一)不讲原则,不负责任,不客观公正履行职责的;
(二)不服从管理,无视组织纪律,影响工作进行的;
(三)工作失职,造成重大影响的;
(四)工作中不能做到廉洁自律的。
第五章 权利及义务
第十一条 专家权利:
(一)参加专家委员会组织开展的相关活动。
(二)获取专家委员会相关煤炭科技创新资料。
(三)对专家委员会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可自愿申请退出专家库。
第十二条 专家义务:
(一)高标准高质量完成专家委员会交办的各项工作任 务。
(二)积极参加煤炭科技创新、安全生产等调研工作,
并提出促进煤炭科技创新、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合理化建 议。
(三)维护专家委员会的声誉和权威,依法依规开展活 动。
(四)接受省煤炭厅的监督和管理。
第六章 管理及使用
第十三条 专家库是省煤炭厅的技术支撑和咨询参谋 机构,专家以专家库的形式进行管理。省煤炭厅成立专家库 领导组, 对专家进行统一建档, 实行动态管理。 厅长任组长, 总工程师任副组长,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组下设专 家库管理办公室,设在省厅科技装备处。
第十四条 根据技术支撑领域及发展要求,专家库共设 采矿工程、安全工程、地质工程、机械电气工程等专家委员 会。各专家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由省厅从专家库中推荐和确 定。
第十五条 各专家委员会在省煤炭厅组织下开展工作。 省厅科技装备处负责日常工作,并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组织制订、修改和完善专家库管理办法 ;
(二)负责专家库专家的聘任、发证和解聘等工作 ;
(三)负责组织专家专业知识和政策法规培训;
(四)负责专家库专家技术服务工作的考核;
(五)负责组织专家开展相关技术服务活动,并总结经 验,推广应用;
(六)其他需为专家服务的事项。
第十六条 专家库专家实行工作回避制度。凡与被服务 单位存在关联关系的专家,不得参加相关任务。
第十七条 未经省煤炭厅委托,专家库专家不得以山西 省煤炭技术服务专家身份开展工作,也不得以山西省煤炭技 术服务专家名义出具相关结论和意见。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各有关单位要支持专家参加省煤炭厅组织 的各类技术服务活动,为专家提供工作便利条件。
第十九条 专家库经费由省煤炭厅财务预算单列,用于 专项活动和日常办公。经费使用严格按照山西省、国家财务 管理相关规定执行,专款专用,接受审计和监督。
第二十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省煤炭厅。本办法自颁布之 日起实施。
范文五:工程技术专家委员会章程
----------专业最好文档,专业为你服务,急你所急,供你所需-------------
文档下载最佳的地方
监理公司
工程技术专家委员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1、为加强工程建设监理理论研究、人才培养及队伍建设,提高我公司监理理论、专业技术和工程管理水平,特制定本章程。
2、工程技术专家委员会是全公司技术工作的咨询、评审、建议机构,在工程管理、学术研究上起咨询、参谋和指导作用,受公司委托承担部分执行、管理功能。
3、工程技术专家委员会在发挥全公司员工参与工程建设监理理论研究与工程技术、管理方面起主导与骨干作用,发扬学术民主,开展学术交流活动,提高公司的综合实力,促进公司的全面发展。
4、工程技术专家委员会对公司工作提出的各种建议和意见,经公司办公会议批准后实施。
第二章 工程技术专家委员会组成
1、工程技术专家委员会由理事会、秘书组和专业组组成。理事会负责委员会日常事务,专业组负责开展各专业领域具体工作,秘书组在理事会领导下负责联系、协调和落实等工作。 2、理事会成员由本公司工作一年以上,在职员工中学术上确有专长并具有高级以上职称及国家注册资格的工程技术管理人员组成。理事会成员必须作风正派、办事公正、坚持原则,严格遵守国家监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公司有关规定。
3、工程技术专家委员会和理事会设主任一名,由公司总工程师担任。 4、理事会由7人以上单数组成,理事会委员名单由公司总工程师提出,征得本人同意,总经理批准后由公司聘任。
5、总工程师根据专业的需要,提出增补个别理事会委员名单,增补委员必须在专业组任职一年以上,经理事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委员表决通过后,方可成为理事会委员。 6、各专业组委员由三名以上理事共同提名,经理事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委员表决通过后,方可成为委员。
7、理事会委员、专业组委员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解除其委员任职资格: (1)、离职人员 (2)、因工作失误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执业资格一年以上行政处分; (3)、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4)、任职期间受到刑事处罚 (5)、其他不适宜担任委员的情况
8、讨论重大专业技术和管理问题时,工程技术专家委员会可邀请公司外专家参加会议,充分听取专家意见。
9、工程技术专家委员会秘书组设在总师办。
10、工程技术专家委员会设立下列专业组,各专业组组长由理事会委员担任,开展相关工作。 (1)地基工程
(2)结构工程
(3)装饰工程(含建筑幕墙)
(4)给排水与暖通工程
5)建筑电气与智能化工程 (
----------专业最好文档,专业为你服务,急你所急,供你所需-------------
文档下载最佳的地方
----------专业最好文档,专业为你服务,急你所急,供你所需-------------
文档下载最佳的地方
(6)建筑节能工程
(7)市政及园林绿化工程
(8)投资控制
(9)建筑材料
(10)建筑设备
(11)项目管理
(12)农林工程
(13)矿山工程
第三章 工程技术专家委员会职责
1、审议公司专业技术研究方向及中长期的建设目标和发展规划,受总经理委托对重要专业技术问题进行论证和咨询。
2、研讨本公司所需各类专业人才,提出人才引进的目标和规划。
3、密切跟踪和了解国内外有关监理和项目管理技术、管理的最新动态,指导、组织公司的学术交流活动。
4、指导公司范围内专业技术研究项目的设置,对项目研究经费的合理使用提出建议并实施监督,组织对项目的评审,监督项目的实施。
5、参与公司监理工作标准的制订,项目部技术文件示范文本的编制。 6、参与对本公司总监、项目负责人、专业监理工程师等的培训与指导。 7、参与本公司重要项目投标书的编制与评议。
8、组织或参与本公司承接的重要项目图纸会审准备工作,协助解决项目重大技术问题。 9、对重要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及危险性较大的工程施工方案论证提供咨询。 10、配合解决公司其他有关技术管理问题。
第四章 工程技术专家委员会运行
1、工程技术专家委员会实行例会制,每年召开1-2次全体会议,可采取碰头会、网络会议、电子邮件等多种方式,就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和表决。全体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出席,所作决
议方能有效。在必要时,专家委员会主任可根据需要召开临时会议或通讯会议,商讨、决定专家委员会日常工作。
2、工程技术专家委员会会议由委员会主任主持,委员会主任因故不能出席时,由委员会主任指定一名委员主持会议。
3、会议决议事项时原则上应采取委员表决的方式。当委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时,需书面委托其它委员对决议事项进行表决。
4、工程技术专家委员会做出的决定,如有人提出复议,需先由秘书组出面征得半数以上委员的同意,方可召集全体会议进行复议。经复议通过的决定不得再行复议。 5、工程技术专家委员会下设的各专业组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可分片区开展活动,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各专业组开展活动时应就下列内容进行交流或提出咨询意见: (1)在建工程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工艺的难点与控制方法; (2)新工艺、新材料的特点介绍与控制要点;
----------专业最好文档,专业为你服务,急你所急,供你所需-------------
文档下载最佳的地方
----------专业最好文档,专业为你服务,急你所急,供你所需-------------
文档下载最佳的地方
(3)典型案例介绍;
(4)管理经验交流;
(5)监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探讨;
(6)对公司发展的建议;
(7)提出科研课题的建议;
(8)其他内容
6、工程技术专家委员会的运行经费预算由公司行政会议审批。
第五章 附 则
1. 本章程自公司行政会议审定通过之日起实行。 2. 本章程由公司总师办负责解释。 3. 本章程如有未尽事宜,由工程技术专家委员会另行议定。 4. 本章程如与上级领导部门颁布的有关规定有不符之处按上级部门有关规定加以修订。
----------专业最好文档,专业为你服务,急你所急,供你所需-------------
文档下载最佳的地方
转载请注明出处范文大全网 » 专家技术委员会章程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