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XX头部伤情鉴定标准
XX头部伤情鉴定标准
头部轻伤鉴定标准
(1)颈部软组织创口长度在1cm以上。
(2)颈部皮肤擦伤,长度在5cm以上,面积在4cm2以上,
或挫伤面积在cm2以上。头皮擦伤面积在5cm2以上;头皮挫
伤;头皮下血肿。
(3)外伤致使牙齿脱落或者牙齿缺损。
(4)外伤致使牙齿松动2枚以上或三度松动1枚以上。
(5)外伤致下颌关节活动受限。
(6)头皮创。
(7)头部外伤后,确有神经症状。
(8)眼部挫伤。
(9)眼部外伤后影响外观。
(10)眼外伤造成视力下降。
(11湾)耳损伤造成一耳听力减退26dB以上喵。外伤后引起
听觉器官的其他改变。
( 12)耳廓创在1cm以上;耳廓缺损。潴
(13)面部软组织非贯通性创。
(晌14)面部损伤后留有瘢痕,外伤后面部洗存留色素异常。
(15)面部表浅擦伤哝面积在2cm2以上;划伤长度在4cm 以上。
(16)外伤后鼻出血;鼻骨线咒形骨折。
(17)口腔粘膜破损,舌损集伤。
(18)涎腺其导管损伤。
XX挠头部伤情鉴定标准
第五条帽状腱膜下血赈肿头皮撕脱伤面积达20平方厘米(儿童淹达10平方厘米);头皮外伤性缺损面积眨达10平方厘米(儿童达5平方厘米)。展
第六条头皮锐器创口累计长度达8厘米逅,儿童达6厘米;钝器创口累计长度达6昀厘米,儿童达4厘米。
第七条颅骨单纯?性骨折。
第八条头部损伤确证出现短暂睑的意识障碍和近事遗忘。
第九条眼损伤如(一)眼睑损伤影响面容或者功能的;(匡二)眶部单纯性骨折;(三)泪器部分损注伤及功能障碍;(四)眼球部分结构损伤迄,影响面容或者功能的;(五)损伤致视狂力减退,两眼矫正视力减退至以下(较伤唁前视力下降以上),单眼矫正
视力减退至 以下(较伤前视力下降以上);原单眼为骒低视力者,伤后视力减退1个级别。视野阴轻度缺损;(六)外伤性斜视。
第十条,鼻损伤(一)鼻骨粉碎性骨折,或者鼻骨蜉线形骨折伴有明显移位的;(二)鼻损伤群明显影响鼻外形或者功能的。
第十一条习耳损伤(一)耳廓损伤致明显变形;一侧扛耳廓缺损达一耳的10%,或者两侧耳廓夥缺损累计达一耳的15%;(二)外伤性礻鼓膜穿孔;(三)外耳道损伤致外耳道狭瞒窄;(四)耳损伤造成一耳听力减退达4藓1分贝,两耳听力减退达30分贝。
第 十二条口腔损伤(一)口唇损伤影响面容茧、发音或者进食;(二)牙齿脱落或者折?断2枚以上;(三)口腔组织、器官损伤苈,影响语言、咀嚼或者吞咽功能的;(四刎)涎腺损伤伴有功能障碍。
第十三条颧ヶ骨骨折或者上、下颌骨骨折;颞下颌关节睥损伤致张口度(上下切牙切缘间距)小于 3厘米。
第十四条面部软组织单个创口恋长度达厘米(儿童达3厘米),或者创口 累计长度达5厘米(儿童达4厘米)或者诉颌面部穿透创。
第十五条面部损伤后留溉有明显瘢痕,单条长3厘米或者累计长度碚达4厘米;单块面积2平方厘米或者累计?面积达3平方厘米;影响面容的色素改变爨6平方厘米。
第十六条面神经损伤致使鸦部分面肌瘫痪影响面容及功能的。
第十菲七条颈部软组织单个创口长度达5厘米或牝者累计创口长度达8厘米。未达到上款规醴定但有运动功能障碍的。第十八条颈部损踺伤出现窒息征象的。
第十九条颈部损伤 伤及甲状腺、咽喉、气管或者食管的。
范文二:XX头部伤情鉴定标准
XX头部伤情鉴定标准 头部轻伤鉴定标准
(1)颈部软组织创口长度在1cm以上。
(2)颈部皮肤擦伤,长度在5cm以上,面积在4cm2以上,或挫伤面积在cm2以上。头皮擦伤面积在5cm2以上;头皮挫伤;头皮下血肿。
(3)外伤致使牙齿脱落或者牙齿缺损。
(4)外伤致使牙齿松动2枚以上或三度松动1枚以上。 (5)外伤致下颌关节活动受限。
(6)头皮创。
(7)头部外伤后,确有神经症状。
(8)眼部挫伤。
(9)眼部外伤后影响外观。
(10)眼外伤造成视力下降。
(11)耳损伤造成一耳听力减退26dB以上。外伤后引起听觉器官的其他改变。
(12)耳廓创在1cm以上;耳廓缺损。
(13)面部软组织非贯通性创。
(14)面部损伤后留有瘢痕,外伤后面部存留色素异常。
(15)面部表浅擦伤面积在2cm2以上;划伤长度在4cm以上。
(16)外伤后鼻出血;鼻骨线形骨折。
(17)口腔粘膜破损,舌损伤。
(18)涎腺其导管损伤。
XX头部伤情鉴定标准
第五条帽状腱膜下血肿头皮撕脱伤面积达20平方厘米(儿童达10平方厘米);头皮外伤性缺损面积达10平方厘米(儿童达5平方厘米)。
第六条头皮锐器创口累计长度达8厘米,儿童达6厘米;钝器创口累计长度达6厘米,儿童达4厘米。
第七条颅骨单纯性骨折。
第八条头部损伤确证出现短暂的意识障碍和近事遗忘。
第九条眼损伤(一)眼睑损伤影响面容或者功能的;(二)眶部单纯性骨折;(三)泪器部分损伤及功能障碍;(四)眼球部分结构损伤,影响面容或者功能的;(五)损伤致视力减退,两眼矫正视力减退至以下(较伤前视力下降以上),单眼矫正视力减退至以下(较伤前视力下降以上);原单眼为低视力者,伤后视力减退1个级别。视野轻度缺损;(六)外伤性斜视。
第十条鼻损伤(一)鼻骨粉碎性骨折,或者鼻骨线形骨折伴有明显移位的;(二)鼻损伤明显影响鼻外形或者功能的。
第十一条耳损伤(一)耳廓损伤致明显变形;一侧耳廓缺损达一耳的10%,或者两侧耳廓缺损累计达一耳的15%;(二)外伤性鼓膜穿孔;(三)外耳道损伤致外耳道狭窄;(四)耳损
伤造成一耳听力减退达41分贝,两耳听力减退达30分贝。
第十二条口腔损伤(一)口唇损伤影响面容、发音或者进食;(二)牙齿脱落或者折断2枚以上;(三)口腔组织、器官损伤,影响语言、咀嚼或者吞咽功能的;(四)涎腺损伤伴有功能障碍。
第十三条颧骨骨折或者上、下颌骨骨折;颞下颌关节损伤致张口度(上下切牙切缘间距)小于3厘米。
第十四条面部软组织单个创口长度达厘米(儿童达3厘米),或者创口累计长度达5厘米(儿童达4厘米)或者颌面部穿透创。
第十五条面部损伤后留有明显瘢痕,单条长3厘米或者累计长度达4厘米;单块面积2平方厘米或者累计面积达3平方厘米;影响面容的色素改变6平方厘米。
第十六条面神经损伤致使部分面肌瘫痪影响面容及功能的。
第十七条颈部软组织单个创口长度达5厘米或者累计创口长度达8厘米。未达到上款规定但有运动功能障碍的。第十八条颈部损伤出现窒息征象的。
第十九条颈部损伤伤及甲状腺、咽喉、气管或者食管的。
范文三:头部轻伤鉴定标准
头部轻伤鉴定标准
头部轻伤鉴定标准?
?
[头部轻伤鉴定标准?]头部轻伤鉴定标准?
(1) 颈部软组织创口长度在?1cm?以上,头部轻伤鉴定标准。?
(2) ?颈部皮肤擦伤,长度在?5cm以上,面积在?4cm 以上,或挫伤?面积在cm 以上。3.1 ?头皮擦伤面积在?5cm2以上;头皮挫伤?;头皮下血肿。
(3) ?外伤致使牙齿脱落或者牙齿缺损?。?
(4) 外伤致使牙齿松动?2枚以上或三度松动?1枚以上。 ?
(5) 外伤致下颌关节活动受限。?(6) ?头皮创。(7) ?头部外伤后,确有神经症状。?(8) 眼部挫伤。?(9) 眼部外伤后影响外观。?(10) ?眼外伤造成视力下降。?(11) 耳损伤造成一耳听力减退?26?dB以上。外伤后引起听觉器官的其他改变。?(12) ?耳廓创在1cm?以上;耳廓缺损。(13) ?面部软组织非贯通性创。?(14) ?面部损伤后留有瘢痕,外伤后面部存?
留色素异常。?(15) 面部表浅擦伤面积在?2cm ?以上;划伤长度在4cm?以上。(16) 外伤后鼻出血?;鼻骨线形骨折。?(17) 口腔粘膜破损,舌?
损伤。(18) ?涎腺其导管损伤。?2.第五条 帽状腱膜下血肿头皮撕脱?伤?面积达20平方厘米(?儿童达10平方厘米);?头皮外伤性缺损面积达?10平方厘米(儿童达?5平方厘米)。第六条? 头皮锐器创口累计长度达? 8厘米, 儿童达? 6厘米; 钝器创口累计长度达?6厘米?,儿童达4厘米。第七条? 颅骨单纯性骨折,鉴定材料《头部轻伤?鉴定标准》?()。第八条? 头部损伤确证出现短暂的意识障碍和近事?遗忘。第九条? 眼损伤 ?
(一)眼睑损伤影响面容或者功能的?;(?二)眶部单纯性骨折; ?
(三)泪器部分损伤及功能障碍?;(四?)眼球部分结构损伤,?影响面容或者功能的;(?五)损伤致视力减退?,两眼矫正视力减退至?0.7以下(较伤前?视力下降0.2以上),?单眼矫正视力减退至0.5?以下(较伤前视力?下降0.3以上);原单眼为低视力者?,伤?后视力减退1个级别。视野轻?度缺损;(六)外伤性斜视。第十条? 鼻损伤?
(一)鼻骨粉碎性骨折?,或者鼻骨线形骨折伴有明显移?位的?;(二)鼻损伤明显影响鼻外形或者功能?的。第十一条? 耳损伤 ?
(一)耳廓损伤致明显变形?;一侧耳廓缺损达一耳的?10%,或者两侧耳?廓缺损累计达一耳的?15%;(二)?外伤性鼓膜穿孔;
(?三)外耳道损伤致外耳道狭窄?;(四)耳损伤造成一耳听力减?退达?41分贝,两耳听力减退达?30分贝。第十二条? 口腔损伤
(?一)口唇损伤影响面容、发音或者进食?;(?二)牙齿脱落或者折断?2枚以上;
(三?)口腔组织、器官损伤?,影响语言、咀嚼或者吞咽功能的?;(四)涎?腺损伤伴有功能障碍。第十三条? 颧骨骨折或者上、下颌骨骨折?; ?颞下颌关节损伤致张口度? (上下切牙切缘间距?)小于3厘米。第十四条? 面部软组织单个创口长度达?3.5 厘米? (儿童达 3厘米?),或者创口累计长度达?5厘米(儿童达4厘米?)或者颌面部穿透创。第十五条? 面部损伤后留有明显瘢痕?, 单条长? 3厘米或者累计长度达?4厘米;单块面?积2平方厘米或者累计面积达?3平方厘米;影响面容的色素改变?6平?方厘米。第十六条 面神经损伤致使部分面?肌瘫痪影响面容及功能?的。?第十七条 颈部软组织单个创口长度达? 5?厘米或者累计创口长度达? 8厘米。未达到上款规定但有运动功能?障碍的。第十八条? 颈部损伤出?现窒息征象的。第十九条? 颈部损伤伤及甲状腺、咽喉、气?管或者食?管的。 〔头部轻伤鉴定标准〕?
?
范文四:头部轻伤鉴定标准
头部轻伤?鉴定?标准??
[?头部轻?伤鉴?定标?准?]?头部轻伤?鉴定?标准? ?
(1)? ?颈部软?组织?创口?长度?在?1cm?以上?,头?部轻?伤鉴?定标?准。? ?
(2)?? 颈部皮?肤擦?伤,?长度?在?5cm?以上?,面?积在?4c?m ?以上?,或?挫伤??面积在?cm ?以上?。?3.1?? 头皮擦?伤面?积在?5c?m2?以上?;?头皮挫?伤?;?头皮下血??肿。 ?
(3)? ?外伤致?使牙?齿脱?落或?者牙?齿缺?损。? ?
(4)? ?外伤致?使牙?齿松?动?2枚以?上或?三度?松动?1?枚以上?。?
(5?) ?外伤?致下??颌关节活?动受?限。?(6?) ?头皮?创。?(7?) ?头部?外伤?后,??确有神经?症状?。?(8)? ?眼部挫?伤。?(9??) 眼部?外伤?后影?响外?观。?(1?0)? ?眼外?伤造成?视力?下降?。?(11?) ?耳损?伤造?成一?耳听?力减?退?26d?B?以上。?外伤?后?引起听?觉器?官的?其他?改变?。?(12?) ?耳廓?创在?1c?m?以上?;耳廓?缺损?。?(13?) ??面部软组?织非?贯通?性创?。?(14??) 面部?损伤?后留?有瘢?痕,?外伤?后面?部存?留?色素异??常。(1?5)? ?面部表?浅擦?伤面?积在?2c?m ?以上??;划伤长?度在?4c?m?以上。?(1?6)? ?外伤后??鼻出血?;鼻骨?线形?骨折?。?(17?) ?口腔?粘膜?破损?,舌?损伤?。?(18?) ?涎腺?其导?管损?伤。?2.?第五?条? 帽状?腱膜?下血?肿头?皮撕?脱伤?面积?达?20?平方厘?米?(儿童?达?10?平方厘?米?);?头皮外?伤性?缺损?面积?达?10?平方厘?米?(儿童?达?5?平方厘米?)?。第六?条? 头皮?锐器?创口??累计长度?达? 8?厘米?, ?儿童?达 6?厘米?; ?钝器?创口?累计?长度?达?6厘米?,?儿童达?4?厘米。?第七?条? 颅骨?单?纯性骨?折,?鉴定?材料?《头?部轻?伤鉴?定标??准》()?。第?八条? ?头部损?伤确?证?出现短?暂的?意识?障碍?和近?事遗?忘。?第九?条? 眼损?伤?
(?一)?眼睑损?伤影?响面?容或?者功?能的?;(?二?)眶部?单纯??性骨折?; ?
(三?)泪器?部分?损伤?及功?能障?碍?;(?四)?眼球部?分结?构损?伤?,影响??面容?或者功能?的?;(?五)?损?伤致视力?减退?,?两眼矫?正视?力减?退至?0.?7?以下?(?较伤?前视力下?降?0.2?以上?),?单眼?矫正?视力?减退?至?0.5?以下?(?较伤前?视力?下降?0.?3?以上?);?原?单眼为低?视力?者?,伤后?视力?减退??1个级别?。视?野轻?度缺??损;(?六)?外伤性?斜视?。第?十条? ?鼻损伤? ?
(一?)鼻骨?粉碎?性骨?折?,或者?鼻骨?线形?骨折?伴有?明显??移位的?;(?二)?鼻?损伤明显?影响?鼻外?形或?者功?能的??。第十一?条? 耳损?伤?
(?一)?耳廓损?伤致?明显?变形?;?一侧耳?廓缺?损达?一耳?的?10%?,?或者两?侧?耳?廓缺损累?计达?一耳?的?15%?;(?二?)外伤?性鼓?膜穿?孔?; ?
(三?)外耳?道损?伤致?外耳?道狭?窄?;(?四)?耳损伤?造成?一耳?听力?减退?达?41?分贝?,两耳?听力??减退达?30?分贝。?第十?二条? ?口腔损?伤?
(?一?)口唇损?伤影?响面?容、?发音?或者?进食?;(?二?)牙齿?脱落?或者?折断?2?枚以上?; ?
(?三)?口腔组?织、?器官?损伤?,?影响语??言、咀嚼?或者?吞咽?功能?的?;(?四)?涎?腺损伤伴?有功?能障?碍。?第十?三条? ?颧骨骨?折或?者上?、下??颌骨骨折?; ?颞?下颌关?节损?伤致?张口?度? (?上下切??牙切缘间?距?)小于?3?厘米。?第十?四条? ?面?部软组织??单个创口?长度?达?3.5? ?厘米? (?儿童达?? 3厘米??),或者?创口?累计?长?度达?5厘米?(?儿童达?4?厘?米)或者?颌面?部穿?透创?。第?十五?条? 面部?损伤?后?留?有明显瘢?痕?, ?单条长? 3?厘米?或者?累计?长度?达?4?厘米;?单块面?积?2平方??厘米或者?累计?面积?达?3平方??厘米;?影响面?容的?色素?改变?6?平?方厘米。?第?十六条?? 面神经?损伤?致使?部分?面肌?瘫痪?影响?面容?及功?能的?。第??十七条? ?颈部软组?织单?个创?口长?度达? 5?厘米?或者?累计??创口长度?达? 8?厘米。?未达??到上款规?定但?有运?动功?能障?碍的?。第?十八?条? 颈部?损伤?出现?窒息?征象??
的。第十?九条? ?颈部损?伤伤?及甲?状腺?、咽?喉、?气管??或者食管?的。? ?〔头?
部轻伤?鉴定?标准?〕?
?
范文五:XX头部轻伤鉴定标准
XX头部轻伤鉴定标准
第一条本标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和司法部颁布的《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为根据,以医学、法医学的理论和技术为基础,结合我省检案实践经验,为人体轻伤分级提供科学依据和统一标准,特拟定本分级鉴定标准,供我省法院系统参照执行。
第二条轻伤是指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轻微伤害的损伤。
第三萍条鉴定损伤程度,应该以外界因素对人体堰直接造成的原发性损害及后果为依据,包 括损伤当时的伤情、损伤后的并发症和后Г遗症等,全面分析,综合评定。
第四条吏本标准将人体损伤所致的轻伤由重至轻分 为轻伤甲级、轻伤乙级和轻伤丙级三个级填别。
第五条帽状腱膜下血肿面积达10 0平方厘米(儿童达50平方厘米);头悒皮撕脱伤面积达50平方厘米(儿童达2稀5平方厘米);头皮外伤性缺失面积达2桠5平方厘米(儿童达15平方厘米)。帽菀状腱膜下血肿面积达50平方厘米(儿童押达30平方厘米)头皮撕脱伤面积达35永平方厘米(儿童达15平方厘米);
头皮疣外伤性缺失达15平方厘米(儿童达10藓平方厘米)。帽状腱膜下血肿;头皮撕脱ベ伤面积达20平方厘米(儿童达10平方渑厘米);头皮外伤性缺失达10平方厘米泳(儿童达5平方厘米)
第六条头皮锐器懔创口累计长度达20厘米(儿童达15厘请米);钝器创口累计长度达15厘米(儿 童达10厘米)。头皮锐器创口单个长度盔达10厘米,累计长度达15厘米(儿童盼单个达6厘米,累计达8厘米);钝器创甾口单个长度达8厘米,累计长度达12厘嗥米(儿童单个达4厘米,累计长达6厘米蹊)。头皮锐器创口累计长度达8厘米(儿,童达6厘米);钝器创口累计长度达6厘苋米(儿童达4厘米)。
第七条颅骨凹陷萃性骨折、粉碎性骨折;颅脑损伤,CT扫诱描提示脑挫伤或者蛛网膜下腔出血颅骨线仆形骨折
第八条头部损伤当时出现昏迷达裔30分钟;头部损伤确证出现短暂意识障堤碍和近事遗忘,伴有一定程度的颅脑损伤赊临床症状、体征;头部损伤确证出现短暂栾意识障碍和近事遗忘。
第一条本标准根锏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以掭医学和法医学的理论与技术为基础,结合俚法医检案的实践经验制定,为轻伤鉴定提祧供依据。
第二条轻伤是指物理、化学及轫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者部分猥功
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轻微伤害钷的损伤。
第三条鉴定损伤程度,应该以趔外界因素对人体直接造成的原发性损害及冈后果为依据,包括损伤当时的伤情、损伤μ后引起的并发症和后遗证等,全面分析,曼综合评定。
第四条鉴定人应当由法医师蜒或者具有法医学鉴定资格的人员担任;也醇可以由司法机关聘请或者委托的主治医师芑以上人员担任。鉴定人有权了解案情、调赡阅案卷、病历和勘验现场,有关单位有责П任予以配合。鉴定人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窈原则,应用科学的检测方法,保守案件秘祓密,遵守有关法律规定。
第五条帽状键衿膜下血肿。头皮撕脱伤面积达20平方厘寺米(儿童达10平方厘米);头皮外伤性 缺损面积达10平方厘米(儿童达5平方犋厘米)。
第六条头皮锐器创口累计长度镇达8厘米,儿童达6厘米;钝器创口累计贴长度达6厘米,儿童达4厘米。
第七条デ颅骨单纯性骨折。
第八条头部损伤确证遽出现短暂的意识障碍和近事遗忘。
第九蚺条眼损伤(一)眼脸损伤影响面容或者功鹚能的;(二)眶部单纯性骨折;(三)泪凌器部分损伤及功能障碍;(四)眼球部分赙结构损伤,影响面容或者功能的;(五)右损伤致视力减退,
两眼矫正视力减退至以埚下(较伤前视力下降以上),单眼矫正视砗力减退至以下(较伤前视力下降以上),逖原单眼为低视力者,伤后视力减退1个级骗别;视野轻度缺损;(六)外伤性斜视。
第十条鼻损伤(一)鼻骨粉碎性骨折,或盲者鼻骨线形骨折伴有明显移位的;(二)掬鼻损伤明显影响鼻外形或者功能的。
第骸十一条耳损伤(一)耳廓损伤致明显变形注,一侧耳廓缺损达一耳的10%,或者两炷侧耳廓缺损累计达一耳的15%;(二) 外伤性鼓膜穿孔;(三)外耳道损伤致外鳊耳道狭窄;(四)耳损伤造成一耳听力减荧退达41分贝,两耳听力减退达30分贝勿。
第十二条口腔损伤(一)口唇损伤影 响面容、发音或者进食;(二)牙齿脱落泺或者折断2枚以上;(三)口腔组织、器 官损伤,影响语言、咀嚼或者吞咽功能的鳍;(四)涎腺损伤伴有功能障碍。
第十 三条颧骨骨折或者上、下颌骨骨折;颞下,颌关节损伤致张口度(上下切牙切缘间距蚰)小于3厘米。
第十四条面部软组织单锘个创口长度达厘米,(儿童达3厘米),缴或者创口累计长度达5厘米(儿童达4厘麇米)或者颌面部穿透创。
第十五条面部堋损伤后留有明显瘢痕,单条长3厘米或者渊累计长度达4厘米;单块面积2平方厘米犍或者累计面积达3
平方厘米;影响面容的建色素改变6平方厘米。第十六条面神经损 伤致使部分面肌瘫痪影响面容及功能的。璀
第十七条颈部软组织单个创口长度达5 厘米或者累计创口长度达8厘米。未达到瞢上款规定但有运动功能障碍的。
第十八务条颈部损伤出现窒息征象的。
第十九条 颈部损伤伤及甲状腺、咽喉、气管或者食栀管的。
第二十条肢体软组织挫伤占体表衰总面积6%以上。
第二十一条肢体皮肤迤及皮下组织单个创口长度达10厘
童达8厘米)或者创口累计总长度达15苣厘米(儿童达12米(儿箝
厘米);伤及感觉神经蝈、血管、肌腱影响功能的。
第二十二条诶皮肢外伤性缺损须植皮的。
第二十三条 手损伤(一)1节指骨(不含第2至5指廒未节)粉碎性骨折或者2节指骨线形骨折剁;(二)缺失半个指节;(三)损伤后出粟现轻度挛缩、畸形、关节活动受限或者侧ユ方不稳;(四)舟骨骨折、月骨脱位或者坯掌骨完全性骨折。
第二十四条足损伤( 一)2节趾骨骨折;(二)缺失1个趾节语;(三)zhe骨2节骨折;跗骨、距骨槊、跟骨骨折;踝关节骨折或者zhe跗关,节脱位。撕脱骨折除外。第二十五条四肢 长骨骨折;膑骨骨折。
第二十六条肢体,大关节脱位、关节韧带部分撕裂、半月板队损伤或者肢体软组织损伤后瘢痕挛缩致关乔节功能障碍。第四章躯干部和会阴部损伤
第二十七条躯干部软组织挫伤比照第二十断条。
第二十八条躯干部创口比照第二十陇一条。
第二十九条躯干部穿透创未伤及守内脏器官或者重要血管、神经的。
第三崾十条胸部损伤引起气胸、血胸或者较大面ㄩ积的单纯性皮下气肿,未出现呼吸困难。
第三十一条胸部受挤压,出现窒息征象。娑
第三十二条肩胛骨、锁骨或者胸骨骨折蔬;胸锁关节或者肩锁关节脱位。
第三十 三条肋骨骨折(一处单纯性肋骨线形骨折 除外)。
第三十四条女性乳房损伤导致鼯一侧乳房明显变形或者部分缺失;一侧乳惮房乳腺导管损伤。
第三十五条腹部闭合ぴ性损伤确证胃、肠、肝、脾或者胰挫伤。
第三十六条外伤性血尿(显微镜检查红细 胞>10/高倍视野)持续时间超过二周眢。
第三十七条会阴部软组织挫伤达10觊平方厘米(儿童酌减)或者血肿二周内不势能完全吸收的。
第三十八条阴茎挫伤致 排尿困难;阴茎部分缺损、畸形;阴囊撕 脱伤、阴囊血肿、鞘膜积血;一侧睾丸脱啶位、扭转或者萎缩。
第三十九条会阴、嚅阴囊创口长度达2厘米;阴茎创口长度达 1厘米。
第四十条外伤性肛裂、肛瘘或脬者肛管狭窄。
第四十一条***撕裂伤拙、子宫或者附件损伤。
第四十二条损伤供致孕妇难免流产。
第四十三条外伤性脊噻柱骨折或者脱位;外伤性椎间盘突出;外漪伤影响脊髓功能,短期内能恢复的。
第 四十四条骨盆骨折。
各省、自治区、直垅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趾(局)、司法厅(局):
现将《人体轻倍伤鉴定标准(试行)》印发给你们,作为碧评定伤害他人身体造成伤关于鉴定标准,坍在法医检案中参照执行。在试行中遇到的褫问题请及时按系统反映,以便进一步修改睽完善。
附:《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咛)》 最新人体轻微伤鉴定标准
颅脑、叱脊髓损伤
轻微伤
a)头部外伤后伴有椐神经症状。 b)头皮擦伤面积以上;头硖皮挫伤;头皮下血肿。
c)头皮创口或疤者瘢痕。
面部、耳廓损伤
轻微伤
aや)面部软组织创。
b)面部损伤留有瘢豌痕或者色素改变。 c)面部皮肤擦伤,吠面积以上;面部软组织挫伤;面部划伤
以灰上。
d)眶内壁骨折。
e)眼部挫伤谝;眼部外伤后影响外观。 f)耳廓创。
g)鼻骨骨折;鼻出血。
h)上颌骨额 突骨折。 i)口腔粘膜破损;舌损伤。 j)牙齿脱落或者缺损;牙槽突骨折;牙寻齿松动2枚以上或
者?度松动1枚以上。
听器听力损伤
轻微伤
a)外伤性鼓膜绝穿孔。 b)鼓室积血。
c)外伤后听钋力减退。 视器视力损伤
轻微伤
a)踏眼球损伤影响视力。 颈部损伤
轻微伤
a)颈部创口或者瘢痕长度以上。
b)镢颈部擦伤面积以上。 c)颈部挫伤面积获以上。
d)颈部划伤长度以上。 胸部艮损伤
轻微伤
a)肋骨骨折;肋软骨骨ゑ折。 b)女性乳房擦挫伤。 腹部损伤絷
轻微伤
a)外伤性血尿。
盆部及会蝠阴损伤
轻微伤
a)会阴部软组织挫伤 。 b)会阴创;阴囊创;阴茎创。 c辞)阴囊皮肤挫伤。 d)睾丸或者阴茎挫换伤。 e)外伤性先兆流产。 脊柱四肢 损伤
轻微伤
a)肢体一处创口或者瘢启痕长度以上;两处以上创口或者
瘢痕长度鲵累计以上;刺创深
达肌层。
b)肢体饯关节、肌腱或者韧带损伤。 c)骨挫伤似。
d)足骨骨折。
e)外伤致趾甲脱漠落,甲床暴露;甲床出血。 f)尾椎脱撤位。
手损伤
轻微伤
a)手擦伤面积做
2以上或者挫伤面积以上。
b)手一聍处创口或者瘢痕长度以上;两处以上创口荞或者瘢
痕长度累计以上;刺伤深达肌层。棕
c)手关节或者肌腱损伤。
d)腕骨弗、掌骨或者指骨骨折。
e)外伤致指甲眇脱落,甲床暴露;甲床出血。
体表损伤
轻微伤
a)擦伤面积以上或者挫伤面积 以上。
b)一处创口或者瘢痕长度以上牡;两处以上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以上;菰刺创深达肌层。
c)咬伤致皮肤破损。
其他损伤
轻微伤
a)身体各部位骨皮协质的砍(刺)痕;轻微撕脱性骨折,无功肖能障碍。
b)面部?o烧烫伤面积以上然;浅IIo烧烫伤。
c)颈部?o烧烫シ伤面积以上;浅IIo烧烫伤面积以上。
d)体表?
o烧烫伤面积以上;浅II’o烧烫伤面积以上;深IIo烧烫伤。
转载请注明出处范文大全网 » XX头部伤情鉴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