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聚焦稿酬支付办法
聚焦稿酬支付办法
《 光明日报 》( 2013年10月29日 05 版大视野)
CFP
日前,在国家版权局召开的《使用文字作品支付报酬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意见征求会上,来自作者、出版社、网站、学者、司法机关和行政部门的代表,殷切期待《办法》的出台,能维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利,引导和规范市场秩序。
代表们就《办法》的修改,纷纷发表了不同的意见,聚焦为四大热点。
稿酬标准涨3倍以上,算不算低,
《办法》将原创作品的付酬标准从1999年的每千字30元到100元,提升为每千字100元到500元;将翻译作品的稿酬从每千字20元到80元,提升至每千字80元到300元。
尽管原创作品的稿酬大幅提高,但作家肖复兴认为,和整个物价上涨指数相比,仍显不够。“上世纪50年代末,作家孙犁一篇中篇小说《铁木前传》的稿费是6000元,在当时能买个四合院。到了1995年出版《孙犁文集》时,拿到的稿费是1.4万元,虽然比上世纪50年代的6000元高出不少,但已经不算什么了。”肖复兴说,现在《办法》里的最低标准和最高标准差距比较大,出版社或刊物往往是按照最低标准付费。他建议,缩短两者之间的差距,适当提高最低标准。
中国作协作家权益保障委员会主任吕洁也认为,对绝大多数作家而言,能拿到的稿酬基本是按最低标准的,只有少数强势作家能拿到版税或一次性稿酬。因此,她建议提高最低标准,把原创作品付酬标准,从每千字100元提高到200元或300元;把翻译作品的最低稿酬,
从每千字80元提高到100元或120元。
会导致“以行政代替市场管理”,
有代表提出,目前的稿费支付标准和支付办法,基本上是市场化运作,出台这个《办法》是否会导致“以行政代替市场管理”的局面,
对此,国家版权局政策法制司负责人说,这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与1999年的报酬规定相比较,有些规定是没有任何改动的。比如,依然遵守“约定优先、指导性为主、指令性为辅”的原则。这个意见稿第二条明确规定:“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约定外,使用文字作品支付报酬由当事人约定;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适用本办法。”也就是说,只有权利人和使用者在没有约定稿酬或约定不明的情况下,才适用这个《办法》。
因此,《办法》与市场运行并不冲突,两者是互补关系。
此外,《办法》明确了报刊转载的稿酬收转的问题,理顺了不同部门规章办法的冲突规定。
按照1999年的规定,报刊转载稿费找不到作者的,由国家版权局指定由其下属事业单位,即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代为收转。这规定与《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相抵触。实践中,存在着个别代理机构未经国家版权局批准和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的授权,擅自从事报刊稿酬收转业务。为此,《办法》明确规定了报刊转载法定收转机构为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报刊社向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交纳转载稿费后,就不再承担向作者付酬的义务了,对应转付责任依法转至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
稿酬提升后,是读者来埋单吗,
尽管修订后的稿酬最低标准引发了较大争议,但出版方也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和担忧:稿酬提高导致成本提升,最终可能会转嫁给读者,如果真出现了这样的局面,读者能接受吗,
商务印书馆总经理助理王齐认为,目前的每千字100元至500元,是合适的,如果再提
高的话,就有可能超出现有市场环境,最后造成有价无市。他说,商务印书馆出的基本是学术方面的作品,印数在3000到5000册之间,如果无限提高稿酬、版税率的话,对出版社来说是致命的打击。因为出版社有定价权,这样肯定会提高订价,把成本转向读者和市场。
“假如把稿费标准提高到最低每千字100元,出版社的总成本将提高7.5%;在图书定价不变的情况下,毛利率会由19%下降到14%;如果维持这个状况,图书销售价格要提高15%。若是按照每千字150元支付稿酬,出版社总成本将提高20%,在图书定价不提高的情况下,毛利率将是负数。”人民出版社常务副总编辑陈亚明分析,这样最后可能把定价成本转嫁给读者。
对此,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总干事张洪波则认为:“稿费提高带来的成本提升,出版社为什么不能通过提高自己的经营能力和利润率来解决,这是需要考虑的。”
网络发表,如何支付稿酬,
《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在数字或者网络环境下使用文字作品,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使用者应当参照本办法规定的付酬标准和付酬方式付酬。
“网络作品与正式出版的作品相比,品质是有差距的,如果完全根据第五条约定的基本稿酬标准,显然是偏高的。”中文在线总裁童之磊建议,“对网络文字作品支付稿酬,上限可参照第五条约定的标准,下限可参照原有规定的下限,也就是说原创数字文字作品每千字30元~500元,改编作品每千字10元~150元,汇编作品每千字3元~30元,翻译作品每千字20元~300元。”
中国作协曾作过一项调查,结果显示:目前大多数网站使用文字作品都是不付酬的,大量的网络转载根本不付酬。对此,吕洁认为:“与网站签约的作家所发表原创作品的稿酬标准,可以比纸质作品标准低,甚至低很多,但是必须有一个标准,否则就成为一纸空文了。”
在意见征求会上,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最后表示:“将在开门、透明、公开的前提下,广泛吸纳社会各界所提出的科学的、理性的意见,加快对《办法》进行补充完善之后,出台实施。”(本报记者 李 苑)
链 接
国外稿费如何,
1997年9月22日美国《福布斯》杂志公布了全世界收入最高的10名艺术家,位居第4
名的是美国作家迈克尔?克里奇顿,他在1996年和1997年获得的稿费收入是1.02亿美元。
出道较晚的英国女作家罗琳用极短的时间靠作品成为世界女性首富。
范文二:稿酬支付制度 稿酬制度
简介编辑
稿酬是指作品发表后交付给作者的稿费,它是出版机构发表作品后给付作者的报酬。
稿酬是作者的一项重要经济权利,是对作者创造性劳动的物质补偿,是著作权人所享有的一项重要经济权利,任何人不能随意剥夺。
我国目前实行的稿酬制度是基本稿酬加印数稿酬制度。
我国著作权法第10条规定:“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五)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稿酬计算有两种。基本稿酬、印数稿酬。
实际上我国现行的稿酬制度,不是国际上通行的版税制。
所谓的基本稿酬加印数稿酬制,还是以基本稿酬为主,印数稿酬为辅的。
基本稿酬的确定,又以作品的“质量的高低,著译的难易”为依据,其基本原则是以质论价,按质付酬,同时兼顾印数
网络时代对稿酬的定义又增添了新的内容,网站拥有者对刊登在该网站上的作品按点击率付给作者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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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编辑
使用受法律保护的作品,使用者(通常是出版单位)支付给作者和其他版权所有者经济报酬的一种方式,是作者对其作品享有非人身财产权的重要内容,也称稿费。
中国古代,有些作者在应约为他人写稿或其作品由他人发表时,也能取得一些报酬,称为“润笔”。书籍成为商品后,印刷出版者也要付给作者一定数额的经济报酬。
这些可说是稿酬制度的萌芽。近现代有了版权保护制度,资本主义国家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前的中国,支付稿酬的办法一般采取抽版税(即按每种书的印数计算出总定价抽取一定百分比的金额作为付给该书作者的稿酬)或卖版权(即作者将作品的版权卖给出版者,出版者一次付酬后不再付酬)的方式。
但稿酬数额大多无统一标准,由作者和出版者自行签订合同,决定支付稿酬的方式和金额。
法规编辑
在社会主义国家,大都由国家制定稿酬条例,规定付酬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初,稿酬一般尚沿用抽版税方式,但废止了不利于作者的卖版权的办法。
1953年开始,出版社学习苏联,采用按印数定额支付稿酬的方式,即按书稿的不同性质和质量,规定每1000字的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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酬金额,同时规定若干印数为一个付酬定额(如有的书以1万本为一个定额,有的以2万本为一个定额),印数在一个定额以内的付给作者以一个定额的稿酬,两个定额以内的付两个定额的稿酬(余类推)。
1958年10月,文化部颁发了《关于文学和社会科学书籍稿酬的暂行规定》,这是中国由政府第 1次正式颁布的稿酬制度。《规定》以基本稿酬和印数稿酬相结合的方式取代了不尽合理的定额稿酬的方式。
基本稿酬是以每 1000字为计算单位的字数稿酬(诗歌按行数、画稿按幅数);印数稿酬按基本稿酬的总金额的百分比计算(例如印 1万册付基本稿酬的5%作为印数稿酬),印数愈多,则印数稿酬的百分比相应递减。
初版书付基本稿酬加印数稿酬,再版书则只付印数稿酬,不再付基本稿酬。这个办法到1961年改为只付基本稿酬,不付印数稿酬。“文-化-大-革-命”中,则完全停止支付作者稿酬。
1977年恢复支付基本稿酬,1980年5月国家出版局颁发的《关于书籍稿酬的暂行规定》,又恢复使用基本稿酬与印数稿酬相结合的方式。1984年文化部颁发的《书籍稿酬试行规定》,基本稿酬比1980年的规定提高了一倍,印数稿酬也作了调整,较为有利于学术著作的出版。
稿酬规定编辑
基本稿酬: 字数稿酬的组成部分之一,即根据书稿的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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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内容质量情况,按照国家规定的统一稿酬标准或出版合同约定的稿酬标准,以每千字若干元为单位计算稿酬的稿费计算方法,基本稿酬按版面字数计算,以千字为单位,不足千字的作千字算。 稿酬一般分三种形式。
1. 基本稿酬加印数稿酬。按作品字数,以千字为单位向作者支付一定的基本稿酬。再根据图书的印数,以千册为单位按基本稿酬的1%向作者支付印数稿酬。
图书重印时只付印数稿酬不再付基本稿酬。 例:你的作品是20万字,初版印数为1万册,按千字50元计。 你的初版稿酬就是:200*50+200*50*10*1%=11000元。
采用此种付酬方式的,作者可与出版社在合同中约定,在交付作品时预付稿酬的30%~50%。作品一经出版,应在6个月内付清所有报酬。
附:基本稿酬标准
(1) 原创作品为每千字80~300元。
(2) 改编作品为每千字10~50元。
(3) 汇编作品为每千字3~10元。
(4) 翻译作品为每千字20~80元。
2013年,国家版权局制定的《教科书使用作品支付报酬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这预示着教科书免费使用作品的时代即将结束。
此次公布的征求意见稿中,确定了教科书使用作品支付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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酬标准为:文字作品每一年的使用费用是千字300元;音乐作品每首300元;美术作品、摄影作品每幅200元;录音制品每首50元。[1]
古人的稿酬编辑
稿费在古代叫作润笔。“以财乞文,俗谓润笔”就是这个意思。“润笔”一词最早见于《隋书?郑译传》:隋文帝叫李德林起草诏书。高颖在旁边戏道:“笔干了。”郑译也乘机说道:“不得一钱,何以润笔?”后来,人们就把写作文章书画所得的酬劳,包括物与钱,谓之润笔。宋人洪迈《容斋随笔》云:“文字润笔,自晋代以来有之,至唐始盛。”又说:“作文受谢,晋宋以来已有之。”
古代文人所得的润笔费,数目十分可观的,如钱泳《履园丛话》载:“白乐天为元微之作墓铭,酬以舆马、绫帛、银鞍玉带之类,不可枚举。”皇甫??为裴度作《福光寺碑》,字数不过三千,裴度赠给他车马丝绸,皇甫??嫌少,裴度又酬谢绢九千匹。韩愈为文,必索润笔。刘禹锡《祭韩吏部文》“公鼎侯碑,志隧表阡,一字之价,辇金如山”。这虽是形容之辞,有所夸大,但也说明当时稿酬是十分高的。古来作家们的稿费,就稿酬总收入来说,要算唐朝的李邕了。《旧唐书》讲,“邕尤长碑颂”,“中朝衣冠及天下寺观,多赍持金帛,往求其文”,“受纳馈遗,以至巨万。时议以为自古鬻文获财,未有如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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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得的稿费也有很微薄的。欧阳修请蔡君谟为其《集古录序目》作字刻石,赠给他的只是鼠须栗尾笔、铜绿笔格、大小龙茶等物。杜甫有《闻斛斯六官未归》诗云:“故人南郡去,去索作碑钱。本卖文为活,翻令室倒悬。荆扉深蔓草,土锉冷疏烟。“斛斯融为人作碑,稿费无着,要运河江陵索取,所得甚微,致使锅镬无烟。这种情形同旧社会里那些每天苦苦爬格子,所得无几,过着清贫生活的文人作家相去不远了。
给著作者“润笔”的多少,不同的时代各有差异,从中可以看出知识分子在不同时代地位的高下。唐宋两代重诗文,朝廷科举也以诗取士,尤其唐代自太宗以来大多重视文学,爱好诗歌,文人学士很得重视,地位较高。社会上也对作者及诗人厚眼相加,所以“润笔”一般较高。明代则有不同,文人学士的地位空前下降,所以,“润笔”也极少。[2]
稿酬计算方法编辑
版税方式
稿酬=图书定价*发行数*版税率,其中“图书定价”可以用“图书批发价”替代;“发行数”可用“印数”或“实际销售数”替代,版税率一般为8%。
基本稿酬加印数稿酬方式
稿酬=稿费标准*字数+(稿费标准*字数)*1%*印数/1000
一次性付酬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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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酬标准和计算方式可参照基本稿酬。不足500字按500字算,超过500少于1000字按1000字算。
稿酬个税编辑
起征点与税率
我国稿酬个人所得税计税方式等同于劳务报酬的计税方式,征收个人所得税。
1980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公布,稿酬个税起征点为800元。
在近30年的时间里,我国的工资、薪金个税起征点上调了两次:2006年由800元提为1600元,2008年由1600元提到2000元。税率则从5%开始,采用九级累进制。而《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稿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实际税率即为14%。[3]
起征点的争议
800元稿酬个税起征点从1980年执行至今,30多年未变,与时代严重脱节。[4]
在2014年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著名作家、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副会长张抗抗再次提交提案,呼吁提高稿酬个税起征点。[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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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三:【精品文档】集团公司稿酬支付暂行办法
******公司有限公司
(2011)年企文字第001号
******稿酬支付暂行办法 各部门、各子公司:
为提高******文化宣传作品和报刊的质量,鼓励通讯员、员工撰写和创作更多、更好的稿件,结合公司具体实际制定如下暂行办法:
第一条 本办法所指付酬稿件为公司宣传栏、公司网站和报刊出版或发布的稿件;公司网站指公司内网和外网两个部分,付酬稿件具体为特定事项的征文、征稿和特约稿及经审核后外网发布的新闻稿件,其他上传的言论、图片和视频等不适用于本规定。
第二条 公司支付稿酬的稿件,以新闻类题材原创稿件为主(形式包括消息、通讯、言论、图片、视频等),兼顾管理人文创新类稿件、业务技术理论心得以及文艺副刊类稿件。其余各种讲话、文件、规章制度、通知以及转载或摘编公司外媒体的稿件,不支付稿酬。
第三条 稿酬支付的具体标准:
分 类 稿件品名 稿酬评定办法 稿酬数额 备 注 文字1类 消息、通讯、言论 20元/100字(含标点符号) 最高不超过150元 文字2类 小说、散文 10元/100字(含标点符号) 最高不超过100元 文字3类 诗 歌、 30元/10行 最高不超过80元 图片类 新闻、艺术 20元/单幅 最高不超过80元 含系列组图 视频类 新闻、讲座、艺术 20元/分钟 最高不超过80元
第四条 稿酬一般按月度结算,原则是哪里使用稿件哪里支付
统一核定稿酬后,由各子公司、事业部和公司稿酬,每季度由公司
分别支付发放。稿酬审核流程为:公司企业文化办汇总拟定稿酬?各子公司、事业部综合部复核?公司人力行政总监审批?各子公司、事业部和公司分别到财务报领发放。
第五条 同一内容的稿件在公司宣传载体、各子公司或事业部宣传栏内同时使用或多次使用,只计算一次稿酬,不重复支付,稿酬由公司负责支付。稿件同时在公司内、外网刊发者,按其中最高一种刊物标准支付稿酬,不重复计算。
第六条 对抄袭稿件的处理办法:只要存在50%以上雷同的稿件均将归为抄袭稿件。所有的抄袭稿件一经发现将一律被退回,并对此交稿人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如果是公司通讯员则开除出通讯员队伍并今后不再征用该任何稿件。
第七条 如果抄袭稿件在审稿期间未被发现,上刊后被举报发现并已经领取稿酬的,除做上述第四条的处理外,还将被处以退还稿酬并罚处当次所得稿酬3倍金额的罚金,情节较严重的,在公司范围内公开点名批评。
第八条 公司将不定期对通讯员的撰稿进行指导与培训,以提高通讯员的新闻宣传意识、能力和水平;必要时邀请公司外专业人士做新闻写作的培训讲座,所需酬金按照公司相关学术讲座标准支付。
第九条 公司每年对积极参与文化建设和新闻宣传并取得突出成绩的通讯员、员工和团体(分别按各子公司、部门等类)进行表彰奖励,授予荣誉称号,颁发奖金。评选表彰由公司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每年评选表彰奖金金额为每人(含团体)500元,奖励总人数(含团体)不超过10人。
第十条 本办法由公司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开始实行。
******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 稿酬 支付 暂行 办法
抄 报:公司领导
范文四:稿酬发放管理办法
《宝丰能源报》稿酬发放管理办法
为充分调动集团公司所有通讯员和员工的写稿积极性,为《宝丰能源报》提供内容丰实、体裁多样的稿件,特制定本办法: 一、稿件的分类标准:
根据稿件的来源不同,分为摘抄类和原创类作品,摘抄类需标明出处、作者、以及摘抄者的姓名;原创类作品须标明真实姓名和所在车间。
二、稿费的发放标准:
1、简讯、图片新闻(包括文字说明)不论版面位置,每幅均为10—20元。
2、原创类:诗歌、散文、杂文等,形式不限,字数不限,均50元/篇。
3、摄影照片/美术作品每幅10—30 元。书法、篆刻每幅10—20 元。 4、转载摘抄:5元/篇。
5、编辑与他人合写的稿件,稿酬按照五五比例进行划分计算。 7、转载的国家政策、法令、文件摘选的稿件不付稿酬。 8、新闻稿稿酬见详细附表。
三、员工稿酬领取与发放由《宝丰能源报》编辑人员进行统计,统一申报与领取,以现金形式发放。 四、本办法由集团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集团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八日
范文五:新闻中心稿酬管理办法
新闻中心稿酬管理办法
(讨论稿)
为了充分调动新闻策划、新闻采编、设计制作以及对外报道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按照**集团《关于调整宣传媒体稿酬的通知》精神,结合新闻中心工作实际,特修订《新闻中心稿酬管理办法》。
一、稿酬发放类型、范围及原则
(一)、类型:
1、报纸:文字、照片、美术、题图、插图、尾花稿费;编辑加工费、校对费、审稿费和好新闻评审费。
2、电视:画面设计、栏目头设计、创意字幕、节目制作、有像与口播新闻、专题、播出及新闻栏目主持费;编辑加工费、审稿费和好新闻评审费。
3、网络:专题网页设计、页面flash、创意设计费;编辑加工费、审稿费和好新闻评审费。
(二)、范围:
1、三大媒体新闻业务从业者,如策划(大型采访活动策划、每季每月报道要点策划等)、写稿、编稿(制作、网页设计)、校稿、审稿(好新闻评审等)、播稿(播音主持)等。
2、对外新闻报道稿酬及奖励。
(三)、原则:
1、外宣奖励原则。为鼓励对外报道,保证顺利完成新闻中心对外报道任务,对外新闻报道在执行集团公司有关奖励政策的基础上再进行奖励。
2、业务量化原则。所有涉及稿酬人员每月的工作任务在保证质的基础上必须量化,要认真填写《新闻业务量化考核表》。即使没有明显可量化的工作,也必须完成上一个程序的工作任务和满足下一个程序所提出的工作要求。
3、易岗易酬原则。即在什么岗位拿什么稿酬。
4、考核奖惩原则。无论是采编人员还是其他人员,无论是定量还是变量,发放稿酬时都必须经过严格的考核,奖优罚劣。
5、协作奖励原则。对在采、编(包括设计制作)、播等新闻业务的协调方面有积极贡献的部室或个人,由总监部提出申请,经中心领导批准,给予适当的稿酬奖励。
二、工作任务
各媒体及相关部室根据工作任务确定每个岗位定额,完成《新闻业务量化考核表》中规定的定额后方可发放稿酬:
(一)、《****》报编辑:圆满完成当月的报道选题策划、组稿、编稿、排版和校对任务;每人每月至少发表两篇评论或编者按、编后语及
其它新闻类作品。
(二)、**电视台编辑:圆满完成当月的报道选题策划、《**新闻》、《一周要闻》的组稿、编稿任务;每人每月至少发表两篇评论或编后。
(三)、***网站编辑:圆满完成当月的报道选题策划、原创稿件的组稿、编稿和摘编信息的编辑发布任务;每人每月至少发表三篇评论(包括网评);完成《**论坛》的管理工作、《**视频网》相关视频的审核工作及网络舆情的收集汇报工作;完成《**信息》的编辑、排版和网上发布任务。
(四)、**电视台制作:圆满完成当月《**新闻》、《一周要闻》的制作任务、电视节目改版及其他节目包装任务。
(五)、**电视台播音主持:每月完成所有电视栏目的播音主持任务。
(六)、**电视台专题栏目:圆满完成当月所有专题栏目的策划及采编制作任务和应急性专题片制作任务。
(七)、记者部记者:按照**新办字(2009)12号文件精神,结合集团公司2010年(16)号文件有关新闻影响力指数评审办法,记者部记者按人均24分的新闻影响力指数进行考核。
(八)、通联(总监)部人员:圆满完成当月报道要点拟写、对内对外信息交流、采编会议和通联会议组织策划、好新闻评选、通讯员培训、摄影等新闻业务工作。
(九)、播出及网页设计人员:完成**电视台所有节目的正常播出
上传任务;完成**网站的网页设计开发、网页Flash设计和技术服务任务。
以上涉稿酬部室在完成新闻业务工作的同时还必须完成有关新闻业务管理工作,如稿件统计、好新闻评比、新闻影响力指数排名(指三大媒体、记者、专题)、新闻业务量化考核、稿酬申报、工作总结和完成领导临时安排的其它任务等。
三、稿酬标准
按照**集财字(2005)259号文《关于调整宣传媒体稿酬的通知》精神 ,结合各媒体及相关部室各自特点拟定此稿酬标准。
(一)、记者岗(包括文字、摄影、摄像):完成当月该部室的新闻影响力总指数和新闻业务管理工作,月人均稿酬得分500分。
(二)、***电视台、《****》报、**网站编辑岗:完成当月工作任务和新闻业务管理工作,月人均稿酬得分400分。
(三)、**电视台制作岗:完成当月工作任务和新闻业务管理工作,月人均稿酬得分350分。
(四)、专题、栏目(含文艺部)岗:在完成新闻业务管理工作,每完成一期专题(或栏目),专题室稿酬得分380分;文艺室稿酬得分300分
(五)、通联(总监):完成当月工作任务和新闻业务管理工作,月人均稿酬得分300分。
(六)、播音主持岗:完成当月工作任务和新闻业务管理工作,月人均稿酬得分250分。
(七)、播出及网页设计人员:完成当月工作任务和新闻业务管理工作,月人均稿酬得分200分。
四、计酬办法
(一)、所有涉稿酬部室人员的稿酬得分,均为其部室内部严格考核后所得。
(二)、除记者部记者外,其他涉稿酬部室人员,除得每月完成工作任务后所规定的稿酬得分外,额外采写的稿件另计稿酬。
(三)、除记者部记者外,其他从业人员采写同一条(且同体裁)新闻同时或间断性在三个媒体发布,只按一条新闻的稿酬发放(以稿酬最高的媒体算)。同一主题不同体裁的可另计稿酬。
(四)、报纸和网络发布同一内容的多幅照片,以一幅照片的稿酬计算。特别重大的题材例外,但最多不得超过3幅。
(五)、三大媒体相互转发的新闻不支付稿酬。
五、对外报道稿酬奖励
为了充分调动新闻中心员工对外报道的积极性,顺利完成新闻中心对外报道任务,在全年稿酬中提取部分稿酬(根据对外报道量大小决定)作为对外报道的稿酬奖励。
(一)、凡在地市级以上媒体刊播的新闻作品,可凭刊发作品原件、视频播发录像和稿费通知单(留存复印件)在通联(总监)部登记并领取稿酬奖励。
(二)、凡在各级各类媒体刊播的新闻作品,在执行**集财字(2005)259号文《关于调整宣传媒体稿酬的通知》中对外报道稿酬奖励规定的基础上再给予翻一番的奖励。
(三)、凡在各级各类媒体刊播的新闻作品,六个月后还未收到稿酬通知单的,可凭新闻作品刊播原件及视频播发录像等有效证据,经分管主任签字报总监部核实后领取稿酬奖励。其标准按照**集财字(2005)259号文规定的层级,每件分别为:50元、100元、200元和400元。如再接到稿酬通知后,可按稿酬奖励标准多退少补。
六、稿酬支领
(一)、稿酬每月发放一次。
(二)、每月先从稿酬总额中提出当月对外报道的稿酬奖励后,再计算和支付内部稿酬。
(三)、所有涉稿酬部室必须在每月3日前将本部室上月的《新闻业务量化考核表》经分管主任签字后交总监部。总监部在审核中如发现有重复(三媒体重复用稿)统计稿件的要删除,有重复稿酬的,就高不就低,只留一项。
(四)、总监部对所有被审核的稿酬分汇总核算出分值后,根据部
室考核结果每月8日前下发稿酬通知。各部室根据内部业务考核情况认真填写由总监部统一设计的稿酬通知单,经涉稿酬部室负责人、总监部负责人、分管主任签审后交总监部。总监部附上汇总表(审签卡),呈中心主任审定。
(五)、所有涉稿酬部室须在每月10日前将上月的稿酬通知单做好交总监部审核。总监部须在每月15日前将稿酬通知单和汇总表呈中心主任审定后交计财部。每月26日前,计财部须将审核后的稿酬发放给涉稿酬部室。各涉稿酬部室须在月底前将所有稿酬发放完毕。
(六)、各涉稿酬部室负责人在做稿酬通知单时,每个人的稿酬不留小数,如有余额,自行解决。
七、考核管理
(一)、所有涉稿酬部室必须认真填写《新闻业务量化考核表》,并由分管主任签字后按时交总监部。此表是稿酬考核管理的重要依据,不按时填交表,将根据具体情况在下月该部室稿酬总得分中核减该部室月稿酬得分的5%-30%;所有涉稿酬部室须在规定时间内把稿酬通知单报总监部并在规定时间内发放稿酬,否则,在下月部室稿酬总得分中核减10%。
(二)、所有涉稿酬部室实行部室工作任务总量和稿酬得分总量双项管控。部室完成或超额完成月工作任务(每人工作量之和)可获得全额(每人稿酬应得分之和)稿酬得分,否则,按工作任务完成的多少核
减稿酬得分。
(三)、所有涉稿酬部室的工作任务总量与质量完成情况由总监部考核,按稿酬分值计酬。总监部要不定月抽查涉稿酬部室内部的考核情况,若发现有不实者,在下月该部室稿酬总得分中核减10%-30%,同时,核减部室负责人月稿酬得分的20%。
(四)、三大媒体编辑要严格按照集团公司党委2010年(16)号文件有关新闻影响力指数的评审办法对记者的新闻作品(包括文字稿件、照片和视频)进行打分。打分要公平、公正、公开,不得徇私舞弊,否则,将据情核减相关部室稿酬得分。
(五)、对外报道稿件须经集团公司新闻办审核和在新闻中心总监部登记。未经审核登记而被上级媒体刊播的新闻作品,不予稿酬奖励。
(六)、对外报道要严格考核,对超额完成任务和完不成任务的,要在稿酬得分上可按照《新闻中心对外报道考核管理办法》分别给予奖惩。
(七)、涉稿酬部室负责人的稿酬得分取本部室人均稿酬得分。
(八)、所有涉稿酬部室,完不成当月工作任务的,不仅要按比例扣除稿酬得分,而且要下浮本部室当月绩效奖的10%;连续两个月完不成任务的,下浮本部室绩效奖的30%;连续三个月完不成任务的,扣除本部室当月的绩效奖。所有下浮绩效奖都在下月绩效奖中体现。
(九)、所有涉稿酬部室,都要严格考核本部室涉稿酬人员的工作数量和质量。对完不成工作任务的个人,不仅要按比例扣除稿酬得分,
而且还要下浮当月绩效奖10%;连续两个月完不成工作任务的下浮当月绩效奖30﹪;连续三个月完不成工作任务的,扣除其当月绩效奖。个人稿酬得分,上不封顶,下不保底。
(十)、本办法由综合部协助总监部考核执行。
八、资金来源
所有涉稿酬部室的稿酬由中心计财部统一管理和发放,在企业管理费中列支。
九、其 他
(一)、《新闻业务量化考核表》另附。
(二)、稿酬付给与新闻业务有直接关系的从业人员和额外写稿人员。
(三)、本办法由总监部负责解释。
(四)、本办法从二○一一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另附:《新闻业务量化考核表》
****新闻中心
二○一一年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