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2012山西卫生人才网晋升正高职称评审论文条件
医学考试网 www.med67.com
2012山西卫生人才网晋升正高职称评审论文条件
山西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国家级论文要求:
申报评审条件中所要求的国家级(或称一级、甲级等)论文系指:在国家级专业学会、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及国家知名重点大学主办的学报和国家综合大报理论版面上发表的本专业学术、技术论文,或被世界权威索引系统( SCI 、 EI 、 ISTP )收录的本专业学术、技术论文。
各高评委办事机构应组织本系列各专业的专家对国内本专业期刊进行讨论、研究、遴选,确定出申报评审时本专业可按国家级论文掌握的期刊目录,并经省人事厅审查同意公布执行。
下面是赠送的合同范本,不需要的可以编辑删除~~~~~~
教育机构劳动合同范本
为大家整理提供,希望对大家有一定帮助。
一、_________ 培训学校聘请_________ 籍_________ (外文姓名)_________ (中文姓名)先生/女士/小姐为_________ 语教师,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精神,自愿签订本合同并保证认真履行合同中约定的各项义务。
二、合同期自_________ 年_________ 月_________ 日起_________ 年_________ 月_________ 日止。
1 医乐园论坛bbs.med67.com 执业医师考试、卫生职称考试资料分享与交流专业论坛
医学考试网 www.med67.com
三、受聘方的工作任务(另附件1 )
四、受聘方的薪金按小时计,全部以人民币支付。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
1.聘方向受聘方提供意外保险。(另附2 )
2.每年聘方向受聘期满的教师提供一张_________ 至_________ 的来回机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_________ 元整)或教师凭机票报销
_________ 元人民币。
六、聘方的义务:
1.向受聘方介绍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聘方有关工作制度以及有关外国专家的管理规定。
2.对受聘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3.对受聘方的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评估。
4.按时支付受聘方的报酬。
七、受聘方的义务:
1.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不干预中国的内部事务。
2.遵守聘方的工作制度和有关外国专家的管理规定,接受聘方的工作安排、业务指导、检查和评估。未经聘方同意,不得兼任与聘方
无关的其他劳务。
3.按期完成工作任务,保证工作质量。
4.遵守中国的宗教政策,不从事与专家身份不符的活动。
5.遵守中国人民的道德规范和风俗习惯。
八、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双方应信守合同,未经双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解除和终止合同。
2.经当事人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以变更、解除和终止合同。在未达成一致意见前,仍应当严格履行合同。
3.聘放在下述条件下,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受聘方解除合同:
2 医乐园论坛bbs.med67.com 执业医师考试、卫生职称考试资料分享与交流专业论坛
医学考试网 www.med67.com
a 、受聘方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经聘方指出后,仍不改正的。
b 、根据医生诊断,受聘放在病假连续30天不能恢复正常工作的。
4.受聘方在下述条件下,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聘方解除合同:
a 、聘方未经合同约定提供受聘方必要的工作条件。
b 、聘方未按时支付受聘方报酬。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满后即自行失效。当事人以方要求签订新合同,必须在本合同期满90天前向另一方提出,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签订新合同。受聘方合同期满后,在华逗留期间的一切费用自理。
十、仲裁:
当事人双方发生纠纷时,尽可能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若协商、调解无效,可向国家外国专家局设立的外国文教专案局申请仲裁。
本合同于_________ 年_________ 月_________ 日在_________ 签订,一式两份,每份都用中文和_________ 文写成,双方各执一份,两种文本同时有效。
聘方(签章)_________
受聘方(签章)_________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二手房屋买卖合同范本由应届毕业生合同范本
卖方: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
3 医乐园论坛bbs.med67.com 执业医师考试、卫生职称考试资料分享与交流专业论坛
医学考试网 www.med67.com
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拥有的座落在______市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拥有的房产(别墅、写字楼、公寓、住宅、厂房、店面),建筑面积为_____平方米。(详见土地房屋权证第_______________号)。
第二条 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为:单价:人民币________元/平方米,总价: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作为购房定金。
第三条 付款时间与办法:
1、甲乙双方同意以银行按揭方式付款,并约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当日支付
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人
民币____________元整申请银行按揭(如银行实际审批数额不足前述申请额度,乙方应在
缴交税费当日将差额一并支付给甲方),并于银行放款当日付给甲方。
2、甲乙双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并约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当日支
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
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于产权交割完毕当日付给甲方。
第四条 甲方应于收到乙方全额房款之日起____天内将交易的房产全部交付给乙方使用,并应在交房当日将_________等费用结清。
第五条 税费分担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房地产政策、法规,并按规定缴纳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经双方协商,交易税费由_______方承担,中介费及代办产权过户手续费由______方承担。
第六条 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合同签定后,若乙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____日内将乙方的已付款不记利息)返还给乙方,但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若甲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自违约之日起____日内应以乙方所付定金的双倍及已付款返还给乙方。
第七条 本合同主体
1.甲方是____________共______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即甲方代表人。
2.乙方是____________,代表人是____________。
第八条 本合同如需办理公证,经国家公证机关____公证处公证。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产权人一份,甲方委托代理人一份,乙方一份,厦门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一份、________公证处各一份。
第十条 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4 医乐园论坛bbs.med67.com 执业医师考试、卫生职称考试资料分享与交流专业论坛
医学考试网 www.med67.com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出卖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购买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邮 编:___________________ 邮 编: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乙方): 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
鉴证方:
鉴证机关:
地 址:
邮 编:
电 话:
法人代表:
代 表:
经 办 人:
日 期: 年 月 日
鉴证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5 医乐园论坛bbs.med67.com 执业医师考试、卫生职称考试资料分享与交流专业论坛
医学考试网 www.med67.com
6 医乐园论坛bbs.med67.com 执业医师考试、卫生职称考试资料分享与交流专业论坛
范文二:宁夏副高、正高晋升对学术要求
副主任医(药、护、技 ) 师
获得中级任职资格以来,在全国核心期刊(正刊 ) 和本省省级医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 论文和获得科技进步奖,具体要求如下:
西宁地区具备下列一项即可:
(1) 核心论文 2篇。
(2) 核心论文 1篇,省(部 ) 级以上科技进步奖四等奖 1项。
(3) 核心论文 1篇, 省 (部 ) 级以上科技成果 1项, 市 (厅 ) 级科技成果 1项 (前 3名, 以项目申请书为准 ) 。 (4) 本省省级医药期刊论文 2篇,省(部 ) 级以上科技进步奖四 等奖 1项。
(5) 核心论文 1篇,省级医药期刊论文 3篇,其中本省省级医药期刊 1篇。
(6) 省级论文 5篇,其中本省省级医药期刊论文 3篇以上或市(厅 ) 级以上科技成果 3项(前 3名,以项目申请书为准 ) 。
(7) 本省省级医药期刊论文 3篇,省(部 ) 级以上科技成果 1项(前 3名,以项目申 请书为准 ) 或市(厅 ) 级以上科技进步奖四等奖以上 1项。
(8) 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三等以上奖项 1项。
西宁市的大通、 湟中、 湟源三县:省级论文 3篇, 其中本省省级医药期刊论文 1篇。 海东地区:省级论文 3篇,其中本省省级医药期刊论文 1篇。
三类地区:省级论文 2篇,其中本省省级医药期刊论文 1篇。
四类地区:省级论文 1篇。
藏(蒙 ) 医(药 ) 专业论文要求:
西宁地区:省级论文 3篇,其中本省省级医药期刊论文 1篇。
海东地区:省级论文 2篇,其中本省省级医药期刊论文 1篇。
三类地区:省级论文 1篇。
四类地区:参加省学术会交流论文 1篇。
盲人按摩专业:参加本地区学术交流论文 2篇。
主任医(药、护、技 ) 师
获得副高级任职资格以来,在全国核心期刊(正刊 ) 和本省省级医药期刊上公开发表 本专业高水平、高质量论文或获得科技进步奖,具体要求如下:
西宁地区具备下列一项即可:
(1) 核心论文 3篇。
(2) 核心论文 1篇,省级论文 5篇,其中本省省级医药期刊论文 3篇以上。
(3) 核心 1篇,省(部 ) 级以上科技进步奖三等奖项 1项。
(4) 核心 1篇,省(部 ) 级以上科技进步奖四等奖项 2项
(5) 核心 2篇, 省 (部 ) 级以上科技成果 1项, 市 (厅 ) 级以上科技成果 1项 (前 3名、 以项目申请书为准 ) 。
(6) 核心 2篇,市(厅 ) 级以上科技进步奖三等奖 1项,四等奖 1项。
(7) 省、部级以上科技进步奖二等奖 1项。
(8) 省、部级以上科技进步奖三等奖 2项。
西宁市的大通、 湟中、 湟源三县:省级论文 5篇; 其中本省省级医药期刊论文 3篇。 海东地区:省级论文 5篇,其中本省省级医药期刊论文 3篇。
三类地区:省级论文 4篇,其中本省省级医药期刊论文 2篇。
四类地区:省级论文 3篇,其中本省省级医药期刊论文 2篇。
范文三:[管理]山西晋升卫生副高的论文要求,杂志要求---山西晋升卫生副高要求
山西晋升卫生副高的论文要求,杂志要求
山西晋升卫生副高的论文要求,杂志要求---山西晋升卫生副高要求
2015年度山西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统一管理、指导下,由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根据国家和我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有关规定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4年度全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晋人社职字〔2014〕31号)要求,结合我省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的实际,现就2015年度全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评审范围
全省各类型医疗卫生计生单位中在卫生系列专业技术岗位上,包括已办理了离退休手续,仍继续从事卫生计生专业技术工作,并符合申报评审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评聘分离的全民事业单位人员以及申请评审两个及以上系列(专业)任职资格者,申报评审的任职资格档次,不得超过允许设置本单位的相应最高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等级。
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应与所在专业技术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系列(专业)相一致,本单位未设置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的,不得推荐评审相应系列(专业)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下列人员不在申报评审范围:?国家公务员(含参照国家公务员管理的人员);?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中,截止当年《评审工作计划》中确定的相应评审委员会召开时间,已年满法定年龄未办理退休手续,也未经规定部门批准延长退休,或批准的延长退休时限已满的人员;?各类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未与所在组织签订正式有效的聘用(劳动)合同的人员;?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中未按有关规定履行聘用手续的非占编人员。
二、评审条件
逐步建立分类评审制度,根据卫生计生机构的功能进行科学、合理的分类,对不同级别、类别的医疗卫生计生机构提出不同的业绩和成果要求。逐步提高省级医疗卫生计生机构、三级医院晋升人员以及晋升正高者的业绩与成果要求,适当地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专业技术人员的业绩和成果要求进行调整。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是指全省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占编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社区医疗卫生机构,是指经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列入社区卫生服务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机构),不含由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转为县(区、市)级医院的二级医疗卫生机构。
(一)基本条件
1、政治及职业道德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积极工作,勤奋学习,克己奉公;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能全面、熟练地履行岗位职责,积极承担医疗、预防、科研及培养指导下级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任务,团结协作,圆满完成本职工作。
2、学历要求。申报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人员,须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关于学历认可,均以本单位经过学历清查登记证实的,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承认的,与本人所实际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为准。其他任何证件或证明都不能作为相应的学历依据。近年取得的成人教育学历,所学专业须与本人实际从事技术工作的专业相同。若为专业相近学历,须取得学历后满3年,方可按相应任职资格评审的有效学历对待。非医、药卫生类院校取得的与医、药科学研究、临床诊疗、检验、卫生管理非明显相关的学历不得按医疗卫生类相近专业对待。1970年至1976年进入普通高等学校学习的大学普通班毕业生仍按晋人职通字〔2001〕87号文件执行。
3、学术水平与业务技术能力要求。尽职尽责完成本职岗位所应承担的工作任务,工作成绩突出,圆满完成单位规定的医疗、教学、科研任务;精通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具有丰富的临床工作经验,能解决复杂疑难技术问题,有较强的科研能力,熟悉并掌握本专业国内外发展动态,能提出与本专业一致的研究方向和开拓新的研究领域;具有较强的业务组织指导能力和培养专门人才的能力,能组织指导本专业学科的技术工作和科研工作。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要求系统掌握本专业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了解本专业国内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并能应用于实际工作,有较丰富的基层卫生工作实践经验,能熟练处理本专业常见病、多发病及危急重症抢救等;具有较强的业务组织指导能力,能够指导本专业下级人员的专业技术工作;尽职尽责完成本职岗位所应承担的工作任务,平均每年参加本专业工作不少于35周,工作成绩突出。
4、任现职年限。自本单位根据国家和我省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有关规定聘任相应职务之年算起。任现职前己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要求任现职年限满5年;任现职期间,取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要求取得学历的时间满5年或任现职年限满7年。
从2015年起,获博士学位者申报副高,要求取得中级资格满二年(有执业准入资格要求的专业,必须具备相应的执业准入资格满二年)。
对在执业资格制度中有明确规定,取得该专业执业资格,可聘任特定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可作为晋升特定系列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任现职条件。
国有医疗卫生计生单位中占编的专业技术人员取得任职资格后,未被本单位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在相应岗位聘任的工作时间,不得计算为相应的任职时间。非公医疗卫生单位,根据《劳动合同法》签订有效劳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国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有关规定取得任职资格后,从事相应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时间可以从取得相应任职资格时间开始计算。
5、外语条件。具有任现职以来参加全国职称外语(医古文)统一考试取得的相应合格成绩通知书(合格证书),或2013、2014年度取得的省职称外语补充考试合格成绩通知书。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需提供相应有效证明材料。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晋人社职字〔2010〕43号文件规定下列人员可免试外语:
(1)工作期间参加WSK、WHO、托福(含相当)考试,成绩达到出国分数线或参加BFT(A)级考试合格的;
(2)具有国家认定的相应留学经历的;
(3)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出版过外文专著、译著,或用外文在有ISSN国际标准期刊号的外国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过学术论文,经省人社厅按规定程序组织确认合格的;
(4)申报副高级职称时根据国家规定参加了相应等级的职称外语考试,成绩达到国家通用标准,申报正高级职称需再次参加同一级别职称外语考试的;
(5)研究生获得博士学位的;
(6)在乡镇及以下基层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
(7)53岁以上申报副高级、55岁以上申报正高级的;
(8)中医药工作者可免试外语,但须参加我省组织的医古文考试。
6、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根据原省人事厅《关于贯彻〈人事部关于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通知〉的实施意见》(晋人职通字〔2002〕98号)的规定,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人员,须有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四个模块合格证书。
下列人员可免去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50岁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具有博士学位的研究生;?近三年内从省外引进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和从国外引进的留学人员。
对暂不具备条件的国家级贫困县所属事业单位和乡镇所属单位中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否免去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由各市人社局根据实际情况以文件形式确定。
7、考核要求。申报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人员,除参加年度考核和任职期满考核外,必须参加以工作业绩为核心的工作实绩考核。各单位要按照文件精神,根据申报人员工作岗位实际情况,如实填写《山西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实绩考核表》和《山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并做好公示工作。正常晋升人员,任现职以来近5年或7年内的年度考核、任职期满考核结果都须在称职以上;破格晋升人员,任现职以来的年度考核、任职期满考核结果都须在称职以上,并在近三年内有一次以上年度考核为优秀。所有参评人员均要求提供一篇近5年或7年内能够完全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专业工作数量和质量的工作总结。专业技术工作总结应包括专业技术人员完成的本专业工作的数量和质量。数量指标应从专业技术人员任现职以来的年均基本医疗工作数量和公共卫生工作数量等基本工作数量来体现;专业工作质量应通过专业工作取得的效果、做出的贡献、社会同行的认可程度来衡量。专业技术工作总结也要在本单位进行公示。
8、下乡要求。根据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推进优质资源下沉的指导意见》(晋卫〔2014〕29号),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医师在晋升副高职称前应当到基层累计服务一年,晋升主任医师前应当到基层或下一级医院累计服务六个月。受组织指派,承担援藏、援疆、援外及抗震救灾等工作任务的可以视作下乡。
9、继续教育要求。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审核登记按照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将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纳入单位和专业技术人员综合考评目标的通知》(晋卫〔2014〕44号)要求进行。
10、普法要求。参加考试和评审人员须取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或原卫生厅)、司法厅共同组织的“四五”或“五五”普法考试合格证书。
(二)业绩与成果具体量化条件
1、申报主任医(药、护、技)师人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省级医疗卫生计生单位人员,须在国家级医学学术刊物公开发表研究方向一致的专业学术论文一篇以上,同时在省级医学学术刊物公开发表本专业研究方向一致的较高水平论文三篇以上;市级及以下医疗卫生计生单位人员,须在国家级医学学术刊物公开发表研究方向一致的专业学术论文一篇以上,同时在省级医学学术刊物公开发表本专业研究方向一致的较高水平论文两篇以上。
(2)国家专业出版社出版的本专业较高水平的科技著作一部,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10万字,同时在国家级医学学术刊物公开发表本专业研究方向一致的较高水平论文一篇。
(3)获国家自然科学奖、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一项,或获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二等及以上奖一项,同时要求在国家级医学学术刊物公开发表研究方向一致的专业学术论文一篇以上。
2、申报副主任医(药、护、技)师人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国家级医学学术刊物公开发表研究方向一致的专业学术论文一篇。
(2)在省级以上医学学术刊物公开发表研究方向一致的专业学术论文二篇以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一篇。
(3)国家专业出版社出版的本专业科技著作一部,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3万字,同时在省级以上医学学术刊物公开发表研究方向一致的专业学术论文一篇以上。
(4)获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三等及以上奖一项,同时在省级以上医学学术刊物公开发表研究方向一致的专业学术论文一篇以上。
关于论文
三、破格评审条件
(一)破格评审范围
不达规定学历要求或不满相应的任现职年限,若业绩、贡献特别突出,可根据相应的破格条件破格申报评审。不允许学历和任现职年限双重破格(学历不达本科及以上同时任职不满5年)。破任现职年限晋升者,只准比正常晋升规定的相应年限最多提前两年。破学历晋升者,须满足下列相应专业工龄要求。
(1)大专学历,破格晋升副高,从事本专业工龄满20年,破格晋升正高,从事本专业工龄满25年。
(2)中专学历,破格晋升副高,从事本专业工龄满25年;破格晋升正高,从事本专业工龄满30年。
山西晋升卫生副高的论文要求,杂志要求---山西晋升卫生副高要求
(二)基本条件
符合正常晋升中除学历或任现职年限以外的其它基本条件。
(三)任职以来科研、学术方面的业绩与成果量化条件
1、破格晋升正高职务任职资格须同时具备下列五条中的四条,符合其中(1)、(2)、(4)、(5)条破格者须同时在国家级医学学术刊物公开发表研究方向一致的专业学术论文一篇以上。
(1)主持完成(排名第一或第二)两项国家级科研项目,解决关键性技术问题,其成果经有关部门组织评审鉴定,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或获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
(2)获国家自然科学奖、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一项;或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及以上一项。
(3)在国家级医学学术刊物公开发表研究方向一致的学术论文三篇以上;或经国家专业出版社出版本专业有学术价值的卫生计生医学专著或译著,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20万字(其中一部著作中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10万字),并提交国家级医学学术刊物公开发表研究方向一致的学术论文一篇。
(4)参加本学科国家普通高等学校统编教材编写工作,并完成规定编写任务(须附国家教材编写委员会下达的编写任务书)。
(5)引进和研发新技术填补本专业我省空白或在本专业领域有重大突破,达到国内领先水平,能有效地提高我省专业技术水平,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并得到省内同行的认可。
2、破格晋升副高职务任职资格:破资历者须满足下列五条中任三条,破学历者须满足下列五条中任一条,符合其中(1)、(2)、(4)、(5)条破格者须同时在省级以上医学学术刊物公开发表研究方向一致的专业学术论文一篇以上。
从2015年起,破格晋升副高职务任职资格须同时具备下列五条中的三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须满足下列五条中任一条。
(1)主持完成(排名第一或第二)省、部级科研项目一项,其成果经有关部门组织评审鉴定,其成果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及以上。
(2)获国家自然科学奖、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一项;或获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三等以上奖一项。
(3)在省级医学刊物公开发表研究方向一致的有价值的学术论文四篇以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三篇。
省级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要求其中至少有两篇为国家级医学学术刊物,市级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要求其中至少有一篇为国家级医学学术刊物。关于国家级医学学术刊物,不包括可视同国家级医学学术刊物。
(4)在国家专业出版社出版本专业有学术价值的卫生计生医学专著或译著一部,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10万字。
(5)引进和研发新技术填补本专业我省空白或在本专业领域有重大突破,能有效地提高我省专业技术水平,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并得到省内同行的认可。
四、山西省特殊卫生(中医药)人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
山西省特殊卫生(中医药)人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详见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特殊人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暂行办法〉的通知》(晋人字〔2006〕47号),符合条件的人员可照此申报评审。
五、专业实践能力考试
我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价实行考评结合。所有申报参评人员均须参加全省2015年度统一组织的相应专业实践能力考试,考试成绩须达到正、副高分别确定的合格标准线,其中破格晋升者须达到优秀,才可参加评审。考试成绩只在当年评审有效。
专业实践能力考试淘汰率为15%左右。考试成绩优秀线参考全部考生考试成绩的前30%划定,合格线根据考试成绩及人员分布情况酌情划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单独划定合格线。
六、其它有关事项
(一)严格程序,严肃纪律。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严格职称申报评审程序严肃工作纪律有关问题的通知》(晋人社职字〔2011〕75号)要求,认真落实责任,严格实行三次公示制度,严格申报评审程序,严肃申报评审工作纪律,净化评审风气,确保评审结果的客观、公正。对工作中不执行有关规定,不按程序操作,违反评审工作纪律、审核不严、不按规定公示、推荐,弄虚作假等问题,将追究有关人员、单位、部门责任,进行严肃处理。申报人员须如实填报和整理申报评审材料,若有虚假内容一经查实,取消当年申报参评资格或评审通过资格,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对有关当事人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今后1至3年申报资格的处分,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提出批评。
(二)推荐、申报、评审程序按照《关于印发〈山西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试行办法〉的通知》(晋人职通字〔2001〕45号)、《关于印发〈山西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若干问题的说明〉的通知》(晋人职字〔2006〕29号)和《关于印发〈关于山西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有关问题的补充说明〉的通知》(晋人社职字〔2010〕43号)以及《关于严格职称申报评审程序严肃工作纪律有关问题的通知》(晋人社职字〔2011〕75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各推荐单位要按照文件精神,以工作业绩为核心,根据申报人员工作岗位实际情况,如实填写《山西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实绩考核表》并在单位公示,同时认真核实申报材料,重点是申报人的学历证明、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工作业绩等材料的真实性,把好申报准入关。
(三)评审答辩,按照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山西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答辩规则〉的通知》(晋人职字〔2006〕)30号)执行。采取答
辩论文评判及专业答辩命题匿名制、现场答辩公开进行的办法,实行答辩成绩淘汰制。破格晋升者,答辩成绩须达到优秀。
(四)实行年度申报名额核准制度。对实施岗位设置管理的事业单位(国家明确规定实行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评价的系列(专业)除外),实行年度申报名额核准制度。各事业单位报送评审材料时须出具人社部门核准的《山西省事业单位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名额核准表》。按照原省人事厅晋人职字〔2002〕90号文件《山西省人事厅关于在全民事业单位中实行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分离的通知》规定,实行评聘分离的单位,取得相应任职资格的待聘人员数量已超过本单位相应岗位职数20%的,新推荐参评人数不得突破本单位当年相应的空缺岗位数。
(五)论文要求。评审条件所要求的论文,均须是任现职期间独立完成或合作完成排名第一,在国内(CN)和国际(ISSN)统一刊号公开出版发行的本专业期刊和专业大报的科学技术版面上发表的,与本人实际从事专业学科一致的专业学术论文,字数一般应为2000字左右。凡申报参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均须提交一篇公开发表的国家级或可视同国家级答辩论文。
凡申报时提供的学术刊物和学术著作,都要在互联网的万方数据资源系统、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清华同方、中国知网等国内主流数据库网站上进行检索、验证。申报者在上报评审材料时须将学术刊物、著作与网上检索页一同附上,并加盖单位人事(职称)印章。未经互联网上检索、验证的论文和著作不得在评审条件规定量化业绩内计算,只能作为参考条件。
被世界权威索引系统(SCI、EI)收录的专业学术论文,可按国家级医学学术期刊发表的论文对待(EI收录的论文集除外)。国家级医学学术期刊和可视同国家级医学学术期刊,具体参照附件3所列目录执行。其中发表在可视同国家级医学学术期刊上的论文,须按所划分专业,经评委会相应专业组评审鉴定,评价结果达甲级者,方可按国家级医学学术期刊发表的论文对待。
为杜绝申报人员为评职称而拼凑条件,突击发表无学术交流价值的文章,在评审条件规定的篇数内,下列文章只准计算一篇:(1)发表在同期同刊学术刊物上的文章。(2)同一年度内发表在各种学术刊物增刊上的文章。(3)申报当年发表的无具体科研、技术项目内容的非专业研究文章(晋升当年发表的与同一科研课题无关的多篇学术论文),国家级论文除外(不包括可视同国家级论文)。在评审条件规定的篇数内,下列文章不能计算,只可作为参考:(1)在买断的专业期刊和申购书号的各种专辑上发表的文章。(2)内容为综述或个案报道的文章(在中华系列杂志上发表的可提交学科组讨论确定是否可以作为参评论文)。(3)未附验证检索网页的论文。
参加上年度评审答辩未通过者,再申报参评时提交的答辩论文须为符合要求的新发表论文。
(六)学术著作要求。评审条件中所指著作,均须是在任现职期间,有全国统一书号(ISBN),经正规出版社出版的与本人从事专业、学科一致的,有一定学术水平,适应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学习、参考使用的专业学术著作(不含专业资料汇编)。字数按书中注明的本人实际撰写字数计算。多人合撰著作,书中章节(字数)未注明者,在总字数内采取按角色分享再平均计算的办法确定,
即第一层次人员(主编)占总字数的30,,第二层次人员(副主编)占总字数的20,,其余人员(编委等)占总字数的50,。
(七)专业工龄的计算。专业工龄是专业技术人员自参加工作以来,实际从事某一专业技术工作的在岗合计年限。关于专业工龄计算的起始时间,以本人档案中原始记载的,取得中等及以上专业教育学历、或高级中学毕业经相应专业培训以后,实际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的时间为准;军队转业的专业技术人员,以本人服役期间提干之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时间为准,实算至2015年底。
(八)有下列情况者不予参加考试和评审:
1、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允许参加考试和评审者;
2、伪造学历、学位、荣誉证书者,谎报成果、弄虚作假、剽窃他人医疗、科研成果者,严重违反专业能力考试纪律者,三年内不准参加考试评审;
3、工作严重失职或有重大事故,其中医疗事故责任者未满3年,医疗差错责任者未满1年;
4、凡收受红包、拿回扣、开单提成,经组织查实者;
5、在评审中采取不正当手段拉关系、走后门、搞不正之风和无理取闹者;
6、其它严重违反人社、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不允许参加考试和评审者。
(九)申报评审材料要求:
1、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主管部门(单位)出具的推荐(占岗)函或《山西省事业单位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名额核准表》。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五份(委直单位四份),并贴近期一寸免冠照片(要求与专业实践能力考试报名表的上传照片同底)。
3、答辩论文一篇(申报正高者须为卫生系列指定的国家级杂志上发表的文章),及任现职期间或近5年来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各一式五份,须按照附件1、2(附后)要求格式打印,经所在单位审查并加盖单位印章。
4、学历、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科技成果获奖证书原件或相关文件。有准入资格要求的,提供准入资格证书。
5、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或《卫生资格考试国家标准合格人员登记表》原件和加盖单位印章的复印件,及现任职务聘任后中级、副高级工资晋档审批表原件和加盖单位印章的复印件。
6、要求考核年限内的《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和《山西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实绩考核表》。
7、职称外语考试合格成绩通知书(或合格证书)原件。
8、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或由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的免试文件复印件(由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加盖公章)。
9、任现职以来的论文、论著原件及国内主流科技文献数据库检索页。
10、山西省医务人员下乡登记卡。
11、普法合格证书。
12、山西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证书。
13、申报第二任职资格评审或委托评审者,需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批转的函件。
14、医疗卫生计生事业单位中的非占编人员、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的人员以及办理退休手续后仍从事卫生计生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须提供用人单位与本人双方签订的正式有效的聘用协议(劳动合同)。经有关部门批准延长退休的人员,须提供延长退休批准件。评聘分离事业单位人员,须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省直主管部门出具的推荐评审函中写明本单位的相应岗位空缺情况。
15、正常晋升人员和破格晋升人员《山西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汇总一览表》各三份,要求由各推荐主管部门统一使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高级职称专用软件录入并用A3纸打印,审核盖章后报送,同时报电子版。
16、《山西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简表》一式三份。
17、《山西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实绩考核表》一式三份。
(十)评审安排。材料收审、专业能力考试、现场答辩集中安排在太原市,时间及地点等具体事宜由省卫生考试中心另行通知,详细情况请及时登录山西卫生考试网查询。
(十一)根据山西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收费标准的通知》(晋价行〔2005〕291号)文件精神,我省参加卫生系
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人员每人交评审费650元,由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
员会负责收取。
山西晋升卫生副高的论文要求,杂志要求---山西晋升卫生副高要求
范文四:探索山西晋升卫生副高的论文要求,杂志要求.doc
探索山西晋升卫生副高的论文要求,杂志要求
探索山西晋升卫生副高的论文要求,杂志要求___山西晋升卫生副导读:求2015年度山西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统一管理、指导下,由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根据国家和我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有关规定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4年度全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晋人社职字〔2014〕31号)要求,结合我省卫
山西晋升卫生副高的论文要求,杂志要求
山西晋升卫生副高的论文要求,杂志要求---山西晋升卫生副高要求 2015年度山西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统一管理、指导下,由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根据国家和我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有关规定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4年度全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晋人社职字〔2014〕31号)要求,结合我省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的实际,现就2015年度全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评审范围
全省各类型医疗卫生计生单位中在卫生系列专业技术岗位上,包括已 了离退休手续,仍继续从事卫生计生专业技术工作,并符合申报评审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评聘分离的全民事业单位人员以及申请评审两个及以上系列(专业)任职资格者,申报评审的任职资格档次,不得超过允许设置本单位的相应最高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等级。
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应与所在专业技术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系列(专业)相一致,本单位未设置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的,不得推荐评审相应系列(专业)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下列人员不在申报评审范围:?国家公务员(含参照国家公务员管理的人员);?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中,截止当年《评审工作计划》中确定的相应评审委员会召开时间,已年满法定年龄未 退休手续,也未经规定部门批准延长退
休,或批准的延长退休时限已满的人员;?各类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未与所在组织签订正式有效的聘用(劳动)合同的人员;?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中未按有关规定履行聘用手续的非占编人员。
二、评审条件
逐步建立分类评审制度,根据卫生计生机构的功能进行科学、合理的分类,对不同级别、类别的医疗卫生计生机构提出不同的业绩和成果要求。逐步提高省级医疗卫生计生机构、 医院晋升人员以及晋升正高者的业绩与成果要求,适当地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专业技术人员的业绩和成果要求进行调整。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是指全省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占编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社区医疗卫生机构,是指经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列入社区卫生服务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机构),不含由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转为县(区、市)级医院的二级医疗卫生机构。
(一)基本条件
1、政治及职业道德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积极工作,勤奋学习,克己奉公;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能全面、熟练地履行岗位职责,积极承担医疗、预防、科研及培养指导下级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任务,团结协作,圆满完成本职工作。
2、学历要求。申报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人员,须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关于学历认可,均以本单位经过学历清查登记证实的,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承认的,与本人所实际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的 书或学位证书为准。其他任何 或证明都不能作为相应的学历依据。近年取得的 教育学历,所学专业须与本人实际从事技术工作的专业相同。若 为专业相近学历,须取得学历后满3年,方可按相应任职资格评审的有效学历对待。非医、药卫生类院校取得的与医、药科学研究、临床诊疗、检验、卫生管理非明显相关的学历不得按医疗卫生类相近专业对待。1970年至1976年进入普通高等学校学习的大学普通班毕业生仍按晋人职通字〔2001〕87号文件执行。
3、学术水平与业务技术能力要求。尽职尽责完成本职岗位所应承担的工作任务,工作成绩突出,圆满完成单位规定的医疗、教学、科研任务;精通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具有丰富的临床工作经验,能解决复杂疑难技术问题,有较强的科研能力,熟悉并掌握本专业国内外发展动态,能提出与本专业一致的研究方向和开拓新的研究领域;具有较强的业务组织指导能力和培养专门人才的能力,能组织指导本专业学科的技术工作和科研工作。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要求系统掌握本专业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了解本专业国内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并能应用于实际工作,有较丰富的基层卫生工作实践经验,能熟练处理本专业常
见病、多发病及危急重症抢救等;具有较强的业务组织指导能力,能够指导本专业下级人员的专业技术工作;尽职尽责完成本职岗位所应承担的工作任务,平均每年参加本专业工作不少于35周,工作成绩突出。
4、任现职年限。自本单位根据国家和我省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有关规定聘任相应职务之年算起。任现职前己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要求任现职年限满5年;任现职期间,取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要求取得学历的时间满5年或任现职年限满7年。
从2015年起,获博士学位者申报副高,要求取得中级资格满二年(有执业准入资格要求的专业,必须具备相应的执业准入资格满二年)。
对在执业资格制度中有明确规定,取得该专业执业资格,可聘任特定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可作为晋升特定系列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任现职条件。
国有医疗卫生计生单位中占编的专业技术人员取得任职资格后,未被本单位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在相应岗位聘任的工作时间,不得计算为相应的任职时间。非公医疗卫生单位,根据《劳动合同法》签订有效劳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国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有关规定取得任职资格后,从事相应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时间可以从取得相应任职资格时间开始计算。
5、外语条件。具有任现职以来参加全国职称外语(医古文)统一考试取得的相应合格成绩通知书(合格证书),或2014、2014年度取得的省职称外语补充考试合格成绩通知书。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需提供相应有效证明材料。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晋人社职字〔2010〕43号文件规定下列人员可免试外语:
(1)工作期间参加WSK、WHO、托福(含相当)考试,成绩达到出国分数线或参加BFT(A)级考试合格的;
(2)具有国家认定的相应留学经历的;
(3)独立或作为第一出版过外文专著、译著,或用外文在有ISSN国际标准期刊号的外国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过学术论文,经省人社厅按规定程序组织确认合格的;
(4)申报副高级职称时根据国家规定参加了相应等级的职称外语考试,成绩达到国家通用标准,申报正高级职称需再次参加同一级别职称外语考试的;
(5)研究生获得博士学位的;
(6)在乡镇及以下基层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
(7)53岁以上申报副高级、55岁以上申报正高级的; (8)中医药工可免试外语,但须参加我省组织的医古文考试。
6、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根据原省人事厅《关于贯彻〈人事部关于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通知〉的实施意见》(晋人职通字〔2002〕98号)的规定,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人员,须有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四个模块合格证书。
下列人员可免去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50岁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具有博士学位的研究生;?近三年内从省外引进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和从国外引进的留学人员。
对暂不具备条件的国家级贫困县所属事业单位和乡镇所属单位中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否免去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由各市人社局根据实际情况以文件形式确定。
7、考核要求。申报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人员,除参加年度考核和任职期满考核外,必须参加以工作业绩为核心的工作实绩考核。各单位要按照文件精神,根据申报人员工作岗位实际情况,如实填写《山西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实绩考核表》和《山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并做好公示工作。正常晋升人员,任现职以来近5年或7年内的年度考核、任职期满考核结果都须在称职以上;破格晋升人员,任现职以来的年度考核、任职期满考核结果都须在称职以上,并在近三年内有一次以上年度考核为优秀。所有参评人员均要求提供一篇近5年 探索山西晋升卫生副高的论文要求,杂志要求___山西晋升卫生副(2)导读:
或7年内能够完全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专业工作数量和质量的工作总结。专业技术工作总结应包括专业技术人员完成的本专业工作的数量和质量。数量指标应从专业技术人员任现职以来的年均基本医疗工作数量和公共卫
生工作数量等基本工作数量来体现;专业工作质量应通过专业工作取得的效果、做出的贡献、社会同行的认可程度来衡量。专业技术工作总结也要在本单位进行公示。
8、下乡要求。根据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推进优质资源下沉的指导意见》(晋卫〔2014〕29号),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医师在晋升副高职称前应当到基层累计服务一年,晋升主任医师前应当到基层或下一级医院累计服务六个月。受组织指派,承担援藏、援疆、援外及抗震救灾等工作任务的可以视作下乡。 9、继续教育要求。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审核登记按照省卫生和计划生
育委员会《关于将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纳入单位和专业技术人员综合考评目标的通知》(晋卫〔2014〕44号)要求进行。 10、普法要求。参加考试和评审人员须取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或原卫生厅)、司法厅共同组织的“四五”或“五五”普法考试合格证书。
(二)业绩与成果具体量化条件
1、申报主任医(药、护、技)师人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省级医疗卫生计生单位人员,须在国家级医学学术刊物公开发表研究方向一致的专业学术论文一篇以上,同时在省级医学学术刊物公开发表本专业研究方向一致的较高水平论文三篇以上;市级及以下医疗卫生计生单位人员,须在国家级医学学术刊物公开发表研究方向一致的专业学术论文一篇以上,同时在省级医学学术刊物公开发表本专业研究方向一致的较高水平论文两篇以上。 (2)国家专业出版社出版的本专业较高水平的科技著作一部,本人撰写部
分不少于
10万字,同时在国家级医学学术刊物公开发表本专业研究方向一致的较高水平论文一篇。
(3)获国家自然科学奖、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一项,或获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二等及以上奖一项,同时要求在国家级医学学术刊物公开发表研究方向一致的专业学术论文一篇以上。
2、申报副主任医(药、护、技)师人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国家级医学学术刊物公开发表研究方向一致的专业学术论文一篇。
(2)在省级以上医学学术刊物公开发表研究方向一致的专业学术论文二篇以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一篇。
(3)国家专业出版社出版的本专业科技著作一部,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3万字,同时在省级以上医学学术刊物公开发表研究方向一致的专业学术论文一篇以上。
(4)获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三等及以上奖一项,同时在省级以上医学学术刊物公开发表研究方向一致的专业学术论文一篇以上。 关于论文
三、破格评审条件
(一)破格评审范围
不达规定学历要求或不满相应的任现职年限,若业绩、贡献特别突出,可根据相应的破格条件破格申报评审。不允许学历和任现职年限双重破格(学历不达本科及以上同时任职不满5年)。破任现职年限晋升者,只准比正常晋升规定的相应年限最多提前两年。破学历晋升者,须满足下列相应专业工龄要求。
(1)大专学历,破格晋升副高,从事本专业工龄满20年,破格晋升正高,从事本专业工龄满25年。
(2)中专学历,破格晋升副高,从事本专业工龄满25年;破格晋升正高,从事本专业工龄满30年。
山西晋升卫生副高的论文要求,杂志要求---山西晋升卫生副高要求 (二)基本条件
符合正常晋升中除学历或任现职年限以外的其它基本条件。 (三)任职以来科研、学术方面的业绩与成果量化条件
1、破格晋升正高职务任职资格须同时具备下列五条中的四条,符合其中(1)、
(2)、(4)、(5)条破格者须同时在国家级医学学术刊物公开发表研究方向一致的专业学术论文一篇以上。
(1)主持完成(排名第一或第二)两项国家级科研项目,解决关键性技术问题,其成果经有关部门组织评审鉴定,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或获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
(2)获国家自然科学奖、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一项;或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及以上一项。
(3)在国家级医学学术刊物公开发表研究方向一致的学术论文三篇以上;或经国家专业出版社出版本专业有学术价值的卫生计生医学专著或译著,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20万字(其中一部著作中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10万字),并提交国家级医学学术刊物公开发表研究方向一致的学术论文一篇。
(4)参加本学科国家普通高等学校统编教材编写工作,并完成规定编写任务(须附国家教材编写委员会下达的编写任务书)。 (5)引进和研发新技术填补本专业我省空白或在本专业领域有重大突破,达到国内领先水平,能有效地提高我省专业技术水平,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并得到省内同行的认可。
2、破格晋升副高职务任职资格:破资历者须满足下列五条中任三条,破学历者须满足下列五条中任一条,符合其中(1)、(2)、
(4)、(5)条破格者须同时在省级以上医学学术刊物公开发表研究方向一致的专业学术论文一篇以上。
从2015年起,破格晋升副高职务任职资格须同时具备下列五条中的三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须满足下列五条中任一条。 (1)主持完成(排名第一或第二)省、部级科研项目一项,其成果经有关部门组织评审鉴定,其成果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及以上。 (2)获国家自然科学奖、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一项;或获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三等以上奖一项。
(3)在省级医学刊物公开发表研究方向一致的有价值的学术论文四篇以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三篇。
省级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要求其中至少有两篇为国家级医学学术刊物,市级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要求其中至少有一篇为国家级医学学术刊物。关于国家级医学学术刊物,不包括可视同国家级医学学术刊物。
(4)在国家专业出版社出版本专业有学术价值的卫生计生医学专著或译著一部,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10万字。
(5)引进和研发新技术填补本专业我省空白或在本专业领域有重大突破,能有效地提高我省专业技术水平,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并得到省内同行的认可。
四、山西省特殊卫生(中医药)人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 山西省特殊卫生(中医药)人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详见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特殊人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暂行办法〉的通知》(晋人字〔2006〕47号),符合条件的人员可照此申报评审。
五、专业实践能力考试
我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价实行考评结合。所有申报参评人员均须参加全省2015年度统一组织的相应专业实践能力考试,考试成绩须达到正、副高分别确定的合格标准线,其中破格晋升者须达到优秀,才可参加评审。考试成绩只在当年评审有效。 专业实践能力考试淘汰率为15%左右。考试成绩优秀线参考全部考生考试成绩的前30%划定,合格线根据考试成绩及人员分布情况酌情划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单独划定合格线。
六、其它有关事项
(一)严格程序,严肃纪律。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严格职称申报评审程序严肃工作纪律有关问题的通知》(晋人社职字〔2011〕75号)要
求,认真落实责任,严格实行三次公示制度,严格申报评审程序,
严肃申报评审工作纪律,净化评审风气,确保评审结果的客观、公正。对工作中不执行有关规定,不按程序操作,违反评审工作纪律、审核不严、不按规定公示、推荐,弄虚作假等问题,将追究有关人员、单位、部门责任,进行严肃处理。申报人员须如实填报和整理申报评审材料,若有虚假内容一经查实,取消当年申报参评资格或评审通过资格,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对有关当事人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今后1至3年申报资格的处分,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提出批评。
(二)推荐、申报、评审程序按照《关于印发〈山西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试行办法〉的通知》(晋人职通字〔2001〕45号)、《关于印发 探索山西晋升卫生副高的论文要求,杂志要求___山西晋升卫生副(3)导读:
〈山西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若干问题的说明〉的通知》(晋人职字〔2006〕29号)和《关于印发〈关于山西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有关问题的补充说明〉的通知》(晋人社职字〔2010〕43号)以及《关于严格职称申报评审程序严肃工作纪律有关问题的通知》(晋人社职字〔2011〕75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各推荐单位要按照文件精神,以工作业绩为核心,根据申报人员工作岗位实际情况,如实填写《山西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实绩考核表》并在单位公示,同时认真核实申报材料,重点是申报人的学历证明、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工作业绩等材料的真实性,把好申报准入关。
(三)评审答辩,按照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山西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答辩规则〉的通知》(晋人职字〔2006〕)30号)执行。采取答辩论文评判及专业答辩命题匿名制、现场答辩公开进行的办法,实行答辩成绩淘汰制。破格晋升者,答辩成绩须达到优秀。
(四)实行年度申报名额核准制度。对实施岗位设置管理的事业单位(国家明确规定实行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评价的系列(专业)除外),实行年度申报名额核准制度。各事业单位报送评审材料时须出具人社部门核准的《山西省事业单位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名额核准表》。按照原省人事厅晋人职字〔2002〕90号文件《山西省人事厅关于在全民事业单位中实行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分离的通知》规定,实行评聘分离的单位,取得相应任职资格的待聘人员数量已超过本单位相应岗位职数20%的,新推荐参评人数不得突破本单位当年相应的空缺岗位数。
(五)论文要求。评审条件所要求的论文,均须是任现职期间独立
完成或合作完成排名第一,在国内()和国际(ISSN)统一刊号公开出版发行的本专业期刊和专业大报的科学技术版面上发表的,与本人实际从事专业学科一致的专业学术论文,字数一般应为2000字左右。凡申报参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均须提交一篇公开发表的国家级或可视同国家级答辩论文。
凡申报时提供的学术刊物和学术著作,都要在互联X的万方数据资源系统、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清华同方、中国知X等国内主流数据库X站上进行检索、验证。申报者在上报评审材料时须将学术刊物、著作与X上检索页一同附上,并加盖单位人事(职称)印章。未经互联X上检索、验证的论文和著作不得在评审条件规定量化业绩内计算,只能作为参考条件。
被世界权威索引系统(SCI、EI)收录的专业学术论文,可按国家级医学学术期刊发表的论文对待(EI收录的论文集除外)。国家级医学学术期刊和可视同国家级医学学术期刊,具体参照附件3所列目录执行。其中发表在可视同国家
级医学学术期刊上的论文,须按所划分专业,经评委会相应专业组评审鉴定,评价结果达甲级者,方可按国家级医学学术期刊发表的论文对待。
为杜绝申报人员为评职称而拼凑条件,突击发表无学术交流价值的文章,在评审条件规定的篇数内,下列文章只准计算一篇:(1)发表在同期同刊学术刊物上的文章。(2)同一年度内发表在各种学术刊物增刊上的文章。(3)申报当年发表的无具体科研、技术项目内容的非专业研究文章(晋升当年发表的与同一科研课题无关的多篇学术论文),国家级论文除外(不包括可视同国家级论文)。在评审条件规定的篇数内,下列文章不能计算,只可作为参考:(1)在买断的专业期刊和申购书号的各种专辑上发表的文章。(2)内容为综述或个案报道的文章(在中华系列杂志上发表的可提交学科组讨论确定是否可以作为参评论文)。
(3)未附验证检索X页的论文。
参加上年度评审答辩未通过者,再申报参评时提交的答辩论文须为符合要求的新发表论文。
(六)学术著作要求。评审条件中所指著作,均须是在任现职期间,有全国统一书号(ISBN),经正规出版社出版的与本人从事专业、学科一致的,有一定学术水平,适应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学习、参考使用的专业学术著作(不含专业资料汇编)。字数按书中注明的本人实际撰写字数计算。多人合撰著作,书中章节(字数)未注明者,在总字数内采取按角色分享再平均计算的办法确定,即第一层次人员(主编)占总字数的30,,第二层次人员(副主编)
占总字数的20,,其余人员(编委等)占总字数的50,。 (七)专业工龄的计算。专业工龄是专业技术人员自参加工作以来,实际从事某一专业技术工作的在岗合计年限。关于专业工龄计算的起始时间,以本人档
案中原始记载的,取得中等及以上专业教育学历、或高级中学毕业经相应专业培训以后,实际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的时间为准;军队转业的专业技术人员,以本人服役期间提干之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时间为准,实算至2015年底。
(八)有下列情况者不予参加考试和评审:
1、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允许参加考试和评审者; 2、伪造学历、学位、荣誉证书者,谎报成果、弄虚作假、剽窃他人医疗、科研成果者,严重违反专业能力考试纪律者,三年内不准参加考试评审;
3、工作严重失职或有重大事故,其中医疗事故责任者未满3年,医疗差错责任者未满1年;
4、凡收受红包、拿回扣、开单提成,经组织查实者; 5、在评审中采取不正当手段拉关系、走后门、搞不正之风和无理取闹者;
6、其它严重违反人社、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不允许参加考试和评审者。
(九)申报评审材料要求:
1、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主管部门(单位)出具的推荐(占岗)函或《山西省事业单位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名额核准表》。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五份(委直单位四份),并贴近期一寸免冠照片(要求与专业实践能力考试报名表的上传照片同底)。
3、答辩论文一篇(申报正高者须为卫生系列指定的国家级杂志上发表的文章),及任现职期间或近5年来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各一式五份,须按照附件1、2(附后)要求格式打印,经所在单位审查并加盖单位印章。
4、学历、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科技成果获奖证书原件或相关文件。有准入资格要求的,提供准入资格证书。
5、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或《卫生资格考试国家标准合格人员登记表》原件和加盖单位印章的复印件,及现任职务聘任后中级、副高级工资晋档审批表原件和加盖单位印章的复印件。
6、要求考核年限内的《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和《山西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实绩考核表》。
7、职称外语考试合格成绩通知书(或合格证书)原件。 8、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或由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的免试文件复印件(由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加盖公章)。 9、任现职以来的论文、论著原件及国内主流科技文献数据库检索页。
10、山西省医务人员下乡登记卡。
11、普法合格证书。
12、山西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证书。
13、申报第二任职资格评审或委托评审者,需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批转的函件。
14、医疗卫生计生事业单位中的非占编人员、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的人员以及 退休手续后仍从事卫生计生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须提供用人单位与本人双方签订的正式有效的聘用协议(劳动合同)。经有关部门批准延长退休的人员,须提供延长退休批准件。评聘分离事业单位人员,须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省直主管部门出具的推荐评审函中写明本单位的相应岗位空缺情况。
15、正常晋升人员和破格晋升人员《山西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汇总一览表》各三份,要求由各推荐主管部门统一使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高级职称专用软件录入并用A3纸打印,审核盖章后报送,同时报电子版。
16、《山西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简表》一式三份。
17、《山西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实绩考核表》一式三份。 (十)评审安排。材料收审、专业能力考试、现场答辩集中安排在太原 探索山西晋升卫生副高的论文要求,杂志要求___山西晋升卫生副(4)导读:等具体事宜由省卫生考试中心另行通知,详细情况请及时登录山西卫生考试X查询。(十一)根据山西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收费标准的通知》(晋价行〔2005〕291号)文件精神,我省参加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人员每人交评审费650元,由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收取。山西晋升卫生副高
市,时间及地点等具体事宜由省卫生考试中心另行通知,详细情况请及时登录山西卫生考试X查询。
(十一)根据山西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
职务资格评审收费标准的通知》(晋价行〔2005〕291号)文件精神,我省参加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人员每人交评审费650元,由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收取。
山西晋升卫生副高的论文要求,杂志要求---山西晋升卫生副高要求
范文五:浙江卫生正高晋升政策
浙江卫生正高晋升政策
浙江省卫生系统职称论文取消?
惊人!医生晋职潜规则,匿名圈内人告诉你真与假。
新职称政策评审问题
一、 关于评审权限问题
实行分级管理后,县级及以下医疗卫生单位卫技人员参加由市卫生计生委局组建的市高评委评审,评审通过的,由各市发文发证;省、市医疗卫生单位卫技人员参加由省卫生计生委组建的省高评委评审,浙江中医药大学、温州医科大学原有评审权限不变,负责所在单位副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和正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推荐工作,评审通过的,均由省里发文发证;改革后,杭州、宁波、温州市不再组织市级医疗卫生单位副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
根据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深化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改革的意见》(浙教高科〔2014〕28号)精神,高校内辅助系列卫技人员参加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通过人员不公布资格、不颁发资格证书,由高校自主聘任。
经有关高评委评审通过获单位岗位聘任的卫生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享受同等专业技术职务工资待遇;人员在省内流动中,用人单位可根据岗位空缺情况及岗位任职条件,经对本人水平业绩考核后,按照相关程序予以聘任。未获得单位岗位聘用的人员,不享受相应岗位的待遇。
二、关于评委会组建问题
高评委组建执行《浙江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浙人专〔2006〕351号)和《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管理工作的意见》(浙人社发〔2014〕113号)有关规定。
高评委一般分设西医药、中医药专业评委会,各市高评委在体现同行评议的原则下也可合并设置。西医药专业评委会一般可分为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耳鼻喉、眼科、口腔、公共卫生、药学、护理、检验、影像、病理等专业审议组;中医药专业评委会一般可分为
中医内科、中医外科、中药等专业审议组。对评审人数较少专业,可按照专业相近原则归并设置。各市评委会组成人员应聘请一定数量的省或其它地区的专家参加,省里将组建专家库为各地提供支持。
三、关于评价标准问题
各市要根据浙江省县级及以下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由省另行制定)要求,结合当地实际,进一步细化完善评审的条件标准,逐步建立起重医德、重业绩、重能力、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科学的评价考核体系。对县级及以下医疗卫生单位卫技人员,职称外语不作为申报条件,论文、科研作为评审的参考条件。基层卫技人员在晋升前,应完成规定数量的继续教育学分。各市高评委在评审中要全面考量,综合评价,要注重基层用人单位对申报对象平时工作业绩和年度岗位绩效考核情况,引导、鼓励县级及以下卫技人员安心基层工作,服务基层群众,实现自身价值。
四、关于专业实践能力考试问题
凡申报评审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均须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卫生高级专业实践能力考试,考试成绩合格者方能参加推荐评审。省卫生计生委负责全省卫生高级专业实践能力考试工作,考试实行全省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命题、统一合格标准。考试每年举行1次,一般采用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考试合格成绩3年有效。
五、关于评聘程序问题
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是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和关键环节,岗位聘用是评审结果的主要体现。任职资格评审要与岗位聘用制度有效衔接。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一般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公布岗位信息。单位根据核定岗位结构比例内的空缺高级岗位数和工作需要,公布年度高级岗位拟聘数及岗位任职条件。
(二)个人申报竞聘。符合申报评审条件人员可根据岗位任职条件参加申报竞聘。
(三)单位考核推荐。单位要建立考评机构,对参加竞聘的人员,结合其任现职以来工作业绩和年度考核情况进行全面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按照岗位空缺情况择优确定推荐评审对象。推荐评审对象需在单位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四)专家评议评审。经下一级评委会推荐后,高评委专业审议组和高评委按照评价标准和办法,对单位推荐的拟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进行评价,评审结果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五)单位择优聘任。单位根据岗位聘用制度有关规定,择优聘任相关人员。
六、关于评聘结合后申报推荐问题
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实行评聘结合后,考虑到一些地方和单位实际,在2016年底前,允许单位按核定的高级岗位数的一定比例差额进行推荐申报,具体由各地研究确定。各级评委会必须从严控制超岗位申报人员的资格评审。根据《省人力社保厅关于印发2015年度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计划的通知》(浙人社发〔2015〕54号),从2017年起,全面实行评聘结合。
七、关于岗位聘用管理问题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加强岗位管理,根据事业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在保证重点、保证质量前提下,对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进行适当控制,留有余地,统筹考虑队伍建设发展空间。要认真落实省委组织部、省人力社保厅《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实施后有关问题的意见》(浙人社发〔2013〕106号)和《关于加强事业单位岗位聘期考核管理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3〕193)号等文件精神,建立健全年度和聘期考核等制度,并将考核结果作为续聘、晋升、低聘或解聘的依据。有关岗位聘期考核结果运用及待遇政策按上述两个文件规定执行。
对于目前超过核定岗位结构比例的,单位应主要通过建立健全岗位竞聘考核,实现能上能下用人机制的办法进行解决。在过渡期,可暂时通过“退二进一”、调离、引导卫技人员到有空缺岗位单位工作等办法,并在2017年前回归到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
八、关于计生系列职务评聘问题
在2015年原人口计生系统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仍按原办法执行。从2016年起,整合卫生、计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系列,执行我省现行的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改革政策。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实行全省“以考代评”。
九、关于民营医疗卫生单位评聘问题
民营医疗卫生单位要加强内部人事制度规范化建设,具体申报评审参照本文件执行。
浙江取消基层医生职称论文,评审制度越来越人性化?
目前,浙江省正在启动关于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的重大改革,在基层医生的高级职称评审中,论文、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都将不再做硬性规定。
而在以189号文件要求执行的浙卫发〔2006〕1号文件为例,就明确提出,申报乡村高
级卫生技术资格者,必须有较高水平的专业论文或经验总结,申报乡村副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应有2篇及以上在三级及以上医学卫生刊物上发表的论文;申报乡村正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应有3篇及以上在三级及以上医学卫生刊物上发表的论文。
而根据今年8月10日公布的高级职称考试通知,上述论文等条件已不复存在。
看似人性化,升职称再也不用担心论文?
今年报考条件的新变化,确实有些振奋人心。我身边很多医务工作者乍一听,好像都赶上了好时代。如果你这么想,那真是图样图森破!
作为一个过来人,我可以用我的一把辛酸泪告诉你,不考察论文了?高考还不考英语了呢!也没见孩子轻松多少不说,英语补习班不减反增。
其实我们可以进一步了解一下深层内容:
据浙江省医学学术交流管理中心一位工作人员向本人介绍,今年卫生高级专业实践能力考试通知中的新变化背后确实是正在酝酿中的浙江医卫职称评聘改革的一部分。未来基层高级职称评审将由各区市组织进行,高级职称名称也有了变化,叫“基层主任医生”和“基层副主任医师”。
这表面上是降低了论文的必要性,实际上却将大大提高了职位悬殊的重要性,改变不同级别医疗机构职称名称一统的局面,三级医院的正高、副高职称,和社区正高副高职称将有明显区别!
以不变,应万变!
国家政策的初衷是好的,可是有些政策一旦到了下面的人手里,执行就变味了!**在2015江苏省医改试点时曾说,“对医务职称评定的一些规定,应该作一些调整,但是可以先做
试点,比如说基层医院、县以下医院的医生,你非要让他多拿几篇论文,论文写得不错,可手术没做好,病人的问题没解决,那不是花架子嘛!”所以2015年全国各地匆匆忙忙取消论文的硬性规定,转而强调病例等,政策是死的,人是活的。 尽管如此,仍旧很多人抱有侥幸心理,在私下问我那么淡化论文要求,论文可作为评审的参考条件、加分项,不做硬性规定总是真的吧?
笑而不语,我只想说,早就说提倡素质教育,可是孩子早就从三门主课到九门功课同步学,如果分数是学生的命根,论文就是医生晋职的灵魂!
论文作为评审条件之一,不说多,你一个基层医师最起码人手准备一篇以上论文才可确保评审有戏吧!
后来,今年职称评审,浙江很多地市对一些存在侥幸心理没有准备论文的医生全盘淘汰,对论文予以评审重要加分,”浙江省卫计委直属教学和科研单位,改革后高级职称的评聘要求说对于科研论文的要求不但没有降低,还将提高“的时候,大家都认可了我的先见之明。
转载请注明出处范文大全网 » 2012山西卫生人才网晋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