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西藏大学建模协会管理章程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西藏大学数学建模协会的管理,促进协会的协调与
组织能力,提高会员的综合素质。根据《西藏大学学生协会
管理暂行条例》和协会自身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协会隶属于西藏大学,全称“西藏大学数学建模协会”; 第三条 协会是在院校团委指导下的学生活动协会,协会活动安定期
和不定期集会和学习的方式组织;
第四条 协会的宗旨目标是“开拓知识面,培养创造精神及合作意识,
增强大学生实践与应用能力”;
第一章 会员及其管理 第五条 申请加入本协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申请加入本协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协会的章程。
(二) 对数学建模感兴趣,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
(三)遵纪守法,爱国团结,遵守校规。
第六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 参加本协会的活动。
(三) 获得本协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会工作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
(五) 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七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 执行本协会的决议;
(二) 按规定交纳会费;
(三)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学习和比赛活动;
(四) 维护本协会团结,遵从协会的赛事人员安排; 第八条 会员的退出和除名:
(一) 学生毕业离校,自动退出协会;
(二) 根据本人自愿原则,经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即可退出协会,取消组织成员资格;
(三) 有严重影响协会名誉行为的成员,违反工作制度以及违法乱纪等破坏学校名 誉、触犯法律的组织成员立即除名;
(四) 学习活动和大会活动3次不参加者,报秘书处后,经理事会通过可予以开除,开出学员会费不予退回。
第九条 会员奖励措施
(一)凡在学习活动中表现突出者可加入学习核心组、种子
选手组
(二)凡在协会组织的比赛或其他国际、地区赛事中胜出者
可给予一定的物质与加分奖励
(三)凡在协会中表现积极和工作认真者学年中给予表扬鼓
励
第十条 会员管理
(一)协会任何会员连续三次或总计五次不参加协会活动者
取消其会员资格。
(二)协会会员凭学员证参加活动,其证件不得转借他人,
一经查出,没收证件。
(三)请假须在事先所在部部长递交书面请假条,经部长同
意签字批示后,交秘书处存档。
(四)协会会员每学年必须进行登记注册,否则视为自动退会。
第二章 组织机构管理
第十一条 本协会设会长一名,秘书长一名,副会长四名,下设部长、
副部长、学习组长、秘书、干事若干名。由会长,秘书长,
副会长,各部门负责人和部分会员组成协会理事会。 第十二条秘书长、副会长协助会长处理日常工作,审批和完善各种社
团活动计划,并做好各自分工负责部门的各项工作,会长不
在时,受会长委托代理会长工作。
第十三条 协会下设秘书处、学习部、财务部、外联部、宣传部和组
织策划部六个部门。各部门职能具体见协会章程规定 第十五条协会组织机构图
全体成员大会
日常事务组
理事会 写作组
秘
书监督组 会长 处
协调、完善组
学习核心组 秘书长、副会长
宣外财组学
传联务策习
部 部 部 部 部
种计论学建监比子算文
选机写员模督赛手应作
用组 组 组 组 组 组 组
组织机构由各部部长负责、相关副会长统筹管理,秘书长协调监督,会长统筹主要负责人
(三)协会联系方式管理
第十六条 协会建立西藏大学数学建模协会QQ官方群、学习部群、讨论群,QQ群由专门负责人管理,QQ群主要起联系、学习的
作用,由固定管理员定期发表消息
第十七条 协会各部拥有专用邮箱,协会建立公开邮箱
(四)财务管理制度说明
第十八条 会费管理
(一) 会员每学年缴纳材料费10元,由财务部统一登记受理。
(二) 会费主要用于数学建模学习方面,其他支出不得超过10%。
(三)会费支出和使用必须严格按“申请-主要负责人审批同意-
支出报销单-财务部部长审批—财务报销单编号--财务部
登记”的程序执行, 审批人为:会长、理事长、秘书长、
财务部部长,严禁任何人挪用或盗用协会经费。 (四)本协会经费来源;会费、校相关部门经费拨款或资助和.企事业单位的赞助,协会活动经费由财务部管理,经费支出严格审定。
(四)加分制度制度说明
第十九条 为了鼓励学员学习、调动会员积极性,对于学习积极和办事认真的会员,协会将在学年年终考虑给与适当学分,并报学院加分,为了“鼓励积极”,特将协会加分制度做一下明确规定:
(一) 协会加分:基础分+平时所加分-平时所减分 ,实行浮动加
分制度,
基础分:管理人员:会长、秘书长、副会长、部长基础
分5分,副部长、副秘书长、学习部组长基础分4分,
学员基础分3分
平时所加分:积极参加协会组织或举办的各种竞赛、
活动,视情况具体加分,凡在协会组织的比赛或其他
国际、地区赛事中胜出者可获加分奖励。
协会会员和学员凡能为协会监督、发展提出好的意
见和建议,做出贡献者,给予特殊贡献加分
平时所减分情况:管理人员不负责任,不参加活动,
不学习
学员不参加集体学习活动、无故迟
到、旷会 (二)平时学分管理由秘书处做加减分记录。
(三)协会秘书处年终将按协会加分办法拟定加分表。 (四)在秘书处年终整理出加分表后,经理事会同意后交各学院
附则
第二十条(一) 本章程 2011 年 10 月 23 日经会员(代表)
大会表决通过。
(二)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协会的理事会。
(三)本章程自会员代表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范文二:江汉大学数学建模协会章程
江汉大学数学建模协会章程- -
江汉大学数学建模协会章程
江汉大学数学建模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协会名称:江汉大学数学建模协会。
第二条 本协会的性质: 江汉大学数学建模协会是由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党 委 领导、院团委指导下的社团组织。数学建模协会是为江汉大学学生(尤 其是理工科)提供认识建模、开始建模活动的组织
第三条 本协会的宗旨:通过数学建模将所学的理论知识用于解决实际问题,来培养大学生的创新意识以及团队合作精神。
第四条 本协会是江汉大学学生协会的成员,自觉接受共青团江汉大学委员会的领导,接受江汉大学学生社团管理中心的监督管理,接受指导单位和老师的指导。
第六条 本协会实行会员制,为广大的数学建模爱好提供学习交流的舞台。 第七条 本协会拥有章程的修改和解释权。
第八条 本协会机构联系方式:
第二章 会员
第九条 申请加入本协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 具有江汉大学正式学籍;
(二) 承认本协会章程;
(三) 积极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第十条 会员入会程序
(1)由本人向协会提出申请。
(2)由上一届数学建模协会干部推荐且自愿加入。 (3)由老师推荐且自愿加入。
第十一条 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第一条 会员权利
(1)可以选举或被选举为协会各部门负责人。 (2)有权利参加协会组织的讲座、竞赛、讨论、培训等各类活动。 (3)有对协会管理和组织工作的批评权、建议权、监督权。 (4)有退会自由。
(5)可以在协会活动中得到与其它会员的交流机会。 (6)可以得到协会印刷的关于数模学习的资料。 (7)可以在第一时间得到一些关于数模方面的重大消息。 (8)可以要求协会为其寻找队友。
(9)协会将组织会员关于数学建模知识方面的讨论,但是会员无权干涉协会运
行事务。
第十二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1)参加年度注册,服从本协会管理。
(2)认真完成协会安排的各项任务,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各类活动。 (3)爱护协会的公共财产,护本协会的荣誉和利益。
(4)认真学习数学建模知识,认真完成每次布置数模试题,并在活动中积极参
与讨论,积极思考,勇于创新,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5)会员必须保证自己在正常的学习中与数学有关的课程(含计算机基础)及
专业课程及格。
(6)会员应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活动,每学期没有完成两门以上必修课程的同学将被取消会员资格。
7)老会员有义务对新会员给予学习、经验上的帮助。
(8)每个会员都有承担着对数学建模进行宣传的义务。
第十三:
取消会员资格:
(1)自行宣布退会。
(2)每年招收新会员后不重新注册。
(3)无法完成正常的学习任务。
(4)不能履行会员义务或出现违纪违法行为,经协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5)无特殊情况,一年内不参加本会组织的活动50,以上者即为自行退会
会员奖惩:
表现突出者,推荐参加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每学期对对协会建设作出突出贡献的会员,协会授予“优秀会员”称号; 会员违反协会章程,应给予批评教育,造成不良后果者将取消其会员资格 第三章 机构设置
执行委员会
秘书部
财务部
外联部
宣传部
活动部
技术部
第十五条 协会机构各部门人员组成如下:(工作情况你安排) (一)顾问团:由校团委及部分在学术、专业上有特长有研究的专家及教授组成。
(二)执行委员会:由会长、副会长及各部部长组成。
(三)其它各部:由数模协会会员组成。
第十六条 协会机构各部门职责如下:
(一)会长:总揽全局,负责与校社团联合会联系及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
(二)秘书部:负责本协会各项活动及会议组织工作。
(三)外联部:负责本协会外部事务。
(四)宣传部:负责宣传本协会的各项活动。
(五)财务部:负责本协会财务预算支出。
第四章 组织管理制度
第十七条 协会在校团委的领导及顾问团的指导下开展工作。遵循校社团管理中心章程。
第十八条 协会各部门必须各尽其责,在执行委员会的统一管理下开展工作。 第十九条 协会各部门必须加强联系交流,充分发挥团队精神。
第二十条 协会委员会通过民主选举产生,各部门成员由会员推荐和执行委员会任命相结合的方式产生。
第二十一条 协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重大问题经执行委员会讨论,由会长最终核定。
第二十二条 协会定期召开全体会员大会,讨论协会有关事务。
第五章 财务管理制度
第二十三条 协会经费由各成员交纳
第二十四条 本协会经费必须用于本协会的各项活动及发展,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五条 本协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财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十六条 本协会具有专门的财务人员。财务人员变动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二十七条 财务部对财务进行科学的预算及决策,以备更好的开展活动。
第二十八条 协会的财务收支情况定期公开并上报校社团联合会。 第二十九条 财务由财务部统一管理,支出由会长核定方可生效。 第六章 发展规划
第三十条 本协会将在校团委的领导及顾问团的指导下,积极开展各项活动,主要计划如下:
(一) 近期目标
1( 邀请经验丰富的数学建模老师和专家做专题讲座,以提高各会员的数学建模能力。
2( 各部门积极开展活动。
3( 组织开展数学建模比赛,与外校数学建模协会交流学习。 4( 推荐参加每年一度的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力争近两年获得全国大奖。 (二) 远期目标
1( 在近2,3年内将协会发展成为一个管理科学,运作高效的优秀协会。 2( 与武汉各高校相关组织建立长期友好合作关系。
3( 通过协会不断努力,使我校数学建模水平不断提高。
活动形式
一、自主学习数学建模知识,扩大知识面,培养创新能力。
二、邀请校级外老师、专家举办讲座,加深对数学知识在理论的应用方面的理解,进一步开阔视野,激发学习数学的兴趣。
三、不定期的开展研讨活动,在会员之间进行广泛的交流。
四、建立与兄弟院校数学建模活动组织的联系,邀请外校数学建模指导老师和优秀学生来校介绍经验,进行学术方面和协会工作方面的交流。
五、从全局的角度出发,为协会会员安排有针对性的资料,收集、整理、讲解等任务。
六、进行必要的调研和宣传工作,在校级力争促使同学们对数学学习有更深入的认识,促进学校的学科建设,在校外能够让更多的人了解大学,了解数学,使同学们能够利用自己的知识为社会服务。
附则
第三十一条 本协会创始人:
姓名 年级 专业
第一条 本章程由江汉大学数学建模协会负责解释。
第二条 未尽事宜以有利于协会健康发展为原则协商解决。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自协会成立之日起生效。
范文三:大学生数学建模协会章程
大学生数学建模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了扩大数学知识在各领域的应用,提高同学们对数学学习的兴趣,特成立大学生数学建模协会。指导同学们运用所学的数学和计算机知识将实际问题转化为数学模型加以解决。
第一条:“大学生数学建模协会”是在基础部的指导下,由数学教研室的老师,全院同学志愿加入的组织。
第二条:协会宗旨是以数学建模,数学学习为主,学习数学建模中的方式、方法、技巧,用严密的逻辑推理探讨和分析各种数学问题及有关的广泛的数学应用问题,培养大学生的智慧和逻辑思维能力。
第三条:协会的基本任务
1加强协会之间的沟通与交流,促进协会间的合作;
2全面提高我院学生整体对数学的分析能力,为同学提供课外的学习交流平台,提供展示自我展示的舞台。
3积极组织参加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4为培养优秀的建模人才而积极进取,营造浓厚的文化气氛。
第四条:数学建模协会以“团结协作,真诚交流,共同进步”为工作方针。
第五条:本会将遵守我院《学生社团管理条例》,独立自主的开展工作。
第二章 组织原则、机构和职权
第六条:本协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七条:1协会设会长、副会长;下设秘书处、宣传部、外联部、办公室、组织部,(主要有数学方面知识和计算机知识与技能较好的人担当)的机构,各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由该部门来定,部内有干事若干。
第八条:会长(一名)是协会的最高管理者及协会的对外代表,享有对协会各项工作的最高裁决权,会长由全协普选产生,对全体会员负责。主要职权如下: 负责统筹全局,定期召开会议,及时上报各项活动情况,对重大事件进行表决,为协会将来的发展赢得一切主动权。
<2>副会长:一名,经会长提名,由各部门负责人表决通过。
职能:1积极配合会长工作,报告部门活动及考勤工作。
2积极配合会长审定与支持组织机构的工作计划并监督其执行,可代表协会参加
各种公共活动,并保管好本协会的各种资料、书籍、档案文件。
3与会长对各组织机构部门的工作进行评审和考核,对晋升和改派工作干部提名,授权审查不合格的干事,以便理事会讨论予以撤消其职务。
<3>秘书处:部长一名,干事若干。职能:
1会议各项议程;
2执行会员管理制度;
3负责协会工作记录及相关会务工作;
4负责协会各部门的考核组织工作,建立、汇总协会干部相关档案资料。 5负责组织协会学生干部的培训学习
<4>宣传部:部长一名,干事若干名。职能:
1宣传本协会的宗旨和任务;
2宣传本协会的活动信息;
3做好本协会的一切宣传工作,负责每年的纳新工作;
4负责网页管理,定期出版协会各种刊物及数学建模的宣传文稿。
<5>外联部:部长一名,干事若干名。职能:
是协会对外展示的窗口,同时肩负者为协会营建良好外部环境的责任,主要负责各种公关活动,包括争取赞助、与相关单位交流等。
<6>办公室:部长一名,干事若干名。职能:
1各部门负责人的任免和审批;
2接受各部门工作报告,整理后呈递会长;
3会员入社及主动退社审批;
4具体负责协会财务的具体管理;
5协会干部及新会员培训;
第三章 会员
第九条:凡是正式注册的学生,承认本协会章程能自觉遵守校规、校纪并对电子设计与制作有浓厚兴趣的同学均可申请加入本协会。
第十条:会员的权利:
1选举权、被选举权及表决权;
2监督协会干部、监督会章执行的监督权;
3意见保留权(但在执行期限内必须执行);
4参与协会各种活动的权利(包括参加各级数学类的竞赛);
5了解协会运转情况、发展趋势的权利;
6发表自己对协会工作意见的权利。
第十一条:会员的义务:
1. 按时参加协会组织的活动,如有特殊原因晚到或缺席,应向协
会主要负责人请假,连续三次无故不参加活动的会员,认为是自动退会;
2. 每个会员应认真完成每次布置的数模课题,并在活动中积极参与讨论;
3. 每个会员都承担着对数学建模进行宣传的义务;
4. 每个会员都应积极参加每届数模竞赛,并努力争取优异成绩;
5加强集体意识和纪律观念,服从协会的一切活动安排;
6认真学习数模理论知识,积极思考,勇于创新,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7宣传数模协会,扩大其在学生中的影响,激发大家的参与热情;
8协调好本协会内队员的关系,互相配合完成任务;
第十二条: 会员组队以自由组队和本协会协调组队相结合。三人组成一队,建议跨院、系组合,以培养会员的团结合作能力。建议会员新老组合,老会员有责任帮助新会员。如果不能自由组队,则由本协会组织部协调组队。
第十三条:数学建模协会特色活动
1. 以讨论为主, 共同探讨和学习生活中的各种数学现象, 运用一定的数学专业知识,寻找最佳解决途径。
2. 开展讲座, 请学院数学系老师主讲。
3. 建模协会创建初期,各主要成员不必经过考试,但要经过一定培训。
4. 建模协会成员要积极发现,挖掘现实社会,日常生活中的各种 数学现象,与此同时还要求各成员务必深入生活,深入实践,并作一 些适当的数学理论推理。
5. 请在数学研究中有独特见解或有所创举和新的研究成果的教师, 教授等作为建模协会的特邀老师,请他们给予指导和引荐,这对各成员会有很大的帮助。
6. 组织学生写论文,并邀请专业老师作指导,进行公平,公开的评比,对优秀论文进行张榜公布,并推荐到其它刊物或学术界进行交流。
7. 举行论文答辩活动, 提高各成员的专业素质,拓宽大家的视野,提高演讲,口才与表达能力,举行评比,对优秀答辩者给予表彰。
8. 定期以开卷,问卷,闭卷的形式,以考查成员的学习情况,并及时作出分析调查,了解,以更好的开展以后的工作。每学期还对所有成员进行综合评定,选拔出优胜者,给予表彰和奖励。
9. 建模协会还举行数学建模竞赛,数学知识问答,帮助成员了解数学发展史及中外名数学家等一系列与数学有关的内容等等。
第四章 奖励条例
1根据学院有关规定参加数学建模培训可以奖励相应学分。
2推荐参加全国数学建模竞赛、国际数学建模竞赛,获得省级、国家级奖金及证书奖励。
2每学期评选一次“优秀会员”,经各部推荐,社团委员会讨论通过,由院团委颁发“荣誉证书。
第五章 建模协会的相关精神
协会宗旨:活跃思想,学术为先;依托数学建模,培养开拓性人才。 协会口号:一次参赛,终身受益。
大学生数学建模协会
2011年11月5日
范文四:塔里木大学数学建模协会章程
塔里木大学
数
学
建
模
协
会
章
程
塔里木大学数学建模筹委会
2012年9月19日
数学建模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协会的名称全称为塔里木大学数学建模协会(Mathematical
Modeling Association of Tarim University),简称塔大数模协会
(MMATU)。
第二条 本协会的性质为在塔里木大学数学研究室、塔里木大学数学建模基地
指导下和共青团塔里木大学委员会社团联合会领导下由学生组织成立
的非盈利性学生组织。所属类别为科研类。
第三条 本协会的宗旨为“创新意识、团队精神、学以致用、力攀高峰”,为
塔里木大学的广大学生提供一个认识数学建模、学习数学建模、交流
数学建模经验的平台。
第四条 本协会经由共青团塔里木大学委员会批准成立,属于塔里木大学信息
工程学院数学研究室和塔里木大学委员会社团联合会共管。本协会接
受共青团塔里木大学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二章 活动范围
第五条 本协会的活动范围包括:
一、 组织开展有关数学建模的培训、讲座、数学实验,尽力为广大学生
提供认识数学建模、学习数学建模的机会。
二、 招募和培训数学建模会员,为广大数学建模会员提供交流数学建模
经验的平台,为塔里木大学数学建模竞赛、全国数学建模竞赛、国际
数学建模竞赛培养和输送人才。
三、 依托“塔里木大学数学建模实践教学基地”网站,对塔里木大学数
学建模进行宣传,努力扩大塔里木大学数学建模在全国的影响和知名
度。
四、 协助塔里木大学数学建模基地做好塔里木大学数学建模竞赛、全国
数学建模竞赛、国际数学建模竞赛的宣传和组织工作。 五、 组织开展有关数学建模的讨论和调查研究,为塔里木大学数学建模
的发展壮大提供意见和建议。
第三章 协会会员
第六条 申请加入本协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 具有塔里木大学正式学籍的本科生、研究生及专科生; 二、 承认本协会的章程;
三、 对数学建模具有一定的兴趣;
四、 志愿加入本协会。
第七条 会员申请入会的程序是:
一、 在协会定时的招新时间向工作人员提出入会申请表,由面试人员考
察通过方可入会;
二、 在非招新时间向理事会提出入会申请,由理事会或会长批准方可入
会;
三、 进行审核登记并交纳会员费;
四、 由本协会发给会员证;
五、 本协会每年都会定期招收新会员,详情请关注本协会的宣传通知。
第八条 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 本协会内的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 对本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三、 参加本协会的建设,向协会提出工作建议和意见的权利; 四、 参加本协会的培训、讲座、数学实验等活动的权利;
五、 优先参加塔里木大学数学建模竞赛的权利;
六、 优先参加全国数学建模竞赛选拔及其赛前集训的权利; 七、 优先参加国际数学建模竞赛选拔及其赛前集训的权利; 八、 不定期参加与其他高校有关数学建模的学术经验交流的会议; 九、 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的权利。
第九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 自觉遵守协会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二、 加强集体意识和纪律观念,服务并执行协会的决议; 三、 认真学习数学建模理论知识,积极思考,勇于创新,努力提高自身
素质;
四、 宣传数学建模协会,扩大其在学生中的影响,激发同学们学习数学
建模、热爱数学建模、参加数学建模的热情;
五、 维护本协会的合法权益,协调好协会内各成员之间的关系,互相帮
助、互相配合,认真完成协会安排的各项任务;
六、 按规定交纳会费。
第十条 会员退会事宜:
一、 会员一旦入会,在退会之前必须履行以上义务和享有以上权利; 二、 会员可自由退会,但必须提前一周以书面形式向协会提出申请,并
交回会员证;
三、 对于一年内无故五次或者连续三次不参加协会活动的会员由理事会
给予强制退会,无故三次不参加活动者取消一切评奖资格和以上享有
的权利;
四、 会员如有其它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
名。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的产生、罢免 第十一条 本协会组织机构由理事会和办公室、网络技术部、宣传部、组织部
四个部门组成以及各院分理事处。理事会设置会长一名、副会长两名,
办公室主任一名、副主任两名,各部设部长、副部长各一名,各院分
-5名,各部设部员若干名。 理事处设理事长一名、执行理事3
第十二条 本协会的最高权利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由协会理事会、
办公室正副主任、各分院理事长及执行理事、各部部长、副部长及部
员组成。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有:
一、 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 选举和罢免理事和会长;
三、 审议会长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 决定终止事宜;
五、 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三条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
到会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可生效。
第十四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一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需由理
事会表决同意通过,报共青团塔里木大学委员会审查批准,但延期换
届最长不超过一年。
第十五条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者,在闭会期间领导本社团开展日常
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会长具有最终决策权,副会长协助会长
进行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六条 根据工作需要,本协会可以聘请学校有名的教授学者或数模教练担
当名誉会长或高级顾问,对协会的日常工作进行指导。
第十七条 理事会的职权:
一、 筹备和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二、 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三、 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四、 决定会员的招收和除名;
五、 领导协会各部门开展工作;
六、 对各部门进行监督和领导,并对不称职的部门负责人进行罢免; 七、 组织进行换届选举,决定对下届理事会成员、各部负责人的任命; 八、 对协会的财务进行管理;
九、 制定协会内部管理制度;
十、 决定协会其它重大事项。
第十八条 各部门职权:
一、 办公室负责本协会文件资料和财务的管理,以及理事会文件和通知
向各部门的传达。并对协会的活动进行记录和总结。 二、 网络技术部负责“塔里木大学数学建模基地”网站相关版块的维护,
并对塔里木大学数学建模基地和数学建模协会进行网上宣传。 三、 宣传部负责对协会开展的各项活动以海报、校园媒体等形式进行前
期和后期宣传,并对活动进行摄影和撰稿等工作。
四、 组织部负责组织协调各部门进行各项活动的材料采购、场地的申请
和现场布置、纳新等工作。
第十九条 本协会的会长、副会长及各部门负责人具备下列条件: 一、 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 在本社团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三、 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四、 未受校内处分;
五、 有责任心,能吃苦耐劳,坚守职则,忠于协会。 第二十条 协会在每学年第二学期初(亦即每年春季),组织进行换届选举。
原则上,理事会成员从协会上届部门负责人中产生,各部门负责人从
协会部员中产生。但理事会接受有全国数学建模竞赛或国际数学建模
竞赛经历,并有较强工作管理能力的同学参加竞选。各部门负责人接
受对数学建模有强烈兴趣,并有较强工作管理能力的同学或协会会员
参加竞选。理事会和各部门负责人通过竞选的方式,最终由上届理事
会通过讨论决定产生。
第五章 活动经费
第二十一条 本协会经费来源:
一、 协会会员按学校有关规定缴纳的会费;
二、 相关老师的课题经费支持和塔里木大学数学建模基地的资助;
三、 社会赞助;
四、 其它合法收入。
第二十二条 本协会按照学校规定收取会员费。
第二十三条 本协会的资产属于协会集体所有,任何团体、个人不得私自侵占
或挪用。
第二十四条 本协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二十五条 本协会的资产管理严格执行学校的有关规定,接受会员代表大会、
共青团塔里木大学委员会的监督。
第二十六条 本协会在换届之前接受共青团塔里木大学委员会的财务审计。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二十七条 本会章程的修改,由理事会提出,报由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第二十八条 本社团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十五日内,经共青
团塔里木大学委员会审查,批准同意后方可生效。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二十九条 本协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
由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并报由共青团塔里木大学委员会审查批准。 第三十条 本协会终止前,须由共青团塔里木大学委员会指导下成立清算组
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
活动。
第三十一条 本协会经共青团塔里木大学委员会大社团联合会办理注销手续后
即为终止。
第三十二条 本协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共青团塔里木大学委员会的监督下
用于发展与本协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已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塔里木大学数学建模协会理事会。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自共青团塔里木大学委员会社团联合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范文五:西藏大学数学建模协会章程
(本章程经筹备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讨论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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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数学建模协会的管理,促进协会的协调与组织能力,
提高会员的综合素质,根据《西藏大学学生协会管理暂行条
例》和协会自身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本协会全体会员。
第二章 协会概况
第三条 本协会隶属于西藏大学,全称为“西藏大学数学建模协会”。 第四条 本协会是在院校团委指导、监督下的实践类学生活动团体,
协会活动按定期和不定期集会的方式组织。
第五条 本协会以“开拓知识面,培养创造精神及合作意识,增强
大学生实践与应用能力”为宗旨,服务于西藏大学全体学生。 第六条 协会目的:
(1)通过开展数学建模知识系列讲座、组织数学建模知识学
习交流班、举办全校数学建模知识竞赛和计算机应用技术竞赛
等活动逐渐开拓大学生的知识面,提高大学生建立数学模型和
运用计算机技术解决实际问题(工程、经济、环境和现代科学
等方面)的综合能力。
(2)通过培养优秀选手和种子选手,组织参加全国数学建模、
电工杯和苏北联赛等系列数学建模竞赛,培养团队合作精神,
提高大学生创新意识,增强大学生社会实践与应用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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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活动方式
第七条 本协会活动范围为西藏大学新老校区各学院,活动对象为我校所有在校学生。
第八条 协会活动奉行公开原则,出具海报和通知,海报和通知的署
名为“西藏大学数学建模协会”。
第九条 活动形式:
(一)理论性活动
1.学习数学、计算机软件应用和论文写作等方面的知识,
了解工程技术和管理科学方面的内容。
2.通过QQ、互联网等工具,引领会员学习数学建模知识,
了解其他学校建模水平,开阔知识视野。
3.邀请校内外相关方面的老师,教授或专家为同学提供数
学建模方面的知识讲座,交流会等。实现面对面交流学习。
4.在校内组织数学建模、计算机应用等数学建模方面的知
识竞赛活动。
(二)会员交流与合作性活动:
1学习交流班——围绕数学、计算机软件应用和论文写作
等与数学建模有关的知识分小组展开学习与交流讨论。
2 参加竞赛——组织参加全国数学建模、电工杯和苏北联
赛等系列数学建模竞赛 。
3经验交流会——邀请优秀师兄师姐与会员交流学习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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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方面经验。
第十条 本协会在宪法,法律,学院的规章制度和本协会的章程内
从事活动。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本协会实行民主化管理,最高权力归属协会会员大会。 第十二条 本协会设会长一名,秘书长一名,副会长三名,下设部长、
副部长、学习组长、秘书、干事若干名。由会长,秘书长,
副会长,各部门负责人和部分会员组成协会理事会,负大
事宜决策
第十三条 本协会会长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副会长和秘书长由理事
会选举产生,部门负责人由会长提名,理事会讨论决定。
所有负责人在选举产生后将通过各种形式公示,无异议后
正式任命。
第十四条 本协会管理机构成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 精通本协会工作,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二)学习上勤奋刻苦,对数学建模有一定的了解。
(三)思想积极上进,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四) 工作上积极主动,团结会员,乐于助人,有奉献精神。 第十五条 会长的权利和义务
(一)定期召开例会并制定本协会的规章制度、学期活动计划。
(二)组织协会成员开展各项活动并组织各部门作年末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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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根据协会规章制度收取管理、使用会费,吸收和处分会员。
(四)加强校内、外之间的协会交流,扩大协会影响,树立协会良好形象。
(五)培养推荐协会接班人,做好负责人换届选举工作。 第十六条 会长职责:
(一) 负责确定本协会各个阶段的工作目标和任务。
(二) 领导各部门及下属组织日常工作,主持工作例会。
(三) 监督各部门工作,对各部门工作进行考评。
(四) 负责协会重大活动的筹备和组织。
(五) 加强内部人员的团结,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协调
各部门关系,争取各方支持。
第十七条 副会长、秘书长协助会长处理日常工作,审批和完善各种社团活动计划,并做好各自分工负责部门的各项工作,会长不在时,受会长委托代理会长工作。
第十八条 协会下设秘书处、学习部、财务部、外联部、宣传部和组织策划部六个部门。各部门职能具体为:
(一)秘书处
1、对每次协会活动作详细的记录,每次活动结束后,写活动总结,写通讯稿。
2、与各部门联系,收集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反馈给会长。及时给协会会员下发有关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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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负责协会的所有材料的整理、总结与收集、存档工作。
4、负责制定奖惩制度及社员管理制度。
5、负责对协会的活动和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听取会员批评、建议。
6、负责与各部门协调交流共同开展活动和制定各种活动文书。(二)学习部
1、负责会员在数学建模知识上的学习与交流工作。
2、负责学习资料的整理与收集工作。
3、负责建模竞赛种子选手与与优秀团队的筛选与培训工作。
4、分组定期组织开展各项学习交流活动。
5、组织会员学习和讨论数学建模系列讲座内容。 (三)财务部
1、财务部直接对会长负责,统一进行协会财务分配,监督,审核,管理。
2、财务部主要负责协会内部财务的管理,包括活动经费使用情况的登记与管理。
3、负责各学期财务预算和会费管理,年终递交财务部工作报告。
4、各部部长报销财务必须有正规发票
(四)外联部
1、加强与各企业间的联络,为协会的优秀活动争取商业赞助以及人力和智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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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负责协会日常活动所用场地的申请以及宣传所需的展板等的申请。
3、加强与其他协会的联系,为协会的团结发展做出贡献。 (五)宣传部
1、负责协会专用海报、请柬等系列物品的设计、制作、发放及粘贴。
2、负责对协会精品活动进行前的宣传和展示工作。
3、在一定的条件下,承担对新生关于本协会和数学建模的有效宣传。
4、对每一期进行的活动,进行总结,写出简报 (六)组织策划部
1、负责协会活动的策划工作及拟定策划书。
2、按协会要求和章程吸收新会员。
3、负责协会活动的人事组织筹备工作。
第五章 会员
第十九条 申请加入本团体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团体的章程。
(二) 对数学建模感兴趣,有加入本团体的意愿。
(三)遵纪守法,爱国团结,遵守校规。
第二十条 申请加入本协会的程序:
1. 在协会招新接待处报名登记。
2. 参加协会统一组织的笔试或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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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经各部门负责人考核确定,人事部门审批同意的方可加入。
4. 颁发会员证(学习部会员经数学建模第一次全体成员达标大会后登
记成为临时会员,发给会员证,一个考察后成为正式会员)。
第二十一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团体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 参加本团体的活动。
(三) 获得本团体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会工作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
(五) 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二十二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 执行本团体的决议。
(二) 按规定交纳材料费。
(三)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四) 维护本团体的合法权益和声誉。
(五)向本团体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九条 会员的退出和除名:
(一) 学生毕业离校,自动退出协会。
(二) 根据本人自愿原则,经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即可退出协会,取消组织成员资格。
(三) 有严重影响协会名誉行为的成员,违反工作制度以及违法乱纪等破坏学校名 誉、触犯法律的组织成员立即除名。 (四) 不服从组织安排,工作不积极主动的成员,经协会大会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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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予以开除。
第六章 管理制度
第二十三条 会员考勤制度:
(一)各部工作及召开例会时,由秘书处统计出勤情况。 (二)每学期工作、会议等活动中迟到五次者给予警告。无故缺席五次者,视为自动退会。
(三)请假须在事先所在部部长递交书面请假条,经部长同意签字批示后,交秘书处存档。
第二十四条 奖罚、缺席说明:
(一)对工作积极主动,责任心强且具有一定的专业能力者,可视情况定为部委。对数学建模学习积极或成绩突出者,给予不同的奖励。 (二)惩罚制度,对本协会工作漠不关心,且不服从协会各项安排者给予适当的批评, 情节严重者可给予除名处理。对于协会章程不服从的会员可以进行劝退,对违反章程且经教育不改者,取消会员资格。在工作中出现严重失误者予以惩罚。
第二十五条 会员管理制度
(一) 协会会员连续三次或总计五次不参加协会活动者取消其会
员资格。
(二) 协会会员凭会员证参加活动,其证件不得转借他人,一经
查出,没收证件。
(三) 协会会员每学年必须进行登记注册,否则取消其会员资格。
(四)退会后,会员交回会员证,并不得已任何方式以协会的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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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从事任何活动,违者后果自负,协会保留诉诸法律的权利 。
(五) 会员进入一个月后要求退出者,材料费不予退回。
第二十六条财务管理制度说明
(一) 会员每学年缴纳材料费10元,由财务部统一登记受理。
(二) 材料费主要用于数学建模学习方面,其他支出不得超过
10%。
材料费支出和使用必须严格按“申请-会长审批同意-支出凭证-财务部登记”的程序执行,严禁任何人挪用或盗用协会经费。
(三) 本协会经费来源;材料费、校相关部门经费拨款或资助和.
企事业单位的赞助,协会活动经费由财务部管理,经费支
出严格审定。
附则
第二十七条 任何个人或其他团体不得盗用本协会名义开展活动,否
则后果自负,协会保留诉诸法律的权利。 第二十八条(一)会员在会期间不得参与和进行任何有损国家、集体和协会的事情,如有发现,开除出协会。
(二)会员在会期间有权参与本协会各项公开活动,并有权知晓本协会的有关信息。
第二十九条(一) 本章程 2011 年 10月 23日经筹备小组第一次全
体会议讨论通过。
(二)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协会的理事会。
(三)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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