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村综治办制度
村(社区)综治办规范化建设
一、村(社区)综治办组织建设
综治办、调委会主任由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或村(居)委会主任担任,明确一名村(社区)党组织副书记或村(社区)委会副主任专职分管综治工作。配备2名专职综治社工。
村(社区)综治办建设要与基层党组织建设、村(居)委会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在村(社区)党组织领导下,切实加强综治组织建设,特别要加强拆迁安置小区、城市老小区、城中村小区、流动人口集中居住区的综治组织建设。
整合村(社区)综治工作力量,实行综治办、治保会、警务室、调委会、治安巡逻队、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站一体化运作;驻村(社区)民警、治保人员、调解人员、联防队员、专职综治社工、治安志愿者等一体化管理;信访接待、巡防监管、治安防范、消防安全、纠纷调解、流动人口管理、社区矫正、安置帮教、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法制宣传、禁毒、反**等业务一体化安排,做到各项工作统一部署、协调推进。
二、村(社区)综治办职能任务
村(社区)综治办的主要职能任务是:
(一)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部署,组织好本村(社区)的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
(二)组织开展平安建设活动,把平安创建工作要求落实到辖
区各单位;
(三)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收集、研判社情民意和影响社会稳定的苗头、动态;
(四)组织开展群防群治,落实人防、技防、物防等各项治安防范措施;
(五)做好以外来人员服务管理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为重点的各项综治专门工作;
(六)协助处理影响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的案件、事件和事故;
(七)完成上级综治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村(社区)综治办工作制度
村(社区)综治办应建立以下工作制度:
(一)情况报告制度
村(社区)综治办应定期向镇综治办报告工作开展情况和辖区社情民意,遇有刑事案件、重大治安案件、群体性纠纷、重大事件苗头等,在先期介入的同时,迅速向村(社区)党支部和上级职能部门报告。
(二)资料台帐制度
村(社区)综治办台账资料以工作情况记录为主,对开展综治工作、调处矛盾纠纷、巡逻防范、接受群众报案、重点人员帮教、宣传工作等,应及时做好记录,做到有据可查。同时还应包括:
1.上级下发的有关综治工作的文件、简报以及本地综治工作年度计划等文件资料;
2.各种组织机构的设置、人员名单等文件以及社区专职保安、外来人员管理协管员、治安志愿者花名册;
3.与上级及有关单位签订的各类责任书。
(三)值班备勤制度
村(社区)综治办应建立值班备勤制度,及时处置突发性事件。
四、村(社区)专职综治社工工作职责
按“一人多岗、一岗多责”的社区“扁平化”管理要求,村(社区)专职综治社工在村(社区)综治办主任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具有以下工作职责:
(1)负责村(社区)综治办的日常工作;
(2)负责村(社区)信访接待、纠纷调解、巡防监管、治安防范、消防安全、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禁毒、反**、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流动人口管理、法制宣传等职能工作;
(3)负责做好平安、法治建设相关台账资料的收集、整理和日常记录工作;
(4)完成上级综治办和村(社区)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五有五无”村(社区)创建标准
(一)“五有”标准
1、有综治组织机构。村(社区)有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办公室,综治办主任由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或村(居)委会主任担任,建立健全村(社区)调委会、治保会等综治组织机构,在流动人口
500人以上的村(社区)建立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确保村(社区)综治工作责任到人、任务落实。
2、有矛调维稳力量。村(社区)有由调委会、村民小组长(楼栋长)、专职调解员(综治社工)和驻地单位负责人等组成的矛调维稳力量和工作网络,有1名负责人主管矛调维稳工作,有2名专职综治社工,村(居)民小组组长为维稳信息员。在城镇每个社区至少有1名社区民警,农村地区1—2个村有1名社区民警。
3、有人防技防物防。村(社区)有4名以上专职保安,有一定数量的治安志愿者;各村有主要出入口、交叉路口和学校、幼儿园、公交车站等治安复杂地段全覆盖的视频监控系统;新建居民小区有视频监控系统、楼寓对讲系统(含门禁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及治安值班室等设施;城镇封闭式老旧小区有门卫值班室和技防、物防设施,散居楼栋有单元防盗门和防爬刺等防攀爬设施。技防小区建设和技防入户率确保达到省综治办规定的标准。
4、有多元服务管理。村(社区)有综治社工负责流动人口登记办证等工作,流动人口登记率、房屋出租户责任书签订率、流动人口较多的村(社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平台建成率均达100%。村(社区)有综治社工协助相关职能部门负责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工作,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排查出来的在就业、就学、生活、家庭等方面有困难的人员和可能违法犯罪人员,配合有关部门落实相关关爱服务和管控措施。
5、有规范机制保障。建立排查分析制度,每周(敏感时期每天)对矛盾纠纷、突出治安问题和特殊人群进行一次集中排查分析。
建立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对排查出的民间纠纷及时进行调处化解,重大矛盾纠纷在调处化解的同时按规定反映上报。建立治安防范机制,每个村(社区)设立警务室,社区民警按规定进村(社区)开展工作,组织社区保安、治安志愿者开展治安巡逻。建立特殊人群帮教管控机制,对刑释解教人员、社区矫正对象、吸毒人员、精神病人等特殊人群落实帮教、监管措施。建立情况报告制度,定期向镇综治办报告村(社区)矛盾纠纷化解、突出治安问题整治和特殊人群管控情况,重大紧急情况及时报告。建立经费保障机制,将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经费纳入村(社区)财务收支计划,确保经费保障到位。
(二)“五无”标准
1、无越级上访。村(社区)有群众议事场所、民意反映渠道,热情接待群众来访,充分尊重群众意见;村(社区)调委会组织健全,调解室建设规范,工作开展正常;矛盾纠纷发现在早、控制在小、处置在好,确保矛盾纠纷不出村(社区);辖区重点人员落实教育稳控包保措施;无越级上访、非正常上访和群体性上访事件。
2、无涉毒人员。禁毒工作组织健全,职责任务明确,责任制落实;组织禁毒志愿者定期开展活动;每年组织开展2次以上禁毒宣传教育活动,有固定禁毒宣传栏,居民对毒品的危害和相关知识的知晓率达80%以上;辖区内娱乐场所、宾馆、出租房禁毒告知承诺书签订率达100%并严格执行,场所业主及从业人员对毒品常识知晓率达100%;辖区内无吸毒人员,无制毒、贩毒,无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辖区戒毒、康复人员帮教管控措施落实。
3、无未成年人犯罪。制定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管理制度并得到较好落实;完善工作机制,建立重点青少年群体基础台帐,深入开展不同群体的分类帮教工作;辖区内失足或者有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有帮教小组或专人结对帮教,并扎实开展帮教活动;村(社区)有校外辅导站,并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外辅导活动;辖区内无未成年人(包括外来未成年人)犯罪。
4、无刑事案件。加强村(社区)综治办、调解室、警务室建设;按要求建立专职保安和治安志愿者队伍,建立和完善治安中心户长制度,加强“红袖标工程”建设,积极开展群众性治安巡防活动;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增强群众法制意识;辖区内无黑恶势力,无违法犯罪活动聚集场所,无刑事案件。
5、无**活动。反**工作组织健全,职责任务明确,责任制落实;制定反**年度工作计划,并得到落实;定期开展反**宣传教育活动,反**警示教育深入人心;辖区内已转化和脱离**的人员帮教措施到位,落实率达100%;辖区内无**组织窝点,无**人员,无**活动。
范文二:村综治办各类制度
档 案 管 理 制 度
1、纠纷调处的档案应单独设立,实行一案一档,按规定立卷归档;
2、调解文书档案应包括纠纷登记的原始记录、调查笔录、调解笔录、调解协议书,以及调委会对调解未成功的纠纷的处理意见及各种证明材料等;
3、调委会各种登记簿册、统计表按时间、年限分类装订成册,建立统计档案和统计台帐;
4、各种文字材料必须用钢笔或碳素笔书写,打印件和底稿要同时立卷。档案内容要完整,分类准确,文字清晰,顺序合理,装订规范,并有专人负责保管。保管期限一般为三年。
学 习 培 训 制 度
1、中心工作人员和常驻工作人员都必须自觉参加政治、业务学习和集中培训,坚持集中学习与自觉学习相结合。
2、办公室负责制定中心学习计划,记好有关台帐。
3、建立集中学习培训点名制度,因故不能参加学习的,应事先向中心领导请假。无故不参加学习者,按缺勤处理。
考 勤 制 度
1、中心实行日考勤。工作人员必须遵守作息时间,准时上下班。考勤由办公室负责,每月公布。
2、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确需请假的按以下规定执行:
(1) 请半天假,报中心分管领导审批同意。
(2) 请假半天以上的,报中心主要领导审批同意。
常驻工作人员请假的,由所在科、所派人顶岗。
(3) 各类请假手续及时送办公室备案。
3、一个月内,事假累计超过5天,病假累计超过10天的(病假须由市级医院证明);全年事假累计超过12天,病假累计超过30天或旷工累计3天以上者,取
消评先评优资格,并于津贴挂钩。
接访受理登记制度
1、来信当日登记。群众来信及上级和各方面转来的信件,应当日拆封登记。按信纸、信封顺序整理装订,并在首页纸右上方加盖收信日戳,并按要求填写编号、日期等。
2、来电即时回答,并做好记录。
3、热情接待群众来访,并做好相关记录。
4、及时受理群众矛盾纠纷的调解申请。受理人应根据矛盾纠纷所涉问题、疑难复杂程度和分级办理的原则提出拟办意见,及时呈送领导阅批,决定分流调处或直接调处。案件调处结束后,应在《调解申请表》上及时填写办理结果,并装订卷宗,归档。
重大疑难纠纷报告制度
在来信来电来访中,对下列情形之一的矛盾纠纷,要在第一时间内迅速向镇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负责人报告:
1、影响社会稳定,牵涉党政领导较多精力,为社会舆论关注的热点矛盾纠纷;
2、可能导致突发性事件或激化为刑事案件的重大纠纷;
3、涉及人数多,易引发群体性上访闹事的重大纠纷;
4、严重干扰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疑难矛盾纠纷;
5、可能危害国家和公共安全的纠纷线索或苗头;
6、自杀事件。
调处社会矛盾纠纷回避制度
中心工作人员在调处矛盾纠纷中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申请回避;当事人以及与该纠纷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申请其回避:
(1)是纠纷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2)本人或者近亲属与纠纷有利害关系的;
(3)与纠纷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纠纷公正处理的。
中心领导决定调解员和记录人的回避。
社会矛盾纠纷办结报告制度
1、中心组织调处的重大复杂的民事纠纷或跨部门、跨村的民事纠纷,应在15日内办结;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调处时间,但最长不超过2个月。调处的重大复杂的行政争议,原则上在20日内办结;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办理时间,但最长不超过3个月。办结后要及时向镇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负责人报告,不能按时办结的,要报告原因。
2、有关科室、村对中心分流调处的一般民事纠纷应在10日内办结;调处的一般行政争议,应在15日内办结;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办理时间,但最长不超过2个月。办结后要及时向中心报告。不能按时办结的,要报告原因。
督查回访制度
1、中心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到村(居)调委会检查、指导工作。中心对分流指派给有关部门的案件进行跟踪了解,提出调处意见。
2、走访当事人,了解调解协议履行情况,听取群众对社会矛盾纠纷调处结果的意见和建议。
3、定期通报村(居)科室对中心分流指派案件的调处情况。
责任倒查追究制度
1、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不力,致使矛盾激化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单位和个人,镇中心组织力量实行逐级责任倒查,提出建议,由镇综治、组织、监察等部门查处,严肃追究责任,实行综治一票否决,给予相关人员党纪、政纪处分;
2、常驻中心人员在接访受理、调处社会矛盾纠纷中因工作失职,造成后果的,由中心向所在单位及镇纪检、监察部门提出处理的建议意见;
3、中心工作人员在接访受理、分流、调处社会矛盾纠纷中因工作失职,造成后果的,由中心报请镇纪检、监察部门给予相应党纪、政纪处分。
廉 政 建 设 制 度
1、中心工作人员必须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必须遵守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必须遵守党委、政府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2、加强勤政廉政建设,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做到不准超范围受理案件;不准有偿服务;不准举行无准备无预案的调解;不准贪赃枉法,坑害当事人;不准对当事人生硬、冷漠、蛮横、推诿;不准超时限拖延调解;不准在调处纠纷中接受吃请及受收礼物。
3、镇党委政府每年对中心工作人员廉政建设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一次述职评议,组织、纪检、综治信访部门每季进行一次督查,发现违纪违规的将严肃查处,在评先评优工作中实行一票否决。
交办矛盾纠纷调处考核制度
1、矛盾纠纷坚持“谁接待,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分工,谁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进行分工协作处理,对交办的矛盾纠纷调处情况按期进行考核。
2、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做得好的单位,镇党委政府给予表彰和奖惩,对中心分流指派调处的矛盾纠纷不能按期调结或不依法公正调处,造成矛盾激化和重大影响的单位和个人,由调处中心提出建议,经组织、纪检、监察、综治、司法等部门调查核实后,实行综治信访一票否决。
3、镇政府定期通报矛盾纠纷调处情况,半年初评,年终总评。
目 录
1、考勤制度
2、学习培训制度
3、受理登记制度
4、重大疑难纠纷报告制度
5、调处社会矛盾纠纷回避制度
6、社会矛盾纠纷办结报告制度
7、督查回访制度
8、交办矛盾纠纷调处考核制度
9、责任倒查追究制度
10、廉政建设制度
11、档案管理制度
珊瑚镇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
制
度
汇
编
二 O O 八 年
党政领导轮流值班接待群众制度
1、党政领导实行24小时轮流值班,接待来访群众,做到随访随接。
2、镇政府设有专门的接待室接待来访群众。接待室在正常上班期间值班人员必须在班。
3、坐班领导对接访的矛盾纠纷可以当场解决的,当场调结;不能当场解决的,及时移交相关部门限期解决,并实行跟踪督办。按时与群众对话交流,对话议题根据矛盾纠纷排查和接访的重点、难点确定。
4、根据领导班子成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接待值班表和接待时间。
考核奖惩制度
1、坚持将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工作纳入本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之中,要严格目标考核,兑现奖惩。
2、对调解工作中实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要进行表彰和奖励;对因组织不力、保障不到位,导致调解工作无法正常开展的,要及时通报批评,督促整改;对因排查调解不力而导致矛盾激化,诱发影响全镇、全市、全省社会稳定的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单位和个人,镇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可以提出经有关部门调查核实后实施处罚。
3、镇司法所与群村(居)签订调处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对年终考核评为达标先进的,给予表彰奖励;对考核不达标的,给予通报批评;未完成调处任务的,实行问责。
联系会议制度
整合派出所、司法、综治、劳动、民政等大调解所涉及的相关部门的资源,成立大调解联席会议:
1、制订人民调解工作发展规划,研究人民调解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2、分析、排查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和群体性纠纷,及时向政府提出化解措施;
3、剖析重大疑难纠纷;
4、指导人民调解组织开展工作。
矛盾纠纷分流调处制度
1、调处中心实行一个窗口对外,对所有受理的社会矛盾纠纷,按照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视情分流调处或直接组织调处。
2、调处中心经审查后认为矛盾纠纷应分流给有关单位调处的,开具矛盾纠纷分流指派单,责成相关单位予以调处。调处中心对分流的矛盾纠纷,应当规定调处期限,并对接受单位的调处情况进行全程督办。
3、各分流单位应及时将调处的有关矛盾纠纷结果反馈给调处中心,调处中心要做好回访工作。
矛盾纠纷排查制度
1、镇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每月对全镇进行矛盾纠纷排查,以掌握全镇的不稳定因素及其发展趋向。
2、对矛盾纠纷列表登记,并进行直接调处或分流到相应的部门和单位进行调处。各村(居)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每月召开一次矛盾纠纷形势分析会,以全方位搜集掌握矛盾纠纷苗头,增强疏导化解矛盾纠纷的针对性、及时性和有效性。
3、通过定期排查制度的建立,按照“排查走在调解前,调解走在激化前”的要求,认真做好矛盾纠纷预警预测工作,最大限度地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努力做到矛盾不上交,小事不出村(居),大事不出镇。
民情日记制度
1、坚持政府机关干部下访、约访制度,每周下访、约访1次,并写好民情日记。
2、以串百家门、知百家事、解百家难为主题,开展家访和电话、短信访问活动。
3、对民情日记做到真实反映群众问题和生活情况,对需要解决的问题及时交有关部门处理。并在日记中记载处理情况和结果。
民主恳谈制度
1、民主恳谈制度主要在村(居)委会建立。由村(居)委会(党支部)具体组织实施,负责本辖区内矛盾纠纷和隐患的整理上报和排查调处,一般一个月召开一次会议,遇到特殊情况随时召开。会前,村(居)委会及时将会议议题报上级主管部门。
2、根据本辖区工作重点及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和矛盾纠纷隐患的苗头情况,确立本次民主恳谈会的主题和内容,并收集相关资料,形成较全面的调查、调研材料。
3、与群众面对面交谈,就群众反映的问题和要求,安排专人记录。要通过恳谈会寻求解决问题的途径和办法,现场能解决的,相关部门及有关企事业单位要迅速拿出处理意见;现场不能解决的,分别填写《民主恳谈会情况反馈表》和《矛盾纠纷排查摸底表》,报镇党委、政府,采取上下结合、整体联动、综合治理的办法加以解决。
4、民主恳谈会结束后,应指派专人就排查的问题进行梳理分类,按照“归口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承办部门和个人,明确承办责任。对重大疑难纠纷或隐患经研究后成立工作组,召开相关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以交办的形式分级处理,并及时写出调处报告。落实情况作为下次民主恳谈会的内容进行监督,并及时向群众通报恳谈会结果,做到取信于民。同时,各级民主恳谈会要建立回访制度。对于已经解决的问题和平息的矛盾纠纷,要落实专人定期回访,听取群众意见,防止出现反复。
首问负责制度
1、认真执行“首问负责制”,凡上访人通过来电、来信、来人所接触的第一人为首问责任人。
2、接访人员对受理的群众来访件,要一抓到底,跟踪了解、及时过问和督促有关部门、单位认真办理、办结。
3、接待来访时,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做到耐心听取陈述,认真进行记录,及时提出处理意见,不能一推了之或臵之不理。
4、首问负责人因回避、推脱等造成不良后果的,视情节轻重给予严肃处理。
统计分析报表制度
1、对社会矛盾纠纷情况进行准确统计,并根据统计情况进行分析按要求及时认真填写月报表、半年报表和全年报表,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上一级调处中心和综治委、司法局。
2、及时将本所办案情况登录台帐、进行统计分析制作报表并反馈给司法局。贯彻落实司法局布臵的各项工作,切实强化基层法制工作的基础建设,积极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协调运转,力争上台阶、上水平、出成绩。
信息报送制度
1、镇调处中心要及时、准确、全面地掌握全镇各类不稳定因素,认真做好各类不稳定因素的信息收集工作。
2、对收集到的下列信息及时上报镇党委、政府,情况特殊的上报上一级调处中心:
(1)对可能影响本地区稳定的突出问题;
(2)可能引起集体上访、到区、市、省、京越级上访、群体性事件的动态和苗头性问题;
(3)至今未能彻底解决的集体上访和缠访、信访老户问题;
(4)其他有必要上报的问题。
3、有关要求:
(1)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及时发现 问题,掌握真实情况,做到实事求是,不弄虚作假。对有关信息不夸大、不缩小,如实上报。
(2)坚持常排查、细排查、实排查。要坚持集中排查和经常性排查相结合,全面掌握本地区不稳定因素,尤其对可能引发重大信访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的苗头性问题,应予高度警惕,并及时采取有力措施。
例 会 制 度
1、一般情况下,坚持每月召开一次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例会;
2、调处中心正、副主任负责在每月召开例会时,组织全体人员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做好调解技能培训;
3、每月的例会由主任提前两天通知召开,与会人员要将近期发生的矛盾纠纷排查梳理,确保到会时矛盾纠纷排查分析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
4、例会中研究确定的案件责任分解、重大案件调处方案,相关人员要认真贯彻执行,正副主任负责具体督查,对工作怠慢,拒不作为造成严重后果,将依据《责任倒查追究制度》报请镇纪委、监察部门给予相应党纪、政纪处分。
联络员工作办法
一、调处中心联络员由镇聘任的两名专职调解员兼任,由调处中心主任负责将13个行政村(居)划分为两个工作片交其具体负责日常工作联络事宜;
二、联络员一定要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分工片内的社情情况,及时掌握了解基层矛盾纠纷的发案和调处进展,每日上午前日全镇社情动态梳理上报中心主任;
三、凡调处中心要求上报和完备的硬软件资料,联络员要认真做好初步准备,并配合司法所落实到位;
四、联络员要进一步加强责任心,树立良好职业道德,严格遵守执业纪律,最大限度地发挥主观能动性,创造性地开展好本职工作,对工作不力者,由调处中心主任报请党委政府予以解聘。
矛盾纠纷分析制度
1、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实行个案分析制度,由中心主任根据案情确定是否进行。
2、个案分析实行一事一议,案件承办人应在会前写好综合报告,会上通报案情应实事求是,公平公正。
3、个案分析由调处中心正副主任,相关部门有关村(居)负责人和案件承办人参加,必要时邀请相关专业人士列席。
4、重大案件研究确定的事项,由中心主任根据案情需要决定是否报请镇长办公会议定。
范文三:村综治办工作职责
村综治办工作职责
1、积极协助上级政法综治部门,大力开展本地区的综治和平安建设各项工作。
2、加强群防群治工作,以群众性义务巡防“红袖标工程”为重点,组织开展治安防范工作。
3、深入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社会治安突出问题和公共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点人员排查管控“三项排查”活动,加强对各类社情、民情的信息收集和上报工作,积极预防“民转刑”案件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4、加强对出租户的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对流动人口的信息采集和服务管理工作。
5、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发动群众、深入推进技防村(社区)、技防小区建设和老居民住宅小区及散居居民住宅治安防范设施改造和技防入户工程。
6、加强重点人口管理教育和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等工作。组织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宗教以及**活动,切实巩固教育转化成果。
7、充分利用村(社区)法制学校、画廊板报等宣传阵地,组织开展公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对青少年的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努力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
8、组织开展“平安村(社区)”、“平安家庭”、“无毒、无**、
无刑事案件、无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村(社区)”等系列创建活动。
9、配合有关部门,加强村(社区)治安管理、消防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
范文四:村综治办工作制度
村综治办工作制度
1、工作例会制度:每半月召开一次综治办全体人员办公会议,总结前期工作,排查研判稳定和治安问题,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
2、值班巡逻制度:村(社区)综治办要坚持每天有人值班,负责协调和处理辖区内发生的矛盾纠纷和各种治安情况,在组织开展协助处警、治安巡逻、矛盾调解、包干帮教、防范控制、信息采集等日常工作的基础上,在农村地区开展夜间巡逻,城市社区实行24小时值班巡逻活动。
3、工作台帐制度:按照“管理规范高效,台帐简约优化”的要求,建立“一帐五档”制度,即一本制式台帐,五个档案盒,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查、减负提效。
4、信息报送制度:每半月向镇(街道)综治办报送稳定和治安情况,对有可能影响村(社区)社会稳定的刑事案件、重大治安案件、群体性纠纷、安全生产事故、灾害事故及其他重大事件苗头等,在先期介入的同时,迅速向村(社区)、党支部(党总支、党委)和上级综治部门报告。
5、考核奖励制度:由村(社区)社会治安综治治理领导小组结合村(社区)的实际,明确村(社区)综治办工作人员的岗位责任,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制定综治、平安建设、民调、治保等岗位工作的考核奖励标准,由村(社区)综治办定期检查有关工作落实情况,年终进行考评,将个人考核绩效与工资奖金挂钩,充分调动工作人员
的积极性。
范文五:村综治办各类制度.doc
档 案 管 理 制 度
1、纠纷调处的档案应单独设立~实行一案一档~按规定立卷归档,
2、调解文书档案应包括纠纷登记的原始记录、调查笔录、调解笔录、调解协议书~以及调委会对调解未成功的纠纷的处理意见及各种证明材料等,
3、调委会各种登记簿册、统计表按时间、年限分类装订成册~建立统计档案和统计台帐,
4、各种文字材料必须用钢笔或碳素笔书写~打印件和底稿要同时立卷。档案内容要完整~分类准确~文字清晰~顺序合理~装订规范~并有专人负责保管。保管期限一般为三年。
学 习 培 训 制 度
1、中心工作人员和常驻工作人员都必须自觉参加政治、业务学习和集中培训~坚持集中学习与自觉学习相结合。
2、办公室负责制定中心学习计划~记好有关台帐。
3、建立集中学习培训点名制度~因故不能参加学习的~应事先向中心领导请假。无故不参加学习者~按缺勤处理。
考 勤 制 度
1、中心实行日考勤。工作人员必须遵守作息时间~准时上下班。考勤由办公室负责~每月公布。
2、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确需请假的按以下规定执行:
1, 请半天假~报中心分管领导审批同意。 ,
,2, 请假半天以上的~报中心主要领导审批同意。
常驻工作人员请假的~由所在科、所派人顶岗。
,3, 各类请假手续及时送办公室备案。
3、一个月内~事假累计超过5天~病假累计超过10天的,病假须由市级医院证明,,全年事假累计超过12天~病假累计超过30天或旷工累计3天以上者~取
消评先评优资格~并于津贴挂钩。
接访受理登记制度
1、来信当日登记。群众来信及上级和各方面转来的信件~应当日拆封登记。按信纸、信封顺序整理装订~并在首页纸右上方加盖收信日戳~并按要求填写编号、日期等。
2、来电即时回答~并做好记录。
3、热情接待群众来访~并做好相关记录。
4、及时受理群众矛盾纠纷的调解申请。受理人应根据矛盾纠纷所涉问题、疑难复杂程度和分级办理的原则提出拟办意见~及时呈送领导阅批~决定分流调处或直接调处。案件调处结束后~应在《调解申请表》上及时填写办理结果~并装订卷宗~归档。
重大疑难纠纷报告制度
在来信来电来访中~对下列情形之一的矛盾纠纷~要在第一时间内迅速向镇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负责人报告:
1、影响社会稳定~牵涉党政领导较多精力~为社会舆论关注的热点矛盾纠纷,
2、可能导致突发性事件或激化为刑事案件的重大纠纷,
3、涉及人数多~易引发群体性上访闹事的重大纠纷,
4、严重干扰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疑难矛盾纠纷,
5、可能危害国家和公共安全的纠纷线索或苗头,
6、自杀事件。
调处社会矛盾纠纷回避制度
中心工作人员在调处矛盾纠纷中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申请回避,当事人以及与该纠纷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申请其回避:
1,是纠纷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
,2,本人或者近亲属与纠纷有利害关系的,
,3,与纠纷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纠纷公正处理的。
中心领导决定调解员和记录人的回避。
社会矛盾纠纷办结报告制度
1、中心组织调处的重大复杂的民事纠纷或跨部门、跨村的民事纠纷~应在15日内办结,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调处时间~但最长不超过2个月。调处的重大复杂的行政争议~原则上在20日内办结,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办理时间~但最长不超过3个月。办结后要及时向镇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负责人报告~不能按时办结的~要报告原因。
2、有关科室、村对中心分流调处的一般民事纠纷应在10日内办结,调处的一般行政争议~应在15日内办结,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办理时间~但最长不超过2个月。办结后要及时向中心报告。不能按时办结的~要报告原因。
督查回访制度
1、中心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到村,居,调委会检查、指导工作。中心对分流指派给有关部门的案件进行跟踪了解~提出调处意见。
2、走访当事人~了解调解协议履行情况~听取群众对社会矛盾纠纷调处结果的意见和建议。
3、定期通报村,居,科室对中心分流指派案件的调处情况。
责任倒查追究制度
1、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不力~致使矛盾激化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单位和个人~镇中心组织力量实行逐级责任倒查~提出建议~由镇综治、组织、监察等部门查处~严肃追究责任~实行综治一票否决~给予相关人员党纪、政纪处分,
2、常驻中心人员在接访受理、调处社会矛盾纠纷中因工作失职~造成后果的~由中心向所在单位及镇纪检、监察部门提出处理的建议意见,
3、中心工作人员在接访受理、分流、调处社会矛盾纠纷中因工作失职~造成后果的~由中心报请镇纪检、监察部门给予相应党纪、政纪处分。
廉 政 建 设 制 度
1、中心工作人员必须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必须遵守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必须遵守党委、政府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2、加强勤政廉政建设~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做到不准超范围受理案件,不准有偿服务,不准举行无准备无预案的调解,不准贪赃枉法~坑害当事人,不准对当事人生硬、冷漠、蛮横、推诿,不准超时限拖延调解,不准在调处纠纷中接受吃请及受收礼物。
3、镇党委政府每年对中心工作人员廉政建设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一次述职评议~组织、纪检、综治信访部门每季进行一次督查~发现违纪违规的将严肃查处~在评先评优工作中实行一票否决。
交办矛盾纠纷调处考核制度
1、矛盾纠纷坚持“谁接待~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分工~谁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进行分工协作处理~对交办的矛盾纠纷调处情况按期进行考核。 2、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做得好的单位~镇党委政府给予表彰和奖惩~对中心分流指派调处的矛盾纠纷不能按期调结或不依法公正调处~造成矛盾激化和重大影响的单位和个人~由调处中心提出建议~经组织、纪检、监察、综治、司法等部门调查核实后~实行综治信访一票否决。
3、镇政府定期通报矛盾纠纷调处情况~半年初评~年终总评。
目 录 1、考勤制度
2、学习培训制度
3、受理登记制度
4、重大疑难纠纷报告制度 5、调处社会矛盾纠纷回避制度 6、社会矛盾纠纷办结报告制度 7、督查回访制度
8、交办矛盾纠纷调处考核制度 9、责任倒查追究制度
10、廉政建设制度
11、档案管理制度
珊瑚镇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
制
度
汇
编
二 O O 八 年
党政领导轮流值班接待群众制度
1、党政领导实行24小时轮流值班~接待来访群众~做到随访随接。
2、镇政府设有专门的接待室接待来访群众。接待室在正常上班期间值班人员必须在班。
3、坐班领导对接访的矛盾纠纷可以当场解决的~当场调结,不能当场解决的~及时移交相关部门限期解决~并实行跟踪督办。按时与群众对话交流~对话议题根据矛盾纠纷排查和接访的重点、难点确定。
4、根据领导班子成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接待值班表和接待时间。
考核奖惩制度
1、坚持将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工作纳入本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之中~要严格目标考核~兑现奖惩。
2、对调解工作中实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要进行表彰和奖励,对因组织不力、保障不到位~导致调解工作无法正常开展的~要及时通报批评~督促整改,对因排查调解不力而导致矛盾激化~诱发影响全镇、全市、全省社会稳定的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单位和个人~镇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可以提出经有关部门调查核实后实施处罚。
3、镇司法所与群村,居,签订调处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对年终考核评为达标先进的~给予表彰奖励,对考核不达标的~给予通报批评,未完成调处任务的~实行问责。
联系会议制度
整合派出所、司法、综治、劳动、民政等大调解所涉及的相关部门的资源~成立大调解联席会议:
1、制订人民调解工作发展规划~研究人民调解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2、分析、排查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和群体性纠纷~及时向政府提出化解措施,
3、剖析重大疑难纠纷,
4、指导人民调解组织开展工作。
矛盾纠纷分流调处制度
1、调处中心实行一个窗口对外~对所有受理的社会矛盾纠纷~按照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视情分流调处或直接组织调处。
2、调处中心经审查后认为矛盾纠纷应分流给有关单位调处的~开具矛盾纠纷分流指派单~责成相关单位予以调处。调处中心对分流的矛盾纠纷~应当规定调处期限~并对接受单位的调处情况进行全程督办。
3、各分流单位应及时将调处的有关矛盾纠纷结果反馈给调处中心~调处中心要做好回访工作。
矛盾纠纷排查制度
1、镇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每月对全镇进行矛盾纠纷排查~以掌握全镇的不稳定因素及其发展趋向。
2、对矛盾纠纷列表登记~并进行直接调处或分流到相应的部门和单位进行调处。各村,居,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每月召开一次矛盾纠纷形势分析会~以全方位搜集掌握矛盾纠纷苗头~增强疏导化解矛盾纠纷的针对性、及时性和有效性。
3、通过定期排查制度的建立~按照“排查走在调解前~调解走在激化前”的要求~认真做好矛盾纠纷预警预测工作~最大限度地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努力做到矛盾不上交~小事不出村,居,~大事不出镇。
民情日记制度
1、坚持政府机关干部下访、约访制度~每周下访、约访1次~并写好民情日记。
2、以串百家门、知百家事、解百家难为主题~开展家访和电话、短信访问活动。
3、对民情日记做到真实反映群众问题和生活情况~对需要解决的问题及时交有关部门处理。并在日记中记载处理情况和结果。
民主恳谈制度
1、民主恳谈制度主要在村,居,委会建立。由村,居,委会,党支部,具体组织实施~负责本辖区内矛盾纠纷和隐患的整理上报和排查调处~一般一个月召开一次会议~遇到特殊情况随时召开。会前~村,居,委会及时将会议议题报上级主管部门。
2、根据本辖区工作重点及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和矛盾纠纷隐患的苗头情况~确立本次民主恳谈会的主题和内容~并收集相关资料~形成较全面的调查、调研材料。
3、与群众面对面交谈~就群众反映的问题和要求~安排专人记录。要通过恳谈会寻求解决问题的途径和办法~现场能解决的~相关部门及有关企事业单位要迅速拿出处理意见,现场不能解决的~分别填写《民主恳谈会情况反馈表》和《矛盾纠纷排查摸底表》~报镇党委、政府~采取上下结合、整体联动、综合治理的办法加以解决。
4、民主恳谈会结束后~应指派专人就排查的问题进行梳理分类~按照“归口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承办部门和个人~明确承办责任。对重大疑难纠纷或隐患经研究后成立工作组~召开相关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以交办的形式分级处理~并及时写出调处报告。落实情况作为下次民主恳谈会的内容进行监督~并及时向群众通报恳谈会结果~做到取信于民。同时~各级民主恳谈会要建立回访制度。对于已经解决的问题和平息的矛盾纠纷~要落实专人定期回访~听取群众意见~防止出现反复。
首问负责制度
1、认真执行“首问负责制”~凡上访人通过来电、来信、来人所接触的第一人为首问责任人。
2、接访人员对受理的群众来访件~要一抓到底~跟踪了解、及时过问和督促有关部门、单位认真办理、办结。
3、接待来访时~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做到耐心听取陈述~认真进行记录~及时提出处理意见~不能一推了之或臵之不理。
4、首问负责人因回避、推脱等造成不良后果的~视情节轻重给予严肃处理。
统计分析报表制度
1、对社会矛盾纠纷情况进行准确统计~并根据统计情况进行分析按要求及时认真填写月报表、半年报表和全年报表~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上一级调处中心和综治委、司法局。
2、及时将本所办案情况登录台帐、进行统计分析制作报表并反馈给司法局。贯彻落实司法局布臵的各项工作~切实强化基层法制工作的基础建设~积极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协调运转~力争上台阶、上水平、出成绩。
信息报送制度
1、镇调处中心要及时、准确、全面地掌握全镇各类不稳定因素~认真做好各类不稳定因素的信息收集工作。
2、对收集到的下列信息及时上报镇党委、政府~情况特殊的上报上一级调处中心:
,1,对可能影响本地区稳定的突出问题,
,2,可能引起集体上访、到区、市、省、京越级上访、群体性事件的动态和苗头性问题,
,3,至今未能彻底解决的集体上访和缠访、信访老户问题,
,4,其他有必要上报的问题。
3、有关要求:
,1,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及时发现 问题~掌握真实情况~做到实事求是~不弄虚作假。对有关信息不夸大、不缩小~如实上报。
,2,坚持常排查、细排查、实排查。要坚持集中排查和经常性排查相结合~全面掌握本地区不稳定因素~尤其对可能引发重大信访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的苗头性问题~应予高度警惕~并及时采取有力措施。
例 会 制 度
1、一般情况下~坚持每月召开一次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例会,
2、调处中心正、副主任负责在每月召开例会时~组织全体人员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做好调解技能培训,
3、每月的例会由主任提前两天通知召开~与会人员要将近期发生的矛盾纠纷排查梳理~确保到会时矛盾纠纷排查分析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
4、例会中研究确定的案件责任分解、重大案件调处方案~相关人员要认真贯彻执行~正副主任负责具体督查~对工作怠慢~拒不作为造成严重后果~将依据《责任倒查追究制度》报请镇纪委、监察部门给予相应党纪、政纪处分。
联络员工作办法
一、调处中心联络员由镇聘任的两名专职调解员兼任~由调处中心主任负责将13个行政村,居,划分为两个工作片交其具体负责日常工作联络事宜,
二、联络员一定要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分工片内的社情情况~及时掌握了解基层矛盾纠纷的发案和调处进展~每日上午前日全镇社情动态梳理上报中心主任,
三、凡调处中心要求上报和完备的硬软件资料~联络员要认真做好初步准备~并配合司法所落实到位,
四、联络员要进一步加强责任心~树立良好职业道德~严格遵守执业纪律~最大限度地发挥主观能动性~创造性地开展好本职工作~对工作不力者~由调处中心主任报请党委政府予以解聘。
矛盾纠纷分析制度
1、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实行个案分析制度~由中心主任根据案情确定是否进行。
2、个案分析实行一事一议~案件承办人应在会前写好综合报告~会上通报案情应实事求是~公平公正。
3、个案分析由调处中心正副主任~相关部门有关村,居,负责人和案件承办人参加~必要时邀请相关专业人士列席。
4、重大案件研究确定的事项~由中心主任根据案情需要决定是否报请镇长办公会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