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晋献公
晋献公(?—前651年):姬姓,晋氏,名诡诸。春秋时代的晋国君主。在位26年。曲沃武公之子。因其父活捉戎狄首领诡诸而得名。即位后用士蒍之计,尽灭曲沃桓公、庄伯子孙,巩固君位。奉行尊王政策,提高声望。攻灭骊戎、耿、霍、魏等国,击败狄戎,复采纳荀息假道伐虢之计,消灭强敌虞、虢,史称其“并国十七,服国三十八”。
个人履历
公元前677年其父晋武公去世,献公立。献公五年(前672年),晋伐骊戎,得骊姬及其妹,二人受到献公宠幸。十二年,骊姬生奚齐,献公有意废太子,使太子申生居曲沃,公子重耳居蒲,公子夷吾居屈。献公十六年,晋灭霍、魏、耿。
献公二十一年(前656年), 晋发生了骊姬之乱,骊姬设计陷害太子申生,申生逃到新城,十二月自杀。骊姬又诬告重耳、夷吾,二人只好离开都城,退居蒲、屈。二十二年,献公怒二子不辞而去,认为他们有逆谋,派兵伐蒲,重耳逃到翟。献公又派兵伐屈,却未能攻克。
同年晋献公向虞国请求借路讨伐虢国,虞国大夫宫之奇警告虞公说不可以让晋军攻打虢国,因为虢国是虞国的屏障,虢国灭亡了的话,虞国一定随之而亡。虞公不听劝谏,宫之奇离开了虞国。这年冬天晋国灭亡了虢国,回师时灭虞,俘虏了虞公和虞国大夫百里奚。晋献公把女儿许配给秦穆公,把百里奚当作陪嫁的仆人送到秦国。献公二十三年,献公派兵再伐屈,夷吾奔梁。二十五年,晋伐翟,受到反击而退兵。当时晋国强盛,“西有河西,与秦接境,北边翟,东至河内”。骊姬之妹为献公生卓子。
《史记》记载 ,当初晋献公即将讨伐骊戎时,曾卜了一卦,卦辞说:“祸害源自小人的谗言。”等到攻破骊戎,得到骊姬,献公宠爱她,竟然因此扰乱了晋国。
公元前652年,齐桓公在葵丘主持盛大盟会,晋献公因为重病缠身,没有赴会。
晚年宠爱骊姬,杀其子申生,逼走重耳、夷吾,立骊姬子奚齐为太子,前651年,献公病危,嘱托大夫荀息主政,辅助幼子姬奚齐继位,献公死后,诸公子争位,晋国大乱。姬奚齐被里克所杀,荀息复立骊姬妹之子卓子,又被里克所杀,里克迎立公子夷吾,是为惠公,惠公逼里克自杀。
其他信息
史料记载
《史记·卷三十九·晋世家第九》:
武公代晋二岁,卒。与曲沃通年,即位凡三十九年而卒。子献公诡诸立。
献公元年,周惠王弟穨攻惠王,惠王出奔,居郑之栎邑。
五年,伐骊戎,得骊姬、骊姬弟,俱爱幸之。
八年,士蔿说公曰:“故晋之群公子多,不诛,乱且起。”乃使尽杀诸公子,而城聚都之,命曰绛,始都绛。九年,晋群公子既亡奔虢,虢以其故再伐晋,弗克。十年,晋欲伐虢,士蔿曰:“且待其乱。”
十二年,骊姬生奚齐。献公有意废太子,乃曰:“曲沃吾先祖宗庙所在,而蒲边秦,屈边翟,不使诸子居之,我惧焉。”於是使太子申生居曲沃,公子重耳居蒲,公子夷吾居屈。献公与骊姬子奚齐居绛。晋国以此知太子不立也。太子申生,其母齐桓公女也,曰齐姜,早死。申生同母女弟为秦穆公夫人。重耳母,翟之狐氏女也。夷吾母,重耳母女弟也。献公子八人,而太子申生、重耳、夷吾皆有贤行。及得骊姬,乃远此三子。
十六年,晋献公作二军。公将上军,太子申生将下军,赵夙御戎,毕万为右,伐灭霍,灭魏,灭耿。还,为太子城曲沃,赐赵夙耿,赐毕万魏,以为大夫。士蔿曰:“太子不得立矣。分之都城,而位以卿,先为之极,又安得立!不如逃之,无使罪至。为吴太伯,不亦可乎,犹有令名。”太子不从。卜偃曰:“毕万之後必大。万,盈数也;魏,大名也。以是始赏,天开之矣。天子曰兆民,诸侯曰万民,今命之大,以从盈数,其必有众。”初,毕万卜仕於晋国,遇屯之比。辛廖占之曰:“吉。屯固比入,吉孰大焉。其後必蕃昌。”
十七年,晋侯使太子申生伐东山。里克谏献公曰:“太子奉冢祀社稷之粢盛,以朝夕视君膳者也,故曰冢子。君行则守,有守则从,从曰抚军,守曰监国,古之制也。夫率师,专行谋也;誓军旅,君与国政之所图也:非太子之事也。师在制命而已,禀命则不威,专命则不孝,故君之嗣适不可以帅师。君失其官,率师不威,将安用之?”公曰:“寡人有子,未知其太子谁立。”里克不对而退,见太子。太子曰:“吾其废乎?”里克曰:“太子勉之!教以军旅,不共是惧,何故废乎?且子惧不孝,毋惧不得立。修己而不责人,则免於难。”太子帅师,公衣之偏衣,佩之金玦。里克谢病,不从太子。太子遂伐东山。
十九年,献公曰:“始吾先君庄伯、武公之诛晋乱,而虢常助晋伐我,又匿晋亡公子,果为乱。弗诛,後遗子孙忧。”乃使荀息以屈产之乘假道於虞。虞假道,遂伐虢,取其下阳以归。
献公私谓骊姬曰:“吾欲废太子,以奚齐代之。”骊姬泣曰:“太子之立,诸侯皆已知之,而数将兵,百姓附之,柰何以贱妾之故废适立庶?君必行之,妾自杀也。”骊姬详誉太子,而阴令人谮恶太子,而欲立其子。
二十一年,骊姬谓太子曰:“君梦见齐姜,太子速祭曲沃,归釐於君。”太子於是祭其母齐姜於曲沃,上其荐胙於献公。献公时出猎,置胙於宫中。骊姬使人置毒药胙中。居二日,献公从猎来还,宰人上胙献公,献公欲飨之。骊姬从旁止之,曰:“胙所从来远,宜试之。”祭地,地坟;与犬,犬死;与小臣,小臣死。骊姬泣曰:“太子何忍也!其父而欲弑代之,况他人乎?且君老矣,旦暮之人,曾不能待而欲弑之!”谓献公曰:“太子所以然者,不过以妾及奚齐之故。妾原子母辟之他国,若早自杀,毋徒使母子为太子所鱼肉也。始君欲废之,妾犹恨之;至於今,妾殊自失於此。”太子闻之,奔新城。献公怒,乃诛其傅杜原款。或谓太子曰:“为此药者乃骊姬也,太子何不自辞明之?”太子曰:“吾君老矣,非骊姬,寝不安,食不甘。即辞之,君且怒之。不可。”或谓太子曰:“可奔他国。”太子曰:“被此恶名以出,人谁内我?我自杀耳。”十二月戊申,申生自杀於新城。
此时重耳、夷吾来朝。人或告骊姬曰:“二公子怨骊姬谮杀太子。”骊姬恐,因谮二公子:“申生之药胙,二公子知之。”二子闻之,恐,重耳走蒲,夷吾走屈,保其城,自备守。初,献公使士蔿为二公子筑蒲、屈城,弗就。夷吾以告公,公怒士蔿。士蔿谢曰:“边城少寇,安用之?”退而歌曰:“狐裘蒙茸,一国三公,吾谁适从!”卒就城。及申生死,二子亦归保其城。
二十二年,献公怒二子不辞而去,果有谋矣,乃使兵伐蒲。蒲人之宦者勃鞮命重耳促自杀。重耳逾垣,宦者追斩其衣袪。重耳遂奔翟。使人伐屈,屈城守,不可下。
是岁也,晋复假道於虞以伐虢。虞之大夫宫之奇谏虞君曰:“晋不可假道也,是且灭虞。”虞君曰:“晋我同姓,不宜伐我。”宫之奇曰:“太伯、虞仲,太王之子也,太伯亡去,是以不嗣。虢仲、虢叔,王季之子也,为文王卿士,其记勋在王室,藏於盟府。将虢是灭,何爱于虞?且虞之亲能亲於桓、庄之族乎?桓、庄之族何罪,尽灭之。虞之与虢,脣之与齿,脣亡则齿寒。”虞公不听,遂许晋。宫之奇以其族去虞。其冬,晋灭虢,虢公丑奔周。还,袭灭虞,虏虞公及其大夫井伯百里奚以媵秦穆姬,而修虞祀。荀息牵曩所遗虞屈产之乘马奉之献公,献公笑曰:“马则吾马,齿亦老矣!”
二十三年,献公遂发贾华等伐屈,屈溃。夷吾将奔翟。冀芮曰:“不可,重耳已在矣,今往,晋必移兵伐翟,翟畏晋,祸且及。不如走梁,梁近於秦,秦彊,吾君百岁後可以求入焉。”遂奔梁。二十五年,晋伐翟,翟以重耳故,亦击晋於齧桑,晋兵解而去。
当此时,晋彊,西有河西,与秦接境,北边翟,东至河内。
骊姬弟生悼子。
二十六年夏,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晋献公病,行後,未至,逢周之宰孔。宰孔曰:“齐桓公益骄,不务德而务远略,诸侯弗平。君弟毋会,毋如晋何。”献公亦病,复还归。病甚,乃谓荀息曰:“吾以奚齐为後,年少,诸大臣不服,恐乱起,子能立之乎?”荀息曰:“能。”献公曰:“何以为验?”对曰:“使死者复生,生者不惭,为之验。”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荀息为相,主国政。秋九月,献公卒。
假道伐虢
公元前655年,晋献公向虞国请求借路讨伐虢国。虞国大夫宫之奇警告虞公说不可以让晋军攻打虢国,因为虢国是虞国的屏障,虢国灭亡了的话,虞国一定随之而亡。虞国不听劝谏,宫之奇离开了虞国。结果,晋国灭亡了虞虢两国,俘虏了虞公和虞国大夫百里奚。晋献公把女儿许配给秦穆公,把百里奚当作陪嫁的仆人送到秦国。这就是著名的“假道伐虢”典故,也成为三十六计之一。
出典:出自《左传·僖公二年》记载,“晋荀息请以屈 产之乘,与垂棘之壁,假道于虞以灭虢。”
释义:假道,是借路的意思。伐,是攻占的意思。虢,是春秋时的一个小国。用于军事上,其意在于先利 用甲做跳板,去消灭乙,达到目的后,回过头来连甲一起消灭,或者借口向对方借道为名,行消灭对方之实。
近义词:过河拆桥。
相关史事:晋献公向虞国请求借路讨伐虢国,虞国答应了,后来晋献公灭了虢国后乘机灭了曾借道的虞国 。
唇亡齿寒
出典:《左传·哀公八年》记载,“夫鲁,齐晋之唇,唇亡齿寒,君所知也。”
释义:嘴唇没有了,牙齿就会感到寒冷。反之,嘴唇无齿则一无是处。比喻关系密切,利害相关。
近义词:唇齿相依,息息相关。
相关史事:
春秋时候,晋献公想要扩充自己的实力和地盘,就找借口说邻近的虢(guó)国经常侵犯晋国的边境,要派兵灭了虢国。可是在晋国和虢国之间隔着一个虞国,讨伐虢国必须经过虞地。“怎样才能顺利通过虞国呢?”晋献公问手下的大臣。大夫荀息说:“虞国国君是个目光短浅、贪图小利的人,只要我们送他价值连城的美玉和宝马,他不会不答应借道的。”晋献公一听有点舍不得,荀息看出了晋献公的心思,就说:“虞虢两国是唇齿相依的近邻,虢国灭了,虞国也不能独存,您的美玉宝马不过是暂时存放在虞公那里罢了。”晋献公采纳了荀息的计策。
虞国国君见到这两份珍贵的礼物,顿时心花怒放,听到荀息说要借道虞国之事时,当时就满口答应下来。虞国大夫宫之奇听说后,赶快阻止道:“不行,不行,虞国和虢国是唇齿相依的近邻,我们两个小国相互依存,有事可以自彼帮助,万一虢国灭了,我们虞国也就难保了。俗话说:‘唇亡齿寒’,没有嘴唇,牙齿也保不住啊!借道给晋国万万使不得。”虞公说:“人家晋国是大国,现在特意送来美玉宝马和咱们交朋友,难道咱们借条道路让他们走走都不行吗?”宫之奇连声叹气,知道虞国离灭亡的日子不远了,于是就带着一家老小离开了虞国。
果然,晋国军队借道虞国,消灭了虢国,随后又把亲自迎接晋军的虞公抓住,灭了虞国。
百姓议政
晋献公之时,东郭民有祖朝者,上书献公日:“茅草臣东郭民祖朝,愿闻国家之计。”献公使使出,告之日:“肉食者已虑之矣,藿食者”尚何与焉!”祖朝对日:“大王独不闻古之将日桓司马者,朝朝其君,举而晏。御呼车,骖”亦呼车,御肘其骖日:‘子何越云为乎?何为藉呼车!’骖谓其御日:‘当呼者呼,乃吾事也,子当御正子辔衔耳。子今不正辔衔,使马卒然惊,妄轹道中行人。必逢大敌,下车免剑,涉血履肝者固吾事也,子宁能辟子之辔”下佐我乎?其祸亦及吾身,与有深忧,吾安得无呼车乎?’今大王日‘肉食者已虑之矣,藿食者尚何与焉’,设使肉食者一旦失计于庙堂之上,若臣等藿食者,宁得无肝胆涂地”于中原之野与?其祸亦及臣之身,臣与有其深忧,臣安得无与国家之计乎?”献公召而见之,三日与浯,无复忧者。乃立以为师也。
【译文】
晋献公在位时,城东郊村民祖朝上书献公说:“我是东郊村民祖朝,想听听关于国家政策的讨论。”献公派人出去告诉他说:“高官大吏已考虑好了,老百姓还管什么政策!”祖朝回答说:“大王就没有听说过古代将领桓司马,早晨朝见君主,起行迟了,驾车的催马赶路,骖乘也催马赶路,驾车的用肘触及骖乘说:‘你为什么越过本分?为什么从旁喝马催车?’骖乘说:‘该催的时候就得催,这是我的事,你应该掌好你的缰绳就是了。你如果掌不好缰绳,假使马突然惊骇,就会轧伤路上行人。如果遇上强大的敌人,下车奋战,到尸首堆中厮杀本来就是我的事,难道你能放开缰绳下车帮助我吗?迟到了灾祸亦会降临到我
头上,对此我有深重的忧虑,我哪能不催马赶路呢?’现在大王说‘高官大吏已考虑好了,老百姓还管什么政策’,假如大官们在朝中决策一旦有失当之处,像我这样的百姓,哪能不惨死于中原的土地之上呢?这灾祸亦会降临到我身上,我对此亦有深重的忧虑,我哪能不关心国家的决策呢?”献公正式召见了他,和他谈了三天,他再也没有可担忧的了。于是决定以祖朝为老师。
宠信骊姬
晋献公伐骊戎得两美人
听信谗言害死太子申生
春秋时期,晋献公废嫡立庶导致晋国大乱。
晋献公是晋武公之子。因晋武公当了三十九年的国君,所以晋献公继位时年龄已不小。晋献公有八个儿子,其中太子申生、公子重耳(后为晋文公)、公子夷吾(后为晋惠公)都有贤能德行。
晋献公五年(公元前672年),晋献公出兵征伐骊戎,得到骊姬和她的妹妹,晋献公对她们姐妹宠爱有加。几年后,骊姬生下一个儿子,叫奚齐。自骊姬生子后,晋献公就疏远了太子申生和重耳、夷吾,并产生了废掉太子的想法。他说:“曲沃是我的祖先宗庙所在之地,蒲邑邻近秦国,屈邑邻近翟地,不派有能力的儿子镇守这些地方,我有点担心。”于是派太子申生居住曲沃,派公子重耳居住蒲邑,派公子夷吾居住屈邑。而把骊姬和奚齐母子留在自己身边。他的刻意安排使晋国人都知道太子将被废掉。
晋献公私下对骊姬说:“吾欲废太子,以奚齐代之。”骊姬假惺惺地哭着说:“太子之立,诸侯皆已知之,而数将兵,百姓附之,奈何以贱妾之故废嫡立庶?君必行之,妾自杀也。”她表面上夸奖太子,暗地里则指使人说太子的坏话,恨不得早日废掉太子,改立自己的儿子奚齐。
当申生来到都城,骊姬对申生说:“君王昨晚梦见你的母亲齐姜,你赶快到曲沃去祭奠她,回来后将祭肉献给君王。”太子于是马上到曲沃祭祀他的母亲齐姜,回来后将祭肉送给献公。当时献公出外打猎未回,申生遂把祭肉留在宫中。骊姬就派人在祭肉里下了毒药。两天后,献公打猎回来,厨师拿出祭肉,献公刚要吃,骊姬在一旁阻拦说:“祭肉是远方送来的,应进行检测。”于是把肉汤泼在地上,地面立即鼓了起来;再拿肉给狗吃,狗一吃就死了;又拿肉给太监吃,太监也死了。于是骊姬哭着说:“太子怎么忍心这样做呢!对于生身父亲都想谋杀取而代之,更何况他人?再说国君已经老了,已是有早晨没晚上的人了,居然就不能等一等,而非要下此毒手!”献公信以为真,勃然大怒,立刻杀了太子的师傅杜原款。
太子听说此事,只身逃往新城。当时重耳和夷吾也在都城里,骊姬对献公说他们也知道太子的阴谋,他们听说后马上逃回自己的封地,据城自守。有人对太子说:“这分明是骊姬下的药,您为什么不到国君面前说清楚呢?”太子说:“父亲已经老了,没有骊姬就寝食不安,如果我说出真相,事情会闹得更大。”有人劝太子逃奔他国,太子说:“我背着这样的恶名逃亡,有哪个国家会收留我呢?我只有自杀一条路了。”12月21日,申生自杀于新城。
随后晋献公派兵讨伐重耳和夷吾,重耳和夷吾先后逃到别的诸侯国。于是献公立奚齐为太子,临终前托孤于荀息。献公死后,大夫里克随即发难,杀死骊姬和奚齐,荀息自杀,里克迎接夷吾回国,立为晋君。
《史记》记载,当初晋献公即将讨伐骊戎时,曾卜了一卦,卦辞说:“祸害源自小人的谗言。”等到攻破骊戎,得到骊姬,献公宠爱她,竟然因此扰乱了晋国。
晋献公墓
晋献公墓 位于绛县南樊槐泉村东岭。墓高百尺,无祠孤寝,墓形似无柄之木铎。他是春秋时晋国武公之子,名诡诸,始建都维(山西绛县)。
献公初娶贾氏为妻,无子。继娶齐姜,生秦穆公夫人及太子申生。后再娶二女于戎,生重耳、夷吾。在讨伐骊戎的战争中获骊姬,生奚齐。献公宠爱骊姬,常听其谗言,先逼死太子申生,又欲加害公子重耳和夷吾,以达到让奚齐继位的目的。献公在位二十六年。献公殁后,因其生前昏庸无道,暴戾成癖,不列入祭典,以示彰善弹恶。献公墓为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范文二:荀息借道取虞虢
荀息借道取虞虢
晋国的南面有两个国家,一个叫虞(在今山西省平陆县东北),一个叫虢(在今山西省平陆县东南)。这两个近邻国家的祖先都姓姬,所以相处得很好。可是,虢国的君主常派兵到晋国边界闹事,晋献公因此想发兵讨伐虢国。
公元前655 年的一天,晋献公问大夫荀息:“现在能讨伐虢国吗,”
荀息说:“不能。因为虞虢两国的关系很好,再说虢国戒备森严。我看这样,先给喜欢玩乐的虢公送些美女去,让他尽情享乐,消磨他的意志。”
虢公得了晋国的很多美女,果然只顾玩乐,不理政事了。荀息这时对晋献公说:“现在可以攻打虢国了,不过,我们最好不要让虞国去援救它,我们可以给虞公送一份厚礼,向他借条路去讨伐虢国。这样一来,虢国就会恨虞国,虞国也就不会帮助虢国了。”
晋献公就派荀息出使虞国。
荀息到了虞国,向虞公献上一匹千里马和一对最名贵的玉壁,说:“虢国老侵犯我们晋国,我们打算跟他们干一仗。今向贵国借一条道儿,让我们过去。如果打赢了,所有战利品都送给您。”
贪财的虞公玩着玉壁,又瞧瞧千里马,说:“行呀,行呀。”
虞国大夫宫之奇走到虞公面前劝阻道:“大王~不行呀~虢国跟我国山水相连,唇齿相依。俗话说:“唇亡齿寒。‘如果没了嘴唇,牙齿就会挨冻。虢国灭亡了,咱们虞国就一定保不住。”虞公嘴唇贴着玉璧吹了一口气,瞪了宫之奇一眼,说:“人家晋国送来这么多好的宝贝,咱们连条道也舍不得借给他们,这说得过去吗,再说,交结一个强国,总比交结弱国合算。”
宫之奇见虞公听不进自己的忠言,料定虞国必然要被晋国灭亡,就带着一家人离开了虞国。
同年冬天,当晋军路过虞国时,虞公见晋军十分强大,就向荀息讨好说愿意助战。
荀息说:“我听说虞公正和犬戎打仗,您假装上去助战,虢国一定放您进城。您的兵车都装上晋兵,只要他们一开城门,我们就可以轻而易举地拿下他们的下阳关。”
荀息利用虞公拿下了虢国,回过头来很快收拾了虞国。虞公糊里糊涂地做了俘虏,那对名贵的玉璧和那匹千里马,又回到了晋国。
范文三:晋献公之丧
晋献公之丧(1)
——非礼不听是君子
【原文】
晋献公之丧,秦穆公使人吊公子重耳(2)。且曰:“寡人闻之(3):亡国恒于斯,得国恒于斯。虽吾子俨然在忧服之中(4),丧亦不可久也(5),时亦不可失也,孺子其图之(6)!”以告舅犯(7)。舅犯曰:“孺子其辞焉(8)!丧人无宝,仁亲以为宝(9)。父死之谓何?又因以为利,而天下其孰能说之(10)?孺子其辞焉!”公子重耳对客曰:“君惠吊亡臣重耳(11),身丧父死,不得与于哭泣之哀(12),以为君忧。父死之谓何?或敢有他志(13),以辱君义?”稽颡而不拜(14),哭而起,起而不私(15)。子显以致命于穆公(16),穆公曰:“仁夫,公子重耳!夫稽颡而不拜,则未为后也(17),故不成拜(18)。哭而起,则爱父也。起而不私,则远利也。”
【注释】
①本节选自《檀弓》下。②秦穆公:春秋战国国时诸侯国泰国国君,姓赢,名任好,春秋五霸之一。③寡人:古时君主自称。这只是使臣代国君讲话。④吾子:表示亲爱的称呼。俨然:严肃的样子。忧服:忧伤服丧。(5)丧(sang):失位逃亡。(6)孺子:对年幼者的称呼。堰,重耳的舅舅,字子犯。(8)辞:推辞,拒绝。(9)仁亲:以仁爱对待亲人。(10)孰(shu):谁。说:辩解。(11)亡:逃亡,流亡。(12)与:参与。(13)或;又。敢:岂敢,怎敢。(14)稽颡(qisang):古时居父母之丧时跪拜宾客的礼节。拜:拜谢。(15)私:私下交谈。(16)子显:公子絷(Zhi),字子显,是秦穆公派来吊唁的使者。致命:复命,汇报。(17)后:指继承人。(18)不成拜:只稽颡,不拜谢。
【译文】
晋献公死后,秦穆公派使者向公子重耳吊唁,并且说:“我听说,亡国常在这时,得到国家也常在这时。虽然你现在庄重地处在优伤服丧期间,但失位流亡不宜太久,不可失去谋取君位的时机。请你好好考虑一下!”重耳把这些话告诉了舅犯。舅犯说道:“你要拒绝他的劝告!流亡在外的人没有什么可宝贵的东西,只有把以仁爱对待亲人当作宝物。父亲去世是怎样的事啊?利用这种机会来图利,天下谁能为你辩解?你还是拒绝了吧!”于是公子重耳答复来使说:“贵国国君太仁惠了,派人来为我这个出亡之臣吊唁。我出亡在外,父亲去世了,因此不能到灵位去哭泣,表达心中的悲哀,使贵国国君为我担忧。父亲去世是怎样的事啊?我怎敢有别的念头,有辱于国君待我的厚义呢?”重耳只是跪下叩头并不拜谢,哭着站起来,起来之后也不与宾客私下交谈。子显向秦穆公报告了这些情况,穆公说:“仁义呀,公子重耳!他只跋叩头而不行拜礼,这是不以继承君位者自居,所以不行拜礼。哭着起立,是表示敬爱父亲。起身后不与宾客私下交谈,是不贪求私利。”
【读解】
面对权力的诱惑而不动,流亡在国外而不妄称君主接班人在咱们的历史上,恐怕只有春秋战国那样的时代才会有的事。那时,做一个堂堂正正的君子,不搞阴谋诡计,凡事讲究礼仪,讲究名正言顺事成,是很体面的。专靠耍手腕,搞小动作,贪欲膨胀,譖越名份而取得不应属于自己的名誉、地位、财富,是为人不齿的。这是那个特殊时代的风气,并且一去不复返了。
凡事讲礼,尤其是在现实利益的诱惑面前,比如权力、女色财物、金钱、名誉、地位的诱惑面前,也要讲究取之有道,在天的人看来,可能太迂腐,太繁琐,太无必要。但是,这的确是大有必要的。社会生活和人伦关系要有序,要有轨可循,总得有所规范。礼虽不一定是最好的规范,但毕竟比没有规范、乱来一气要好。难怪孔子为了维护礼的理想秩序,坚持非礼勿视,先勿听,非礼勿行。
同法相比,礼是一种软性的社会规范。它主要靠人们内心的自觉,而内心的自觉来自于性情的陶冶和修炼。因而,这种软性的规范的作用总是有限的,古人多半针对“君子”强调礼,把“小人”、“野人”排除在礼之外,大概便是意识到了凭自觉和修养来守礼,不是人人都能做到的,加上人性之中恶的一面总是存在并时刻表现出来,礼的作用和影响便更加有限。
此外,在讲礼成风的春秋时代,要成为:“王者”,除了凭实力之外,也逃不出礼仪的制约。或者干脆说,不讲礼仪,就不能归顺人心,就成不了王者。公子重耳之所以能成雄一时,成为春秋五霸之一,大概与此又极大关系。
范文四:晋献公借路
晋献公借路
晋献公借路
晋献公借路
晋献公要出兵攻打虢国,首先必须经过虞国,但是他担心虞国不肯答应借路。这时,晋国大臣荀息对献公说:“您如果肯将垂棘(地名)所产的名贵玉石与屈产(地名,均属晋国领土)所出的良马奉送给虞国的国君,然后再向他借路,我想他是会答应的。”
晋献公有些犹豫地说:“垂棘玉石是我祖传的宝贝,屈产宝马是我心爱的坐骑啊。如果虞国国君收下了我的这两件珍贵礼物,却仍然不肯借路给我,那怎么办,”
萄息于是对献公分析道:“虞国的国君如果不肯借路,他定然不敢随便收下我们的礼物;如果他收下了玉石和宝马,就一定会借路给我们。至于这两件宝贝,您有些舍不得,这也不要紧,只不过是暂时寄存在那里罢了,迟早还是要归还给您的。打个比方,我们将垂棘玉石放在虞国,就好比从内室移到了外室;而将屈产宝马放到虞国,也就好比是从内马圈牵到了外马圈一样。到时候,您如果要把这两件宝贝取回来,那还不容易吗,”
一番话说得晋献公如释重负,于是决定按荀息的计谋行事。
虞国的国君见到这两件稀世宝物后,有些动心,打算给晋国借路。这时,虞国大夫宫之奇出面劝阻说:“国君可不能这样做呀~虢国是我们的邻邦,他们与我国恰似一种唇齿相依的亲密关系,如果嘴唇没有了,牙齿是会挨冻的呀~长期以来,我们两国在危难之际互相救助,这并不是什么互施恩德,而完全是战略上的互相需要啊。而今,您同意给晋国借路,让其攻打虢国。如果晋国在今天消灭了虢国,我们虞国在明天就会被晋国吃掉,这该是多么危险的事啊。”
可是,虞国国君一心贪恋晋国的宝玉和良马,听不进宫之奇的劝阻,给晋国军队让出了一条攻打虢国的必经之路。
晋国凭借自己的国力强盛、兵强马壮,很快就消灭了弱小的虢国。在班师回朝之际,又顺便剿灭了毫无准备的虞国。为此,荀息专门去虞国找回宝玉和良马,当面归还给晋献公。
晋献公望着失而复得的宝物,十分得意地说:“宝玉还是我原来的
那一块,没有变样;只是这马又多长了一颗牙齿,比去年大一岁了。”
智慧与寓意
俗话说:“人无远虑,必有近忧。”为了贪图眼前的自己的一点小利,置长远和全局利益于不顾,必然会招致巨大灾难,最终得不偿失,追悔莫及。
范文五:再论晋献公
再論晉獻公 33
文與哲.第㈦期.2005.12
再論晉獻公
劉文強*
〔摘 要〕
本篇再度討論太子申生與晉獻公究竟是父子還是兄弟、晉武公死因與獻公有無關聯、桓莊之族何以偪迫獻公、太子申生的立場與動向等問題進行討論。以為晉獻公實無殺太子之心,太子自縊,為以死報復其父欲廢其太子之位,适見其無共志。至於所謂「驪姬之亂」者,欲加之罪,其無辭乎。
關鍵詞:晉獻公、太子申生、驪姬之亂、晉武公、桓莊之族
* 國立中山大学中國文学系教授
收稿日期:2005年7月6日,審查通過日期:2005年11月15日
責任編輯:江素卿教授
34 文與哲.第㈦期
一、前言
本人曾為文討論晉武公受命,及晉獻公廢太子申生事。1如今以為仍有未盡,可再加討論,例如晉武公、獻公、申生之間的關係,晉獻公朝王,受到超過禮數的賜贈,以及驪姬讒言适用的适用範圍等等,以明其中錯綜複雜的關係。
二、申生年歲
想要深入瞭解晉獻公在位時,所謂的「驪姬之亂」所引發晉國一連串政治上重大震盪的前因後果,其中的關鍵,仍然在於太子申生的年歲究竟為何。雖然本人已在〈晉獻公論〉一文中提出若干看法,如今仍感不足,認為有必要再加討論。如果能夠確定申生的年歲,將有助於釐清一連串的相關問題,如晉武公與周王室的關係,晉武公死因,晉獻公烝於齊姜,申生與晉武公晉獻公的倫理關係等等。上述這些問題,在〈晉獻公論〉一文中,都不曾進行探討。這些問題,會因為太子申生的年歲推算,而產生不同的結果。比如說我們己知晉獻公烝於齊姜,生秦穆夫人與太子申生。若推算出太子申生出生在晉獻公之三年,甚至第二年末,則獻公烝於齊姜一事,便不會產生太嚴重的倫理問題;反之,若申生出生於獻公即位元年,甚至武公在位之時。那麼獻公與申生的關係倒底是父子還是兄弟,就會令人產生懷疑。至於由此而衍生的問題,那就更多,而且更令人困擾。比如說晉武公的死因為何?獻公與桓、莊之族的嫌隙何由而來?申生與桓、莊之族有何關係?獻公為何必廢申生?無一不令人費解。其實,由於太子申生年歲這謎一般的問題,及其所引發的風暴等等,早有学者提出,前文曾引清代著名史学家萬斯大云:
愚於申生事有疑焉。傳云:「晉獻公娶于賈,無子。烝於齊姜,生秦穆夫人及大子申生。」大不正而可以為世子乎?然則申生之出大不正也。又傳云:「惠公之入也,屬賈君焉。」因知穆姬、申生既生,即撫為己子,申1〈晉獻公論〉,收在劉文強《晉國伯業研究》,台北:學生書局,2004年7月。
再論晉獻公 35
生因是得立,而不知其不可也。
只不過萬氏看到了問題所在,但是並未提出充分的說明。本人於前文討論時,也曾針對這個部分進行討論,意猶未盡,說見下。又,前文漏引一段资料,有助於本文討論申生年歲,今補列如下,?傳。僖公四年
太子曰:「君老矣! 吾又不樂。」
可知在申生自殺之年,獻公的年歲已經到達「老」的階段。不過人的年壽幾何才足以稱「老」?各種數字或許不盡相同。但是有一種說法應該㈩分具有代表性,那就是孔子的意見,《論語.季氏篇》:
孔子曰:「君子有三戒:少之時,血氣未定,戒之在色。及其壯也,血氣方剛,戒之在鬬。及其老也,血氣既衰,戒之在得。」2
在《論語.子罕篇》孔子又自云:
吾少也賤,故多能鄙事。3
人輕的時候,学習力強,故「多能鄙事」,可惜孔子未明說當時究竟幾歲。所幸古人對年齡的老少還有其它的參考標準,例如《禮記.曲禮》對一般男子的冠齡定在二㈩歲:
人生十年曰幼學,二十曰弱冠。4
但是《荀子.大略篇》對天子、諸侯子的冠齡則提前一歲: 2 宋.朱熹《四書集注》,台北:世界書局,1980年10月,25版,頁116。
3 同上,頁56。
4 《禮記注疏》,台北:藝文?書館,1973年5月,景?清嘉慶20年1815《重刊㈩三經注疏附校刊記》,頁16。
36 文與哲.第㈦期
古者匹夫五十而士,天子、諸侯子十九而冠,冠而聽治,其教至也。5
二者雖有一歲之差,但差異不大。6天子、諸侯子提前一歲,也許重點在於「冠而聽治」。至於與「十九而冠」、「二十而冠」相差較大的記載則有《?傳.襄公㈨年》:
公送晉侯,晉侯以公宴于河上。問公年,季武子對曰:「沙隨之會,寡君以生。」晉侯曰:「十二年矣,是謂一終,一星終也。國君十五而生子。冠而生子,禮也。君可以冠矣。」7
魯襄公才㈩二歲,晉悼公就要魯襄公「冠」,並且還說「冠而生子」云云,這當然不太合乎常情,8也許與悼公自身的遭遇有關。9因為自古至今,人類的生5 《荀子新注》,台北:里仁書局,1983年11月,頁554。
6 《史記.秦始皇本紀》:九年,……四月,上宿雍。己酉,王冠帶劍。《集解》:徐廣曰:「年二十二。」《正義》:按:年二十一也。《考證》:〈秦記〉于二十二歲冠,蓋變禮也。(《史記會注考證》台北:洪氏出版社,1977年5月,㈤版,頁113)張分田排除異制說、身高說,以為始皇之所以推遲成年冠禮,當出於某種政治原因。見《秦始皇傳》(台北:臺灣商務?書館,2004年9月,臺1版,頁96-97)
7 同註3,頁529。
8 《?傳.成公二年》:「楚令尹子重……悉師,王卒盡行,彭名御戎,蔡景公為左,許靈公為右。二君弱,皆強冠之。」(同註3,頁429)為了充場面,楚令尹子重強行將蔡、許二國國君加冠,這與晉悼公的作法頗有異曲同工之妙。至於何謂「弱」?我們正好借子重之言來說明,同年《傳》云:子重曰:「君弱,群臣不如先大夫,眾而後可。」杜預注云:「《傳》曰:『寡人生十年而喪先君。』共王即位至是二年,蓋年十二、三矣。」(同上)杜蓋引《?傳.襄公㈩三年》:「不穀不德,少主社稷,生十年而喪先君。」(同上,頁555)對比之下,魯襄公此時也在「弱」的範圍之內,此時生理發育尚未成熟,不宜臨陣作戰。即使上了戰場,最多旁觀而已。楚國此舉不止一次,《?傳.昭公二㈩三年》:吳公子光曰:「諸侯從於楚者眾,而皆小國也。畏楚而不獲已,是以來。……胡、沈之君幼而狂。」(同上,頁878)。幼與弱不知有無差別,上引《禮記》「人生十年曰幼學」,是幼的範圍大約在㈩歲??。至於弱或許年歲較幼稍多,但最多不會超過二㈩,故上引《禮記》「二十曰弱冠」《傳》稱蔡、許二國國君為弱,蓋二人皆未滿二㈩。上引文中的主角絕對不會有二㈩以上的年紀,否則也就不必稱之為幼、弱了。《?傳.桓公㈤
再論晉獻公 37
理現象並未有顯著的變化,《內經.上古天真論》云:
女子七歲腎氣盛,齒更髮長。二七而天癸至,任脈通,太沖脈盛,月事以時下,故有子。……丈夫八歲腎氣實,髮長齒更。二八腎氣盛,天癸至,精氣溢瀉,陰陽和,故能有子。10
二㈦是㈩四歲,二㈧是㈩㈥歲。古人之生理現象如此,今人之生理現象依然如此。因為到了這個年齡,人類的生育機能才算初步成熟,可以生育。對比晉悼公說「冠而生子」,魯襄公又僅僅㈩二歲。㈩二歲就要求能生子,未免太過強求。因此晉悼公之語只能視為概說,意謂魯君可以冠矣,既冠之後,便可考慮生子。其實習慣上二㈩而冠,冠而生子,晉悼公也不是不知行情,只不過借此展現伯主的威權。魯國以守禮聞名,執政者當然更不會忘記這個規矩。但是伯主金口一開,以季武子之老奸巨猾,自然急於討好,所以才會在魯襄公才㈩二歲時就行冠禮。魯襄公㈩二就行冠禮是特例,不是常態。因此以少時為二㈩以前,應不致離譜。至於壯者何時呢?《論語.為政篇》云:
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11
《詩經.小雅.北山》云:
年》:仍叔之子來聘,弱也。杜預云:仍叔之子來聘,童子將命,無速反之心。久留在魯。(同上,頁107)可見弱少之人,連出使都不甚适合。
9 《?傳.成公㈩㈧年》:「晉欒書、中行偃使程滑弒厲公,葬之于翼東門之外,以車一乘。使荀罃、士魴逆周子于京師而立之,生十四年矣。……周子有兄而無慧,不能辨菽麥,故不可立。」(同註3,頁485)晉悼公立時年㈩四,根本管不動跋扈的貴族。見到魯襄公的情況,不免同病相憐,遂以伯主的身分強使魯襄公行冠禮。因為冠而聽治,既冠之後,就可以親自行使國君的權力,避免魯國權臣的脅迫。所謂「國君十五而生子。冠而生子,禮也。」是其自身的情況,而非通例。要求魯襄公㈩二歲就行冠禮,此舉雖不合禮,卻見其用心良苦。
10 楊維傑《黃帝內經素問譯解》,台北:志遠書局,1983年,13版,頁6。
11 同註4,頁7。
38 文與哲.第㈦期
旅力方剛,經營四方12
「旅力方剛」與「血氣方剛」所指相同,大致就是起自三㈩,經歷四㈩,最長大約至㈤㈩??的時候,當然還得視各人情況,而有其長短。以男子的情況而言,對於人生這個階段,《內經.上古天真論》云:
四八筋骨隆盛,肌肉滿壯。五八腎氣衰,髮墮齒槁。13
此時正是人生精力最旺盛,最有奮鬥意志的階段,所以孔子才會特別點出「戒之在鬬」,以為訓勉。故《論語.子罕篇》又云:
子曰:「後生可畏,焉知來者之不如今也?四十、五十而無聞焉,亦不足畏也已。」14
努力奮鬥,至四㈩、㈤㈩歲時,也該功成名就了。一般人若至此時尚沒沒無聞,未有功名,當然無足可畏者。所以壯的時段,應該是以四㈩為基準,而上下游移若干年。至於老呢?《內經.上古天真論》云:
六八陽氣衰竭於上,面焦,髮鬢頒白。七八肝氣衰,筋不能動,天癸竭,精少,腎臟衰,形體皆極。八八則齒髮去。15
《內經.衛氣失常》云:
黃帝問於伯高曰:「人之肥瘦大小溫寒,有老壯少小,別之奈何?」伯高對曰:「人年五十已上為老,二十已上為壯,十八已上為少,六歲已上為12 《詩經注疏》,台北:藝文?書館,1973年5月,景?清嘉慶20年1815《重刊㈩三經注疏附校刊記》,頁444。
13 同註12,頁7。
14 同註4,頁60。
15 同註12,頁7。
再論晉獻公 39
小。」16
㈤㈩以上,人的生理機能日益衰敗,同時見識已廣,因而此時人生的態度也就不再爭強好勝,反以無大過為主要追尋目標,故《論語.述而篇》云:
加我數年,五十以學,亦可以無大過矣。17
此種追尋的歷程,上引《論語.為政篇》孔子云:
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順,七十而從心所欲,不逾矩。18
因此人生從㈤㈩開始,可以說正式進入老年期,但是未必老態龍鍾耳。曹操說:
去官之後,年歲尚少。顧視同歲之中,年有五十,未名為老。內自圖之,從此卻去二十年,待天下清,乃與同歲中始舉者等耳。19
曹操年三㈩時,自稱「年歲尚少」。以其同時舉孝廉者年已㈤㈩歲,「未名為老」,此言並不過分。即使今人年約㈤㈩,若以老相稱,仍會遭來白眼。可見㈤㈩雖己進入老的初步階段,但實際上多數人此時的老態並不顯著。㈤㈩以後,学以知天命,祈無大過,的確是老年人的心態。至於稱老的年歲,若對比二㈩??為少,四㈩??為壯,將之定在㈥㈩??,應該是㈩分合理的。故上引《內經》云「女子七七、男子八八天癸竭」,指的也就是大約這個歲數。因此當太子申生說出「君老矣」這句話時,加上這個「矣」字,與其說是感慨獻公才㈤㈩歲的年紀,不如說是感慨獻公已㈦㈩歲的歲數。折衷言之,若將獻公當時的年紀定在㈥㈩??,應該是㈩分合理的推測。但是為了方便數字的計算,我們姑且定之為㈥16 同註12,頁415。
17 同註4,頁44。
18 同註4,頁7。
19 晉.陳壽:《三國志.魏書.武帝紀》,台北:宏業書局,1973年1月,再版,頁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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㈩一歲。此年獻公即位第二㈩一年,則其即位時的年紀為四㈩歲,與前文推斷為四㈩㈤歲,差了㈤歲,也還算接近。換句話說,若將獻公的年歲稍從寬認定,如前文以太子申生出生在獻公二㈩㈤歲,那麼獻公即位時四㈩㈤歲,申生則有二㈩歲。申生自殺時晉獻公為㈥㈩㈥歲,申生為四㈩一歲。若稍從嚴認定,以晉獻公之二㈩一年為㈤㈩㈤歲計算,申生為三㈩歲。但即使如此,獻公㈤㈩㈤歲,往前推二㈩一年為三㈩四歲。而太子申生若在獻公二㈩歲時出生,獻公即位時,申生也已㈩四歲。至獻公㈩齊年,申生三㈩歲。以此年紀,親自率師與敵作戰,方為合理。總之,不論申生在晉獻公即位時是二㈩㈤歲還是㈩四歲,甚且一歲,都在獻公即位之前就出生。何況除了申生之外,還有一位秦穆夫人?這時晉獻公「烝於齊姜」的問題,便顯得非常嚴重。此萬斯大所以認為「申生之出大不正也」、「大不正而可以為世子乎」。因為晉武公尚在位,而獻公便烝其母輩齊姜,生了申生。20但是此時武公未死,齊姜生了秦穆夫人和申生,可算是獻公實質的妻子了,那麼齊姜與賈君的排序孰先孰後呢?此外,穆姬和申生二人由誰撫養比較不會掀起風波呢?故上引萬斯大判斷云:
因知穆姬、申生既生,即撫為己子,申生因是得立,而不知其不可也。
若是如此,賈君不得為次妃,而齊姜不得為武公妾。杜預如此註解,豈有所諱,不敢直言?21那麼申生究竟算是獻公的兒子呢?還是兄弟呢?武公、獻公父20 杜預以為齊姜為武公妾,這也許是誤解。因為春秋時代國君、貴族娶妻,不會苟且了事,一定會娶同等身分的女子。凡是帶有姓的女子如孟子、仲子、王姬、齊姜、申姜之類,都是名門世家。她們的身分既高,不會委屈為妾,不搶正妻之位就稱得上賢慧了。通常母國的強弱,就會決定其排序的先後,如衛莊姜雖後至衛,位卻在陳媯之上,以齊大陳小之故。晉武公之齊姜,一說是齊桓公之女, 雖未敢證實,唯齊向來是大國,齊國女子的地位不會低到妾的地步。
21 關於賈君的身分有二說,杜預云:賈君,獻公次妃賈女也。孔穎達以為:言娶于賈,則是正妃。杜言「次妃」者,蓋杜別有所見也。(同註3,頁229)孔《疏》所駁甚是,杜預注齊姜云:武公妾,則不知獻公正妃究竟是誰矣。又據《國語?晉語三》:惠公即位,出共世子而改葬之,臭達於外。韋昭云:共世子,申生也。獻公時,申生葬不如禮,故改葬之。惠公蒸於獻公夫人賈君,故申生臭達於外,不欲為無禮者所葬。唐以賈君為申生妃,非也。《傳》曰:「獻公娶於賈,無子。」(《國語》(台北:宏業書局,1980年9月《四部備要》排?清士禮
再論晉獻公 41
子之間,獻公、申生之間,究竟真實的倫理關係為何呢?這些問題在以往都未見学者討論,久而久之,成了懸案,遂乏人問津。但是這個問題不能解決,與之相關的問題也就難以解決,因此本文不嫌辭費,依舊先行探申生年歲的問題,以其最其關鍵之故也。
三、武公卒
武公死,獻公繼位,本來應該是理所當然之事。但是有了上述的疑問之後,原先以為理所當然的事情,突然之間疑雲重重。本人曾為文討論周釐王命曲沃武公以一軍為晉侯,認為周王室為了反制齊桓公,遂極力拉攏鄭、晉。為此,特地將原本甚為王室所不喜的曲沃武公冊命為晉武公,以為抗齊之佐助耳,將其範圍限定在王室自身考量而已。今則以為:此事之後續發展尚有多项疑點,有待澄清。《?傳.莊公㈩㈥年》:
冬,同盟於幽,鄭成也。王使虢公命曲沃伯以一軍為晉侯。22
前文已經說明,周釐王放下身段,刻意拉攏,為的是希望晉武公能夠完全支持王室,配合王室,以為抗衡齊桓公伯業之助。但是晉武公不但不感恩圖報,甚且反噬周釐王,使得周釐王如意算盤完全落空,《?傳.莊公㈩㈥年》:
初,晉武公伐夷,執夷詭諸。蒍國請而免之,既而弗報,故子國作亂,謂晉人:「與我伐夷,而取其地。」遂以晉師伐夷,殺夷詭諸。周公忌父出奔虢,惠王立而復之。23
居翻刻明道本,頁316-317)唐固以「賈君為申生妃」,韋昭引《傳》文非之。按:韋昭又以為申生葬不如禮,《傳》無明文。豈獻公嫌申生抗命不出奔,又故意以一死為最後反擊,故刻意葬不以禮?若然,則惠公欲改葬申生,顯係討好,以平眾心。這與申生能得人心有關,驪姬謂其甚寛惠而慈於民,非虛言也。不料弄巧成拙,以致徒增國人反感。
22 同註3,頁157。
23 同註3,頁158。
42 文與哲.第㈦期
周公忌父何許人也?杜預注:
周公忌父,王卿士。辟子國之亂。24
周公忌父是周天子的?卿士。晉武公伐夷,殺夷詭諸,此事與周公忌父何干?為何周公忌父要出奔虢呢?而且還得等到惠王立之後,才能回來復位?可見周公忌父必然參與此事,而且是站在晉武公的對立面。所以晉武公伐夷,連帶使得周公忌父遭到池魚之殃。但是周公忌父既是釐王的卿士,出奔後還能再由惠王召回國復位,可見他與周王室的關係,當然遠較晉武公來得緊密。周公忌父受到牽連出奔,而且還不能即刻回國,顯然受到蒍國與晉武公二方面極大的壓力。那麼晉武公與王室的關係是好還是壞,也就不言而喻了。周釐王原本希望晉能支持王室,特別提升其位階。沒想到晉武公過河拆橋,一受正式冊命,馬上翻臉不認人,這教周天子在裡子和面子上,都很難交待過去吧?該怎麼解決這個棘手的問題人物呢?《?傳》中沒有任何直接、明確的記載,當然也就無從判斷周天子在其中倒底有無動過手腳,因為在次年,即《?傳.莊公㈩㈦年》,沒有任何關於周或晉的任何消息。不過《?傳.莊公㈩㈧年》裡,又出現了晉國的相關記載:
十八年春,虢公、晉侯朝王。25
但是這個晉侯,已經不是晉武公,而是其子晉獻公了。顯然地,在前一年,據《?傳.莊公㈩㈦年》,周和晉的國君都死了,所以才會有新君繼位。又,諸侯繼位朝王,在西周不乏其例,但是在東周卻甚為少見。更引人注意的是,晉獻公朝王,受到非常特殊的禮遇,因而特別被記錄下來,還被記上一筆「非禮也」的不光榮記錄,《?傳.莊公㈩㈧年》云:
王饗醴,命之宥。皆賜玉五瑴,馬三匹。非禮也。王命諸侯,名位不同,24 同上。
25 同註3,頁158。
再論晉獻公 43
禮亦異數,不以禮假人。26
原來晉獻公此次所得到的待遇,竟然是和王的首席卿士虢公同等。這當然不符合周王朝的禮儀慣例,因此《?傳》中還有一段批評此事的文字。現在問題來了,晉獻公憑什麼可以得到如此高規格的待遇?有人可以無緣無故,莫名其妙的,就得到超過他應得的禮遇嗎?當然不可能。一定是他有所作為,立了其大的功劳,才會得到超過應有的禮遇。那麼晉獻公究竟為周王室立下什麼大功?可以得到這樣的待遇?然後周天子還特別拉攏獻公,派他為王室特使,逆后于陳,同年《傳》云:
虢公、晉侯、鄭伯使原莊公逆王后于陳,陳媯歸于京師,實惠后。27
凡此種種,都可看出晉獻公對周王室的支持與幫助,同時也顯示周王室對晉獻公的倚重,但是《?傳》中就是見不到晉獻公受倚重的原因。該怎麼解決這個難題呢?幸好還有一條资料,頗值得注意,雖然不是直接與晉獻公有關,但卻間接牽涉到晉武公,因而極有可能與晉獻公受到倚重有連帶關係,《?傳.莊公㈩㈨年》:
初,王姚嬖于莊王,生子頹,有寵,蒍國為之師。及惠王即位,取蒍國之圃以為囿。邊伯之宮近於王宮,王取之。王奪子禽祝跪與詹父田,而收膳夫之秩。故蒍國、邊伯、石速、詹父、子禽、祝跪作亂,因蘇氏。28
這個蒍國在三年前就已經出現,應該不令讀者陌生,只不過當時不知其名位為何。如今资料顯示,蒍國是子頹之師。子頹後來與惠王爭立,鬧得水火不容。前面出現的夷詭諸曾經欠蒍國一份人情,卻未回報,蒍國就邀了晉武公助拳,滅了夷,殺了夷詭諸,還迫使周公忌父出奔。可見得晉武公與蒍國為一黨,而與周公忌父為敵。周公忌父為王?卿士,出奔於虢。後來惠王立而復之,可見虢公與26 同註3,頁158-159。
27 同註3,頁159。
28 同註3,頁160。
44 文與哲.第㈦期
周公皆為惠王一黨。蒍國為子頹師,與惠王一方早有嫌隙。等到惠王即位,一方面召回周公忌父,一方面清算蒍國,總算報了一箭之仇。可是蒍國不是有一個強大的外援晉武公嗎?二者狼狽為奸,不但殺了夷詭諸,還把周公忌父逼得出奔,果真凶悍異常。現在惠王即位,突然吃了熊心豹膽,竟敢取蒍國之圃以為囿,順便還整肅了幾個大夫,難道惠王不怕蒍國再次勾結晉武公來造反嗎?結果惠王真的不怕,就這麼大剌剌地放手去幹。何以故?原來在此事的前兩年,蒍國的支持者晉武公已經死了,惠王當然就無所顧忌,放手去做了。可是惠王不怕晉武公的兒子繼承父志,繼續與惠王為敵嗎?顯然這個顧慮也屬多餘,因為繼位的晉獻公與王室的關係密切非常,乃至可以受到超過身分的特殊禮遇。但是這件事情與晉武公有無關係呢?只怕與晉武公之生無關,倒是與晉武公之死有關。晉武公怎麼死的?與其子獻公有無關係?《?傳》無明文。可是對照晉獻公受到周惠王如此特殊的禮遇,而晉武公死的時間又是如此巧合,再看晉武公之死是否與此有所關聯,那就耐人尋味了。於是我們再回頭將相關资料排比對照,看看為出現什麼關聯性。上引《?傳.莊公㈩㈥年》:
冬,十二月,同盟于幽,鄭成也。
齊桓公有了鄭的加入,伯業聲勢更加浩大。同月,就在鄭加入齊桓陣營之後,周釐王跟著就:
命曲沃武公以一軍為晉侯。
緊接著幾天之內,仍然在同月,蒍國召晉武公:
伐夷,殺夷詭諸,周公忌父出奔虢。
周、晉交惡。到了次年,即《?傳.莊公㈩㈦年》,其中只有兩條記載,皆為齊事,與周、晉無關,而晉武公就死於此年,周釐王也剛好死於此年。因為到了明年,據上引《?傳.莊公㈩㈧年》記載:
再論晉獻公 45
虢公、晉侯朝王。
此時的王已是周惠王,晉侯則是晉獻公。事件這麼密集的發生,這麼湊巧的結果,難道都不曾有人懷疑過其中的蹊蹺?晉獻公還得到超過規格的待遇,是周惠王特別獎賞的,但是獎賞的原因究竟是什麼呢?
四、桓、莊之族偪
如果沒有其它因素,父死子繼應該是理所當然的事。不過晉武公和晉獻公父子之間是否如此和諧,看來實在不然。前面已經提到幾個重點,一是周王室是否穿梭其間,謀人父子。另外一個當然就是因生申生年歲而引發的問題,因為獻公於其父尚在位時就烝於齊姜,這屬於亂倫的行為。有了這個因素,武、獻父子之間的繼承,也就難以確定是否順利詳和了。總之,《?傳》中既無直接了當的證據,當然我們也就不易指證其究竟如何。但是無風不起浪,當有些事情的結果超出常情常理時,總得有個合理的解釋。否則只就文字表面來看,必然容易被有心人給誤導。此處所謂不合常情常理者,就是《?傳》記載所謂「桓、莊之族偪」,導致晉獻公盡去群公子一事,《?傳.莊公二㈩三年》:
晉桓、莊之族偪,獻公患之。士蒍曰:「去富子,則群公子可謀也已。」公曰:「爾試其事。」士蒍與群公子謀,讚富子而去之。29
《?傳.莊公二㈩四年》:
晉士蒍又與群公子謀,使殺游氏之二子。士蒍告晉侯曰:「可矣!不過二年,君必無患。30
《?傳.莊公二㈩㈤年》: 29 同註3,頁171。
30 同註3,頁173。
46 文與哲.第㈦期
晉士蒍使群公子盡殺游氏之族,乃城聚而處之。冬,晉侯圍聚,盡殺群公子。31
《?傳.莊公二㈩㈥年》:
秋,虢人侵晉。冬,虢人又侵晉。32
《?傳.莊公二㈩㈦年》:
晉侯將伐虢,士蒍曰:「不可。虢公驕。若驟得勝於我,必棄其民。無眾而後伐之,欲禦我,誰與?夫禮樂慈愛,戰所畜也。夫民讓事樂和,愛親哀喪,而後可用也。虢弗畜也。亟戰,將饑。」33
在春秋二百四㈩二年之間,不是只有晉獻公去貴族群公子,其他諸侯去群公子的記錄,比比皆是,如《?傳.文公㈩㈧年》
宋武氏之族道昭公子,將奉司城須以作亂。十二月,宋公殺母弟須及昭公子,使戴、莊、桓之族攻武氏於司馬子伯之館,遂出武、穆之族。使公孫師為司城。公子朝卒,使樂呂為司寇,以靖國人。34
《?傳.宣公三年》
宋文公即位三年,殺母弟須及昭公子,武氏之謀也。使戴、桓之族攻武氏於司馬子伯之館,盡逐武、穆之族。武、穆之族以曹師攻宋。秋,宋師圍曹,報武氏之亂也。35 31 同註3,頁174。
32 同註3,頁175。
33 同註3,頁176。
34 同註3,頁355-356。
35 同註3,頁367-368。
再論晉獻公 47
《?傳.宣公三年》
文公報鄭子之妃曰陳媯,生子華、子臧。子臧得罪而出,誘子華而殺之南里,使盜殺子臧於陳、宋之間。又娶于江,生公子士。朝于楚,楚人鴆之,及葉而死。又娶于蘇,生子瑕、子俞彌。俞彌早卒。洩駕惡瑕,文公亦惡之,故不立也。公逐群公子,公子蘭奔晉,從晉文公伐鄭。36
《?傳.襄公二㈩㈧年》
崔氏之亂,喪群公子,故鉏在魯,叔孫還在燕,賈在句瀆之丘。及慶氏亡,皆召之,具其器用而反其邑焉。37
《?傳.襄公三㈩一年》
齊子尾害閭丘嬰,欲殺之,使帥師以伐陽州。我問師故。夏五月,子尾殺閭丘嬰,以說于我師。工僂灑、渻灶、孔虺、賈寅出奔莒,出群公子。38
但是如此趕盡殺絕,甚至最後弄出一個「無畜群公子」的詛咒,那倒是除了晉獻公以外,絕無僅有。事實上,要求保障公族公室的呼聲,比起去群公子而言,要強烈得多,如《?傳.僖公㈩㈤年》
晉侯之入也,秦穆姬屬賈君焉,且曰:「盡納群公子。」晉侯烝於賈君,又不納群公子,是以穆姬怨之。39
《?傳.文公㈦年》 36 同註3,頁368。
37 同註3,頁656。
38 同註3,頁685。
39 同註3,頁229。
48 文與哲.第㈦期
昭公將去群公子,樂預曰:「不可!公族,公室之枝葉也;若去之,則本根無所庇陰矣。」……不聽。穆、襄之族率國人以攻公,殺公孫固、公孫鄭于公宮。六卿和公室,樂預舍司馬以讓公子卬。40
因為公族為公室輔這個觀念在當時是理所當然,眾所認同的。解決掉某些侵凌公室太過的貴族,史不絕書。但多數也會立其後,以為補償。至於國君的兄弟,就算再怎麼覬覦君位,也不過以放逐為主。被殺送命的,其實也不算多。更何況,一旦當事人或同夥咸伏其辜。其他兄弟若無參與,幾乎都不會受到牽連。但是晉獻公的作法,顯然與時代的主流有所不同。倒底是什麼原因,使得晉獻公會如此心狠手辣,毫不留情?這個問題困擾至今,但終究無人能合理的解釋。本人則認為,想要解釋這個問題,關鍵既在晉獻公,同時在太子申生。
前面已經論過晉武公之死,有太多的湊巧,因此死於非命的可能性是很高的。由於形勢使然,武公死了便將由晉獻公繼承。因此晉武公若死於非命,則其子晉獻公便難脫干係。一般而言,在春秋時代,太子想要弒父自立,如果僅靠其一己之力,是件高難度,甚且是不可能的事,除非他能夠得到足夠的支持。至於這些支持自何而來呢?當然就是有足夠實力的貴族。而在晉國當時,這些有實力的貴族,剛好就是武公的叔伯與兄弟,即所謂的「桓、莊之族」。這些貴族之所以會支持獻公,一方面可能對晉武公有所不滿,另一方面當然是晉獻公有所許諾,41或許還要加上王室的影響。條件談妥,雙方一拍即合,於是晉武公便死得如此突然。晉獻公即位,周王室對他禮遇非常,晉獻公也投桃報李,這個部分已見上述。但是晉獻公與桓、莊之族之間的蜜月期,顯然很快就結束了。因為從獻公即位至出現「桓、莊之族偪」的記載,前後不過㈤年。原來是晉獻公的主要支持者,突然之間成了偪迫晉獻公的主要角色,這個轉換未免太大。其故安在?等40 同註3,頁316-317。
41 晉獻公之立,實有可疑,自其命名一事可略見一端。按春秋時代,命名的慣例之一,便是以斬獲敵人首領之名命子,如魯叔孫莊叔之命僑如,(見《?傳.文公㈩一年》同註3,頁328)。晉獻公名詭諸,與武公所殺之夷詭諸同名。然則晉武公之命獻公以詭諸,而其為時甚晚,甚且晚到獻公即位之前一年,此事殊不近情理。又,上引叔孫之例,既命之後,便立為後嗣。然則未命名之前,猶有所待?若是,晉獻公身分之正,豈武公晚年之事,非武公即位之初,便已立為太子?則其得立,豈與桓、莊之族有關?而申生之立,亦豈與桓、莊之族有關?
再論晉獻公 49
到桓、莊之族被獻公大肆殺戮之後,餘黨奔虢,請求虢公支持。於是虢於一年之內兩度侵晉。晉獻公從士蒍之諫,暫不出兵,以遵養時晦。到了次年,晉獻公就欲立奚齊而廢太子申生。從這些事件的發展過程來看,很難排除申生與此事毫無關聯。因此我們可以先下一簡單結論:桓、莊之族與申生之間必有關係,晉獻公則欲斬斷此關係。至於究竟是什麼關係?是否當初桓、莊之族支持獻公的條件之一,就是要求申生能夠繼承獻公?但是獻公登基,感受到威脅,因而反悔?若立即廢申生,勢必抵擋不住桓、莊之族的壓力。因此獻公必須先剪除申生的主要支持者桓、莊之族,使申生陷入孤立無援的狀態。但是申生猶有外在的支持者虢公,而虢公又是周天子的卿士,實力也未可小覻。因此就算虢公連續伐晉,獻公也只能暫時忍耐,徐圖發展。但是桓、莊之族既去,太子申生在晉國內已無堅定又強力的支持者。獻公的智囊士蒍明哲保身,能勸太子申生去國避禍,但是不會支持申生強求繼位,《?傳.閔公元年》云:
晉侯作二軍,公將上軍,大子申生將下軍。趙夙御戎,畢萬為右,以滅耿、滅霍、滅魏。還,為大子城曲沃,賜趙夙耿,賜畢萬魏,以為大夫。士蒍曰:「大子不得立矣!分之都城,而位以卿;先為之極,又焉得立?不如逃之,無使罪至。為吳大伯,不亦可乎?猶有令名,與其及也!且《諺》曰:『心苟無瑕,何恤乎無家?』天若祚大子,其無晉乎?」42
至於新加入執政的貴族,如里克,見風轉舵,立場游移,表面上順著國君的心意,實際上則以自己的利益為考量,對申生只有表面的支持,《?傳.閔公二年》云:
晉侯使大子申生伐東山皋落氏,里克諫曰:「大子奉冢祀、社稷之粢盛,以朝夕視君膳者也,故曰『冢子』。君行則守,有守則從;從曰『撫軍』,守曰『監國』,古之制也。夫帥師,專行謀、誓軍旅,君與國政之所圖也,非大子之事也。師在制命而已,稟命則不威,專命則不孝,故君之嗣嫡不可以帥師。君失其官,帥師不威,將焉用之?且臣聞皋落氏將戰,君其舍42 同註3,頁188。
50 文與哲.第㈦期
之。」公曰:「寡人有子,未知其誰立焉。」不對而退。見大子,太子曰:「吾其廢乎?」對曰:「告之以臨民,教之以軍旅。不共是懼,何故廢乎?且子懼不孝,無懼弗得立。修己而不責人,則免於難。」43
後世漢武帝廢戾太子,不知是否受到晉獻公的啟發。否則二君不論在布局策畫,或是步驟過程何以相似至此?44
㈤、太子申生
由於太子申生這個受害者的形象太過鮮明,因而備受同情,為之訟冤訴願者,不計其數。從而使得其在被檢討的過程中,完全處於上風,找不到可訾議之處。這也使得少數学者即使找到了若干證據,終不為世人接受。但是站在学術討論的立場,如果檢討來檢討去,竟然只有晉獻公、驪姬等人要負責任,而申生一方竟然無絲毫過失可言,那也真令人不可思議。所以我們要儘量找到有利於獻公驪姬等人的资料,以利其答辯。
我們可以如此立論:晉獻公欲廢申生,乃至剷除,是因為他有強烈的危機感,使他必須如此做,才能解決其困境。其實晉獻公固然製造申生的困局,以迫其出奔,卻未必有殺申生的必要。相關記載都指出,只要申生出奔,結局就可謂圓滿,何以申生打死不退?如果說獻公有強烈的危機感,那麼相對的,申生就沒有危機感嗎?他本是太子,卻面臨被廢的地步,如果他像吳季札一樣謙讓,那麼他也就不必一而再、再而三地徵詢、求援了。可見申生自始至終,都沒有放棄繼承的意願。面臨這般強大的壓力之下,如是不起危機感者幾希矣。獻公的危機感起自何時,雖無明文,但是《?傳.莊公二㈩三年》載「晉桓、莊之族偪」,應是最晚的斷限。至於申生的危機感起自何時呢?我們認為,若論最早,自可推至獻公立為君,申生為太子之一刻。不過此時獻公是否即有廢申生之絕對必要?應該是不至於。所以獻公廢太子之時機必須向後延伸,但是自何時始呢?比對之下,上引43 同註3,頁192。
44 漢武帝與戾太子事可參考田餘慶〈論輪臺詔〉《先秦秦漢史》1984年6月,頁31-48。蒲慕州〈論巫蠱之禍及其政治意義〉《史語所集到》1986年2月,頁511-537。
再論晉獻公 51
《?傳.莊公二㈩三年》載「晉桓、莊之族偪」,為獻公危機感之始,那麼申生的危機感應該最早也就同時生起。但是《?傳》雖記「晉桓、莊之族偪」,卻未同時記載欲廢太子申生,而是將廢立之本末記於㈤年之後,即《?傳.莊公二㈩㈧年》所載:
晉伐驪戎,驪戎男女以驪姬。…… 使二五俱曰:「狄之廣莫,於晉為都。晉之啟土,不亦宜乎!」晉侯說之。夏,使大子居曲沃,重耳居蒲城,夷吾居屈。群公子皆鄙,唯二姬之子在絳。二五卒與驪姬譖群公子而立奚齊。45
伐驪戎獲驪姬事,《史記.晉世家》及《史記.㈩二諸侯年表》皆列於晉獻公之㈤年,即魯莊公之二㈩二年。配合上述资料來看,則獻公有意廢太子申生,當起自獲驪姬,生奚齊。至於獻公之危機感是否自此始而已,甚難證明。但是若如《?傳》言,僅為嬖一女子,即欲廢太子,那也太小看晉獻公的能耐。因此獻公的危機感可能更早形成,甚且在獻公即位時便已存在。說見上節〈武公卒〉條。相對的,若說申生有所危機,最早應與獻公相同。46但是有感於危機,不代表危機已至,故其中當有若干時間可以折衝。於是申生所倚賴者,就是獻公必須先行斬除者。故上引《?傳.莊公二㈩三年》載「晉桓、莊之族偪」,就是獻公進一步的動作。經過士蒍三年的謀事,桓、莊之族被誅除殆盡,殘餘者奔虢求助。於是虢人連著兩年侵晉,獻公欲報之,《?傳.莊公二㈩㈦年》:
晉侯將伐虢。士蒍曰:「不可。虢公驕。若驟得勝於我,必棄其民。無眾而後伐之,欲禦我,誰與?夫民,讓事,樂和,愛親,哀喪,而後可用也。虢弗畜也。亟戰,將饑。」47
45 同註3,頁177。
46 獻公娶二戎女尚在獲驪姬之前,二戎女皆有子,狐氏有重耳,小戎子有夷吾。然所有記載皆不見獻公寵之。反倒驪姬來晉較晚,有子較遲,卻獲得晉獻公寵愛。此豈狐氏與申生為近,故狐氏女亦不為獻公所寵?大戎如此,小戎子豈以其大戎女弟,故亦受牽連?
47 同註3,頁176。
52 文與哲.第㈦期
這段文字表面的凜然大義,其實隱藏著伐虢未必能勝的危機。何以無勝算?因為真正的問題不在外患,而在內憂。獻公隱忍著被伐的恥辱,卻持續進行著原定的計畫。獻公釋外而圖內,於是緊接著,就是出申生於曲沃,群公子皆鄙,唯二姬之子在絳。48表面上,申生仍是太子;事實上,申生被廢的形勢初立。
至於申生被廢形勢正式明確,最遲起自滅霍時,〈晉語一〉云:
十六年,公作二軍。公將上軍,太子申生將下軍以伐霍。師未出,士蒍言於諸大夫曰:夫太子,君之貳也。恭以俟嗣,何官之有?是君分之土而官之,是左之也。吾將諫以觀之。……士蒍出,語人曰:「太子不得立矣。」49
上引《?傳.閔公元年》亦載此事而略有不同:
晉侯作二軍,公將上軍,大子申生將下軍。趙夙御戎,畢萬為右,以滅耿滅霍滅魏。還,為大子城曲沃,賜趙夙耿,賜畢萬魏,以為大夫。士蒍曰:「太子不得立矣!分之都城,而位以卿。先為之極,又焉得立?不如逃之,無使罪至。為吳大伯,不亦可乎!猶有令名,與其及也。且諺曰:『心苟無瑕,何恤乎無家?』天若祚大子,其無晉乎!」
士蒍是晉獻公的心腹,由他口中說出,其可靠度及震憾性不同凡響。緊接著晉獻公㈩㈦年,使太子申生伐東山皋落氏,申生的危機感更深,〈晉語一〉云:
太子曰:「君賜我以偏衣、金玦,何也?」50
《?傳.閔公二年》的文字就更直接:「吾其廢乎?」顯示出申生更加強烈48 關於獻公抑申生捧奚齊,《晉語一》尚有「蒸于武公,公稱疾不與,使奚齊莅事」(同註23,頁264)的象徵性動作。此事被列在出太子申生於曲沃之前,〈晉語一〉載其前事,而云:「公將黜太子申生而立奚齊。」(同註23,頁264)
49 同註23,頁271。
50 同註23,頁279。
再論晉獻公 53
的危機意識。但是接下來幾年,政治上洶湧的波濤突然間平息,好像什麼事都不曾發生,什麼事都結束,直到〈晉語二〉
驪姬謂公曰:「吾聞申生之謀愈深。」51
到底申生有沒有做些什麼動作,足以被驪姬認定為愈深之謀,書闕有間,無法證明。但是伐狄大勝,必然帶給申生巨大的政治上的利益,驪姬說申生:
矜狄之善,其志益廣。52
這點是無法排除的。說:
狐突不順,故不出。53
表示申生黨羽對獻公採取的抗議。說:
申生其好信而彊,又失言於眾矣。54
所謂「失言於眾」,指申生曾對其支持者有過承諾,但不知其承諾的內容為何。由是說:
雖欲有退,眾將責焉。55
因為申生一旦退讓,比如說出奔他國,將無法對支持者交待。在支持者強烈要求下, 51 同註23,頁285。
52 同上。
53 同上。
54 同上。
55 同上。
54 文與哲.第㈦期
言不可食,眾不可弭,是以深謀。56
申生既無退路,必然反過來圖謀如何滿足支持者的要求。里克說:
弒君以為廉,長廉以驕心,因驕以制人家,吾不敢。57
是否意味著申生一方曾經要求里克加入?因此驪姬警告獻公云:
君若不圖,難將至矣。58
驪姬以此要求獻公速作決斷,以免遇難。但晉獻公似仍以逼申生出奔為唯一選擇,至於那句:
吾不忘也,抑未有以致罪焉。59
只是說明晉獻公將欲為之,至於該如何做,再行決斷。緊接著,在與「中大夫成謀」之後,一場紕漏百出的戲碼上場,可見獻公決定之倉促,亦可見獻公本無意置申生於死地,只要申生出奔即可。但是申生即使在大勢已去的情勢下,都未放棄繼承人太子的身分。他用堅決的一死,對晉獻公做出最無言、最深刻,也最為沈重的反擊。造成晉獻公逼迫太子自殺的狠毒形象,使晉獻公難以自釋,更使得晉國陷於兩極對抗的形勢。晉獻公嬴了表面,申生嬴了深層。獻公可以選擇繼承人,申生卻造成這些繼承者無法繼承。其且日後的繼位者,多少都受申生支持者的影響。反擊如此成功,申生在天之靈也該欣慰了。
雖然現存的资料中,多數對申生較為有利。但是對於獻公有利的资料,倒也並非全無,端看如何判定而已,例如《國語.晉語一》云:
56 同上。
57 同註23,頁288。
58 同註23,頁285。
59 同上。
再論晉獻公 55
優施教驪姬夜半而泣謂公,曰:「吾聞申生甚好仁而彊,甚寬惠而慈於民,皆有所行。今謂『君惑於我,必亂國』,無乃以國故而行彊於君。君未終命而不歿,君其若之何?盍殺我?無以一妾亂百姓。」公曰:「夫豈惠其民而不惠於其父乎?」驪姬曰:「妾亦懼矣。吾聞之外人之言曰:『為國與為仁不同。為仁者,愛親之謂仁;為國者,利國之謂仁。』故長民者無親,眾以為親。苟利眾而百姓和,豈能憚君?以眾故不敢愛親,眾況厚之。彼將惡始而美終,以晚蓋者也。凡民利是生,殺君而厚利眾,眾孰沮之?殺親無惡於人,人孰去之?苟交利而得寵,志行而眾悅,欲其甚矣,孰不惑焉?雖欲愛君,惑不釋也。今夫以君為紂,若紂有良子,而先喪紂。無章其惡而厚其敗,鈞之死也,無必假手於武王,而其世不廢,祀至於今,吾豈知紂之善否哉?君欲勿恤,其可乎?若大難至而恤之,其何及矣?」公懼曰:「若何而可?」驪姬曰:「君盍老而授之政?彼得政而行其欲,得其所索,乃其釋君。且君其圖之,自桓叔以來,孰能愛親?唯無親,故能兼翼。」公曰:「不可與政!我以武與威,是以臨諸侯。未歿而亡政,不可謂武;有子而弗勝,不可謂威。我授之政,諸侯必絕。能絕於我,必能害我。失政而害國,不可忍也。爾勿憂,吾將圖之。」60
上引〈晉語一〉這段記載置於克霍而之後,即《?傳.閔公元年》,晉獻公之㈩㈥年。〈晉語一〉次條即為獻公使太子申生伐東山皋落氏,此《?傳.閔公二年》事,即晉獻公之㈩㈦年。上引〈晉語一〉一段,是非常少數針對太子申生的指控文字,唯世人多不信。從這段文字中,反映出驪姬一方的說辭,其可信度當然見仁見智。但這是僅存對驪姬有利的资料,亦不容我們忽略。其中借驪姬之口,呈現獻公處事的心態及形成過程。驪姬先說出申生的优點是:「甚好仁而彊,甚寬惠而慈於民,皆有所行。」理論上應該不會「惠其民而不惠於其父」。但是「為國與為仁不同」,因為「為仁者,愛親之謂仁;為國者,利國之謂仁」。由是對「親」的定義,也就會有所不同,形成「長民者無親,眾以為親」。將血緣优先轉化為政治优先,如果能得到眾人的支持,因為「苟利眾而百姓和,豈能憚君」,暗示著就算除掉國君,也不會有多大的後遺症。「自桓叔以來,孰能愛親」的教60 同註13,頁274-275。
56 文與哲.第㈦期
訓,不止是申生可能的做為,更有甚者,是獻公實際的做為。若然,驪姬指控申生,卻間接證實獻公弒父的往事。
除了前面所引之外,還有其它對申生不利的記錄,同樣的,也未曾受到学者重視,如上引〈晉語二〉云:
反自稷桑,處五年,驪姬謂公曰:「吾聞申生之謀愈深。日吾固告君曰:『得眾。』眾不利,焉能勝狄?今矜狄之善,其志益廣。狐突不順,故不出。吾聞之:『申生甚信而彊,又失言於眾矣。雖欲有退,眾將責焉。』言不可食,眾不可弭,是以深謀。君若不圖,難將至矣。」公曰:「吾不忘也,抑未有以致罪焉。」
據《?傳.僖公四年》所載:「及將立奚齊,既與中大夫成謀」云云,與〈晉語二〉所載晉獻公云:「吾不忘也,抑未有以致罪焉。」兩相呼應。則〈晉語二〉所載此事即《?傳.僖公四年》「及將立奚齊,既與中大夫成謀」之前奏。距反自稷桑,正好㈤年。驪姬謂申生「甚信而彊,又失言於眾矣。雖欲有退,眾將責焉。」驪姬之語歷來以栽贓視之,但反過來說,又怎知其非事實?〈晉語二〉云:
驪姬告優施曰:「君既許我殺太子而立奚齊。」61
但是當事件發生後,獻公殺太子傅杜原款,並未殺太子申生,可見驪姬說獻公許其殺太子一事,並未執行。相對的,太子奔新城,卻也並未立即自殺,而是繼續觀望,〈晉語二〉云:
人謂申生曰:「非子之罪,何不去乎?」申生曰:「不可。去而罪釋,必歸於君,是怨君也。章父之怨,取笑諸侯,吾誰鄉而入?內困於父母,外困於諸侯,是重困也。棄君去罪,是逃死也。吾聞之:『仁不怨君,智不重困,勇不逃死。』若罪不釋,去而必重。去而罪重,不智。逃死而怨君,不仁;有罪不死,無勇。去而厚怨,惡不可重,死不可避。吾將伏以俟命。」61 同註23,頁286。
再論晉獻公 57
62
若如〈晉語二〉所云,明明有機會出奔,卻紋風不動。看來申生原本既無出奔,更無尋死意,不知其是猶有所等者為何?是中大夫里克等人遣使來救?結果卻出現的卻是驪姬。申生自知無望,又不甘心苦等二㈩餘年的心血白費,才以自縊的方式,向晉獻公進行最後一擊。莫以為申生之死,是獻公或者驪姬最大的勝利。實質上申生得眾,本是遭忌的原因之一。他以一死造成被逼迫的受難者的形象,最能激發大眾的同情。此後晉國政局暗潮洶湧,連獻公也無法完全掌握。臨終前竟然只有荀息能托孤,而荀息也不過以死回報。奚齊、卓子先後為里克所弒,獻公的希望徹底毀滅。可見申生的一死,是獻公最無法承的的一擊,豈可小覻哉。
最後,附一簡表,詳列前因後果,以供学者參考云。 時 間
《?傳.莊公㈩㈥年》周事 件 冬,同盟于幽,鄭成備 註 顧棟高以為周僖王貪僖王四年、晉武公三㈩㈧也。王使虢公命曲沃伯以曲沃寶賂之故,非。 年
《?傳.莊公㈩㈥年》周一軍為晉侯。 初,晉武公伐夷,執按:《?傳.莊公㈩㈨僖王四年、晉武公三㈩㈧夷詭諸,蒍國請而免之。年》云:「初,王姚嬖于莊年 既而弗報,故子國作亂,王,生子頹。子頹有寵,
謂晉人曰:「與我伐夷,而蒍國為之師。」蒍國為子
取其地。」頹師,與晉武公為友,與
殺夷詭諸。周公忌父出奔夷詭諸、周公、虢公為敵。
虢。惠王立而復之。 故晉武公助之滅夷,而周
公奔虢。
《?傳.莊公㈩㈦年》周周釐王及晉武公俱卒。
釐王㈤年、晉武公三㈩㈨
年
《?傳.莊公㈩㈧年》周
惠王元年、晉獻公元年
62 同註23,頁291-292。 死因不明而甚可疑。 《?傳》云:㈩㈧年按:晉獻公名位在虢春,虢公、晉侯朝王。王公下甚多,何以受賜與虢
58 文與哲.第㈦期
饗醴,命之宥。皆賜玉㈤公等?《傳》云「非禮也」。
瑴,馬三匹。非禮也。王何以周惠王失禮至此?蓋
命諸侯,名位不同,禮亦必有故矣。
異數,不以禮假人。
《?傳.莊公㈩㈧年》周
惠王元年、晉獻公元年 虢公、晉侯、鄭伯使按:王寵晉獻公,故原莊公逆王后于陳。陳媯排其位於鄭厲公之前。
歸于京師,實惠后。
《?傳.莊公㈩㈨年》周
惠王元年、晉獻公二年 初,王姚嬖于莊王,按:蒍國曾為亂於前生子頹。子頹有寵,蒍國時,惠王不敢討伐,以其
為之師。及惠王即位,取有晉武公之助。今武公
蒍國之圃以為囿。邊伯之死,獻公為惠王收編,故
宮近於王宮,王取之。王敢取其圃,并及其黨羽。
奪子禽祝跪與詹父田,而
收膳父之秩,故蒍國、邊
伯、石速、詹父、子禽祝
跪作亂,因蘇氏。秋,㈤
大夫奉子頹以伐王,不
克,出奔溫。蘇子奉子頹
以奔衛。衛師冬,立子頹。
《?傳.莊公二㈩二年》
晉獻公㈤年 (晉獻公)娶二女於按:重耳出奔時年時戎,大戎狐姬生重耳,小㈩㈦,往前逆推,其出生
戎子生夷吾。晉伐驪戎,應在獻公之㈤年。〈晉語
驪戎男女以驪姬。歸,生一〉「獻公卜伐驪戎」條及
奚齊,其娣生卓子。 「獻公伐驪戎」條,皆未
載何年。據《史記.晉世
家》及〈㈩二諸侯年表〉,
晉伐驪戎亦在獻公㈤年。
以《傳》文排列次序而觀,
取戎女先,獲驪姬後。
再論晉獻公 59
《?傳.莊公二㈩三年》
晉獻公㈥年 晉桓、莊之族偪,獻按:桓、莊之族何以公患之。士蒍曰:「去富忽然偪迫獻公,《傳》未明
言。然事出有因,必有不
公曰:「爾試其事。」士蒍可為人道者。
與群公子謀,譖富子而去
之。
晉士蒍又與群公子
謀,使殺游氏之二子。士
蒍告晉侯曰:「可矣!不過
二年,君必無患。」
晉士蒍使群公子盡殺
游氏之族,乃城聚而處
之。冬,晉侯圍聚,盡殺
群公子。 《?傳.莊公二㈩四年》晉獻公㈦年 《?傳.莊公二㈩㈤年》晉獻公㈧年
《?傳.莊公二㈩㈥年》
晉獻公㈨年 二㈩㈥年春,晉士蒍城絳所以備虢。 為大司空。夏,以深其宮。秋,冬,虢人又侵晉。
《?傳.莊公二㈩㈦年》
晉獻公㈩年 晉侯將伐虢,士蒍晉猶有內憂,伐虢不曰:「不可。虢公驕。若驟可必也。士蒍之辭,适為
得勝於我,必棄其民。無下臺之階。
眾而後伐之,欲禦我,誰
與?夫禮、樂、慈、愛,
戰所畜也。夫民,讓事、
樂和、愛親、哀喪,而後
將饑。」
《?傳.莊公二㈩㈧年》
晉獻公㈩一年 晉獻公娶於賈,無〈晉語一〉云:「驪姬子。烝於齊姜,生秦穆夫請使申生主曲沃以速戀,
人及大子申生。又娶二女重耳處蒲城,夷吾處屈,
60 文與哲.第㈦期
於戎,大戎狐姬生重耳,奚齊處絳,以儆無辱之
小戎子生夷吾。晉伐驪故。公許之。」《?傳》以
戎,驪戎男女以驪姬出群公子事歸諸於「驪姬
生奚齊,其娣生卓子。驪嬖,欲立其子。」似與獻
姬嬖,欲立其子。……公全無關聯,可謂諱之甚
使大子居曲沃,重耳居蒲矣。蓋歷來史家慣將興亡
城,夷吾居屈。群公子皆廢立咎歸婦人、宦者,甚
鄙,唯二姬之子在絳。 無謂。〈晉語一〉又載「蒸
于武公,公稱疾不與,使
奚齊莅事。」未載年月,
暫列於此。
《?傳.閔公元年》晉獻
公㈩㈥年 晉侯作二軍,公將上〈晉語一〉云:㈩㈥軍,大子申生將下軍。趙年,公作二軍,公將上軍,
夙御戎,畢萬為?,以滅大子申生將下軍以伐霍。
耿滅霍滅魏。還,為大子師未出,士蒍言於諸大夫
城曲沃。賜趙夙耿,賜畢曰:「夫大子,君之貳也。
萬魏,以為大夫。恭以俟嗣,何官之有?今
「大子不得立矣!分之都君分之土而官之,是?之
城,而位以卿。也。吾將諫以觀之。」……
又焉得立?不如逃之,無公曰:「寡人有子而制焉,
使罪至。為吳大伯,不亦非子之憂也。」對曰:「大
可乎!猶有令名,與其及子,國之棟也。棟成乃制
也。且諺曰:『心苟無瑕,之,不亦危乎?」公曰:「輕
何恤乎無家?』天若祚大其所任,雖危何害?」士
子,其無晉乎?」 蒍出語人曰:「大子不得立
矣。改其制而不患其難,
輕其任而不憂其危。君有
異心,又焉得立?行之克
也,將以害之。若其不克,
其因以罪之。雖克與否,
再論晉獻公 61
無以避罪。與其勤而不
入,不如逃之。君得其欲,
太子遠死,且有令名。為
吳太伯,不亦可乎?」
《?傳.閔公二年》晉獻
公㈩㈦年 晉侯使大子申生伐東〈晉語一〉云:优施山皐落氏。里克諫曰:「大教驪姬夜半而泣謂公曰:
子奉冢祀社稷之粢盛,以吾聞申生甚好仁而彊,甚
朝夕視君膳者也,故曰冢寬惠而慈於民,皆有所行
子。君行則守,之。今謂君惑於我,必亂
從曰撫軍,守曰监國,古國,無乃以國故而行彊於
之制也。夫帥師君。君未終命而不殁,君
誓軍旅,君與國政之所圖其若之何?盍殺我,無以
也,非大子之事也。師在一妾亂百姓。公曰:夫豈
制命而已,稟命則不烕,惠其民而不惠於其父乎?
專命則不孝。故君之嗣适驪姬曰:妾亦懼矣。吾聞
不可以帥師。君失其官,外之人言曰:為仁與為國
帥師不威,將焉用之?且不同。為仁者,愛親之謂
臣聞皐落氏將戰,君其舍仁。為國者,利國之謂仁。
之。」公曰:「寡人有子,故長民者無親,眾以為
未知其誰立焉!」不對而親。苟眾利而百姓和,豈
退。見大子,大子曰:「吾能憚君?以眾故不敢愛
其廢乎?」對曰:「告之以親,眾況厚之。彼將惡始
臨民,教之以軍旅。不共而美終,以晚蓋者也。……
是懼,何故廢乎?且子懼公曰:……爾勿憂,吾將
不孝,無懼弗得立。修己圖之。
而不責人,則免於
難。」……
㈩㈦年冬,公使太子伐東山,里克諫曰:臣聞皐落氏將戰,君其釋申生
也。公曰:行也。里克對
曰:非故也。君行,太子
62 文與哲.第㈦期
居,以监國也;君行,太
子從,以撫軍也。今君居,
太子行,未有此也。 ……
公不說,里克退,見太子,
太子曰:君賜我以偏衣金
玦,何也?里克曰:孺子
懼乎?衣躬之偏,而握金
玦,令不偷矣,孺子何懼?
夫為人子者,懼不孝,不
懼不得。且吾聞之曰:敬
賢於請。孺子勉之乎!
《?傳.閔公二年》晉獻
公㈩㈦年 大子將戰,狐突諫〈晉語一〉云:至於曰:不可。昔辛伯諗周桓稷桑,狄人出逆,申生欲
公云:內寵並后,外寵二戰,狐突諫曰:不可。突
政,嬖子配嫡,聞之:國君好艾,大夫殆;
亂之本也。周公弗從,故好內,适子殆,社稷危。
及於難。今亂本成矣,立若惠於父而遠於死,惠於
可必乎?孝而安民,子其眾而利社稷,其可以圖之
圖之。與其危其以速罪乎?況其危身於狄以起讒
也。 於內也。申生曰:不可。
君之使我,非歡也,抑欲
測吾心也是故賜我奇,而
告我權,又有甘言焉。言
之大甘,其中必苦。譖在
中矣,君故生心。雖蝎譖,
焉避之?不若戰也。不戰
而反,我罪滋厚。我戰死,
猶有令名焉。果敗狄於稷
桑而反,讒言益起,狐突
杜門不出。
再論晉獻公 63
《?傳.僖公二年》晉獻公㈩㈨年
晉荀息請以屈產之乘按:獻公既解除太子
與垂棘之璧假道於虞以伐申生兵權,又伐虢以斷申虢。…… 夏,晉里克、荀生外援。 息帥師會虞師伐虢,滅下陽。
《?傳.僖公二年》晉獻公㈩㈨年
虢公敗戎於桑田。晉按:虢公伐戎,非不
卜偃曰:「虢必亡矣。亡下懼亡下陽,但示不懼晉陽不懼,而又有功,是天耳。但未料虞被買通,屏奪之鑒,而益其疾也。必障頓失。 易晉而不撫其民矣。不可以㈤稔。」
《?傳.僖公四年》晉獻公二㈩一年
及將立奚齊,既與中〈晉語二〉云:反自
大夫成謀,姬謂大子曰:稷桑,處㈤年,驪姬謂公君夢齊姜,必速祭之。大曰:吾聞申生之謀愈深。子祭于曲沃,歸胙于公。日,吾固告君曰得眾。眾公田,姬置諸宮㈥日。公不利,焉能勝狄?今矜狄至,毒而獻之。之善,其志益廣。狐突不地墳;與犬,犬斃;與小順,故不出。吾聞之,申臣,小臣亦斃。姬泣曰:生甚好信而彊,又失言於賊由大子。大子奔新城,眾矣。雖欲有退,眾將責公殺其傅杜原款。或謂大焉。言不可食,眾不可弭,子:子辭,君必辯焉。大是以深謀。君若不圖,難子曰:君非姬氏,將至矣。公曰:吾不忘也,食不飽。我辭抑未有以致罪焉。驪姬告君老矣,吾又不樂。曰:优施曰:君既許我殺太子子其行乎?大子曰:君實而立奚齊矣,吾難里克,不察其罪,被此名也以奈何?优施曰:吾來里出,人誰納我?㈩二月戊克,一日而已。…… 优施申,縊于新城。
出,里克辟奠,不飧而寑。夜半,召优施,曰:曩而
64 文與哲.第㈦期
言戲乎?抑有所聞之乎?曰:然。君既許驪姬殺太子而立奚齊。謀既成矣。里克曰:吾秉君以殺太子,吾不忍通復故交,吾不敢。中立,其免乎?优施曰:免。旦而里克見丕鄭,曰:夫史蘇之言將及矣。优施告我:君謀成矣,將立奚齊。丕鄭曰:子謂何?曰:吾對以中立。丕鄭曰:惜也。……里克曰:往言不可及也。且人中心唯無忌之,何可敗也?
驪姬以君命命申生曰:今夕君夢齊姜,必速祠而歸福。申生許諾,乃祭于曲沃,歸福于絳。公田,驪姬受福,乃寘鴆于酒,寘堇于肉。公至,召申生獻。公祭之地,地墳。申生恐而出。驪姬與犬肉,犬斃;飲小臣酒,小臣亦斃。公命殺杜原款,申生奔新城。……人謂申生曰:非子之罪,何不去乎?申生曰:不可。去而罪釋,必歸於君,是怨君也。章父之怨,取笑諸侯,吾誰鄉而入?內困於父
再論晉獻公 65
母,外困於諸侯,是重困也。棄君去罪,是逃死也。吾聞之:仁不怨君,智不重困,勇不逃死。若罪不釋,去而必重。去而罪重,不智。逃死而怨君,不仁;有罪不死,無勇。去而厚怨,惡不可重,死不可避。吾將伏以俟命。驪姬見申生而哭之,曰:有父忍之,況國人乎?忍父而求好人,人孰好之?殺父以求利人,人孰利之?皆民之所惡也,難以長生。驪姬退,申生乃雉經于新城之廟。將死,乃使猛足言於狐突,曰:申生有罪,不聽伯氏,以至於死。申生不敢愛其死。雖然,吾君老矣,國家多難,伯氏不出,奈吾君何?伯氏苟出而圖吾君,申生受賜以至于死,雖死何悔?是以謚為共君。
㈥、結語
晉獻公與申生之間的恩怨情仇,被刻意地轉化為「驪姬嬖,欲立其子」,好像這只是申生與驪姬之間的事情。持此說者完全不顧一個事實,那就是:廢立太子,權不在夫人,而在國君。事實上,只要國君的權力基礎穩定,由國君決定繼
66 文與哲.第㈦期
承人選是理所當然的事情。反之,若太子之立不是由國君決定,那麼其中必然有其它因素,比如說大國干預,權臣專政。我們只要看看春秋初年的鄭國,就可以得其梗概。鄭莊公若非其父武公的堅持,君位很可能就是其弟共叔段。鄭莊公死,諸子爭立,權臣祭仲正扮演著關鍵的角色。鄭國如此,其他諸侯又何嘗不然?因此晉獻公如果堅定地支持太子申生,又有誰能撼動申生的太子地位?何況申生還另有其他的支持者?反之,當獻公心意已決,欲廢太子申生,又有誰有能力保申生太子之位?也許申生是個完美無瑕的人,也許申生是無辜的受害者。但是在當時,這些因素都成了次要的條件。真正的重點不在於申生的好壞,而在於他與晉獻公之間究竟有何利害衝突。以獻公之英武,「驪姬嬖」就不會是他與申生之間的主要問題。因此我們一旦將焦點對準政治上的利益衝突,就很容易發現爭執所在,以及申生所處的尷尬地位。申生的出生頗有亂倫的嫌疑,獻公的即位也有弒父的陰影。在倉促之際,獻公能夠即位,若無桓、莊之族的支持,焉能順利成功?但是桓莊之族支持獻公繼位的條件,與申生之立為太子有無關聯?桓、莊之族為何要強力支持申生?是否這是條件之一?獻公是否不願履約,不願受太子――尤其是桓、莊之族的牽制,因而盡殺桓、莊之族,而後廢太子申生?申生在這個過程中的立場為何?有無令獻公感到威脅的作為?此外,獻公何以不選擇狐氏女所生,如重耳、夷吾?而必選驪姬之子?狐氏與申生的關係如何?與桓、莊之族的關係為何?申生失敗是自作孽,還是他人使然?最後,毒酒肉事件發生,申生起初既不死、又不出奔的目的為何?其終於自縊的目的為何?從這些方向思考,也許就不會如《?傳》作者以及歷來的人,一味地將責任推給「驪姬嬖,欲立其子」,因而獲致那麼簡單的答案了。
附 錄
《?傳》和《國語》中還有若干尚可說明的記載,例如驪姬使二㈤挑撥離間獻公父子之間,又如〈晉語二〉「公之优曰施,通於驪姬」等等,黃永年認為:
但〈傳〉(按:《舊唐書.建成傳》)裡所謂李淵對李世民疏薄是出於妃嬪的挑撥,則明係誣陷之詞。封建統治者的宮闈糾紛是永遠鬧不清的,最易拿來作為誣陷的把柄。修《國史》、《實錄》者不僅以此誣陷李淵,連所謂
再論晉獻公 67
「建成、元吉內連嬖幸,高祖所寵張婕妤、尹德妃皆與之淫亂」云云,也無非是這一類型的誣陷之詞。(〈武德貞觀時統治集團的內部矛盾和鬬爭〉,《唐代史事考釋論》:台北:聯經出版事業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4月,二版,頁19)
至於重耳和夷吾是否牽涉申生事件中,黃永年舉又舉建成元吉聯合對付李世民事,以為:
這決不能如〈建成傳〉所說是「同惡相濟」,即建成、元吉這兩個壞蛋氣味相投來共同對付李世民這個正派人。至於〈元吉傳〉記太宗府僚所說「元吉狠戾,終亦不事其兄,為亂未成,預懷相奪」云云,雖是蓄意誣陷醜化,倒不無其可能性,歷史上本不乏先同謀後火併的事情。(同,上頁21)
因此驪姬指控重耳、夷吾「二公子皆知之」,豈能盡以空穴來風視之?另外,根據所有記載,都很難指控晉獻公有殺太子申生之意,倒是申生有無弒父之謀,如驪姬所指控者?黃永年舉唐高祖與太宗之事云:
建成、元吉這麼做,顯然是得到李淵同意和支持的。其中如取代李世民出任統帥,斥逐房玄齡、杜如晦,讓秦府精銳轉屬元吉等,更非出之詔敕不可。很可能有些本來就是李淵的主意,但李世民畢竟也是親兒子,處理起來多少要牽父子之情,不能像解決其他政治案件那樣果斷,那樣乾脆俐落。(同上,頁22)
對此,黃氏又有註解云:
這主要是指父親對兒子,如前此隋文帝楊堅處理太子楊勇、晉王楊廣矛盾之反覆無定,後此李世民成為皇帝後處理太子承乾、魏王泰矛盾之徘徊困惑,都說明這一點。至於太子對父親則往往連這點感情也抛之九宵雲外。所以歷史上弒父之事比比皆是。封建統治階級就是這麼冷酷,有什麼辦法。(同上)
68 文與哲.第㈦期
只不過申生畢竟未曾弒父,其結果究竟是福是禍,那就見仁見智了。
再論晉獻公 69
主要參考書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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慶20年1815《重刊㈩三經注疏附校刊記》
周.題?丘明:《春秋?傳注疏》,台北:藝文?書館,1973年5月景?清嘉慶
20年1815《重刊㈩三經注疏附校刊記》
戰國.荀子:《荀子新注》,台北:里仁書局,1983年11月
漢.戴德編、鄭玄注:《禮記注疏》,台北:藝文?書館,1973年5月景?清嘉
慶20年1815《重刊㈩三經注疏附校刊記》
漢.司馬遷:《史記會注考證》,台北:洪氏出版社,1977年5月,5版 晉.陳壽:《三國志.魏書.武帝紀》,台北:宏業書局,1973年1月,2版 宋.朱熹:《四書集注》,台北:世界書局,1980年10月,25版
清.萬斯大:《学春秋隨筆》,收在《皇清經解》,台北:藝文?書館,1986年6
月
楊維傑:《黃帝內經素問譯解》,台北:志遠書局,1983年,13版
劉文強:〈晉獻公論〉,收在劉文強《晉國伯業研究》,台北:学生書局,2004年
7月
70 文與哲.第㈦期
A Second Thought on Duke Shien of Jin
Liu, Wen-Chiang?
[Abstract]
This article means to solicit second thoughts on Duke Shien of Jin's (晉獻公) merits and demerits in Jin's hegemony. Such a symposium will definitelytrigger off heated debates hovering over the duke's reputation as aninnovator. They run the gamut in the court politics-from Duke Shien'senigmatic relationship with Prince Shen-shen (太子申生), a war tugged betweena fraternal bond and a vertical pedigree as their titles suggest, to the conspiracy leading directly to Duke Wu's (晉武公) premature death, and thento Duke Shien's own subdued wrath under the clan pressure from Huan andJuang (桓莊). Court politics also help us profile and reconstruct a PrinceShen-sheng whose strategies to survive these struggles were found to noavail. Deprived of power and a prospect, he was driven to desperation byhanging himself as a protest against his duke-father's decision to disinherit him. A princedom in name never grows into a scepter in hand. Shen-sheng's heirship was a thorn in the duke's side, a permanent tickle that sometimes threatened to gore deeper. Such a lurking menace allude to usurpation or a coup d'etat. Concubine Li-ji's Revolt (驪姬之亂) was no better than a false accusation inflicted upon the underdog in the power struggle, even though the duke withdrew his offensive remarks and disclaimed an intention to execute his own heir.
Keywords:Duke Shien of Jin(晉獻公), Prince Shen-shen(太子申生), Li-ji's Revolt(驪姬之亂),
Duke Wu of Jin(晉武公), The clan of Huan and Juang(桓莊之族)
? Professor, Department of Chinese Literature, National Sun Yat-Sen Univers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