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浅析《孔雀东南飞》的悲剧根源
《孔雀东南飞》的悲剧根源
[摘 要] 中国古代长篇叙事诗《孔雀东南飞》所演绎的刘兰芝与焦仲卿的爱情悲剧,以其深刻的思想内容,感人的故事情节,丰满的人物形象,撼人心魄的艺术感染力,千百年来一直受到广大读者的喜爱。人们对造成悲剧的原因众说纷纭,我认为是封建礼教扼杀的结果,是社会原因造成的。同时,焦母自身的偏狭、情感的变异,是导致悲剧的直接原因,蛮横专断的焦母对儿子婚姻的干涉,拆散了并毁灭刘兰芝夫妇。刘兰芝的悲剧深刻而有力地揭露了封建礼教吃人的本质,控诉了封建婚姻制,封建家长制的罪恶。刘兰芝的悲剧是那个时代千千万万个“刘兰芝悲剧”的缩影,是妇女的悲剧,家庭的悲剧,时代的悲剧~
[关键词] 《孔雀东南飞》;悲剧根源; 封建礼教;刘兰芝
《孔雀东南飞》是我国古代民歌中的第一首、也是最长的一首长篇叙事诗, 是中国古代汉民族长篇叙事诗的瑰宝,更是千百年来令无数青年男女哀伤断肠的爱情悲歌,一直为人们所赞叹、传扬。原题为《古诗为焦仲卿妻作》,近人一般将其归入汉乐府。该诗大体成于汉末,而在流传的过程中,经过文人的加工润色。 它与其后的《木兰诗》并称为我国诗歌史上的“双璧”。
长诗叙述的是这样一个悲剧故事:汉末建安年间,一个名叫刘兰芝的少妇,美丽、善良、聪明而勤劳。她与焦仲卿成婚后,夫妻俩互敬互爱,两情相悦,感情深挚,善侍婆母,终日操劳,表现出劳动妇女的善良美德。不料偏执顽固的焦母却看她不顺眼,百般挑剔,并威逼焦仲卿将她驱逐。焦仲卿迫于母命,无奈只得劝说兰芝暂避娘家,待日后再设法接她回家。分手时两人盟誓,永不相负。谁知兰芝回到娘家后,趋炎附势的哥哥逼她改嫁太守的儿子,刘母又不肯做主。仲卿闻讯赶来,两人约定黄泉下相见,最后在太守儿子迎亲的那天,双双殉情而死。
《孔雀东南飞》是一部爱情悲剧,相亲相爱的一对新人,亲密无间,相敬如宾,才子佳人,珠联璧合,简直是天赐良缘。他们的爱情生活是美好并应受到祝福的,或许是天嫉有情人,焦母对刘兰芝很不喜欢,对刘兰芝的厌恶与日倶增,最终迫使儿子休妻,硬生生地把一对有情人拆散开了,导致他们一起殉情的悲剧。笔者认为焦、刘二人悲剧性命运体现在诗中共有两个层面:其一,是焦、刘二人的婚姻悲剧;其二,是焦、刘二人走向毁灭的生命悲剧。并从这两个层面分析焦、刘二人悲剧性命运的原因。
古往今来,无数读者在探讨焦、刘二人悲剧命运时。无不认为焦、刘二人的悲剧命运是缘于刘兰芝的被遣。事实确是如此,如果当初刘兰芝不被驱遣,那么也就不会出现最后夫妻的双双自杀,所以历代读者都纷纷转入探讨刘兰芝被驱遣的原因。其原因众说纷纭,仔细梳理,有以下四种较为流行呼声较高的观点。
一、刘兰芝嫁到焦家后没有生育,使焦家面临绝嗣的危险。
二、焦母门第观念严重,认为“生小出野里”的刘兰芝配不上自己“仕宦于台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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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儿子。
三、封建社会里“吃人”的封建礼教和封建家长制造成了这场悲剧。
四、焦母由于长期守寡,把全部希望都寄托在了儿子身上,有了严重的恋子情结。
第一种观点,诗中没有明确的证据。在宗法制度森严的封建社会,最讲究的是“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妇女婚后不育,就理所当然地遭到婆家的嫌恶厌弃。但如果说刘兰芝因此被休弃,思考再三,总感这一理由难以服众。其一,刘兰芝十七岁嫁到焦家(“十七为君妇”),和焦仲卿仅仅生活了两三年(“共事二三年”),这时她的年龄充其量二十来岁,据此就武断的认为她今后不会再生育是不合情理的,因为婚后好多年才生育的现象司空见惯,这应该是古人和今人都具备的生活常识。若果真如此,刘兰芝就不可能会那样理直气壮、不卑不亢地向焦母辞行。更况且,新科技验证 ,生育也与男子有很大关系。其二,刘兰芝被休弃后,先后有县令、太守家走马灯似地遣人上门求婚,如果刘兰芝当时真的被断定不能再生育,像焦仲卿这样门第寻常的普通小吏家尚且考虑“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严重后果而断然休弃,难道声名显赫的堂堂县令、太守家会不考虑“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严重后果而郑重聘娶,这显然更是不合情理。在诗中,确实没有提到两人曾生育孩子,焦母或许对刘兰芝的生育能力怀疑过,但决不是驱遣她的主要原因。没有生育只能是引起焦母不悦的一个方面,毕竟生了儿子在封建社会里会造成母凭子贵的结果。如果生了孩子,或许会让焦母改变主意的。
第二种观点证据不足更是显而易见。如果说焦母认为刘兰芝出身卑微,和焦仲卿的官员身份不够相配,在诗歌中我们会发现至少有两点可以证明这个理由难以立足:刘兰芝做个小小的府吏之妻都不称职,而县令和太守为何还会派媒人替儿子去向刘兰芝求婚呢,在刘兰芝和焦仲卿生活的年代里,择偶配婚已十分讲究门第、容貌、才华、年龄和婚史等。县令家的三郎和太守家的五郞自身条件这么好,为何不向“窈窕艳城郭 ”的贤女秦罗敷求婚,而偏偏看上被休的刘兰芝,既然他们能为自己的公子向刘兰芝求婚。证明刘兰芝的家世并非真正的“野里”;二是文中对刘兰芝的聪明能干和多才多艺的描写可以看出刘兰芝琴棋书画兼之女工的家庭教养远非普通乡野村妇所能比拟,也从侧面证明文中并未叙述的家世很难和乡野画上等号。其实,“生小出野里” 一句应和后面的“本自无教训兼愧贵家子”一样看作是兰芝的自谦之语,与现在人们所说的“鄙人”、“在下”一个意味。如果焦母把家庭门第看得十分重要,她当初就不可能娶回兰芝作儿媳。 从焦母中意而且希望成为其儿媳的“东家阿女”看,焦母反复唠叨的是“东家有贤女”,“可怜体无比”,“窈窕艳城郭”等姿色和品质方面的内容, 并未强调对方的地位, 而从诗中也看不出那个“东家阿女”是何等富贵的家庭。所以,如果把兰芝被弃的原因归结为焦母的嫌贫爱富,也难以令人信服。
笔者认为,造成这场悲剧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必须充分考虑涉及该事物的各种因素,内部原因、外部原因、直接原因、间接原因等等,缺一不可。但主要原因,应该是本文要说的第三,第四种观点。
那么刘兰芝究竟为什么被遣呢?还得从礼教教条中去找依据。《礼记?本命》中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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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有七去:不顺父母去,无子去,淫去,妒去,有恶疾去,多言去,窃盗去。”焦母遣兰芝便是根据第一条,那么“不顺父母”的表现是什么呢?《礼记》中还另有规定:“子甚宜其妻,父母不悦,去。”这句话点出了关键所在:作为女子, 与丈夫的亲密程度不可超过与舅姑(即公婆)的亲密程度,否则便可以休掉。焦仲卿对刘兰芝深厚的爱情惹恼了焦母,原来美丽的爱情竟然也能成为被休的理由,封建礼教的无情与残酷已开始露出其狰狞的面目。
从诗中所处的年代——东汉末年可以推测,由于连年的战乱,焦母过早地成为了寡妇,早年的生活一定很艰辛。所幸的是还有自己的感情寄托而且是惟一的感情寄托——儿子,孤独寂寞的她把母亲和女人双重身份的爱全部倾注在儿子身上,把一切的希望都注入到儿子身上,儿子便是她的一切,便成了她情感的全部世界,儿子在她的羽翼保护下一天天长大成人,并最终有所作为当了府吏。从情感的角度讲,对于失去父亲的孩子,在他的童、少年时期,母亲自然是他惟一的依靠,母爱在他的生活中占绝对的地位,他的全部感情也同样尽数维系在母亲身上。但随着年龄的增长,心态必然会有所变化,不可能永远把单纯的对母亲的爱当作自己惟一的情感寄托。成婚以后,刘兰芝的到来,打破了焦母与儿子的感情双向交流的封闭模式,儿子必然会分一份情感给自己的妻子,在母爱与妻爱之间,儿子的潜意识中会自觉不自觉地向妻爱倾斜,这是非常自然的事情。焦母被冷落在一旁,地位显得很不重要了,可有可无了。
在焦母看来,她孤苦伶仃地扶养孩子,把自己的全部感情都给予了她所钟爱的儿子,所期冀的必然是儿子同样的回报。而现实却是不如所愿,母亲感到在儿子的心目中,母亲的位置已被儿媳妇挤掉,做母亲的心便变得没着没落。虽然仲卿夫妇情深意挚,面对焦母驱遣的无情而残酷的决定,他们一个“结发同枕席,黄泉共为友”,一个是“今若遣此妇,终老不复娶”。对于这些,焦母怎能不看在眼里,怒在心头。关于焦母心理的再审视。要探究焦母的心理,就得先来比较一下两代人在生活理想上的差异。具体说来,就是焦母刻意追求功名和权势,望子成“龙”,渴盼儿子跻身上流社会;而年轻一代则热切向往生前“结发同枕席”。死后“黄泉井为友”这种心心相印、永不分离的爱情生活。应该说,焦母的生活理想是建立在当时特定的社会基础之上的。也是现实生活的一种折射。“世袭为官的门阀,西汉晚期已初见端倪??在地方上,也有一批世代为州郡县僚佐而牢牢控制地方政治的地位较低的门阀。政治家王符、仲长统都曾指出:选官重门阀是那时的一大弊政。”回到东汉中叶以后,门阀地主已基本孕育形成,魏文帝曹丕更是确立了“九品中正制”的选举制度,统治阶级在用人方面进一步转向依赖大官僚豪强地主势力,门阀士族逐渐形成了一股新兴而又强大的政治力量。以至到晋代,竟出现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士族”的严重情况。因此,寒门地主总是想方设法跻身士族阶层。
但是,年轻一代的生活观点却与焦母格格不入。他们并不热衷于仕途功名,贪图高官厚禄,而只满足于爱情的忠贞和婚姻的幸福。这在诗歌中表现得极为明显:兰芝虽与仲卿“相见常日稀”,“心中常苦悲”,却是“守节情不移”。遣归前夕,明知“于今无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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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人贱物亦鄙”,却还是留下妆物以期仲卿“时时为安慰,久久莫相忘”。分手之时,兰芝更是以“蒲韧”表明自己绝不相负的心志。应该说,焦仲卿和刘兰芝之间的这种相敬如宾、忠贞不渝的眷眷深情很值得歌颂和同情。然而,这恰恰成了焦母的一大心病。因为她已分明感到,如果听任事态的发展,那么她的伟大理想势必难以实现,满腔的希望将可能化成泡影。在礼教重于“人情”的封建时代,因年轻夫妻过分恩爱而使父母不悦造成的婚姻悲剧又何止刘兰芝、焦仲卿两人,宋朝大诗人陆游和唐婉的故事也一直被广为流传。
焦母在家里的地位是高高在上的,主宰着家里的一切。她希望自己的儿子能够在官场上不断进取,从而能够光宗耀祖。她把刘兰芝的位置放在了第三位,是不能够和焦仲卿平起平坐的,是有尊卑的。她给刘兰芝的定为是一个被奴役的丫头,呼之则来,弃之则去,和焦仲卿的关系有性无爱。既能满足焦仲卿的生理需要和生活需求,又不影响焦仲卿向上进取的斗志。按照这种想法,一个只有容貌,没有才华,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女人比较适合焦母的品味。这种女人会和焦仲卿没有什么共同的语言及共同的志趣,焦仲卿是不会常常挂在心上的,这样,焦母在儿子心中的地位便不会动摇。之前为焦仲卿找对象时,焦母一定是费了苦心的,按照容貌,才华,知书达理等标准为儿子选择一个完美的女子,于是便选择了刘兰芝。可是当她发现十全十美的刘兰芝不符合自己的构想蓝图时,尤其刘兰芝不能辅佐儿子上进,只会让儿子沉浸于男欢女爱中,使自己的地位严重动摇,心中便大怒。经过几许思量,这种太明艳,光芒四射的女人是不适合自己这种家庭的。痛定思痛,一定要休了刘兰芝,为儿子另外娶妻。
此时焦母的“母爱”其实已经变异,掺杂上自私、占有的成分,并且日益膨胀,日积月累,终于忍无可忍。对儿子满腔的爱所导致的对失去自己在儿子心中地位的不满乃至愤怒,不能发泄在她所钟爱的儿子身上,便只能源源不断地发泄在儿媳身上:儿媳“三日断五匹”,她却“故嫌迟”;儿媳“事事循公姥”,她却指责其“行动自专由”;儿媳“女行无偏邪”,她却认为“此妇无礼节”,因而“怒不止”。并最终逼迫儿子休了兰芝,还特意强调“遣去慎莫留”。这时焦母的心态对儿媳已不单单是“恨”了,更多地是混杂着一个女人的爱被夺走后所滋生出来的“妒”的成分。这种情况也并非绝无仅有的,宋代陆游的母亲逼陆游休掉唐婉,曹禺《原野》中的焦母、巴金《寒夜》中的汪母与诗中的焦母如出一辙,归根到底,都是由一种自私狭隘的“寡妇”心理在作祟。她们是从封建传统这棵大树上蔓延出来的枝藤,深深地了解女人的特长和弱点,因此更知道怎么样去侵害和剥夺同类的权益。最为可悲的是,她们做为女人,本身是封建礼教的受害者和牺牲品却又自觉不自觉地认同了封建礼教的价值观念,并心甘情愿地做封建礼教的代言人。
深受传统伦理道德观念影响的焦母认为,媳妇不仅是丈夫的奴隶,更是公婆膝下的仆从。在长期的封建社会里,年轻的媳妇所受到的虐待和压迫首先是来自婆婆的刁难,虽然当婆婆的人也曾经历过同样的虐待和压迫,但长期被“异化”的生活,使她们不但不能从本质上认识到这是 合理的、不合人性的,反而会自觉地认同这一传统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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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旦她们当上了婆婆,便会变本加厉地行使婆婆的特权,并认为这是理所当然的事。正如鲁迅先生所说,当过奴隶的一旦摇身一变为主子,那就比主子更凶残。当焦母看到本该是自己和儿子奴仆的儿媳妇,却正在享受着自己已经失去了的一切,怎能不让她“妒”火中烧,所以她要赶走自己的敌人,重新夺回曾经失去的在儿子心目中的地位。从焦母对儿子的许诺来看,“东家有贤女,阿母为汝求”,并且“便复在旦夕”,可是直在她的潜意识里,她决不再想给儿子娶回一个“窈窕世无双”的妻子,她的目的再清楚不过:要从儿子那感情世界里讨回她那曾经失去的绝对的支配地位。 要为儿子找一个只有容貌,没有才学思想,对丈夫只有性而无爱的木头女人。这种女人找得到吗,或许能够找到,但能够被儿子所接受吗,这个心胸狭隘的老女人,充当了侩子手,亲手扼杀了自己的儿子,断送了儿子和媳妇两个人的幸福,是悲剧的制造者,历代为世人所唾弃~
正如社会是复杂的,人也是复杂的,人的性格、心理也是充满矛盾的。焦母爱儿子 这是不争的事实,而正是这种爱导致了对于儿媳的恨;这种母爱对儿子而言,是一种善意,尽管它是出于一种自私的目的;但她要从儿媳那里剥夺他们相爱的权力,夺回自己 曾经失落的情感世界,这种爱就变成了一种纯粹的恶。焦母就是这样一个爱与恨、善恶交织在一起的复杂形象,不是简单地给她贴上一个“封建礼教和家长制的代表”的标签所能说明得了的。而且,在一个处处弥漫着封建气息的环境里,又有谁的免疫力极强而不受它的毒害呢?焦母既是封建礼教的受害者,在当时的社会环境里,她可以去寻找自己的幸福,但她却选择了遵从封建礼教的要求,从礼教的遵守者,最终成了封建礼教的维护者和执行者,而在长期的与本能的偏离与压抑中,本能的欲望将会以变态的形式表现出来,在变态的心理的驱使下,将自己最钟爱的儿子逼上了绝路,这是她绝对不愿看到的结局。但她也并不是那种十恶不赦的恶人,这从她在儿子殉情后“两家求合葬”的举措来看,她对自己的罪过也有所悔悟,但悲剧毕竟是经她之手一手造成的,而她无论如何也逃脱不了封建礼教帮凶的恶名。这种不以个人的意志为转移的社会力量,正是当时封建礼教、封建制度罪恶本质的必然反映。同时,作为封建礼教受害者的焦母,无形之中又成为封建礼教的践行者,导演的不仅是社会重重压力下的爱情悲剧,更是一幕自身也参与演绎的人性悲剧。
作为焦母爱的对象,焦仲卿始终处于矛盾的焦点,一边是含辛茹苦地把自己扶养成人的母亲,一边是美丽聪慧的而自己又深爱的妻子。在他的身上存在着“本我”与“超我”的矛盾冲突,对刘兰芝的爱是他的“本我”,“超我”是当时的社会道德规范。在封建礼教的支配下,儿子是不敢违抗母命的,外部世界也不允许他违抗母命来维护自己的爱情。“超我”通过“自我”对“本我”进行压抑,他不敢违抗母命却又不愿与刘兰芝分离,在这样两难的矛盾面前,他无力使之两全,只好采取回避拖延的办法,想让刘兰芝暂时先回娘家,等过一段时间再把她接回来,这是一种缓兵之计。他的感情世界里,既有对母亲的爱恋,又有对母亲的惧怕,这两种感情是紧密地结合在一起的。可以想见,在以往的岁月中,他对母亲是奉若神明的,不会也不敢把母亲的话当作耳旁风,说话做事总要考虑到母亲的感受,长期这样的生活养成了他被动的性格。正是由于这样的性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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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得焦家的家长本应是焦仲卿而事实上是焦母。他不敢违背母亲的意志,即使是在事关自己的终生幸福的大事上。他虽然向母亲表明了自己的态度,但由于他过去长期的听话顺从,所以他的态度不仅不会使得母亲收回成命,反而更加激怒了母亲,使得母亲对儿媳越发不能容忍。
但刘兰芝回娘家之后,会有如此浩大的追求者以及爱妻竟然会选择再嫁是他从未曾
心碎了,感到深深地绝望。焦仲卿是激于母亲的怨愤而死,自己心爱的女人预料过的,
将要嫁给别人,这是对他最大的羞辱,这是他最大的悲衰,这是他整个人生最大的失败。而造成这一切的始作俑者,不是别人,正是他想恨又不敢恨的母亲。别无他法,惟有一死来寻求心爱的妻子,从此生生世世,永不分离。焦仲卿的殉情,是对好强的母亲及封建礼教的深深的控诉~
最后,我们也可以看到(悲剧制造者结局也令人触目,焦母在驱逐刘兰芝之后,特别是焦仲卿在和刘兰芝发下了殉情的誓言。告别老母时,。令母在后单”,“勿复怨鬼神”,作为母亲的她心中肯定有愧疚后悔,特别是在忡卿自挂东南枝后,她的精神肯定崩溃了,顽固专横的封建家长权威让她受到了最大的惩罚,吞下,罪恶的果实。白发人送黑发的凄惨、伤心、忏悔都不足以让死去的人复活。刘兄在强迫刘兰芝改嫁,刘兰芝“举身赴清池”。虽然文中没有过多地写到刘兄的言行,但从文中的“两家求合葬”的“求”字中可以想像,他已抛下了虚伪的面纱,毕竟兄妹是情同手足,冷酷自私的他,至此也许应恍然大悟,因而我认为焦母刘兄,既是悲剧的直接制造者(也是悲剧的直接受害者,或者说是一个失败的胜利者。真正制造这一悲剧的乃是封建社会、封建思想、封建礼教。在这样的环境中,没有爱情成长的土壤,没有爱情成长的空间,真爱在人间绝迹。
作为焦母万分憎恶的对象——刘兰芝,她是一个什么样的女人呢,她可爱、美丽、善良、宽容、自尊、坚强、勤劳、品德高尚,集所有的美于一身,长得异常美丽,楚楚动人:“指如削葱根,口如含朱丹;纤纤作细步,精妙世无双”。 她的才艺与素养相当高一一“十三能织素,十四学裁衣,十五弹箜篌,十六诵诗书,十七知礼仪”;她温婉柔顺:“事事循公姥,进止敢自专”;她善良纯洁,即便在无故被婆母“怒遣”的情况下,她仍不敢口出罹言,只是自怒自艾,款款言别:“今日还家去,念母劳家里”,甚而不忘交待小姑:“勤心养公姥,好自相扶将。初七及下九,嬉戏莫相忘。”同时,她也是个勤勉能干、安守妇道的好儿媳,“鸡鸣入机织,夜夜不得息。三日断五匹,大人故嫌迟。”,“昼夜勤作息,伶俜萦苦辛。”
刘兰芝得不到婆婆的喜欢,以至不断加深,那么,刘兰芝具有什么样的性格特点呢,是不是真的不具备世人心目中“好媳妇”的特征呢,答案是否定的。
刘兰芝美丽大方,温柔体贴,聪明伶俐,勤劳能干,孝顺婆婆,在婆婆面前从不多说话,十分内敛,是一个不可多得的好女子。同时,由于她的综合素质比较高,从小就受到了父母的优待,母亲按照大家闺秀的标准严格地训练她,以期能找到如意郞君,过上幸福的生活。与焦母同处一个时代的刘母,虽然也受封建礼教的影响,但她对子女十分开明,以至刘兰芝养成了刚强独立的性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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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芝自小受到良好教育,不仅聪明美丽,而且心灵手巧,知书达理,这自然深得丈夫的赏识敬爱。而知识女性的独立自尊意识,自身条件的出类拔萃以及丈夫的宠爱赏识又或多或少地会强化她潜意识中的优越感和自信,增加她与婆母抗衡争夺丈夫的资本,从而形成刚硬要强的性格。所以对见识、能力皆不如她的婆母兰芝的不可能言听计从,我行我素在所难免。俗话说“长江后浪推前浪”,刘兰芝正值青春靓丽,而她的婆婆已经逐渐衰老,毫无吸引人之处。刘兰芝从小受到良好的教育,加上自己的刻苦努力,所织布的质地,花色均属上乘,使她的婆婆感到自己的无知,自己的笨拙,偏偏她又是一个不肯认输,心胸狭隘的人,于是对刘兰芝就产生了偏见。
兰芝刚强自尊的性格,是婆媳矛盾产生并激化的关键因素。
一、洞察人情世态的聪慧,深感悲剧结局的难以挽回。“非为织作迟,君家妇难为。”“乃更被驱谴,何言复来还。”“我有亲父兄,性行暴如雷,恐不任我意,逆以煎我怀。”“同是被逼迫,君尔妾亦然。” 刘兰芝的行止见识明显超过焦仲卿,这固然有刘兰芝自身聪颖敏锐的因素,还有刘“生小出野里,本自无教训(封建的一套道德观念在农村的统治相对薄弱)”和刘母相对比较开明的因素,更主要的还是刘兰芝作为一个媳妇承受着更多的和更直接的来自封建宗法思想、男权思想和家长制度的迫害和摧残。
二、坚持个性有主见,维护尊严不屈服,这是对家长专制权威的最大挑战。
比如,“便可白公姥,及时相谴归。”争取主动,维护尊严。又如,离开焦家前“鸡鸣外欲曙,新妇起严妆”的一段描写和“上堂拜阿母”的一席不卑不亢的言辞,更表现了刘兰芝的沉着镇静,遇事有主见,有礼有节,处处维护自己的人格尊严,同时又表示了对焦母——自己的对手——应有的尊敬,甚至同情,这一点实在太了不起了~紧接着是“却与小姑别,泪落连珠子”的一段语重心长的话,对此,我们通常理解成这段话表现了刘兰芝的善良,但在善良之外,应该还有许多复杂的感情:眼看着小姑长大了,等待着她的将是一个什么样的命运呢,自己的母亲还比较开明,而焦母却是这样一个专横的家长,可怜的小姑啊,可怜的女人啊,我们女子在爱情和婚姻生活中为什么就不能掌握自己的命运呢,可怜的小姑,在爱情面前你的母亲会给你选择的自由吗,
三、 刘兰芝是一个外表柔顺、内心刚烈的女子,在与婆婆的相处中,尽管“奉事循公姥”,但她的聪颖敏锐、她的才华识见、她对爱情和幸福的渴望、她对自由平等的向往、对美和真的追求、对人性尊严的捍卫等思想意识和个性特征一定会在平时的言谈举止、音容笑貌中自觉不自觉的表现出来,这种行止见识是让长期生活在传统宗法社会中的已经完全自觉地接受了诸如“三从四德”“温良恭俭让”“女子无才便是德”之类男权思想的焦母感到陌生和害怕的,特别是当焦母发现自己那个向来温驯听话的儿子也因为刘兰芝而变得似乎不那么听话了,这更使她感到震惊和惶恐。焦母再也不能忍受了,“槌床便大怒:‘小子无所畏,何敢助妇语,’”这个家长要维护自己的权威了,而有着强大的制度和意识形态背景的封建家长一旦被触怒,等待着这一对渴望爱情和幸福的青年男女的命运将是可怕的,正像我们已经看到的一样。在美与丑的斗争中,尽管美被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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灭了,但是,她在毁灭之前和毁灭之时发出的耀眼光芒将长留人们心底;丑恶胜利了,但只不过证明了自己更加丑恶~这就是悲剧的价值所在。
封建礼教和封建家长制的约束与压迫,是刘兰芝生命终结的必然。
从刘兰芝的再嫁看, 她回到娘家后,县令,太守先后的两次提亲,因听到兰芝说已和丈夫有誓在先,刘母便婉拒并坦言:“女子先有誓,老姥岂敢言,” 表现了母亲对儿女婚事的充分尊重。刘兄看到妹妹被人休弃回家已难破镜重圆,却仍存幻想以致错失了重新选择人生道路之良机时,不仅怅然心烦,为妹妹的生活,命运担忧,不禁劝导妹妹:“不嫁义郞体,其往欲何云,” 鼓励她走出失败婚姻的阴影,重启人生之路,这在当时条件下,不能不说是一种较为合适而理性的选择。
兰芝对仲卿说“其兄性行暴如雷”,这是让仲卿有心理准备,给他一点压力。但刘兄是怎样的一个人呢,他对妹妹是真心关爱还是确实不好呢,笔者认为,首先兰芝被休回家毕竟是一件不光彩的事情,带给母亲和兄长的是无限的惆怅与不尽的遗恨,刘父已去世,在刘家,长兄如父,所以,刘兄在家里有绝对的主动权。假如兰芝容貌平庸一点,假如兰芝没有遇到求婚者,也不可能一直住在家里,毕竟“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刘兄是绝对不允许妹妹一直住在家里的。我们可以设想:如果投有后来的求婚者,即使是一介平民求婚,刘兄也会把刘兰芝推出门外,不可容于家中。因此,刘兄绝对算不上是一个好人,一个君子。他会将就着把妹妹嫁出去,毫不考虑妹妹的感受,这些刘母在家里是做不了主的。在娘家多呆一天,就会多一天痛苦煎熬。
汉代是封建伦理道德的初步形成期,尚对妇女禁锢不紧,女子再嫁并不是一件十分丢人的事,人们对此并无过多地指责。但刘兰芝不是寡妇,也不是普通的被休掉了,她和丈夫还有爱,他们深深地爱着对方,不能自拔。他们还有着约定,要厮守终生,绝不背叛对方。他们爱得是是那么地深沉,那么地纯真,那么地痴迷,那么地坚贞~因此,刘兰芝是不会再爱上另外一个人的,不管他的条件有多好,她是绝不会背弃自己的丈夫,背弃自己的真情的。
知道自己在娘家也呆不下去了,而且“虽与府吏要(约),渠会永无缘”, 与焦仲卿的聚会也永无希望。既然不同意做一个不忠于爱情的人,那么她就只能采取最后的反抗手段,以一死来使封建恶势力对她的压迫全盘落空。刘兰芝的再嫁,实在是无奈之举,是对母亲的关心和爱护。在“吃人”的封建礼教和封建家长制下,一个弱女子想自立谈何容易,于是她假意允婚,从而摆脱家人对她的防范,得以最后一次与焦仲卿会面,再次表示爱的坚贞, 并约定“黄泉下相见”,而后,“生人作死别”。在“新妇入青庐”的婚礼之夜,兰芝“揽裙脱丝履,举身赴清池”,给了压迫者一个有力的打击,达到誓死反抗的目的,谱写了一曲激动人心的妇女的战歌。
刘兰芝的悲剧深刻而有力地揭露了封建礼教吃人的本质,控诉了封建婚姻制 封建家长制的罪恶,刘兰芝的悲剧是那个时代千千万万个“刘兰芝悲剧”的缩影, 是妇女的悲剧,家庭的悲剧,时代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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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为封建传统礼教和封建家长制是造成这一悲剧的罪魁祸首,是因为封建礼教和封建家长制赋予了焦母无限的权力:“天下无不是的父母”,母亲一点怨气和不满,就可以任意拆散一对恩爱的夫妻。同时,又压制着焦仲卿夫妇的无限情感,强迫他们必须服从。与其说他们向焦母屈服,不如从根本上说是向封建礼教屈服。悲剧发生后焦母却成了痛苦的承受者。她不仅失去了心爱的儿子,社会还把道德的遣责加在她本来脆弱的心上,乃至千年不可移易,真使人慨叹不已。最后,“两家求合葬(合葬华山旁”——她最终还是向儿媳屈服了。或许从心底里承担了所有的罪责(终其一生不能解脱。
刘焦之死在当时有必然性。因为他们面临的抉择只有两种可能:或者向焦母及刘兄屈服,违背自己的爱情誓约;或者以一死来维护两人的爱情誓约。刘、焦不可能随心所欲地造反第三个可能。因为他们所处的社会条件并不是他们自己选定的,而是既定的、从过去承继下来的。刘、焦之死,固然有外来的压力,但也有其内在的原因。这原因就是他们自身的思想也不能摆脱当时占统治地位的封建意识形态。《礼 记?本命》中载:“妇有七去:不顺父母去,无子去,淫去,妒去,有恶疾去,多言去,窃盗去。”焦母迫害刘兰芝用的是第一条。《礼记》中还规定:“子甚宜其妻,父母不悦,出。”焦母压制焦仲卿用的就是孝顺这一条。刘兰芝回娘家后,也遭到家长制的威压。那么刘兰芝、焦仲卿是不是从根本上反对这些封建教条呢,没有。刘、焦两人所反复辩解的是他们并没有违反这些封建规范。他们的认识不能不受时代的局限。刘兰芝、焦母、刘兄则以为坚守这些封建教条才能真正维护自己和亲人的幸福。显然,在当时社会条件下,焦母、刘兄是强者,而刘兰芝、焦仲卿注定是被吞食的弱者。他们并不是处于打倒孔字店的五四时期,而是处于中国地主阶级还有着远大前途,封建制度正处上升时期的东汉末年。刘兰芝、焦仲卿的抗争只是一种自身合理的人性要求同违背这些要求的封建礼教之间的一种不自觉而且没有出路的冲突。他们并不是不热爱生命,只是不愿让生命在无爱的境地和违背人性的环境中苟延残喘,所以他们坦然无畏地选择死亡,显示出人物不屈于压力,不肯苟且的坚韧与顽强,高贵与充满尊严。他们以那灿烂的毁灭来证明爱情的崇高、专一和难于逆转,都以他们那短暂却闪耀着夺目光辉的一生强烈地震撼人心,定格在历史和人心的深处,使人看到大胆追求自由理想幸福爱情的人性之美与青春之光,看到封建伦理道德的罪恶和卑鄙。
因此,他们的死,是历史的必然要求与这个要求实际上不能实现的产物。他们的死,是对封建礼教罪恶本质的控诉。思想上的局限,并不能转移或否定实践意义上的客观作用。刘兰芝、焦仲卿不愧是封建礼教的早期叛逆者,因为他们没有逆来顺受地屈从。死与屈从,都是封建礼教对他俩的毁灭。但这是两种不同性质的毁灭。如果他们屈从了,那么虽然他俩的肉体还活着,但他们的灵魂、他们的爱情理想却不复存在了。而死,却表现了他俩为坚持爱情理想而作的抗争,符合历史发展的必然性,赢得后世人民对他俩的同情与尊敬,成为后代粉碎封建枷锁的精神鼓舞。所以,刘、焦之死,已冲破个别人、个别家庭的狭小范围而具有了重大的典型意义,揭出了极其普遍的社会问题。《孔雀东南飞》的重大思想价值在于:它在中国封建社会的早期,就形象地用刘兰芝、焦仲卿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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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殉情而死的家庭悲剧,深刻揭露了封建礼教的吃人本质,热情歌颂了刘兰芝、焦仲卿夫妇忠于爱情、反抗压迫的叛逆精神,直接寄托了人民群众对爱情婚姻自由的热烈向往。
结束语:
这一爱情悲剧,是当时社会的反映和写照,是对封建礼教吃人本质的控诉。两个原本美好的生命毁灭了,他们以自己的生命向封建礼教发出了最强烈的抗议与控诉,它照见出封建家长的丑恶灵魂,也照见出封建宗法思想扼杀人性的罪恶本质。女主角刘兰芝的悲剧命运,反抗精神,令人深思。追溯刘兰芝悲剧命运的社会根源,主要在于封建社会种种不合理的压制妇女的制度。千百年来,人们同情、赞美这对青年恋人忠贞不渝的爱情,更欣赏钦佩他们为追求爱情和自由而进行的不屈的理性反抗精神,虽是悲剧,却极富正义色彩。刘兰芝坚强的性格,忠贞的爱情,不屈不挠的斗争精神,鼓舞着人民,尤其是妇女,冲破封建礼教的束缚砸烂封建宗法制度,封建婚姻制度的重重锁链,追求爱情,婚姻的自由与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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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二:《孔雀东南飞》的悲剧所在
《孔雀东南飞》的悲剧所在
高一(9)班
裴晓苏
作为我国历史上第一部叙事长诗, 《孔雀东南飞》 已经流传了数百年。在这 数百年的时间中,《孔雀东南飞》以它特有的艺术魅力和悲剧故事感动和影响 了很多人。分析和剖析它的悲剧所在,对我们学习文章,理解内容,感悟情感 是十分有益的。
我认为《孔雀东南飞》之所以能以“悲”流传数百年,就在于它的“悲”不 是仅仅体现在一个人上,而是故事中的全部主要人物都经历和承受了巨大的痛 苦。这些各种各样的不幸交织在一起,使读者受到巨大震动,也使《孔雀东南 飞》一诗本身,在悲剧艺术上取得巨大的成功。
首先从刘兰芝的遭遇说起。刘兰芝生得一副好容貌,且自幼学习各种本领, 持家有方,守节不移,是个远景知名的美女、才女。从普通百姓到官宦之家, 无不对她喜爱有加。但偏偏她的婆婆看不上她,看她做什么都不入眼,百般难 为她。刘兰芝起初想通过自己的行动改变婆婆对她的偏见:在家务上更加积极 主动,对老人更是关心有加。但这一切都不起作用,婆婆始终都无法接受她。 这使刘兰那颗本来充满信心,充满活力的心破碎了,使她失去了生活的乐趣。 烦恼和不安使她做出了错误的理解,误解了她丈夫的话,万念俱灰的她被迫离 开了焦家。但回家后,她不但没有得到本该有的安慰和理解,反而又被家人误 解,甚至被兄长逼婚。对生活彻底失去希望和动力的刘兰芝,下定了必死的决 心,在她结婚的当晚投湖自尽了。一个本该拥有快乐和幸福的女人就此香消玉 陨,满含痛苦的死去了。
再来说说焦仲卿。 焦仲卿作为他母亲唯一的儿子, 从小便被寄予厚望。 他是 母亲未来的唯一依靠。焦仲卿也很争气,年轻有为,仕徒道路看来也比较顺利, 有晋升的机会,前途比较光明。他又娶了美丽贤惠的刘兰芝,二人生活十分美 满幸福,十分令人羡慕。但矛盾接踵而至,焦母怕儿子过分沉迷于夫妻的二人 生活,而忘记了她这个寡母,便开始疏远刘兰芝与焦仲卿的关系,希望儿子像 以前那样重视她,希望儿子以事业为重,将来飞黄腾达,不要太顾及儿女私情。 焦仲卿陷入了巨大的矛盾:一边是自己深爱着的妻子;一边是自己那年老孤单 的母亲。他不愿为了自己的事业放弃与妻子的幸福生活,更不愿遗弃对
自己有养育之恩的母亲。在这两难的情形中,他无奈作出了先让妻子回家的痛 苦选择。他的本意是想在妻子回家后,与母亲商量,调和好三人之间的关系, 而后再把妻子接回来。但事与愿违,刘兰芝在烦恼和愤怒中误解了焦仲卿的意 思,以为丈夫要赶她出门,一时生气之余,说了绝情的话,这使本来就已经身 心憔悴的焦仲卿再受重创。当他听到妻子再婚的消息后,心灵几乎崩溃,他不
明白,为什么事情会发展成这样?为什么相爱的人不能在一起?当他尚存一丝 希望,希望事情能有所转机之时,他等来的,却是妻子自尽的消息。这一事件 犹如晴天霹雳一般,使他的心灵彻底崩溃,万念俱灰之际,他也选择了死,与 他的爱人共赴黄泉路。
最后来说焦母。 焦母是个寡妇。 儿子焦仲卿是她唯一的亲人, 也是她唯一的 希望。她忘却一切不幸,一心一意培养儿子,希望儿子日后有所作为,改变自 己的生活。儿子也很争气,年轻有为,前途光明,一切似乎正朝着焦母的设想 发展。但是,刘兰芝的出现改变了这一切。刘兰芝以她的优秀征服了焦仲卿的 心,无限幸福美好的夫妻生活使焦仲卿看到了比官场更具乐趣的东西。而与母 亲的关系,也开始渐渐疏远。俗话说:“娶了媳妇忘了娘。”焦母所不希望看 到的事情发生了。为了儿子的未来,更为了自己的余生,焦母开始行动了。她 开始百般刁难刘兰芝。终于,她的目的达到了,刘兰芝被迫离开了家。一切似 乎又回到了以前。但是,她显然没有顾忌她儿子的感受,显然低估了焦仲卿对 刘兰芝爱的程度。当她察觉到一些不祥的时候,一切已经晚了。焦仲卿的死使 她失去了她心爱的儿子,更使她失去了她的全部。她再也没有什么指望了,她 的心从飞向未来幸福的道路上跌入谷底,她的一切关于未来的设想都在刹那间 化为泡影。她所承受的痛苦是极为巨大的,是常人所不能承受的。说焦母是封 建恶势力的代表,更不如说她是一个实实在在的悲剧人物。
纵观这三个人的悲剧所在,我们可以明白这样一个问题:《孔雀东南飞》的 “悲”融合了各种各样的“悲”于一体,使读者一直处在一个悲剧环境中,悲 得痛彻心扉, 悲得肝肠寸断。 我想用一个不太恰当的比喻:S.H.E 之所以能在极 短的时间内取得巨大的成功,就是因为这三个人各有各的不同的特点。三个人 将不同的个性,不同的声音,不同的外表通过流行的音符结合在一起,形成一 个有机的整体。在这个整体中,你既能感受到组合的独特魅力,又能发现每个 人特有的吸引力。一个特点可以吸引一部分人,而许多个特点几乎可以吸引所 有人。人们起初喜欢的是一个特点,渐渐的,人们开始发现并喜欢上其他 的特点,直至喜欢上 S.H.E 的全部。这也许就是 S.H.E 成功的原因——每个人 都能从她们身上找到自己所喜欢的。《孔雀东南飞》也有与之相同之处。它的 悲不是单一的一种“悲”,而是许多种复杂的组合的“悲”。诗中多种多样的 “悲”,不管是封建统治者,还是平民百姓,不管是老人还是年轻人,都能从 中感受到自己能理解的悲伤和痛苦,都能体会与自己关系最密切的那种“悲” 正是这种包罗万象的“悲”使所有人都认为《孔雀东南飞》是个悲剧,是一部 十分成功的文学作品,而且使它能在不同的人中得以流传,经久不衰,成为一 代悲剧经典。纷繁交织,各有不同的“悲”也许正是《孔雀东南飞》成功的原 因吧!
以上这些是我对 《孔雀东南飞》 悲剧所在的一些认识。 这仅仅是我的一点个 人看法,也许会有一点不妥之处。但我想,对一篇文章的分析,重点不在正确 与否,而是对文章是否经过了深入的思考,有没有用心去揣摩作者的用意。我
想,这样做对古诗古文学习还是很有帮助的。
2005.5.14
范文三:_孔雀东南飞_的悲剧根源
陈玉焕
《孔雀东南飞》的悲剧根源
“乐府双璧”之一的《孔雀东南飞》,王世贞誉之为“长诗之圣”,沈德潜赞其为“古今第一长诗”。与此艺术成就相对应,对该诗诸问题的争论也可谓歧见纷出。具体到“兰芝何以被逐”的问题,近年来就有:不顺父母说;无子说;焦母性嫉妒和性虐待说;兰芝织素不力说;中师教学参考书中的封建礼教摧残青年男女幸福说;焦母无端厌恶说。笔者认为,所谓“无端的厌恶说”是无论如何也说不通的,而其它各说法或语焉不详,或失之草率,都存在着可商榷之处。现谨联系当事社会法律背景和文章本身作一分析。
汉末,调整婚姻家庭关系的法律依然承袭西周有关规范。汉律中法定的离婚理由是“七出三不去”。所谓“七出”,又称“七去”,是指女子若有下列七项情形之一者,丈夫或公婆即可休弃之:即“不顺父母去;无子去;淫去;妒去;有恶疾者去;多言去,盗窃去”。其中,不顺父母(公婆)是“逆德”,无子是绝嗣不孝,淫是乱族,妒是乱家,有恶疾者不能共祭祖先,口多言会离间亲属,盗窃则是反义,故为人妻者若有此七项之一,夫家即可休弃之。
但是,按照承袭下来的周代的礼制,已婚妇女有下列三种情形可以不被夫家休弃,即所谓“三不去”,“有所娶无所归,不去;与更三年丧,不去;前贫贱后富贵,不去”。其中,“有所娶无所归”是指女子出嫁时有娘家可依,但休妻时已无本家亲人可靠,若此时休妻则会置女子于无家可归之境,故不能休妻。“与更三年丧”,是指女子入夫家后与丈夫公婆守三年之孝,如此已尽子媳之道,不能休妻。“前贫
贱后富贵”,是指娶妻时贫贱,但经过夫妻的同甘共苦之后变成富贵,按礼制,“妻者,齐邑”,夫妻应为一体。贫贱时娶之,富贵时休之,义不可取,故不能休妻。“三不去”在某种程度上对于任意休妻作了限制,但主要的还是为了维护宗法伦理的需要。
因不符合“三不去”规定,兰芝之被逐具备了可能性。那么,使这种可能性转化为现实性的是什么呢?对照一下“七出”,“淫去;妒去;有恶疾者去,多言去,盗窃去”排除之后,我们不难发现,其中的“无子”是最直截了当的原因。因为“无子”而所以“去”,多么顺理成章。而且我国第一部婚姻法典《汉婚律》中,而作为庐江规定:“帝王诸侯之妻无子不出”
府小吏之妻的兰芝,显然够不上这个条件。但是,无子说也有可质疑之处。首先,因“无子”而让媳妇“出”,可谓光明正大,焦老太婆完全可以理直气壮地挑明,无须忌讳。但通观全篇,没有一处表明焦母依“无子”为据———哪怕是含蓄的表明。其次,汉律实行男尊女卑的原则,在家庭婚姻关系上,规定男人可以有三妻四妾,焦母嫌兰芝“无子”,完全可以为仲卿再续而不必另娶。另外,从创作动机上说,有谁愿作一长诗为一不能生育的妇女鸣不平呢?———其实,因“无子”而“去”,理所当然,并无不平之嫌。那么,法定理由就只剩下“不顺父母”了。此一说肯定错不了,但却失之笼统(犹如有人问“你是谁”而你答“我是人”一样)。我们不应满足于此,我们应做进一步分析,来洞悉隐藏在背后的真正原因。对此,我们不能大胆设想(性嫉妒性虐待说即属此),我们只能小心求证。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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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母:此妇无礼节,举动自专由。兰芝:奉事循公姥,进止敢自专?这才是冲突之所在,矛盾的焦点!为什么对同一事实,当事人却作出了截然不同的判断?从逻辑学上分析,此两种判断(命题)不可能同真,也不可能同假,其中必有对错。那么孰是孰非?让我们再来看一下刘兰芝和焦母两个人物。“二三年”们并进一步明白,结婚区区
而焦母“己久怀忿”(无子只会使她焦虑而决不会是久怀忿),“已失恩义”要“速遣之”、“慎莫留”。因为她清醒地认“媳妇熬成了婆”识到,自己好不容易
而又要继续熬下去;熬过了婆婆的权威,又要熬媳妇的优秀。是可忍孰不可忍,眼不见心不烦,干脆将兰芝休了算了。在她的内心深处,她惧怕这个儿、媳、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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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家庭中,作为一名女性,其贤妻良母的潜质无法发挥;作为一个人,其才华、”不品德无法自由展现:“徒留无所施。仅作为一般人的和个体的女性的价值难“故嫌迟”等更多以实现,而且要承受
来自现实的挑剔甚或挑衅!勉强维护现状,对当事人均是一种折磨、损耗,不如远离这种委屈。此时我们感到“被逐”、“被遣”、“遭遣”等措词有不当兰芝德、才、貌三全。其洞察世情的聪慧,知情达理的言行,使我们赞美之尚来不及,何以会指责她而否定她的判断呢?倒是焦母,你看她那“故嫌迟”的神态,那
“槌床便大怒”的举止,那“慎莫留”“会不相从许”的语言,求东家女而不落实的讹诈,劝儿子
“慎勿为妇死”的愚钝、绝情,使我们确信,焦老太太虽一大把年纪,但在言行举止方面无论是意识,还是实践,都与合理正常标准有相当的距离!一位有着缺点和不足的领导绝对管理着一名各方面都正常且优秀的下属,将会出现两种结果:要么赏识信任下属,做到人尽其才;要么因无知而指责下属不与领导保持一致,犯自由主义,嫉妒下属的优点,滥用职权,阻碍下属的成功或将其挤出自己的视野范围之外。哲学家黑格尔曾说过:嫉妒是平庸的情调对于卓越才能的反感”,卡耐基在《人性的弱点》中对嫉妒做了深刻剖析。现代心理问题专家也指出“嫉妒者往往以害人开始,而以害己而告终”。通过以上分析可以推断:焦母嫉妒(性嫉妒,才嫉妒等)人性中的弱点
(当然包括缺点、缺陷等)借助于封建家长
制获得了破坏性力量,从而酿成了悲剧。从这个意义上我们说:焦母是这场悲剧的始作俑者,又是自食其果的受害者。
当然,以上推断尚需故事本身的验证,而整个验证过程将使
《孔雀东南飞》的其他相关问题豁然开朗。我们终于明白,“兰芝何以被逐”的原因不甚明了就在于焦母玩了猫腻:她没有勇气说出或缺乏水平认识到是自己人性中的弱点———嫉妒等消极情绪驱使她要赶跑兰芝,我们也终于明白中师教学参考书课后练习三答案中“她(指兰芝)的被遣,完全是出于焦母的无端的厌恶”之误。我
婆三位一体的既成家庭格局。也许有人会问:“不顺父母说”
,作为法定理由己足够了,何以啰嗦至此?其实不然!按事发时法律精神,具备“七出”条件之一,丈夫或公婆即可(着加,下同)休弃之而不是摩休弃之。按语?
重号为笔者所
义学及法理学理念,用
“可”表述的为授权性规范,权利可以放弃,义务必须履行。即是说,按封建礼教规定,焦母可以休弃媳妇,也可不休弃。孟德斯鸠曾说:“一切有权利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利,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焦母选择了休弃,在应知和已知这种休弃权的行使与相对人的生存权等权利发生冲突时她仍要选择休弃:“今日大风寒,寒风摧树木,严霜结庭兰。儿今同冥冥,令母在后单。故作不良计,勿复怨鬼!命如南山石,四体康且直!”这是仲卿向她以死抗争的最后表白。而此时焦母仍没有回心转意,悬崖勒马,依然是执迷不悟,一意孤行,并再一次自欺欺人:“东家有贤女,窈窕艳城郭,阿母为汝求,便复在旦夕。”她也希望有个好儿媳,但她又容不下任何一个好儿媳。无论是现实中的刘兰芝,还是口头上提到过的“秦罗敷”的“东家贤女”。现在她非要选择动用休弃权,即便是滥用,她的选择令人不解。瞿秋白就问过“兰芝那么好,她婆婆为什么要休弃她呢?”我们不解的原因在于我们用正常的眼光来看待焦母,而当我们用人性弱点理论对照她时,问题才迎刃而解!
我们也还终于明白,兰芝自请回家,与其说是体现了一种勇气与果断,不如说是一种妥协:面对强有力的人性弱点的妥协,甚或逃避。因为才“共事二三年”,已“心中常苦悲”、“留空房”、“不得息”,进而叹“君家妇难为!”在这
之处,因其忽视或忽略了兰芝不愿苦熬而自请回家的主动性和维护自己人格尊严的自觉性、坚定性。
在这里须进一步说明的是“封建礼教摧残青年男女幸福生活”一说亦有不妥。封建礼教固然有其反动的一面,但在维护社会秩序维护家庭稳定方面还是有积极意义的。造成刘、焦悲剧的是焦母而非封建礼教,封建礼教并没有主动摧残刘或焦,其在《孔雀东南飞》诗中只是充当了被焦母利用的工具,焦母才是此场悲剧的元凶、真凶。兰芝就说君家妇难为”而非“家家妇难为”,这就极其含蓄地却是又极其有力地把矛头指向了焦母!“(君家”不是具有普遍性,但这不等于不具有典型性。文学要求的不是普遍性而是典型性)。(退一步说,孔》诗悲剧的祸首即便不是焦母,也不能是封建礼教,而是以礼教为治国方略的封建统治者。“)封建礼教摧残青年男女幸福生活”一说曾服从服务于五四时期争自由反封建斗争的需要,因而打上了当时时代的烙印。脱离开具体时代的局限,我们可以说:封建礼教摧残刘兰芝、焦仲卿幸福生活一说当休矣。
综上所述,我们可将
《孔雀东南飞》一诗的主题定为:通过刘兰芝、焦仲卿的婚姻爱情悲剧,表现了广大人民群众珍惜幸福生活的感情,蕴含了对悲剧制造者的谴责。
长诗最后一句“多谢后世人,戒之慎勿忘”中“之”字所指代的教训至此也就极为明白:一定要认识并警惕我们人性中的弱点,克服它或它的消极作用,避免类似悲剧重演!陈玉焕,高校教师,现居河南南阳。
““《
范文四:浅析《孔雀东南飞》的悲剧根源
浅析《孔雀东南飞》的悲剧根源
内容摘要
代表汉乐府民歌最高艺术成就的长篇叙事诗《孔雀东南飞》(原题为《古诗为焦仲卿妻作》),本诗以时间为顺序,以刘兰芝、焦仲卿的爱情和封建家长制的迫害为矛盾冲突的线索,也可以说按刘兰芝和焦仲卿的别离、抗婚、殉情的悲剧发展线索来叙述,揭露了封建礼教破坏青年男女幸福生活的罪恶,歌颂了刘兰芝、焦仲卿的忠贞爱情和反抗精神。是中国文学史上现实主义诗歌发展中的一座高峰,刘、焦两人殉情而死的家庭悲剧极具高度的典型意义,他们的死,历来受到人们的同情和赞颂。笔者试图通过故事当中的遣归、求婚、合葬这几个至关重要的情节的探讨,进一步深思造成刘兰芝、焦仲卿婚姻爱情悲剧的根源,揭示封建社会里的一个普遍的社会问题:在封建家长制度下,专制家长的绝对专制使得男女青年婚姻不能自主,青年男女陷入深重的痛苦,尤其是妇女受到最为惨重的迫害,从而再现刘兰芝刚强不阿,理性抗争的正义形象。
关键词:
悲剧根源 探讨 封建礼教 殉情 理性抗争
正文
有汉一代,辞赋盛行,诗坛一度冷落。及至感于哀乐,缘事而发的乐府民歌出现,使文坛为之一新,大放异彩。它以强烈的现实主义精神和崭新的形式,为我国古代诗歌增添了光彩,并成为汉代文学的突出成就,它是汉末广大人民生活的一面镜子。其中,《古诗为焦仲卿妻作》(此诗最早见于南朝诗人徐陵所编的《玉台新咏》,题为《古诗为焦仲卿妻作》, 后人常以诗的篇首句孔雀东南飞作为篇名)。这首代表汉乐府民歌艺术高峰的长篇叙事诗,千百年来,为人们所广泛传诵,交口赞颂,被誉之为中国文学史上最早的长篇叙事诗的双璧之一, 不少学者专家的许多文章的观点,以现实性、社会性、历史性为原则,切中肯綮,为后代学习研究者所认同,皆已形成共识。每次读《孔雀东南飞》,常读常新,常新常想:刘兰芝那么知书识礼,聪明美丽,勤劳能干,温顺贤慧,简直是一个至纯至孝、十全十美的淑女形象,丈夫又与她情深似海,可她的婆婆为什么不喜欢这样的儿媳,为何非休她不可?既然刘兰芝做个小小的府史之妻都不称职,而县令和太守为什么还会派媒人替儿子去向刘兰芝求婚?同时,兰芝仲卿他们以自杀殉情的方式向封建礼教进行有力抗争以后,两家会求合葬吗?这一
系列困惑,让我更为执着地深思造成刘兰芝、焦仲卿婚姻爱情悲剧的根源。
对于这些问题,有人认为,由于刘兰芝嫁到焦家后没有生育,使焦家面临绝嗣的危险。因为在宗法制度森严的封建社会,最讲究的是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妇女婚后不育,就理所当然地遭到婆家的嫌恶厌弃,因而刘兰芝终被休弃势所难免。然而,我思考再三,总感这一理由难以服众。其一,刘兰芝十七岁嫁到焦家(十七为君妇),和焦仲卿仅仅生活了两三年(共事二三年),这时她的年龄充其量二十来岁,据此就武断的认为她今后不会再生育是不合情理的,因为婚后好多年才生育的现象司空见惯,这应该是古人和今人都具备的生活常识。况且,新科技研究证明,生育也与男子有很大关系。其二,刘兰芝被休弃后,先后有县令、太守家走马灯似地遣人上门求婚,如果刘兰芝当时真的被断定不能再生育,像焦仲卿这样门第寻常的普通小吏家尚且考虑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严重后果而断然休弃,难道声名显赫的堂堂县令、太守家会不考虑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严重后果而郑重聘娶?这显然更是不合情理。 也有论者认为刘兰芝被休弃的原因是诗中焦母所说的此妇无礼节,举动自专由。然而,纵观刘兰芝在焦家的表现,不仅找不到刘兰芝无礼节、自专由的依据,恰恰相反,刘兰芝有礼节、不专由的例子倒比比皆是,完全具备了四德,他少女时受过严格的诗、书、礼、乐教育,还学过女工:能织素、会裁衣。过门后,决心做个好媳妇。例如,当刘兰芝看出大人故嫌迟,自知徒留无所施,顺从母意,主动向焦仲卿提出及时相遣归;临走前,鸡鸣、起严妆,上堂拜阿母,却与小姑别。一言一行,一举一动,有礼有节。另外,刘兰芝被遣前夕与焦仲卿生离死别时的一段掏心剖腹的表白:往昔初阳岁,谢家来贵门。奉事循公姥,进止敢自专?昼夜勤作息,伶俜萦苦辛。谓言无罪过,供养卒大恩;仍更被驱遣,何言复来还?验之于全诗对刘兰芝的描写,也始终看不出刘兰芝有什么无礼节自专由的越轨行为。我们透过诗歌的字里行间的表白,看到的只是刘兰芝知书达理、温顺贤慧的美好品德,让人感到刘兰芝的临行表白句句是真,毫无虚言。可见,焦母的此妇无礼节,举动自专由不过是焦母掩盖自己休媳真意的蛮横借口,根本不是刘兰芝被休弃的真正原因。焦母休儿媳是由于此妇无礼节,举动自专由的这一理由是站不住脚的。
那么,刘兰芝究竟是什么原因被休弃呢?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告诉我们,看待任何一个社会问题,都不能脱离一定的历史背景。《孔雀东南飞》的故事发生在东汉末年(汉末建安中),那么,我们就只能从汉代社会中去找寻刘兰芝无辜被休的真正原因。在儒家学者董仲舒的建议下,汉武帝实行了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治国方略。由于社会现实的实际需要和统治阶级的大力提倡,儒家思想便被尊奉到前所未有的独尊地位。当时儒家学说成了规范人们思想行为和处理日常事物的唯一准绳和依据,这就自然而然地要影响到家庭、婚姻关系的各个方面,而当时在休妻这件事上最权威的法律依据莫过于儒家学说中的七出之律,妇女只要犯有七出中的任何一条,都可以被婆家合理合法的休弃。在汉代,作为封建礼教和封建家长的代表人物焦母,究竟是依据什么把刘兰芝赶回娘家的呢?现在我们来探讨刘兰芝当时横遭休弃的原因,只能从当时被奉为圭臬的七出中去寻找根据。
七出在儒家学说中又叫做七去七弃,这是在那个妇女没有任何地位和尊严的男权社会中丈夫遗弃妻子的七种借口,也是为维护夫权而强加在妇女身上的七道枷索。查阅《仪礼·丧服》,里面记载七出的内容为;一、无子,二、淫逸,三、不事舅姑,四、口舌,五、盗窃,
六、妒忌,七、恶疾。当时社会的妇女,只要犯有这其中的任何一条,都可以被堂而皇之的出弃。
对照刘兰芝在焦家的表现,刘兰芝犯了七出中的哪一条呢?如前所述,第一条无子显然不能成立。由诗中描写的守节情不移女行无偏斜等句可知,刘兰芝的品行贞洁贤惠,循规蹈矩,无可挑剔。第二条淫逸,第五条盗窃恐怕也不能成立。刘兰芝十三能织素,十四学裁衣,十五弹箜篌,十六诵诗书,十七岁嫁到焦家后,又奉事循公姥,进止敢自专?昼夜勤作息,伶俜萦苦门辛,甚至在因失爱于婆婆,蒙屈受怨,无端遭遣时,临行还再三叮咛小姑
勤心养公姥,好自相扶将。这说明她是一个知书达礼,勤劳能干的善良女性,第四条口舌,
第六条妒忌恐怕也不能成立。至于第七条恶疾,卒读全诗,始终看不出她患有什么恶疾的蛛丝马迹,这就更不能成立了。七出之中,六出已被排除,那么,刘兰芝也许是犯了不事舅姑(第三条)的大过。
也许会有人说,至纯至孝的刘兰芝,怎么会不事舅姑呢?我们认为,探讨任何一个社会问题,都要把问题放到一定的历史范围之内加以分析。不同时代有不同时代的是非标准,在刘兰芝生活的男权社会里,衡量一个女子是否合乎妇道,是和我们今天的标准大不相同的,当时衡量妇道的是非标准是以儒家学说中的封建礼教为绳墨的。《礼记·昏义》中说,妇女须成妇礼,明妇顺,妇顺者,须乎舅姑,和于室人,而后当于夫。也就是说,作为女子,与丈夫的亲密程度不可超过与舅姑(即公婆)的亲密程度,否则即为不事舅姑。《礼记·内则》中说得更明白:子甚宜其妻,父母不悦,出。也就是说,儿子过于喜欢妻子,引起父母不高兴的,可以休弃。
纵览全诗,我们不难看出,焦仲卿和刘兰芝是一对十分恩爱的美满夫妻。他们已经:共事二三年,但两人犹觉得始尔未为久。一个说君既为府吏,守节情不移。一个说结发同枕席,黄泉共为友。即或是遭受焦母无端迫害,行将分手之时,他们还是那么情真意切,信誓旦旦君当作磐石,妾当作蒲苇,蒲苇韧如丝,磐石无转移。可见,他们爱得是多么深沉,多么纯真,多么痴迷,多么坚贞!甚至最后为了忠贞不二的爱情而举身赴清池、自挂东南
无论是富贵不淫的刘兰芝还是倾城不移的焦仲卿,他们感情的天平都十分明显地倾斜于自己所钟爱的恋人,而不是自己的母亲。他们谁都不能割舍自己对恋人的那种特殊的痴爱而移情于母亲。作为封建社会里一个充满礼教思想的蛮横专制、滥施淫威的婆婆,自儿媳兰芝过门后,一心想使她成为自己任意摆布的驯服工具。儿媳的一举一动必须受家长支配。她看到与自己相依为命的独子婚后把爱更多地献给自己的妻子,心中当然不是滋味,当然未免会产生一种失落感,当然会把这一切归咎于儿媳对儿子的殷勤承欢和狐媚吸引,甚至会认为是儿媳妇把儿子从自己身边生生抢走了。于是自然而然会迁恨于儿媳妇,自然而然会觉得失恩义,自然而然会觉得大不悦。而因儿子甚宜其妻引起父母心中不悦的,封建礼教明文规定着可以出,于是吾意久怀忿的焦母自然就要凭借这一条将兰芝驱遣回家。这,就是刚强不阿的刘兰芝失宠于婆婆横遭休弃的真正原因。经过深思熟虑的刘兰芝感到被遣的命运势所难免,尽管她奉事循公姥,昼夜勤作息,也难逃被遣的厄运。也只能自遣了。
在礼教重于人情的封建时代,因年轻夫妻过分恩爱而使父母不悦造成的婚姻悲剧又何止刘兰芝、焦仲卿两人?宋朝大诗人陆游也是深受其害者之一。据周密《齐东野语》记载:陆务观初娶唐氏,闳之女也,于其母夫人为姑侄,伉俪相得,而弗获于其姑。既出,而未忍绝之,则为别馆,时时往焉。姑知而掩之,虽行知挈去,然事不得隐,竟绝之,亦人伦之变也。陆游与其表妹唐婉的爱情悲剧跟刘兰芝与焦仲卿的爱情悲剧何其相似?儿子甚宜其妻,夫妻俩人伉俪相得竟成为沉浸于爱情幸福中的青年男女的莫大罪名,以致横遭迫害,劳燕分飞,生离死别,各分东西,甚至付出生命的代价。 这在现在看来是何等的荒谬和不可思议,而在那个时代又是何等的平常和合乎礼义!
刘兰芝被遣回娘家后,求婚者接踵而来,足见兰芝的品貌不同寻常。但如前所述,刘兰芝做个小小的府吏之妻都不称职,而县令和太守为何还会派媒人替儿子去向刘兰芝求婚呢?在刘兰芝和焦仲卿生活的年代里,择偶配婚已十分讲究门第、容貌、才华、年龄和婚史等。县令家的三郎和太守家的五郎自身条件这么好,为何不向窈窕艳城郭的贤女秦罗敷求婚,而偏偏看上被休的刘兰芝?如果说县令和太守是仰慕刘兰芝的聪明美丽、多才多艺和很有教养,
那么他们对刘兰芝嫁给府吏,共事二三年后被遣该不会一无所知吧!如果我们从反常的心理解释反常的行动,一切就显得万分合乎情理:县令和太守替儿子求婚是假,为己纳妾是真!在封建时代,对于一个被休待嫁的刘家女来说,等待她的将是一条布满陷阱、洒满血泪的路。 刘兰芝和焦仲卿反抗封建家长制度的压迫,殉情以后,会两家求合葬吗?回答应当是否定的。其一,焦母和阿兄是封建家长和封建礼教的代表。在他们看来,刘兰芝蔑视封建礼教,反抗兄长之命,新婚之夜举身赴清池,让太守一家枉花无数钱财,空欢喜一场,可谓叛经背道,罪不可赦;而焦仲卿饱读诗书,任职台阁,得知刘兰芝自杀,也竟然丢官抛母,自挂东南枝,实属不忠不孝,当惩不贷。从焦母和阿兄的思想立场来看,两家求合葬是不可能的。其二,阿兄暴戾自私,冷酷无情,而焦母蛮横顽固,独断专行。当初,太守派媒人来求婚,刘兰芝不忘府吏见丁宁,一心只盼破镜能重圆,可阿兄对妹妹的事情却无丝毫的理解和尊重,粗暴训斥兰芝后嫁得郎君,足以荣汝身,作计何不量!而焦母一手毁了儿子的幸福,面对儿子殉情的拜别,仍是一副铁石心肠,丝毫不肯回心转意,收回成命。从焦母和阿兄的性格特征来看,两家求合葬也是不可能的。其三,富贵不淫的刘兰芝一举身,不仅毁了阿兄的高攀
还丢尽了阿兄的脸面;倾城不移的焦仲卿一自挂,不仅使焦母日后无靠,还使焦家香火断绝。巨大的打击无疑会激起焦母和阿兄心中的波澜,然而,除了绝望、痛苦、恼怒和怨恨以外,还会有些什么?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恨,自然也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从焦母和阿兄的内心感情来看,两家求合葬就越加不可能了。笔者认为,刘兰芝夫妇死后的情况,完全出于诗人的想象与幻想。两家求合葬和魂化双飞鸟都是浪漫主义手法的运用,诗人借此表达了人们对刘兰芝夫妇不幸遭遇的同情,对幸福生活的向往,对封建礼教的抗议和嘲弄。机械地把两家求合葬理解成为写实的手法来看待合葬,不仅有悖于焦母和阿兄这两个人物形象,也将大大削弱全诗揭露封建家长制度和封建礼教摧残青年男女幸福生活的主题。
人非木石,熟能无情,刘兰芝、焦仲卿执着纯真的爱情虽为封建礼教所不容,却为世俗人情所赞赏。千百年来,人们同情、赞美这对青年恋人忠贞不渝的爱情,更欣赏钦佩他们为追求爱情和自由而进行的不屈的理性反抗精神,虽是悲剧,却极富正义色彩。这一爱情悲剧,是当时社会的反映和写照,是对封建礼教吃人本质的控诉。学习欣赏这首凄美的爱情诗,我们认识到了古代社会的罪恶,看到了中国妇女为了争取自由幸福的理性反抗精神,刘焦的自尽,是失败,也是胜利。这种方式的抗争,虽说消极,但毕竟是黑暗当中的一线光明,给后人以积极的启迪,更应思考如何才能真正提高妇女的权利和地位。
范文五:《孔雀东南飞》的悲剧根源
《孔雀东南飞》的悲剧根源
[摘要] 中国古代长篇叙事诗《孔雀东南飞》所演绎的刘兰芝与焦仲卿的爱情悲剧,以其深刻的思想内容,感人的故事情节,丰满的人物形象,撼人心魄的艺术感染力,千百年来一直受到广大读者的喜爱。人们对造成悲剧的原因众说纷纭,我认为是封建礼教扼杀的结果,是社会原因造成的。同时,焦母自身的偏狭、情感的变异,是导致悲剧的直接原因,蛮横专断的焦母对儿子婚姻的干涉,拆散了并毁灭刘兰芝夫妇。刘兰芝的悲剧深刻而有力地揭露了封建礼教吃人的本质,控诉了封建婚姻制,封建家长制的罪恶。刘兰芝的悲剧是那个时代千千万万个“刘兰芝悲剧”的缩影,是妇女的悲剧,家庭的悲剧,时代的悲剧~
[关键词] 《孔雀东南飞》;悲剧根源; 封建礼教;刘兰芝
《孔雀东南飞》是我国古代民歌中的第一首、也是最长的一首长篇叙事诗, 是中国古代汉民族长篇叙事诗的瑰宝,更是千百年来令无数青年男女哀伤断肠的爱情悲歌,一直为人们所赞叹、传扬。原题为《古诗为焦仲卿妻作》,近人一般将其归入汉乐府。该诗大体成于汉末,而在流传的过程中,经过文人的加工润色。 它与其后的《木兰诗》并称为我国诗歌史上的“双璧”。
长诗叙述的是这样一个悲剧故事:汉末建安年间,一个名叫刘兰芝的少妇,美丽、善良、聪明而勤劳。她与焦仲卿成婚后,夫妻俩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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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互爱,两情相悦,感情深挚,善侍婆母,终日操劳,表现出劳动妇女的善良美德。不料偏执顽固的焦母却看她不顺眼,百般挑剔,并威逼焦仲卿将她驱逐。焦仲卿迫于母命,无奈只得劝说兰芝暂避娘家,待日后再设法接她回家。分手时两人盟誓,永不相负。谁知兰芝回到娘家后,趋炎附势的哥哥逼她改嫁太守的儿子,刘母又不肯做主。仲卿闻讯赶来,两人约定黄泉下相见,最后在太守儿子迎亲的那天,双双殉情而死。
《孔雀东南飞》是一部爱情悲剧,相亲相爱的一对新人,亲密无间,相敬如宾,才子佳人,珠联璧合,简直是天赐良缘。他们的爱情生活是美好并应受到祝福的,或许是天嫉有情人,焦母对刘兰芝很不喜欢,对刘兰芝的厌恶与日倶增,最终迫使儿子休妻,硬生生地把一对有情人拆散开了,导致他们一起殉情的悲剧。笔者认为焦、刘二人悲剧性命运体现在诗中共有两个层面:其一,是焦、刘二人的婚姻悲剧;其二,是焦、刘二人走向毁灭的生命悲剧。并从这两个层面分析焦、刘二人悲剧性命运的原因。
古往今来,无数读者在探讨焦、刘二人悲剧命运时。无不认为焦、刘二人的悲剧命运是缘于刘兰芝的被遣。事实确是如此,如果当初刘兰芝不被驱遣,那么也就不会出现最后夫妻的双双自杀,所以历代读者都纷纷转入探讨刘兰芝被驱遣的原因。其原因众说纷纭,仔细梳理,有以下四种较为流行呼声较高的观点。
一、 刘兰芝嫁到焦家后没有生育,使焦家面临绝嗣的危险。
二、 焦母门第观念严重,认为“生小出野里”的刘兰芝配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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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仕宦于台阁”的儿子。
三、 封建社会里“吃人”的封建礼教和封建家长制造成了这场
悲剧。
四、 焦母由于长期守寡,把全部希望都寄托在了儿子身上,有
了严重的恋子情结。
第一种观点,诗中没有明确的证据。在宗法制度森严的封建社会,最讲究的是“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妇女婚后不育,就理所当然地遭到婆家的嫌恶厌弃。但如果说刘兰芝因此被休弃,思考再三,总感这一理由难以服众。其一,刘兰芝十七岁嫁到焦家(“十七为君妇”),和焦仲卿仅仅生活了两三年(“共事二三年”),这时她的年龄充其量二十来岁,据此就武断的认为她今后不会再生育是不合情理的,因为婚后好多年才生育的现象司空见惯,这应该是古人和今人都具备的生活常识。若果真如此,刘兰芝就不可能会那样理直气壮、不卑不亢地向焦母辞行。更况且,新科技验证 ,生育也与男子有很大关系。其二,刘兰芝被休弃后,先后有县令、太守家走马灯似地遣人上门求婚,如果刘兰芝当时真的被断定不能再生育,像焦仲卿这样门第寻常的普通小吏家尚且考虑“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严重后果而断然休弃,难道声名显赫的堂堂县令、太守家会不考虑“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严重后果而郑重聘娶,这显然更是不合情理。在诗中,确实没有提到两人曾生育孩子,焦母或许对刘兰芝的生育能力怀疑过,但决不是驱遣她的主要原因。没有生育只能是引起焦母不悦的一个方面,毕竟生了儿子在封建社会里会造成母凭子贵的结果。如果生了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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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许会让焦母改变主意的。
第二种观点证据不足更是显而易见。如果说焦母认为刘兰芝出身卑微,和焦仲卿的官员身份不够相配,在诗歌中我们会发现至少有两点可以证明这个理由难以立足:刘兰芝做个小小的府吏之妻都不称职,而县令和太守为何还会派媒人替儿子去向刘兰芝求婚呢,在刘兰芝和焦仲卿生活的年代里,择偶配婚已十分讲究门第、容貌、才华、年龄和婚史等。县令家的三郎和太守家的五郞自身条件这么好,为何不向“窈窕艳城郭 ”的贤女秦罗敷求婚,而偏偏看上被休的刘兰芝,既然他们能为自己的公子向刘兰芝求婚。证明刘兰芝的家世并非真正的“野里”;二是文中对刘兰芝的聪明能干和多才多艺的描写可以看出刘兰芝琴棋书画兼之女工的家庭教养远非普通乡野村妇所能比拟,也从侧面证明文中并未叙述的家世很难和乡野画上等号。其实,“生小出野里” 一句应和后面的“本自无教训兼愧贵家子”一样看作是兰芝的自谦之语,与现在人们所说的“鄙人”、“在下”一个意味。如果焦母把家庭门第看得十分重要,她当初就不可能娶回兰芝作儿媳。 从焦母中意而且希望成为其儿媳的“东家阿女”看,焦母反复唠叨的是“东家有贤女”,“可怜体无比”,“窈窕艳城郭”等姿色和品质方面的内容, 并未强调对方的地位, 而从诗中也看不出那个“东家阿女”是何等富贵的家庭。所以,如果把兰芝被弃的原因归结为焦母的嫌贫爱富,也难以令人信服。
笔者认为,造成这场悲剧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必须充分考虑涉及该事物的各种因素,内部原因、外部原因、直接原因、间接原因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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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一不可。但主要原因,应该是本文要说的第三,第四种观点。
那么刘兰芝究竟为什么被遣呢?还得从礼教教条中去找依据。《礼记?本命》中有:“妇有七去:不顺父母去,无子去,淫去,妒去,有恶疾去,多言去,窃盗去。”焦母遣兰芝便是根据第一条,那么“不顺父母”的表现是什么呢?《礼记》中还另有规定:“子甚宜其妻,父母不悦,去。”这句话点出了关键所在:作为女子, 与丈夫的亲密程度不可超过与舅姑(即公婆)的亲密程度,否则便可以休掉。焦仲卿对刘兰芝深厚的爱情惹恼了焦母,原来美丽的爱情竟然也能成为被休的理由,封建礼教的无情与残酷已开始露出其狰狞的面目。
从诗中所处的年代——东汉末年可以推测,由于连年的战乱,焦母过早地成为了寡妇,早年的生活一定很艰辛。所幸的是还有自己的感情寄托而且是惟一的感情寄托——儿子,孤独寂寞的她把母亲和女人双重身份的爱全部倾注在儿子身上,把一切的希望都注入到儿子身上,儿子便是她的一切,便成了她情感的全部世界,儿子在她的羽翼保护下一天天长大成人,并最终有所作为当了府吏。从情感的角度讲,对于失去父亲的孩子,在他的童、少年时期,母亲自然是他惟一的依靠,母爱在他的生活中占绝对的地位,他的全部感情也同样尽数维系在母亲身上。但随着年龄的增长,心态必然会有所变化,不可能永远把单纯的对母亲的爱当作自己惟一的情感寄托。成婚以后,刘兰芝的到来,打破了焦母与儿子的感情双向交流的封闭模式,儿子必然会分一份情感给自己的妻子,在母爱与妻爱之间,儿子的潜意识中会自觉不自觉地向妻爱倾斜,这是非常自然的事情。焦母被冷落在一旁,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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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显得很不重要了,可有可无了。
在焦母看来,她孤苦伶仃地扶养孩子,把自己的全部感情都给予了她所钟爱的儿子,所期冀的必然是儿子同样的回报。而现实却是不如所愿,母亲感到在儿子的心目中,母亲的位置已被儿媳妇挤掉,做母亲的心便变得没着没落。虽然仲卿夫妇情深意挚,面对焦母驱遣的无情而残酷的决定,他们一个“结发同枕席,黄泉共为友”,一个是“今若遣此妇,终老不复娶”。对于这些,焦母怎能不看在眼里,怒在心头。关于焦母心理的再审视。要探究焦母的心理,就得先来比较一下两代人在生活理想上的差异。具体说来,就是焦母刻意追求功名和权势,望子成“龙”,渴盼儿子跻身上流社会;而年轻一代则热切向往生前“结发同枕席”。死后“黄泉井为友”这种心心相印、永不分离的爱情生活。应该说,焦母的生活理想是建立在当时特定的社会基础之上的。也是现实生活的一种折射。“世袭为官的门阀,西汉晚期已初见端倪??在地方上,也有一批世代为州郡县僚佐而牢牢控制地方政治的地位较低的门阀。政治家王符、仲长统都曾指出:选官重门阀是那时的一大弊政。”回到东汉中叶以后,门阀地主已基本孕育形成,魏文帝曹丕更是确立了“九品中正制”的选举制度,统治阶级在用人方面进一步转向依赖大官僚豪强地主势力,门阀士族逐渐形成了一股新兴而又强大的政治力量。以至到晋代,竟出现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士族”的严重情况。因此,寒门地主总是想方设法跻身士族阶层。
但是,年轻一代的生活观点却与焦母格格不入。他们并不热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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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仕途功名,贪图高官厚禄,而只满足于爱情的忠贞和婚姻的幸福。这在诗歌中表现得极为明显:兰芝虽与仲卿“相见常日稀”,“心中常苦悲”,却是“守节情不移”。遣归前夕,明知“于今无会因”,“人贱物亦鄙”,却还是留下妆物以期仲卿“时时为安慰,久久莫相忘”。分手之时,兰芝更是以“蒲韧”表明自己绝不相负的心志。应该说,焦仲卿和刘兰芝之间的这种相敬如宾、忠贞不渝的眷眷深情很值得歌颂和同情。然而,这恰恰成了焦母的一大心病。因为她已分明感到,如果听任事态的发展,那么她的伟大理想势必难以实现,满腔的希望将可能化成泡影。在礼教重于“人情”的封建时代,因年轻夫妻过分恩爱而使父母不悦造成的婚姻悲剧又何止刘兰芝、焦仲卿两人,宋朝大诗人陆游和唐婉的故事也一直被广为流传。
焦母在家里的地位是高高在上的,主宰着家里的一切。她希望自己的儿子能够在官场上不断进取,从而能够光宗耀祖。她把刘兰芝的位置放在了第三位,是不能够和焦仲卿平起平坐的,是有尊卑的。她给刘兰芝的定为是一个被奴役的丫头,呼之则来,弃之则去,和焦仲卿的关系有性无爱。既能满足焦仲卿的生理需要和生活需求,又不影响焦仲卿向上进取的斗志。按照这种想法,一个只有容貌,没有才华,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女人比较适合焦母的品味。这种女人会和焦仲卿没有什么共同的语言及共同的志趣,焦仲卿是不会常常挂在心上的,这样,焦母在儿子心中的地位便不会动摇。之前为焦仲卿找对象时,焦母一定是费了苦心的,按照容貌,才华,知书达理等标准为儿子选择一个完美的女子,于是便选择了刘兰芝。可是当她发现十全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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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的刘兰芝不符合自己的构想蓝图时,尤其刘兰芝不能辅佐儿子上进,只会让儿子沉浸于男欢女爱中,使自己的地位严重动摇,心中便大怒。经过几许思量,这种太明艳,光芒四射的女人是不适合自己这种家庭的。痛定思痛,一定要休了刘兰芝,为儿子另外娶妻。
此时焦母的“母爱”其实已经变异,掺杂上自私、占有的成分,并且日益膨胀,日积月累,终于忍无可忍。对儿子满腔的爱所导致的对失去自己在儿子心中地位的不满乃至愤怒,不能发泄在她所钟爱的儿子身上,便只能源源不断地发泄在儿媳身上:儿媳“三日断五匹”,她却“故嫌迟”;儿媳“事事循公姥”,她却指责其“行动自专由”;儿媳“女行无偏邪”,她却认为“此妇无礼节”,因而“怒不止”。并最终逼迫儿子休了兰芝,还特意强调“遣去慎莫留”。这时焦母的心态对儿媳已不单单是“恨”了,更多地是混杂着一个女人的爱被夺走后所滋生出来的“妒”的成分。这种情况也并非绝无仅有的,宋代陆游的母亲逼陆游休掉唐婉,曹禺《原野》中的焦母、巴金《寒夜》中的汪母与诗中的焦母如出一辙,归根到底,都是由一种自私狭隘的“寡妇”心理在作祟。她们是从封建传统这棵大树上蔓延出来的枝藤,深深地了解女人的特长和弱点,因此更知道怎么样去侵害和剥夺同类的权益。最为可悲的是,她们做为女人,本身是封建礼教的受害者和牺牲品却又自觉不自觉地认同了封建礼教的价值观念,并心甘情愿地做封建礼教的代言人。
深受传统伦理道德观念影响的焦母认为,媳妇不仅是丈夫的奴隶,更是公婆膝下的仆从。在长期的封建社会里,年轻的媳妇所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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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虐待和压迫首先是来自婆婆的刁难,虽然当婆婆的人也曾经历过同样的虐待和压迫,但长期被“异化”的生活,使她们不但不能从本质上认识到这是 合理的、不合人性的,反而会自觉地认同这一传统理念,一旦她们当上了婆婆,便会变本加厉地行使婆婆的特权,并认为这是理所当然的事。正如鲁迅先生所说,当过奴隶的一旦摇身一变为主子,那就比主子更凶残。当焦母看到本该是自己和儿子奴仆的儿媳妇,却正在享受着自己已经失去了的一切,怎能不让她“妒”火中烧,所以她要赶走自己的敌人,重新夺回曾经失去的在儿子心目中的地位。从焦母对儿子的许诺来看,“东家有贤女,阿母为汝求”,并且“便复在旦夕”,可是直在她的潜意识里,她决不再想给儿子娶回一个“窈窕世无双”的妻子,她的目的再清楚不过:要从儿子那感情世界里讨回她那曾经失去的绝对的支配地位。 要为儿子找一个只有容貌,没有才学思想,对丈夫只有性而无爱的木头女人。这种女人找得到吗,或许能够找到,但能够被儿子所接受吗,这个心胸狭隘的老女人,充当了侩子手,亲手扼杀了自己的儿子,断送了儿子和媳妇两个人的幸福,是悲剧的制造者,历代为世人所唾弃~
正如社会是复杂的,人也是复杂的,人的性格、心理也是充满矛盾的。焦母爱儿子 这是不争的事实,而正是这种爱导致了对于儿媳的恨;这种母爱对儿子而言,是一种善意,尽管它是出于一种自私的目的;但她要从儿媳那里剥夺他们相爱的权力,夺回自己 曾经失落的情感世界,这种爱就变成了一种纯粹的恶。焦母就是这样一个爱与恨、善恶交织在一起的复杂形象,不是简单地给她贴上一个“封建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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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和家长制的代表”的标签所能说明得了的。而且,在一个处处弥漫着封建气息的环境里,又有谁的免疫力极强而不受它的毒害呢?焦母既是封建礼教的受害者,在当时的社会环境里,她可以去寻找自己的幸福,但她却选择了遵从封建礼教的要求,从礼教的遵守者,最终成了封建礼教的维护者和执行者,而在长期的与本能的偏离与压抑中,本能的欲望将会以变态的形式表现出来,在变态的心理的驱使下,将自己最钟爱的儿子逼上了绝路,这是她绝对不愿看到的结局。但她也并不是那种十恶不赦的恶人,这从她在儿子殉情后“两家求合葬”的举措来看,她对自己的罪过也有所悔悟,但悲剧毕竟是经她之手一手造成的,而她无论如何也逃脱不了封建礼教帮凶的恶名。这种不以个人的意志为转移的社会力量,正是当时封建礼教、封建制度罪恶本质的必然反映。同时,作为封建礼教受害者的焦母,无形之中又成为封建礼教的践行者,导演的不仅是社会重重压力下的爱情悲剧,更是一幕自身也参与演绎的人性悲剧。
作为焦母爱的对象,焦仲卿始终处于矛盾的焦点,一边是含辛茹苦地把自己扶养成人的母亲,一边是美丽聪慧的而自己又深爱的妻子。在他的身上存在着“本我”与“超我”的矛盾冲突,对刘兰芝的爱是他的“本我”,“超我”是当时的社会道德规范。在封建礼教的支配下,儿子是不敢违抗母命的,外部世界也不允许他违抗母命来维护自己的爱情。“超我”通过“自我”对“本我”进行压抑,他不敢违抗母命却又不愿与刘兰芝分离,在这样两难的矛盾面前,他无力使之两全,只好采取回避拖延的办法,想让刘兰芝暂时先回娘家,等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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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时间再把她接回来,这是一种缓兵之计。他的感情世界里,既有对母亲的爱恋,又有对母亲的惧怕,这两种感情是紧密地结合在一起的。可以想见,在以往的岁月中,他对母亲是奉若神明的,不会也不敢把母亲的话当作耳旁风,说话做事总要考虑到母亲的感受,长期这样的生活养成了他被动的性格。正是由于这样的性格,使得焦家的家长本应是焦仲卿而事实上是焦母。他不敢违背母亲的意志,即使是在事关自己的终生幸福的大事上。他虽然向母亲表明了自己的态度,但由于他过去长期的听话顺从,所以他的态度不仅不会使得母亲收回成命,反而更加激怒了母亲,使得母亲对儿媳越发不能容忍。
但刘兰芝回娘家之后,会有如此浩大的追求者以及爱妻竟然会选择再嫁是他从未曾预料过的,心碎了,感到深深地绝望。焦仲卿是激于母亲的怨愤而死,自己心爱的女人将要嫁给别人,这是对他最大的羞辱,这是他最大的悲衰,这是他整个人生最大的失败。而造成这一切的始作俑者,不是别人,正是他想恨又不敢恨的母亲。别无他法,惟有一死来寻求心爱的妻子,从此生生世世,永不分离。焦仲卿的殉情,是对好强的母亲及封建礼教的深深的控诉~
最后,我们也可以看到(悲剧制造者结局也令人触目,焦母在驱逐刘兰芝之后,特别是焦仲卿在和刘兰芝发下了殉情的誓言。告别老母时,。令母在后单”,“勿复怨鬼神”,作为母亲的她心中肯定有愧疚后悔,特别是在忡卿自挂东南枝后,她的精神肯定崩溃了,顽固专横的封建家长权威让她受到了最大的惩罚,吞下,罪恶的果实。白发人送黑发的凄惨、伤心、忏悔都不足以让死去的人复活。刘兄在强迫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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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芝改嫁,刘兰芝“举身赴清池”。虽然文中没有过多地写到刘兄的言行,但从文中的“两家求合葬”的“求”字中可以想像,他已抛下了虚伪的面纱,毕竟兄妹是情同手足,冷酷自私的他,至此也许应恍然大悟,因而我认为焦母刘兄,既是悲剧的直接制造者(也是悲剧的直接受害者,或者说是一个失败的胜利者。真正制造这一悲剧的乃是封建社会、封建思想、封建礼教。在这样的环境中,没有爱情成长的土壤,没有爱情成长的空间,真爱在人间绝迹。
作为焦母万分憎恶的对象——刘兰芝,她是一个什么样的女人呢,她可爱、美丽、善良、宽容、自尊、坚强、勤劳、品德高尚,集所有的美于一身,长得异常美丽,楚楚动人:“指如削葱根,口如含朱丹;纤纤作细步,精妙世无双”。 她的才艺与素养相当高一一“十三能织素,十四学裁衣,十五弹箜篌,十六诵诗书,十七知礼仪”;她温婉柔顺:“事事循公姥,进止敢自专”;她善良纯洁,即便在无故被婆母“怒遣”的情况下,她仍不敢口出罹言,只是自怒自艾,款款言别:“今日还家去,念母劳家里”,甚而不忘交待小姑:“勤心养公姥,好自相扶将。初七及下九,嬉戏莫相忘。”同时,她也是个勤勉能干、安守妇道的好儿媳,“鸡鸣入机织,夜夜不得息。三日断五匹,大人故嫌迟。”,“昼夜勤作息,伶俜萦苦辛。”
刘兰芝得不到婆婆的喜欢,以至不断加深,那么,刘兰芝具有什么样的性格特点呢,是不是真的不具备世人心目中“好媳妇”的特征呢,答案是否定的。
刘兰芝美丽大方,温柔体贴,聪明伶俐,勤劳能干,孝顺婆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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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婆婆面前从不多说话,十分内敛,是一个不可多得的好女子。同时,由于她的综合素质比较高,从小就受到了父母的优待,母亲按照大家闺秀的标准严格地训练她,以期能找到如意郞君,过上幸福的生活。与焦母同处一个时代的刘母,虽然也受封建礼教的影响,但她对子女十分开明,以至刘兰芝养成了刚强独立的性格。
兰芝自小受到良好教育,不仅聪明美丽,而且心灵手巧,知书达理,这自然深得丈夫的赏识敬爱。而知识女性的独立自尊意识,自身条件的出类拔萃以及丈夫的宠爱赏识又或多或少地会强化她潜意识中的优越感和自信,增加她与婆母抗衡争夺丈夫的资本,从而形成刚硬要强的性格。所以对见识、能力皆不如她的婆母兰芝的不可能言听计从,我行我素在所难免。俗话说“长江后浪推前浪”,刘兰芝正值青春靓丽,而她的婆婆已经逐渐衰老,毫无吸引人之处。刘兰芝从小受到良好的教育,加上自己的刻苦努力,所织布的质地,花色均属上乘,使她的婆婆感到自己的无知,自己的笨拙,偏偏她又是一个不肯认输,心胸狭隘的人,于是对刘兰芝就产生了偏见。
兰芝刚强自尊的性格,是婆媳矛盾产生并激化的关键因素。
一、洞察人情世态的聪慧,深感悲剧结局的难以挽回。“非为织作迟,君家妇难为。”“乃更被驱谴,何言复来还。”“我有亲父兄,性行暴如雷,恐不任我意,逆以煎我怀。”“同是被逼迫,君尔妾亦然。” 刘兰芝的行止见识明显超过焦仲卿,这固然有刘兰芝自身聪颖敏锐的因素,还有刘“生小出野里,本自无教训(封建的一套道德观念在农村的统治相对薄弱)”和刘母相对比较开明的因素,更主要的还是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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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芝作为一个媳妇承受着更多的和更直接的来自封建宗法思想、男权思想和家长制度的迫害和摧残。
二、坚持个性有主见,维护尊严不屈服,这是对家长专制权威的最大挑战。
比如,“便可白公姥,及时相谴归。”争取主动,维护尊严。又如,离开焦家前“鸡鸣外欲曙,新妇起严妆”的一段描写和“上堂拜阿母”的一席不卑不亢的言辞,更表现了刘兰芝的沉着镇静,遇事有主见,有礼有节,处处维护自己的人格尊严,同时又表示了对焦母——自己的对手——应有的尊敬,甚至同情,这一点实在太了不起了~紧接着是“却与小姑别,泪落连珠子”的一段语重心长的话,对此,我们通常理解成这段话表现了刘兰芝的善良,但在善良之外,应该还有许多复杂的感情:眼看着小姑长大了,等待着她的将是一个什么样的命运呢,自己的母亲还比较开明,而焦母却是这样一个专横的家长,可怜的小姑啊,可怜的女人啊,我们女子在爱情和婚姻生活中为什么就不能掌握自己的命运呢,可怜的小姑,在爱情面前你的母亲会给你选择的自由吗,
三、 刘兰芝是一个外表柔顺、内心刚烈的女子,在与婆婆的相处中,尽管“奉事循公姥”,但她的聪颖敏锐、她的才华识见、她对爱情和幸福的渴望、她对自由平等的向往、对美和真的追求、对人性尊严的捍卫等思想意识和个性特征一定会在平时的言谈举止、音容笑貌中自觉不自觉的表现出来,这种行止见识是让长期生活在传统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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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中的已经完全自觉地接受了诸如“三从四德”“温良恭俭让”“女子无才便是德”之类男权思想的焦母感到陌生和害怕的,特别是当焦母发现自己那个向来温驯听话的儿子也因为刘兰芝而变得似乎不那么听话了,这更使她感到震惊和惶恐。焦母再也不能忍受了,“槌床便大怒:‘小子无所畏,何敢助妇语,’”这个家长要维护自己的权威了,而有着强大的制度和意识形态背景的封建家长一旦被触怒,等待着这一对渴望爱情和幸福的青年男女的命运将是可怕的,正像我们已经看到的一样。在美与丑的斗争中,尽管美被毁灭了,但是,她在毁灭之前和毁灭之时发出的耀眼光芒将长留人们心底;丑恶胜利了,但只不过证明了自己更加丑恶~这就是悲剧的价值所在。
封建礼教和封建家长制的约束与压迫,是刘兰芝生命终结的必然。
从刘兰芝的再嫁看, 她回到娘家后,县令,太守先后的两次提亲,因听到兰芝说已和丈夫有誓在先,刘母便婉拒并坦言:“女子先有誓,老姥岂敢言,” 表现了母亲对儿女婚事的充分尊重。刘兄看到妹妹被人休弃回家已难破镜重圆,却仍存幻想以致错失了重新选择人生道路之良机时,不仅怅然心烦,为妹妹的生活,命运担忧,不禁劝导妹妹:“不嫁义郞体,其往欲何云,” 鼓励她走出失败婚姻的阴影,重启人生之路,这在当时条件下,不能不说是一种较为合适而理性的选择。
兰芝对仲卿说“其兄性行暴如雷”,这是让仲卿有心理准备,给他一点压力。但刘兄是怎样的一个人呢,他对妹妹是真心关爱还是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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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不好呢,笔者认为,首先兰芝被休回家毕竟是一件不光彩的事情,带给母亲和兄长的是无限的惆怅与不尽的遗恨,刘父已去世,在刘家,长兄如父,所以,刘兄在家里有绝对的主动权。假如兰芝容貌平庸一点,假如兰芝没有遇到求婚者,也不可能一直住在家里,毕竟“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刘兄是绝对不允许妹妹一直住在家里的。我们可以设想:如果投有后来的求婚者,即使是一介平民求婚,刘兄也会把刘兰芝推出门外,不可容于家中。因此,刘兄绝对算不上是一个好人,一个君子。他会将就着把妹妹嫁出去,毫不考虑妹妹的感受,这些刘母在家里是做不了主的。在娘家多呆一天,就会多一天痛苦煎熬。
汉代是封建伦理道德的初步形成期,尚对妇女禁锢不紧,女子再嫁并不是一件十分丢人的事,人们对此并无过多地指责。但刘兰芝不是寡妇,也不是普通的被休掉了,她和丈夫还有爱,他们深深地爱着对方,不能自拔。他们还有着约定,要厮守终生,绝不背叛对方。他们爱得是是那么地深沉,那么地纯真,那么地痴迷,那么地坚贞~因此,刘兰芝是不会再爱上另外一个人的,不管他的条件有多好,她是绝不会背弃自己的丈夫,背弃自己的真情的。
知道自己在娘家也呆不下去了,而且“虽与府吏要(约),渠会永无缘”, 与焦仲卿的聚会也永无希望。既然不同意做一个不忠于爱情的人,那么她就只能采取最后的反抗手段,以一死来使封建恶势力对她的压迫全盘落空。刘兰芝的再嫁,实在是无奈之举,是对母亲的关心和爱护。在“吃人”的封建礼教和封建家长制下,一个弱女子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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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立谈何容易,于是她假意允婚,从而摆脱家人对她的防范,得以最后一次与焦仲卿会面,再次表示爱的坚贞, 并约定“黄泉下相见”,而后,“生人作死别”。在“新妇入青庐”的婚礼之夜,兰芝“揽裙脱丝履,举身赴清池”,给了压迫者一个有力的打击,达到誓死反抗的目的,谱写了一曲激动人心的妇女的战歌。
刘兰芝的悲剧深刻而有力地揭露了封建礼教吃人的本质,控诉了封建婚姻制 封建家长制的罪恶,刘兰芝的悲剧是那个时代千千万万个“刘兰芝悲剧”的缩影, 是妇女的悲剧,家庭的悲剧,时代的悲剧。
认为封建传统礼教和封建家长制是造成这一悲剧的罪魁祸首,是因为封建礼教和封建家长制赋予了焦母无限的权力:“天下无不是的父母”,母亲一点怨气和不满,就可以任意拆散一对恩爱的夫妻。同时,又压制着焦仲卿夫妇的无限情感,强迫他们必须服从。与其说他们向焦母屈服,不如从根本上说是向封建礼教屈服。悲剧发生后焦母却成了痛苦的承受者。她不仅失去了心爱的儿子,社会还把道德的遣责加在她本来脆弱的心上,乃至千年不可移易,真使人慨叹不已。最后,“两家求合葬(合葬华山旁”——她最终还是向儿媳屈服了。或许从心底里承担了所有的罪责(终其一生不能解脱。
刘焦之死在当时有必然性。因为他们面临的抉择只有两种可能:或者向焦母及刘兄屈服,违背自己的爱情誓约;或者以一死来维护两人的爱情誓约。刘、焦不可能随心所欲地造反第三个可能。因为他们所处的社会条件并不是他们自己选定的,而是既定的、从过去承继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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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的。刘、焦之死,固然有外来的压力,但也有其内在的原因。这原因就是他们自身的思想也不能摆脱当时占统治地位的封建意识形态。《礼 记?本命》中载:“妇有七去:不顺父母去,无子去,淫去,妒去,有恶疾去,多言去,窃盗去。”焦母迫害刘兰芝用的是第一条。《礼记》中还规定:“子甚宜其妻,父母不悦,出。”焦母压制焦仲卿用的就是孝顺这一条。刘兰芝回娘家后,也遭到家长制的威压。那么刘兰芝、焦仲卿是不是从根本上反对这些封建教条呢,没有。刘、焦两人所反复辩解的是他们并没有违反这些封建规范。他们的认识不能不受时代的局限。刘兰芝、焦母、刘兄则以为坚守这些封建教条才能真正维护自己和亲人的幸福。显然,在当时社会条件下,焦母、刘兄是强者,而刘兰芝、焦仲卿注定是被吞食的弱者。他们并不是处于打倒孔字店的五四时期,而是处于中国地主阶级还有着远大前途,封建制度正处上升时期的东汉末年。刘兰芝、焦仲卿的抗争只是一种自身合理的人性要求同违背这些要求的封建礼教之间的一种不自觉而且没有出路的冲突。他们并不是不热爱生命,只是不愿让生命在无爱的境地和违背人性的环境中苟延残喘,所以他们坦然无畏地选择死亡,显示出人物不屈于压力,不肯苟且的坚韧与顽强,高贵与充满尊严。他们以那灿烂的毁灭来证明爱情的崇高、专一和难于逆转,都以他们那短暂却闪耀着夺目光辉的一生强烈地震撼人心,定格在历史和人心的深处,使人看到大胆追求自由理想幸福爱情的人性之美与青春之光,看到封建伦理道德的罪恶和卑鄙。
因此,他们的死,是历史的必然要求与这个要求实际上不能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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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产物。他们的死,是对封建礼教罪恶本质的控诉。思想上的局限,并不能转移或否定实践意义上的客观作用。刘兰芝、焦仲卿不愧是封建礼教的早期叛逆者,因为他们没有逆来顺受地屈从。死与屈从,都是封建礼教对他俩的毁灭。但这是两种不同性质的毁灭。如果他们屈从了,那么虽然他俩的肉体还活着,但他们的灵魂、他们的爱情理想却不复存在了。而死,却表现了他俩为坚持爱情理想而作的抗争,符合历史发展的必然性,赢得后世人民对他俩的同情与尊敬,成为后代粉碎封建枷锁的精神鼓舞。所以,刘、焦之死,已冲破个别人、个别家庭的狭小范围而具有了重大的典型意义,揭出了极其普遍的社会问题。《孔雀东南飞》的重大思想价值在于:它在中国封建社会的早期,就形象地用刘兰芝、焦仲卿两人殉情而死的家庭悲剧,深刻揭露了封建礼教的吃人本质,热情歌颂了刘兰芝、焦仲卿夫妇忠于爱情、反抗压迫的叛逆精神,直接寄托了人民群众对爱情婚姻自由的热烈向往。
结束语:
这一爱情悲剧,是当时社会的反映和写照,是对封建礼教吃人本质的控诉。两个原本美好的生命毁灭了,他们以自己的生命向封建礼教发出了最强烈的抗议与控诉,它照见出封建家长的丑恶灵魂,也照见出封建宗法思想扼杀人性的罪恶本质。女主角刘兰芝的悲剧命运,反抗精神,令人深思。追溯刘兰芝悲剧命运的社会根源,主要在于封建社会种种不合理的压制妇女的制度。千百年来,人们同情、赞美这对青年恋人忠贞不渝的爱情,更欣赏钦佩他们为追求爱情和自由而进行的不屈的理性反抗精神,虽是悲剧,却极富正义色彩。刘兰芝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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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性格,忠贞的爱情,不屈不挠的斗争精神,鼓舞着人民,尤其是妇女,冲破封建礼教的束缚砸烂封建宗法制度,封建婚姻制度的重重锁链,追求爱情,婚姻的自由与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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