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对未来社会的描述
对未来生活的描述:
事物的发展是遵循一定的规律的,虽然我们不能确定未来社会到底变成什么样子,但是,对于未来社会的一些现象我们是可以描述的。
未来社会中,国与国之间的界限虽然不一定会取消,国家与国家的关系却不会像现在这样紧张,各国加强联系,人民和平相处,共同促进社会科技的进步,为解决着人类所面临的为题,为人类的发展贡献着自己的力量!国与国之前已经不可能在发生战争了!
未来社会中,由于社会生产力的提高,社会财富及其充足,已经实现了共产主义。每个人都是无偿工作,无偿取得自己所需要的物质资料。人们不会因为物资发生矛盾,都能够开心的生活在这个公正、平等的社会。
未来社会中,科技显现了强大的生命力!虽然地球上的煤炭、石油、天然气等不可再生资源已经枯竭,但科学家们在一起研究出了将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资源转变为代替能源资源的方式。人类从此不再为煤炭等能源资源的枯竭而发愁!
未来社会中,学生们上课已经不需要在教室,网络学校盛行。每个学生只要打开电脑,即可视频在线学习。每位老师可以教授很多学生,对于学生不懂的问题,可以求教所有老师,只要老师在线,即可很快解决。老师们也可远程开展教学研讨,虽然现在也可以,但是比起现在的远程教学研讨,将会有很多更加先进的地方!
未来社会中,每个人家里都有机器人做家务。让人类有更多的时间享受生活。而且,机器人打扫的家,更加干净,卫生。极大的为人类节省了时间,且很速度、快捷!
未来的交通工具将会是海、陆、空三位一体。特点是:速度快、平稳、安全、由于是非人类驾驶,可连续不断的工作。人们没事可以到世界各处旅行,极大地提高了人们的生活质量!
…………
相信未来社会很精彩,人们将会更加幸福
!
系别:历史文化系 班级:1308班 姓名:褚国锋 学号:2013603841
范文二:对思想政治工作社会价值的再认识
α 对思想政治工作社会价值的再认识
郑 全 婷
摘 要 本文以马兊思主义为指导, 以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决议》为依据, 论述了思
想工作对经济工作的促进作用和政治保证功能, 在论述了精神动力作用的同时, 指出人
的理想、信念、精神、道德, 是发挥人的社会作用的重要因素, 也是有着巨大潜能的社会
资源。
生产力 精神动力 政治保证 关键词 思想政治工作 经济建设
长期以来, 人们对思想政治工作的政治功能 , 相互渗透, 相辅相成。首先, 这几个方面缺一不 用
和它在精神文明建设中的基础作用, 已经有了一 可, 缺少其中一个, 人的素质就不是完整的, 人就
不是个健全的人, 就不能在劳动、工作中很好地发 定认识, 但对思想工作在经济工作、业务工作中的
挥作用; 其次, 这几个因素各有各的作用和功能。 意义却认识不高, 这是很多地方、很多单位思想政
身心健康素质是人得以发展的物质基础, 是从事 治工作不能到位的重要因素。因此, 要加强思想政
生产劳动的前提条件, 是“载知识之车, 寓道德之 治工作, 就应该换个角度, 即不但从政治角度, 而
舍”; 科学文化素质是人的知识、能力、智慧, 是人 且从经济建设、发展生产力的角度来认识思想政
从事生产劳动和为社会作贡献的本领; 思想道德 治工作的社会价值。
素质是人的政治立场和方向, 正确的世界观、人生 , 中华民族的振兴, 也是我 中国经济的腾飞
国走向世界, 参与国际范围的经济竞争。我 1 观、价值观、道德品质和情操, 它是人生的灵魂, 决
定人从事社会活动的态度和工作效率。 们要发展经济, 要走向世界, 就必须立足于人才的
培养。 人之成才重在素质, 人之素质贵在完善, 人 在人的素质结构中, 德具有特别重要的地位。 的完善的素质需要培养。当前, 人才素质问题已经 人不能无德, 无德的人不但不能为社会作贡献, 还 成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因素, 是一个民 有可能给社会、给他人带来不并和危害。在人的素 族参与国际竞争和实现社会现代化的决定力量。 质结构中, 德与智的关系, 就是德与才、红与专的
人都生活在一定的社会之中, 人是社会的人。 关系, 它们也是辩证的统一。 也就是说, 德与才是 人要在社会生产和生活中发挥作用, 为社会做贡 缺一不可的, 但德是统率, 是灵魂,“没有坚定正确 献, 必须具备完善的素质。 所谓素质完善, 就是人 的政治方向, 就等于没有灵魂。”人只有具备一定 的体力、智力和非智力因素的全面的和谐的充分 的政治觉悟和思想品德, 才能把自己的知识和才 的发展。社会需要的人才素质结构大体上由两个 智服务于社会, 贡献于人民。 关于德才之间的关 部分构成, 一是物质的, 即人的身体条件; 二是精 系, 司马光在《资治通鉴》中有一段脍炙人口的论 神的, 即人的心理面貌。人的心理面貌又可分为科 述。他说:“才者, 德之资也; 德者, 才之帅也。?? 学文化素质和思想道德素质两个方面。因此, 人的 才德全尽谓之‘圣人’, 才德兼亡谓之‘愚人’, 德胜
( )( )思想道德素质 德、科学文化素质 智、身心健康 才谓之‘君子’, 才胜德谓之‘小人’。 凡取人之术,
() 苟不得圣人、君子而与之, 与其得小人, 不若得愚 素质 体, 构成人才的素质系统。在这个系统结构
人。何则? 君子挟才以为善, 小人挟才以为恶。挟 中, 德智体等是辩证统一, 它们相互联系, 相互作
α 本文于 1997 年1 2 月1 日收到。
对思想政治工作社会价值的再认识 23
才以为善者, 善无不至矣; 挟才以为恶者, 恶亦无 , 支柱的倾斜、道德行为的颓废、价值观念的扭曲?不至矣。愚者虽欲为不 善, 智不能周, 力不能胜, 精神生活的空虚和行为方式的变态。”物质力的 ??小人智足以遂其奸, 勇足以其暴, 是虎而翼者 增强依靠经济建设, 而精神力的增强则要靠包括 也, 其为害岂不多哉! 夫德者人之所严, 而才者人 思想政治工作在内的精神文明建设。 之所爱; 爱者易亲, 严者易疏, 是以察者多蔽于才 人的理想、信念、精神、道德, 是人发挥社会作 而遗余德。自古昔以来, 国之乱臣, 家之败子, 才有 用的重要因素, 是生产力的有机组成部分。社会要 ?全而德不足, 以至颠覆者多矣! ”这段论述说明为 发展生产力, 不但要重视智力投资, 而且要重视提 人德的重要, 德才兼备的意义, 以及无德的危害和 高劳动者的思想境界和道德风貌。精神力量在一 在用人问题上重才轻德的错误。 定条件下可以转化为物质力量。为广大群众所掌
人的思想道德素质在人才素质结构中具有重 握, 就会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社会生产力发 要作用, 但这种素质与人的知识、能力的获得一样 展与人的发展互为前提。人不仅是生产的主体, 同 都需要社会的教育。影响人思想道德素质形成、发 时也是政治主体、历史主体和道德主体, 人只有实 展、完善的主客观因素虽然有很多, 但社会有计 现了包括政治思想道德素质在内的素质的全面发 划、有目的的政治思想和道德教育起主导作用。前 展, 才能有效地掌握现代的生产方式, 才能成为生 苏联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指出:“如果教给一个人 产发展的强大动力和社会变革的倡导者、参与者。 善良, 并且是得法的、明智地、坚持不懈地去教, 那 马兊思说:“人本身是他自己物质生产的基础, 也
(么结果他会变得善良。如果教给一个人邪恶 这种 是他进行的其他各种生产的基础。因此, 所有对人
) 这个生产主体发生影响的情冴, 都会在或大或小 情冴很罕见, 但也并非没有, 那么结果他会变得
的程度上改变人的各种职能和活动, 从而也会改 邪恶。 如果既不教给他善良, 也不教给他邪恶, 那
变人作为物质财富, 商品创造者所执行的各种职 么结果他会变得邪恶。因为人生下来就是这样一
能和活动。 在这个意义上, 确实可以证明, 所有人 种生物, 他能够成为人, 但不能成为完备的人, 完
的关系和职能, 不管它们以什么形式和在什么地 备的人必须造就出来。”人类社会实践表明, 以利
方表现出来, 都会影响物质生产, 并对物质生产发 己主义为核心的思想品德, 不经过系统的教育, 人 ?生或多或少是决定的作用。”马兊思还说, 人在劳 们就可以在几千年来业已形成的剥削阶级思想意
动过程中, 除了从事劳动的那些器官紧张之外, 在 识的潜移默化中自发形成, 而以集体主义为核心
整个劳动时间内还需要有作为注意表现出来的意 的思想品德则不能自发形成, 它的形成需要革命
志。而且, 劳动内容及其方式和方法越是不能吸引 政党系统的、得法的、明智的、坚持不懈的灌输、教
劳动者, 劳动者越是不能把劳动当作他自己体力 育和影响, 这说明, 在经济建设和现代化建设中,
和智力的活动来享受, 就越需要这种意志。 对于人的精神世界绝不可以抱着漠不关心的态
上述表明, 人作为劳动者、生产者, 不但要有 度, 对思想政治工作和学校德育工作不能有丝毫
知识、有能力、有智慧, 而且应该有理想、有道德、 的淡化和放松。 , 是增强社会主 我国经济建设的目标之一有纪律, 科学技术是资源, 道德精神也是资源, 而 义国家的综合国力。综合国力不仅表现 为 2 且是有着巨大潜能的社会资源, 重视精神动力作 一个国家的物质实力, 还应该包括一个国家和民 用, 是人类社会的进步, 也是社会发展的趋势。 西 族的精神实力。“精神力是综合国力的一个重要组 方一些发达国家在现代化过程中已经较早地认识 成部分, 仸何一个民族如果仅靠物质力的支撑而 到这一点。日本的一位企业家 说:“观念的东西不 没有坚固的精神力作保证, 那就迟早要导致民族 能改变世界, 但它可以改变人, 而人是能够改变世 ? 大厦的倾斜和坍塌。”综合国力中的精神力包括 界的”, 另一位日本企业家也认为人的“思想比金 科技力、文化力、教育力、健康力、信仰力、道德力、 钱更多地主宰着世界, 好的思想可以产生金钱, 当 理论力、舆论力、感召力、人格力以及民族的凝聚 代人的格言是思想比金钱更厉害”。 因此, 他们主 力等因素。“一个国家的物质力不足所带来的后果 张通过技术教育和道德教育相结合的办法来培养 是这个民族的贫穷与落后, 而一个国家的精神力 和改善自己的劳动者和管理者。日本经济的腾飞, 不足所造成的是整个民族政治信仰的危机、精神 不仅得益于现代的科学技术, 而且得益于以中国
范文三:对工作职责的描述不明确
对工作职责的描述不明确
首先,公司原有的岗位职责描述过于笼统、程式化,未能明确地界定任职者的权力、责任、义务,在实际工作中已经发生了责任不明,遇到问题相互推诿的现象。其次,公司原有的工作职责描述缺乏针对性,表现在对于不同制造部的同名称岗位,其工作职责实际上大相径庭,而公司对它们的工作职责的描述却是一样的。此外,XX公司编写的《岗位职责》,用语笼统、含混、不清晰或用语同一,不能清楚明白地区分出任职者的工作职责;对某些不同岗位职责的描述使用了几乎完全相同的语句,缺乏针对性、特异性、差别性。例如,公司编制的《岗位职责》,对磨工、刨床工、车工、电切削工的岗位职责描述几乎完全一样,这已违背了工作分析的根本目的。
我们对XX公司员工完成的457份有效问卷的调查结果进行了分析。在公司员工对PM问卷第17题“你认为你的职责范围是否清楚”的回答中,可以清楚地看出有接近两成(19%)的员工对自己的工作职责不清楚或不太清楚,而对自己的工作职责相当清楚或非常清楚的员工还不到六成(59%)。(见图2-1)
非常清楚 不太清楚 不清楚 15% 14% 4%
不清楚
不太清楚
中性
中性 相当清楚
24% 非常清楚 相当清楚
43%
图2-1 公司员工对职责的清楚程度
70.0%
60.0%
不清楚 50.0% 不太清楚
40.0% 中性
相当清楚 30.0%
非常清楚 20.0%
10.0%
0.0%
制造部门基层员职能部门员工 制造部门基层领中高层领导
工 导 图2-2 公司各层次对职责的清楚程度
从图2-2可以看出:在制造部门的基层领导中,有22%对自己的工作职责不清楚或不太清楚,这对公司整个生产的正常运转危害极大,因为我们难以想象一个对自己的工作职责都不了解的基层领导能够带领本部门员工去实现组织目标。目前许多员工反映公司生产活动组织得不好,这恐怕也是一个关键因素。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在公司的中高层领导中,也有10%的领导对自己的工作职责不清楚或不太清楚。这一方面反映出公司对部门职责的界定缺乏科学性,另一方面可能是因为公司高层经常给部门中层领导指派临时性的工作任务,使他们无所适从。如果整个公司的员工都习惯于按照领导指示工作,而不是按照既定的岗位说明书文件来开展工作,那么员工将蔑视公司规章制度,服从领导权威,长此以往,公司的各项改革都难以深入。
范文四:西方文化传统与社会福利思想对社会工作价值的影响
西方文化传统与社会福利思想对社会工作价值的影响
作为一门助人的专业,社会工作发端于19世纪末西方工业化时期的宗教慈善实践,并与欧美社会的文化传统和价值观念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
1、西方文化传统对社会工作价值的影响
社会工作价值源于西方宗教理念和工业文明的发展,它注重个人的价值与尊严,强调受助者个人的独立性和重要性,主张个人自决,具有强烈的个人主义色彩,同时也明显受到了功利主义哲学思想的影响。西方社会工作价值是发展变化的,它不仅反映历史层面的影响基础,也反映当代社会制度和文化层面的理念变化。
社会工作是以特定的文化传统与社会制度为背景,以特定社会福利制度和社会政策为依托为社会中的困难人群提供专业服务。源自西方的社会工作,其价值受到西方社会哲学思想的强烈影响,它与中国文化里的哲学思维有着明显的差异。有学者指出,西方社会是以分析哲学为基础的,它认为事物是静止的,强调功能、差异与是非的界限。而且,西方社会建立起来的以个人主义为基础的观念,主张以个人为核心,强调个人的价值,主张尊重个人的独立性和权利。长期以来,基于基督教伦理的爱、关怀和责任三个重要要素成为社会工作者认同的专业实践的基本价值。在社会工作专业化的发展过程中,从19世纪到20世纪的一系列社会变迁和文化价值观念的形成,都对不同时期专业伦理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同时,专业实践的伦理同法律制度也紧密联系在一起。在崇尚法治和民主的环境里,社会工作专业对自身的实践发展出了一整套制度约束,这些约束体现在专业社会工作者、机构和政策的使命、目标和责任里面。通过专业共同体来约束个人的行为,以确保专业人员的行动在最大程度上保护受助对象的利益,从而减少对受助对象的可能伤害。
西方社会是以法治为中心,它建立了一套以法律为约束的规范机制,对个人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比如专业人员和受助者都要受现行法律制度的制约,任何行动不能超越法律的尺度。由于西方社会政治结构以民主为基础,强调公民自下而上参与,强调个人的自由平等与价值理念的多元化,因此在社会工作专业实践里,体现了强调受助者参与和个人自决的伦理原则。
2、西方社会福利思想对社会工作价值的影响
西方社会福利思想起源于宗教理念和人文主义思潮,主要形成于中世纪以来的宗教救济和工业革命时期的慈善实践。中世纪尤其是14-15世纪的文艺复兴时期以后,人文主义思想在欧洲得到了广泛传播。人类日益关注自身的利益、需要满足和人的发展,国家或政府为了解决现实中的社会问题,出于宗教教义、人道主义与政治统治等需要,逐步实施有限的社会救助和开始建立规范的社会救济法案,现代社会福利制度开始逐步形成。1601年,英国伊丽莎白一世颁布了《济贫法》。这是世界上第一部有关社会保障的完备法案,它促进了欧洲乃至其他国家社会福利制度的发展。在20世纪40年代福利国家建立之前,西方的社会福利制度所体现的价值观是保守的,它将贫困看做是一种个人道德上的失败和品德缺陷,而贫困救助是一种道德上的拯救措施,目的是防止过度依赖国家提供的有限福利。随着西方现代化和福利国家发展的进程加快,公民权的立法与社会福利制
度日益紧密结合起来,社会福利制度日益平等、权利、自由和公正等作为推行社会公务和提供福利项目的主要考虑因素。
在现代工业社会,社会福利已发展成为一种常规的制度设置,它对有效解决社会问题、满足公民基本社会需要和预防社会危机,发挥着核心作用。显然,同过去相比,社会福利发展不再是基于慈善救济的道德上的考虑,而更是一种政府与社会、公民与国家之间形成的契约关系和团结机制。在当代,社会福利不仅反映了国家对公民的一种照顾责任,也体现了社会中不同阶层公民彼此之间承担的相互义务,即社会团结的义务。社会福利观念和实践的发展不仅促进了公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也有力地推进了社会道德意识的进步,在很大程度上维系了社会稳定,促进了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发展。现代社会福利制度的建立和发展,使得社会工作专业成为上述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社会工作成为社会福利服务体系的传递者,社会工作者担当着解决社会问题、促进社会正义以及保障公民基本权利和平等等的重任。在西方福利国家制度框架下,社会工作的主要价值观受到了民主社会主义中的社会权利、平等、正义、民主、父爱主义、集体主义等价值观的影响。而随着20世纪70年代末以来福利国家制度的危机和改革,新自由主义哲学思想等对社会福利服务的管理与实践社会工作专业的影响日益弱强,注重效率,强调自由、选择性、成本控制和个人责任等成为主导性的原则,它促成了社会工作实践的方向与服务模式从需要与权利为中心转向了以自由与效率为中心。
范文五:政法工作的社会价值
摘 要 审判是政法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处理矛盾纠纷的最后防线。在现今社会转型时期,矛盾纠纷呈现出多发、复杂尖锐等特点,且大量以诉讼形式涌入法院。人民法院作为行使国家审判权的法定机构,其审判工作具有重要社会意义,本文认为主要体现为: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规范公众行为,维持管理秩序;调整社会关系,实现公平正义。
关键词 审判 价值 和谐 秩序 正义
作者简介:刘惠斌,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
中图分类号:D63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2)11-136-02
中国共产党在成立90周年之际,召开了十七届六中全会,审议并通过《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要求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并用以引领社会思潮。按照中央的要求,中央政法委在总结政法各单位探索实践经验基础上,提出了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要求各级政法机关认真组织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确保政法工作的正确方向。审判工作作为政法工作的重要内容,在社会发展中发挥了什么样的价值作用,如何更好的实现该价值,成为摆在人民法院面前的重要课题。作为一名政法干警,笔者通过自身学习体会和实践经历,试图对上述问题做一些探讨,以期进一步加深对审判工作社会价值的认识。
一、审判工作社会价值的理解
价值问题,始终关系着人类生存和社会发展,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一个重要问题。在大力倡导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人民法院作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捍卫者,其审判价值的实现,有利于引领社会思潮、指引公众行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什么是价值?人们通常在三种情况下使用“价值”一词:一是在日常生活中,指“事物的用途或积极作用”;二是在政治经济学中,指“凝结在商品中的一般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三是在哲学范畴中,价值是对主客体相互关系的一种主体性描述,它代表着客体主体化过程的性质和程度,即客体的存在、属性和合乎规律的变化与主体尺度相一致、相符合或相接近的性质和程度。审判工作所体现的价值应当从哲学的角度来认识和理解。社会价值即是指一种行为或现象(客体)所具有的满足一定社会(主体)的共同需要的属性和作用,是社会作为主体与客体之间形成的一种关系,是以整个社会的利益和需要作为衡量标准。
审判是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对所受理的案件进行审理并适用法律作出裁判的一项司法活动。它是一个去伪存真、辨法析理的过程。人民法院作为行使审判权的国家机关,依法对案件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判是其主要职能之一。审判的社会价值则体现在这个过程的每一个细微环节中。何为审判的社会价值?根据前述社会价值的定义可知,审判的社会价值表现为审判活动的性质、属性满足社会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需求,对社会具有积极的、肯定的效应,被社会公众认为是有用的。它同样体现了一种主客体之间的关系。
二、审判工作社会价值的内涵
审判工作的社会价值并不是单一的,而是由不同的价值成分所构成。在现代司法过程中,审判工作已远远超出就案办案的价值范围,只有充分发挥调节、指引、评价、强制等职能,才能实现维护社会和谐、维持管理秩序、实现公平正义的社会价值。
(一)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
****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中指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充分发挥法治在促进、实现、保障社会和谐方面的重要作用。”“要落实司法为民的要求,以解决制约司法公正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为重点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充分发挥司法机关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的作用,促进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没有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无从谈起。”**的指示精神,为人民法院积极慎重的行使审判权,正确处理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实现审判的社会价值指明了方向。
社会越文明,就越需要法治。在一个法制社会中,法院的审判是守法公民权利救济的最后手段。由于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矛盾纠纷凸显,并且大量以诉讼形式涌向法院,法院遂成为化解矛盾纠纷的中心,承受着越来越多的社会期待和需求。
纠纷多发直接影响到社会和谐,如果未能予以及时、有效化解,势必激化双方当事人的矛盾。法律作为人类社会生活的规范,其重要目的就在于定纷止争。正确适用法律行使审判权以维护社会和谐,是审判工作的基本价值。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化解一个矛盾,就增添一份和谐。当纠纷以案件形式成为审判的对象时,就需要最大限度的发挥职能作用,查清事实,明辨是非,认真审理好每个案件,重视社会整体利益和对弱势群体的保护,维护好当事人及案外人的合法权益。通过对案件的公正审理,及时向当事人明法析理,促使双方当事人胜败皆服,并向社会公众昭示个人权利与义务及其实现的正确方式,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增添美好的音符。
(二)规范公众行为,维持管理秩序
在审判实践中,会出现这样的情形:无论法院如何判决,败诉一方坚持认为他应该胜诉,从而缠诉不止,双方的纠纷虽在法律程序上得到终结,却无法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社会效果。这种情况下,审判是否就失去了它的社会价值?答案是否定的。
秩序作为法的基础价值,同样是审判工作的价值。社会是由不同的人组成,社会要得以存在和发展,就必须具备基本的秩序形式。如果没有秩序,人生活在这个社会中就没有了最起码的安全或安定。不可否认,个案的审判中,确实存在无法定纷止争的结果,绝大多数案件最终都会有败诉方,败诉方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就会对法院的裁判不满,这是一种正常的、符合司法规律的现象。由于这种结果经过了法定程序,对当事人便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按照该结果来指引自身的行为,确保社会秩序得以遵守。
审判活动具有较强的强制性和评判性,审判结果不仅是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确定,更是对社会进行的一种判定是非的威严公示,能满足关注案件的不特定人的知情权,促使他们的类似行为得到规范。具体案件的审判,还可以对社会认知造成良性影响,引导社会价值取向,以达到调控社会秩序的效果。如龚如心案,主审法官在判决中直陈原告说谎,对其手中的遗嘱不予采信,认为龚如心不可能将她与亡夫一手创立的企业拱手交给一个生活奢华、挥霍无度的人接管。这个审判结果具有鲜明的导向作用,在赢得公众肯定性评价的同时,也能减少今后类似行为的发生。因此,审判工作在化解矛盾纠纷的价值追求中,规范公众的行为,维持管理秩序,也成为了它一项重要的社会价值,而且还成为了自由、平等、效率等法的价值目标实现的必要前提。 (三)调整社会关系,实现公平正义
社会是共同生活的人们通过各种各样的社会关系联合起来的集合,社会关系是社会中人与人之间形成的关系的总称。正常的社会关系是和谐的,人与人之间和谐相处,安定有序,人人享受自身的权利,履行自身的义务。当和谐的社会关系被破坏时,就需要有一定的措施或手段去修复它,使被破坏的社会关系恢复到一种状态。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具有调整社会关系的特殊职能作用,使社会关系再次得到平衡或趋于稳定,其价值则体现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公平”和“正义”本身属于社会关系范畴,它的核心内容是“给予每个人其应得的东西”,具体体现在人与人的交往之中。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审判活动在适用法律调整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时,公平正义的社会价值就得到体现:一是通过对刑事犯罪的审判,对违法犯罪行为进行公开宣判,依法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使犯罪分子得到应有的制裁,维护社会正义;对被害人或其近亲属进行司法救济,抚慰其因犯罪行为而遭受的伤害;警戒社会上一些有类似行为的人立即停止不良行为;二是通过对民商事纠纷的审判,查清案件事实,依法维护当事人的正当权益,督促当事人履行应有的义务,维护社会公平;三是通过对行政案件的审判,平等保护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促进行政主体依法行政,督促行政相对人及时履行义务。
三、如何充分发挥好审判职能实现社会价值
正确行使审判权能给社会带来巨大的积极作用,相反,违法审判或没有正确价值引导的审判,将给社会带来诸多负面影响。因此,充分发挥好审判职能作用,是其社会价值得以实现的前提。
(一)提高法官素养
审判是法官的行为,法官的能力高低、认知深浅、理念好坏直接影响到审判的社会效果。有什么样的法官就有什么样的办案质量,就有什么样的社会价值。法官不仅要熟练掌握、准确适用法律,还要牢固树立正确的司法理念,合理行使自由裁量权,尽量使审判结果既能体现公平正义,又能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
(二)落实审判公开
审判公开已经是我国重要的一项司法制度,不仅有利于社会各界对审判行为进行监督,提高审判质量,更有利于让广大群众了解审判内容和价值,提升审判公信力,更好的指引公众的行为。审判公开不仅要求公开审理和宣判,还要加大裁判文书公开力度,增强裁判文书的析法说理能力,让胜诉当事人更清楚,败诉当事人更明白。
(三)加强法制宣传
现阶段,我国公民的法治理念和认知水平普遍偏低。不同的人对法院的同一审判结果有不同的认识和评价,甚至完全相反。加强法制宣传可以增强人们对法律、法院的信仰,提高审判的社会公信力,使审判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得到统一,社会价值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
(四)积累审判经验
“法律的生命是经验而不是逻辑”,要审判好纷繁复杂的案件,不仅需要深厚的法学功底,同时也需要长期的经验积累。只有长期的审判经验,才能将法律与政策、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紧密结合起来,才能使审判的社会价值效应最大化。
(五)强化监督机制
凡是有权力必须有监督,否则权力的作用将会走向消极。当审判权缺乏监督时,它必将背离公平正义、维持秩序、促进和谐的社会价值,而成为少数人徇私枉法、滥用职权的工具。良好的监督机制,是审判工作健康开展的重要保障,是实现审判工作社会价值的重要保障。
审判的工作性质,决定了其社会价值取向不能是机械的审理每个个案,而是定纷止争、制裁违法犯罪行为、教育公众自觉守法,进而维护社会和谐、维持社会秩序,最终实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