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铝单板施工合同
铝单板施工合同
甲方:
乙方:
甲方将贵阳花溪区黄河北路第五空间装饰装修工程承包给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共同信守和履行。
一、工程名称:贵阳花溪区黄河北路第五空间设计
二、工程地点:贵阳市花溪区小河黄河北路
三、承包范围及方式:包工包料,制作安装。
四、施工日期:2017年3月20日
五、工程价款:
本工程实行固定单价(铝单板) 450元/平方米,工程量1000平方米,总造价约450000元。(此单价仅包含材料费及人工费)
工程交工时,以实际发生并双方测量认可的工程量结算。
六、付款方式:
乙方钢材进场甲方付工程款20% ;铝单板进场甲方付工程款30% ;工程完工在2017年4月10日前完工甲方付工程款35% 如果未完工,甲方不支付
相应工程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办理工程结算,工程结算审定后30天内付清尾款。
七、质量要求:
1、材料要求:型材铝合金、粉末喷涂、壁厚2.5MM,钢材50镀锌角铁、壁厚5.0MM。 颜色由甲方签字样品为准。
甲方对乙方产品的加工及施工过程进行检查监督,乙方必须予以配合。
八、工期保修:
该工程的保修期为贰年 ,保修期从工程完工之次日算起。
九、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有对乙方施工现场进行管理的权利。
2、甲方有提供乙方施工图纸并且及时提供设计变更的义务。
3、甲方有协调乙方与楼体施工队的工作协调的义务。
4、甲方有提供给乙方施工电源、水源的义务。
5、甲方有对乙方所报送的样品和分部工程及时确认及验收的义务。
十、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有按合同的规定催要工程款的权利,如甲方不按照合同规定付款,乙方有权力停工。造成工期延长。则合同工期相应顺延。产生相应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2、乙方有按合同内容及相关标准按时进行施工的义务。
3、乙方有在保修期内及时进行维修的义务,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4、若出现停电或气候及其他班组原因影响施工,工期可做相应顺延。 增加安全条款责任
1.乙方施工过程中
十一、工程变更:
1、甲方有对门窗进行变更的权利,但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2、如果因甲方的变更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该费用由甲方承担。
3、因甲方提供的设计变更若造成工期延长,则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十
二、违约与争议:
1、甲、乙双方不能按合同约定的计划进度实施时,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解决结果形成书面纪要。
2、若争议双方,协商不成可申请人民法院裁决。
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范文二:铝单板施工合同
施工合同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本协议遵循的法律、标准和规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国家、相关地方标准和规范的要求,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甲方和乙方就 内装铝单板 工程施工事项,订立本协议。
一、工程概况和内容:
1、 工程名称:内装铝单板
2、 工程承包范围: 铝单板的安装
3、 工程地点: 青岛
4、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二、合同(暂估)价款:
金额:人民币 。
暂按 126 平米核算,最终以实际面积为准。
三、工期:
1、 开工日期:本承包工程定于 2016 年 5 月 27 日开工:
竣工日期:本承包工程定于 2016 年 6 月 20 日竣工:
协议总工期为: 25 天。
四、工程质量标准:
1、 工程质量的评定标准按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以及甲方的指令施工履行,因乙方原因使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无条件返修整改。
2、 完工成品的保护:施工未经验收交付使用的工程由乙方按甲方或发包人要求负责保护,如出现损坏的必须立即修复,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3、 质量保修: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对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保修,保修期壹年,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派人提供免费维修。
4、乙方现场施工人员严格遵守发包方的规章制度,严禁施工人员偷抢斗殴等事件发生,必须文明施工。
五、甲乙双方的项目负责代表
1、 甲方委派代表为,姓名: 职务: 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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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乙方委派代表为,姓名: 职务: 项目经理
上述各方项目负责代表人根据各方授予之职权按本合同约定行使各自的权利,履行各自的义务和职责。
六、材料设备的供应
1、工程所用的主材、辅材,耗材等所有该工程所用材料均由乙方负责供应。
2、 甲方免费提供水、电及住宿。
七、付款方式
1、 合同价款在合同条款约定后,不得以任何形式改变。但经甲方书面确认的设计变更或修
改工程量变更的除外。
2、 甲方根据工程进度,按全合同比例支付给乙方工程预付款、进度款,以保证乙方工程正
常进展。
3、合同签订,甲方付款给乙方工程款 0 元整,作为预付款;龙骨焊接完毕后,甲方付款给
乙方进度款 000.00 元整:;铝单板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两个自然日内结清余款,留质保金人民币 0.00元整,期限为壹年。
八、违约责任:
1 . 签约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地震、等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而不能执行本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相应顺延。不可抗力事故,指买卖双方在缔结本合同所不能预见、并且它的发生后果是无可避免和无法克制的事故。
2. 若因不可抗力的事故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时,双方均不属违约。
3. 如不能按期完工,逾期一天收取合同价款百分之一的违约金。
九、竣工验收及结算
1、工程竣工具备验收条件,乙方自检合格后,于验收前2日内通知甲方代表。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代表签字确认。若甲方接到通知之后2日内未到场验收,则视为验收合格,甲方必须补签验收手续。
2.工程结算量实际面积计算。
3.工程单价、及颜色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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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工程验收合格,甲方付清全部工程款时自动失效。
本合同自甲方、乙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本协议一式 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16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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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三:铝单板施工合同
装饰工程承包合同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保证工程质量,降低工程造价,发挥专业施工队伍的优势,甲方经过详细考察,愿将 工程 发包给乙方施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行业有关合同条例》的原则,并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洽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名称:
第二条:工程地点:
第三条:承包形式:包工包料
第四条:工程内容:
第五条:工程价款结算及付款方法
1、造价:
2、付款方法:合同签定后付 %的备料款, 付 %工程款;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总价的100%,不留保修金,无税金。
第六条:工程期限(开工、竣工时间):合同签定后,待施工现场具备开工条件时进场;竣工时间以不影响整体工程竣工交付甲方使用为准,工期:年月年 月 日,共 天。
第七条:工程质量与验收
1、质量标准 :合格。
2、各项工程必须按现行建筑安装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行业标准和装饰装修工程验收规范进行验收,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对该分项工程质量全面负责。
3、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的材料精心施工。乙方必须对施工质量安全负责,所有材料必须有出厂合格证或质量证明文件,不合格或不满足本工程要求的材料不得用于本工程。
4、乙方应认真按照国家颁发的建筑装饰行业工程质量施工验收规范进行施工,并应接受甲方代表或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乙方应为甲方人员检查提供便利条件,对不合格的部分按甲方代表及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但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它非乙方原因引起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
以上检查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经检查检验不合格者,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并相应顺延工期。
对工程质量有争议,应由建筑行业质量监督部门认定,认定费用与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败诉一方负担。
第八条:甲方职责
1、 将施工所需电路接至乙方施工现场,双方商定地点,保证满足施工期间的需要,
电费由甲方承担。
2、 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及周围各有关方面关系,并承担有关费用。
第九条:乙方职责
1、 乙方进场后必须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 ,遵守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2、 乙方应安全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
生的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费用。
3、 保证施工现场清洁,及时清运废料,严防火灾。
4、 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装饰物无污染,现场无废料、垃圾。
5、 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按合同条款约定负责已完成工程的成品保
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属乙方责任的由乙方负责予以修复;若系其他
原因,谁损坏谁赔偿;若系甲方提前使用后发生损坏的修理费用,由甲方承
担。
乙方不履行上述各项义务,造成工程延误和工程损失,损失由乙方自负。
第十条:争议
合同执行过程中,当双方对合同文件条款理解不一致时,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确定,协商不成时,可向工程所在地的建筑行业主管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调解和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其他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在竣工结算,甲方支付完毕,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后,合同即告终止。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发包方: 承包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电 话:
年 月 电 话: 年 月 日 日
范文四:干挂铝单板施工合同
干挂铝单板施工合同
发包方:
承包方:
工程名称:
订立时间: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计划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具体以发包方工程部书面通知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1、工程质量标准以现行的国家及省验收标准及相关规范进行质量评定,质量等级为合格(省与国家标准相冲突以严格着为准),
2、确保一次性通过有关标准验收;
四、合同价款
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固定单价为 元/㎡(大写: 元每平方),本单价不含土建配合费;
暂定总面积: ㎡
暂定总价(大写): 元(人民币)整。
¥: 元。
以实际面积结算。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本合同条款
3、工程量确认单
4、效果图
5、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六、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
程质量保修责任。
七、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
支付的款项。
八、合同附件:
1、效果图
九、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 自合同签订、备案 后生效。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第二部分 合同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1) 本合同协议书
(2) 本合同条款
(3) 图纸
(4) 工程量清单
(5) 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2.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2.1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 无 语言文字;
2.2适用法律和法规
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有关法律和市有关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
2.3适用标准、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 国家有关法律和市有关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3.图纸
3.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提供图纸2套(若承包方还需图纸,发包方可代为复印,相关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3.2 承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未经发包人允许不得泄露图纸内容;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4.发包人工作
4.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 已具备
(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在开工前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在开工前提供
(6)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开工前交验。
协调承包方接通临时水电,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开工前提供
(7)基层做法和设计交底时间: 开工前5天。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 (含文物保护建
(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无
4.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 无
5.承包人工作
5.1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 需由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
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承包方应进行深化设计、组织施工,并发包方项目经理确认并经各方认可后方可施工;
2) 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
按市的有关规定。
3) 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 无
4) 己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工程为交付发包方前,承包方负责施工区域已完工程的所有成品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
承包方自费予以修。因承包方原因对现场其他承包单位的工程或材料设
备造成损坏的,承包方承担修复及赔偿责任,如承包方未能按照发包方
及监理方的要求及时修补及赔偿,发包方有权另请第三方完成,由此产
生的费用由承办方承担。
5) 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工完场清
6) 承包方自行安排施工人员的食宿问题,本工程不提供食宿设施。
7) 遵照实施总监或发包方代表发出的指令,按时按质完成,参加各类施工
协调、配合会,由于工地交叉引起的问题,承包方有义务进行配合协商解决。
8) 对发包方支付的工程款,承办方须优先用于支付工人劳动报酬;承包方
有恶意拖欠、克扣工人劳动报酬行为,发包方有权采取下列任一或全部措施,承包方并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相关一切损失:
A. 在承包方工程款中扣除相应款项,直接支付给承包方所属工人
B. 性质特别严重的,解除合同
9) 承包方必须制定相应的符合规范及西安市要求的安全管理制度,自己办理其在施工现场的人员生命财产和机械设备的保险,支付相关费用。
10) 涉及工程量确认的,承包方应向发包方提交工程量的报告;发包方在接
到报告后7天内核实,乙方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见。对承包方
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承包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作量,不予计量;并且由于承包方超出图纸范围施工或其他承包方原因造成的后续工程损失,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6.进度计划
6.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
开工前。
工程师确认的时间: 开工前3日。
6.2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无
7.工期延误
7.1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 不可抗力的情形:即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以及非发包方、承包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严重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以双方签证为准。
(2) 工程按国家政策停建或缓建时造成承包方的工期损失。
(3)发包方同意予以顺延的其他情况。
(4)由于发包方原因造成承包方工期延误(经发包方工程部书面确认后有
效)。
承包方在发生以上情况后五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向发包方和监理提出报告。发包方在收到报告后三天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可视为承包方的延期要求已被确认。
四、质量与验收
8.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8.1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要求时,承包方在自检合格后,在隐蔽和中间验收前24小时书面通知发包方,并提供自检记录以及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时间、地点、部分,准备验收记录。发包方接到承包方通知2日内组织有关单位进行检查验收,经验收合格符合规范要求,发包方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方可进行隐蔽和下道工序。验收不合格承包方在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承包方应在5日内确保通过验收。中间部分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并经发包方验收合格,在验收合格经48小时后发包方不签字确认,可视为发包方已批准,承包方可进行隐蔽继续施工。
五、安全施工
承包方合同履行过程中应安全文明施工,自负工程事故而引发的一切费用和所有法律责任。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9.合同价款及调整
9.1拾元每平方),按实结算。若有变更项目,其价格由甲乙双方另外商定。
9.2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 若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可以进行相应调
(1) 发包方书面认可的设计变更或修改:因发包方变更计划,造成承包方废弃已完工程之一部分工作量,经发包方核定后,发包方承担经济损失。
(2) 工程量按实结算、材料单价原则上以报价的价格计入,如有材料变更调整,需由设计、发包方、承包方签字认可。
(3) 合同约定或施工中发包方造成的工期顺延所造成的承包方经济支出。
(4) 发包方书面认定的经现场签证的工程量增减。
(5) 合同约定的其他增减或调增。
承包方在上述情况发生的5日内通知发包方,发包方应在5日内给予确认,并作为工程造价调整的依据。承包方提供的工程量不真实或不明确,发包方有权要求承包方提供更为详细的资料,备发包方审查核实。
10.工程付款
发包人向承包人付款的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
材料进场付至合同暂定总价的30%(¥226800大写贰拾贰万陆仟捌佰元
整),骨架安装结束付至合同暂定总价的40%(¥302400大写叁拾万零贰仟肆佰元整),工程验收合格后合同实际总价的尾款付清。
11.工程量确认
11.1承包方向发包方提供工程量确认单,发包方接到承包方通知2日内组织有关人员核准已完成的工程量,承包方应为发包方审核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发包方逾期未批复并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认可,。
12.进度款支付: 按工程付款中约定支付
七、材料设备供应
13.采购材料设备要求
13.1 骨架:本工程选用30mm×50mm×2mm方管主龙骨;厚度膜层应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要求。
13.2铝单板:采用金鲲牌铝单板,铝单板颜色以甲方指定为准,经过选材
确保颜色花纹一致,同一里面无较大色差,表面无斑;铝单板厚度不低于18mm。
13.3硅酮结构密封胶:采用山东景茂牌。
14.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经发包方书面认可,并对合格设备、材料进行封样。对于不符合要求的材料设备,由承包方运出现场及重新定购,对于承包方再次采购未满足要求的,发包方将采取甲供、甲控,涉及一切费用及损失由承包方承担。
八、违约、索赔和争议
15.违约
15.1 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工期违约: 若因承包方原因而造成工程未能按时完成,则每逾期一天,承包方须支付合同价款的2‰作为违约金给发包方;若逾期超过15日,则视为承包方无完成合同的能力,发包方有权终止合同,承包方承担由此给发包方造成的损失并支付给发包方合同总价的10%作为违约金。
质量违约: 若承包方完成的工程质量未达到现行的国家验收标准及相关规范进行质量,发包方有权要求承包方对质量不达标的地方重新施工,承包方须在7个工作日内达到发包方的质量要求,承包方须承担由此给发包方造成的损失并支付合同总价的10%作为违约金给发包方。若整改后的工程仍达不到发包方的质量要求,则视为承包方不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发包方有权邀请有能力的第三方进场施工,由此产生的费用及损失由承包方承担并支付合同总价的10%作为违约金给发包方。
15.2 本合同中关于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工期违约:每个工程阶段发包方未能及时给承包方付款,逾期3日承包方有权停止一切工程进度,若逾期超过15日,则视为发包方无完成合同的能力,承包方有权终止合同,发包方承担由此给承包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支付给承包方合同总价的10%作为违约金。
付款违约:承包方完工后书面通知发包方,发包方应在3日内组织验收,如7日内不去应予默认合格;如若验收合格,需及时签署书面验收合格文件,不得无故拖延或拒绝。工程验收合格后发包方应及时付清合同总价的尾款,若未能及时付清,则每逾期一天,发包方须支付合同价款的3‰作为违约金给承包方。
15.3如若一方逾期一月不予履行,另一方有权依法向当地法律机构及执法机构提出诉讼。
16.争议
16.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解决:
依法向 工程所在地的 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他
17.不可抗力
17.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 详见专用条款 7.1
18.保险
18.1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
(1)发包人投保内容: 无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保险事项:无
(2)承包人投保内容: 有
19.担保
19.1 本工程双方约定担保事项如下:
(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 无 。
(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无 。
(3)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 无
20补充
20.1 经双方友好协商,本工程税金为总造价的 5.39% 由承包方承担总造价的税金。
20.合同
20.1双方约定合同副本份数: 三份。
范文五:铝单板工程施工合同
铝
单
板
工
程
施
工
合
同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胡体全
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铝单板幕墙线条;
1.2工程地点:凤凰机场西扩连廊;
1.3承包范围:铝单板焊架安装面积约4000平方左右;
1.4承包方式:包清工,包质量,包安全;
1.5承包单价:按完工后展开面积每平方米125元计算。
第二条,付款方式:
2.1乙方进场按每人每天30元会生活费,每七天付一次;
2.2钢架焊完付总工程款价的40%,铝板安装完成打胶清理完成付总价的85%,余下15%验收后一个月结清。
2.3本工程不含保质金,但对本工程结构安全终身负责。
第三条,甲乙双方义务:
3.1甲方负责提供施工图纸和施工方案,如甲方原因造成反工,一切费用由甲方负责。
3.2乙方责任,乙方负责组织人员,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如因乙方自己责任造成反工,一切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
第四条,以上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全称: 乙方全称:
甲方法人: 乙方法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