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乡镇“河长制”工作考核办法
XX镇“河长制”工作考核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落实辖区水环境保护责任,切实改善河流水质,实现流域水污染防治目标任务,根据市政府《XX市“河长制”实施方案》(X委办发〔2016〕5号)以及XX镇《XX镇“河长制”实施方案》(X政〔2016〕13号)文件精神,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考核对象为纳入XX镇“河长制”管理的各行政村。
第三条 “河长制”工作考核实行“河长”负责制。本镇辖区内河流,流经村的书记担任“河长”。
第四条 “河长制”工作考核的内容:
(一)辖区内河道环境保护管理的领导机构(包括明确专人负责)及河长制宣传教育落实情况。
(二)辖区内河道管理年度计划及方案措施的制定和落实情况。
(三)开展巡河走河情况,发现问题能处置的及时处置,不能处置的及时上报。
(四)“河长制”工作信息上报情况。
(五)辖区内河流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情况:
1、沿河两岸垦植退垦情况;
2、沿河两岸垃圾清理情况;
3、沿河两岸违章建筑拆除情况;
4、河道两侧禁养区范围内养殖企业(户)的整治拆除情况;
5、河道两侧其他污染源,包括农业面源污染的登记和监控情况。
第五条 “河长制”工作实行百分制考核。考核工作采取听取汇报、日常检查、定期检查以及资料检查等方式,按照《XX镇“河长制”工作考核评分细则》(附后)逐项量化评分。考核分为三个等次,即90分以上(含90分)为优秀;60分至90分(含60分,不含90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不含60分)为不合格,考核名次按从高分到低分排列。
第六条 “河长制”工作考核实行奖金制度。年终考核时,获得优秀等次(得分90分以上)的村书记和主任,镇政府每人另奖励2000元,同时给予村集体一定的物质奖励;获得合格等次(得分60分至90分)的村书记和主任,不奖不罚;获得不合格等次(得分60分以下)的村书记和主任,镇政府次年将不予安排项目资金。
第七条 “河长制”工作考核由镇“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时直接认定为不合格:
(一)年度内本辖区禁养区范围内新出现养殖企业,在
规定时间内没有拆除的;
(二)年度内本辖区河段沿河两岸新出现违章建筑以及垦殖、大量垃圾现象的;
(三)年度内本辖区因没有及时上报有关环境隐患信息而被上级发现并通报批评的,或者发生重大水污染责任事故(市级以上环保部门认定)的。
第九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由镇“河长制”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XX镇“河长制”工作考核评分细则
XX镇“河长制”工作考核评分细则
考核项目 分值 评分细则 考核得分
成立领导组织得2分,明确专人负责得2分。 组织领导 4
加强对沿河单位和村民的“河长制”宣传教育,营造全 河长制
4 社会积极响应、广泛参与的良好氛围。没有开展的不得宣传教育 分。
年度计划及 年初要制定工作计划和具体措施。有工作计划的得2分,
4 有具体措施的得2分。
方案措施
每月至少要坚持一次巡河走河活动。查巡河记录和图 巡河走河情况 4 片,缺一次扣0.5分。
每月至少上报一条工作信息。缺一条扣0.5分。 信息上报 4
垦植退垦 沿河两岸每出现一处垦殖现象(面积10平方以内),
15 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及时铲除的扣3分。
情况
垃圾清理 沿河两岸每出现一处垃圾,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及时清理
10 的扣2.5分。
情况
违法建筑拆除 沿河两岸每出现一处违章建筑,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及时
10 拆除的扣5分。
情况
河道两侧禁养区范围内养殖企业(户)在规定时间内没 养殖企业(户)的整治20 有及时拆除的扣5分。 拆除
辖区河道内每发现一处工业污水排放的扣5分。 工业污染整治 5
污染源 河道两侧流域范围内没有开展污染源登记和监控报告
20 的,每发现一处扣2分。
的登记和监控
范文二:乡镇“河长制”工作考核办法
乡镇“河长制”工作考核办法
第一条 为切实改善全镇河道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落实各村水环境治理责任,根据《中共xx市委办公室、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第二条 考核对象为纳入“河长制”管理的各村。 第三条“河长和断面长制”工作考核的内容: (一)辖区内河道环境保护管理的领导机构(包括明确专人负责)及河长制宣传教育落实情况。 (二)辖区内河道管理年度计划及方案措施的制定和落实情况。 (三)开展巡河走河情况,发现问题能处置的及时处置,不能处置的及时上报。 (四)“河长制”工作信息上报情况。 (五)辖区内河流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情况: 1、沿河两岸垦植退垦情况; 2、沿河两岸垃圾清理情况; 3、河道两侧禁养区范围内养殖企业(户)的整治拆除情况; 4、河道两侧其他污染源,包括工农业面源污染的登记和监 控情况。 第四条“河长制”工作实行百分制考核。考核工作采取听取汇报、日常检查、定期检查以及资料检查等方式,按照《xx镇“河长制”工作考核评分细则》(附后)逐项量化评分。考核分为三个等次,即90分以上(含90分)为优秀;60分至89分(含60分)为合格,59分以下(含59分)为不合格,考核名次按从高分到低分排列。 第五条“河长制”工作考核由镇“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水务站)具体组织实施。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时直接认定为不合格: (一)因河流管理不到位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二)年度内本辖区因没有及时上报有关环境隐患信息而被上级发现并通报批评的,或者发生重大水污染责任事故(县级以上环保部门认定)的。 第七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由镇“河长制”办公室负责解释。 最新乡镇“河长制”工作考核办法范文 第一条为切实改善全镇河道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落实各村水环境治理责任,根据《中共xx市委办公室、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第二条考核对象为纳入“河长制”管理的各村。 第三条“河长和断面长制”工作考核的内容: (一)辖区内河道环境保护管理的领导机构(包括明确专人负责)及河长制宣传教育落实情况。 (二)辖区内河道管理年度计划及方案措施的制定和落实情况。 (三)开展巡河走河情况,发现问题能处置的及时处置,不能处置的及时上报。 (四)“河长制”工作信息上报情况。 (五)辖区内河流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情况: 1、沿河两岸垦植退垦情况; 2、沿河两岸垃圾清理情况; 3、河道两侧禁养区范围内养殖企业(户)的整治拆除情况; 4、河道两侧其他污染源,包括工农业面源污染的登记和监控情况。 第四条“河长制”工作实行百分制考核。考核工作采取听取汇报、日常检查、定期检查以及资料检查等方式,按照《xx镇“河长制”工作考核评分细则》(附后)逐项量化评分。考核分为三个等次,即90分以上(含90分)为优秀;60分至89分(含60分)为合格,59分以下(含59分)为不合格,考核名次按从高分到低分排列。 第五条“河长制”工作考核由镇“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水务站)具体组织实施。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时直接认定为不合格: (一)因河流管理不到位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二)年度内本辖区因没有及时上报有关环境隐患信息而被上级发现并通报批评的,或者发生重大水污染责任事故(县级以上环保部门认定)的。 第七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由镇“河长制”办公室负责解释。 2017.12 “河长制”工作考核办法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实施“河长制”,进一步加强水环境治理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我县五水共治工作,进一步加强以“河长制”为抓手,落实属地“河长制”工作职责,促进我县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实现美丽开化建设和五水共治目标任务,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xx镇 二、考核内容 “河长制”工作考核主要内容包括基本要求、管理要求、水环境绩效,并分别设立相应分值。 三、考核方法 考核评分采用百分制,按乡镇级河长工作绩效考核评分细则的规定进行,总分100分。总得分?90分为优秀,总得分?80分为良好,总得分?70分为合格。 四、考核方式 “河长制”考核由县河长办组织实施,按照“统一标准,分组考核”的原则,采用工作汇报、现场检查、查阅台帐资料、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进行。考核组对xx镇河长制工作进 行现场考核,对相关台账和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现场检查。 五、结果运用 考核成果纳入“五水共治”考核,是年度河长制工作考核主要依据,也是年度评先评优的依据之一。对年度任务完成较好、考核靠前的,予以表彰奖励;对年度任务完成较差、考核排名靠后的实行约谈,并在全县通报考核结果。 (附件)乡镇级河长工作绩效考核评分细则(100分) 评分标准 考核分值 考核内容 得分 备 注 项目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乡镇级河长由乡镇主要领导或分管 5分 5 4 3 2 领导担任 应建立健全分管河道的组织机构,配 5分 5 4 3 2 基本要备相应人员。 求 5分 河长应明确目标,充分理解河长职责 5 4 3 2 公布各河段河段长名单。河段长名单 (20 要通过当地主要媒体向社会公布,在分) 5分 河岸显要位置设立河长公示牌,标明5 4 3 2 河长职责、整治目标和监督电话等内 容,接受公众监督。 组织开展日常巡查。乡镇级河长要定 5分 期开展包干河段的巡查,每月不少于5 4 3 2 一次。 规范记录河长日志,并指导村级河长 5分 5 4 3 2 做好河道管理工作。 制订实施辖区内水环境治理方案。乡 镇级河长对辖区内的水环境质量负 责,根据辖区内流域年度的总体目 5分 标,制订实施辖区内的水环境治理方5 4 3 2 管理 案和年度治理计划,由本级“河长制” 要求办公室报上一级“河长制”办公室审 (40核、经上一级河长同意后印发实施 分) 上报年度计划和总结、重点项目和工 作进展情况。乡镇级河长要每月向上 一级河长报告水环境治理重点项目 进展情况,每季度向上一级河长报告 5分 重点项目和工作进展情况,每半年向5 4 3 2 上一级河长报告对下一级河长督查 情况,每年1月30日前向上一级河 长报告对下一级河长考核情况、上年 度工作总结和本年度工作计划。 召开工作例会。乡镇级河长应定期召 开工作例会,调度辖区内水环境治理管理要5分 5 4 3 2 工作进展,解决辖区内治水工作存在求(40 的问题,工作例会不少于每月一次。 分) 5分 加强信息公开。每年4月底前,乡镇5 4 3 2 级河长要在当地主要媒体上公布年 度水环境治理工作目标和重点项目 有关信息,包括年度水环境质量目标 和治理工作目标,水环境治理重点项 目名称、项目内容、项目年度进度计 划、责任单位、责任人,接受全社会 监督,每季度在当地主要媒体上公布 重点项目进展情况 建立应急处置机制。乡镇级河长要分 别建立辖区内水环境突发事件应急 5分 处置机制,制定辖区内河段突发水环5 4 3 2 境事件应急预案,完善应急协调机 制。 组织水环境治理工作考核。乡镇级河 长定期听取各村级河长工作汇报,结 合平时工作和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5分 5 4 3 2 况,分别组织对水环境治理工作进行 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告上一级河 长。 4分 河底是否有淤积,河岸绿化是否正常 4 3 2 1 4分 河面是否有垃圾 4 3 2 1 4分 河道截污纳管情况 4 3 2 1 4分 水质是否正常 4 3 2 1 4分 河道日常保洁是否到位 4 3 2 1 水环境4分 工业企业、畜禽养殖场和服务行业是 绩效否有偷排、漏排及超标排放等环境违4 3 2 1 (40法行为 分) 4分 水处理设施是有偷排、漏排及超标排 4 3 2 1 放等环境违法行为 4分 是否有各类污水直排口 4 3 2 1 4分 是否有涉水违法建(构)筑物 4 3 2 1 4分 是否有弃土弃渣和工业固废和危险 4 3 2 1 废物等 合100 计总分 分 xx镇“河长制”工作考核办法 根据《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省河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xx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和《xx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有关要求,为切实加强“河长制”管理,加快推进全市主要河流综合整治,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有效遏制乱占乱建、乱排乱倒、乱采砂、乱截流、乱围垦围网等“五乱”问题,实现“水清、河畅、岸绿、生态”的目标,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组织 (一)组织机构。镇河长制办公室牵头负责全镇“河长制”考核工作。 (二)考核对象。考核对象为各村、居、场。 (三)考核范围。《xx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及河长制实施方案中所列的县、乡级、村级河长制管理河道。 二、考核内容 各村、居、场“河长制”工作纳入镇政府年度考核内容,由镇河长制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对各村“河长制”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考核。主要对各村组织协调各方力量建立和完善河道管理机制、推进河道综合整治、落实河道防洪清障、落实河道管护责任和实现河道水质达标等四个方面的情况进行 考核。 三、考核方式 (一)确定年度目标和工作计划。各村合理确定年度目标,制定相关河长制河道综合整治年度工作计划,并于每年2月1日前报送镇河长制办公室审定,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上报工作计划有调整的,应及时将调整后的情况报送备案。 (二)年度自查。每年11月底,各村对本年度河长制工作情况进行自查自评,形成自查自评报告,以村委会的名义正式行文报告,报镇河长制办公室。 (三)上级考核。上级考核由市河长制办公室组织水利、环保、建设、农业、林业、国土、经信、公安、海渔、市容局等相关部门,采用日常督查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日常督查,由河长制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对各村“河长制”工作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进行督查,对河道整治清障工作、河道断面水质进行定期检测、河道水面保持清洁、垃圾及时清理、保洁管理制度建立、河岸违建现象查处、工作责任落实进行检查并通报。 2、年终考核。由考核组依据《xx镇河长制管理工作考核评分表》,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察看现场等方式, 了解各村建立和完善河道管理机制、推进河道综合整治、落实河道管护责任等方面的实际情况,对相关河长制河道指标进行打分。 四、考核等次 考核结果分优秀(考核分数90分以上,含90分,下同)、良好(考核分数80分以上,90分以下)、及格(考核分数60分以上,80分以下)、不及格(考核分数60分以下,未通过考核)四个等次。 五、考核结果使用 (一)考核结果作为各乡(镇)场政府年度考核内容中“河长制”工作情况的得分分值,并按河长制工作占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分值的比例进行折算。 (二)对于考核结果优秀的村,镇政府从市级河流管养资金中安排部分资金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进行奖励,对河长制工作未通过考核、河道综合整治推进不力的单位及个人进行通报,约谈有关责任人,并责成限期整改。 保安工作考核细则 郭新良 为进一步完善保安队伍的管理机制,加大对保安队员的考核力度,不断提高保安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以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司针对保安工作特殊性,结合甲方单位实际,制定并实行本考核办法。考核实行扣分制,每扣1分,罚款10元,严重违纪或因工作疏忽、失误造成甲方财产严重损失者予以清退。 一、总则 1、对于保安队员的考核,由综合办实行定期考核,随时抽查的办法,对于发现的违纪违规现象,由综合办行文通告各部门,并实施扣款或其他处分。 2、在考核中,对于违反考核细则规定的内容,每扣1分,罚款10元,并在当事人工资中扣除。 3、保安队员在工作中,对于超出违反考核细则规定以外的条款,按保安有关规定处理。 4、对于保安队员违反考核规定,罚款资金由财务指定专人保管,此项罚款资金用于奖励工作突出有贡献的保安人员的奖励。 二、考核内容及扣分标准。 1、不按规定时间上下班,每迟到、早退一次各扣2分; 2、不请假、无故旷工扣4分;三次以上者予以清退; 3、在交接班过程中,不按规定面对面实地交接,而进行信誉交接的每人各扣3分; 4、交接班记录簿不按规定认真填写,乱画字迹不工整,违者扣0.5分; 5、不按规定时间巡视,巡视时间及次数与巡视记录等填写不符,发生一次扣4分; 6、在当班中不请示,随意脱岗,办私事扣4分,累计三次以上者予以清退; 7、在执岗中形象不佳,不按规定着装,保安服与便服混穿,发生一次扣1分; 8、严格认真执行文明用语,礼貌待人的保安用语规范规定,不按规定用语或来客每投诉一次,每发生一次扣1分; 9、来客时未按要求事先联系被访部门的,每次扣1分; 10、在巡逻执勤中,严格落实“保安员巡逻工作规程”,不按保安员巡逻工作规程执行的,每违反一项扣3分; 11、严格按要求登记出入车辆、人员(领导及特殊情况除外,但要做好入出园区时间记录),每发现一次违纪者扣1分。 12、当班中饮酒或醉酒后值班扣5分,并予以清退; 13、在当班执岗中,对于发生的问题,按有关规定不及时上报的扣4分; 14、在工作中相互之间不协调,不支持,不团结,而影响工作造成不良反映的,对责任者根据情节扣4—10分; 15、在工作中不服从领导,不服从分配,无理取闹,影响正常工作开展扣10分,严重者予以清退; 16、公司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按实际要求执行。 三、本考核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转载请注明出处范文大全网 » 乡镇“河长制”工作考核办法范文三:最新乡镇“河长制”工作考核办法范文
范文四:乡镇河长制工作考核办法精选二篇
范文五:保安工作考核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