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资产减值管理办法
资产减值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内蒙古托克托县蒙丰特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各项资产管理~进一步完善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有效防范化解资产损失风险~使相应的会计报表更能全面、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建立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提的各项资产是指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存货、委托贷款和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商誉。资产减值准备分别为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委托贷款减值准备、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商誉减值准备。
第二章 减值准备的计提
第三条 坏账准备
在资产负债表日~财务部应会同销售部门根据历史交易情况、债务单位的实际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的情况、逾期账龄情况以及其他相关信息~对应收款项按个别认定法计提坏账准备。
如果债务人存在单位撤销、破产、资不抵债、现金流量严重不足~发生严重的自然灾害等导致停产而在短时间内无法偿付债务等情况的~可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应收款项~应当在中期期末或年度终了时分析其可收回性~并预计可能发生的坏账损失~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如果有确凿证据表明关联方,债务单位,已撤销、破产、资不抵债、现金流量严重不足等~并且不准备对应收
款项进行重组或无其他收回方式的~则对预计无法收回的应收关联方的款项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未到期的应收票据~如有确凿证据证明不能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不大时~应将其账面余额转入应收账款~并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
预付账款如有确凿证据表明其不符合预付账款性质~或者因供货单位破产、撤销等原因已无望再收到所购货物的~应将原计入预付账款的金额转入其他应收款~并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
本公司内部及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相互之间的应收款项不计提坏账准备。
第四条 存货跌价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公司在对存货进行全面盘点的基础上~财务部会同存货管理部门分析存货库龄~对于存货因已霉烂变质、市场价格持续下跌且在可预见的未来无回升的希望、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产品更新换代等原因~使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可变现净值为存货的预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其中:商品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为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材料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为产成品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为执行销售合同或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公司持有的存货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过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存货出现以下情况时~必须全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1、盘亏毁损的存货,
2、已霉烂变质无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存货,
3、已过期不能使用且无转让价值的存货,
4、已换型淘汰且无转让价值的存货,
5、生产方式改变已不再需要~且无转让价值的存货,
6、其它有足够证据证明已发生贬值或已无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存货,
7、存货账龄超过3年又无对应等值销售合同的存货。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对已售完或进行其它处臵,如非货币性交易,的存货~相应的存货跌价准备也当予以结转。
第五条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期末账面存在的各项委托贷款~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账面价值与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之间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按单项计提。
,一,如果协议规定~由受托放贷的金融机构选择贷款对象~并承担可能的损失风险~该项委托贷款不计提减值准备,
,二,如果协议规定~由委托企业指定贷款对象~通过受托放贷金融机构发放贷款~并由委托企业承担可能的损失风险时~应当视以下情况确定计提标准:
1、用款方超越协议规定的还本或付息日360天,不含360天,以上~不能支付本金或利息~且用款方进行清理整顿、清算~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并终止法人资格~应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2、用款方已被诉诸法律~法院强制执行后~用款方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裁决终结执行~应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3、有担保的委托贷款~用款方和担保方均超越协议还本或付息日360天,不含360天,以上~不能支付本金或利息~且用款方和担保方进行清理整顿、清算~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并终止法人资格~应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4、有担保的委托贷款~担保方出现清理整顿、清算~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并终止法人资格或担保方被诉诸法律~法院强制执行后~担保方无财产可执行~法院裁决终结执行~应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5、用款方或担保方超越协议还本或付息日90-360天,含360天,以内不能支付本金或利息~应按预计不能收回部分计提减值准备,
6、由于政治法律环境的变化~可能导致用款方或担保方出现巨额亏损~应按预计不能收回部分计提减值准备,
7、用款方和担保方由于供应的商品或劳务过时或者消费者偏好改变使市场发生变化~导致用款方和担保方财务状况严重恶化~应按预计不能收回部分计提减值准备,
8、用款方和担保方所在行业的生产技术发生重大变化~失去竞争力~导致用款方和担保方财务状况严重恶化~应按预计不能收回部分计提减值准备,
9、除上述情形外的已经逾期委托贷款~应按逾期时间长短~合理预计不能收回部分并计提减值准备。
第六条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持有到期投资发生减值时,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包括尚未发生的未来信用损失,现值,折现利率采用原实际利率,,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计提减值准备时,对单项金额重大,500万元以上,的持有至到期投资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对单项金额不重大,小于等于500万元,的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以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或根据客户的信用程度等实际情况~按照信用组合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持有至到期投资~需要根据客户的信用程度等实际情况~按照信用组合再进行测试,已单项确认减值损失的持有至到期投资~不再根据客户的信用程度等实际情况~按照信用组合进行减值测试。
第七条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较大幅度下降,或在综合考虑各种相关因素后,预期这种下降趋势属于非暂时性的,则按其公允价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减值准备。在确认减值损失时~将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一并转出~计入减值损失。
第八条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期末账面存在的各类长期股权投资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或被投资单位经营状况恶化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应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臵费用后的净额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按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按单项资产计提。
1、有市价的长期股权投资存在下列迹象~并取得确凿证据后~以单项投资账面价值与市价孰低计提减值准备:
,1,市价持续2年低于账面价值,
,2,该项投资暂停交易1年或1年以上,
,3,被投资单位当年发生严重亏损,
,4,被投资单位持续2年发生亏损,
,5,被投资单位进行清理整顿、清算或出现其他不能持续经营的迹象。
如果被投资单位上述计提减值准备的各种迹象存在~但长期股权投资市价高于成本~企业也应当按被投资单位实际财务状况预计未来可收回金额~计提减值准备。
2、无市价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被投资单位存在下列迹象~并取得确凿证据后~应当计提减值准备:
,1,影响被投资单位经营的政治或法律等环境的变化~如税收、贸易等法规的颁布或修订~可能导致被投资单位出现巨额亏损,
,2,被投资单位所供应的商品或提供的劳务因产品过时或消费偏好改变而使市场的需求发生变化~从而导致被投资单位财务状况发生严重恶化,
,3,被投资单位所从事产业的生产技术等发生重大变化~被投资单位已失去竞争能力~从而导致财务状况发生严重恶化~如进行清理整顿、清算等,
,4,有证据表明该项投资实质上已经不能再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其他情形。
第九条 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
期末账面存在的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如果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损坏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第十条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期末账面存在的固定资产~如果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或技术陈旧、损坏、长期闲臵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一,在存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计算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以确定其是
否发生减值:资产市价大幅下跌,企业经营环境~如技术环境、市场环境、经济
环境和法律环境~或资产营销市场发生或将发生重大不利影响,同期市场利率大
幅提高~从而影响企业计算资产可收回金额的折现率,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
过时或发生实体损坏,资产预计使用方式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例如企业处于重组
或非持续经营状态、提前处臵资产等,其他有可能表明资产已发生减值的情况。
,二,固定资产期末账面价值高于其可收回金额部分应按单项资产计提减值
准备。
,三,当存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当按照该项资产的账面价值全额计提固定
资产减值准备:长期闲臵不用~在可预见的未来不会再使用~且已无转让价值的
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已不可使用的固定资产,虽然固定资产尚可使
用~但使用后产生大量不合格品的固定资产,遭毁损~以至于不再具有使用价值
和转让价值的固定资产,其他实质上已经不能再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固定资
产。
,四,固定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应当在未来期间作相应的
调整~以使该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扣除
预计净残值,。
,五,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不再计提折旧~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以前期间计提的减值准备等到相关固定资
产被处臵时才予以转出。
,六,上述固定资产减值现象应由固定资产管理、使用部门负责及时报告
第十一条 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期末对在建工程进行全面检查~ 如果有证据表明在建工程已经发生了减值~ 按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一,在建工程存在以下一项或若干项情况的~应当计提减值准备:在建工
程项目长期停建并且预计在未来3 年内不会重新开工,所建项目无论在性能上~
还是在技术上已经落后~并且给企业带来的经济利益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其他
足以证明在建工程已经发生减值的情形。
(二)在建工程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以前期间计
提的减值准备等到相关资产被处臵时才予以转出。上述在建工程减值现象应由在
建工程项目管理部门负责及时报告。
第十二条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期末对无形资产逐项进行检查~若该项无形资产已被其他新技术所替代~使其为企业创造经济效益的能力受到重大不利影响,或该项无形资产的市价在当期大幅下跌~在剩余摊销年限内预期不会恢复,某项无形资产已超过法律保护期限~仍然具有部分使用价值,或其他足以表明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已超过可收回金额的情形的~按可收回金额的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
,一,已经被其他新发明、新技术等替代~并且该项无形资产已经失去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应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二,已经超过法律保护期限~并且不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无形资产~应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三,企业生产管理中已停止使用的软件~应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四,其他足以证明已经丧失了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无形资产~应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五,某项无形资产已被其他新技术等所替代~使其为企业创造经济利益的能力受到重大不利影响~应按预计发生减值部分计提减值准备,
,六,某项无形资产的市价在当期大幅下跌~在剩余摊销年限内预期不会恢复~应按预计发生减值部分计提减值准备,
,七,某项无形资产已超过法律保护期限~但仍具有部分使用价值~应按预计发生减值部分计提减值准备,
,八,其他足以证明某项无形资产实质上已经发生了减值的情形~应按预计发生减值部分计提减值准备。
第十三条 商誉减值准备
本公司合并所形成的商誉~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商誉需要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本公司进行资产减值测试~对于因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
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第三章 减值准备的转回与核销
第十四条 期末对已计提减值准备价值又回升的资产~除准则明确规定不得转回的减值准备外~需转回已经计提的各项准备,应收账款需转回已计提的坏账准备,~但是转回的数额应在已计提的范围之内。对于需转回的准备~相应业务主管部门~应提供详细的书面材料说明其价值回升情况。
第十五条 期末对确需核销的资产~公司财务部要及时写出核销的申请报告~报财务总监审核。
申请核销资产的书面报告至少包括下列内容:,1,核销数额和相应的书面证据,,2,形成的过程和原因,,3,追踪催讨和改进措施,,4,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5,涉及的有关责任人员处理意见,,6,董事会认为必要的其他书面材料。
第十六条 财务总监审核后~拟定核销资产的书面报告~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或董事会~并按照相关批准权限批准核销后~由公司财务部进行账务处理: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公司可根据国家财政部对《企业会计准则》的进一步
解释以及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调整修订。
第十九条 本制度执行前公司制定的有关财务管理制度和规定的内容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公司其它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执行~修改时亦同。
范文二:资产减值管理办法
山东迪博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减值管理办法
1、目的
为了有效防范化解资产损失的风险,应对各项资产潜在损失,计提必要的减值准备,同时避免任意计提导致资产虚假或人为调节利润,特制定本办法。
2、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及所属分公司,公司及各部门资产减值亦按照此管理办法要求进行。
3、部门职责
3.1 财务部为资产减值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收集、整理各部门对其所负责的资产进行的减值测试资料,分析其是否符合会计准则或者公司有关制度的要求;负责对经批准的资产减值计提或核销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
3.2 财务部为金融资产减值管理的责任部门,也是长期股权投资减值管理的牵头组织部门。其他各归口管理部门是存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固定资产减值管理的责任部门。 3.3 各责任部门对其所负责的资产在发生减值迹象时,按照规定进行减值测试,发生减值或者引起减值准备的因素消失时,提供能够证明减值或者转回的相关书面资料,包括减值准备或者损失计提或转回的数额、计算方法和过程、依据的条件、所用数据的来源等,并按照规定程序报批。
4、管理要求
4.1 坏账准备
4.1.1 财务部应会同销售部门根据以往经验、债务单位的实际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的情况以及其他相关信息,先对大额应收款项进行个别分析法计提特殊坏账准备,然后再对剩余应收款项按账龄分析法计提一般坏账准备。
4.1.2 除销售部门能提供确凿证据表明该项应收款项不能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不大外,下列情况不能全额提取:当年发生的应收款项,以及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计划对应收款项进行债务重组,或以其他方式进行重组的;与关联方发生的应收款项,特别是母子公司交易或事项产生的应收款项;其他已逾期,但无确凿证据证明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
4.1.3 坏账准备应按计提所对应的科目分别在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相应项目
中列支。
4.2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
持有至到期投资以摊余成本后续计量,其发生减值时,应当将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4.3 存货跌价准备
4.3.1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该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记入当期损益。
4.3.2 财务部会同存货管理部门分析存货库龄,对由于存货遭受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冷背、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使存货成本不可收回部分应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企业通常应当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4.3.3 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当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3.4 对已售完的存货,相应的存货跌价准备也当予以结转。
4.4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采用逐项计提的方法,公司对被投资企业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或被投资企业经营情况变化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长期投资账面价值,按可收回金额低于长期投资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以前期间计提的减值准备等到相关资产被处置时才予以转出。
4.5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4.5.1 在存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计算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以确定其是否发生减值:资产市价大幅下跌;企业经营环境,如技术环境、市场环境、经济环境和法律环境,或资产营销市场发生或将发生重大不利影响;同期市场利率大幅提高,从而影响企业计算资产可收回金额的折现率;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发生实体损坏;资产预计使用方式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例如企业处于重组或非持续经营状态、提前处置资产等;其他有可能表明资产已发生减值的情况。
4.5.2 固定资产期末账面价值高于其可收回金额部分应按单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4.5.3 当存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当按照该项资产的账面价值全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长期闲置不用,在可预见的未来不会再使用,且已无转让价值的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已不可使用的固定资产;虽然固定资产尚可使用,但使用后产生大量不合格品的固定资产;遭毁损,以至于不再具有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固定资产;其他实质上已经不能再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固定资产。
4.5.4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应当在未来期间作相应的调整,以使该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
4.5.5 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不再计提折旧,固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以前期间计提的减值准备等到相关固定资产被处置时才予以转出。
4.6 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4.6.1 在建工程存在以下一项或若干项情况的,应当计提减值准备:在建工程项目长期停建并且预计在未来3年内不会重新开工;所建项目无论在性能上,还是在技术上已经落后,并且给企业带来的经济利益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其他足以证明在建工程已经发生减值的情形。
4.6.2 在建工程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以前期间计提的减值准备等到相关资产被处置时才予以转出。上述在建工程减值现象应由在建工程项目管理部门负责及时报告。
4.7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4.7.1 分析各项无形资产给公司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能力,对其账面价值高于其预计可收回金额部分应计提减值准备。
4.7.2 当存在下列一项或若干项情况时,应当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某项无形资产已被其他新技术所替代,使其为企业创造经济利益的能力受到重大不利影响;某项无形资产的市价在当期大幅度下跌,并在剩余摊销年限内不会恢复;某项无形资产已超过法律保护期限,仍然具有部分使用价值;其他足以证明某项无形资产实质上已发生了减值的情形。
4.8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如有迹象表明委托贷款本金高于可收回金额,应对差额部分计提减值准备。
范文三:财务制度大全-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损失处理的内部管理办法
北京全聚德烤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损失处理的内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国家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和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相关决议,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和有关会计准则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是指导公司会计核算的依据,凡涉及本制度所规定的各项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这些资产发生损失时有关会计处理事项均按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范围
第三条 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范围包括:坏账准备、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和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委托贷款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共八项。
第三章 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和计提方法
第四条 公司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的期末余额是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基数,统称应收款项(下同)。
第五条 公司的应收款项按下列账龄分析的比例采用期末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
年限 计提比例
一年以内 5%
一年以上至二年以内 5%
二年以上至三年以内 5%
三年以上 100%
第六条 公司与合并报表子公司之间以及合并报表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应收款项,不计提坏账准备。新纳入合并范围和退出合并范围的子公司与母公司以及其他合并子公司之间的应收款项按有关制度规定处理。
第七条 除有确凿证据表明该项应收款项不能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不大外(如债务单位破产、资不抵债、现金流量严重不足。发生严重的自然灾害等导致停产而在短时间内无法偿付债务的,以及其他足以证明应收款项可能发生损失的证据和应收款项逾期3年以上),下列各种情况不能全额提取坏账准备:
1、当年发生的应收款项,以及未到期的应收款项;
2、计划对应收款项进行债务重组,或以其他方式进行重组的;
3、与关联方发生的应收款项,特别是母子公司交易或事项产生的应收款项;
4、其他已逾期,但无确凿证据证明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
第八条 公司对于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应查明原因,追究责任。对有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根据公司的管理权限,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批准作为坏账损失,冲销提取的坏账准备。
具体确认坏账损失的条件如下:
1、因债务人单位破产、撤消,依照《破产法》或《民事诉讼法》进行法律裁决后被确认为无法追偿的部分。
2、债务人为自然人,因死亡后本人或继承人已无法资产清偿债务并取得法律证明后被确认为无法追偿的部分。
3、因债务人不按签定的经济合同(协议)的规定偿还债务,经资产保全责任部门和经办人员尽力催讨无效而未收回的债权逾期三年以上不能收回的部分。
对公司的坏账损失,只能采用备抵法核算。
第九条 公司的预付帐款,如果有确凿证据表明其不符合预付账款性质,或者因供货单位破产、撤销等原因已无望再收到所购货物的,应将原计入预付账款的金额转入应收账款,并按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的要求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
公司持有的未到期应收票据,如有确凿证据证明不能够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不大时,应将其帐面余额转入应收帐款,并计提相应的坏帐准备。
第十条 上列年限中规定的“以上”不含本数。计算年限时按债权发生日至期末计提日的实际期限计算,于每年末计提一次。
第四章 其他七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计提方法
第十一条 公司短期投资中的股票和债券按期末成本与市价孰低计价,发生减值时按计算所得的减值额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第十二条 公司的存货按期末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并按下列不同类别和情况分别计算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存货主要为各种鸭胚、肉和库存酒水。原材料和库存酒水一般占公司全部存货的65%以上。由于公司存货周转速度很快,且各项存货期末库存余额占全年消耗额的比例很小,因此对于期末存货余额占全部存货余额5%以下的存货,根据会计估计重要性原则,不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期末存货余额占全部存货余额5%以上的存货,按期末成本价与计提日以后最近一定期限内的平均销售价比较,考虑一定的变现费用(公司内部之间的销售不考虑),若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价格时,按其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可变现净值,是指公司在正常经营过程中,以估计售价减去估计销售所必须的估计费用后的价值。
当存在以下一项或若干项情况时,应当将存货帐面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1、已霉烂变质的存货;
2、已过期且无转让价值的存货;
3、生产中已不再需要,并且已无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存货;
4、其他足以证明已无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存货。
第十三条 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项目根据被投资单位提供的中期或年度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核算投资收益时,除了按公司对其不同的持股比例分别采用权益法或成本法进行投资收益核算外,还要逐户逐项做出具体分析,如果发现被投资单位经营状况出现连续六个月以上经营亏损,现金流量严重不足,资不抵债或发生了严重自然灾害导致停产而在短时间内无法恢复正常经营,或因政府调整产业政策以致被关、停、并、转等事态发生时,应依据所掌握的证据、信息、文件、资料及时做出合理判断和估计,对确有可能发生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并且这种降低的价值在可予计的未来期间内不可能恢复长期股权投资金额,按计算所得的损失金额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公司的长期债权投资项目比照上述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则和方法计提减值准备。
第十四条 公司将每半年对委托贷款本金检查一次,若有迹象表明委托贷款本金高于可收回金额的,应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如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委托贷款的价值又得以恢复,则应作相应调帐处理。
第十五条 公司的固定资产每年至少盘点一次,对期末按可变现净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量,对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应当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但对下列情况应全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长期闲置不用,未来也不会再用,且无转让价值的固定资产;(2)由于技术进步,已不可使用的固定资产;(3)已遭毁损,以致于不再具有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固定资产;(4)不能再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固定资产。
第十六条 公司在每年年末,对在建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如果有证据表明在建工程已经发生了减值,存在下列一项或若干项情况的,应当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1)长期停建并且预计在未来3年内不会重新开工的在建工程;(2)所建项目无论在性能上,还是在技术上已经落后,并且给企业带来的经济利益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3)其他足以证明在建工程已经发生减值的情形。
第十七条 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长期投资减值准备每年度末计提一次,其中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发生突发重大减值损失时,于实际发生后的当月和下一个月及时计提减值准备。
第十八条 公司应定期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至少于每年年末检查一次。如发现以下一种或数种情况,应对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并将该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超过可收回金额的部分确认为减值准备:(1)该无形资产已被其他新技术等所替代,并且该项无形资产已无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2)某项无形资产已超过法律保护期限,并且已不能未公司带来经济利益;(3)其他足以表明该无形资产已经丧失了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情形。
第五章 资产减值损失处理程序
第十九条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七项资产发生损失时按不同的资产性质,按不同部门职能分工确定为公司资产保全责任部门,具体明确如下:
资产项目 资产保全责任部门
短期投资及委托贷款 证券投资部及财务部
应收款项-应收账款 销售部门和其他非产品
销售的应收账款的经办部门
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 具体账项的经办部门
存货 业务、仓库、财务部等
长期投资-长期股权投资 证券投资部
长期投资-长期债权投资 证券投资部
无形资产 法律部、财务部
以上各项资产的会计监督、会计估计和会计核算以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工作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指导和具体核算及会计处理工作。
第二十条 申报核销各类资产损失的程序
1、申报资产损失时由各资产保全责任部门提出详尽的文字报告及必要的法律文件、证明资料。
2、申请核销坏账损失和其他六项资产减值损失由资产保全责任部门负责人向主管副总经理提出报告并签署意见,报总经理办公会议审批及董事长核准(100万元以下)或董事会审批同意(100万元以上)后转财务部门办理。
3、财务部门在进行账务处理前应及时向税务等主管部门书面申请税前核销。
4、公司中期和年度报告之前,由总经理向公司董事会提出期间已经核销的各项资产损失的书面报告,公司董事会对此事项做出专题会议,最终裁定报告期间公司实际核销的上述坏账损失和其他七项资产损失总额,并在定期报告中公布所核销项目的催付情况等。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发生的各项资产损失作出的有关决议,依照中国证监会证监会字[1999]17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本公司1999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关于公司四项资产减值准备与核销制度》同时废止,以本制度为准。
范文四:资产减值损失
财政部于2000年12月颁布《企业会计制度》之后,又于2001年1月18日新制订和修订颁布了无形资产、借款费用、租赁、现金流量表、债务重组、投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非货币性交易等八个具体会计准则。新制度和准则与国际会计惯例进一步接轨,扩大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范围,进一步贯彻稳定性原则。
一、资产减值准备的相关规定
《企业会计制度》要求企业对可能发生损失的各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即一方面企业应对各项资产进行定期或至少每年终了时进行全面检查,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可能损失,实行计提减值准备制度;另一方面又给企业选择计提方法和计提比例的较大自主权。新制度规定企业必须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项目有: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委托贷款减值准备等八项。
二、资产减值准备的会计处理
(一)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会计处理
企业应当采用备抵法核算坏账损失,通过设置“坏账准备”科目进行核算,提取时,借记“管理费用-提取坏账准备”科目,贷记“坏账准备”科目;待某一特定应收款项被确认为坏账时,再予转销,借记“坏账准备”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科目。《企业会计制度》规定计提坏账准备的方法有三种:应收账款百分比法、账龄分析法、销货百分比法。
(二)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的会计处理
短期投资期末价值应当按照成本与市价孰低法计价,当期末市价低于初始成本,应确认为跌价损失,其计提的规定是:企业可以依照具体情况,分别按照投资总额、投资类别、单个投资项目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企业一般在年末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如果已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的短期投资市价回升,应在已计提的短期投资跌价准备数额内转回,直至恢复到原来的初始成本。进行短期投资跌价损失的核算,应设置“投资收益-计提的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科目和“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科目。其账务处理,按短期投资市价低于成本的差额,借记“投资收益-计提的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科目,贷记“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科目;如果已计提跌价损失准备的短期投资市价回升,则应作相反记录;企业出售或到期收回短期投资时,按实际收到的款项,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已提的跌价准备,借记“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科目,按账面余额,贷记“短期投资”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三)存货跌价准备的会计处理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的存货在期末时,按照账面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的原则进行计量,对于可变现净值低于存货账面成本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如果账面成本小于可变现净值,一般不作任何会计处理。进行存货跌价准备核算时,应设置“存货跌价准备”科目和“管理费用-提取的存货跌价准备” 科目。存货跌价准备应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价,并采用备抵法进行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账务处理。提取时,借记“管理费用-提取的存货跌价准备”科目,贷记“存货跌价准备”科目,以后每一会计期末均应通过成本与可变现净值比较进行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并与原余额比较,若计算的应提准备大于准备原余额,则应予预提,反之,则应冲销已提数,作相反的会计记录。
(四)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的会计处理
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和长期债权投资应当在每个会计期末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法的原则计量,对于可收回金额小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应当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计入当期的投资损益之中。可收回金额大于长期投资的账面价值,一般不作账务处理,但若属于以前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其价值得以恢复的, 则应在已计提的减值准备的限度之内进行冲减。进行长期投资减值核算,需设置“投资收益-计提的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科目和“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科目,前者反映因长期投资跌价所产生的未实现减值损失,后者是长期投资的备抵科目。当发生长期投资价值下跌并予以确认时,按确认金额借记“投资收益-计提的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科目,贷记“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科目;如果发生其价值回升,则应冲减已计提的减值损失并转回所回升的价值,按回升的价值作相反的记录;如果到期收回或处置时,其账面价值仍未恢复到初始成本,应按长期投资账面余额,贷记“长期股权投资”或“长期债权投资”科目;按已计提的投资减值准备借记“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科目。
(五)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会计处理
企业的固定资产应当在期末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法原则进行计量,对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应当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当发生固定资产减值时,借记“营业外支出-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贷记“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如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价值又得以恢复,应在原计提减值准备范围内转回,作与上相反的记录。
(六)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的会计处理
企业在建工程预计发生减值时应计提减值准备。而预计发生减值的情况是存在下列一项或若干项:长期停建并且预计在未来3年内不会重新开工的在建工程;所建项目无论在性能上,还是在技术上已经滞后并给企业带来的经济利益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其他足以证明在建工程已经发生减值的情形。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的核算是在计提减值准备时,借记“营业外支出-计提的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科目,贷
记“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科目。如果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在建工程价值又得以恢复,应在原已提减值准备的范围内转回,作与上相反的记录。
(七)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的会计处理
当企业存在下列一项或若干项情况时,应当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某项无形资产已被其他新技术等所替代,使其为企业创造经济利益的能力受到重大不利影响;某项无形资产的市价在当期大幅度下跌,在剩余摊销年限内预期不会恢复;某项无形资产已超过法律保护期限,但仍具有部分使用价值;其他足以证明某项无形资产实质上已经发生了减值的情形。当企业所持有的无形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时,应按其差额,确认当期无形资产减值损失,借记“营业外支出-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科目,贷记“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科目。如果已计提减值准备的无形资产价值又得以恢复,应按恢复增加的数额,作与上相反的记录。
(八)委托贷款减值准备的会计处理
企业应当对委托贷款本金进行定期检查,并按委托贷款本金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量,可收回金额低于委托贷款本金的差额,应当计提减值准备,计提时借记“投资收益-计提的委托贷款减值准备”科目,贷记“委托贷款减值准备”科目;如果已确认损失的委托贷款的价值又得以恢复,应在已提的减值准备范围内转回,作与上相反的记录。
范文五:资产减值损失学习
问题一:资产计提的八项减值准备
1、 对应收帐款和其他应收款等应收款项计提的坏帐准备;
2、 对股票、债券等短期投资计提的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3、 提的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4、 对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库存商品等存货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
5、 对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6、 对专利权、商标权等无形资产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7、 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8、 委托贷款的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除了货币资金、应收票据、预付帐款、长期待摊费用等外的资产均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
问题二:资产期末计价的计量模式 正因为各项资产期末计价均采用“孰低法”,由此便产生了各种资产准备账户。所不同的是,它们的计价方法选择了不同的计量模式,现归纳如下:
计量模式用资产项目
(1)成本与市价孰低法短期投资
(2)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存货
(3)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法长期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
(4)委托贷款本金与可收回金额孰低法委托贷款
(5) 应收款项与估计可收回款项孰低法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 需要说明的是: 对于(1)项中的市价是指在证券市场上挂牌的交易价格。
对于(2)项中的“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金后的金额。 对于(3)、(4)项中的“可收回金额”,是指资产的销售净价与预期以该资产的持续使用和使用寿命结束时和处置中形成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中的较高者。“销售净价”是指资产的销售价格减去所发生的资产处置费用后的余额。
从现行的会计制度和颁布的准则内容来看,现有规定对有关资产减值计量模式缺乏统一的标准,因而可操作性差。现有准则中使用的计量基础包括有:可变现净值、可收回金额、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销售净价、市价等多个标准,在实际会计工作中难以掌握与运用。
问题三:资产减值损失会计处理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坏账准备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等各项减值准备
问题三:资产减值损失与坏账准备
1、坏账准备是应收账款的备抵科目,它属于资产,但是是资产的减项,借方表示减少,贷方表示增加。
2、资产减值损失属于损益,借方表示增加,贷方表示减少
新会计准则下“资产减值损失”包含存货、应收账款、固定资产、应收账款等减值。减值全部计入“资产减值损失”,不再计入管理费用。
“资产减值准备”是资产备抵科目,在资产负债表中不显示。资产显示净值,即资产净值=资产-资产减值准备
在计算或者列分录当中20xx年12月31日我们是先用20xx 年1月1日 摊余成本计提利息,然后用计算的20XX年 12月31日 摊余成本与现值比,计提资产减值损失;
每种的金融资产是一样的核算 。
07年年底,预计原现金流不会改变,所以要做的会计处理是冲回原计提的减值准备。
07年末题目没有表述现金流变化,相应不用计算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您的计算和原摊余成本的差额 是因为复利现值系数是保留小数的结果,会有计算误差。 所以当题目没有说明现金流变化时候不用计算这部分金额,不用调整原摊余成本。
1, 题目没有给定现金流变化,不用重新计算摊余成本的,还是按照原金额继续计量 ,因为复利现值系数是保留小数的结果会导致计算误差 。
2, 下面(4)(5) 实际现金流都和原预计不同 ,现金流变化 ,摊余成本需要重新计算 。
如果(4)(5)的现金流量与预计的相同,即使账面价值与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不同,也不需要计提资产减值损失。
祝您学习愉快!
资产减值损失 是费用类账户, 也就是说 增加记借方 减少记贷方 那 贷款损失准备 、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有属于资因为实际收到利息和原估计的金额10 000 000 不同,重新计算现金流量现值是1818200,产类 但是他们都属于抵减科目,增加计入贷方,减少计入借方。 题目没有给定现金流变化的情况下不用按照未来现金流量现值 进行计算摊余成本,因为复利现值系数本身就是保留小数的结果,计算会有误差 。
按照原摊余成本 加上减少减值的金额 计算期末摊余成本 。
只有题目给定现金流变化的情况下 用 现金流量现值计算摊余成本
大部分资产减值时都是借“资产减值损失”,贷“资产减值准备”,根据教材和课件上的内容,
持有至到期发生减值时的会计处理是:借:资产减值损失;贷:持有至到期减值准备。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时的会计处理是:借:资产减值损失;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对于贷款来说,其核算是更加谨慎的,因此如果是发生减值后,就不再确认新的资产,所以确认利息收入时要对应一个借方的科目,要是用贷款-已减值,就是增加贷款,即增加资产,与我们减值后不再确认新的资产不符合,所以是冲减贷款损失准备,即冲已经计提的减值准备的金额。同理,在真正收到款项时,也是冲减贷款-已减值,即减少
资产,而不是增加贷款损失准备
如果是存在应收未收的利息,那么一般情况下就是贷款发生了减值,而贷款发生减值,则是要把贷款下所有明细科目还有应收未收的利息计入到贷款-已减值中,所以说这个利息就形成了贷款的账面价值
1实际是否收到利息只是影响到现金流,而我们确认利息收入是对摊余成本的一个调整,这里摊销的利息就是实际利率,也就是期初折现时的利率
2理解正确,即发生减值后,我们确认利息收入是要冲减贷款损失准备和确认利息收入的,即用期初摊余成本*实际利率计算本期摊销的金额
可以这么理解,这里的差额就是因为我们计算时保留小数形成的,并不是真正发生减值,所以不需要调整,也就是在没有发生新的减值的情况下,我们就根据期初摊余成本摊销,然后调整摊余成本就是现在应该有的金额, 不需要再计算未来现金流量进行调整,只有发生减值才需要比较确认减值准备的金额
针对这个题目,是不是可以这样来理解,
1、未来现金流量发生改变
2、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未改变,但实际的流量却改变了。
这两种情况下,都要考虑减值的问题。
估计未来现金流量不会变化,就证明没有发生减值,不需要再重新计算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与现在的公允价值相比计提减值准备
因为在2008年末的时候,又发生了减值,所以在摊销后以摊余成本与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相比继续确认计提的减值准备金额,也就是最后一个分录,而在2007年末,预计的未来现金流量没有发生变化,也就不用重新计算未来现金流量现值计提减值准备
1)在发现有减值迹象时计提,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坏账准备
2)在确认时
借:坏账准备
贷:应收账款
3)账款收回时
借:应收账款
贷:坏账准备
同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P43例题2-13
关于2006年12月31日的处理:
1、 未确认减值损失前的摊余成本=期初摊余成本+本期计提利息-本期收
回的利息和本金=1500+150-0=1650这可以理解,那为什么这个未确认损失前的摊余成本≠未确认损失前的账面价值?账面价值只有1500
万。
2、 课件写有:发生减值时候为了区分正常和不良贷款,将贷款(本金、
利息调整)转入“贷款-已减值”。可是为什么要把应收利息也要计入“贷款-已减值”?
3、以前说过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不等于摊余成本,贷款的账面价值和摊余成本是否一致?
关于2007年12月31日的处理:
1、如果把976660像下面08年那样做法一样理解成当年计提的利息,并由此得到
07年未确认减值损失前的摊余成本=9766600+976660=10743260
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没有变,仍然是9766600
这样的话,摊余成本不是小于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了要减值?这是怎么回事?
2、为什么9766600*10%=976660是确认减值损失的回转?不是确认的利
息收入?这两者怎么样理解?
p44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即使该金融资产没有终止确认,原来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中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应当予以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那么请问老师,如果先发生公允价值上升,做过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贷:资本公积,后来又发生减值,要不要把上述资本公积从借方转出呢?也就是说累计损失转还是无论损失利得都要转出呢?谢谢老师。
1、 未确认减值损失前的摊余成本=期初摊余成本+本期计提利息-本期收
回的利息和本金=1500+150-0=1650这可以理解,那为什么这个未确认损失前的摊余成本≠未确认损失前的账面价值?账面价值只有1500
万。
答:因为这里说明利息不能收回,所以是摊余成本的一部分,要是没有这
个假设条件,那么摊余成本不能包含150
2、 课件写有:发生减值时候为了区分正常和不良贷款,将贷款(本金、
利息调整)转入“贷款-已减值”。可是为什么要把应收利息也要计入“贷款-已减值”?
答:如果说明利息不能收回,要将这个应收利息转入到贷款-已减值中,
也就是用贷款已减值来体现其全部的应收金额
3、以前说过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不等于摊余成本,贷款的账面价值和摊余成本是否一致?
答:不一定一致,像这个情况,存在没有收到的利息,所以就不一致
关于2007年12月31日的处理:
1、如果把976660像下面08年那样做法一样理解成当年计提的利息,并由此得到
07年未确认减值损失前的摊余成本=9766600+976660=10743260
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没有变,仍然是9766600
这样的话,摊余成本不是小于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了要减值?这是怎么回事?
答:未来现金流量不变是指流量不变,但是在每一年的时候我们都要重新折现的,也就是时间发生变化,所以金额并不就是9766600
2、为什么9766600*10%=976660是确认减值损失的回转?不是确认的利
息收入?这两者怎么样理解?
答:我们在确认利息收入时对应的科目是贷款损失准备,贷款损失准备是影响
到贷款的账面价值的,也就是影响贷款的摊余成本,教材说转回减值不好理解,实际上就是对摊余成本的调整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即使该金融资产没有终止确认,原来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中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应当予以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那么请问老师,如果先发生公允价值上升,做过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贷:资本公积,后来又发生减值,要不要把上述资本公积从借方转出呢?也就是说累计损失转还是无论损失利得都要转出呢?
答:也是需要转出的
对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而言,它的摊余成本和账面价值是不相等的,因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不包括公允价值变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