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食品中铬的测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5009.123—201x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铬的测定
(征求意见稿)
201x-xx-xx发布 201x-xx-xx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发布
GB 5009.123—201x
前 言
本标准代替GB/T 5009.123-2003《食品中铬的测定方法》
本标准与GB/T 5009.123-2003相比主要修改如下:
——样品前处理增加了微波消解法和湿法消解法;
——基体改进剂增加了磷酸二氢铵;
——删除第二法示波极谱法。
I
GB 5009.123—201x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铬的测定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食品中铬测定的原子吸收石墨炉法。
本标准适用于食品中铬的含量测定。
2 原理
试样经消解处理后,采用石墨炉原子吸收光谱法,在357.9 nm处测定吸光度,与标准系列比较定量。 3 试剂
除非另有说明,本方法所用试剂均为优级纯,水为GB/T 6682规定的二级水。 3.1 硝酸(HNO)。 3
3.2 高氯酸(HClO)。 4
3.3 硝酸溶液(5,95):量取50 mL硝酸加入950 mL水中。
3.4 硝酸溶液(1,1):硝酸加水等体积混合。
3.5 铬标准储备液(1 mg/mL):准确称取基准物质重铬酸钾(110?,烘2 h)1.4315 g铬。溶于水中,移入500 mL容量瓶中,用水稀释至刻度。此溶液每毫升相当于1.000 mg。或购置铬标准储备液(1.00 mg/mL):由国家标准物质研究中心提供。
3.6 铬标准使用液(100 ng/mL):将铬标准储备液用硝酸溶液(5,95)逐级稀释,配成每毫升相当于100 ng铬,有效期1个月。
3.7 磷酸二氢铵溶液(20.0 g/L):称取2.0 g磷酸二氢铵,用硝酸溶液(5,95)定容至100 mL。 3.8 磷酸铵(20.0 g/L):称取2.0 g磷酸二氢铵,用硝酸溶液(5,95)定容至100 mL。 3.9 高纯度氩气(纯度> 99.99 %)
4 仪器设备
4.1 原子吸收光谱仪,配石墨炉原子化器,附铬空心阴极灯,热解涂层石墨管。 4.2 密闭微波消解系统。
4.3 可调式控温电热炉。
4.4 可调式控温电热板。
4.5 高压消解器,配有消解内罐。
4.6 高温炉。
4.7 恒温干燥箱。
1
GB 5009.123—201x 4.8 天平,感量0.1 mg。
5 分析步骤
5.1 试样的预处理
5.1.1 粮食、豆类等去除杂物后,磨碎,过20 目筛,装入洁净的容器内,作为试样。密封,并标明标,试样应于室温下保存。 记
5.1.2 蔬菜、水果、鱼类、肉类及蛋类等水分含量高的鲜样,用食品加工机打成匀浆,装入洁净的容器内,作为试样。密封,并标明标记。试样应于冰箱冷藏室保存。
5.2 样品消解
5.2.1 微波消解:称取0.2 g,0.6 g试样于微波消解罐中,加入5 mL硝酸,按照微波消解的操作步骤消解试样(消解条件参见附录A)。冷却后取出消解罐,在电热板上于140?,160?赶酸。消解罐放冷后,将消化液转移至10 mL容量瓶中,用少量水洗涤消解罐2,3次,合并洗涤液,定容。同时做试剂空白试验。
5.2.2 湿法消解:准确称取0.5 g,3 g试样于消化管中,加入10 mL硝酸、0.5 mL高氯酸,在控温电热炉上消解(参考条件:120?/0.5 h,1 h、升至180?/2 h,4 h、升至200?,220?). 若消化液呈棕褐色,再加硝酸,消解至冒白烟,消化液呈无色透明或略带黄色,取出消化管,冷却后用水定容至10 mL。同时做试剂空白试验。
5.2.3 高压消解:称取样品0.3 g,1 g于消解内罐中,加入5 mL硝酸,浸泡过夜。旋紧消解外罐,放入恒温干燥箱,于140?,160?下保持4 h,5 h。冷却至室温,缓慢旋松外罐,取出消解内罐,放在控温电热板上于140?,160?赶酸。冷却后将消化液转移至10 mL容量瓶中,用少量水洗涤内罐和内盖2,3次,合并洗涤液于容量瓶中并用水定容。同时做试剂空白试验。
5.2.4 干式消解法:称取0.5 g,3 g试样于瓷坩埚中,加人1 mL,2 mL硝酸,浸泡1h以上,将坩埚置于电热板上,小心蒸干,炭化至不冒烟为止,转移至高温炉中,于550 ?恒温3 h,4 h。对于灰化不彻底的试样,取出冷却,加数滴硝酸,再转入550 ?高温炉中,继续灰化1 h,2 h,至试样呈白灰状,从高温炉取出冷却,用硝酸溶液(1+1)溶解并用水定容至10 mL。同时,按上述方法作空白试验。 5.3 测定
5.3.1 标准系列的制备:分别吸取铬标准使用液(100 ng/ml)0,0.500,1.00,2.00,3.00,4.00,于25 ml容量瓶中,用0.5 mol/L硝酸溶液稀释至刻度,混匀。各量瓶中每毫升分别相当于0,2.00,4.00,8.00,12.0,16.0 ng铬。或采用石墨炉自动进样器自动配制。
5.3.2 仪器参考条件:将石墨炉原子吸收光谱仪调试至测铬最佳状态.仪器条件为:波长357.9 nm,狭缝 0.2 nm,灯电流7 mA。 升温程序参考附录B。
5.3.3 标准曲线的制作:将标准系列工作液按浓度由低到高的顺序分别取10 μL,注入石墨管,原子化后测其吸光度值,以浓度为横坐标,吸光度值为纵坐标,绘制标准曲线。
5.3.4 试样溶液测定:在与测定标准溶液相同的实验条件下,将空白溶液和样品溶液分别注入石墨管,测其吸光度值,与标准系列比较定量。对有干扰的试样应注人5 μL(可根据使用仪器选择最佳进样量)的磷酸二氢铵溶液(20.0 g/L)或磷酸铵(20.0 g/L)基体改进剂(标准系列亦然)。 6 结果计算
试样中铬的含量按式(1)计算:
2
GB 5009.123—201x
(C,C),V0……………………………………(1) X,m,1000
式中:
试样中铬的含量,单位为毫克每千克(mg/kg); X ——
C ——测定样液中铬的含量,单位为微克每升(ng/mL);
C——空白液中铬的含量,单位为微克每升(ng/mL); 0
V ——样品消化液的定容总体积,单位为毫升(mL);
样品称样量,单位为克(g)。 m ——
计算结果保留两位有效数字。
7 精密度
在重复性条件下获得的两次独立测定结果的绝对差值不得超过算术平均值的20%。
8 其它
当称样量0.5 g,定容量10 mL时,本标准的检出限(LOD)为 8 μg/kg,定量限(LOQ)为 30 μg/kg。
3
GB 5009.123—201x
附录A
微波消解程序参数
表A.1为微波消解程序参数
表A.1 微波消解程序参数
功率变化 设定温度 升温时间 恒温时间 步骤 1200 W,% ? min min 1 0-80 120 5 5 2 0-80 160 5 10 3 0-80 180 5 10
4
GB 5009.123—201x
附录B
石墨炉原子吸收法参考升温程序
表B.1为石墨炉原子吸收法参考升温程序
表B.1 石墨炉原子吸收法参考升温程序
波长 狭缝 灯电流 干燥 灰化 原子化 元素 nm nm mA ?/ S ?/ S ?/ S 铬 357.9 0.2 5,7 85,120/ 40,50 900 /20,30 2700/ 4,5
5
范文二:食品中铬的污染
食品中铬的污染
摘要:随着工业的发展,食品中各种各样的污染越来越严重,本文就从以下几方面:食品中铬的来源、食
品中铬对人体的伤害、食品中铬的检测方法,对食品中的铬污染进行介绍。
Abstract:With industrial development,a variety of pollution in the food more and more serious,from the following
aspects,food sources of chromium,chromium in foods on the human body injury,of chromium in foods,detection
methods,chromium contamination in the food described.
关键字:食品、铬污染、来源、伤害、检测
1食品中铬的来源
由于铬有着良好的电子层结构所以被赋予了特殊的工业应用价值,在电镀、制茧、染料、颜
料和有机合成等领域中,铬已得到了广泛而无可取代的应用。因此当各种含铬的污水排放到
环境中先是造成土壤和水的污染,然后这部分铬逐步被生长在这片地域的植物和鱼类吸收
了,最后都被食物链最顶端的我们吃到了肚子里。食品中的铬大部分都是这样来的,当然还
有一少部分是因为食品的包装含铬而来。
2食品中铬对人体的危害
铬经消化道进入人体,可引起口角糜烂、恶心、呕吐、腹泻、腹疼和溃疡等病变[1]。狗经
口灌入重铬酸钾6.48 mg/kg 可引起死亡[2] 。动物尸检可发现胃和小肠粘膜有明显炎症,局
部粘膜破损、粘膜下出血。人口服重铬酸盐的致死剂量约3g,除见胃粘膜有充血、溃疡和
炎症外, 还可见肾组织坏死、脑水肿和内脏器官出血等病变[2] 。六价铬经口的阀下剂量比
三价铬小。有人对家兔和狗进行六个月的观察,当所用的三价铬剂量50mg/k g时,其对体
重、血象及体内氧化过程均无异常改变,亦无任何病理变化,仅于第二个月血糖有短时间升
高。说明三价铬径口的阀下剂量是相当大的。而六价铬经口的阀下剂量应当在0 . lmg / kg 体
重左右[3]
于小鼠受孕后7一9 天,腹膜内注射CrC13,于妊娠18 天宰杀,可见胎儿有不同程度的体重下
降与畸形。日本某化工厂生产六价铬化合物造成对环境的污染,据称在污染区域内河流两岸
放牧的牛群中,经常发生死产、流产和产仔畸形。
近年来的研究表明[4],铬先以六价铬的形式渗入细胞(三价铬难以渗入),然后在细胞内还原为
三价铬而构成“终致癌物”,与细胞内的大分子物质(如核酸片戈蛋白等)相结合,引起遗传密
码的改变,从而引起细胞的突变和癌变。
3食品中铬的检测
根据国标中食品铬的测定有两种方法一种是原子吸收石墨炉法另一种是示波极谱法,第一种
方法是将样品原子化以后测其吸光度与铬的标准曲线进行比较从而测出铬的含量。第二种方
法又称“单扫描极谱分析法”。一种极谱分析新方法。它是一种快速加入电解电压的极谱法。
常在滴汞电极每一汞滴成长后期,在电解池的两极上,迅速加入一锯齿形脉冲电压,在儿秒
钟内得出一次极谱图,为了快速记录极谱图,通常用示波管的荧光屏作显示工具,囚此称为
示波极谱法。最后也是将谱图与标准谱图进行比较从而得出食品中铬的含量。但是这两种方
法仅仅只能在实验室里进行,费时费力还费仪器。现在及将来铬的检测或者说食品安全的检
测肯定往快速便捷的道路上走。因此下面将介绍一种快速检测铬的方法,利用二苯碳酰二肼
和铬的特色反应,建立一种利用显色反映和智能式光电比色计联用,简单、快速的测定食品
中铬含量的方法。实现了对铬的现场定量检测。通过将显色试剂固定在纸片上,操作过程中
纸片代替了检测试剂,而且显色纸片稳定,保存时间长,同时使用自行设计的智能式手持光
电比色计,使方法达到定量,操作简便、快速、灵敏。[5] 参考文献:[1]汤克勇环境中的铬与铬的生理意义皮革科学与工程1996341~452内
[2]蔡宏道.环境污染与卫生检测,人民卫生出版社,1981,67一72
[3]汤克勇.铬的污染源及其危害 皮革科学与工程.1997.3
[4]王连生.环境健康化学,科学出版社,1994,332一334
[5]王红勇. 污染食品中铬快速测定方法
范文三:食品中铬的测定
食品中铬的测定
准确称取1g到2g代表性试样于150ml三角瓶中,加入5ml硫酸使样品完全碳化后,加30ml过氧化氢,放在硝解炉上于160摄氏度到200摄氏度加热消化至无色透明溶液,如变为褐色则过氧化氢不够,应补加过氧化氢,继续加热至过氧化氢完全分解,使溶液浓缩至4至5ml,取下放冷。加水10ml,2滴百里酚蓝指示剂,以10mol/L氢氧化钠中和,快到终点时,改为1mol/L氢氧化钠中和,至溶液刚变蓝色,再加20滴1mol/L氢氧化钠,加2ml过氧化氢,于消解炉上在160摄氏度到200摄氏度下加热溶液,待大部分过氧化氢分解后,滴加10滴0.5%碘化钾溶液,继续加热至过氧化氢完全分解,取下放冷。转入50 ml容量瓶中,定容到刻度,取此液5.0 ml于25 ml比色管中供分析用。
标准曲线
于25 ml比色管中,分别加入0.00,1.00,2.00,3.00,4.00ml标准应用液(相当于0.00,0.10,0.20,0.30,0.40ugCr),各加1.0ml5.4mol/L硫酸,1滴百里酚蓝指示剂,以10mol/L氢氧化钠溶液中和。至溶液刚变蓝色,再加2滴10mol/L氢氧化钠溶液,混匀。
3.测定
-3 于试样和标准系列管中,各加2.5ml氨—氯化铵缓冲液,1.4ml1ⅹ10mol/Lа,а′-联
吡啶溶液,1.0ml 6mol/L亚硝酸钠溶液,稀释至25ml,混匀。要求水浴加热在15摄氏度到20摄氏度间,取1ml上机检测。起始电位—1.2Ⅴ,终止电位-1.6Ⅴ
铬设定分析条件
静止电位:-1.2
静止时间: 10
起始电位:-1.2
终止电位: -1.6
阶梯增量:3
阶梯宽度:20
采样时间:10
补偿系数:0
零敏度: 5.0e-5(可调)
是否敲击: 敲击
通氮时间:0
电极选择: 滴汞电极
微分次数:1
电解池控制 不打开此窗口)
试剂配制
铬标准溶液
1.1储备液
准确称取1.4135克于110℃干燥的优级纯重铬酸钾(K2Cr2O2)溶于水中,稀释至500mL,混匀,此液1 mL,含1.0毫克Cr(Ⅵ)。
1.2应用液
吸取储备液逐级稀释成1 mL含0.1微克Cr(Ⅵ)的应用液。即将1 mL储备液稀释10000倍,混匀。
2.硫酸(分析纯)5.4mol/L
在盛有60毫升左右水的容器中加入29.3毫升的硫酸,加水至100毫升.即将29.3毫升的硫酸稀释至100毫升,混匀。
3.过氧化氢
4. 0.1%百里酚蓝指示剂(1g/L):称取0.1克百里酚蓝,用20%乙醇溶解并稀释至100 mL,混匀。
5. 10 mol/L氢氧化钠溶液
称取40克氢氧化钠,用水溶解并稀释至100 mL,混匀。
6. 1 mol/L氢氧化钠溶液
称取4克氢氧化钠,用水溶解并稀释至100 mL,混匀。
7.氨-氯化铵缓冲液
称取53.5克氯化铵(分析纯)溶于水中,加入7.2 mL氨水(分析纯),加水稀释至250 mL,混匀。
8.а,а′-联吡啶溶液(又名2,2′-联吡啶)
-28.1 1×10mol/Lа,а′-联吡啶溶液
称取0.157克а,а′-联吡啶(分析纯)溶于水中,稀释至100 mL,混匀。放冰箱中可长期保存。
-31×10mol/Lа,а′-联吡啶溶液
-2吸取10.0 mL 1×10mol/Lа,а′-联吡啶溶液,加水稀释至100 mL,混匀。
9. 6mol/L亚硝酸钠溶液:称取41.4克亚硝酸钠(分析纯)溶于水中,加水稀释至100 mL,混匀。放冰箱中保存。
10. 0.5%碘化钾溶液
准确称取0.5克碘化钾溶于水中,稀释至100 mL,混匀。
所需试剂
重铬酸钾(优级纯)
硫酸(分析纯)
百里酚蓝
无水乙醇(分析纯)
氨水(分析纯)
氯化铵(分析纯)
氢氧化钠(分析纯)
а,а′-联吡啶溶液(又名2,2′-联吡啶)(分析纯)
亚硝酸钠(分析纯)
碘化钾(分析纯)
范文四:欧盟食品铬含量标准(2篇)
以下是网友分享的关于欧盟食品铬含量标准的资料2篇,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就爱阅读感谢您的支持。
欧盟食品铬含量标准篇一
标准最高执行最好的食品安全标准:欧盟食品安全标准介绍 国内的食品安全问题令人担忧,主要是食品安全法规不严谨,有法也执行不了;对比欧盟高标准的食品安全法规,严格的执行力度,我们深感差距。 欧盟食品法规的主要框架包括“一个路线图,七部法规”。“一个路线图”指食品安全白皮书;“七部法规”是指在食品安全白皮书公布后制定的有关欧盟食品基本法、食品卫生法以及食品卫生的官方控制等一系列相关法规。
1.食品安全白皮书
1
欧盟食品安全白皮书长达52页,包括执行摘要和9章的内容,用116项条款对食品安全问题进行了详细阐述,制订了一套连贯和透明的法规,提高了欧盟食品安全科学咨询体系的能力。白皮书提出了一项根本改革,就是食品法以控制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为基础,包括普通动物饲养、动物健康与保健、污染物和农药残留、新型食品、添加剂、香精、包装、辐射、饲料生产、农场主和食品生产者的责任,以及各种农田控制措施等。同时,它要求各成员国机构加强工作,保证措施能可靠、合适地执行。
欧盟食品安全白皮书英文版
欧盟食品安全白皮书中文版
2.食品安全基本法(EC)178,2002号条例
178,2002号法规是2002年1月28日颁布的,主要拟订了食品法规的一般原则和要求、建立EFSA和拟订食品安全事务的程序,是欧盟的又一个重要法规。178,2002号法令包含5章65项条款。范围和定义部分主要阐述法令的目标和范围,界定食品、食品法律、食品商业、饲料、风险、风险分析等20多个概念。一般食品法律部分主要规定食品法律的一般原则、透明原则、食品贸易的一般原则、食品法律的一般要求等。欧洲食品局(EFSA)部分详述EFSA的任务和使命、组织机构、操作规程;EFSA的独立性、透明性、保密性和交流性;EFSA财政条款;EFSA其他条款等方面。
2
EFSA由管理委员会、行政主任、咨询论坛、科学委员会和8个专门科学小组组成。快速预警系统、危机管理和紧急事件部分主要阐述了快速预警系统的建立和实施、紧急事件处理方式和危机管理程序。程序和最终条款主要规定委员会的职责、调节程序及一些补充条款。
(EC)178,2002号条例英文版
(EC)178,2002号条例中文版
3.食品卫生条例(EC)852/2004号条例
该法规规定了食品企业经营者确保食品卫生的通用规则,主要包括:1、企业经营者承担食品安全的主要责任;2、从食品的初级生产开始确保食品生产、加工和分销的整体安全;3、全面推行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HACCP);4、建立微生物准则和温度控制要求;5、确保进口食品符合欧洲标准或与之等效的标准。
(EC)852/2004号条例英文版
4.动物源性食品特殊卫生规则(EC)853/2004号条例
该法规规定了动物源性食品的卫生准则,其主要内容包括:1、只能用饮用水对动物源性食品进行清洗;2、食品生产加工设施必须在欧盟获得批准和注册;
3、动物源性食品必须加贴识别标识;4、只允许从欧盟许可清单所列国家进口动物源性食品等。
(EC)853/2004号条例英文版
3
(EC)853/2004号条例中文版
5.人类消费用动物源性食品官方控制组织的特殊规则(EC)854/2004号条例
该法规规定了对动物源性食品实施官方控制的规则,其主要内容包括:1、欧盟成员国官方机构实施食品控制的一般原则;2、食品企业注册的批准;对违法行为的惩罚,如限制或禁止投放市场、限制或禁止进口等;3、在附录中分别规定对肉、双壳软体动物、水产品、原乳和乳制品的专用控制措施;4、进口程序,如允许进口的第三国或企业清单。
(EC)854/2004号条例英文版
(EC)854/2004号条例中文版
6.确保对食品饲料法以及动物卫生与动物福利法规遵循情况进行验证的官方控制(EC)882,2004号条例
882,2004条例是一部侧重对食品与饲料,动物健康与福利等法律实施监管的条例。它提出了官方监控的两项基本任务,即预防,消除或减少通过直接方式或环境渠道等间接方式对人类与动物造成的安全风险;严格食品和饲料标识管理,保证食品与饲料贸易的公正,保护消费者利益。官方监管的核心工作是检查成员国或第三国是否正确履行了欧盟食品与饲料法,动物健康与福利条例所要求的职责,确保对食品饲料法以及动物卫生与动物福利法规遵循情况进行核实。
(EC)882,2004号条例英文版
4
(EC)882,2004号条例中文版
7.关于供人类消费的动物源性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及引进的动物卫生法规2002/99/EC号指令
该指令要求各成员国2005年前转换成本国法律。该指令提出了动物源性食品在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中的动物健康条件的官方要求。指令中还包括了相关的兽医证书要求、兽药使用的官方控制要求、自第三国进口动物源性食品的卫生要求等。
2002/99/EC号指令英文版
8.饲料卫生要求(EC)183,2005号条例
许多食品问题始于被污染的饲料。为了确保饲料和食品的安全,欧盟的第183,2005规定对动物饲料的生产、运输、存储和处理作了规定。和食品生产商一样,饲料商应确保投放市场的产品安全、可靠,而且负主要责任,如果违反欧盟法规,饲料生产商应支付损失成本,如产品退货以及饲料的损坏。
欧盟食品铬含量标准篇二
欧盟对食品中甜味剂限量标准的规定,具体如下:
赤藓糖醇(E968)
5
甜点及类似食品-低热量、不加糖的水基料点心(适量)
甜点及类似食品-低热量、不加糖的奶和奶衍生品基料点心(适量)
甜点及类似食品-低热量、不加糖的果蔬基料点心(适量)
甜点及类似食品-低热量、不加糖的蛋基料点心(适量)
甜点及类似食品-低热量、不加糖的谷物基料点心(适量)
甜点及类似食品-低热量、不加糖的早餐谷物或谷物基料食品(适量)
甜点及类似食品-低热量、不加糖的脂肪基料点心(适量)
甜点及类似食品-低热量或不加糖的食用冰(适量)
甜点及类似食品-低热量或不加糖的果酱、果子冻、果子酱、蜜饯果(适量)
甜点及类似食品-低热量或不加糖的水果制品,但用于果汁饮料的产品除外(适量) ——不加糖的糕点(适量)
——低热量、不加糖的干果基料点心(适量)
——低热量或不加糖的淀粉基料糕点(适量)
——低热量、不加糖的可可基料的食品(适量)
——低热量、不加糖的可可、奶、干果或脂肪基料三明治(适量)
——不加糖的口香糖(适量)
——调味汁(适量)
——芥末(适量)
6
——低热量、不加糖的精制烘焙食品(适量)
——特殊营养用途的食品(适量)
——添加在固态型中,2002/46/EC指令中定义的食品补充剂(适量)
甘露醇(E421)
甜点及类似食品-低热量、不加糖的水基料点心(适量)
甜点及类似食品-低热量、不加糖的奶和奶衍生品基料点心(适量)
甜点及类似食品-低热量、不加糖的果蔬基料点心(适量)
甜点及类似食品-低热量、不加糖的蛋基料点心(适量)
甜点及类似食品-低热量、不加糖的谷物基料点心(适量)
甜点及类似食品-低热量、不加糖的早餐谷物或谷物基料食品(适量)
甜点及类似食品-低热量、不加糖的脂肪基料点心(适量)
甜点及类似食品-低热量或不加糖的食用冰(适量)
甜点及类似食品-低热量或不加糖的果酱、果子冻、果子酱、蜜饯果(适量)
甜点及类似食品-低热量或不加糖的水果制品,但用于果汁饮料的产品除外(适量) ——不加糖的糕点(适量)
——低热量、不加糖的干果基料点心(适量)
——低热量或不加糖的淀粉基料糕点(适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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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热量、不加糖的可可基料的食品(适量)
——低热量、不加糖的可可、奶、干果或脂肪基料三明治(适量)
——不加糖的口香糖(适量)
——调味汁(适量)
——芥末(适量)
——低热量、不加糖的精制烘焙食品(适量)
——特殊营养用途的食品(适量)
——添加在固态型中,2002/46/EC指令中定义的食品补充剂(适量)
麦芽糖醇(E965) (i)麦芽糖醇(ii)麦芽糖浆
甜点及类似食品-低热量、不加糖的奶和奶衍生品基料点心(适量)
甜点及类似食品-低热量、不加糖的果蔬基料点心(适量)
甜点及类似食品-低热量、不加糖的蛋基料点心(适量)
甜点及类似食品-低热量、不加糖的谷物基料点心(适量)
甜点及类似食品-低热量、不加糖的早餐谷物或谷物基料食品(适量)
甜点及类似食品-低热量、不加糖的脂肪基料点心(适量)
甜点及类似食品-低热量或不加糖的食用冰(适量)
甜点及类似食品-低热量或不加糖的果酱、果子冻、果子酱、蜜饯果(适量)
8
甜点及类似食品-低热量或不加糖的水果制品,但用于果汁饮料的产品除外(适量) ——不加糖的糕点(适量)
——低热量、不加糖的干果基料点心(适量)
——低热量或不加糖的淀粉基料糕点(适量)
——低热量、不加糖的可可基料的食品(适量)
——低热量、不加糖的可可、奶、干果或脂肪基料三明治(适量)
——不加糖的口香糖(适量)
——调味汁(适量)
——芥末(适量)
——低热量、不加糖的精制烘焙食品(适量)
——特殊营养用途的食品(适量)
——添加在固态型中,2002/46/EC指令中定义的食品补充剂(适量)
甜点及类似食品-低热量、不加糖的水基料点心(适量)
木糖醇(E967)
甜点及类似食品-低热量、不加糖的水基料点心(适量)
甜点及类似食品-低热量、不加糖的奶和奶衍生品基料点心(适量)
甜点及类似食品-低热量、不加糖的果蔬基料点心(适量)
甜点及类似食品-低热量、不加糖的蛋基料点心(适量)
9
甜点及类似食品-低热量、不加糖的谷物基料点心(适量)
甜点及类似食品-低热量、不加糖的早餐谷物或谷物基料食品(适量)
甜点及类似食品-低热量、不加糖的脂肪基料点心(适量)
甜点及类似食品-低热量或不加糖的食用冰(适量)
甜点及类似食品-低热量或不加糖的果酱、果子冻、果子酱、蜜饯果(适量)
甜点及类似食品-低热量或不加糖的水果制品,但用于果汁饮料的产品除外(适量) ——不加糖的糕点(适量)
——低热量、不加糖的干果基料点心(适量)
——低热量或不加糖的淀粉基料糕点(适量)
——低热量、不加糖的可可基料的食品(适量)
——低热量、不加糖的可可、奶、干果或脂肪基料三明治(适量)
——不加糖的口香糖(适量)
——调味汁(适量)
——芥末(适量)
——低热量、不加糖的精制烘焙食品(适量)
——特殊营养用途的食品(适量)
——添加在固态型中,2002/46/EC指令中定义的食品补充剂(适量)
甜点及类似食品-低热量、不加糖的水基料点心(适量)
10
甜点及类似食品-低热量、不加糖的奶和奶衍生品基料点心(适量)
甜点及类似食品-低热量、不加糖的果蔬基料点心(适量)
甜点及类似食品-低热量、不加糖的蛋基料点心(适量)
甜点及类似食品-低热量、不加糖的谷物基料点心(适量)
甜点及类似食品-低热量、不加糖的早餐谷物或谷物基料食品(适量)
甜点及类似食品-低热量、不加糖的脂肪基料点心(适量)
甜点及类似食品-低热量或不加糖的食用冰(适量)
甜点及类似食品-低热量或不加糖的果酱、果子冻、果子酱、蜜饯果(适量)
甜点及类似食品-低热量或不加糖的水果制品,但用于果汁饮料的产品除外(适量) ——不加糖的糕点(适量)
——低热量、不加糖的干果基料点心(适量)
——低热量或不加糖的淀粉基料糕点(适量)
——低热量、不加糖的可可基料的食品(适量)
——低热量、不加糖的可可、奶、干果或脂肪基料三明治(适量)
——不加糖的口香糖(适量)
——调味汁(适量)
——芥末(适量)
——低热量、不加糖的精制烘焙食品(适量)
11
——特殊营养用途的食品(适量)
——添加在固态型中,2002/46/EC指令中定义的食品补充剂(适量)
山梨糖醇(E420),E420 (i)山梨糖醇,E420 (ii)山梨醇糖浆
甜点及类似食品-低热量、不加糖的果蔬基料点心(适量)
甜点及类似食品-低热量、不加糖的蛋基料点心(适量)
甜点及类似食品-低热量、不加糖的谷物基料点心(适量)
甜点及类似食品-低热量、不加糖的早餐谷物或谷物基料食品(适量)
甜点及类似食品-低热量、不加糖的脂肪基料点心(适量)
甜点及类似食品-低热量或不加糖的食用冰(适量)
甜点及类似食品-低热量或不加糖的果酱、果子冻、果子酱、蜜饯果(适量)
甜点及类似食品-低热量或不加糖的水果制品,但用于果汁饮料的产品除外(适量) ——不加糖的糕点(适量)
——低热量、不加糖的干果基料点心(适量)
——低热量或不加糖的淀粉基料糕点(适量)
——低热量、不加糖的可可基料的食品(适量)
——低热量、不加糖的可可、奶、干果或脂肪基料三明治(适量)
12
——不加糖的口香糖(适量)
——调味汁(适量)
——芥末(适量)
——低热量、不加糖的精制烘焙食品(适量)
——特殊营养用途的食品(适量)
——添加在固态型中,2002/46/EC指令中定义的食品补充剂(适量)
甜点及类似食品-低热量、不加糖的水基料点心(适量)
甜点及类似食品-低热量、不加糖的奶和奶衍生品基料点心(适量)
异麦芽糖醇(E953)
甜点及类似食品-低热量、不加糖的水基料点心(适量)
甜点及类似食品-低热量、不加糖的奶和奶衍生品基料点心(适量)
甜点及类似食品-低热量、不加糖的果蔬基料点心(适量)
甜点及类似食品-低热量、不加糖的蛋基料点心(适量)
甜点及类似食品-低热量、不加糖的谷物基料点心(适量)
甜点及类似食品-低热量、不加糖的早餐谷物或谷物基料食品(适量)
甜点及类似食品-低热量、不加糖的脂肪基料点心(适量)
甜点及类似食品-低热量或不加糖的食用冰(适量)
13
甜点及类似食品-低热量或不加糖的果酱、果子冻、果子酱、蜜饯果(适量)
甜点及类似食品-低热量或不加糖的水果制品,但用于果汁饮料的产品除外(适量) ——不加糖的糕点(适量)
——低热量、不加糖的干果基料点心(适量)
——低热量或不加糖的淀粉基料糕点(适量)
——低热量、不加糖的可可基料的食品(适量)
——低热量、不加糖的可可、奶、干果或脂肪基料三明治(适量)
——不加糖的口香糖(适量)
——调味汁(适量)
——芥末(适量)
——低热量、不加糖的精制烘焙食品(适量)
——特殊营养用途的食品(适量)
——添加在固态型中,2002/46/EC指令中定义的食品补充剂(适量)
乙酰磺胺酸钾(E950)
不含酒精的饮料-低热量、不加糖的水基料饮料(350mg/l)
不含酒精饮料-低热量、不加糖的奶和奶衍生品、或果蔬基料的饮料(350mg/l) 甜点及类似食品-低热量、不加糖的水基料点心(350mg/l)
14
甜点及类似食品-低热量、不加糖的奶和奶衍生品基料点心(350mg/l)
甜点及类似食品-低热量、不加糖的果蔬基料点心(350mg/l)
甜点及类似食品-低热量、不加糖的蛋基料点心(350mg/l)
甜点及类似食品-低热量、不加糖的谷物基料点心(350mg/l)
甜点及类似食品-低热量、不加糖的脂肪基料点心(350mg/l)
甜点及类似食品-“快餐食品”:一些即食调味料,预包装、干的、香酥淀粉食品和裹核仁(350mg/l)
——不加糖的糕点(500mg/kg)
——低热量、不加糖的可可或干果基料点心(500mg/kg)
——低热量或不加糖的淀粉基料糕点(1000mg/kg)
——低热量、不加糖的可可、奶、干果或脂肪基料三明治(1000mg/kg)
——不加糖的口香糖(2000mg/kg)
——苹果酒和梨酒(350mg/l)
——不含酒精的啤酒或酒精含量不超过1.2%(体积含量)(350mg/l)
——餐桌啤酒(原麦汁含量低于6%),除?Oberg?rigesEinfachbier?之外(350mg/l) ——啤酒(最小
15
酸度30毫当量,以NaOH 表示) (350mg/l)
——?oudbruin?型黑啤(350mg/l)
——低热量、不加糖的食用冰(800mg/kg)
——低热量、不加糖的罐装或瓶装水果(350mg/kg)
——低热量的酱、果冻和果酱(1000mg/kg)
——低热量果蔬制品(350mg/kg)
——酸甜保藏的果蔬(200mg/kg)
——酸甜保藏和半保藏的鱼,及卤汁鱼、甲壳类动物和软体动物(200mg/kg)
——调味汁(350mg/kg)
——芥末(350mg/kg)
——特殊营养用途的精制烘焙食品(1000mg/kg)
——1996/8/EC定义的用于减肥低热量食品(450mg/kg)
——1999/21/EC定义的特殊医用膳食食品(450mg/kg)
——添加在液态型中,2002/46/EC指令中定义的食品补充剂(350mg/l)
——添加在固态型中,2002/46/EC指令中定义的食品补充剂(500mg/kg)
——基于维生素和矿物元素,并添加在糖浆型或咀嚼型中,2002/46/EC指令中定义的食品补充剂(2000mg/kg)
——低热量、不加糖的早餐谷类食品,纤维含量15%以上,麦麸20%以上(1200mg/kg) ——低热量汤品(110mg/l)
16
——不加糖的微甜口气清新剂(2500mg/kg)
——低热量啤酒(25mg/l)
——不含酒精饮料与啤酒、苹果酒、梨酒或葡萄酒的混合饮料(350mg/l)
——酒精含量低于15%(体积含量)的饮料(350mg/kg)
——不加糖的(盛冰激凌的) 圆锥形蛋卷和薄脆饼(2000mg/kg)
——低热量糕片(500mg/kg)
——Feinkostsalat (350mg/kg)
——Essoblaten (2000mg/kg)
阿斯巴甜(E951)
不含酒精的饮料-低热量、不加糖的水基料饮料(600mg/l)
不含酒精饮料-低热量、不加糖的奶和奶衍生品、或果蔬基料的饮料(600mg/l) 甜点及类似食品-低热量、不加糖的水基料点心(1000mg/kg)
甜点及类似食品-低热量、不加糖的奶和奶衍生品基料点心(1000mg/kg)
甜点及类似食品-低热量、不加糖的果蔬基料点心(1000mg/kg)
甜点及类似食品-低热量、不加糖的蛋基料点心(1000mg/kg)
17
甜点及类似食品-低热量、不加糖的谷物基料点心(1000mg/kg)
甜点及类似食品-低热量、不加糖的脂肪基料点心(1000mg/kg)
甜点及类似食品-“快餐食品”:一些即食调味料,预包装、干的、香酥淀粉食品和裹核仁(500mg/kg)
——不加糖的糕点(1000mg/kg)
——低热量、不加糖的可可或干果基料点心(2000mg/kg)
——低热量或不加糖的淀粉基料糕点(2000mg/kg)
——不加糖的口香糖(5500mg/kg)
——苹果酒和梨酒(600mg/l)
——不含酒精的啤酒或酒精含量不超过1.2%(体积含量)(600mg/l)
——餐桌啤酒(原麦汁含量低于6%),除?Oberg?rigesEinfachbier?之外(600mg/l) ——啤酒(最小酸度30毫当量,以NaOH 表示) (600mg/l)
——?oudbruin?型黑啤(600mg/l)
——低热量、不加糖的食用冰(800mg/kg)
——低热量、不加糖的罐装或瓶装水果(1000mg/kg)
——低热量的酱、果冻和果酱(1000mg/kg)
——低热量果蔬制品(1000mg/kg)
——酸甜保藏的果蔬(300mg/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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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酸甜保藏和半保藏的鱼,及卤汁鱼、甲壳类动物和软体动物(300mg/kg)
——调味汁(350mg/kg)
——芥末(350mg/kg)
——特殊营养用途的精制烘焙食品(1700mg/kg)
——1996/8/EC定义的用于减肥低热量食品(800mg/kg)
——1999/21/EC定义的特殊医用膳食食品(1000mg/kg)
——添加在液态型中,2002/46/EC指令中定义的食品补充剂(600mg/kg)
——添加在固态型中,2002/46/EC指令中定义的食品补充剂(2000mg/kg)
——Essoblaten (1000mg/kg)
——基于维生素和矿物元素,并添加在糖浆型或咀嚼型中,2002/46/EC指令中定义的食品补充剂(5500mg/kg)
——低热量、不加糖的早餐谷类食品,纤维含量15%以上,麦麸20%以上(1000mg/kg) ——低热量汤品(110mg/l)
——不加糖的微甜口气清新剂(6000mg/kg)
——不加糖的强味爽喉锭剂(2000mg/kg)
——低热量啤酒(25mg/l)
——不含酒精饮料与啤酒、苹果酒、梨酒或葡萄酒的混合饮料(600mg/l)
——酒精含量低于15%(体积含量)的饮料(600mg/kg)
19
——Feinkostsalat (350mg/kg)
环己烷氨基磺酸及其钠盐和钙盐(E952)
不含酒精的饮料-低热量、不加糖的水基料饮料(250mg/l)
不含酒精饮料-低热量、不加糖的奶和奶衍生品、或果蔬基料的饮料(250mg/l) 甜点及类似食品-低热量、不加糖的水基料点心(250mg/kg)
甜点及类似食品-低热量、不加糖的奶和奶衍生品基料点心(250mg/kg)
甜点及类似食品-低热量、不加糖的果蔬基料点心(250mg/kg)
甜点及类似食品-低热量、不加糖的蛋基料点心(250mg/kg)
甜点及类似食品-低热量、不加糖的谷物基料点心(250mg/kg)
甜点及类似食品-低热量、不加糖的脂肪基料点心(250mg/kg)
——不加糖的糕点(500mg/kg)
——低热量、不加糖的可可或干果基料点心(500mg/kg)
——低热量或不加糖的淀粉基料糕点(500mg/kg)
——不加糖的口香糖(1500mg/kg)
——低热量、不加糖的食用冰(250mg/kg)
——低热量、不加糖的罐装或瓶装水果(1000mg/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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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热量的酱、果冻和果酱(1000mg/kg)
——低热量果蔬制品(250mg/kg)
——特殊营养用途的精制烘焙食品(1600mg/kg)
——1996/8/EC定义的用于减肥低热量食品(400mg/kg)
——1999/21/EC定义的特殊医用膳食食品(400mg/kg)
——添加在液态型中,2002/46/EC指令中定义的食品补充剂(400mg/kg)
——添加在固态型中,2002/46/EC指令中定义的食品补充剂(500mg/kg)
——不含酒精饮料与啤酒、苹果酒、梨酒或葡萄酒的混合饮料(250mg/l)
——不加糖的微甜口气清新剂(2500mg/kg)
——基于维生素和矿物元素,并添加在糖浆型或咀嚼型中,2002/46/EC指令中定义的食品补充剂(1250mg/kg)
对于E952、环己烷氨基磺酸及其钠盐和钙盐, 其最大使用量以游离酸表示。
糖精及其钠盐、钾盐和钙盐(E954)
不含酒精的饮料-低热量、不加糖的水基料饮料(80mg/l)
不含酒精饮料-低热量、不加糖的奶和奶衍生品、或果蔬基料的饮料(80mg/l)
不含酒精饮料-“Gaseosa”:不含酒精、不含二氧化碳的水
21
基料饮料(100mg/L)
甜点及类似食品-低热量、不加糖的水基料点心(100mg/kg)
甜点及类似食品-低热量、不加糖的奶和奶衍生品基料点心(100mg/kg)
甜点及类似食品-低热量、不加糖的果蔬基料点心(100mg/kg)
甜点及类似食品-低热量、不加糖的蛋基料点心(100mg/kg)
甜点及类似食品-低热量、不加糖的谷物基料点心(100mg/kg)
甜点及类似食品-低热量、不加糖的脂肪基料点心(100mg/kg)
甜点及类似食品-“快餐食品”:一些即食调味料,预包装、干的、香酥淀粉食品和裹核仁(100mg/kg)
——不加糖的糕点(500mg/kg)
——低热量、不加糖的可可或干果基料点心(500mg/kg)
——低热量或不加糖的淀粉基料糕点(300mg/kg)
——Essoblaten (800mg/kg)
——低热量、不加糖的可可、奶、干果或脂肪基料三明治(200mg/kg)
——不加糖的口香糖(1200mg/kg)
——苹果酒和梨酒(80mg/l)
——不含酒精的啤酒或酒精含量不超过1.2%(体积含量)
22
(80mg/l)
——餐桌啤酒(原麦汁含量低于6%),除?Oberg?rigesEinfachbier?之外(80mg/l) ——啤酒(最小酸度30毫当量,以NaOH 表示) (80mg/l)
——?oudbruin?型黑啤(80mg/l)
——低热量、不加糖的食用冰(100mg/kg)
——低热量、不加糖的罐装或瓶装水果(200mg/kg)
——低热量的酱、果冻和果酱(200mg/kg)
——低热量果蔬制品(200mg/kg)
——酸甜保藏的果蔬(160mg/kg)
——酸甜保藏和半保藏的鱼,及卤汁鱼、甲壳类动物和软体动物(160mg/kg)
——调味汁(160mg/kg)
——芥末(320mg/kg)
——特殊营养用途的精制烘焙食品(170mg/kg)
——1996/8/EC定义的用于减肥低热量食品(240mg/kg)
——1999/21/EC定义的特殊医用膳食食品(200mg/kg)
——添加在液态型中,2002/46/EC指令中定义的食品补充剂(80mg/kg)
——添加在固态型中,2002/46/EC指令中定义的食品补充剂(500mg/kg)
——基于维生素和矿物元素,并添加在糖浆型或咀嚼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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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46/EC指令中定义的食品补充剂(1200mg/kg)
——低热量、不加糖的早餐谷类食品,纤维含量15%以上,麦麸20%以上(100mg/kg) ——低热量汤品(110mg/l)
——不加糖的微甜口气清新剂(3000mg/kg)
——不含酒精饮料与啤酒、苹果酒、梨酒或葡萄酒的混合饮料(80mg/l)
——酒精含量低于15%(体积含量)的饮料(80mg/kg)
——不加糖的(盛冰激凌的) 圆锥形蛋卷和薄脆饼(800mg/kg)
——Feinkostsalat (160mg/kg)
对于E954、糖精及其钠盐、钾盐和钙盐, 其最大使用量以游离酰亚胺表示。
三氯蔗糖(E955)
不含酒精的饮料-低热量、不加糖的水基料饮料(300mg/l)
不含酒精饮料-低热量、不加糖的奶和奶衍生品、或果蔬基料的饮料(300mg/l) 甜点及类似食品-低热量、不加糖的水基料点心(400mg/kg)
甜点及类似食品-低热量、不加糖的奶和奶衍生品基料点心(400mg/kg)
甜点及类似食品-低热量、不加糖的果蔬基料点心(400mg/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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甜点及类似食品-低热量、不加糖的蛋基料点心(400mg/kg)
甜点及类似食品-低热量、不加糖的谷物基料点心(400mg/kg)
甜点及类似食品-低热量、不加糖的脂肪基料点心(400mg/kg)
甜点及类似食品-“快餐食品”:一些即食调味料,预包装、干的、香酥淀粉食品和裹核仁(200mg/kg)
——不加糖的糕点(1000mg/kg)
——低热量、不加糖的可可或干果基料点心(800mg/kg)
——低热量或不加糖的淀粉基料糕点(1000mg/kg)
——不加糖的(盛冰激凌的) 圆锥形蛋卷和薄脆饼(800mg/kg)
——Essoblaten (800mg/kg)
——低热量、不加糖的可可、奶、干果或脂肪基料三明治(400mg/kg)
——低热量、不加糖的早餐谷类食品,纤维含量15%以上,麦麸20%以上(400mg/kg) ——不加糖的微甜口气清新剂(2400mg/kg)
——不加糖的强味爽喉锭剂(1000mg/kg)
——不加糖的口香糖(3000mg/kg)
——低热量糕片(200mg/kg)
——苹果酒和梨酒(50mg/l)
25
——不含酒精饮料与啤酒、苹果酒、梨酒或葡萄酒的混合饮料(250mg/l)
——酒精含量低于15%(体积含量)的饮料(250mg/l)
——不含酒精的啤酒或酒精含量不超过1.2%(体积含量)(250mg/l)
——餐桌啤酒(原麦汁含量低于6%),除?Oberg?rigesEinfachbier?之外(250mg/l) ——啤酒(最小酸度30毫当量,以NaOH 表示) (250mg/l)
——?oudbruin?型黑啤(250mg/l)
——低热量啤酒(10mg/l)
——低热量、不加糖的食用冰(320mg/kg)
——低热量、不加糖的罐装或瓶装水果(400mg/kg)
——低热量的酱、果冻和果酱(400mg/kg)
——低热量果蔬制品(400mg/kg)
——酸甜保藏的果蔬(180mg/kg)
——Feinkostsalat (140mg/kg)
——酸甜保藏和半保藏的鱼,及卤汁鱼、甲壳类动物和软体动物(120mg/kg)
——低热量汤品(45mg/l)
——调味汁(450mg/kg)
——芥末(140mg/kg)
——特殊营养用途的精制烘焙食品(700mg/kg)
26
——1996/8/EC定义的用于减肥低热量食品(320mg/kg)
——1999/21/EC定义的特殊医用膳食食品(400mg/kg)
——添加在液态型中,2002/46/EC指令中定义的食品补充剂(240mg/l)
——添加在固态型中,2002/46/EC指令中定义的食品补充剂(800mg/kg)
——基于维生素和矿物元素,并添加在糖浆型或咀嚼型中,2002/46/EC指令中定义的食品补充剂(2400mg/kg)
索马甜(E957)
——不加糖的糕点(50mg/kg)
——低热量、不加糖的可可或干果基料点心(50mg/kg)
——不加糖的口香糖(50mg/kg)
——基于维生素和矿物元素,并添加在糖浆型或咀嚼型中,2002/46/EC指令中定义的食品补充剂(400mg/kg)
——低热量、不加糖的食用冰(50mg/kg)
新橘皮苷(E959)
不含酒精的饮料-低热量、不加糖的水基料饮料(30mg/l)
不含酒精的饮料-低热量、不加糖的牛奶或奶衍生品基料的饮料(50mg/l)
不含酒精的饮料-(30mg/L)
27
甜点及类似食品-低热量、不加糖的水基料点心(50mg/kg)
甜点及类似食品-低热量、不加糖的奶和奶衍生品基料点心(50mg/kg)
甜点及类似食品-低热量、不加糖的果蔬基料点心(50mg/kg)
甜点及类似食品-低热量、不加糖的蛋基料点心(50mg/kg)
甜点及类似食品-低热量、不加糖的谷物基料点心(50mg/kg)
甜点及类似食品-低热量、不加糖的脂肪基料点心(50mg/kg)
——不加糖的糕点(100mg/kg)
——低热量、不加糖的可可或干果基料点心(100mg/kg)
——低热量或不加糖的淀粉基料糕点(150mg/kg)
——低热量、不加糖的可可、奶、干果或脂肪基料三明治(50mg/kg)
——不加糖的口香糖(400mg/kg)
——苹果酒和梨酒(20mg/l)
——不含酒精的啤酒或酒精含量不超过1.2%(体积含量)(10mg/l)
——餐桌啤酒(原麦汁含量低于6%),除?Oberg?rigesEinfachbier?之外(10mg/l) ——啤酒(最小酸度30毫当量,以NaOH 表示) (10mg/l)
28
——?oudbruin?型黑啤(10mg/l)
——低热量、不加糖的食用冰(50mg/kg)
——低热量、不加糖的罐装或瓶装水果(50mg/kg)
——低热量的酱、果冻和果酱(50mg/kg)
——酸甜保藏的果蔬(100mg/kg)
——低热量果蔬制品(50mg/kg)
——酸甜保藏和半保藏的鱼,及卤汁鱼、甲壳类动物和软体动物(30mg/kg)
——调味汁(50mg/kg)
——芥末(50mg/kg)
——特殊营养用途的精制烘焙食品(150mg/kg)
——1996/8/EC定义的用于减肥低热量食品(100mg/kg)
——添加在液态型中,2002/46/EC指令中定义的食品补充剂(50mg/kg)
——添加在固态型中,2002/46/EC指令中定义的食品补充剂(100mg/kg)
——低热量、不加糖的早餐谷类食品,纤维含量15%以上,麦麸20%以上(50mg/kg) ——低热量汤品(50mg/l)
——不加糖的微甜口气清新剂(400mg/kg)
——基于维生素和矿物元素,并添加在糖浆型或咀嚼型中,2002/46/EC指令中定义的食品补充剂(400mg/kg)
——不含酒精饮料与啤酒、苹果酒、梨酒或葡萄酒的混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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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料(30mg/L)
——酒精含量低于15%(体积含量)的饮料(30mg/kg)
——不加糖的(盛冰激凌的) 圆锥形蛋卷和薄脆饼(50mg/kg)
——Feinkostsalat (50mg/kg)
——低热量啤酒(10mg/kg)
——1999/21/EC定义的特殊医用膳食食品(100mg/kg)
——“快餐食品”:一些即食调味料,预包装、干的、香酥淀粉食品和裹核仁(50mg/kg)
阿斯巴甜乙酰磺胺酸盐(E962)
不含酒精的饮料-低热量、不加糖的水基料饮料(350mg/l(a))
不含酒精饮料-低热量、不加糖的奶和奶衍生品、或果蔬基料的饮料(350mg/l(a)) 甜点及类似食品-低热量、不加糖的水基料点心(350mg/kg(a))
甜点及类似食品-低热量、不加糖的奶和奶衍生品基料点心(350mg/kg(a))
甜点及类似食品-低热量、不加糖的果蔬基料点心(350mg/kg(a))
甜点及类似食品-低热量、不加糖的蛋基料点心(350mg/kg(a))
甜点及类似食品-低热量、不加糖的谷物基料点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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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mg/kg(a))
甜点及类似食品-低热量、不加糖的脂肪基料点心(350mg/kg(a))
甜点及类似食品-“快餐食品”:一些即食调味料,预包装、干的、香酥淀粉食品和裹核仁(500mg/kg(b))
——不加糖的糕点(500mg/kg(a))
——低热量、不加糖的可可或干果基料点心(500mg/kg(a))
——低热量或不加糖的淀粉基料糕点(1000mg/kg(b))
——Essoblaten (1000mg/kg(b))
——低热量、不加糖的可可、奶、干果或脂肪基料三明治(1000mg/kg(b))
——低热量、不加糖的早餐谷类食品,纤维含量15%以上,麦麸20%以上(1000mg/kg(b)) ——不加糖的微甜口气清新剂(2500mg/kg(a))
——不加糖的口香糖(2000mg/kg(a))
——苹果酒和梨酒(350mg/l(a))
——不含酒精饮料与啤酒、苹果酒、梨酒或葡萄酒的混合饮料(350mg/l(a))
——酒精含量低于15%(体积含量)的饮料(350mg/l(a))
——不含酒精的啤酒或酒精含量不超过1.2%(体积含量)(350mg/l(a))
——餐桌啤酒(原麦汁含量低于6%),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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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berg?rigesEinfachbier?之外(350mg/l(a)) ——啤酒(最小酸度30毫当量,以NaOH 表示) (350mg/l(a))
——?oudbruin?型黑啤(350mg/l(a))
——低热量啤酒(25mg/l(b))
——低热量、不加糖的食用冰(800mg/kg(b))
——低热量、不加糖的罐装或瓶装水果(350mg/kg(a))
——低热量的酱、果冻和果酱(1000mg/kg(b))
——低热量果蔬制品(350mg/kg(a))
——酸甜保藏的果蔬(200mg/kg(a))
——Feinkostsalat (350mg/kg(b))
——酸甜保藏和半保藏的鱼,及卤汁鱼、甲壳类动物和软体动物(200mg/kg(a)) ——低热量汤品(110mg/l(b))
——调味汁(350mg/kg(b))
——芥末(350mg/kg(b))
——特殊营养用途的精制烘焙食品(1000mg/kg(a))
——1996/8/EC定义的用于减肥低热量食品(450mg/kg(a))
——1999/21/EC定义的特殊医用膳食食品(450mg/kg(a))
——添加在液态型中,2002/46/EC指令中定义的食品补充剂(350mg/l(a))
——添加在固态型中,2002/46/EC指令中定义的食品补充剂(500mg/kg(a))
——基于维生素和矿物元素,并添加在糖浆型或咀嚼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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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46/EC指令中定义的食品补充剂(2000mg/kg)
阿斯巴甜乙酰磺胺酸盐的最大允许量取决于其组成部分阿斯巴甜(E951)和乙酰磺胺酸钾(E950)的最大允许量。阿斯巴甜乙酰磺胺酸盐无论单独使用还是与E950或E951结合使用,其使用量不得超过阿斯巴甜(E951)和乙酰磺胺酸钾(E950)的最大允许量。本规定中的限量表示为(a)乙酰磺胺酸钾等价物或者(b)阿斯巴甜等价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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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五:铬鞣废水中总铬含量的测定
铬鞣废水中总铬含量的测定:
(1) 实验原理:
在酸性溶液中,试样中三价铬被高锰酸钾氧化成六价铬。六价铬与二苯碳酰二肼反应生成紫红色化合物,于波长540nm 处进行分光光度测定。过量的高锰酸钾用亚硝酸钠分解,而过量的亚硝酸钾又被尿素分解。由于废水中含有有机物,所以事先要先用混合强酸对其进行消解。各反应式如下:
HNO 3—H 2SO 4消解有机物:
有机物:C→CO2↑;H→H2O(g)↑;N→NO2
Cr 3+氧化:
10 Cr3+ +6MnO4- +11H2O→5CrO72-+6Mn2+ +22H+
过量KMnO 4的除去:
2MnO 4-+5NO2-+6H+→5NO3-+2Mn2++22H+
剩余NaNO 2的分解:
2NO 2-+CO(NH2) 2+2H+→CO2↑+2N2↑+3H2O (2) 试剂及仪器:
电炉
1:1硫酸;
1:1磷酸;
0.5%高锰酸钾溶液;
20%尿素溶液;
2%亚硝酸钠溶液;
2g/L二苯碳酰二肼溶液:0.20g 二苯碳酰二肼溶解于100mL 乙醇中,加1d 冰醋酸使其呈酸性。
铬标准溶液:将重铬酸钾(分析纯)于100~110℃干燥1h ,准确称取0.1415g ,溶解后定容为0.01 mg·mL -1的标准溶液。
(3) 操作步骤:
①绘制标准曲线 取0.01 mg·mL -1铬标准溶液0.00,0.50,1.00,2.00,3.00,4.00于150mL 锥形瓶中,加蒸馏水至体积为25mL ,在瓶中加入几粒玻璃珠。 向各瓶中加入0.2mL1:1硫酸,0.5mL1:1磷酸,加2d40g·L -1亚硝酸钠溶液,每加一滴充分摇动,直至紫色退去为止。
稍停片刻,待瓶中不再冒气泡后,将溶液转移到50mL 容量瓶中,加入2mL 二苯碳酰二肼溶液,加入后立即振摇,然后用蒸馏水定容至刻度,进一步摇匀后,放置10min 。
用2cm 的比色皿,在540nm 波长处,以试剂空白为参比,测量吸光度。以铬标液的体积(mL )为横坐标,吸光度为纵坐标作标准曲线。(见图1)
图1 铬标液铬含量标准曲线
②样品测定 取2mL 原始水样,加入2mL 浓硝酸,加热浓缩至10mL 左右,取下稍冷,再加入2mL1:1硫酸,继续加热至冒大量白烟、溶液清亮透明为止。冷却后将溶液转移至容量瓶中定容。
将容量瓶中的水样摇匀,取5mL 置于锥形瓶中,加几粒玻璃珠,然后按制作标准曲线时的操作进行。
2.2结果与讨论
计算 Cr 6+含量=(ρV`×1000)/V (mg·L -1)
式中:ρ—标准溶液的浓度,0.01mg·mL -1;
V`—根据吸光度由标准曲线查得的相当于标准溶液的体积,mL ; V —水样的体积,0.1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