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手绘】小规模的附加税,你核对了吗?
上周五申报姐发了一篇《【手绘】附加税,你核对了吗?》,有小伙伴留言问了关于小规模增值税的附加税问题,所以今天申报姐再就小规模的附加税跟大家唠叨几句。
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发票,需要缴纳增值税和附加税,而且在代开时就已经缴纳了。无论你的月、季度销售额是否符合小微企业免税范畴,这笔税款都是必缴无疑。因为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抵扣链条,不存在您不缴税而别人可以抵扣的情况。
小规模的开票
小规模纳税人开具增值税发票的三种途径:税务大厅代开、8月1日起部分住宿业自开、网厅代开。
第一种途径:
税务大厅代开的具体流程申报姐在前几天的《【实务】来来往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代开及申报》(此链接可以直接点击)中提到过,不清楚的小伙伴可以回顾复习。
第二种途径:
今年8月1日起91个城市住宿业实行自开试点(公告见附件)。试点纳税人应严格按照专用发票管理有关规定领用、保管、开具专用发票。
第三种途径:
网厅代开需要登陆上海市网上办税服务厅(https://www.tax.sh.gov.cn/pub/),具体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代开网上办理操作手册》在https://www.tax.sh.gov.cn/pub/bsfw/wsbs/czsc/201610/t20161008_427404.html(复制此链接后通过浏览器)可查看到。
小规模附加税的核对
部分纳税企业在网厅代开发票保存缴款时,会看到”系统尚在加载应纳税款明细,请检查无误后,再保存并扣款“的提示。
遇到这个提示,请仔细检查以下三项:
1、附加税条目是否是四条,如果附加税的条目不对,是核定少了导致的,需要联系主管税务机关或专管员,核对附加税的核定信息;
2、附加税的计税依据是否准确,如果是计税依据为空,那是因为正在计算,所以比较慢,请耐心等待;
3、附加税是否计算。
还有纳税企业发现,同样金额的发票开了两张,出来的税款却不一致,后一张多缴了好多,这是为什么呢?
这里又要再次重申小微企业的免税政策了:月报小于等于3万、季报小于等于9万,免征增值税。同时,月报小于等于10万、季报小于等于30万,免征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具体政策可点击《【实务】微微一“小”很“清楚”:小微企业实务操作手册》回顾)。
销售额是累计的,包含了税控器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含税销售额以及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由于普通发票的开票数据是实时上传的,所以在网厅代开发票时,会为你自动计算是否已经达到起征点。一旦销售额达到起征点后,就要补征之前免去的增值税及附加税部分。
同理,你在代开时享受了免税政策,如果后续的自开发票的金额超过了起征点,那么在纳税申报的时候需要补齐之前免去的部分。
小规模的增值税申报表填列
代开发票的不含税销售额根据税率填写第2行或第5行。
如果没有其他收入,那么按照提示,第1行要等于第2行,第4行要等于第5行。
如果加上其他收入,小于等于3万、9万的,其他收入填写第10行。
如果加上其他收入,不满足免税条件的,其他自开发票不含税销售额填写第3行、第6行或第8行。
代开发票的增值税税额填写在主表第23行。23行的这笔已缴纳的税款会在计算应补退税额时扣除的,所以附加税的计税依据中不包含这笔税款,不会造成重复缴纳附加税的问题。
同样,您还是需要核对附加税,主表中货劳和应税服务两列都开放的话,附加税应该有8条,只开放其中一列的话,附加税应该是4条。数量对了以后看计税依据,应该等于主表第24行本期应补退税额。然后看看自己的优惠政策有没有享受到。
总结
1、因为附加税报表在报表列的最后一张,所以容易被我们所忽略。因此大家记得使用表单选择,清理一下不用的报表,让自己的申报列表简洁明了。操作方法如下:
第一步,打开增值税报表界面右上角【菜单】-【表单选择】。
第二步,在表单选择中勾选显示在填表界面左侧的报表,其中蓝色实心标记的为必选项,无法去选,空心的可以自行勾选。系统默认为全选。
2、小伙伴们记得时刻惦记一下附加税。在你收取回执的时候可以看下是否有附加税额,与你申报的是否一致。在你缴款的时候看一下是否有附加税的税额,与你申报的是否一致。特别要注意:附加税未缴,也是欠税的一种,也会产生滞纳金并且对您的纳税信用产生影响,所以不要因小失大!
2、如果现在还有跟申报姐一样仍然在加班的小伙伴,请腾出两分钟看下你的附加税报表,如果发现上期是空白的,由于已经跨申报期了,所以去大厅更正申报。如果发现本期附加税有问题的,赶快对照着解决吧。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地区开展住宿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自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4号
为保障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工作顺利实施,方便纳税人发票使用,税务总局决定,在部分地区开展住宿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试点范围
试点范围限于全国91个城市(名单见附件)月销售额超过3万元(或季销售额超过9万元)的住宿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称试点纳税人)。
二、试点内容
(一)试点纳税人提供住宿服务、销售货物或发生其他应税行为,需要开具专用发票的,可以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自行开具,主管国税机关不再为其代开。
试点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需要开具专用发票的,仍须向地税机关申请代开。
(二)主管税务机关为试点纳税人核定的单份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不超过一万元。
(三)试点纳税人所开具的专用发票应缴纳的税款,应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在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将当期开具专用发票的销售额,按照3%和5%的征收率,分别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2栏和第5栏“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的“本期数”相应栏次中。
三、有关要求
主管税务机关要加强对试点纳税人的培训辅导,保障纳税人正确开具专用发票,同时要强化风险防控,加强数据分析比对,认真总结试点经验。
试点纳税人应严格按照专用发票管理有关规定领用、保管、开具专用发票。
本公告自2016年8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试点城市名单
范文二:补缴附加税及滞纳金的会计分录
补缴城建税及教育费等
(1)提取时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2200.51
贷:应交税金--城建税?? 1184.89
贷: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507.81
贷:其他应交款—地方教育费附加?338.54
贷:其他应交款—水利建设基金 169.27
(2)结转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2200.51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2200.51
(3)上缴
借:应交税金--城建税?? 1184.89
借: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507.81
借:其他应交款—地方教育费附加?338.54
借:其他应交款—水利建设基金 169.27
借:营业外支出?218.61
贷:银行存款—新汶农行? 2419.12
范文三:燃油附加税
1、什么是燃油税
燃油税是指对在我国境内行使的汽车购用的汽油、柴油所征收的税。它是费改税的产物,是取代养路费而开征的,其实质是汽车燃油税。
简而言之,就是将现有的养路费转换成燃油税,实行捆绑收费。
2、为什么要征收燃油税
由于现行的养路费一般是按吨位和运营收入两种计费方法收取,实际上形成了一种定额费。而对于用油大户尤其是汽车来说,道路使用率存在较大差距。因为无法测算每台车的道路使用率,燃油税通过将养路费捆绑进油价,将每辆汽车要交的养路费转换成税费,在道路等公共
设施日益成为一种稀缺资源的大背景下,更多地体现了“多用多缴,少用少缴”的公平原则。
3、海南如何征收燃油税
海南省是在1994 年开始征收燃油税的。海南对燃油费的征收方法是:对于柴油车实行养路费、过路费、过桥费、运输管理费四费合一收取的方式,每月300 元。对于占车辆大多数的汽油车,则实行每吨1500 元收取燃油费,不计标号。按照密度换算,约合每升1.15元。这
笔费用由各加油站预付,加油时向车主收取。
4、开征燃油税后油价走向
一般来说,开征燃油税油价肯定会涨,在目前油价高企,下调油价呼声很高的情况下,若先调低油价,再出台燃油税,消费者实际负担
变化不大,应是一个好的出台时机,但具体幅度还要等出台时才能见分晓。
酝酿开征中的燃油税,将取代包括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运客货运附加费等六项收费。
燃油税明年不可能实施(附十大理由)
国家发改委有关人士在媒体表示,关于燃油税改革的方案已上报,马上就会实施,有人就推断为12月1日或者明年1月1日。
笔者以为这根本就不可能。
关于征收燃油税,取消养路费的说法已经提了很多年,全国人大每次会议上都有人提出,然后新闻舆论引起一阵波澜,就无声无
息了,择机而行已经是第N次了,从财政部长到税务总局局长、到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每年都在讲实施燃油税,但每年都没实
施,于是没实施的原因都归结于国际油价过高。使人们感到开征燃油税是在喊口号,就像狼来了,狼来了,狼还会不会来一样。“燃
油税”也从一个陌生的经济名词,慢慢地让人们感到很通俗,很无奈。事实上,燃油税直到现在也没有开征。“只闻楼梯响,不见
人下来。人们已经逐渐麻木了,开始怀疑是否可能实施。从92年至今,提出费改税15多年了,还是行不通。近几年来,征收燃
油税的方案不断被提起又不断被搁置,几次反复就可见。这一措施的实施将对社会产生的重大负面影响。舆论导向使养路费征收
也受到巨大的冲击,一些车主错误的以为养路费要改税了,可以不交养路费了,于是各地偷漏费、暴力抗费现象不断发生,造成
国家费收的严重流失,这种情况在世界上也是很少见的。
早在上个世纪,我国就有人提出要实行燃油税改革,将普遍征收的养路费和其他费用合并组成燃油税,通过法律的形式调整各部
门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并最大限度地节省能源和基础设施开支。由于这项改革涉及方方面面的问题,所以在公路法等一些重要的法律草案讨论过程中,争论激烈。中央政府考虑到当时的实际情况,没有要求立法部门强行通过有关燃油税改革的方案。1997年全国人大通过《公路法》,首次提出以“燃油附加费”替代养路费等,拟从1998年1月1日起实施,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决定。1998年10月,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审议《公路法》修正案草案里,将“燃油附加费”改为“燃油税”。直到1999年10月31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十二次会议,最终通过了《公路法》修正案,该法第三十六条修改为:“国家采用依法征税的办法筹集公路养护资金,具体实施办法和步骤由国务院规定。”这项法律规定,标志着对交通车辆开征燃油税已正式列入法律。2000年,车辆购置附加费过渡为车辆购置税。
燃油“费”改革海南先行,海南省在全国率先实行燃油附加费。自1994年1月1日改革以来,作为全国率先实行燃油费的地区,海南省没有一个收费站,可谓一脚油门踩到底。海南省对汽油车,按每吨1500元收取燃油费,不计标号。对于柴油车实行养路费、过路费、过桥费、运输管理费四费合一收取的方式,每月300元,燃油费收取方式是先由加油站预付,再在加油时向车主收取。但是海南征收的也是费并非是税。
当初提出费改税的理由:一是公平性。养路费一般是按吨位和运营收入两种计费方法收取,实际成了定额,不能体现“多用路、多交钱”的公平原则,并且由此带来超载严重和载重作假等管理问题。开征燃油税,车用多少油交多少税款,则比较公平合理。二是解决乱收费问题,公路乱收费现象多年来屡禁不止,成为普遍反映强烈的社会问题之一。开征燃油税后,此种乱收费现象可基本得到控制,并且税收操作上比收费更方便容易。另外,开征燃油税还有利于交通部门精简机构,解决“以费养人”的问题。
何时是燃油税推出的最佳时机?多位业内人士预测,油价回调时、CPI微降时、对农民使用柴油的补贴政策初定时,应该就是燃油税政策登台亮相的良辰。
笔者关注养路费和燃油税改革15年,通过调研得出结论,发表一点不同看法:近5年内中国国内养路费改燃油税绝无可能,理由有十:
1、时间问题
从长远来看,能源石油的不可再生性,会越用越少。已经注定了油价不可能在今后更加便宜,越等价格越高,越等越是遥遥无期。因此开征燃油会的油价不太可能像过去一样了,既然如此,开征燃油税在时间上实在是幻想。由150美元下降到55美元一桶,时间不会太长,会迅速回升,有一天将突破150美元。
2、油价问题
待油价下落实施,是一句空话。以油价作借口,实在没有实质意义。油价是浮动的,绝对不会一成不变,涨涨落落,今天涨明天落。油价居高不下不能成为推迟燃油税出台的理由,真正的理由并不在这里。油价高说明油源供应紧缺,油源紧缺就要节约用油,厉行节油需要提高油价,油价的上涨,等待的结果是越等油价越高。原来设计的油价在2.25元的年代,也是不可能的,国内再降价也要贴谱。比如北京的房地产价格,三环以内房价每米1000元是笑话,油价93号汽油每升2元也是笑话。油价下来了你改成税,油价涨起来你怎么办?改回去?其次,油价高位时征收燃油税,国民并非不能接受。燃油税不是简单的加税,而是上缴方式的转移,油价上涨将会让人们领略市场的残酷。而在高位时的燃油税,实际上难以承受。在国内油价涨了4毛多钱的时候,猪肉涨价到由价元一斤,如果费改税油价每升将增加1.5-2.5元,物价就会飞涨,通货将膨胀。
3、税率问题
世界各国的燃油税税率大相径庭,美国是30%,日本为120%,德国260%,法国300%,最高和最低的燃油税率,相差10倍。据说我们如果费改税,大约在50%,逐步达到日本的水平,那么我们的生活水平也是在同一起跑线上吗?我们燃油税和世界接轨,而老百姓的生活状况并不接轨。每月收入2000元加油每升油5元钱和每月收入20000元加油每升油5元钱,根本就不在一个层次上。燃油税开征不一定是广大私车用户的福音。台湾省是一个岛,人均经济状况比我们发达,费改税最后都实行不了,我们更是望尘莫及。
4、物价问题
燃油税之所以“待机而动”,其中就包括价格因素。有消息称燃油税方案是按照国际原油每桶15美元设计的,是在国内汽油每升2.25元,柴油每升1.90元的基础上,燃油税率为50%。如今国际市场石油价格扶摇直上,最高曾达到每桶150多美元,现在90号汽油接近6元左右,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再加上燃油税,每升要增加2.5元左右,费改税就要涨到增加到7元多/每升。会令汽车用油消费者尤其是非汽车用油消费者难以接受。 作为交通工具的火车、汽车、飞机、轮船都用油、那么运输成本就会猛增,物价就会成倍翻番。油价的上涨并没有由车辆使用人承担,而是转嫁到老百姓身上。因为老百姓购买的所有物品,都是经过运输工具运来的,由于油价的上涨,所有物品都成本增加,价格自然提高,其结果是燃油税上涨部分完全由老百姓来承担,安定团结,稳定第一,这个情况下不可能实行燃油税,实施了老百姓就会怨气冲天。大家只看到了实施费改税的好处,并没有看到它的致命弊端和严重的后遗症。涉及每个人的生活,等于每个人降低了工资收入,这可行吗?
5、分成问题。
养路费是专项费用,专款专用。燃油税是共享税,由各地的国税部门征收,并确定中央与地方的分成比例。在统计各地近几年养路费征收数量和油品销售额的基础上,算出其各省市区占全国总量的综合比例,以各地的占比乘以燃油税总收入的地方分成数,即是各地的实际分成数。中央部分由财政部在农业、交通、税务、海关等部门进行分配。为避免中央占用地方收入,中央与地方的燃油税收入分配以季度结算为宜。农业占比以各地的粮食产量为权重,交通部门的分成收入用于公路管理支出,海关用于缉私
支出,税务用于征管费用。其实归根到底,是如何调整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利益格局问题。中央占多了,地方交通建设就会缺乏资金,地方占多了,国家统筹就缺乏资金。养路费地方占用多,燃油税国家占用多,这是不可调和的矛盾,是很难解决的一大难点。养路费属于地方政府收入,税收则归于中央,再由中央分配。在这种情况下,燃油税的开征就要在地方和中央的利益上进行协调。资料显示,燃油税实施后,进口燃油税全归中央,地方燃油税中40%归中央,60%归地方。而按目前情况,中国50%的燃油靠进口,那么地方能拿到的燃油税仅为30%。如此一来,这对于地方基础交通建设大为不利。近几年许多地方政府都修了一些高等级公路,时下正靠着收取养路费来还债,一旦实行燃油税,如何还债将成为困扰各地的一大难题。从养路费到燃油税的转变,意味着征收管理单位将从目前的各地政府管辖的公路局、征稽局转移到各地的税务局,两种利益的博弈也是燃油税难产的原因之一。
6、走私问题
在哪个环节征收燃油税都有无法解决的弊端,燃油税在工业生产环节还是销售环节征收一直争论不休。如果在前一环节原油厂征税,有可能导致加油站进油不走原油厂这一正规渠道,而是通过私人油站购油,此举将“鼓励”原油走私。而如果在后一环节,即在加油站征税,必须在各加油站配备税控机,要投入大量成本不说,那么多加油站如何管理,这是很大的一个课题。如果在生产环节开征燃油税,就存在如何对航空、铁路等非公路部门、商业部门和农民进行利益补偿的问题,也有可能导致加油站通过走私购进汽油,在油价高涨的今天,这个问题更显得严重,巨大的套利空间,将诱惑非法分子走私。如果在零售环节收取,又有可能产生偷税行为,管理起来相当困难,“黑加油站”也会出现。燃油税出台后还有更多复杂的后续问题难以解决,这些问题涉及部门利益的重新调整、人员的安置、各种油品之间价格不同所造成的混乱等。在销售环节征收成本会很高。在生产环节征收,征收成本较低。至于油品走私,这是管理方面的问题。有的省没有油田,运输石油的差价就会导致走私,海南省是个岛都控制不了走私问题,内地就更难搞了。从越南和韩国装上走私成品油,加上运输成本,到海南的价格比内地生产的原油还便宜。无论在那个环节征收,在油厂还是加油站,只要有利可图,油品走私就不会销声匿迹,就有打击走私的任务。
7、税负公平问题。
在车辆已经征收了养路费,还要高速公路、交城市环线快速路和一般道路、桥梁通行费,造成重复收费。燃油税代替的是养路费,不是快速通行费或道路建设贷款。因而,并没有减轻车主和有车单位的负担。降低能耗和保护环境之外,以燃油税替代养路费是否公平则成为各方争论的焦点。以“多用路者多负担,少用路者少负担”为原则的燃油税,对于平时使用不多的私车车主来
范文四:附加税
自治区落实企业研发费用税收优惠政策(150%加计扣除)统计表
( 年度)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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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 表 说 明
一、该表由各市、县(区)科技管理部门填写,统计本部门一年内完成企业研发项目鉴定以及企业享受研发费用150%抵扣所得税优惠政策过程中的相关数据。
二、该表中的“年度”是指企业的纳税年度,即:20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三、企业类型包括: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及其它。其中,创新型企业是指被认定为国家创新型(试点)企业或自治区创新型(试点)企业的单位。
四、对于跨年度的研发项目,要在备注栏中标注“跨年度项目”和“第X年”;第一年需统计Ⅰ~Ⅳ项全部内容,从第二年起每年只统计Ⅱ~Ⅳ项内容。
五、该表须在每年的6月1日至15日组织填写,统计上一纳税年度的相关数据,并及时报送自治区科技厅政策法规处。
六、表中数量关系:
Ⅲ= Ⅱ×50% ×企业所得税率 Ⅳ= Ⅱ×150%×企业所得税率 七、请务必将统计表填写完整。
范例:
银川市××变压器有限公司是自治区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所得税率15%),2012年根据市场需求,公司高层研究决定利用三年时间,投资1500万元自主开展“新型配电变压器的研制”工作。2012年2月该公司技术部就该项目在自治区科技厅申请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鉴定后,并于4月在税务部门进行了加计扣除备案。根据企业提交的2012年研发费用投入归集表,2012年公司实际完成研发投入350万元,税务部门认定符合加计扣除范围的研发投入为300万元。税务局在进行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据实抵扣企业所得税45万元,加计抵扣企业所得税额22.5万元,合计免除2012年企业所得税额67.5万元。2013年公司实际完成研发投入525万元,企业按季度根据利润进行所得税预缴时,据实扣除企业所得税78.15万元。2014年4月,税务局在对企业进行汇算清缴时,核定2013年企业符合加计扣除范围的研发投入为500万元,可以抵扣企业所得税75万元,加计抵扣企业所得税37.5万元,合计免除2013年企业所得税112.5万元。
据以上情况,填写下表:
自治区落实企业研发费用税收优惠政策(150%加计扣除)统计表
( 2012 年度)
填表人: 王×× 联系电话:138×××××××× 填表日期:2013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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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落实企业研发费用税收优惠政策(150%加计扣除)统计表
( 2013 年度)
填表人: 王×× 联系电话:138×××××××× 填表日期:2014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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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五:增值税附加税
增值税附加税泛指地方税务局征收的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为计税依据的税费,具体是指: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其税(费)率分别为:城建税7%(市区)、5%(县城镇)、1%(其它),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费附加2%。
其计算是:
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费)率
1.城市维护建设税:城市7%、建制镇5%、农村1%。
2.教育费附加:3%此外,有的省份要交纳一些其他费用,如湖北省:河道堤防维护费1%,地方教育发展费2%。
增值税的附加税都是以增值税额为计税依据的,然后根据专管员给定的附加税按照一定的税率进行计算。如:城建税7%,地方教育费附加2%,教育费附加3%
例如:增值税是3179.58,附加税怎么算?
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3179.58*5%
应交教育费附加税=3179.58*3%
应交地方教育附加税(代扣代缴地方教育附加)=3179.5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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