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常见票据的使用
2011-4-8
视 ·会计进阶课
常见票据的使用及其风险识别
为提高会计人实务操作能力而努力
视 ·会计进阶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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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赵朝虎
见
风险识别
常见票据的使用及其风险识别
票据相关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1996.1.1施行 1995年国家主席令第四十九号发布,2004年国家主席令第二十二号修改删去其中第75条。 2、《票据管理实施办法》 中国人民银行令[1997]第2号 1997.10.1起施行 3、《支付结算办法》 银行[1997]393号 1997.12.1起施行 4.《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管理暂行办法》银发[1997]216号 1997.5.22起施行 5、关于对签发空头支票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有关问题的通知 银发[2005]114号 2005.6.1施行 6、关于完善票据业务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 银发[2005]235号 2005.10.1施行 7、关于促进商业承兑汇票业务发展的指导意见 7 关 促进商业 兑汇 业务发展的指导意 银发[2006]385号 2006 11 10施行 2006.11.10施行 8、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法释[2000]32号 2000.11.21施行
票据相关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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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实务
关
个综
立法原则:促进票据流通 保障票据安全
中国会计视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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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会计人所需
常见票据的使用及其风险识别
票据相关理论
票据(汇票、本票、支票)
票据,是指以支付金额为目的的有价证券,是融通资金的重要工具, 具有货币作用
票据相关理论
票据的经济作用
异地汇兑、信用作用、节省流通中的货币量、债务抵消
票据法律关系★★★ 票据行为★★★ 票据权利 失票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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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相关理论——票据关系
主体:票据上的当事人 票据关系 客体:确定金额的金钱 内容:权利义务
票据相关理论——票据行为
出票 保付 票据行为 保证 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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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书
票据法律关系
票据原因关系 非票据关系 票据资金关系
承兑
票据预约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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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相关理论——票据行为
实质上的要求
票据能力 意思表述
票据相关理论——票据权利
形式上的要求
形 式 重 于 实 质 原 则
票据权利取得 ? 直接取得 ? 受让取得 票据权利行使和 保全
? 按期提示 ? 做成拒绝证书
书面形式 格式票据 表明票据种类的文字(汇票、本票、支票)
票据抗辩 ? 常见理由 ? 例外 ? 恶意抗辩
票据权利消灭 ? 因付款而消灭 ? 因时效而消灭 两年、六个月、 三个月
一定的票据金额
无条件支付或委托支付的文字
出票日期◆不是指实际出票日期 形式
签章 签章不能使用原子油 油墨 交付 被盗、遗失不属于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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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相关理论——失票救济
常见票据的使用及其风险识别
公示催告制度
图解票据实务
票据丧失后 的补救措施
票据种类 出票 背书 承兑 保证 票据流转程序 票据的风险控制 支票退票处理
挂失止付制度
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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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解票据实务-票据种类
图解票据实务-票据种类
全国银行汇票 银行汇票 华东三省一市银行汇票
票据种类
汇票 银行承兑汇票 本票 常见票据 转账支票 支票 现金支票 普通支票(实务少见) 商业汇票 商业承兑汇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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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三省一市银行汇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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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承兑汇票
商业承兑汇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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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本票
现金支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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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账支票
图解票据实务-出票
出
票
出票人签发票据并将其交付给收款人的票据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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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票
银行汇票
右图为见票即付 票据 注意实际结算金 额和出票金额, 实际结算金额一 定不能大于出票 金额,否则票据 无效
汇票必须记载以下事项:
1、汇票字样出票日期 2、无条件支付的委托 3、确定的金额 4、付款人名称 5、收款人名称 6、出票日期 7、出票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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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日付款票据
出票后定期付款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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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内部对银行汇票及银行承兑汇票出票的控制 银行汇票出票的基本规定和注意点: 1).单位个人、现金转帐均可使用。 2).出票银行的限定。 3).签发汇票的记载事项。 4).核实客户身份并审查“汇票委托 书”的内容。 5). 先收妥资金再签发汇票。 6). 银行汇票票面各要素的核对。 6) 银行汇票票面各要素的核对
银行本票出票
银行本票出票的基本 规定和注意点: 1).个人单位均可申 请使用。 2).银行本票仅适用 于同一票据交换区域。 3).银行本票的记载 事项。 4).核实客户身份并 审查“本票委托书” 的内容。 5). 先收妥资金再签 发本票。 6). 银行本票票面各 要素的核对。
银行承兑汇票的出票
对出票人的要求: 1、在承兑银行开户 2、有真实的委托关系 3、有可靠 的资金来源
银行本票必须记载以下事项:
1、表明本票的字样 2、无条件支付的承诺 3、确定的金额 4、收款人名称 5、出票日期 6、出票人签章
未记载以上事项之一的,银行本票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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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票出票
转账支票进账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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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票必须记载事项: 签发支票手写时应使用墨汁或炭素墨 1、支票字样 2、无条件支付的委托 水填写,也可用日期戳或电脑打印。 3、确定的金额 原则是不易篡改 4、付款人名称 5、出票日期 6、出票人签章 支票上未记载金额和收款人名称的,经出票人授权可以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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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解票据实务-背书
转让背书
背
书
持票人在票据背面或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的票据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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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背书
质押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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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许背书转让
背书连续
以背书转让的票据, 背书必须连续
不得背书转让的票据 1、现金汇票 2、现金支票 3、出票时注明“禁 止转让”的票据不得 背书转让 背书连续: 1、各背书都应是形式上有效的背书→有签名或盖章 有效 2、连续的背书应该是同一性质的背书 在转让背书中不能杂有非转让背书 3、背书的记载顺序应具有连续性 后一背书的背书人应是前一背书的被背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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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解票据实务-承兑
提示承兑规定
定日付款或者出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持票人应当在汇票到期日前向 付款人提示承兑。 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一个月内向付款人提 示承兑。 付款人对向其提示承兑的汇票,应当自收到提示承兑的汇 票之日起三日内承兑或者拒绝承兑。 付款人承兑汇票的, 见票即付的汇票无需提示承兑。 应当在汇票正面记载
承
兑
汇票付款人承诺在汇票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的票据行为。 承兑仅限于商业汇票
“承兑”字样和承兑 日期并签章;见票后 定期付款的汇票,应 当在承兑时记载付款 日期。 汇票上未记载承 兑日期的,以前条第 一款规定期限的最后 一日为承兑日期。 付款人承兑汇票, 不得附有条件;承兑 附有条件的,视为拒 绝承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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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
承兑不得附有条件 否则视为拒绝承兑
银行承兑汇票承兑的程序 : 出票人提出承兑申请 信贷及风险 部门审批 提供质押或担保 签定承 兑协议 作成承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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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解票据实务-保证
保证人必须在汇票或者粘单上记载下列事项: (一)表明“保证”的字样; (二)保证人名称和住所; (三)被保证人的名称; (四)保证日期; (五)保证人签章。
保证
保
证
出票人、承兑人、 背书人不得承担 保证责任
票据的债务可以由债务人(出票人、承兑人、背 书人)以外的他人承担保证责任。
图中北京市××公司 承担对票据的保证责 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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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解票据实务-票据流转程度
图解票据实务
票据流转程序
图解票据实务
图解票据实务
图解票据实务
图解票据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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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的风险控制
银行汇票的风险控制点
票据的风险控制
1、凭证、押数(密押)、印章的三分管。 2、汇票申请书上的印鉴必须仔细核对。 3、需其他机构代理签发汇票的,要达成协定并注意报 单传递的安全。 4、转帐银行汇票银行不受理挂失止付。 4 转帐银行汇票银行不受理挂失止付 5、对有疑问或缺陷的汇票要及时向出票行查询。 6、对超出流通区域范围的汇票,经与出票行联系后, 可以办理委托收款。 7、对超过提示付款期限的汇票,由持票人直接向出票 行作出说明后,请求付款。 8、定期核对汇票卡片。
银行汇票的风险控制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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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汇票的辨别
银行汇票的辨别: 1、票眉:“华东三省一市” 各专业银行名称 2、水印:梅花图案、HP 3、荧光反应:汇票上方显示“行徽”、 票面上有荧光丝。 4、压数:压数金额前的识别代号 人民银行“R” 工商银行“行号” 农业银行“行号” 中行“ 行徽” 建行“G” 交通银行“b” 5、印章:三省一市 结算章 全国汇票 汇票专用章
银行本票的风险控制点
银行本票的风险控制点:
1.凭证、密押、印章的三分管。 2.汇票申请书上的印鉴必须仔细核对。 3.转帐银行本票银行不受理挂失止付。 4.对超过提示付款期限的本票,由持票人直接 向出票行作出说明后,请求付款。 5.定期核对本票卡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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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票的风险控制点
支票退票
支票的风险控制点:
1).付款时出票人帐户实有存款金额不足时银行不予 垫款、对空头支票要处以罚款。 2).支票上的签章应与预留银行印鉴相符,对签发印 鉴不符的支票要处以罚款。 3).超过提示付款期限的银行不予受理。 4).现金支票应折角核对印鉴。 5).现金支票付款时,应严格按照现金管理规定办理 6).支票绝对记载事项不全的,银行不予受理挂失止 付。 7).出售支票应在支票上加盖开户银行名称和存款人 帐号。
支票的退票处理
退票,是支票收款行拒绝受理支票 支票付款行拒绝付款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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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付款的证明
拒绝受理证明和退票理由书均可作为拒绝付款的证明。 (一)支票号码; (二)票据金额; (三)出票人名称; (四)持票人名称; (五)拒绝受理理由; (六)拒绝受理日期; (七)经办人签章; (八)持票人开户银行签章。 (八)持票人开户银行签章 退票理由书应记载下列事项: (一)支票号码; (二)票据金额; (三)出票人名称; (四)持票人名称; (五)退票理由; (六)持票人开户银行名称; (七)出票人开户银行名称; (八)退票日期; (九)经办人签章; (十)持票人开户银行签章。
持票人提示付款的支票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持票人开户银行应拒绝受理: (一)未记载出票人开户银行机构代码; (二)支票金额超过规定金额上限; (三)未按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印制; (四)支票凭证不真实; (五)超过提示付款期; (六)远期支票; (七)持票人未在本行开户; (八)签章不符合规定; (九)大、小写金额不符; (十)票据必须记载事项记载不全; (十)票据必须记载事项记载不全 (十一)不得更改事项更改或可更改事项未按规定更改; (十二)记载“不得转让”的支票已背书转让; (十三)背书不连续; (十四)使用粘单未按规定加盖骑缝章; (十五)持票人未作委托收款背书; (十六)背书不符合规定; (十七)出票日期使用小写数字填写; (十八) 因票面污损导致必须记载事项无法辨认。
拒绝受理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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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付款理由
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支票付款行可拒绝付款 (一)出票人签章与预留银行签章不符; (二)约定使用支付密码的,支付密码未填写或错误; (三)大、小写金额不符; (四)支票截留业务数据信息与支票影像不相符; (五)出票人账号、户名不符; (六)支票必须记载的事项不全; (七)持票人未作委托收款背书; (八)非本行票据; (九)重复提示付款; (十)出票人账户余额不足以支付票据款项; (十一)出票人已销户; (十二)出票人账户已依法冻结; (十三)持票人已办理挂失止付或已收到法院止付通知书; (十四)支票收款行申请止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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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票据的使用及其风险识别
票据案例综合 (支票)
票据案例综合一【空白票据】
【案例一】某市A公司售货给一持有B公司印鉴的中国银行1-1414231号空白转 帐支票的青年,因A公司将其中金额中的万字错写成了“亻万”字,于次日 到银行转账,银行以帐户不符为由退回支票,A公司凭支票上的印鉴要求B公 司偿付货款,B公司以该支票已作废为由拒绝支付,A公司遂向区人民法院提 起诉讼,据调查,该空白转账支票系B公司开具,后来遗失而被该青年拾得 冒用购物。 【审理结果】该区法院一审判决被告B公司偿付A公司货款。B不服,上诉到该市 中级人民法院。中院认为:B公司违反有关金融法规定,擅自签发预留印鉴 的空白支票,且未妥善保管该支票,在该支票遗失后又未按民事诉讼法规定 的公示催告程序宣告票据无效,致使他人冒用该支票购物,对此,B公司应 承担民事责任,法院支持A公司的请求,双方达成和解协议,B自愿申请撤回 上诉。 【问题思考】
一、空白票据的定义以及关于支票结算的规定 二、空白票据遗失后该如何补救?(这个问题留待案例二解决) 三、空白票据丢失,出票人在哪些情况下应承担民事责任?
空白票据 空白转账支票属于空白票据,这里所说的空白票据是指票据行为人仅在 票据上签名,而将票据上其他应记载事项,全部或部分授权他人完成 的票据。我国法律并未明确禁止签发空白票据,但从银行加强结算的 角度,是不允许空白票据的,不得签发预留印鉴的空白支票。 关于支票结算的规定 1、存款人领用支票,必须填写 支票领用单 并加盖预留银行的印鉴。 1、存款人领用支票,必须填写“支票领用单”并加盖预留银行的印鉴。 2、账户结清时,必须将全部剩余空白支票交会银行注销。 3、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对支票的管理由财务部门负责,指 定专人保管银行发售的支票,建立空白支票登记、销号制度,在使用 时专人签发,并将支票与预留银行印鉴分别存放,专人保管。 4、单位采购人员如果确有需要,携带不填写金额的支票外出采购时,只 限于使用转账支票,并且必须在支票上写明签发日期、收款人名称、 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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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出票人的民事责任
在司法审判中如何确定遗失支票赔偿案件中出票人的民事责任? 在以下六种情况下,出票人应承担民事责任: 1、签发印鉴齐全而主要项目欠缺的支票后,因携带外出或保管不善而遗失 或被盗。 2、不签写签发日期或签发远期支票。 3、故意签发与预留印鉴不符或印鉴不全的支票。 4、丢弃或未妥善保管“废票”。废票是指印鉴不全的支票或盖有老的预留 4 丢弃或未妥善保管“废票” 废票是指印鉴不全的支票或盖有老的预留 印鉴的支票。 5、出借、抵押支票。出票人将本单位已签发的支票出借或抵押给他人,后 支票在他人出遗失或被盗并用于骗购商品的,出票人应承担责任,同时 商业部门和借用人、受抵押人也应承担相应责任。 6、出票人在遗失空白支票的同时遗失本单位介绍信,或者持票购货人持其 在出票单位工作的证件骗购商品后下落不明,出票人承担全部责任。
综合案例二
【案例二】 1990年7月10日某县配件厂职工徐某向该厂财务部领取了盖有银行预 留印鉴的空白转账支票一张,号码为0005676,准备用于采购生产用 品,不慎在途中丢失。该厂即向开户银行办理挂失手续,因按规定不 能办理挂失而未遂【现在是可以挂失的】。7月11日,二轻厂在当地 日报上刊登了支票遗失启事,声明遗失的0005676号空白支票作废。 同年8月18日,一名自称孙某的人持该支票到某县电讯厂,以二轻长 名义购买电线,并出示了名片和介绍信。电讯厂财务人员未经严格审 名义购 电线 并出 名片和介绍信 电讯 财务人 未经 格审 验,就在该空白转账支票上填写了收款单位、金额及用途。同日,孙 某将价值七千多元的电线提走。8月20日,电讯厂将该转账支票到二 轻厂的开户银行去兑付,银行发现二轻厂的存款不足,予以退票,并 按规定对二轻厂做出罚款处理。电讯厂遂于二轻厂交涉,要求该厂承 担货款,但二轻厂以遗失的空白转账支票已登报声明作废为理由,拒 绝支付货款。维持,电讯厂向某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称:二轻厂违反 支票管理规定,支票遗失后被他人冒用,造成我厂经济损失七千多元 ,要求二轻厂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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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案例二-审理及结果
【审理及结果】
县法院经公开审理认为:支票是资金结算的依据,应按支票管理的有关规定 正确使用。被告签发空白转账支票,违反支票使用的规定。该0005676号空 白转账支票被他人冒用,造成原告七千多元的损失,被告应承担民事赔偿责 任。被告以已登报声明遗失的空白转账支票作废为由而不愿赔偿,于法于情 于理不符。据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款、 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判决被告二轻厂赔偿原告经济损失 人民币 千多元,并在判决 效 人民币七千多元,并在判决生效后10日内付清。 日内付清 二轻厂以电讯厂未严格审验,擅自在空白转账支票上填写收款单位、金额和 用途也有一定过错,应承担一定责任为理由,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中 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上诉人签发空白转账支票的行为违反票据管理的有 关规定,其空白转账支票遗失后,被他人冒用,造成电讯厂七千多元的经济 损失,上诉人应承担赔偿责任。上诉人登报声明遗失的空白转账支票作废的 行为,只是一种单方弥补行为,不能作为免责的理由。电讯厂在销售过程中 ,对自称孙某的人审验不严,故在这起纠纷中也有一定的责任,应当承担部 分经济损失。又有在庭审过程中分清了是非责任,经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 达成协议如下:二轻厂赔偿电讯厂经济损失人民币四千元,此款在调解书送 达前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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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案例二
【问题思考】如果发生票据的丧失,如何补救? 一、法律规定:
【票据法】第十五条 票据丧失,失票人可以及时通知票据的付款人挂失止付,但是 ,未记载付款人或者无法确定付款人及其代理付款人的票据除外。 收到挂失止 付通知的付款人,应当暂停支付。 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后三日内,也可以 在票据丧失后,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支付结算办法】第四十八条规定 可以由失票人通知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挂失止付的票据: 1、已承兑的商业汇票 2、支票 3、填明“现金”字样和代理付款人的银行汇票 4、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 不得挂失止付的票据 1、未填明“现金”字样和代理付款人的银行汇票 2、未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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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失止付
【支付结算办法】 第四十九条 允许挂失止付的票据丧失,失票人需要挂失止付的,应填 写挂失止付通知书并签章。挂失止付通知书应当记载下列事项: (一)票据丧失的时间、地点、原因; (二)票据的种类、号码、金额、出票日期、付款日期、付款人名称、 收款人名称; (三)挂失止付人的姓名、营业场所或者住所以及联系方法。 欠缺上述记载事项之一的,银行不予受理。 欠缺上述记载事 之 的 银行 受理 第五十条 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收到挂失止付通知书后,查明挂失票据 确未付款时,应立即暂停支付。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自收到挂失止付通知 书之日起12日内没有收到人民法院的止付通知书的,自第13日起,持票人提 示付款并依法向持票人付款的,不再承担责任。 第五十一条 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在收到挂失止付通知书之前,已经 向持票人付款的,不再承担责任。但是,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以恶意或者 重大过失付款的除外。【挂失不是止付的必要条件,关键是看银行在付款时 有没有恶意或重大过失。 】
挂失止付的效力
挂失止付只能引起开户银行的停止止付的行为,约束的是失票人和银 行双方,对社会上的大多数人没有约束力,票据仍在流通,遗失支票 的人仍应付民事责任,善意第三人要求遗失支票人对其经济损失进行 赔偿时,失票人必须赔偿,当然,第三人未能发现票据上的明显问题 或未加严格审查而造成损失的,其应按其过错大小及其本身遭受的损 失负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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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案例二-作废声明
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等媒介刊登的作废声明有无法律效力? 无法律效力。可以引起人们的注意,可能会防止损失或麻烦。 1我国法律未有关于明文规定; 2该声明行为是一种单方的弥补行为,对第三方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第 三人无义务对此声明作出反应。 我们在接受支票时该如何防范风险? 核对出示票据人的身份 查验票据上的形式要件 实务中的做法:将持票人的身份证件名称、号码记录于支票背面
《民事诉讼法》 第十八章 公示催告程序
公示催告制度
第一百九十五条 按照规定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持有人,因票据被盗、遗失或者灭失 ,可以向票据支付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依照法律规定可以申请公示催告的 其他事项,适用本章规定。 申请人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申请书,写明票面金额、发票人、持票人、背书人等票据 主要内容和申请的理由、事实。 第一百九十六条 人民法院决定受理申请,应当同时通知支付人停止支付,并在三日 内发出公告,催促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公示催告的期间,由人民法院根据情况决定, 但不得少于六十日。 第一百九十七条 支付人收到人民法院停止支付的通知,应当停止支付,至公示催告 第 百九十七条 支付人收到人民法院停止支付的通知 应当停止支付 至公示催告 程序终结。 公示催告期间,转让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第一百九十八条 利害关系人应当在公示催告期间向人民法院申报。 人民法院收到利害关系人的申报后,应当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并通知申请人和支 付人。 申请人或者申报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一百九十九条 没有人申报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作出判决,宣告 票据无效。判决应当公告,并通知支付人。自判决公告之日起,申请人有权向支付人请 求支付。 第二百条 利害关系人因正当理由不能在判决前向人民法院申报的,自知道或者应当 知道判决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可以向作出判决的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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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催告制度
申请公示催告的条件 1、票据权利人丧失票据 包括被盗、遗失、灭失、因胁迫而交付,因受欺诈而交付不属丧失 票据,只能撤销其票据行为收回票据。 2、丧失的票据必须是有效票据 必须记载事项全部记载 3、公示催告申请必须由真正的票据权利人提出 3 公示催告申请必须由真正的票据权利人提出 真正的票据权利人不但要通过背书连续来证明其连续资格,而且还 需每月盗窃、抢夺或拾得等违反持票人意思而恶意取得票据的情况。 下列两种情况不能申请公示催告 1、票据已经过付款人付款的 2、票据上的债权依票据法的规定因时效届满或手续欠缺而归于消灭的
公示催告的法律效力
1、对票据付款人的效力 人民法院在决定受理失票人的公示催告申请后,应当同时通知支 付人停止止付。支付人接到通知后,不得对现持票人支付票据金额, 否则后果自负。 2、票据权利转让无效的效力 从公示催告之日起,至该程序终结止,票据又经过转让的,受让 人即使是善意的,也不得享有票据权利。 3、取得除权判决的效力 公示催告期间届满后,如无人申报权利或申报被驳回,失票人科 进一步请求法院做出除权判决,并依据该除权判决不必提示票据而直 接向付款人请求支付票款。
综合案例三
【综合案例三】 2000年4月9日,A公司同意退还B公司投资款78万元,并将退款转账支 票交给B 公司。当日,B公司将该支票进账,次日,该转账支票被A公司的开 户行C以“支票空头、存款不足”为理由退票;但当日A公司账户存款余额为 88万元,足以支付。4月12日,B公司凭该退票理由书及该支票要求A公司付 款。A公司立即派人办理,但其户头存款当日仅有41万元,不足支付,直到4 月15日其账户余额达到82万元时才将78万元的退款划拨到B公司。 在此过程中, 曾自信 万元可以足额及时到账,于 月 日签发转账支票 在此过程中,B曾自信78万元可以足额及时到账,于4月10日签发转账支票一 张34万元,当时不知该转账支票已经发生退票,当日其户头余额仅11万元, 不足以支付所签发的34万元,该票被退回并被其开户行罚款25500元。 又查明:A公司于4月9日和4月12日签发的支票合规。 B公司向当地法院起诉A公司的开户行C,称其在A公司账户余额足够支 付78万元退款的情况下,以“支票空头、存款不足”为理由退票,理由不适 当。因78万元未及时入账,造成本公司签发的转账支票出现空头,被银行罚 款,要求C承担赔偿其被银行罚款造成的损失。 C辩解:退票理由书中的“支票空头、存款不足”退票理由是由于该行 工作人员失误错划,真正的退票理由是其内部转账记录的“支票金额大写不 规范”。据此,本行退票理由正当,不同意B公司的起诉要求。
综合案例三
【最终审定结果】 C的退票理由应以其对外签发的退票理由书为准,退票理由即“支票空头、 存款不足”。发生退票时,A公司账户存款余额为88万元,足以支付78万元 退款,C退票没有正当理由,并且违反了相关规定。如果不发生退票,及时 办理款项划拨,就会避免B公司签发转账支票时出现空头和被银行罚款,故C 的退票行为与B公司签发转账支票时出现空头和被银行罚款存在因果关系,C 对此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B公司在账户存款不足和78万元尚未进账时签发 转账支票,也违反《支付结算办法》的相关规定,因承担部分民事责任。最 终BC达成调解协议,C赔偿B经济损失19180元。 【问题思考】 一、支票的退票及责任 什么情况下会发生退票?参考前面所讲的支票退票处理。退票理由书 退票发生的损失,如过错在银行方,由银行承担责任;过错在持票人, 则由其自行承担责任;双方均有过错,按责任大小分别承担责任。 二、签发空头支票及法律责任 《票据法》第八十七条 支票的出票人所签发的支票金额不得超过其付款 时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存款金额。 出票人签发的支票金额超过其付款时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存款金额的,为 空头支票。禁止签发空头支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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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4-8
课程回顾:常见票据的使用及其风险识别
票据相关理论 票据的概念、发展、作用 票据法律关系 票据行为 票据权利 失票救济制度 图解票据实务 票据种类 出票 背书 承兑 保证 票据流转程序 票据的风险控制 支票退票处理 综合案例 案例一 空白票据的问题 案例二 票据丧失后如何补救 案例三 支票的退票及签发空头支票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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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二:票据的推广使用
票据的推广使用
票据含义
票据是按照一定形式制成﹑写明有付出一定货币金额义务的证件,是出纳或运送货物的凭证。广义的票据泛指各种有价证券,如债券、股票、提单等等。狭义的票据仅指以支付金钱为目的的有价证券,即出票人根据票据法签发的,由自己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或委托他人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有价证券。在我国,票据即汇票、支票及本票的统称。票据一般是指商业上由出票人签发,无条件约定自己或要求他人支付一定金额,可流通转让的有价证券,持有人具有一定权力的凭证。属于票据的有:汇票、本票、支票、提单、存单、股票、债券等等。
票据是信用工具的一种,信用工具是资金供求者和需求者之间进行资金融通时所签发的证明债权。
商业信用和银行信用的特点
在复杂的经济活动中,由于借贷当事人不同,借贷的目的和用途不同,信用的具体形式也不同。例如商业信用和银行信用。 商业信用的特点:
(1) 商业信用的主体是商品经营者
(2) 商业信用的客体是商品资本
(3) 商业信用和产业资本的动态一致
商业信用的局限性:
(1) 商业信用的规模和数量受到企业资本数量的限制
(2) 商业信用的范围和方向受到商品流通的范围和方向的限制
(3) 商业信用是有期限上的限制
(4) 商业信用在管理调节上有一定的局限性
此外,由于商业信用是买卖双方分散独立的决策行为,因此具有自发性、分散性和盲目性等缺点。商业信用存在的上述局限
性决定了它不能完全适应现代经济发展的需要。于是,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又出现了另一种信用形式——银行信用。
银行信用的特点:
(1)银行信用发生在银行与企业、政府、家庭和其他机构之间。
(2)银行信用的客体是单一形态的货币资本。
(3)银行信用是一种中介信用
(4)银行信用与产业资本的动态不完全一致
银行信用与商业信用的关系
银行信用在整个经济社会体系中占据核心地位。经济中,票据的银行承兑、贴现、抵押等逐渐普遍,商业信用的发展依赖于银行信用,银行信用很好的弥补了商业信用的不足,大大扩充了信用的范围、数量和期限。
一、银行信用和商业信用的辩证统一
现代信用形式中,商业信用和银行信用是两种最基本的信用形式。
商业信用是指企业之间在买卖商品时,以商品形式提供的信用。其典型形式是由商品销售企业对商品购买企业以赊销方式提供的信用。银行信用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以货币形态提供的信用。银行信用是伴随着现代资本主义银行的产生,在商业信用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种间接信用。银行信用在规模上、范围上、期限上都大大超过了商业信用,成为现代经济中最基本的占主导地位的信用形式
二、商业信用与银行信用的转化
世界上的事物很少有完全隔裂的,故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倾, 音声相和,前后相随。商业信用与银行信用之间也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并在一定条件下转化。 首先,商业信用的发展依赖于银行信用,银行信用是在商业信用的基础上产生和发展起来的,而银行信用的出现又使商业信用进一步得到完善。例如,商业信用工具、商业票据都具有一定的期限。当商业票据未到期持票人又急需现金时,持票人可到银行办理票据贴现,及时取得急需的现金,银行办理以商业票据为对象的贷款业务,如商业票据贴现、票据抵押贷款等,使商业票据及时兑现,促进了商业信用的进一步发展,商业信用就转化为银行信用。同时,银行信用不能取代商业
信用。虽然银行信用克服了商业信用的局限性,但是银行信用并不能取代商业信用,商业信用仍然是整个信用体系的重要基础。从信用发展的历史来看,商业信用是先于银行信用而存在的,现行的银行信用体系,正是在商业信用广泛发展的基础上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商业信用直接与商品生产和流通相联系,直接为生产和交换服务,企业在购销过程中,彼此之间如果能够通过商业信用解决所需资金时,就不会去求助于银行信用。
三、用银行信用弥补商业信用的不足
对于外贸企业,如果充分运用国内信用证业务,还可以解决陌生交易者间的信用风险问题。它以银行信用弥补了商业信用的不足,规避了传统人民币结算业务中的诸多风险。同时,信用证也没有签发银行承兑汇票时所设的金额限制,使交易量更具弹性,手续更简便。
①、刚开始在国内贸易中发生业务往来的两家企业,由于互相不熟悉,如果采取国内信用证这一结算方式,双方可以通过单证进行约束,由银行进行单证的审核,并由银行承担第一性付款责任,买卖双方的交易安全将得到保障。
②、买方双方可以利用在开证银行的授信额度来开立延期付款信用证,提取货物,用销售收入来支付国内信用证款项,不占用买方的自有资金,优化了资金使用效率。
③、卖方按规定发货后应收账款可转换为银行信用保障,可以杜绝拖欠、坏账。除了可以规避陌生客户的采购风险,国内信用证业务还可以解决国内贸易对手双方存在着由于交易地位不对等,或交易信息不对称导致商品难以成交的问题。作为采购商,如与强大的上游供应商签订大额采购合同,往往需要预付货款然后交货,十分担心对方的交货能力与履约意愿,而资金也难以在短期内筹措到位。作为生产商,如今市道不旺,终于获得一个数额可观的订单,结算方式为先交货后付款,同样难以把握对方的支付能力与履约意愿———加上对熟客的放账,备料生产的资金压力进一步加剧。作为中间贸易商,必须保证上家给的是下家要的,保证能够用下家的订单获取上家的业务认可而且还要避免因此而丢失自己的客源。更棘手的是资金问题,中间商由于缺乏有效担保手段,通常很难从银行融到资。
因此,从上述的对比分析后,可知票据有商业信用和银行信用没有体现的优势,也更适合我国现代经济的发展形势。而且票据产品主体应该是多元化的,不应仅仅局限于商业票据,目前国际通用的票据化产品在国内严重缺失。我国票据市场可以将一些不流通
的金融资产票据化(可称证券化),如大额可转让存单、抵押贷款票据、应收款票据,充实票据市场,以丰富企业短期投融资产品。票据产品受期限、金额、地域等影响,标准化程度极低,不利于票据大批量、大金额交易。可以通过票据集合、票据打包等手段,将票据转化为标准化的产品,发展票据衍生产品,这将有利于票据市场的进一步深化发展。发展融资性票据对企业资金流动性管理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完全的银行承兑汇票市场使得商业银行在解决存在于购销双方之间信息不对称的同时,也使得商业银行在更大的意义上只是充当了销售企业应收账款管理人的角色,而真正对资金融通的功能则居于次要地位。这在一定程度上扭曲了主要为企业进行流动性管理和资金融通的功能。
从全球市场上看,票据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生活不可或缺的工具。我国票据市场本世纪初进入了高速发展时期,为促进我国市场经济建设起到了令人瞩目的积极作用。今天中国票据市场进入了深化发展的关键时期,面对种种风险、信用膨胀与创新缺乏,票据市场的前途充满了机遇和挑战。需要银行业、企业、金融监管部门等社会各界加强沟通与交流,拓宽研究与合作领域,共同应对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范文三:有机农业种植允许使用的制剂
有机农业种植允许使用的农药
1.植物和动物来源农药有:印楝树提取物及其制剂、天然除虫菊(除虫菊科植物提取液)、苦楝碱(苦木科植物提取液)、鱼藤酮类(毛鱼藤)、苦参及其制剂、植物油及其乳剂、植物制剂、植物来源的驱避剂(如薄荷、熏衣草)、天然诱集和杀线虫剂(如万寿菊、孔雀草)、天然酸(如食醋、木醋和竹醋等)、蘑菇的提取物、牛奶及其奶制品、蜂蜡、蜂胶、明胶、卵磷脂。
2.矿物来源农药有:铜盐(不得对土壤造成污染),如硫酸铜、氢氧化铜、氯氧化铜、辛酸铜等,石灰硫黄(多硫化钙)、波尔多液、石灰、硫黄、高锰酸钾、轻矿物油(石蜡油)、
氯化钙、硅藻土、黏土(如斑脱土、珍珠岩、蛭石、沸石等)、硅酸盐(硅酸钠、石英)。
3.微生物来源农药有:真菌及真菌制剂,如白僵菌、轮枝菌、细菌及细菌制剂(如苏云金杆
菌,即B1),释放寄生、捕食、绝育型的害虫天敌,病毒及病毒制剂(如颗粒体病毒等)。
4.其他来源农药有:氢氧化钙、二氧化碳、乙醇、海盐和盐水、苏打、软皂(钾肥皂)、二氧化硫。
5.诱捕器、屏障、驱避剂有:物理措施(如黄板、太阳能灭虫灯、色彩诱器、机械诱捕器等)覆盖物(网)(仅用于诱捕器)、昆虫性外激素(和散发皿内)、四聚乙醛制剂(驱避高等动物)。
如欲使用上述未列入的农药则必须获得认证机构的批准。
范文四:绿色食品允许使用的农药
NY/T393-2013
绿色食品 农药使用准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绿色食品生产和仓储中有害生物防治原则、农药选用、农药使用规范和绿色食品农药残留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绿色食品的生产和仓储。
,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T 8321(所有部分) 农药合理使用准则
GB 12475 农药贮运、销售和使用的防毒规程
NY/T 391 绿色食品 产地环境质量
NY/T 1667(所有部分) 农药登记管理术语
, 术语和定义
NY/T 1667界定的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AA级绿色食品 AA grade green food
产地环境质量符合NY/T 391的要求, 遵照绿色食品生产标准生产,生产过程中遵循自然规律和生态学原理,协调种植业和养殖业的平衡,不使用化学合成的肥料、农药、兽药、渔药、添加剂等物质,产品质量符合绿色食品产品标准,经专门机构许可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产品。
3.2
A级绿色食品 A grade green food
产地环境质量符合NY/T 391的要求, 遵照绿色食品生产标准生产,生产过程中遵循自然规律和生态学原理,协调种植业和养殖业的平衡,限量使用限定的化学合成生产资料,产品质量符合绿色食品产品标准,经专门机构许可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产品。 , 有害生物防治原则
绿色食品生产中有害生物的防治应遵循以下原则:
——以保持和优化农业生态系统为基础:建立有利于各类天敌繁衍和不利于病虫草
害孳生的环境条件,提高生物多样性,维持农业生态系统的平衡;
——优先采用农业措施:如抗病虫品种、种子种苗检疫、培育壮苗、加强栽培管理、
中耕除草、耕翻晒垡、清洁田园、轮作倒茬、间作套种等;
——尽量利用物理和生物措施:如用灯光、色彩诱杀害虫,机械捕捉害虫,释放害
虫天敌,机械或人工除草等;
——必要时合理使用低风险农药:如没有足够有效的农业、物理和生物措施,在确
保人员、产品和环境安全的前提下按照第5、6章的规定,配合使用低风险的
农药。
5 农药选用
5.1 所选用的农药应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获得国家农药登记许可。 5.2 应选择对主要防治对象有效的低风险农药品种,提倡兼治和不同作用机理农药交替使用。
5.3 农药剂型宜选用悬浮剂、微囊悬浮剂、水剂、水乳剂、微乳剂、颗粒剂、水分散粒剂和可溶性粒剂等环境友好型剂型。
5.4 AA级绿色食品生产应按照附录A第A.1章的规定选用农药及其他植物保护产品。 5.5 A级绿色食品生产应按照附录A的规定,优先从表A.1中选用农药。在表A.1所列农药不能满足有害生物防治需要时,还可适量使用第A.2章所列的农药。 , 农药使用规范
6.1 应在主要防治对象的防治适期,根据有害生物的发生特点和农药特性,选择适当的施药方式,但不宜采用喷粉等风险较大的施药方式。
6.2 应按照农药产品标签或GB/T 8321和GB 12475的规定使用农药,控制施药剂量(或浓度)、施药次数和安全间隔期。
, 绿色食品农药残留要求
7.1 绿色食品生产中允许使用的农药,其残留量应不低于GB 2763的要求。 7.2 在环境中长期残留的国家明令禁用农药,其再残留量应符合GB 2763的要求。 7.3 其他农药的残留量不得超过0.01mg/kg,并应符合GB 2763的要求。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绿色食品生产允许使用的农药和其他植保产品清单
A.1 AA级和A级绿色食品生产均允许使用的农药和其他植保产品清单
按表A.1执行。
表A.1 AA级和A级绿色食品生产均允许使用的农药和其他植保产品清单 类别 组分名称 备 注 I.植物楝素(苦楝、印楝等提取物,如印楝素等) 杀虫 和动物天然除虫菊素(除虫菊科植物提取液) 杀虫 来源 苦参碱及氧化苦参碱(苦参等提取物) 杀虫
蛇床子素(蛇床子提取物) 杀虫、杀菌
小檗碱(黄连、黄柏等提取物) 杀菌
大黄素甲醚(大黄、虎杖等提取物) 杀菌
乙蒜素(大蒜提取物) 杀菌
苦皮藤素(苦皮藤提取物) 杀虫
藜芦碱(百合科藜芦属和喷嚏草属植物提取物) 杀虫
桉油精(桉树叶提取物) 杀虫
植物油(如薄荷油、松树油、香菜油、八角茴香杀虫、杀螨、杀真菌、抑制发芽
油)
寡聚糖(甲壳素) 杀菌、植物生长调节
天然诱集和杀线虫剂(如万寿菊、孔雀草、芥子杀线虫
油)
天然酸(如食醋、木醋和竹醋等) 杀菌
菇类蛋白多糖(菇类提取物) 杀菌
水解蛋白质 引诱
蜂蜡 保护嫁接和修剪伤口
明胶 杀虫
具有驱避作用的植物提取物(大蒜、薄荷、辣椒、驱避
花椒、薰衣草、柴胡、艾草的提取物)
害虫天敌(如寄生蜂、瓢虫、草蛉等) 控制虫害 ?.微真菌及真菌提取物(白僵菌、轮枝菌、木霉菌、杀虫、杀菌、杀线虫 生物来耳霉菌、淡紫拟青霉、金龟子绿僵菌、寡雄腐霉
源 菌等)
细菌及细菌提取物(苏云金芽孢杆菌、枯草芽孢杀虫、杀菌
杆菌、蜡质芽孢杆菌、地衣芽孢杆菌、多粘类芽
孢杆菌、荧光假单胞杆菌、短稳杆菌等)
病毒及病毒提取物(核型多角体病毒、质型多角杀虫
体病毒、颗粒体病毒等)
多杀霉素、乙基多杀菌素 杀虫
春雷霉素、多抗霉素、井冈霉素、(硫酸)链霉杀菌
素、嘧啶核苷类抗菌素、宁南霉素、申嗪霉素和
中生菌素
S-诱抗素 植物生长调节
?.生氨基寡糖素、低聚糖素、香菇多糖 防病
物化学几丁聚糖 防病、植物生长调节
产物 苄氨基嘌呤、超敏蛋白、赤霉酸、羟烯腺嘌呤、植物生长调节
三十烷醇、乙烯利、吲哚丁酸、吲哚乙酸、芸苔
素内酯
表A.1(续)
类别 组分名称 备 注 ?.矿石硫合剂 杀菌、杀虫、杀螨
2物来源 铜盐(如波尔多液、氢氧化铜等) 杀菌,每年铜使用量不能超过6kg/hm
氢氧化钙(石灰水) 杀菌、杀虫
硫磺 杀菌、杀螨、驱避
高锰酸钾 杀菌,仅用于果树
碳酸氢钾 杀菌
矿物油 杀虫、杀螨、杀菌
氯化钙 仅用于治疗缺钙症
硅藻土 杀虫
粘土(如斑脱土、珍珠岩、蛭石、沸石等) 杀虫
硅酸盐(硅酸钠,石英) 驱避
硫酸铁(3价铁离子) 杀软体动物 ?.其氢氧化钙 杀菌
他 二氧化碳 杀虫,用于贮存设施
过氧化物类和含氯类消毒剂(如过氧乙酸、二杀菌,用于土壤和培养基质消毒
氧化氯、二氯异氰尿酸钠、三氯异氰尿酸等)
乙醇 杀菌
海盐和盐水 杀菌,仅用于种子(如稻谷等)处理
软皂(钾肥皂) 杀虫
乙烯 催熟等
石英砂 杀菌、杀螨、驱避
昆虫性外激素 引诱,仅用于诱捕器和散发皿内
磷酸氢二铵 引诱,只限用于诱捕器中使用
注1:该清单每年都可能根据新的评估结果发布修改单。
注2:国家新禁用的农药自动从该清单中删除。
A.2 A级绿色食品生产允许使用的其他农药清单
当表A.1所列农药和其他植保产品不能满足有害生物防治需要时,A级绿色食品生
产还可按照农药产品标签或GB/T 8321的规定使用下列农药: a) 杀虫剂
1) S-氰戊菊酯 esfenvalerate 丙溴磷 profenofos 5)
2)6) 吡丙醚 pyriproxifen 除虫脲 diflubenzuron 3) 吡虫啉 imidacloprid 7) 啶虫脒 acetamiprid 4) 吡蚜酮 pymetrozine 8) 毒死蜱 chlorpyrifos
9) 氟虫脲 flufenoxuron 氯虫苯甲酰胺 18)
10) 氟啶虫酰胺 flonicamid chlorantraniliprole 11) 氟铃脲 hexaflumuron 19) 氯氟氰菊酯 cyhalothrin 12) 高效氯氰菊酯 20) 氯菊酯 permethrin
beta-cypermethrin 21) 氯氰菊酯 cypermethrin 13)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 22) 灭蝇胺 cyromazine
emamectin benzoate 23) 灭幼脲 chlorbenzuron 14) 甲氰菊酯 fenpropathrin 24) 噻虫啉 thiacloprid 15) 抗蚜威 pirimicarb 25) 噻虫嗪 thiamethoxam 16) 联苯菊酯 bifenthrin 26) 噻嗪酮 buprofezin 17) 螺虫乙酯 spirotetramat 27) 辛硫磷 phoxim
28) 茚虫威 indoxacard b) 杀螨剂
1) 苯丁锡 fenbutatin oxide 5) 噻螨酮 hexythiazox 2) 喹螨醚 fenazaquin 6) 四螨嗪 clofentezine 3) 联苯肼酯 bifenazate 7) 乙螨唑 etoxazole 4) 螺螨酯 spirodiclofen 8) 唑螨酯 fenpyroximate c) 杀软体动物剂
1) 四聚乙醛 metaldehyde
d) 杀菌剂
1) 吡唑醚菌酯 pyraclostrobin 21) 腈苯唑 fenbuconazole 2) 丙环唑 propiconazol 22) 腈菌唑 myclobutanil 3) 代森联 metriam 23) 精甲霜灵 metalaxyl-M 4)24) 代森锰锌 mancozeb 克菌丹 captan 5) 代森锌 zineb 25) 醚菌酯 kresoxim-methyl 6) 啶酰菌胺 boscalid 26) 嘧菌酯 azoxystrobin 7) 啶氧菌酯 picoxystrobin 27) 嘧霉胺 pyrimethanil 8) 多菌灵 carbendazim 28) 氰霜唑 cyazofamid 9) 噁霉灵 hymexazol 29) 噻菌灵 thiabendazole 10) 噁霜灵 oxadixyl 30) 三乙膦酸铝 fosetyl-aluminium 11)31) 粉唑醇 flutriafol 三唑醇 triadimenol 12) 氟吡菌胺 fluopicolide 32) 三唑酮 triadimefon 13) 氟啶胺 fluazinam 33) 双炔酰菌胺 mandipropamid 14) 氟环唑 epoxiconazole 34) 霜霉威 propamocarb 15)35) 氟菌唑 triflumizole 霜脲氰 cymoxanil 16) 腐霉利 procymidone 36) 萎锈灵 carboxin 17) 咯菌腈 fludioxonil 37) 戊唑醇 tebuconazole 18) 甲基立枯磷 tolclofos-methyl 38) 烯酰吗啉 dimethomorph 19) 甲基硫菌灵 39) 异菌脲 iprodione
thiophanate-methyl 40) 抑霉唑 imazalil 20) 甲霜灵 metalaxyl
e) 熏蒸剂
1) 棉隆dazomet 2) 威百亩metam-sodium f) 除草剂
1) 2甲4氯 MCPA 麦草畏 dicamba 23)
2) 氨氯吡啶酸 picloram 24) 咪唑喹啉酸 imazaquin 3) 丙炔氟草胺 flumioxazin 25) 灭草松 bentazone 4) 草铵膦 glufosinate-ammonium 26) 氰氟草酯 cyhalofop butyl 5) 草甘膦 glyphosate 27) 炔草酯 clodinafop-propargyl 6) 敌草隆 diuron 28) 乳氟禾草灵 lactofen 7) 噁草酮 oxadiazon 29) 噻吩磺隆
8) 二甲戊灵 pendimethalin thifensulfuron-methyl 9) 二氯吡啶酸 clopyralid 30) 双氟磺草胺 florasulam 10) 二氯喹啉酸 quinclorac 31) 甜菜安 desmedipham 11) 氟唑磺隆 flucarbazone-sodium 32) 甜菜宁 phenmedipham 12) 禾草丹 thiobencarb 33) 西玛津 simazine 13) 禾草敌 molinate 34) 烯草酮 clethodim 14) 禾草灵 diclofop-methyl 35) 烯禾啶 sethoxydim 15) 环嗪酮 hexazinone 36) 硝磺草酮 mesotrione 16) 磺草酮 sulcotrione 37) 野麦畏 tri-allate 17) 甲草胺 alachlor 38) 乙草胺 acetochlor 18) 精吡氟禾草灵 fluazifop-P 39) 乙氧氟草醚 oxyfluorfen 19) 精喹禾灵 quizalofop-P 40) 异丙甲草胺 metolachlor 20) 绿麦隆 chlortoluron 41) 异丙隆 isoproturon 21) 氯氟吡氧乙酸(异辛酸) 42) 莠灭净 ametryn
fluroxypyr 43) 唑草酮 carfentrazone-ethyl 22) 氯氟吡氧乙酸异辛酯 44) 仲丁灵 butralin
fluroxypyr-mepthyl
g) 植物生长调节剂
1) 2,4-滴 2,4-D(只允许作为植物 萘乙酸 1-naphthal acetic acid 5)
生长调节剂使用) 6) 噻苯隆 thidiazuron 2) 矮壮素 chlormequat 7) 烯效唑 uniconazole 3) 多效唑 paclobutrazol
4) 氯吡脲 forchlorfenuron
注1:该清单每年都可能根据新的评估结果发布修改单。
注2:国家新禁用的农药自动从该清单中删除。
范文五:各国食品中允许使用的色素
1、国际食品添加剂法典委员会
合成色素(5种):赤藓红、坚牢绿FCF(143)、亮蓝FCF(133)和日落黄FCF(110)、胭脂红4R(胭脂红A)(124)。
天然及其他色素:叶绿素(140)、甜菜红(162)、叶绿素和叶绿酸,铜络合物(叶绿素铜络盐141(i)叶绿素铜络合物,钠和钾盐141(ii))、胭脂树提取物,以红木素计160b(i)、、胭脂虫红(120)、焦糖色I-普通法(150a)、焦糖色III-氨法(150c)、焦糖色IV-亚硫酸氨法(150d)、核黄素(核黄素,合成101(i)、核黄素5’—磷酸钠101(ii);核黄素(Bacillussubtilis)101(iii))、氧化铁(氧化铁黑172(i);氧化铁红172(ii);;氧化铁黄172(iii))、β-胡萝卜素。
2、美国
需要产品证书的着色剂(9种):FD&C蓝色1号(亮蓝)、FD&C蓝色2号[靛蓝(二磺酸)]、FD&C绿色3号(坚牢绿)、橙色B、橘红2号、FD&C红色3号(赤藓红)、FD&C红色40号(诱惑红)、FD&C黄色5号(柠檬黄)、FD&C红色6号(日落黄)。
免除产品证书的着色剂:胭脂树红提取物、虾青素、脱水甜菜(甜菜粉)、群青色、斑蝥簧、焦糖色、β-阿朴-8,-胡萝卜醛、β-胡萝卜素、胭脂红;胭脂虫提取物、叶绿素铜钠、烘烤的部分脱脂煮棉子粉、葡萄糖酸亚铁、乳酸亚铁、葡萄着色剂提取物、葡萄糖提取物(脱糖葡萄花青素)、红球藻属海藻粉、合成氧化铁、水果汁、蔬菜汁、藻类干粉、胡萝卜油、玉米胚芽油、红辣椒粉、红辣椒油树脂、Phaffia酵母、核黄素、藏红花、二氧化钛、姜黄、姜黄油树脂。
3、欧盟
有机合成色素(15种):柠檬黄(E102)、喹啉黄(E104)、日落黄FCF(E110)、橙黄S、偶氮玉红(E122)、苋菜红(E123)、胭脂红,胭脂红A(E124)、赤藓红(E127)、诱惑红(E129)、专利蓝V(E131)、靛蓝,靛蓝二磺酸钠(E132)、亮蓝(E133)、绿色S(E142)、亮黑BN,黑色PN(E151)、拉脱玉红(E180)。
天然及其他色素:姜黄素(E100)、核黄素(E101i)、核黄素—5’—磷酸酯(E101ii)、胭脂虫红,胭脂红酸,胭脂红(E120)、叶绿素和叶绿酸、叶绿素(E140i)、叶绿酸(E140ii)、叶绿素铜和叶绿酸铜络合物(叶绿素铜络合物(E141i)、叶绿酸铜络合物(E141ii))、普通焦糖(E150a)、苛性亚硫酸盐焦糖(E150b)、氨法焦糖(E150c)、亚硫酸铵焦糖(E150d)、木炭(E153)、棕色FK(E154)、棕色HT(E155)、胡萝卜素(混合胡萝卜素(E160ai)、β—胡萝卜素(E160aii))、胭脂树橙,红木素,降红木素(E160b)、辣椒提取物,辣椒红素,辣椒玉红素(E160c)、番茄红素(E160d)、β—阿朴—8’—胡萝卜素醛(E160e)、β—阿朴—8’—胡萝卜酸乙酯(E160f)、叶黄素(E161b)、斑蝥黄质(E161g)、甜菜红(E162)、花色苷(E163)、碳酸钙(E170)、二氧化钛(E171)、氧化铁和氢氧化铁(E172)、铝(E173)、银(E174)、金(E175)。
4、日本
A、指定食品添加剂中的色素。
a.焦油色素(12种):亮蓝FCF及亮监铝色淀(蓝色1号)、靛蓝及靛蓝铝色淀(蓝色2号)、坚牢绿FCF及坚牢绿铝色淀(绿色3号)、胭脂红(红色102号)、荧光桃红(红色104号)、孟加拉玫瑰红(红色105号)、酸性红(红色106号)、苋菜红及苋菜红铝色淀(红色2号)、赤藓红及赤藓红铝色淀(红色3号)、诱惑红及诱惑铝色淀(红色40号)、柠檬黄及柠檬黄铝色淀(黄色4号)、日落黄及日落黄铝色淀(黄色5号)。
b.天然色素及其他:β-胡萝卜素、核黄素、核黄素5'-磷酸钠、四丁酸核黄素、叶绿素铜钠、叶绿素铁钠、二氧化钛。
B、现有的食品添加剂种的色素:紫草红色素、胭脂树橙提取物、竹叶色素、甜菜红、骨炭黑、可可色素、角豆色(素)、红花红(色素)、红花黄(色素)、叶绿素、叶绿酸、胭
脂虫提取物、小龙虾色素、栀子蓝色素、栀子红、栀子黄、葡萄皮色素、红球藻色素、日本柿子色素、高粱色素、鳞虾色素、紫胶色素、洋苏木色素、万寿菊色素、红曲色素、红曲黄色素、桑色素、橙色素、红辣椒色素、紫玉米色素、紫甘薯色素、紫山芋色素、紫草色素、蓝藻色素、番茄色素、植物炭黑、植物油烟黑色素、焦糖Ⅰ(普通法)、焦糖Ⅱ(苛性亚硫酸法)、焦糖Ⅲ(氨法)、焦糖Ⅳ(亚硫酸氨法)、金、铝。
C、通常作为食品也可作为食品添加剂的物质中的色素类物质:美洲红覆盆子色素、Azuki色素、甜菜红色素、黑加仑子色素、黑果色素、紫黑浆果色素、樱桃色素、绿藻提取物、越橘色素、酸果蔓色素、黑甜樱桃色素、接骨木果色素、欧洲黑莓色素、醋栗色素、葡萄汁色素、芙蓉色素、紫菜色素、罗甘莓色素、莫得洛黑樱桃色素、桑葚色素、李子色素、覆盆子色素、红甘蓝色素、红醋栗色素、红萝卜色素、红米色素、藏红花色素、美洲大树莓色素、墨鱼色素、草莓色素、糙莓色素、姜黄、艾蒿色素、欧洲越桔色素。
5、加拿大
合成色素(10种):诱惑红、苋菜红、赤藓红、靛蓝、日落黄FCF、柠檬黄、亮蓝FCF、坚牢绿FCF、柑桔红2、丽春红SX。
其他:朱草紫(紫草红)、胭脂树红、花色醣苔(花青素)、甜菜红、角黄素(斑蝥黄)、炭黑、胡萝卜素、木炭、叶绿素、胭脂虫洋红、氧化铁、苔色素、红辣椒、核黄素、干藏红花粉、铁黑、金属银、二氧化钛、姜黄、叶黄素、β-阿朴-8′-胡萝卜醛、β-阿朴-8′-乙基胡萝卜酯、焦糖、金属铝、金。
6、俄罗斯
合成色素(12种):柠檬黄(E102)、喹啉黄(E1040、黄色2G(E107)、日落黄(E110)、胭脂红(E120)、偶氮玉红(E122)、丽春红4R(E124)、红色2G(E128)、诱惑红AC(E129)、专利蓝v(E131)、靛蓝(E132)、亮蓝FCF(E133)。
天然及其他色素:姜黄素(姜黄(E100ⅰ),姜黄根茎粉末(E100ii))、核黄素、核黄素(E101i)、核黄素5’-磷酸钠(E101ii)、紫草红(E103)、叶绿素(E140)、叶绿素铜类(叶绿素铜络盐(E141i)、叶绿酸铜、叶绿酸钠、叶绿酸钾(E141ii))、食用绿S(E142)、坚牢绿FCF(E143)、焦糖色Ⅰ—普通色(E150a)、焦糖色Ⅱ—亚硫酸碱法(E150b)、焦糖色Ⅲ—加氨生产(E150c)、焦糖色Ⅳ—亚硫酸氨法(E150d)、亮黑PN(E151)、碳黑(E152)、植物碳黑(E153)、褐色素HT(E155)、胡萝卜素、合成β胡萝卜素(E160ai)、天然提取胡萝卜素(E160aii)、天然胭脂树橙(E160b)、红辣椒油脂(E160c)、番茄红素(E160d)、β—阿朴—胡萝卜素醛(E160e)、β—阿朴—8—胡萝卜素酸的甲脂或乙脂(E160f)、叶黄呋喃素(E161a)、叶黄素(E161b)、隐黄质(E161c)、玉红黄质(E161d)、紫色黄质(E161e)、玖红黄质(E161f)、斑螯黄E161g)、甜菜红E162)、花青素类(花色素类(E163i)、葡萄皮提取物(E163ii)、黑醋栗提取物(E163iii))、苔红素,地衣红(E182)、碳酸钙类(E170i)、二氧化钛(E171)、氧化铁[氧化铁黑(E172i)、氧化铁红(E172ii)、氧化铁黄(E172iii)]、白银(E174)、黄金(E175)。
7、中国
合成色素(11种):柠檬黄、喹啉黄、日落黄、偶氮玉红、苋菜红、胭脂红、赤藓红、诱惑红、靛蓝、亮蓝、新红。
天然及其他色素:茶黄色素,茶绿色素、多穗柯棕、二氧化钛(171)、柑桔黄、黑豆红、黑加仑红、红花黄(164)、红米红(163)、红曲米,红曲红、花生衣红、姜黄(100ii)、姜黄素(100i)、焦糖色(加氨生产)(150c)、焦糖色(普通法)(150a)、焦糖色(亚硫酸铵法)(150d)、金樱子棕、菊花黄浸膏、可可壳色、辣椒橙、辣椒红、蓝锭果红、萝卜红、落葵红、玫瑰茄红、密蒙黄、葡萄皮红(163ii)、桑椹红、沙棘黄、酸枣色、天然苋菜红、橡子壳棕、胭脂虫红(120)、胭脂树橙(红木素,降红木素)(160b)、氧化铁黒(氧化铁红)(172i,172ii)、
叶绿素铜钠盐,叶绿素铜钾盐(141ii)、玉米黄、越桔红、藻蓝(淡、海水)、栀子黄、栀子蓝、植物炭黒(153)、紫草红、紫胶红(虫胶红)、杨梅红、叶黄素、番茄红、番茄红素(160d)、β-胡萝卜素(160(a))、柑橘黄、高梁红、甜菜红(162)、天然胡萝卜素。
8、中国香港
煤焦油色素(15种):日落黄FCF、立索玉红BK、朱古力棕HT、赤藓红(BS)、亮蓝FCF、日落黄、专利蓝V、淡红(偶氮玉红)、棕FK、黑PN(亮黑BN)、绿S、酸性喹啉黄、靛蓝(靛蓝洋红)、鸡冠花红(苋菜红)、诱惑红AC。
其他色素:酱色、胭脂虫红(胭脂红酸)、食用水果或蔬菜的天然染色料,或从该等天然色素分离出来或人工合成的纯色素,并包括:(a)胭脂树橙、(b)木炭、(c)胡萝卜素、(d)β—衍—8'-胡萝卜醛、(e)β-衍-8'-胡萝卜酸乙醋、(f)叶绿素及叶绿酸(包括铜的络合物)、(g)藏花、(h)羌黄(姜黄素)、氧化铁、二氧化钛、只供糖衣药丸外用染色及糖衣粉制甜点装饰用的箔状或粉状银、金及铝、附表所列可溶于水的任何色素的铝盐或钙盐(色淀)。
9、中国澳门
合成色素(11种):诱惑红、苋菜红(苋菜红铝色淀)、亮蓝(亮蓝铝色淀)、赤藓红(赤藓红铝色淀)、坚牢绿、靛蓝(靛蓝铝色淀)、新红(新红铝色淀)、胭脂红(胭脂红铝色淀)、喹啉黄、日落黄(日落黄铝色淀)、柠檬黄(柠檬黄铝色淀)。
天然及其他色素:橡子壳棕、落葵红、甜菜红、黑豆红、黑加仑红、焦糖色(不加氨生产)、焦糖色(亚硫酸铵法)、焦糖色(加氨生产)、焦糖色(亚硫酸铵法)、植物炭黑、红花黄、辣椒橙、叶绿素铜钠盐、叶绿素、可可壳色、菊花黄浸膏、越桔红、姜黄素、栀子蓝、栀子黄、葡萄皮红、紫草红、玫瑰茄红、沙棘黄、酸枣色、高粱红、紫胶红(虫胶红)、玉米黄、密蒙黄、红曲红、桑椹红、天然苋菜红、β-胡萝卜素、NP红、柑橘黄、辣椒红、石蜡、花生衣红、萝卜红、红曲米、红米红、金樱子棕、藻蓝(淡、海)、兰锭果红、茶绿色素、茶黄色素、姜黄。
10、中国台湾
合成色素(8种):食用红色六号、食用红色七号、食用红色七号铝丽基、食用黄色四号、食用黄色四号铝丽基、食用黄色五号、食用黄色五号铝丽基、食用绿色三号、食用绿色三号铝丽基、食用蓝色一号、食用蓝色一号铝丽基、食用蓝色二号、食用蓝色二号铝丽基、食用红色四十号、食用红色四十号铝丽基。
天然及其他色素:β-胡萝卜素、β-衍-8'-胡萝卜醛、β-衍-8'-胡萝卜酸乙酯、4-4'-二酮-β-胡萝卜素、虫漆酸、铜叶绿素、铜叶绿素钠、核黄素(维生素B2)、核黄素磷酸钠、叶黄素、合成西红柿红素、金、氧化铁、二氧化钛。